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用地代码一览表
三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教育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用地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范围
大类
中类
小类
W
仓储用地
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W1
普通仓库用地
以库房建筑为主的储存一般货物的普通仓库用地
G1
公共绿地
向公众开放,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化用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
G11
公园
综合性公园、纪念性公园、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古典园林、风景名胜公园和居住区小公园等用地
G12
街头绿地
沿道路、河湖、海岸和城墙等,设有一定游憩设施或起装饰性作用的绿化用地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范围
大类
中类
小类
G
G2
生产防护绿地
C65
科研设计用地
科学研究、勘测设计、观察测试、科技信息和科技咨询等机构用地,不包括附设于其他单位内的研究室和设计室等用地
C7
文物古迹用地
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革命遗址等用地,不包括已作其他用途的文物古迹用地,该用地应分别归入相应的用地类别
C9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公共设施用地,如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院等用地
U42
粪便垃圾处理用地
粪便、垃圾的收集、转运、堆放、处理等设施用地
U5
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
房屋建筑、设备安装、市政工程、绿化和地下构筑物等施工及养护维修设施等用地
U6
殡葬设施用地
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存放处和墓地等设施用地
最新的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
类别名称
内容
大类
中类
小类
R(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
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的用地
R1
一类居住用地
设施齐全、环境良好,一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R1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
R12
服务设施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R3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及小游园等用地
R32
服务设施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行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
A1
A33
中小学用地
中学、小学用地
A34
特殊教育用地
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
A35
科研用地
科研事业单位用地
A4
体育用地
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
A41
体育场馆用地
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包括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及其附属的业余体校等用地
A42
体育训练用地
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
B9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业余学校、民营培训机构、私人诊所、殡葬、宠物医院、汽车维修站等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M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铁路、码头和辅助道路、停车场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
新旧用地分类对照转换表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与《城
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对照表1. 新国标城乡用地分类与90国标用地分类对照表
2. 新国标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与90国标用地分类对照表新国标居住用地(R)
附注:1.由于新国标新增城乡用地分类,因此城乡用地分类中的大类H建设用地、中类H1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H9其他建设用地等,在90国标用地分类中均没有明确对应。
2.新国标新增中类S2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在90国标用地分类中没有明确对应。
3.部分类别名称一栏附加的括号中的文字,为新国标中对该类用地内容的解释,在本表说明一栏中未能详细解释的情况下,在括号中补充该内容。
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最新)
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最新)一、定义城市用地是指城市建成区内的土地,包括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等。
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是根据城市用地的主要用途和功能,对城市用地进行分类和制定技术要求的标准。
二、分类体系1. 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
2. 商业用地:包括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娱乐用地等。
3. 工业用地:包括工业用地、仓储用地、物流用地等。
4. 公共设施用地:包括教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文化体育用地等。
5. 交通设施用地:包括道路用地、交通枢纽用地、停车场用地等。
6. 绿地与广场用地: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等。
三、技术要求最新的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对各类用地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包括用地规模、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等。
这些技术要求旨在确保城市用地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最新的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为城市规划和管理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和指导。
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城市的具体情况和需求,灵活运用这些标准和要求,以实现城市的高质量发展。
同时,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变化,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新的形势和需求。
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最新)一、定义城市用地是指城市建成区内的土地,包括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等。
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是根据城市用地的主要用途和功能,对城市用地进行分类和制定技术要求的标准。
二、分类体系1. 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
2. 商业用地:包括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娱乐用地等。
3. 工业用地:包括工业用地、仓储用地、物流用地等。
4. 公共设施用地:包括教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文化体育用地等。
5. 交通设施用地:包括道路用地、交通枢纽用地、停车场用地等。
