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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装标准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装标准

电气设备安装标准一、外部标准:1、电气设备应上设备架,设备架离地约0.3米。

2、正确连接电气设备接地线与接地极,接地极与电气设备的距离大于5m。

3、每组电气设备两台设备间距约0.5米(两台设备喇叭嘴间距),中间连接电缆应适度(以两喇叭直线距离下垂180±30mm左右为准)。

4、凡有电缆压线板的电器,引入引出电缆必须用压线板压紧,但不得把电缆压扁。

5、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

同一部分的螺母、螺栓其规格应要求一致。

螺杆裸落部分一般为1-3扣。

凡用螺栓连接紧的部件,其间夹有弹性物者(如密封圈与橡套电缆)不允许加弹簧垫圈。

6、喇叭嘴压紧要有余量,余量不小于1毫米,否则为失爆。

线嘴应平行压紧,两压紧螺丝入口之差应不大于5毫米,否则为不完好。

7、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应加装弹簧垫,用弹簧垫圈时其规格应与螺栓保持一致,紧固程度应以将其压平为合格。

8、密封圈的分层侧在接线时,应向里;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的配合为±1毫米;密封圈刀削后应整齐圆滑,不得出现锯齿状。

二、内部标准:1、电缆护套伸入器壁的长度为5至15mm,小于5mm是失爆,大于15mm为不完好。

2、接线应整齐(不扭弯)、紧固、导电良好、无毛刺。

卡爪(或平垫圈)弹簧垫(双帽齐全)使用线鼻子时可不用平垫圈,接线后,卡爪(或平垫圈)不压绝缘胶皮或其他绝缘物,芯线裸露距卡爪(或平垫圈)不大于10mm。

3、接线腔地线长度应适宜,以松开线嘴卡兰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地线不掉为宜。

接地螺栓、螺母、垫圈不允许涂绝缘物。

4、接线柱螺丝、弹垫齐全与卡抓齐全,压线紧固。

5、接线腔内清洁无杂物,电源板盖好。

6、防爆面清洁无杂物,无锈迹,光滑无伤痕,必须涂凡士林。

7、当线嘴已全部压紧仍不能将密封圈压紧时,只能用一个厚度适当,不开口的金属圈来调整,不得填充其他杂物(包括再加密封圈等)。

8、其它标准参照«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五十条»(见附1)。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装标准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装标准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装标准随着煤矿产能的增加,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已经成为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要素。

正确的安装标准和规范是保障井下电气设备运行安全的必要条件。

一、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装之前的准备工作1.电气设备运输和储存设备运输应该采用封闭的车辆和固定设备的方法。

在设备储存时需要考虑防潮和氧化等问题。

建议使用专门的设备运输和存储区域。

2.电气设备安装之前的消防和防爆措施在安装之前,必须按照消防防爆要求进行检查。

该检查包括检查设备是否清洗干净,是否加装防火、防油油帘和防爆隔离装置等。

3.井下电气设备安装的现场环境井下电气设备安全生产环境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环境条件包括电气设备现场的地形、地质结构等。

二、井下电气设备安装的标准与规范1.井下电气设备的布置布置应当遵循安全、方便检查、操作维护等要求,并应当防止井下设备占地过大,从而影响井下人员的通行。

2.井下电缆电线安装电缆安装应按照对地连接要求进行接地。

电线和电缆布线规定应坚持一线制。

尽量在相邻硐室之间设立控制单元,以便于维护检查。

3.电气设备的防爆要求防爆要求:防爆电器设备必须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并进行防护措施。

在井下作业中,在火区禁止使用不携带防爆安全标志的电器设备。

4.井下电气设备的接地与绝缘所有电气设备在安装或维护过程中都必须进行接地处理。

接地线的截面必须满足要求。

设备绝缘应符合规定。

三、井下电气设备安装的质量控制1.硐室通道开挖合理的通道开挖不仅可以避免井下设备的基础水平位移,而且可以减小地震因素对设备的影响。

2.设备安装固定设备在安装后必须进行固定,固定件必须符合工程计划的要求。

3.设备安装验收验收电气设备安装工作的过程需要按照煤矿井下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检测规程进行。

四、结论电气设备在煤矿井下运行安全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要素,因此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付出极高的努力,确保所有设备安装满足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

这是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途径,为煤矿安全和生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电气设备保护接地是煤矿井下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主要目的是保护人员和设备免受电击和电弧灼伤等危害。

以下是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一些安装规定:
1. 设备接地电阻:井下电气设备的接地电阻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

一般而言,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Ω,以确保在电路故障时能够迅速将电流导向地面,防止触电等事故发生。

2. 接地导线:接地导线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标准。

一般情况下,采用铜导线作为接地导线,导线截面积要根据设备的功率和使用环境进行合理选择。

3. 接地点:电气设备的接地点应设置在设备附近,接地电阻应测量并记录。

同时,接地点也应设置在较好的导电介质上,如金属敷设的地面或导电隔离板等,以确保接地的有效性。

4. 接地系统的连通:煤矿井下的电气设备接地系统应与矿山的总体接地系统相连,确保接地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5. 接地的定期检查:煤矿井下的电气设备接地应进行定期检查和测试,以确保接地系统的运行正常和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为一般性的安装规定,具体的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还需根据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具体规定和遵守。

在进行接地安装时,还应咨询专业工程师,确保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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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配电点安装标准(4.11修订)

井下配电点安装标准(4.11修订)

井下配电点安装标准为了进一步加强机电设备现场运行管理,全面提升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针对矿井临时配电点较多,且移动频繁,管理难度大的特点,根据相关法规及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特对配电点管理(配电点仅指井下临时移变、供、配电硐室)制定统一标准。

本标准中规定方向均以人在配电点外面对栅栏为标准。

总体要求:1、掘进顺槽内自巷道开口向掘进方向50米处设置一个移变硐室,每增加1000米供电距离增设一个移变硐室,移变硐室规格2米深、8米长(1台移变)、全巷道高。

2、配电点必须选择在标高相对周围环境较高的无积水、相对干燥的联巷或巷道,配电硐室内要保持卫生清洁。

3、配电点必须进行地面硬化。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进行硬化时,必须经机电矿长同意。

