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核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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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预付账款-预付工程设备材料施工款-已确认入账
贷:银行存款
2、自建工程的账务核算同建筑工程
3、待摊支出的账务核算同建筑工程
4、负荷试车费用
生产线完工,试生产产品时的相关账务处理
(1)领用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试车费-试车产品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低值易耗品
(2)每月计提工资时,相关生产工人的工资(按照工时进行分配)
借:工程物资-暂估入账(红字)
贷:应付账款-应付工程设备材料施工款-暂估入账(红字)
按发票金额
借:工程物资-已确认入账
贷:应付账款-应付工程设备材料施工款-已确认入账
4、工程领用物资时:
借:在建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安装-设备购入价-外包工程结算-已确认入账
贷:工程物资-已确认入账
(二)安装调试、基建费用
第九条财务部门要协同工程、技术、法律等部门的相关专业人员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客观性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第十条财务部门工程核算人员需切实监控各工程进展情况,参与工程预算审核、项目变更的调整,加强成本控制和考核,开展在建工程减值测试,监督工程物资盘点工作。
第二章相关部门职责
第四条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分解并执行集团下达的年度工程计划,对房屋和建筑物等建筑工程的新建、改扩建及大修理全过程监理控制,督促施工进度、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组织工程项目验收和交付使用,建立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台帐,定期实物盘点,负责在建项目报规报建,竣工验收项目办理产权与交付手续。
第五条设备安装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设备验收、入库保管、设备大修及技术改造等,并建立设备管理台账;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设备安装进行验收、调试、试运转验收等。
在建工程核算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在建工程会计核算和管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及各公司。
第三条本规范所指的在建工程是指公司自行建造或者委托施工方实施的固定资产的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以及设备安装和大修理等建设工程。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比如由于企业管理决策上的原因所导致的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如雨季或冰冻季节等原因)期间的借款费用应当继续资本化。
季度末计提利息费用时:
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利息费
贷:应付利息
(6)工程管理费用
(三)工程物资
“工程物资”科目核算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器具等,所有在建工程涉及的材料、设备及工具器具,均需先入“工程物资”科目然后走领出手续。
第四章 相关账务处理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
(一)外包工程
1、支付工程预付款时
借:预付账款-预付工程设备材料施工款-已确认入账
对尚未办理工程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暂估转入固定资产,并停止利息资本化,按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其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无需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建筑工程
在建工程-待摊支出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负责组织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部门对完工项目进行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相应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见附件二)。
第三章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内容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根据经集团有权机构批准的工程立项报告(或政府部门的项目批复文件)开设“在建工程”明细账账户,进行会计核算,具体的“在建工程”项目辅助核算应参考工程总预算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相关项目来设置。
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试车费-试车产品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3)其他辅助部门提供的水、电等制造费用
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试车费-试车产品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4)产品生产完成,结转生产成本
待摊支出分配比例=累计待摊支出/(建筑工程实际支出+安装工程实际支出)
xx项工程应分摊的待摊支出=(该项工程的建筑工程支出+该项工程的安装工程支出)*待摊支出分配比例。
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辅助核算为具体工程项目)
贷:在建工程-待摊支出(辅助核算为公共项目)
