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作业管理规定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1 火作业前,作业单位应提前对作业场所进行细致的安全检查,确保场地的通风情况良好,无易燃物质堆放,没有泄漏的危险品等。
1.2 火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置措施。
1.3 执行单位应提前确定好火灾报警器、灭火器等消防设备的位置,并保证这些设备在作业过程中随时可以使用。
1.4 在进行火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包括安全措施、作业流程、人员分工等,并进行相关人员的交底。
二、火作业中的安全措施2.1 执行单位在进行火作业时,必须确保作业人员佩戴防护用具,如焊接面罩、防火服等,避免火花溅落造成人员伤害。
2.2 在进行火作业时,必须提前清除作业场地周围的易燃物质,确保火势不会蔓延。
2.3 在进行焊接、切割等作业时,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设备,并保证作业人员能够熟练操作。
2.4 在进行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必须设置专人值班监控火情,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疏散和救援工作。
2.5 禁止在作业场所吸烟、使用火种等行为,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
三、火作业后的处理3.1 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清除。
3.2 对于因火作业造成的损坏或污染,作业单位应及时进行修复和清理,避免对环境和设施造成更大的影响。
3.3 火作业结束后,应将所有使用过的灭火器等设备进行检查和整理,保证下次使用时的正常性能。
3.4 作业单位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本次火作业的情况,包括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和隐患,以便进一步完善管理规章制度。
四、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理4.1 对于违反火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作业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
4.2 对于因违反规章制度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业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4.3 对于多次违反规章制度且不改正的作业单位,公司有权终止与其的合作关系,并向相关部门投诉。
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是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用火作业的安全,防止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组织结构: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用火作业安全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负责人:用火作业的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经验和技能,并确保所有用火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 安全培训:施工现场所有从事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关的操作证书。
4. 设备检查:使用的火源设备(如焊接、切割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安全可靠。
5. 作业区域划分:施工现场应根据具体情况划定用火作业区域,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该区域。
6. 防火措施: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水源和疏散通道,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7. 安全用火操作:用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火靴等,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安全用火操作。
8. 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应合理规划用火作业的时间和场所,避免在易燃、易爆物附近进行用火作业,并保持作业区域的清洁。
9. 火灾应急预案:施工现场应制定完善的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和应急处置措施,并进行定期演练和检验,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10.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安全管理部门应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检查结果和问题处理情况。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划和执行。
在用火作业中,应始终以安全为首要目标,切实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现场用火作业是指在建筑工地内进行焊接、切割、烘烤、喷灯、点燃煤气炉等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火焰和高温设备。
由于火焰和高温设备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对施工现场用火作业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
本文将围绕施工现场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1. 管理机构和责任施工现场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应由项目经理担责任,并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小组。
安全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组成,负责制定和执行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方案,并监督和检查施工现场用火作业的工作。
2. 人员资质要求施工现场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熟悉和掌握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所有参与用火作业的人员都必须进行专业的培训,掌握用火作业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确保能够正确、安全地操作火焰和高温设备。
3. 作业场所要求施工现场用火作业的作业场所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
首先,作业场所应当配备完善的防火设施,包括灭火器、喷淋系统、消防栓等,以应对紧急情况。
其次,作业场所应当做好防火隔离,与易燃易爆物品、油漆、溶剂等隔离开来,确保用火作业不会引发火灾。
另外,作业场所应当保持整洁,杜绝杂物和垃圾的堆放,避免火源和可燃物接触,减少火灾隐患。
4. 作业设备和工具要求施工现场用火作业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并具备相应的防护措施。
例如,焊接机、切割机等设备应具备过载、过热保护功能,并配备防火、防爆外壳;焊工手套、防火服、防火面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按照规定配备,并经常进行检查和更换。
5. 安全操作规程和措施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个环节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焊接机、切割机等设备的操作流程、设备的安全操作要求、防火、防爆措施、现场疏散预案等。