未进行地面硬化的配电点内必须使用直径2cm 以下碎石铺垫,碎石厚度保证在5cm以上,并铺垫平整;碎石铺垫不合格的必须使用红砖铺平。

4、配电点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

5、为方便检修,配电点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0.8m以上的通道。

对不需从两侧或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不留通道。

具体要求:一、栅栏临时配电点周围必须设置栅栏,栅栏高度1250mm,栅栏摆放以配电点四周无法进人为标准;栅栏上设置行人小门一个,小门要求宽度600mm,上下直通;各采掘工作面的临时配电点,栅栏安设必须牢固可靠,要求栅栏之间用螺丝连接,不可用铁丝捆绑。

二、图牌板1、综合警示牌:栅栏上必须吊挂综合警示牌一块,规格为1200mm ×400mm ,要求使用绑扎带吊挂于栅栏中间,警示牌上方与栅栏上边齐平;2、图纸、制度框:配电点内必须悬挂供电系统图、移变操作规程牌板、停送电制度牌板、电工岗位责任制牌板。

图框规格为800mm*600mm,高压操作规程、停送电制度和电工岗位责任制规格为800*600。

将图纸塑封后装在图框内,图框和制度牌板统一吊挂在配电点栅栏上与栅栏上边齐平;如果空间限制将图框和制度牌板统一吊挂在配电点中间后方的煤壁(岩壁)上,要求中间为供电系统图,左侧为移变操作规程,右侧为停送电制度和电工岗位责任制,距底板高度1500mm。

2024年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2024年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2024年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安装,包括电力设备、照明设备、通信设备等。

第三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以本规定为依据进行安装。

第四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电气工程人员进行安装和维护。

第二章接地装置第五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设置可靠的接地装置,以保证设备及人员的安全。

第六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铜导体,其截面积应根据设备的负荷确定。

第七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应与井下设备的设备接地系统相连接,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具体数值应根据设备的特点和电气负荷确定。

第九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应设置监测装置,及时监测接地电阻的变化情况,并能够发出报警信号。

第三章安装要求第十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与井下设备的金属结构物相连接,以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接地。

第十一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杜绝临时接地装置,确保接地装置的永久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设置接地块,其数量和布置应满足相关规定,确保接地电阻的合理分布。

第十三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应设置保护罩,防止外界因素对接地装置的影响。

第十四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的设置位置应方便操作和维护,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四章检测与维护第十五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测,确保接地装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的检测应由专业的电气工程人员进行,并记录相应的检测结果。

第十七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的维护应定期进行,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的维护应由专业的电气工程人员进行,并记录相应的维护情况。

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标准

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标准

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标准随着煤矿的深入开采和工艺的不断发展,电气安全在煤矿井下的重要性也逐渐凸显出来。

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标准是为了确保矿井电气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标准。

一、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在煤矿井下的电气设备选择和安装过程中,需要符合以下要求:1. 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设备,并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安装。

2. 电气设备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并且设备之间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止发生电气事故。

3. 设备的接地要符合规范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4. 安装设备时要进行必要的防护,以防止设备受到机械或化学损害。

二、电气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电气设备的维护和检修是煤矿井下电气安全的重要环节,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尽量避免设备发生故障。

2. 检查设备的绝缘状态,确保设备的绝缘性能符合规范要求。

3.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试验和校验,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4. 检查设备的接地系统,确保接地电阻符合规范要求。

三、电气设备的使用和操作在煤矿井下,使用电气设备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使用合格的电气设备,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规范要求。

2. 使用电气设备时要注意设备的额定工作电压和额定电流,避免超负荷使用。

3. 在操作电气设备时要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禁止私自改动设备的电路或参数设置。

4. 严禁使用老化、损坏的电气设备,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四、电气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电气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是煤矿井下电气安全的重要措施,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 遵守煤矿井下的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定期检查和测试电气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3. 配备合适的应急设备和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

4.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煤矿井下电气设备是煤矿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是保证井下电气设备运行和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必要条件。

本文将对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一、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基本原则为了确保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保证接地电阻小于规定值;2.保证接地可靠;3.保证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措施;4.对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进行定期检测。

二、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具体安装规定1.接地栓必须埋到规定的深度。

在煤层底下的地层中,接地栓的埋深应保证接地电阻稳定,不受煤层水分波动和隆起影响。

同时,应定期检测接地电阻情况,以确保接地电阻符合规定值。

2.不应使用锈蚀、生锈或损坏的接地线和接地导体,应使用铜和铜合金作为接地线和接地导体。

接地线和接地导体应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避免出现接地失效、接地电阻超限等现象。

3.接地线和接地导体应设在防爆手段的作用范围内,并与防爆手段配合使用。

在布置接地线和接地导体时,应保证其距离电气设备固定点的距离符合规定。

4.要求井下电气设备进行二次接地,即电气设备本身一定要接地,与之配套的防护屏蔽也要接地。

此外,对于测量仪表等小电器设备,应与煤层接地并使用防爆型接地插头作为连接器。

5.电气设备的机壳体和导体不准与其他设备的机壳体和导体相互连接,也不准与地下构筑物相连接。

6.对于电气设备进行二次接地时,必须准确标明二次接地点,同时建立二次接地桩标记牌,做到标签清晰易懂,随时查看。

三、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检查的标准1.对于接地电阻过大、接地电流过大、不能保证接地可靠的设备,应立即停机处理并进行记录报告。

2.对于已经断开接地线或接地导体的设备,应及时报告并进行检修处理,恢复接地状态。

3.对于已经损坏的接地线和接地导体,应及时更换。

4.对于无法进行二次接地的设备需要进行单独防爆处理。

四、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注意事项1.接地栓、接地线、接地导体必须按照规定的顺序进行安装和铺设。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装置规程为了规范我们地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正确安装和使用,防止一切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避免设备漏电而产生的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特制定如下安装、检查、维护要求,望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保护接地要求:1.电压在36V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具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铝皮及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2.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个移动和手持电气设备与本地接地极之间用于保护接地的电缆芯和接地连接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并每一季度检验一次。

3.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扁钢(厚度不小于4 mm)。

连接地线的横截面不得小于25mm2的铜线或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扁钢(厚度不小于4 mm)。

4.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一块。

局部接地极可设置在车行道沟渠或附近其他潮湿场所。

6.局部接地极应安装在以下位置:⑴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⑵带有电气设备和单独安装的高压电气设备的腔室。