2、项目完工后,工程技术部门积极组织竣工验收和工程决算。对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项目,财务部门会同工程技术部门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见附件二),按照项目财务决算结果结转固定资产。
贷:工程物资等
2、每月末,与工程相关的人员工资、福利等计入在建工程(根据项目工时统计表分配)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XX建筑物-自建
贷:应付职工薪酬
3、辅助生产部门提供的水、电等其他支出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XX建筑物-自建
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4、不能直接归集某项建筑工程的费用在待摊支出核算,待项目完工时,按照相应的分摊方法分配,例如:
同时按照发票金额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外包工程结算-已确认入账
贷:预付账款-预付工程设备材料施工款-已确认入账
4、支付工程进度款时
借:预付账款-预付工程设备材料施工款-已确认入账
贷:银行存款
(二)自建工程
1、领用材料,工程技术部门填写领料单,并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借:工程物资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XX建筑物-自建
第十三条科目核算内容
(一)“在建工程”科目主要核算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发生的实际支出。下设 “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工具器具”、“待摊支出”等二级科目。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单独设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工程专用物资均通过“工程物资”科目核算。
第六条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工程物资的验收入库、保管、领用,每月及时将当月的物资入库,并将入库单和出库领用单据提交给财务部门。
第七条工程技术部门或设备安装部门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编制项目工时统计表(见附件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照各项目工时比例分配人工成本。
第八条财务部门参与工程物资的采购合同、改扩建合同、技术改造合同、新建项目的施工合同的签订,并对合同中的施工项目、工程量、工程造价和竣工时间上进行审核,审核其是否与年度的投资计划相符。
贷:银行存款
在工程完工达到可预定使用状态转固定资产后,每年缴纳的土地使用税计入“管理费用-税金”科目核算。
借: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4)可行性研究费、勘测设计费、环评费等
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规费
贷:预付账款
(5)利息支出
利息支出主要是指借款费用在工程建设期间可以资本化的部分。借款费用资本化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借:在建工冲销)
贷:预付账款-预付工程设备材料施工款-暂估入账(红字冲销)
同时按照发票金额
借:在建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安装费用(基建费用)-外包工程结算--已确认入账
贷:预付账款-预付工程设备材料施工款-已确认入账
(4)支付工程进度款时
5、工具器具:指从工程物资中领出并单独使用的工具、器具。
6、待摊支出:是指在建设期间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某项在建工程价值,需要在各工程项目中进行分摊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前期可行性研究费、勘察设计费、征地费、管理费、差旅费、人工费、利息费、税费、验收费、试车费等各种支出,在工程完工时分摊进入上述各项目。
1、外包工程
(1)支付安装调试、基建费用预付款时
借:预付账款-预付工程设备材料施工款-已确认入账
贷:银行存款
(2)每月根据工程完工进度(工程结算单)确认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安装费用(基建费用)-外包工程结算-暂估入账
贷:预付账款-预付工程设备材料施工款-暂估入账
(3)收到发票时,先冲销原按照完工进度已暂估入账的在建工程
(1)征地费
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过程中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计入土地使用权成本中,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核算,从取得当月起,按照土地的使用期限进行摊销。在建设项目立项后,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土地费用-征地费
累计摊销-土地使用权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安装工程
(一)外购设备
1、支付预付款时
借:预付账款-预付工程设备材料施工款-已确认入账
贷:银行存款
2、收到设备时,按合同、入库单及运费等其它事项确定的暂估价值,先计入“工程物资”。
借:工程物资-暂估入账
贷:应付账款-应付工程设备材料施工款-暂估入账
3、收到发票时,冲销之前暂估入账的原确认的工程物资
贷:银行存款
2、每月根据工程完工进度(工程结算单)确认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外包工程结算-暂估入账
贷:预付账款-预付工程设备材料施工款-暂估入账
3、收到发票时,先冲销原按照完工进度已暂估入账的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外包工程结算-暂估入账(红字冲销)
贷:预付账款-预付工程设备材料施工款-暂估入账(红字冲销)
(2)土地租赁费
企业租赁土地的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按照租赁期摊销。在项目立项后,将土地租金的摊销余额转入“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土地费用-土地租金
贷:长期待摊费用
(3)土地使用税
在项目批准立项后,建设期内每年缴纳的土地使用税计入“在建工程-待摊支出”科目。
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税费