所有参与用火作业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安全原则的行为。
施工动用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施工动用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消灭隐患,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施工动用明火安全管理规定。
1.因工程施工需要动用明火作业(如防水、电焊、气割作业等),必须由班组长根据施工作业点周围实际情况制定防火、灭火等安全措施,开出动火申请单,并经项目部批准,方可作业。
2.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开具动火证时需携带作业人员上岗证,并留复印件交项目部存档备案。
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证件或复印件以备检查。
3.现场动火作业必须配备动火看护人,并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4.明火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点周围及垂直下方有无易燃、可燃物品。
如有,必须清理或使用阻燃材料进行覆盖浇水后方可作业。
作业点下如有孔洞,要采取遮挡措施,防止火花从孔洞中落下,高处作业必须采取火花接挡措施,防止火花及切割物自由落下。
5.在遇有周围及下方有可燃物品又无法清除,必须施焊作业时,必须用铁板、防火布等遮接火花,并将可燃物品用水浇湿后,派专人看守,确保安全后方可施焊作业。
6.在气割作业时,必须控制切割物落点,并及时用水将切割落下物浇透。
切不可在类似聚苯板等易燃物品附近盲目作业。
7.五级风以上,停止室外一切电焊、切割等明火施工。
8.气焊用氧气、乙炔瓶保持____米以上,与火源作业点保持____米以上安全距离,严禁动火点与气瓶垂直作业,乙炔瓶严禁倒卧使用。
9.焊机一、二次防护罩齐全完好,焊把线必须用线鼻子与端子连接牢固,不准使用长螺栓压线,防止短路;焊把线不准破损露铜,双线到位,严禁用钢筋、脚手架护栏等作回路。
10.动火作业结束后,看火人员要留有足够的观察时间,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作业地点。
11.防水作业必须制定防火措施预案,经审批后按作业区域配备足够灭火器方可作业。
此规定适用于本项目现场所有施工单位。
凡违反上述规定一律按违章处理,如发生事故追究责任人责任。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斯文里办公楼项目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动用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施工动用明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进行焊接、切割等用火作业的工作。
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现场用火作业是建筑施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工作,然而,由于用火作业涉及到明火,一旦管理不当就会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用火作业的安全性,必须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施工现场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重点包括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用火设备的选择与使用、现场的防护措施、应急预案的制定等方面。
一、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1. 所有从事施工现场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证书。
2. 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施工现场的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3. 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消防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并能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二、用火设备的选择与使用1. 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用火设备,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和调试。
2. 在施工现场设置专门的用火区域,并明确规定禁止在其他区域进行用火作业。
3. 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物质周围进行用火作业,必要时应进行隔离处理。
4. 在用火设备周围设置防火防爆设施,如防火涂料、防火垫等,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三、现场的防护措施1. 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用火作业的危险性。
2.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禁止在施工现场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必要时应进行专门的储存和处理。
4. 在施工现场设置专门的灭火器材和应急疏散通道,确保人员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撤离。
四、应急预案的制定1. 制定详细的用火作业应急预案,并向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2. 明确各个部门和责任人的职责和任务,在发生火灾或意外事故后迅速采取应急措施。
3. 确保应急疏散通道的畅通,提前规划逃生路线,设置明显的指示牌,保证人员安全撤离。
4. 在施工现场配备专业的消防人员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以上是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可以有效提高施工现场用火作业的安全性,预防和减少火灾和事故的发生。
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具体规定如下:1. 火灾预防措施:- 严禁在易燃物品周围进行火焰作业,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
- 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火源,禁止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
- 根据工地情况设置灭火器材和灭火器材的数量要求。
- 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通畅,确保灭火通道不被堵塞。
2. 施工现场人员要求:-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和许可证书。
- 施工现场必须有专门管理的人员进行现场巡查和监督,并制定工作日志。
- 火焰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适当的劳保用品,包括防护眼镜、防火服、防护手套等。
3. 作业规范:- 确保作业现场周围没有可燃物,如泄漏物、碎屑等。
- 在不影响安全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火焰作业方法和设备。
- 作业结束后,严禁将未完全熄灭或冷却的火焰设备搬离作业现场。
4. 火灾应急措施:-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消防栓和灭火器,并定期检查维护。
- 确定应急疏散路线和集合地点,并明确各人员的责任和任务。
- 火灾发生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报警、疏散人员和灭火。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还需综合考虑并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1. 确保施工现场的用火作业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2. 在施工现场进行用火作业前,必须编制并实施用火作业方案,明确用火范围、用火工具、用火时间等相关内容。