⑶低压配电点或10米范围内装有3不止电气设备的位置。

⑷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无低压配电点采煤工作面运输巷道、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行)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⑸连接高压电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地下单个低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安装应根据当地接地安装要求进行,必须保证接地点的电阻值不小于2Ω。

二、地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制造标准:1、井下硐室、对手交接班地点如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乳化泵站、排水泵站电气设备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裸铜线。

2、井下固定、半固定设备(但无人看管或移动电气设备)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之间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即直径不小于8毫米的50mm2钢绞线。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一、前言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煤炭行业的不断发展,煤炭生产对电气设备的依赖日益加深,而同时电气设备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了保障生产安全,规范井下电气设备防护接地和安装,保障煤炭生产的安全和可靠性,本文制定了一系列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开采场所,包括井下、地面、建筑物及辅助设施等。

三、术语和定义1.防护接地:对于电气设备或电力系统中的带电体,采用专门的导线、地矿或者其他措施,使其始终保持在规定的安全值以下电位的接地方式。

2.煤矿电气设备:指所有在煤矿中使用的电力设备,包括井下及地面的开关、变压器、电机等电气设备。

四、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1.保护接地的种类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分为直接接地和间接接地两种。

直接接地是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其他带电部分接地,达到保护人身安全和防止设备故障的目的。

间接接地是将煤矿电气设备通过感应电流限制器等设备接入光伏系统,将煤矿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煤炭地层接地。

2.直接接地的规定直接接地的要求如下:1.煤矿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通过专用电缆和专用接头与大地接地电网连接。

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Ω。

2.设备金属外壳必须可靠地固定在设备上。

接地电缆必须可靠地固定在接地线夹上。

3.专用接头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使用和安装方法必须符合规定和要求。

3.间接接地的规定间接接地的要求如下:1.间接接地应优先考虑使用感应电流限制器等设备进行实现。

2.通过感应电流限制器等设备实现的间接接地方式应符合规定和要求,并应有相应的使用和安装方法。

五、电气设备的安装1. 设备安装要求煤矿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1.设备安装位置应符合地质条件、通风条件和施工条件要求。

2.设备应安装在规定的区域内,必须符合电力系统设计和安装要求。

3.装置应可靠,穿管孔径大小、内壁平整度、管道开孔位置、连接方式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4.安装强制保护措施应符合规定要求,并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试运行。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是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装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不仅能够保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还能保护设备免受电气故障和雷击等自然灾害的影响。

本文将详细介绍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安装规定。

一、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基本要求1.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经过验收合格。

2.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应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接地电阻在规定范围内,并及时处理接地故障。

3.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应与矿山综合地质环境相适应,确保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应采用专用的接地装置,具备良好的导电性能和耐久性。

二、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具体要求1. 接地电阻: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电阻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通常情况下,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实际需求改变。

2. 接地体材料: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体材料应选择导电性能良好且耐久性强的材料,如铜、铝等金属材料。

接地体的横截面积应根据设备的额定电流和接地电阻的要求来确定。

3. 接地布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布线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布线应避免与其他设备或管道等非电气设备接触,要保持良好的绝缘状态。

接地线应固定牢固,不得松动或断裂。

4. 接地装置的选择: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装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常见的接地装置有接地棒、接地网等,其选择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设备的需要来确定。

5. 接地测量: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电阻应定期进行测量和检查,确保接地电阻在规定范围内。

测量结果应记录并留存备查。

三、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施工要求1. 施工前应进行详细的方案设计和施工准备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影响设备正常运行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2. 施工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具备相关技术和工作经验。

3. 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标识和隔离设施,确保工作区域的安全。

煤矿井下中央变电所电气设备安装施工作业规程

煤矿井下中央变电所电气设备安装施工作业规程

第1章编制依据及编制原则1.1编制依据:-648m水平中央变电所电气设备安装及照明S1408-213/137;1.2编制原则:1.2.1指导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实现施工单位对工期、质量和安全目标的承诺;1.2.2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努力提高施工质量;1.2.3服务业主,降低工程成本,打造施工单位的良好形象;1.2.4搞好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第2章工程概况2.1施工现场情况:目前井下中央变电所设备基础已施工完毕,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2.2工程概况:井下-648m水平中央变电所共设30台(PBG 10KV 100~630A);5台矿用隔爆型高压真空配电装置(QBGZ-200/10);2台矿用隔爆型干式变压器(KBSG-400KV A 10/0.69KV);20台矿用防爆馈电开关(BKDZ-500~200/660V);2台矿用隔爆型照明综合保护器(BZX-4.0M/660V);86盏矿用隔爆节能型荧光灯。

第3章施工现场通风情况目前,副井为进风井,新鲜风流由副井沿泵房管子道进入变电所,变电所内风量完全能满足施工过程中的通风需求,不需再增设通风设备。

第4章施工总体部署4.1 施工准备:4.1.1图纸会审:收到建设单位下发的施工图纸后必须认真进行审阅,核实图纸的各个几何尺寸及其对应位置。

发现有问题的部位必须作好记录,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工作。

图纸会审要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院和施工单位共同参加。

图纸会审时应请设计者介绍设计意图,在领会设计意图的基础上,施工单位应对图纸中有疑问的部位及时请设计者予以澄清或修改。

4.1.2技术交底:井下变电所施工前,技术人员必须组织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工作。

对施工方案、施工步骤、工艺流程、质量要求、安全措施进行认真细致的交底.使施工人员对施工的全过程有立体概念。

并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安全规程和施工质量标准。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接地电阻要求: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电阻通常要求保持在一定范围内,一般要求接地电阻小于4 ohm。

2. 接地方式要求: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通常采用星形接地方式,即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与接地系统的主保护接地线连接,形成一定的电位差。

3. 接地线路布置要求: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线路应布置在地下矿井中,要求线路布置牢固,不易受到机械挤压和破坏,并与电气设备金属外壳牢固连接。

4. 接地电极要求: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电极通常采用专门设计的金属接地极,如耐腐蚀性能好的铜接地极,确保接地电气设备的可靠接地。

5. 接地系统维护要求: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系统应定期巡视、维护和检测,保持接地系统的良好状态,避免接地电阻过高或接地线路断裂等情况的发生。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为一般性指导,具体的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的国家或地区规范进行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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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装标准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装标准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装标准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电气设备安装标准一、外部标准:1、电气设备应上设备架,设备架离地约米。

