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解读与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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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事项及依据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事项及依据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事项及依据1、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

(违反《安全生产法六十二条》规定)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撤销资格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上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资格。

2、不依照国家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有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3.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5、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6、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监察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执法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四)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监察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新《安全生产法》中对企业主体责任的相关规定

新《安全生产法》中对企业主体责任的相关规定

新《安全生产法》中对企业主体责任的相关规定1.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国务院23号文明确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新安法则将其上升为法律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并在其后的章节中对此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

(第三条)2.建立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系统工程,代表了现代管理的发展方向,有利于全面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近年来,安全生产标准化取得了显著成绩,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新安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3.建立高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任免告知制度。

从事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及矿山开采、金属冶炼活动,安全风险较大,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其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安全管理技能。

为此,新安法第二十三条明确了高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重要地位,其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便监管部门掌握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第二十三条第四款)4.建立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新安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这一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求的重要体现。

把多年来坚持实行并不断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5.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越级报告制度。

在安全管理工作实践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向生产经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报告后,生产经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由于各种原因,不予处理或者不及时处理,常常导致事故发生。

新安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安全生产知识趣味竞赛

安全生产知识趣味竞赛

《安全生产法》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 ),方可上岗作业。
相应成绩
相应经验
相应资格 第13题 请第三小组第三位组员作答
相应资质
第一轮
第十小节
正确答案
第十一小节
D、相应资格
第一轮
第14题 请第四小组第三位组员作答
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 )的障碍物。 A、火灾预防 B、灭火救援 C、火灾防护 D、火灾避难
正确答案
B、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轮
第14题 请第四小组第三位组员作答
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关于生产经营单位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应当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B、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C、安全生产工作经费较为充足,或者安全生产状况较好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D、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第六小节
正确答案
第七小节
D、 防护、避难、逃生
《安全生产法》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 )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从业人员
正式员工
作业人员
合同制员工 第12题 请第二小组第三位组员作答
第一轮
第八小节
正确答案
第九小节
A、从业人员
第一小节
正确答案
第一小节
B、进行安全评价
第二轮
第12题 请第二小组第三位组员作答
《消防法》立法目的是为了( ),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 A、预防火灾 B、减少火灾危害 C、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D、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安全生产法 第八十条 条文内容 主旨和释义

安全生产法 第八十条 条文内容 主旨和释义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条文内容主旨和释义【法律条文】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职责。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单位在应急救援方面职责的规定。

【条文释义】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潜在的危险性,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可能造成无可挽回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采取措施,千方百计地避免生产安全事救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是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一般应当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基础上。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8条明确规定:“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针对具体设备、设施、场所和环境,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为降低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与环境危害,就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应急救援的设备、设施、条件和环境,行动的步骤和纲领,控制事故发展的方法和程序等,预先作出的科学而有效的计划和安排。

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一般可以分为五个步骤,即组建应急救援预案编制队伍、开展危险与应急能力分析、预案编制、预案评审与发布和预案的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地区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组织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责相关行业、领域的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法八条权利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八条权利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八条权利1、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有七个方面的职责,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copy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知、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不是第八十条。

最重要的当然是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道制,划分责任、落实责任,单位领导必须重视这个。

2、《安全生产法》赋予职工的8项权利具体是什么?1)知情权;(2)获得教育培训的权利;(3)获得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利;(4)参加企业安全生产民主管理、民主监回督的权利;(5)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答业权;(6)紧急撤离权;(7)批评、检举、控告权;(8)获得赔偿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八大权益《安度全生产法》赋予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八项权利:1、知情权;2、建议权;3、批评权、4、检举、控告问权;5、拒绝权;6、紧急避险权;7、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8、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以答及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同时赋予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五项义务版:五项义务:1、有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权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2、有服从管理的义务3、有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4、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5、有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报告的义务4、安全生产管理中员工有哪些权力1、获得工伤保险权利2、提出建议权利3、批评控告权4、有权拒来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5、紧急撤离权6、依法求偿权具体见《安全源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安全生产法80条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80条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80条1、《安全生产法》关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主要有哪四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主要为以下四项: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1)安全生产法80条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关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主要体现在,《安全生产法》第49条、50条、51条中的三项义务,另加第52条规定的从业人员权利而转化义务。

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五十二条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21注册安全工程师《法规》真题及答案解析

2021注册安全工程师《法规》真题及答案解析

1.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当坚持的安全管理原则是()。

A.承办者负责、社会监督B.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C.主办者负责、政府监管D.主办者负责、社会监督【参考答案】B【解析】《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及时修订是保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针对性、时效性的重要措施。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不属于应当及时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情形是()A.安全生产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B.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C.企业主要负责人发生重大变化的D.在应急演练中发现重大问题的【参考答案】C【解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五)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六)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3.某石化公司的120万吨/年石脑油综合利用项目,2021年8月2日,因催化重整联合装置加热炉管蠕胀破裂,导致原料石脑油、氢气泄漏,引发火灾事故,造成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800万元。