3. 提供必要的用火设施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水带等,保证施工现场用火作业期间的火灾应急救援能力。
4. 对施工现场用火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确保他们具备用火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5. 对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区域进行必要的防火措施,如设置防火隔离带、原材料堆放区域等,防止火灾扩散。
6. 严禁在施工现场进行未经许可的用火作业,如焚烧垃圾、烧化妆品等,防止引发火灾事故。
7. 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用火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能够及时进行火灾应急处理。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范本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进行火作业的人员和单位。
第三条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火花或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的方式进行的作业。
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打火机点火等。
第四条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守本管理规定。
第五条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安全意识。
第六条实施火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
第七条火作业必须在指定的场所进行,确保周围环境安全。
第八条火作业必须配备专业的安全设备和防护装备。
第九条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要求,保障作业过程的安全。
第十条火作业发生火灾、爆炸或其他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报警。
第二章管理制度第十一条火作业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行业背景和工作经验,并持有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指定专门的火作业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火作业的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火作业管理人员必须定期组织火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火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四条在火作业区域内设置明确的禁止吸烟标志,并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管理和巡视。
第十五条火作业管理人员必须落实消防设备维护和检查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火作业管理人员必须设定明确的火作业时间和计划,避免火作业密集和同时作业。
第十七条火作业管理人员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应急设备,并进行定期检修和更换。
第十八条火作业管理人员必须组织火作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总结教训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九条所有火作业人员必须接受日常的体检,确保身体健康和安全作业。
第三章作业规范第二十条火作业人员必须在火作业前仔细检查作业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第二十一条火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防护装备,包括耐高温服、耐火手套、防滑鞋等。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用火作业可能引发的事故和火灾,制定本《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其所有分支机构、办事处等单位进行的一切用火作业活动。
3. 安全责任每个单位、部门、班组和员工都有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负责人:负责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安全制度和工作程序;•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相应的安全培训;•班组长:负责本班组的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日常安全检查;•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4. 火灾防控措施4.1 火源控制•使用明火时,必须确保有专人看护,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使用明火;•火源使用完毕后,必须彻底熄灭,并确保没有残留火源。
4.2 安全防护措施•尽量使用电器代替明火;•确保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专用储存室,并使用防爆柜进行存放;•保持消防器材的完好,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定期进行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防控意识。
4.3 火灾应急处置•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并采取紧急疏散措施;•用专业灭火器材进行初期扑救,如无法控制火势,及时撤离人员,并确保人员安全;•不得盲目逃生,应按照预定的逃生路线进行撤离。
5. 安全培训和教育•新员工入职时,应接受用火作业的安全培训,并通过相关考试;•定期组织用火作业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定期进行火灾应急演练,检验和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处罚。
6. 安全检查和评估•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进行安全评估,确定用火作业的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对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及时完善和改进工作。
7. 处罚与奖励•对个人或单位违反用火作业安全规定的,根据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对在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优异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动用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动用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动用明火作业是一项具有较高风险的任务,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
下面是针对动用明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操作人员和周围人员的安全。
一、责任与管理1. 企业负责人应明确岗位责任,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岗位职责,指派专人进行安全管理。