2、正确连接电气设备接地线和接地极,接地极与电气设备的距离大于5m。

3、每组电气设备两台设备间距约米(两台设备喇叭嘴间距),中间连接电缆应适度(以两喇叭直线距离下垂180±30mm左右为准)。

4、凡有电缆压线板的电器,引入引出电缆必须用压线板压紧,但不得把电缆压扁。

5、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

同一部分的螺母、螺栓其规格应要求一致。

螺杆裸落部分一般为1-3扣。

凡用螺栓连接紧的部件,其间夹有弹性物者(如密封圈和橡套电缆)不允许加弹簧垫圈。

6、喇叭嘴压紧要有余量,余量不小于1毫米,否则为失爆。

线嘴应平行压紧,两压紧螺丝入口之差应不大于5毫米,否则为不完好。

7、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应加装弹簧垫,用弹簧垫圈时其规格应与螺栓保持一致,紧固程度应以将其压平为合格。

8、密封圈的分层侧在接线时,应向里;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的配合为±1毫米;密封圈刀削后应整齐圆滑,不得出现锯齿状。

二、内部标准:1、电缆护套伸入器壁的长度为5至15mm,小于5mm是失爆,大于15mm 为不完好。

2、接线应整齐(不扭弯)、紧固、导电良好、无毛刺。

卡爪(或平垫圈)弹簧垫(双帽齐全)使用线鼻子时可不用平垫圈,接线后,卡爪(或平垫圈)不压绝缘胶皮或其他绝缘物,芯线裸露距卡爪(或平垫圈)不大于10mm。

3、接线腔地线长度应适宜,以松开线嘴卡兰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地线不掉为宜。

接地螺栓、螺母、垫圈不允许涂绝缘物。

4、接线柱螺丝、弹垫齐全和卡抓齐全,压线紧固。

5、接线腔内清洁无杂物,电源板盖好。

6、防爆面清洁无杂物,无锈迹,光滑无伤痕,必须涂凡士林。

7、当线嘴已全部压紧仍不能将密封圈压紧时,只能用一个厚度适当,不开口的金属圈来调整,不得填充其他杂物(包括再加密封圈等)。

2024年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三篇)

2024年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三篇)

2024年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为保障我国矿井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有效预防人身触电事故及设备漏电引发的瓦斯、煤尘爆炸风险,本公司特此修订完善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安装、检查与维护管理体系。

以下为具体要求,请各相关部门及全体员工严格遵守执行。

一、保护接地安装要求:1. 凡电压超过36V的电气设备,以及绝缘可能损坏而带有危险电压的设备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铝皮及屏蔽护套等,均须实施保护接地。

2. 接地网上任意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应控制在2Ω以内;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与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并应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测。

3. 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50mm²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²的镀锌铁线或扁钢(厚度不小于4mm)。

4. 主接地极应分别埋设于主、副水仓中。

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适宜的潮湿位置。

5. 特定区域必须安装局部接地极,包括采区变电所、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低压配电点以及特定范围内的电气设备集中区等。

二、保护接地制作标准:1. 井下硐室、交接班地点等电气设备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端的铠装、铅皮连接,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²的裸铜线。

2. 井下固定或半固定设备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端的铠装、铅皮连接,应使用截面不小于50mm²的镀锌铁线。

三、辅助接地安装标准:1. 设备外壳接地与辅助接地间距应大于规定值。

2. 辅助接地线应使用指定型号的橡套电缆。

3. 辅助接地极的埋深应符合规定。

四、接地极的检查与维护:1. 机电硐室及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次均需进行表面检查。

2. 主接地极和浸在水中的局部接地极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详细检查,并根据矿井水质情况适当增加检查频率。

3. 钢管接地极应定期灌注盐水。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设备接地电阻要求: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人身安全。

2. 接地线材质要求:接地线材应选用耐腐蚀、耐磨损的材料,如镀锌钢丝或镀锌钢带,以提高接地安全性能。

3. 接地极的设置: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接地极应通过专门的接地极杆,将接地极安装在易于作业和维护的位置,以方便接地维护和检修。

4. 接地装置的绝缘:接地装置与介质之间应具备良好的绝缘性能,以避免接地装置与井壁或其他设备接触产生干扰或电击等安全隐患。

5. 接地装置的连接:接地装置的连接应采用合适的连接技术,确保接地装置的牢固可靠,避免因连接不良导致接地阻抗增大。

6. 接地装置的标识:接地装置应进行明显的标识,以便工作人员能够清晰地识别和定位接地线和接地装置的位置。

以上是对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的一般要求,具体的规定可能会因地区以及具体的法规和标准有所不同。

在实际安装过程中应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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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装标准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装标准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装标准煤矿是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之一,煤矿井下是采矿工作的主要场所。

在井下作业中,电气设备的安装标准非常重要,它关系到工人的生命安全和生产效率。

本文将详细阐述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标准。

1.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标准:(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电气设备在选择之前,必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并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2)具备防爆性能。

井下电气设备必须具备防爆性能,能够适应井下恶劣的环境。

(3)具备可靠性能。

井下电气设备必须具备可靠的性能,能够正常运行,在遇到突发情况时能够快速切断电源。

(4)具备高效性能。

井下电气设备必须具备高效的性能,能够满足矿井通风、水泵、排瓦斯等设备的需要。

2.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与连接标准:(1)安装位置: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位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离火源和易燃物距离要合理,以避免火灾的发生。

(2)采用合适的线缆:井下电气设备的连接线缆必须采用防爆、阻燃等合适的线缆,以确保线缆的安全性。

(3)连接方式:井下电气设备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规范的要求,采用合适的接线盒、端子等设备,确保电气连接的可靠性。

(4)接地保护:井下电气设备必须进行接地保护,以保证人身安全。

3.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测与维护标准:(1)定期检测:井下电气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测,包括电气连接的检测、绝缘电阻的测量等,以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

(2)定期维护:井下电气设备必须进行定期的维护,包括清理设备的灰尘、油污等,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故障处理:井下电气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切断电源,维修设备,保证工人的安全。

总之,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标准是确保工人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的基础。

只有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备的选用、安装、连接、检测和维护,才能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保证矿山的安全稳定生产。

