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现场考核表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被核查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6、评价报告
1、评价描述情况是否与现场一致。2、评价范围是否全面。3、评价结论是否是符合经营安全条件。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核查结论
现场核查组组长: 证号:
现场核查组成员: 证号:
现场核查组成员: 证号:
现场核查组成员: 证号:
年 月 日
被核查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件11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不带储存设施)
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方式:
序号
核查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方法及标准
核查情况
核查结果
核查依据的种类
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各类:1.新颁发经营许可证□。2.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延期□。3.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单位变更经营场所□。4.经营方式发生变化□。5.许可范围发生变化□。 6.其它□。
一
经营场所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
1.是否与申请单位相符且与安全评价地址一致。
2.是否有产权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材料且符合要求。
3.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不在住宅楼内。
二
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内容是否包括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危化品业务管理规程等。2.是否行文下发。3.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2、店面经营面积(不含库房)是否不小于60m2以上面积,其店面内是否存放有设有生活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监控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和进出口等活动,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监控化学品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控化学品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控化学品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控化学品管理部门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所需经费,依法列入同级政府预算。
第二章建设和生产管理第五条国家严格控制第一类监控化学品的生产。
为科研、医疗、制造药物或者防护目的需要生产第一类监控化学品的,应当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并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的小型设施中生产。
严禁在未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的设施中生产第一类监控化学品。
第六条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用于生产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设施,应当填写《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新(扩、改)建申请表》并附上申请表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签署意见,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予以批准的,颁发批准文件;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或者改建工程竣工后,应当自竣工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通过验收的审查意见书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
2
企业的危险化学品是否已登记
查登记文件
3
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解散的,其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储存设备、库存产品与生产原料的处置方案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查备案文件
4
高危生产装置或者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情况
查自动化控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从业资质,企业自动化改造验收意见向当地安监部门备案文件
现场查看自动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从业条件
查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与其他证明材料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条件
危险岗位操作人员从业条件
七
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
1
企业现场是否存在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与工程进展情况
现场核查
2
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手续
(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经设立安全审查
1
是否按规定设置了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查企业下发的文件
六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1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查资格证书
2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查申报记录
3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与结果公布情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查检测记录和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4
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情况
查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记录
5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维护、保养情况
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
1.5
监控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必须建立监控化学品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制度完善并有效运行。
查看有关资料。企业是否制定了以下监控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监控化学品统计、申报制度(1分);监控化学品储运管理制度(1分);产品质量管理制度(1分);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制度完善并有效运行。(1分)
查看有关资料。
1.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生产及后续加工、消耗岗位应至少存有3年的原始操作记录,包括原料加料记录、中间品和成品出料记录等(1分),记录齐全、清晰,满足物料衡算要求(1分)。
2.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生产岗位应至少存有1年的岗位原始操作记录,包括原料加料记录、中间品和成品出料记录等(1分),记录齐全、清晰,满足物料衡算要求(1分)。
二、接受禁止化学武器组织视察的资料准备情况(40分)
序号
项目名称
考核内容
考核要点和方法
标准分
2.1
视察前情况介绍
企业应制定符合要求的《视察前情况介绍》。
查看有关资料。是否制定了接待禁止化学武器组织视察需要的视察前情况介绍(2分),内容准确、详实,格式符合要求(2分)。
4分
2.2
生产原始记录
岗位操作原始记录齐全、清晰。
查看有关资料。根据标准,审查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和质量台账,分析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并核实与宣布的数据是否一致(4分)。
4分
四、环境保护(10分)
序号
项目名称
考核内容
考核要点和方法
标准分
4.1
环保设施及相关标准
厂房、车间应清洁、明亮,布局合理,应有三废处理车间及设施及环境质量标准。
查看有关资料和现场。厂房、车间是否清洁、明亮,布局合理(2分),是否有三废处理车间及设施,该监控化学品生产车间及有毒有害岗位应有环境质量标准,不存在危害人身健康情况(3分)。