2. 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定期参加培训,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指导和技术支持。
二、操作环境管理1. 在进行动用明火作业前,必须对操作环境进行评估和规划,确保操作场所符合安全要求。
2. 操作场所应保证通风良好、疏散通道畅通,存在明火的设备应与易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 操作现场应设置警戒标志和安全警示牌,提醒周围人员注意安全。
4. 要确保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气源管道等设施具备安全保护和检测装置。
三、操作人员培训与资质管理1. 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岗位技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且定期进行复审。
2. 操作人员应熟悉和掌握相关作业规程,了解各类火灾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
3. 操作人员应定期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四、安全防护设施1. 所有相关设施和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功能完好。
2. 现场应配备灭火器、防护面具、防火服等消防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3. 使用明火作业时,应配备专门的火灾报警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
五、作业过程管理1. 操作人员在进行动用明火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无隐患后方可动火操作。
2. 各类明火操作应有专人负责看护,确保其安全性,并保持清晰的沟通,随时掌握操作情况。
3. 动用明火作业时,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操作人员应保持专注、沉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 动用明火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关闭明火,并排除隐患。
六、应急响应与事故处理1. 在动用明火作业过程中,如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停止操作,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火作业是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一种活动,但其风险性也是相当高的。
为了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火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火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热处理、明火作业等。
三、火作业管理责任1.本单位的负责人是本单位火作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
2.火作业负责人应制定火作业管理方案,明确火作业的工作内容、人员分工、时间安排、安全措施等,并将方案报备本单位负责人。
3.所有从事火作业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按照火作业管理方案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四、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火作业前应确认是否具备进行火作业的必要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明确火作业的工作内容和作业环境;(2)了解设备、设施的火灾隐患;(3)有效的火灾扑灭设备和器材;(4)相关人员的防护器具和装备等。
2.火作业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确保参与火作业的人员都了解作业要求、安全措施以及灭火方法等。
五、火作业中的安全措施1.在进行火作业前,应将易燃易爆及有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的场所及周围进行清洁,并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
2.火作业现场要设置明确的警戒线和安全标识,确保不相关人员不得靠近。
3.进行火作业时,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水带、灭火器具等,并保证设备有效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火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确保烟气能够及时排出,减少职工的吸入。
5.火作业中禁止使用明火、电焊、切割等具有明显火源的设备,必要时应使用改用电器设备或其他无明火的工艺设备。
六、火作业事故应急处理1.火作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确保人员的安全,采取紧急撤离措施,并及时报警。
2.火灾事故未扩大之前,应首先采取灭火措施,使用灭火器进行处置;若灭火器无法扑灭,应立即通知专业的消防队伍进行应急处置。
3.发生火灾事故后,要及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避免事故扩大和人员增伤。
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引言施工现场用火作业是指在建筑施工中使用明火进行焊接、切割、烧烤等工作。
由于用火作业涉及明火,存在着一定的火灾和安全风险。
为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以及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施工现场进行用火作业的工作人员和施工单位。
三、安全管理措施1.用火作业申报在进行用火作业前,必须向施工单位提出申报,并填写《用火作业申报表》,包括用火地点、作业时间、作业内容、安全防护措施等。
施工单位对申报的用火作业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批准。
2.明火点火注意事项在点火前,需经过专人检查明火点火器材是否完好,检查周边无易燃易爆物品。
点火时,要迅速将明火远离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并确保风向符合安全要求。
3.防火防爆设施a.在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定期检查保证其性能良好。
b.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分类储存,严格控制数量,并设置专门的存放设施。
c.针对施工现场的特殊情况,如高温、易燃气体等,需要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如设置防火墙、防火卷帘门等。
4.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保证人员的迅速疏散。
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物品或设置障碍物。
5.用火作业人员培训所有从事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掌握用火作业的基本原则和技巧。
培训内容包括火灾防范、火灾应急处理、灭火方法和自救逃生等。
6.应急预案制定施工单位应制定用火作业的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职责,并定期进行演练。
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报警、疏散逃生、灭火救援等。
四、责任和处罚1.对于未按规定进行用火作业申报的,责令立即停止用火作业,并进行相应处罚。
2.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民事和行政处罚。
五、附则1.施工单位应建立用火作业现场的监测和检查机制,对用火作业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