2、安装工程:指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通常包括电气、通风、给排水以及设备本体安装等工作内容,安装工程发生的成本费用最终构成被安装对象形成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安装工程主要核算设备买价及其安装费用,与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一起进行的建筑安装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电梯安装等分部工程)在“建筑工程”中核算,不在“安装工程”核算。
项目建设期,与工程有关的管理费用计入“在建工程-待摊支出-工程管理费用”核算,完工时,将待摊支出分配至相应工程项目中。
(三)工程完工
1、待摊支出分配
待摊支出需要按照项目辅助核算,在待摊支出发生时,归集到具体的工程项目成本中,对于不能直接归集到具体工程的待摊支出,在项目完工时,需按照相应的分配比例将其分配至所有在建项目成本中。
(二)“在建工程”科目按照工程类别、区分外包和自建工程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可以按照部门、项目辅助核算。具体科目核算内容如下:
1、建筑工程:核算公司立项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及其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等),包括办公楼、车间厂房、职工宿舍、单独的配电中心、单独的锅炉房等独立存在、自成一体的房屋,如果其中的几项功能房是同一栋房屋内则以建筑时约定的名称命名;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主要包括:各种生产、经营、生活、服务用池,槽,塔、烟卤,井(含矿井)、坑,台(含站台)、站、码头、道路、独立的厂门、工厂围墙、绿化带,沟、洞、廊,桥梁、架及坝(含尾矿坝)、堰、水道,库(飞机、车库类)、仓、场、斗(料斗类)及其他构筑物等不同于房屋且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体。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指企业已经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带息债务形成所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企业已经发生因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款项的借款费用或所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发生。它不包括仅仅持有资产,但没有发生为改变资产形态而进行的实质上的建造或生产活动。
3、技术改造工程:主要指设备的技术改造,先将该设备从“固定资产”科目转入“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待完工验收合格后,将发生的技术改造支出增加原设备的原值。
4、大修理工程: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的翻修、装修以及设备的大修理工程。如果该项支出占原资产原值20%以上的、能够延长其使用寿命2年以上、改变或增加设备生产能力的,符合其中一个条件的,将其计入“在建工程-大修理工程”核算,完工验收合格后增加该项资产原值。反之,发生的大修理工程支出先在“在建工程”核算,完工后转入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按照未来可使用期限摊销。
贷:银行存款
2、自建工程的账务核算同建筑工程
3、待摊支出的账务核算同建筑工程
4、负荷试车费用
生产线完工,试生产产品时的相关账务处理
(1)领用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试车费-试车产品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低值易耗品
(2)每月计提工资时,相关生产工人的工资(按照工时进行分配)
借:工程物资-暂估入账(红字)
贷:应付账款-应付工程设备材料施工款-暂估入账(红字)
按发票金额
借:工程物资-已确认入账
贷:应付账款-应付工程设备材料施工款-已确认入账
4、工程领用物资时:
借:在建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安装-设备购入价-外包工程结算-已确认入账
贷:工程物资-已确认入账
(二)安装调试、基建费用
第九条财务部门要协同工程、技术、法律等部门的相关专业人员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客观性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第十条财务部门工程核算人员需切实监控各工程进展情况,参与工程预算审核、项目变更的调整,加强成本控制和考核,开展在建工程减值测试,监督工程物资盘点工作。
第二章相关部门职责
第四条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分解并执行集团下达的年度工程计划,对房屋和建筑物等建筑工程的新建、改扩建及大修理全过程监理控制,督促施工进度、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组织工程项目验收和交付使用,建立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台帐,定期实物盘点,负责在建项目报规报建,竣工验收项目办理产权与交付手续。
第五条设备安装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设备验收、入库保管、设备大修及技术改造等,并建立设备管理台账;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设备安装进行验收、调试、试运转验收等。
在建工程核算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在建工程会计核算和管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及各公司。
第三条本规范所指的在建工程是指公司自行建造或者委托施工方实施的固定资产的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以及设备安装和大修理等建设工程。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比如由于企业管理决策上的原因所导致的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如雨季或冰冻季节等原因)期间的借款费用应当继续资本化。
季度末计提利息费用时:
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利息费