调查发现,事故起因是操作工违规操作引起炉管短期过热破裂,根据《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部门有权对该公司作出的罚款数额是()A.80万元B.150万元C.40万元D.200万元【参考答案】A【解析】《安全生产法》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其他安全)》预测试卷一(含答案)

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其他安全)》预测试卷一(含答案)

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其他安全)》预测试卷一(含答案)[单选题]1.根据《安全生产法》,下列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江南博哥)查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除尚未查清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等原因外,必须立即将事故报告当地安全监管部门B.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C.除尚未核实事故起因和伤亡人数等原因外,不得迟报事故D.除确有必要并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和毁灭有关证据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ACD三项,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单选题]2.企业开展危险.有害因素的系统性辨识,可以从总平面布置.道路运输.建(构)筑物.生产工艺.物流.主要设备装置.作业环境.安全管理等方面开展。

以下辨识出的危险.有害因素中,属于生产工艺类别的危险.有害因素的是()。

A.紧急集合点位于工艺区下风向B.反应釜未设置压力联锁装置C.库区耐火等级与储存货物不匹配D.控制室与工艺区靠太近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生产工艺类别的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包括:①对设计阶段是否通过合理的设计进行考查,尽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危险.有害因素。

②当消除危险.有害因素有困难时,对是否采取了预防性技术措施进行考查。

③在无法消除危险或危险难以预防的情况下,对是否采取了减少危险.危害的措施进行考查。

④在无法消除.预防.减弱的情况下,对是否将人员与危险.有害因素隔离等进行考查。

⑤当操作者失误或设备运行一旦达到危险状态时,对是否能通过联锁装置来终止危险.危害的发生进行考查。

⑥在易发生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对是否设置了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标志和声.光警示装置等进行考查。

新安全生产法内容解读讲述

新安全生产法内容解读讲述

第一方面: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 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 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 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 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四十七条 生产经营 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 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 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5/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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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提升安全生产摆位
亮点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 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 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 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 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 全生产意识。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 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 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 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5/3/2019
第一方面: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 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 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 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 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 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 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 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 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 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 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 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 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 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 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门备案。 5/3/2019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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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方面: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
新增加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 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新《安全生产法》违法处罚条款解读

新《安全生产法》违法处罚条款解读

新《安全生产法》违法处罚条款解读一、未按规定确保安全生产投入条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解读: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必要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保障。

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作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并对因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所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条款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解读:以上单位是安全生产风险较高的行业,为保障安全生产,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确保安全生产的有效管理和监督。

三、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条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解读:安全教育和培训是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的重要手段。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和自身的权利义务。

四、未按规定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估条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估,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采取必要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解读:危险源辨识和评估是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估,建立档案,采取必要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五、未按规定采取安全措施或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条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法资金投入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资金投入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资金投入1、根据《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如下哪些资金投入或安全费用的要求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知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道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版,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权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2、安全生产费用如何提取,提取的比例是多少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1、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

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二)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三)露天矿吨煤5元。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的规定执行。

2、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

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石油,每吨原油17元;(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四)核工业矿山,每吨25元;(五)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六)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七)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5元。

本办法下发之日以前已经实施闭库的尾矿库,按照已堆存尾砂的有效库容大小提取,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的,每年提取5万元;超过100万立方米的,每增加100万立方米增加3万元,但每年提取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

安全生产法99条

安全生产法99条

安全生产法9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国重要的法律法规之一,共有99条,下面是对该法的99条内容进行逐一解析,并总结出其重要性和意义。

第一条,明确了《安全生产法》的作用和目标,即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了用词的定义和解释。

其中,对安全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安全设施等术语进行了明确。

第五条至第十七条,规定了国家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责任。

强调了安全生产的法制化、科学化、预防为主的原则,明确了国家、企事业单位、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安全生产的组织与领导机构。

包括成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机构等,明确了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

第二十二条至第四十条,规定了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者的责任。

要求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的安全。

第四十一条至第五十一条,规定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明确了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加强了对生产经营者、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五十二条至第五十六条,规定了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要求各级政府建立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及时处理事故并追究责任。

第五十七条至第七十条,规定了事故的统计、报告和信息公开。

强调了事故的统计分析,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并对事故信息进行公开。

第七十一条至第七十七条,规定了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的制定和执行。

要求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标准,加强对标准的执行和监督检查。

第七十八条至第八十条,规定了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要求各级政府和生产经营者定期进行事故隐患的排查,并及时进行整改。

第八十一条至第八十四条,规定了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赔偿和救助。

明确了事故责任人的赔偿责任和救助机构的职责。

第八十五条至第八十六条,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第八十七条至第九十六条,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奖励和处罚措施。

安全生产80条规定最新(3篇)