2.本规定由施工单位负责解释,并按照实际情况随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安全监督部门和消防部门的各级领导、专职安全和消防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用火作业情况.在发现违反用火管理制度的用火作业或危险用火作业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用火,并根据违章情况,对违章者进行严肃处理。
8审批人职责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检查,详细了解、检查用火的条件和部位及环境状况,审查安全措施确实可靠后方可签字批准。
9用火作业人员的资格与权限9.1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焊接工种作业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证。
9.2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用火”的原则。
9.3用火作业人员对不符合“三不用火”的原则的用火要求,有权拒绝用火。
10用火监护人的资格与职责10.1用火监护人资格用火监护人必须持有岗位操作合格证;必须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必须有应付突发事故的能力。
10.2用火监护人培训用火监护人应参加有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培训组织的用火监护人培训班,考核合格后由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发放用火监护人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10.3用火监护人的职责用火监护人接到用火作业许可证二、三联后,应认真看清用火作业许可证全文,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并落实防火措施,注意检查准备动火的部位与用火作业许可证规定的用火部位是否一致,经复查无误后将第三联用火作业许可证交动火人;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监护人监火时佩带明显标志;用火过程不得离开现场。
10.4用火监护人的权限当发现用火部位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符,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有权制止用火;异常情况发生时有权停止用火;对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的,可以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报告有关领导。
11用火作业许可证11.1用火作业许可证是用火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得随意涂改、代签,要妥善保管。
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3篇)
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一、在园区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必须经保安部同意,以文字形式报保安部审核、批准,领取动火许可证后方可作业。
二、保安部负责审核、管理和签发动火许可证工作,并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三、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1、动火人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焊工证,操作过程中设专门看火人。
2、清理动火施工现场内易燃易爆物,室外作业遇有五级风停止作业。
3、按要求配置看火人员,准备好灭火器材、水、沙子等。
4、氧气瓶、乙炔瓶按要求分开放置。
5、严格执行中央大厦关于动火作业消防安全制度的规定。
四、园区内部不准随意使用产生强烈热辐射的电热器具,如电炉、红外线加热器。
五、园区内部区域及外围不许随意焚烧垃圾、树叶等,不许随意使用明火进行任何施工。
六、电、气焊工应持操作证上岗施工。
七、使用电、气焊、喷灯,要选择安全地点,作业前要仔细检查周围的情况,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应采取浇湿、设接火盆、遮挡或其它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八、在焊割前,要对焊割工具进行全面的检查,严禁使用安全保护装置不健全或失灵的焊割工具。
九、焊割作业及点火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条头、热喷嘴要放在安全地点,焊割结束或中途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并仔细检查现场,确认无余火复燃危险后方可离开。
在易燃、可燃物较多的场所焊割,操作完毕时应反复检查,预防火灾事故。
十、电焊机的各种导线不得残破裸露,更不准与气焊的软管、气体的导管以及有气体的气瓶接触,气焊的软管也不得从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
油脂或沾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导管等接触。
十一、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或各种管道金属架上,必须建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十二、对盛有或装过易燃、可燃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和设备,在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
十三、严禁在有可燃、易燃、爆炸危险物品的场所焊割;十四、焊割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以及其它易燃操作同时间交叉作业。
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现场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与火有关的工作,例如焊接、气割、喷灯、点燃器具等。
由于用火作业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因此需要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来确保施工现场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以下是关于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
一、用火作业人员的要求1. 所有从事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持有相关的资质证书。
未经培训和资质认证的人员不得从事用火作业。
2. 用火作业人员必须了解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掌握用火作业的操作技能,能够正确使用和保养与用火作业相关的设备和器具。
3. 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业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和擅自更改操作程序。
4. 用火作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禁止酒后、疲劳、病态等不适宜作业的情况下从事用火作业。
二、用火作业现场的安全要求1. 确保用火作业现场的通风良好,防止火焰和烟雾在作业现场内积聚。
2. 用火作业现场必须清理干净,无易燃物、可燃物和爆炸物,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3. 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警示标识,提醒人员注意用火作业的危险性。
4. 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水带等,并保持消防器材的良好状态和有效性。
5. 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立火灾报警装置,并与工地内部的消防控制中心进行联动,确保火灾事故能够及时报警和控制。