同时,矿山企业也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共同维护井下工作环境的安全与稳定。

煤安规程-井工-电气部分

煤安规程-井工-电气部分

第十章电气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四百三十五条煤矿地面、井下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系统的设计、选型、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试验等必须按本规程执行.第四百三十六条矿井应当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即来自两个不同变电站或者来自不同电源进线的同一变电站的两段母线).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当担负矿井全部用电负荷.区域内不具备两回路供电条件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 应当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部门审查.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并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min内可靠启动和运行.备用电源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和运行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矿井通风等,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当采用分列运行方式.若一回路运行,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带电备用电源的变压器可以热备用;若冷备用,备用电源必须能及时投入,保证主要通风机在10min内启动和运行.10kV 及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等各种限电断电装置.第四百三十七条矿井供电电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电力电子设备或者变流设备的电磁兼容性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第四百三十八条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和采(盘)区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当承担全部用电负荷.向局部通风机供电的井下变(配)电所应当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提升机、抽采瓦斯泵、地面安全监控中心等主要设备房,应当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设备房的配电装置.向突出矿井自救系统供风的压风机、井下移动瓦斯抽采泵应当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本条上述供电线路应当来自各自的变压器或者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本条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向采区供电的同一电源线路上,串接的采区变电所数量不得超过3个.第四百三十九条采区变电所应当设专人值班.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巡检人员巡回检查.实现地面集中监控并有图像监视的变电所可以不设专人值班,硐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巡检人员巡回检查.第四百四十条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者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第四百四十一条选用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表16的要求.第四百四十二条井下不得带电检修电气设备.严禁带电搬迁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电缆,采用电缆供电的移动式用电设备不受此限.检修或者搬迁前,必须切断上级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甲烷浓度低于 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 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第四百四十三条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非专职人员或者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者站在绝缘台上.(三)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表16井下电气设备选型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包括照明灯具、通信、自动控制的仪表、仪器).2、突出矿井井底车场的主泵房内,可以使用矿用增安型电动机.3、突出矿井应当采用本安型矿灯.4、远距离传输的监测监控、通信信号应当采用本安型,动力载波信号除外.5、在爆炸性环境中使用的设备应当采用EPLMa保护级别.非煤矿专用的便携式电气测量仪表,必须在甲烷浓度 1.0%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监测使用环境的甲烷浓度.第四百四十四条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者遮栏等防护设施. 第四百四十五条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高压不超过10000V.(二)低压不超过1140V.(三)照明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7V.(四)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五)采掘工作面用电设备电压超过3300V 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第四百四十六条井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2种或者2种以上电压时,配电设备上应当明显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第四百四十七条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供电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并随着情况变化定期填绘.图中应当注明:(一)电动机、变压器、配电设备等装设地点.(二)设备的型号、容量、电压、电流等主要技术参数及其他技术性能指标.(三)馈出线的短路、过负荷保护的整定值以及被保护干线和支线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值.(四)线路电缆的用途、型号、电压、截面和长度.(五)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设地点.第四百四十八条防爆电气设备到矿验收时,应当检查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并核查与安全标志审核的一致性.入井前,应当进行防爆检查,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第二节电气设备和保护第四百四十九条井下电力网的短路电流不得超过其控制用的断路器的开断能力,并校验电缆的热稳定性.第四百五十条井下严禁使用油浸式电气设备.40kW 及以上的电动机,应当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控制.第四百五十一条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当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者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必须具有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必须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及远程控制功能.第四百五十二条井下配电网路(变压器馈出线路、电动机等)必须具有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必须用该配电网路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的分断能力和动、热稳定性以及电缆的热稳定性.必须用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校验保护装置的可靠动作系数.保护装置必须保证配电网路中最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或者同时工作成组的电气设备能够起动.第四百五十三条矿井6000V 及以上高压电网,必须采取措施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生产矿井不超过20A,新建矿井不超过10A.井上、下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具备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向移动变电站和电动机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具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者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每天必须对低压漏电保护进行1次跳闸试验.煤电钻必须使用具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和远距离控制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次跳闸试验.突出矿井禁止使用煤电钻,煤层突出参数测定取样时不受此限.第四百五十四条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馈电线路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事先同井下联系.第四百五十五条井上、下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并遵守下列规定:(一)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和电机车架线, 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二)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金属架构及露天架空引入(出)井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对金属体设置不少于2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第三节井下机电设备硐室第四百五十六条永久性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设备硐室,应当采用砌碹或者其他可靠的方式支护,采区变电所应当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运输.铁门上应当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 内的巷道,应当砌碹或者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主要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当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者大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0.5m.硐室不应有滴水.硐室的过道应当保持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第四百五十七条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满足设备安装、拆除、检修和运输等要求,并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第四百五十八条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 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第四百五十九条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当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之间留出0.8m 以上的通道.对不需从两侧或者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以不留通道.第四百六十条硐室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警示牌.硐室内必须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硐室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口处和硐室内必须醒目悬挂“高压危险”警示牌.硐室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标明用途,并有停送电的标志.第四节输电线路及电缆第四百六十一条地面固定式架空高压电力线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在开采沉陷区架设线路时,两回电源线路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二)架空线不得跨越易燃、易爆物的仓储区域,与地面、建筑物、树木、道路、河流及其他架空线等间距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三)在多雷区的主要通风机房、地面瓦斯抽采泵站的架空线路应当有全线避雷设施.