6. 绿地与广场用地: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等。
三、技术要求最新的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对各类用地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包括用地规模、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等。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
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包括其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 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等设施用地 独立地段的水厂及其附属的构筑物用地,包括 泵房和调压站等用地 变电站所、高压塔基等用地。不包括电厂用地,
U13 U14
供燃气用地 供热用地
U2 U21 U22 U29
交通设施用地 公共交通用地 货运交通用地 其它交通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 M M1 一类工业用地
M2
二类工业用地
M3
三类工业用地
等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 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 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 业等用地 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 属设施等用地 以库房建筑为主的储存一般货物的普通仓库用 地 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的专用仓库用 地 露天放货物为主的仓库用地 铁路、公路、管道运输、港口和机场等城市对 外交通运输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铁路站场和线路等用地 高速公路和一、二、三级公路线路及长途客运 站等用地,不包括村镇公路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 域和其它用地(E) 高速公路用地 一级、二级和三级公路用地 长途客运站用地 运输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 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码头作业区、辅 助生产区和客运站等用地 海港港口用地 河港港口用地 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 站区等用地,不包括净空控制范围用地 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道路、广场和停车场 等用地 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用地,包括其交叉路口 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等内部的道路用 地 快速干路和主干路用地 次干路用地 主次干路间的联系道路用地 除主次干路和支路外的道路用地,如步行街、 自行车专用道等用地 公共活动广场用地,不包括单位内的广场用地 交通集散为主的广场用地 游憩、纪念和集会等为主的广场用地 公共使用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它 各类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库用地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
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
1.1 城市用地分类
1.1.1 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
1.1.2 城市用地分类以土地的使用功能为主导因素,兼顾其他相关因素。
1.1.3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大类、中
类、小类。
1.1.4 其中,R、C、M、W、U、S、T、D、G类用地属于城市建设用地,E6类用地属于
村建设用地;其余为非建设用地。
1.1.5 使用城市用地分类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
用本分类的全部或局部类别。
1.1.6 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应符合表1.1的规定。
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1.1。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一览表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公共设施用地,如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院等用地
M
工业用地
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和其它用地(E)
M1
一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
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市区、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市政公用设施,包括其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范围
大类
中类
小类
U
U1
供应设施用地
供水、供电和供燃气等设施用地
U11
供水用地
独立地段的水厂及其附属构筑物用地,包括泵房和调压站等用地
U12
供电用地
变电站所、高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塔基等用地。不包括电厂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工业用地(M)。高压走廊下规定的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
C1
行政办公用地
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
C11
市属办公用地
市属机关,如人大、政协、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各党派和团体,以及政府组成部门、企事业管理机构等办公用地
C12
非市属办公用地
在本市的非市属机关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行政办公用地
C2
商业金融用地
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地
C21
商业用地
U22
货运交通用地
货运公司车队的站场等用地
U29
其它交通设施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交通设施用地,如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教练场、加油站、汽车维修站等用地
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及代号
菜地
种植蔬菜为主的耕地,包括温室、塑料大棚等用地
E22
灌溉水田
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以种植水稻、莲藕、席草等水生作物的耕地
E29
其它耕地
除以上之外的耕地
E3
园地
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等园地
E4
林地
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等林木的土地
E5
牧草地
生长各种牧草的土地
E8
露天矿用地
各种矿藏的露天开采用地
U12
供电用地
变电站所、高压塔基等用地。不包括电厂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工业用地(M)。高压走廊下规定的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
U13
供燃气用地
储气站、调压站、罐装站和地面输气管廊等用地,不包括煤气厂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工业用地(M)
U
U14
供热用地
大型锅炉房、调压、调温站和地面输热管廊等用地
C42
体育训练用地
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
C5
医疗卫生用地
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C51
医院用地
综合医院和各类专科医院等用地。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精神病院、肿瘤医院等
C52
卫生防疫用地
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急救中心和血库等用地
C53
休疗养用地