三、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1. 确保用火作业人员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火帽、防火手套等。
2. 在用火作业现场进行火焰试燃前,必须进行试燃前安全检查,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设备和灭火人员。
3. 确保用火作业现场有足够的照明设备,以确保作业人员具备足够的视线,防止因光线不足而引发事故。
4. 确保用火作业现场的动火许可证制度,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行用火作业。
5. 严格控制用火作业现场的用火规模,避免因火焰过大而引发事故。
6. 定期检查和维护用火作业设备和器具,如焊机、气割设备等,并记录检查和维护情况。
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5篇)
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我公司煤气管道周围及易发生火灾、爆炸等危险区域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根据我公司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动火作业分类动火作业分为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和三级动火作业三类。
1、一级动火作业在生产连续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煤气输送管道、煤气柜、阀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需要维修时间较长、工作量较大、发生火灾及爆炸危险性系数较高的现场动火维修、抢修等作业。
2、二级动火作业在工作区域内的管道煤气停运状态下,通过氮气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相关安全隔离和防范措施后进行的现场维修动火作业。
3、三级动火作业日常维修检查及煤气管道区域或车间生产装置及设备全部停运,且装置经氮气置换合格后的动火作业。
二、《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为一式两联,一、二、三级动火作业都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一级动火终审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执行;二级动火终审由分厂领导审批执行;三级动火由车间负责人审批执行。
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
办证人应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照《动火安全作业证》审批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2、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3、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后,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人员应当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4、《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动火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各持一份存查。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四篇)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作场所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规范动火作业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维修、检修等过程中,为了完成某项任务,需要使用明火进行焊接、切割等作业的行为。
第三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严格控制作业过程中的火源,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二章动火作业准备第四条执行动火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应提前编制作业计划,并经相关部门审批,作业计划包括动火的具体时间、地点、作业人员名单、作业的方式和方法等。
第五条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评估火灾风险,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现场勘察包括检查场地、环境和周边设施等是否具备安全条件。
第六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
作业人员应穿戴好适当的防护装备,确保作业安全。
第七条动火作业前,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所有作业人员都必须了解动火作业的相关风险和安全措施。
第三章动火作业流程第八条动火作业必须在风力、气候和温度等条件适宜的情况下进行。
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适宜作业的情况,必须暂停作业。
第九条动火作业前,必须清除作业区域内易燃物、可燃气体等火灾隐患,确保作业区域安全。
第十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的作业工艺和安全操作程序进行。
禁止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违规使用明火进行作业。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期间,必须进行有效的火源监控。
如发现火源失控或其他安全风险,必须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控制和处理。
第四章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必须明确火源的位置和供应方式,并设置专人监控供应情况,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火灾事故。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必须清理作业区域内的可燃物、易燃物,确保周围环境无明火。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安全提示牌,提醒周围人员注意作业风险,并采取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一、目的和依据1.1 目的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目的在于明确火作业的安全责任、规范火作业活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1.2 依据1.2.1 《消防法》1.2.2 《火灾防控安全管理条例》1.2.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2.4 《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二、基本要求2.1 安全责任2.1.1 火作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责任人,负责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2.1.2 火作业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2 火作业风险评估2.2.1 在进行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火灾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2.2.2 根据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火作业过程安全可控。
2.3 火作业许可2.3.1 火作业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火作业许可,未取得许可的不得进行火作业。
2.3.2 火作业单位应按照许可要求进行火作业,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台账管理。