贷:应付利息
(6)工程管理费用
(三)工程物资
“工程物资”科目核算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器具等,所有在建工程涉及的材料、设备及工具器具,均需先入“工程物资”科目然后走领出手续。
第四章 相关账务处理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
(一)外包工程
1、支付工程预付款时
借:预付账款-预付工程设备材料施工款-已确认入账
对尚未办理工程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暂估转入固定资产,并停止利息资本化,按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其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无需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建筑工程
在建工程-待摊支出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负责组织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部门对完工项目进行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相应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见附件二)。
第三章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内容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根据经集团有权机构批准的工程立项报告(或政府部门的项目批复文件)开设“在建工程”明细账账户,进行会计核算,具体的“在建工程”项目辅助核算应参考工程总预算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相关项目来设置。
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试车费-试车产品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3)其他辅助部门提供的水、电等制造费用
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试车费-试车产品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4)产品生产完成,结转生产成本
待摊支出分配比例=累计待摊支出/(建筑工程实际支出+安装工程实际支出)
xx项工程应分摊的待摊支出=(该项工程的建筑工程支出+该项工程的安装工程支出)*待摊支出分配比例。
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辅助核算为具体工程项目)
贷:在建工程-待摊支出(辅助核算为公共项目)
2、项目完工后,工程技术部门积极组织竣工验收和工程决算。对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项目,财务部门会同工程技术部门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见附件二),按照项目财务决算结果结转固定资产。
贷:工程物资等
2、每月末,与工程相关的人员工资、福利等计入在建工程(根据项目工时统计表分配)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XX建筑物-自建
贷:应付职工薪酬
3、辅助生产部门提供的水、电等其他支出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XX建筑物-自建
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4、不能直接归集某项建筑工程的费用在待摊支出核算,待项目完工时,按照相应的分摊方法分配,例如:
同时按照发票金额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外包工程结算-已确认入账
贷:预付账款-预付工程设备材料施工款-已确认入账
4、支付工程进度款时
借:预付账款-预付工程设备材料施工款-已确认入账
贷:银行存款
(二)自建工程
1、领用材料,工程技术部门填写领料单,并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借:工程物资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XX建筑物-自建
第十三条科目核算内容
(一)“在建工程”科目主要核算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发生的实际支出。下设 “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工具器具”、“待摊支出”等二级科目。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单独设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工程专用物资均通过“工程物资”科目核算。
第六条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工程物资的验收入库、保管、领用,每月及时将当月的物资入库,并将入库单和出库领用单据提交给财务部门。
第七条工程技术部门或设备安装部门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编制项目工时统计表(见附件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照各项目工时比例分配人工成本。
第八条财务部门参与工程物资的采购合同、改扩建合同、技术改造合同、新建项目的施工合同的签订,并对合同中的施工项目、工程量、工程造价和竣工时间上进行审核,审核其是否与年度的投资计划相符。
贷:银行存款
在工程完工达到可预定使用状态转固定资产后,每年缴纳的土地使用税计入“管理费用-税金”科目核算。
借: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4)可行性研究费、勘测设计费、环评费等
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规费
贷:预付账款
(5)利息支出
利息支出主要是指借款费用在工程建设期间可以资本化的部分。借款费用资本化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借:在建工冲销)
贷:预付账款-预付工程设备材料施工款-暂估入账(红字冲销)
同时按照发票金额
借:在建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安装费用(基建费用)-外包工程结算--已确认入账
贷:预付账款-预付工程设备材料施工款-已确认入账