休养所和疗养院等用地,不包括以居住为主的干休所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
C63
成人与业余学校用地
独立地段的电视大学、夜大学、教育学院、党校、干校、业余学校和培训中心等用地
C64
特殊学校用地
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一览表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一览表1. 住宅用地住宅用地是指用于居住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普通住宅区、高档住宅区、别墅区等。
住宅用地的代码为R。
2. 商业用地商业用地是指用于商业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商业中心、购物中心、超市等。
商业用地的代码为C。
3. 工业用地工业用地是指用于工业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工业园区、工厂区、加工区等。
工业用地的代码为I。
4. 农业用地农业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用地区域,包括耕地、林地、果园等。
农业用地的代码为A。
5. 教育用地教育用地是指用于教育机构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学校、大学园区等。
教育用地的代码为E。
6. 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是指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医院、诊所等。
医疗卫生用地的代码为M。
7. 文化娱乐用地文化娱乐用地是指用于文化娱乐设施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剧院、博物馆、体育场馆等。
文化娱乐用地的代码为L。
8. 公共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是指用于公共设施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邮局、公安局、消防站等。
公共设施用地的代码为P。
9. 绿地和公园用地绿地和公园用地是指用于绿地和公园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公园、花园等。
绿地和公园用地的代码为G。
10. 其他用地其他用地是指不属于以上分类的用地区域,包括临时用地、特殊用地等。
其他用地的代码为O。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一览表如下:- 住宅用地:R- 商业用地:C- 工业用地:I- 农业用地:A- 教育用地:E- 医疗卫生用地:M- 文化娱乐用地:L- 公共设施用地:P- 绿地和公园用地:G- 其他用地:O这些代码和分类在城市规划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可以帮助城市规划者准确划分不同用途的土地,并制定相应的规划和政策。
通过科学合理地规划城市用地,能够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
这一分类和代码的使用,有助于规范城市用地的开发和利用,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效率。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的制定和更新,应考虑到城市发展的需要,紧跟时代的潮流,不断适应城市规划的新要求和新挑战。
城市用地分类表
(R)
R1
一类居住用地
R2
二类居住用地
R3
三类居住用地R4源自四类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C)
C1
行政办公用地
C2
商业金融业用地
C3
文化娱乐用地
C4
体育用地
C5
医疗卫生用地
C6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C7
文物古迹用地
C9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
M)
M1
一类工业用地
M2
二类工业用地
M3
三类工业用地
仓储用地(
W)
W1
普通仓库用地
W2
危险品仓库用地
W3
堆场用地
对外交通用地(T)
T1
铁路用地
T2
公路用地
T3
管道运输用地
T4
港口用地
T5
机场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S)
S1
道路用地
S2
广场用地
S3
社会停车库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U1
供应设施用地
U2
交通实施用地
U3
邮电设施用地
U4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U5
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
U6
殡葬设施用地
U9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绿地(G)
G1
公共绿地
G2
生产防护绿地
特殊用地(D)
D1
军事用地
D2
外事用地
D3
保安用地
水域和其他用地(E)
E1
水域
E2
耕地
E3
园地
E4
林地
E5
牧草地
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及代号
金融保险业用地
银行及分理处、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所和保险公司;以及外国驻本市的金融和保险机构等用地
C23
商务办公用地
各种商务办公、写字楼等用地
C24
服务业用地
饮食、照相、理发、浴室、洗染、日用修理和交通售票等用地
C25
旅馆业用地
旅馆、招待所、度假村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C26
市场用地
独立地段的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等用地
T21
高速公路用地
快速路用地、高速公路用地
T22
一、二、三级公路用地
一级、二级和三级公路用地
T23
长途客运站用地
长途客运站用地
T3
管道运输用地
运输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
T4
港口用地
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和客运站等用地
T41
海港用地
海港港口用地
T42
河港用地
河港港口用地
C3
文化用地
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
C31
新闻出版用地
各种通讯社、报社和出版社等用地
C32
文化艺术团体用地
各种文化艺术团体等用地
C33
广播电视用地
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转播台、差转台等用地
C34
图书展览用地
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和纪念馆等用地
C35
影剧院用地
E6
村建设用地
村庄农村居住点生产和生活的各类建设用地
E61
村居住用地
以农村住宅为主的用地;包括住宅、公共服务设施和道路等用地
E62
新旧用地分类标准对照表
附表《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与原《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对照表
A2 文化设施用地C3 文化娱乐用地(仅包括其中的原标准C31新闻出版用地、原标
图书展览用地、文化宫、青少准C32文化艺术团体用地以及
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用地)原标准C33广播电视用地中的
报社、出版社、广播电台、电视台、
文化艺术团体等,纳入本标准B22
艺术传媒用地;原标准C33广播电
视用地中的转播台、差转台等用
地纳入本标准U16 广播电视用地;
原标准C35影剧院用地、C36游
乐用地中的电影院、剧场、音乐
厅、杂技场、游
表二《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与原《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对照表
E。
新版城市用地性质分类