(四)架空线路、杆塔或者线杆上应当有线路名称、杆塔编号以及安全警示等标志.第四百六十二条在总回风巷、专用回风巷及机械提升的进风倾斜井巷(不包括输送机上、下山)中不应敷设电力电缆.确需在机械提升的进风倾斜井巷(不包括输送机上、下山)中敷设电力电缆时,应当有可靠的保护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溜放煤、矸、材料的溜道中严禁敷设电缆.第四百六十三条井下电缆的选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电缆主线芯的截面应当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电缆应当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二)对固定敷设的高压电缆:1、在立井井筒或者倾角为45°及其以上的井巷内,应当采用煤矿用粗钢丝铠装电力电缆.2、在水平巷道或者倾角在/45°以下的井巷内,应当采用煤矿用钢带或者细钢丝铠装电力电缆.3、在进风斜井、井底车场及其附近、中央变电所至采区变电所之间,可以采用铝芯电缆;其他地点必须采用铜芯电缆.(三)固定敷设的低压电缆,应当采用煤矿用铠装或者非铠装电力电缆或者对应电压等级的煤矿用橡套软电缆.(四)非固定敷设的高低压电缆,必须采用煤矿用橡套软电缆.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应当使用专用橡套电缆.第四百六十四条电缆的敷设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在水平巷道或者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当用吊钩悬挂.(二)在立井井筒或者倾角在30°及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当用夹子、卡箍或者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夹持装置应当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三)水平巷道或者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当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当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者输送机上.(四)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者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五)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第四百六十五条电缆不应悬挂在管道上,不得遭受淋水. 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 以上的距离.在有瓦斯抽采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电缆)必须与瓦斯抽采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盘圈或者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 但给采、掘等移动设备供电电缆及通信、信号电缆不受此限.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当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当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 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当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 以上的地方.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当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者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当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第四百六十六条立井井筒中敷设的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 因井筒太深需设接头时,应当将接头设在中间水平巷道内.运行中因故需要增设接头而又无中间水平巷道可以利用时, 可以在井筒中设置接线盒.接线盒应当放置在托架上,不应使接头承力.第四百六十七条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当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第四百六十八条电缆的连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电缆与电气设备连接时,电缆线芯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线鼻子或者快速连接器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二)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者母线盒进行连接.(三)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者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在地面热补或者冷补后的橡套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2、塑料电缆连接处的机械强度以及电气、防潮密封、老化等性能,应当符合该型矿用电缆的技术标准.第五节井下照明和信号第四百六十九条下列地点必须有足够照明:(一)井底车场及其附近.(二)机电设备硐室、调度室、机车库、爆炸物品库、候车室、信号站、瓦斯抽采泵站等.(三)使用机车的主要运输巷道、兼作人行道的集中带式输送机巷道、升降人员的绞车道以及升降物料和人行交替使用的绞车道(照明灯的间距不得大于30m,无轨胶轮车主要运输巷道两侧安装有反光标识的不受此限).(四)主要进风巷的交岔点和采区车场.(五)从地面到井下的专用人行道.(六)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照明灯间距不得大于15m). 地面的通风机房、绞车房、压风机房、变电所、矿调度室等必须设有应急照明设施.第四百七十条严禁用电机车架空线作照明电源.第四百七十一条矿灯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当比经常用灯的总人数多10%.(二)矿灯应当集中统一管理.每盏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三)矿灯应当保持完好,出现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发出的矿灯,最低应当能连续正常使用11h.(四)严禁矿灯使用人员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人员出井后(地面领用矿灯人员,在下班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还灯房.(五)在每次换班2h内,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报告矿调度室.(六)矿灯应当使用免维护电池,并具有过流和短路保护功能.采用锂离子蓄电池的矿灯还应当具有防过充电、过放电功能.(七)加装其他功能的矿灯,必须保证矿灯的正常使用要求.第四百七十二条矿灯房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二)取暖用蒸汽或者热水管式设备,禁止采用明火取暖.(三)有良好的通风装置,灯房和仓库内严禁烟火,并备有灭火器材.(四)有与矿灯匹配的充电装置.第四百七十三条电气信号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矿井中的电气信号,除信号集中闭塞外应当能同时发声和发光.重要信号装置附近,应当标明信号的种类和用途.(二)升降人员和主要井口绞车的信号装置的直接供电线路上,严禁分接其他负荷.第四百七十四条井下照明和信号的配电装置,应当具有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功能.第六节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第四百七十五条电压在36V 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钢丝)、铅皮(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第四百七十六条任一组主接地极断开时,井下总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第四百七十七条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当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主接地极应当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主接地极应当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厚度不得小于5mm.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和地面直接分区供电的电缆,不能与井下主接地极连接时,应当单独形成分区总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第四百七十八条下列地点应当装设局部接地极:(一)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二)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三)低压配电点或者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四)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带式输送机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五)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局部接地极可以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者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当用面积不小于0.6㎡、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者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平放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以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 的钢管制成,管上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全部垂直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 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第四百七十九条连接主接地极母线,应当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者截面不小于100mm2的耐腐蚀铁线,或者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mm2的耐腐蚀扁钢.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或者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应当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者截面不小于50mm2的耐腐蚀铁线, 或者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耐腐蚀扁钢.第四百八十条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第七节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第四百八十一条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高压电气设备和线路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应当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高压停、送电的操作,可以根据书面申请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得到批准后,由专责电工执行.采区电工,在特殊情况下,可对采区变电所内高压电气设备进行停、送电的操作,但不得打开电气设备进行修理.第四百八十二条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 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者更换,严禁继续使用.第四百八十三条矿井应当按表17的要求对电气设备、电缆进行检查和调整.检查和调整结果应当记入专用的记录簿内.检查和调整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指派专人限期处理.表17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和调整第八节井下电池电源第四百八十四条井下用电池(包括原电池和蓄电池)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串联或者并联的电池组保持厂家、型号、规格的一致性.(二)电池或者电池组安装在独立的电池腔内.(三)电池配置充放电安全保护装置.第四百八十五条使用蓄电池的设备充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充电设备与蓄电池匹配.(二)充电设备接口具有防反向充电保护措施.(三)便携式设备在地面充电.(四)机车等移动设备在专用充电硐室或者地面充电.(五)监控、通信、避险等设备的备用电源可以就地充电, 并有防过充等保护措施.第四百八十六条禁止在井下充电硐室以外地点对电池(组)进行更换和维修,本安设备中电池(组)和限流器件通过浇封或者密闭封装构成一个整体替换的组件除外.。