安全生产80条规定最新(3篇)

第1篇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国《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并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最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共80条,以下是对这80条规定的详细解读:第一章总则1. 立法目的和依据:第一条明确指出,本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 适用范围:第二条明确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3. 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三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5. 安全生产投入: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6.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7. 安全生产检查:第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8.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第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治理事故隐患。

9.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第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0.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第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如实报送安全生产信息,不得隐瞒、谎报或者迟报。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1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安全生产工作。

12.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第十二条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考点: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要求

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考点: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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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要求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一)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安全生产法》作为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其法律关系主体是相当广泛的。

该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

这里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具体包括:1.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企业主要有两种,即依照企业法注册登记或者经批准成立的企业和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

(1)依法设立的生产经营企业。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司。

环球职业教育在线于谷顺主讲2.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雇工6人以下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虽然不是企业法人,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安全生产也必须适用《安全生产法》。

3.公民公民一人或者数人从事小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以及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关人员,是最小的生产经营单元,也要遵守《安全生产法》。

4.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有两种:(1)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许多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适用《安全生产法》。

(2)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

依照《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各类中介机构,也属于该法调整。

(二)法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这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023年企业公司《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题库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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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企业公司《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题库附答案一.判断题1.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吊装作业时,应当安排兼职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解析:专门人员(第四十三条)2.《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解析:《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

(第一百一十五条)3.凡厂区范围内明火作业,必须分级使用一、二级动火工作票。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4.根据集团《事故调查规定》“因自然灾害或外力破坏造成66千伏以上输变电设施损毁或基础塌陷,并导致停运的”应认定为一般事故。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5.各子公司应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竣工验收后15日内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解析:30日6.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因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7.《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和省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解析:国务院和县级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第八条)8.《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经批准可以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解析:(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9.集团《安全培训管理规定》中规定:从业人员所操作设备采用(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进行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10.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

【精品】2021年国家新《安全生产法》知识培训试题40题含答案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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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新《安全生产法》知识培训试题40题含答案【一】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第十八条>2、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自律)<第十二条>3、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用品。

(劳动防护)<第五十四条>4、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造成的危害。

(环境)<第八十二条>5、国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和,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

(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第七十六条>6、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四十五条>7、按照规定应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

(安全评价)<第九十五条>8、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或者,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隐瞒不报;谎报;迟报)<第八十条>9、本法规定的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划分标准由规定。

(国务院)<第一百一十三条>10、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以下的罚款;(一百万元)<第一百零九条>11、生产经营单位对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新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解读与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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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本条是关于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进行事故抢救等责任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单位内部有关人员在第一时间报告事故并组织抢救,对于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至关重要。

(一)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包括有关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等,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不得拖延,更不能不报告,以便本单位负责人能及时组织抢救,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本条规定的关键在于要“立即报告”,即第一时间毫不迟延地报告,这是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组织抢救义务、报告义务和其他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组织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抢救。

因此,接到事故报告后,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单位负责人最有条件就地在第一时间组织抢救,又熟悉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事故的特点,其迅速组织抢救意义重大。

同时,单位负责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如实报告。

这里的“国家有关规定”,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特种设备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生产经营单位做出涉及安全生产安全生产

生产经营单位做出涉及安全生产安全生产

生产经营单位做出涉及安全生产1、新《安全生产法》第80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怎样做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1)生产经营单位做出涉及安全生产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专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属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2、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谁的意见2014年年底,某煤矿领导人在讨论提取安全生产资金数额及如何修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时,并未通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姚某列席参加。

煤矿领导人讨论过后,便作出了相应的安全生产经营决策。

该决策的作出也并未听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姚某的意见。

姚某得知该决策后,认为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决策的作出,应当听取自己的意见。

姚某的说法对吗?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决策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符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很多时候最了解的不是生产经营单位的领导,而是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从安全生产的角度出发,以其掌握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提出合理的意见。

因此,法律赋予了安全管理人员在单位安全生产经营决策作出时的话语权,即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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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解读与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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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本条是关于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进行事故抢救等责任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单位内部有关人员在第一时间报告事故并组织抢救,对于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至关重要。

(一)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包括有关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等,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不得拖延,更不能不报告,以便本单位负责人能及时组织抢救,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本条规定的关键在于要“立即报告”,即第一时间毫不迟延地报告,这是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组织抢救义务、报告义务和其他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组织本单
位生产安全事故的抢救。

因此,接到事故报告后,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单位负责人最有条件就地在第一时间组织抢救,又熟悉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事故的特点,其迅速组织抢救意义重大。

同时,单位负责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如实报告。

这里的“国家有关规定”,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特种设备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这些法律、行政法规对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的时限、程序、内容等做了明确规定。

比如,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单位负责人应当将这些内容全面、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以免影响及时组织更有力的抢救工作。

此外,单位负责人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为将来进行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制造障碍。

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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