类别代称类别名称内容大类中类小类R居住用地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的用地R1一类居住用地设施齐全、环境良好,一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R11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R12服务设施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设施较齐全、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用地R21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含保障性住宅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R22服务设施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R3三类居住用地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以需要加以改造的简陋住区用地,包括危房、棚户区、临时住宅等用地R31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及小游园等用地R32服务设施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行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A1行政办公用地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办公机构及其相关设施用地A2文化设施用地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A21图书展览设施用地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纪念馆、美术馆和展览馆、会展中心等设施用地A22文化活动设施用地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用地A3教育科研用地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科研事业单位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A31高等院校用地大学、学院、专科学校、研究生院、电视大学、党校、干部学校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军事院校用地A32中等专业学校用地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于普通中学内的职业高中用地A33中小学用地中学、小学用地A34特殊教育用地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A35科研用地科研事业单位用地A4体育用地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A41体育场馆用地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包括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及其附属的业余体校等用地A42体育训练用地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A5医疗卫生用地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A51医院用地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用地A52卫生防疫用地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和动物检疫站等用地A53特殊医疗用地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用地A59其他医疗卫生用地急救中心、血库等用地A6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A7文物古迹用地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迹、古墓葬、古建筑、古窟寺、近代代表性建筑、革命纪念建筑等用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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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地
母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灌
瓶站和地面输气管廊等设施用
地,不包括制气场用地
U14 供热用地 集中供热锅炉房、热力站、换
热站和地面输热管廊等设施用
地
U15 邮政设施 邮政中心局、邮政支局、邮件
用地 处理中心、电信局、移动基
站、微波站等设施用地
U16 广播电视 广播电视的发射、传输和监测
设施用地 设施用地,包括无线电收信
A53 特殊医疗 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传染病、
用地 精神病等专科医院用地
A59 其他医疗 急救中心、血库等用地
卫生用地
社会福利 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
设施用地 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
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
地
文物古迹 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迹、古墓
用地 葬、古建筑、古窟寺、近代代
表性建筑、革命纪念建筑等用
用地 学、小学、科研事业单位及其
附属设施用地,包括为学校配
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
A31 高等院校 大学、学院、专科学校、研究
用地 生院、电视大学、党校、干部
学校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
军事院校用地
A32 中等专业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
学校用地 业学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于
普通中学内的职业高中用地
A42 体育地用地
A5
医疗卫生 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
A6
A7
A8 A9 B商业 服务业 设施用 地 B1
B2
用地 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A51 医院用地 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等用地
A52 卫生防疫 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
用地 验中心和动物检疫站等用地
公用设施 供应、环境、安全等设施用地
用地
供应设施 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等
用地 设施用地
U11 供水用地 城市取水设施、自来水厂、再
生水厂、加压泵站、高位水池
等设施用地
U12 供电用地 变电站、开闭所、变配电所等
设施用地,不包括电厂用地、
高压走廊下规定的控制范围内
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
类
U13 供燃气用 分输站、门站、储气站、加气
地
S2
城市轨道 独立地段的城市轨道交通地面
交通用地 以上部分的线路、站点用地
S3
交通枢纽 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货
用地 运站、港口客运码头、公交枢
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S4
交通场站 交通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交
用地 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
S41 公共交通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及附属
设施用地 设施,公共汽(电)车首末
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 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二类居住 设施较齐全、环境较好,以 用地 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用地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含保障性住宅 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 场、小游园等用地 服务设施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 用地 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 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 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三类居住 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以需 用地 要加以改造的简陋住区用地, 包括危房、棚户区、临时住宅 等用地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 停车场及小游园等用地 服务设施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 用地 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 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 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公共管理 行政、文化、教育、体育、卫 与公共服 生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 务用地 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 用地 位等办公机构及其相关设施用