2.4 火作业现场安全控制2.4.1 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立专门的警示标识,提醒周围人员注意火灾风险。
2.4.2 火作业现场应设置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并确保功能正常。
2.5 火作业监管2.5.1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火作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2.5.2 监管部门应加强火作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三、操作规定3.1 火作业准备3.1.1 火作业前,必须做好火灾风险评估,确定适当的防护措施。
3.1.2 确保火作业现场通风良好,消防设施完好,安全出口畅通。
3.1.3 确保火作业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佩戴防护装备。
3.1.4 火作业前应组织演练和现场抢救演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2 火作业进行3.2.1 火作业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违反操作要求。
3.2.2 火作业期间,必须加强现场监控,禁止闲杂人员进入。
3.2.3 火作业期间,必须密切关注火源,确保没有新的火灾风险出现。
3.2.4 火作业期间,必须保持良好的沟通协调,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是指为防止火灾发生和减少火灾对人身安全和财产造成的损失,对火作业进行安全管理的一系列措施和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对潜在的火灾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2. 火作业现场必须进行标识和警示,明确禁止吸烟和明火,并设立相应的灭火设备和应急通道。
3. 火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了解火灾的危害性和应急处理方法,并掌握使用灭火器等灭火设备的知识和技能。
4. 火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违反操作规程和指导书。
5. 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指导。
6. 高危火作业必须经过批准和备案,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在现场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监督员。
7. 火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整洁,及时清理易燃杂物和垃圾,并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和消防设施。
8. 火作业期间应加强对周围环境的监控和警戒,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
9. 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和消防器材的补充,确保现场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10. 火作业发生火灾事故时,必须立即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疏散和火灾扑灭。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还需根据不同行业和作业环境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火作业的安全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只有严格执行管理规定,才能有效地预防火灾的发生,保障人员安全。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动火作业,保障人员身心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的动火作业。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离辐射、易燃气体等形式进行的点火、烘烤、焊接、切割、热处理等活动。
第四条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五条动火作业必须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未经专业人员批准和监督,任何人不得从事动火作业。
第六条动火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保证工作人员熟悉并遵守施工方案。
第七条动火作业必须准备充足的安全防护装备,并保证工作人员正确使用。
第八条动火作业必须落实责任,明确各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动火作业必须加强现场管理,保持清洁、整齐的工作环境。
第十条动火作业必须进行事故预案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处置和应对。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动火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规范作业程序和操作步骤,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资格认证的作业人员进行,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不得从事动火作业。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必须在充足的通风条件下进行,确保氧气供应和烟尘排放。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必须防止火源直接接触易燃物,必要时采取隔离措施。
第十六条动火作业必须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的易燃物、可燃物,保持安全环境。
第十七条动火作业必须做好防火巡查和监控,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动火作业必须设置专人负责协调工作,保证施工安全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动火作业必须严禁在有爆炸危险的区域进行,必要时需要封锁和隔离危险区域。
第二十条动火作业必须配备适当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备,确保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一条动火作业必须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安全培训和管理第二十二条动火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获得相关证书,未取得证书不得从事动火作业。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3篇)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是为了确保火作业的安全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制度。
以下是常见的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的内容:1. 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开展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选择合适的施工人员和工具设备,检查作业现场的可燃物和防火设施,并进行相应的危险性评估。
2. 火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进行火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并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能够安全有效地进行火作业工作。