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申请表
申请事项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审批)申请单位(盖章)地址:邮编:负责人签字: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日期:年月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监制填写说明1.生产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填报此申请表。
2.申请表内容填写无误后报所在地地市级或直接报省级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主管部门。
3.省级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主管部门经考核、签署意见后,将申请书连同附件报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
4.填写内容要求字迹清晰工整、真实准确。
5.表中各类名称需用全称填写,不得用简称、别称等。
化学品名称须与《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一致。
6.此申请表由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统一印制。
承诺1.认真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义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2.接受当地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的指导,按要求上报各种数据。
3.监控化学品的储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发现丢失、被盗时,立即报当地公安机关和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4.对变质或者过期失效的监控化学品及时制定处理方案,处理方案在征得所在地公安和环境保护等部门同意后,报所在地省级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5.建立完善的生产、消耗、储存和销售台帐,台帐和原始记录(凭证)妥善保管。
6.不随意出售第一类、第二类监控化学品。
只售给持有国家或省级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的使用单位,购销合同副本及时报送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备案。
7.认真按要求做好接受国际核查的准备。
8.接受各级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主管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
法人代表:(单位盖章)年月日一、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代码:二、生产车间基本情况表*车间属性可选国有、外资、合资、私营、其它**车间活动介绍指车间在生产、加工、消耗、储存、包装方面活动简介三、生产设备表四、各部门审查意见附件1.企业地理位置图及交通图2.企业厂区平面位置图3.车间设备平面布置图4.产品工艺流程简图5.企业接待国际禁化武组织核查预案6.企业视察前情况介绍7.企业监控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8.产品质量标准9.产品说明书10.生产记录样张11.产品销售记录样张(对第二类监控化学品)1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3.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危险化学品)复印件14、换证企业需提交原生产特别许可证书正本10 / 11。
(完整版)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
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一、安全管理二、经营管理三、储存条件分表1:零售店面安全检查表分表2:仓库安全检查表分表3:罐区安全检查表四、消防安全及电气设施注:⒈类别栏标注“A”的,属否决项;类别栏标注“B”的,属非否决项。
标注“A(B)”的:属本导则下发之日以后新建(含就地或异地迁建)、改建、扩建的经营单位按“A”;其他的按“B”。
⒉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是:根据现场实际确定的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全部合格。
⒊基本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是:根据现场实际确定的检查项目中,非否决项的检查结果5项以内(含5项)不合格,并且不超过实有非否决项总数的20%。
⒋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是:根据现场实际确定的检查项目中,有1项否决项不合格,或者非否决项的检查结果超过5项不合格,或者非否决项的检查结果未超过5项不合格、但超过实有非否决项总数的20%。
一般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2)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是:根据现场实际确定的检查项目中,A项全部符合,且B 项中不符合项不超过B项实际检查项数的10%(含10%)。
(3)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是:经整改后A项中有不符合,或者B项的不符合项超过B项实际检查项数的10%。
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危险化学品分类表附录C:(被评价单位)安全评价报告主要负责人:经办人:联系电话:(被评价单位公章)年月日附录D:(被评价单位)安全评价报告评价机构名称:资质证书编号:法定代表人:审核定稿人:评价负责人:(安全评价机构公章)年月日附录E:安全评价工作人员组成—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0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监控化学品的管理,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监控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监控化学品,是指下列各类化学品:第一类: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第二类: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前体的化学品;第三类: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第四类:除炸药和纯碳氢化合物外的特定有机化学品;前款各类监控化学品的名录由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第四条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监控化学品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控化学品的管理工作;第五条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监控化学品的,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申报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监控化学品的有关资料、数据和使用目的,接受化学工业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第六条国家严格控制第一类监控化学品的生产;为科研、医疗、制造药物或者防护目的需要生产第一类监控化学品的,应当报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在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小型设施中生产;严禁在未经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指定的设施中生产第一类监控化学品;第七条国家对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生产,实行特别许可制度;未经特别许可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生产;特别许可办法,由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制定;第八条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用于生产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设施,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报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工程竣工后,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报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用于生产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不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设施,应当在开工生产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备案;第九条监控化学品应当在专用的化工仓库中储存,并设专人管理;监控化学品的储存条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