煤矿机电设备安装标准

煤矿机电设备安装标准

煤矿机电设备安装标准煤矿机电设备的安装是煤矿生产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其安装质量直接关系到煤矿生产的安全和效率。

为了确保煤矿机电设备的安装质量,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制定和遵守煤矿机电设备安装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1. 设备选址。

在进行煤矿机电设备安装之前,首先需要对设备的选址进行合理规划。

选址应考虑到设备的使用环境、周围设施和通风情况,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同时,选址还需要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标准,以保障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

2. 安装前准备。

在进行煤矿机电设备安装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安装前准备工作。

包括对设备进行检查和试验,准备所需的安装工具和材料,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等。

只有在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后,才能进行设备的安装工作。

3. 安装过程。

在进行煤矿机电设备的安装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安装标准和要求进行操作。

安装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的技能和经验,以确保设备安装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在安装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设备的连接方式、固定方式和接地方式,以避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

4. 安装验收。

设备安装完成后,需要进行严格的安装验收工作。

验收工作包括对设备的外观检查、功能测试和安全性评估等。

只有通过严格的验收工作,才能确保设备的安装质量和安全性。

5. 安装记录。

在进行煤矿机电设备安装的过程中,需要做好详细的安装记录。

安装记录包括设备的安装位置、安装过程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安装验收的结果等。

这些记录对于今后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总之,煤矿机电设备的安装标准对于煤矿生产的安全和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只有严格遵守相关的安装标准和要求,才能确保设备安装的质量和安全性,提高煤矿生产的效率和可靠性。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为规范我司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正确安装和使用,防止一切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避免设备漏电而产生的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特制定如下安装、检查、维护要求,望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保护接地的要求:1.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铝皮及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2.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并每一季度检验一次。

3.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扁钢(厚度不小于4mm)。

连接地线截面应采用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扁钢(厚度不小于4mm)。

4.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一块。

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

6.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⑴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⑵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⑶低压配电点或10米范围内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⑷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行)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⑸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对于井下单台低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安装应按局部接地安装要求执行,必须保证接地点的电阻值不小于2Ω。

二、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制作标准:1、井下硐室、对手交接班地点如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乳化泵站、瓦斯抽放泵站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裸铜线。

2、井下固定、半固定设备但无人看守或移动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即直径不小于8毫米的50mm2钢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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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装标准(DOC)————————————————————————————————作者:————————————————————————————————日期:电气设备安装标准一、外部标准:1、电气设备应上设备架,设备架离地约0.3米。

2、正确连接电气设备接地线和接地极,接地极与电气设备的距离大于5m。

3、每组电气设备两台设备间距约0.5米(两台设备喇叭嘴间距),中间连接电缆应适度(以两喇叭直线距离下垂180±30mm 左右为准)。

4、凡有电缆压线板的电器,引入引出电缆必须用压线板压紧,但不得把电缆压扁。

5、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

同一部分的螺母、螺栓其规格应要求一致。

螺杆裸落部分一般为1-3扣。

凡用螺栓连接紧的部件,其间夹有弹性物者(如密封圈和橡套电缆)不允许加弹簧垫圈。

6、喇叭嘴压紧要有余量,余量不小于1毫米,否则为失爆。

线嘴应平行压紧,两压紧螺丝入口之差应不大于5毫米,否则为不完好。

7、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应加装弹簧垫,用弹簧垫圈时其规格应与螺栓保持一致,紧固程度应以将其压平为合格。

8、密封圈的分层侧在接线时,应向里;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的配合为±1毫米;密封圈刀削后应整齐圆滑,不得出现锯齿状。

二、内部标准:1、电缆护套伸入器壁的长度为5至15mm,小于5mm是失爆,大于15mm为不完好。

2、接线应整齐(不扭弯)、紧固、导电良好、无毛刺。

卡爪(或平垫圈)弹簧垫(双帽齐全)使用线鼻子时可不用平垫圈,接线后,卡爪(或平垫圈)不压绝缘胶皮或其他绝缘物,芯线裸露距卡爪(或平垫圈)不大于10mm。

3、接线腔地线长度应适宜,以松开线嘴卡兰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地线不掉为宜。

接地螺栓、螺母、垫圈不允许涂绝缘物。

4、接线柱螺丝、弹垫齐全和卡抓齐全,压线紧固。

5、接线腔内清洁无杂物,电源板盖好。

6、防爆面清洁无杂物,无锈迹,光滑无伤痕,必须涂凡士林。

7、当线嘴已全部压紧仍不能将密封圈压紧时,只能用一个厚度适当,不开口的金属圈来调整,不得填充其他杂物(包括再加密封圈等)。

8、其它标准参照«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五十条»(见附1)。

三、以上规定如有与《煤矿安全规程》或其它国家标准相冲突时,以国家标准为准。

井下电缆悬挂标准一、电缆水平敷设时必须与巷道走向一致,垂直方向敷设时必须与地面成90º,即横平竖直。

二、电缆改变敷设方向时,要求成90º转弯,转弯处应有适宜的圆弧,半径符合下列要求:A、铠装电缆要求:弯曲半径≥20倍电缆外径B、橡套电缆要求:弯曲半径≥10倍电缆外径三、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内不大于2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四、悬挂高度符合下列要求(以下高度以电缆钩最下方为准)1、主要运输巷不低于1.6m。

2、掘进与回采巷道平巷悬挂不低于1.6m,放顶硐室及机电硐室处不低于1.8m。

五、悬挂应有适当的弛度,一般以电缆拉直后自然垂下为宜。

六、一般规定1、严禁用小电缆钩挂大电缆。

2、同一地点或同一地段挂同一根电缆只许用同一类型电缆钩。

3、巷道一侧挂有2根以上电缆时,不得交叉,且弛度一致,不得错钩吊挂。

4、电缆钩一钩只准挂一根电缆。

5、电缆接线盒、连接插销等电缆连接装置应单独固定牢固,不得让电缆受力。

6、通讯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七、其它规定1、电缆不得挂在风管或水管上。

2、电缆不得遭受淋水。

3、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4、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5、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6、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A、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00mm ;B、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8、穿墙电缆穿管敷设,管两端用必须用黄泥封堵。