(4)支付工程进度款时
5、工具器具:指从工程物资中领出并单独使用的工具、器具。
6、待摊支出:是指在建设期间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某项在建工程价值,需要在各工程项目中进行分摊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前期可行性研究费、勘察设计费、征地费、管理费、差旅费、人工费、利息费、税费、验收费、试车费等各种支出,在工程完工时分摊进入上述各项目。
1、外包工程
(1)支付安装调试、基建费用预付款时
借:预付账款-预付工程设备材料施工款-已确认入账
贷:银行存款
(2)每月根据工程完工进度(工程结算单)确认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安装费用(基建费用)-外包工程结算-暂估入账
贷:预付账款-预付工程设备材料施工款-暂估入账
(3)收到发票时,先冲销原按照完工进度已暂估入账的在建工程
(1)征地费
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过程中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计入土地使用权成本中,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核算,从取得当月起,按照土地的使用期限进行摊销。在建设项目立项后,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土地费用-征地费
累计摊销-土地使用权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安装工程
(一)外购设备
1、支付预付款时
借:预付账款-预付工程设备材料施工款-已确认入账
贷:银行存款
2、收到设备时,按合同、入库单及运费等其它事项确定的暂估价值,先计入“工程物资”。
借:工程物资-暂估入账
贷:应付账款-应付工程设备材料施工款-暂估入账
3、收到发票时,冲销之前暂估入账的原确认的工程物资
贷:银行存款
2、每月根据工程完工进度(工程结算单)确认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外包工程结算-暂估入账
贷:预付账款-预付工程设备材料施工款-暂估入账
3、收到发票时,先冲销原按照完工进度已暂估入账的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外包工程结算-暂估入账(红字冲销)
贷:预付账款-预付工程设备材料施工款-暂估入账(红字冲销)
(2)土地租赁费
企业租赁土地的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按照租赁期摊销。在项目立项后,将土地租金的摊销余额转入“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土地费用-土地租金
贷:长期待摊费用
(3)土地使用税
在项目批准立项后,建设期内每年缴纳的土地使用税计入“在建工程-待摊支出”科目。
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税费
2、安装工程:指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通常包括电气、通风、给排水以及设备本体安装等工作内容,安装工程发生的成本费用最终构成被安装对象形成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安装工程主要核算设备买价及其安装费用,与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一起进行的建筑安装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电梯安装等分部工程)在“建筑工程”中核算,不在“安装工程”核算。
项目建设期,与工程有关的管理费用计入“在建工程-待摊支出-工程管理费用”核算,完工时,将待摊支出分配至相应工程项目中。
(三)工程完工
1、待摊支出分配
待摊支出需要按照项目辅助核算,在待摊支出发生时,归集到具体的工程项目成本中,对于不能直接归集到具体工程的待摊支出,在项目完工时,需按照相应的分配比例将其分配至所有在建项目成本中。
(二)“在建工程”科目按照工程类别、区分外包和自建工程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可以按照部门、项目辅助核算。具体科目核算内容如下:
1、建筑工程:核算公司立项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及其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等),包括办公楼、车间厂房、职工宿舍、单独的配电中心、单独的锅炉房等独立存在、自成一体的房屋,如果其中的几项功能房是同一栋房屋内则以建筑时约定的名称命名;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主要包括:各种生产、经营、生活、服务用池,槽,塔、烟卤,井(含矿井)、坑,台(含站台)、站、码头、道路、独立的厂门、工厂围墙、绿化带,沟、洞、廊,桥梁、架及坝(含尾矿坝)、堰、水道,库(飞机、车库类)、仓、场、斗(料斗类)及其他构筑物等不同于房屋且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体。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指企业已经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带息债务形成所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企业已经发生因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款项的借款费用或所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发生。它不包括仅仅持有资产,但没有发生为改变资产形态而进行的实质上的建造或生产活动。
3、技术改造工程:主要指设备的技术改造,先将该设备从“固定资产”科目转入“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待完工验收合格后,将发生的技术改造支出增加原设备的原值。
4、大修理工程: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的翻修、装修以及设备的大修理工程。如果该项支出占原资产原值20%以上的、能够延长其使用寿命2年以上、改变或增加设备生产能力的,符合其中一个条件的,将其计入“在建工程-大修理工程”核算,完工验收合格后增加该项资产原值。反之,发生的大修理工程支出先在“在建工程”核算,完工后转入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按照未来可使用期限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