用地 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
地
M3
三类工业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严重干
用地 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
地
W物流
物流仓储 物资储备、中转、配送等用
仓储用
用地 地,包括附属道路、停车场以
地
及货运公司车队的站场等用地
W1
一类物流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
仓储用地 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物流仓
储用地
W2
二类物流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
站、停车场(库)、保养场,
出租汽车场站设施等用地,以
及轮渡、缆车、索道等的地面
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S9 U 公用 设施用 地 U1
U2
S42 社会停车 独立地段的公共停车场和停车
场用地 库用地,不包括其他各类用地
配建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
其它交通 除以上之外的交通设施用地,
设施用地 包括教练场等用地
地
A2
文化设施 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
用地 施用地
A21 图书展览 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档案
设施用地 馆、科技馆、纪念馆、美术馆
和展览馆、会展中心等设施用
地
A22 文化活动 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
设施用地 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
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用地
A3
教育科研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
A33 中小学用 中学、小学用地
地
A34 特殊教育 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
用地 等用地
A35 科研用地 科研事业单位用地
A4
体育用地 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
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
体育设施用地
A41 体育场馆 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包括体
用地 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
及其附属的业余体校等用地
U22 环卫设施 垃圾转运站、公厕、车辆清洗 用地 站、环卫车辆停放修理厂等用 地
U23 环保设施 垃圾处理、危险品处理、医疗 用地 垃圾处理等设施用地 安全设施 消防、防洪等保卫城市安全的 用地 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U31 消防设施 消防站、消防通信及指挥训练 用地 中心等设施用地
U32 防洪设施 防洪堤、防洪枢纽、排洪沟渠 用地 等设施用地 其他公用 除以上之外的公用设施用地, 设施用地 包括施工、养护、维修设施等 用地 绿地与广 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 场用地 公共开放空间用地 公园绿地 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 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 作用的绿地 防护绿地 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 能的绿地 广场用地 已游憩、纪念、集会和避险等 功能为主的城市公共活动场地
用地 媒等用地 B29 其他商务 贸易、设计、咨询等技术服务
设施用地 办公用地 娱乐康体 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 设施用地 B31 娱乐用地 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
厅、网吧以及绿地率小于65% 的大型游乐等设施用地 B32 康体用地 赛马场、高尔夫、溜冰场、跳 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 及通用航空、水上运动的陆域 部分等用地 公用设施 零售加油、加气、电信、邮政 营业网点 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用地 B41 加油加气 零售加油、加气以及液化石油 站用地 气换瓶站用地 B49 其他公用 独立地段的电信、邮政、供 设施营业 水、燃气、供电、供热等其他 网点用地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其他服务 业余学校、民营培训机构、私 设施用地 人诊所、殡葬、宠物医院、汽 车维修站等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 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 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 铁路、码头和辅助道路、停车 场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 一类工业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 用地 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 地 二类工业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
区、发信区以及广播电视发射
台、转播台、差转台、监测站
等设施用地
环境设施 雨水、污水、固体废物处理和
用地 环境保护等的公用设施及其附
属设施用地
U3
U9 G 绿地 与广场 用地 G1
G2 G3
U21 排水设施 雨水泵站、污水泵站、污水处 用地 理、污泥处理厂等及其附属的 构筑物用地,不包括排水河渠 用地
B12 批发市场 以批发为主的市场用地
用地
B13 餐饮用地 饭店、餐厅、酒吧等用地
B14 旅馆用地 宾馆、旅馆、招待所、服务型
公寓、度假村等用地
商务设施 金融保险、艺术传媒、技术服
B3
B4
B9 M工业 用地
M1 M2
用地 务等综合性办公用地 B21 金融保险 银行、证券期货交易所、保险
用地 公司等用地 B22 艺术传媒 文艺团体、影视制作、广告传
类别代称 大类 中类 R(居住 用地) R1
R2
R3
A公共 管理与 公共服 务设施 A1 用地
小类 R11 R12
R21 R22
R31 R32
类别名称 内容
居住用地 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的用地 一类居住 设施齐全、环境良好,一低层 用地 住宅为主的用地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
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 服务设施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 用地 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
仓储用地 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物流仓
储用地
W3
三类物流 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
仓储用地 品的专用仓库用地
S 道路
道路与交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等用地,
与交通
通设施用 不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等
设施用
地
内部的道路、停车场等用地
地 S1
城市道路 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
用地 路等用地,包括其交叉路口用
地。不包括已作其他用途的文
物古迹用地
外事用地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国际
机构及其生活设施等用地
宗教设施 宗教活动场所用地
用地
商业服务 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等设施
业设施用 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
地
务设施用地
商业设施 商业及餐饮、旅馆等服务业用
用地 地
B11 零售商业 以零售功能为主的商铺、商
用地 场、超市、市场等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