八、电缆标志牌1、标志牌的内容1)要求注有型号、电压、长度、始末端名称。

2)字迹清楚不潦草,并与实际相符。

标志牌的粘贴要求1)箭头指向正确,即:箭头由电源指向负荷端或受电端。

2)巷道内敷设的电缆每50m粘贴1个标志牌。

3)拐弯处或分支点以及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各1个标志牌。

4)电器设备入线电缆均应粘贴标志牌,标志牌粘贴在距喇叭嘴0.5m处。

九、皮带等电器设备控制、测量、信号等用途电缆1、允许使用扎带绑扎固定。

2、要求横平竖直不交叉。

3、电缆两端挂牌管理,牌上要注明电缆型号、用途等。

十、在总回风巷和专用回风巷不应敷设电缆,特殊情况下需敷设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接地装置敷设标准一、材料要求1、主接地极:钢板2块规格:S≥0.75 m2厚度≥5 mm2、主接地母线:(1)扁铁规格:S截≥100mm2 厚度≥4 mm(2)镀锌钢绞规格:S截≥100mm2(3)铜线规格:S截≥50mm23、局部接地极:钢管规格:直径≥22mm 长度≥1m 孔直径≥5mm 孔数:10个眼4、辅助接地母线:(1)扁铁规格:S截≥50mm2 厚度≥4 mm(2)镀锌钢绞规格:S截≥50mm2(3)铜线规格:S截≥25mm25、接地导线、连接导线:(1)裸铜线:S截≥25mm2(2)镀锌钢绞:S截≥50mm2(3)扁钢:S截≥50mm2厚度≥4mm6、辅助接地极:钢管规格:直径≥22mm 长度≥1m 孔直径≥5mm 孔数:10个眼7、辅助连接导线:废旧电缆规格:有效S截≥6mm2二、敷设示意图(附后)三、相关要求1、制作(1)制作单位根据连队要求,对照规定材料标准合理选择材料。

(2)主接地母线和辅助接地母线使用扁铁时,“┅”型(顺长)接口之间的重复压接长度不小于100mm。

“┗”型连接处使用三角形连接,扁铁上100mm处打一个ø14的孔,用扁铁连接。

(3)接地线和连接导线使用S截≥50 mm2的镀锌钢绞,两端头使用铜接线鼻固定。

2、敷设地点(1)井下中央变电所(2)采区变电所(3)机电设备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包括高压接线盒)(4)低压配电点装有三台及三台以上的地点(包括设备平台)(5)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机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3、安装形式(1)中央变电所参考图1-1。

(2)采区变电所和机电硐室参考图2-1。

.(3)低压配电点或装有三台及三台以上的电气设备参考图2-2。

(4)盘区水仓参考图2-3。

(5)高压接线盒和单独安装的高压电气设备参考图2-4。

(6)照明综保及低压馈电参考图3-1。

4、安装要求(1)主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使用扁铁、镀锌钢绞或铜线。

(2)连接导线、接地导线根据现场情况选择扁铁、镀锌钢绞或铜线。

(3)三台以上电气设备(包括开关、电机)外壳上的接地螺栓用导线全部连接到接地母线上。

(4)有漏电实验的单台开关必须加设接地极及辅助接地极。

(5)接地极使用管材时必须垂直于地板敷设,埋入地下深度不能小于75cm,露出地面长度不小于10cm;使用钢板时深度不能小于50cm,并添加吸湿(食盐)材料(设备平台除外)。

(6)工作面及各巷道未构成接地系统设备,安装时必须打接地极。

电气设备和电缆的检查、调整周期规定检查、调整项目检查周期备注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每月一次每日应由跟班电工检查一次外部电气设备的额定电流、短路倍数整定每6个月一次负荷变化时应及时整定高压电缆的泄露和耐压试验每年1次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的检查每6个月一次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每季一次每周应由专责电工检查一次外部和悬挂情况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每月一次每班由当班司机、电工检查一次外皮有无破损接地电网接地阻值测定每季一次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绝缘、接地电阻的测定投入运行前低压馈电开关短路、漏电试验检查每天一次照明综保短路、漏电试验检查每班一次备注:检查和调整结果应记入专用的记录表内。

检查和调整中发现的问题,应指派专人限期整改。

电气设备及电缆绝缘阻值的要求及标准1、电缆的绝缘阻值要求:1)660V绝缘阻值相间和相对地不得小于10兆欧。

2)1140V绝缘阻值相间和相对地不得小于50兆欧。

3)10KV绝缘阻值相间和相对地不得小于1000兆欧。

4)监视线绝缘阻值相间不得小于2兆欧。

2、电机的绝缘阻值要求:1)660V绝缘阻值相对地不得小于10兆欧。

2)1140V绝缘阻值相对地不得小于50兆欧。

3、高压开关、馈电、启动器的绝缘阻值要求:1)660V绝缘阻值相间和相对地不得小于10兆欧。

2)1140V绝缘阻值相间和相对地不得小于50兆欧。

3)10KV绝缘阻值相间和相对地不得小1000兆欧。

4、变压器的绝缘阻值要求:1)10KV高压侧绝缘阻值相对地不得小于1000兆欧。

2)1140V低压侧绝缘阻值相对地不得小于50兆欧。

3)660V低压侧绝缘阻值相对地不得小于10兆欧。

接地电阻的要求及标准1、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欧。

2、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1欧。

低压电网过流保护整定标准1、馈电开关电流整定标准:(1)整定电流: I Z≥ΣI N(2)整定倍数: N ≥(I Qe+ΣI其它)/I Z上式中:I Z为馈电开关过流保护整定值,A;ΣI N为馈电开关负荷侧所带设备额定电流之和,A;N为馈电开关电流整定倍数;I Qe为馈电开关负荷侧所带设备中最大电机的额定起动电流,A;ΣI其它为馈电开关负荷侧除最大电机外其它电机的额定电流之和,A。

(3)整定值灵敏度的校验,应满足:I d(2) /(N· I Z)≥1.5I d(2)为馈电开关保护范围最远点的两相短路电流,A;N、 I Z同上1.5为保护装置的可靠动作系数。

煤矿井下常用电动机的额定起动电流的选值:对于绕线型电动机,其近似值可用1.5乘以额定电流;对于鼠笼电动机,其近似值可用额定电流乘以6。

2、电磁起动器电流整定标准:(1)A、额定电压为380V:I Z≥2P NB、额定电压为660V:I Z≥1.15P NC、额定电压为1140V:I Z≥0.67P N(2)对于电磁起动器需整定短路倍数时,短路倍数一致取8倍。

(3)整定值灵敏度的校验,应满足:I d(2) / 8I Z≥1.5上式中:I d(2)为磁力起动器保护范围最远点的两相短路电流,A;I Z为磁力起动器过流保护整定值,A;1.5为保护装置的可靠动作系数。

附1: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五十条)1、鸡爪子:(1)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等效能的冷补者;(2)电缆(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以及高低压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的接头;(3)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和不灌注绝缘充填物或充填不严密(漏出芯线)的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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