3. 火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标识和警示牌,确保作业人员和其他人员能够清楚了解火灾危险,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 火灾预防和控制措施:火作业进行过程中,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防止火灾的发生,并确保作业人员能够迅速、有效地控制火灾。
这些措施包括:合理使用明火和热源、使用防爆设备和材料、有效管理可燃物和易燃物、定期检查和维护作业设备等。
5. 火作业的监督和检查:对火作业的进行过程中,应设立专门的监督和检查机构,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违反火作业安全规定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6. 火作业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对于发生的火作业事故,必须及时进行报告,并从事故原因、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查和处理。
7. 火作业的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火作业应急预案,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及时控制火势并保障作业人员和周围人员的安全。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的内容,具体的规定和要求需要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具体情况进行制定。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2)火作业安全管理是指对各类火作业活动实施安全管理措施的一种制度和规章。
合理有效的火作业安全管理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生活和公共场所的安全。
本文将从火作业安全管理的必要性、基本原则、管理流程等方面详细介绍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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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作业管理规定
(CCESCC/WI-105)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用火作业管理工作,明确用火作业管理的具体要求,杜绝因用火过程中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达到公私财物免遭损失之目的。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分(子)公司、驻外埠分公司(工程项目部)、国外分公司(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的用火作业管理。
3 职责
3.1 本规定由武装保卫部主办,质量安全部、工程技术部等协办。
3.2 公司在并承建的新建项目工程施工工地由武装保卫部消防监督科负责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驻外埠及国外各单位的由专职消防员审批,无专职消防员的由专职安全员审批。
3.3 各单位承建的改建、扩建工程施工工地,须经甲方安全、消防部门办理用火作业手续后,方能动火。
3.4 在消防重点部位及进行特种动火作业时,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副总工程师(驻外埠及国外施工各单位经理或分管施工生产的副经理)牵头,组织武装保卫(保卫员)、工程技术部(技术员)、质量安全部(安全员)人员参加,共同会诊符合条件方可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3.5 各单位在本单位无燃烧或爆炸危险性区域内长期动火作业时,由各单位负责人、专职消防员、无专消防员的由专职安全员进行审批。
3.6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用火作业管理的实施工作。
4 动火管理及用火作业分级
4.1 以下一级用火作业须按本规定3.4进行用火作业审批。
1) 油罐、油箱、油罐车和贮存过可燃、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2) 各种受压设备;
3) 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4)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5)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6) 武装保卫部消防监督科认为属特种作业的。
4.2 以下二级用火作业须按本规定3.2进行用火作业审批:
1)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区域内进行临时焊接、切割或喷灯等作业;
2)烧、烤煨管、熬沥青;
3)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4.3 以下三级用火作业须按本规定3.5进行用火作业审批,
1) 职工食堂(分公司、施工队、劳务队);
2) 冬季取暖锅炉;
3)各单位在生产、办公区域内无燃烧或爆炸危险性的区域内长期动火作业的。
4.4 《许可证》中用火作业有效期限
1) 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8小时;
2) 二级动火作业的《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48小时,每日动火前应重新确认动火安全措施。
3)三级动火作业的《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三个月。
4) 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许可证》。
4.5 用火作业许可证管理
用火管理实行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凡动火必须持有效的用火作业许可证。
4.5.1 用火作业前管理
1) 各单位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须写出书面申请,并做到“四定”,即定用火人,定看火人,定用火部位,定用火措施,必须符合要求;
2) 用火审批前,用火审批人必须到用火申请点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方可审批;
3) 用火作业许可证是用火的依据,不得涂改、代签;
4) 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二联、动火点,用火审批单位各持一联,一张用火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
5) 对未办用火许可证先动火的单位或个人视为违章动火,消防监督科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6) 各单位专、兼职消防员要对用火作业许可证上的用火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并在相关确认的措施上标记,使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留天窗。
4.5.2 用火作业中管理
1) 用火点发现隐患或使用不当的,用火审批人应立即撤销其用火许可证,并责令迅速整改,整改合格后,验收发证;
2) 消防监督科要对审批后的用火作业点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检查;
3) 各单位专、兼职消防员每天要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5.3 用火作业结束后管理
太原基地各分(子)公司在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向武装保卫部消防监督科报告,消防监督科要对用火作业结束后的现场进行监督检查,清除现场余火,并对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关闭,确保万无一失。
5 实施记录
本规定产生和保持以下记录
5.1 用火申请
5.2 用火作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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