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省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多划基本农田占用方案
(佛山至东莞城际铁路广州南至望洪段项目)
编制单位: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编制日期:2015年9月
目录
一、前言 (1)
(一)编制目的 (1)
(二)编制原则 (1)
(三)编制依据 (2)
(四)编制程序 (3)
二、概况 (4)
(一)东莞市概况 (4)
(二)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6)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与实施情况 (8)
三、占用多划基本农田的必要性 (12)
(一)项目概况 (12)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4)
(三)占用多划基本农田的理由 (16)
四、项目用地的合理性分析 (17)
(一)项目用地选址的合理性分析 (17)
(二)项目用地规模的合理性分析 (26)
五、占用多划基本农田的可行性分析 (28)
六、占用多划基本农田情况 (30)
(一)土地利用情况 (30)
(二)占用多划基本农田情况 (31)
(三)占用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情况 (33)
(四)耕地占补平衡方案 (33)
七、占用多划基本农田影响评估 (38)
(一)占用多划基本农田影响评估 (38)
(二)减缓措施 (39)
八、结论 (41)
(一)结论 (41)
(二)建议 (41)
附表1 东莞市多划基本农田占用登记表 (43)
附图 (44)
附件 (50)
一、前言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多划基本农田管理,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进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要求,进行广东省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多划基本农田占用方案(佛山至东莞城际铁路广州南至望洪段项目)的编制。
(二)编制原则
占用多划基本农田方案编制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节约集约用地,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并遵循以下原则:
1、不突破所在县(市、区)多划基本农田面积;
2、优先保障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3、与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相协调;
4、不得跨县(市、区)。
(三)编制依据
1、《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进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
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
5、《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4〕138号);
6、《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7、《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
《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8、《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 T1021-2009)
《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 T1022-2009);
9、《关于印发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和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67号);
10、《关于印发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22号);
11、《广东省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2、《新建铁路佛山至东莞城际铁路广州南至望洪段可行性研究》;
13、《广东省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粤发改重点〔2014〕147号);
14、《关于将我市部分重点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占用预留基本农田清单问题的复函》(东府办复〔2012〕313号)。
(四)编制程序
1、准备工作
收集整理建设项目所在的东莞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多划基本农田面积、基本农田分布、已占用多划基本农田情况、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资料,根据项目拟用地红线,确定拟占用多划基本农田地块的位置、现状地类和面积。
2、方案编制
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与东莞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密切协作,编制占用多划基本农田方案的文本、图件等,并进行电子数据库的更新。
3、方案审批
占用多划基本农田方案编制完成并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方案批准后按省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4、方案备案
方案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按省有关规定将方案等成果逐级报送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和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概况
(一)东莞市概况
东莞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口东岸,东江下游的珠江三角洲,介于东经113°31′~114°15′,北纬22°39′~23°09′。市域最东是清溪镇的银瓶嘴山,与惠州市惠阳区接壤;最北是中堂镇大坦乡,与广州市区和增城市、惠州市博罗县隔江为邻;最西是沙田镇西大坦西北的狮子洋中心航线,与广州市番禺区隔海交界;最南是凤岗镇雁田水库,与深圳市宝安区相连。毗邻港澳,处于广州至深圳经济走廊中间。西北
距广州59公里,
东南距深圳99
公里,距香港140
公里。东西长
70.45公里,南
北宽46.8公里,
全市陆地面积
2465平方公里,
海域面积97平
方公里。东莞市位置示意图
东莞市抓住了世界工业结构调整的机会,迅速利用本身的比较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