十条储存监控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出库、入库检查制度和登记制度;发现丢失、被盗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查处;第十一条对变质或者过期失效的监控化学品,应当及时处理;处理方案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第十二条为科研、医疗、制造药物或者防护目的需要使用第一类监控化学品的,应当向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凭批准文件同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指定的生产单位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副本报送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三条需要使用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凭批准文件同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指定的经销单位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副本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四条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以下简称被指定单位,可以从事第一类监控化学品和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及其生产技术、专用设备的进出口业务;需要进口或者出口第一类监控化学品和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及其生产技术、专用设备的,应当委托被指定单位代理进口或者出口;除被指定单位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这类进出口业务;第十五条国家严格控制第一类监控化学品的进口和出口;非为科研、医疗、制造药物或者防护目的,不得进口第一类监控化学品;接受委托进口第一类监控化学品的被指定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产品最终用途的说明和证明;经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国务院审查批准;被指定单位凭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向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进口许可证;第十六条接受委托进口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及其生产技术、专用设备的被指定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所进口的化学品、生产技术或者专用设备最终用途的说明和证明;经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被指定单位凭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向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进口许可证;第十七条接受委托出口第一类监控化学品的被指定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进口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机构出具的所进口的化学品仅用于科研、医疗、制造药物或者防护目的和不转口第三国的保证书;经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国务院审查批准;被指定单位凭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向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出口许可证;第十八条接受委托出口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及其生产技术、专用设备的被指定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进口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机构出具的所进口的化学品、生产技术、专用设备不用于生产化学武器和不转口第三国的保证书;经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被指定单位凭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向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出口许可证;第十九条使用监控化学品的,应当与其申报的使用目的相一致;需要改变使用目的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第二十条使用第一类、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报告消耗此类监控化学品的数量和使用此类监控化学品生产最终产品的数量;第二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监控化学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提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整顿;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监控化学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经营监控化学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没收其违法经营的监控化学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隐瞒、拒报有关监控化学品的资料、数据,或者妨碍、阻挠化学工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检查监督职责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在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监控化学品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第二十七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6年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名单(第一批)
附件:2016年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名单(第一批)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领证名单序号企业名称企业代码所属省份监控化学品名称1 山东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7G0055 山东甲基亚膦酸二乙酯2 山东亿盛实业有限公司37H0068 山东甲基亚膦酸二乙酯3 湖北三才堂化工科技有限公司42I0031 湖北环状膦酸酯CU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换证名单序号企业名称企业代码所属省份监控化学品名称1 献县红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13J0040 河北三氯化砷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领证名单序号企业名称企业代码所属省份监控化学品名称1 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限公司32H0007 江苏频哪酮2 营口三征新科技化工有限公司21H0047 辽宁氯化氰3 潍坊三力本诺化学工业有限公司37G0066 山东氯化亚砜、一氯化硫、二氯化硫4 安徽省东至广信农化有限公司34H0003 安徽亚磷酸二甲酯5 广安诚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W0001 四川氰化氢、氰化钠1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换证名单序号企业名称企业代码所属省份监控化学品名称1 江西省奉新金欣化工有限公司36I0020 江西三氯化磷、三氯氧磷2 江西电化乐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6C0007 江西三氯化磷3 泰安市孛家店福利化工厂37I0026 山东三氯化磷4 科思创聚合物(中国)有限公司31Z0001 上海光气5 天津市敬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2T0009 天津光气6 四川省精细化工研究设计院51C0002 四川N-甲基二乙醇胺7 丰益表面活性材料(连云港)有限公司32K0028 江苏光气2含硫磷氟的第四类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领证名单序号企业名称企业代码所属省份监控化学品名称1 江西名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6D0023 江西N-羟甲基-3-(二甲氧膦酰基)丙酰胺2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51G0003 四川氯氟吡氧乙酸酯、(2RS,3SR)-3-(2-氯苯基)-2-(4-氟苯基)-2-[(1H1,2,4-三唑-1-基)甲基]环氧乙烷、4-羟基甲基膦酰基-DL丁氨酸铵盐3 山东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7G0055 山东草铵膦4 山东亿盛实业有限公司37H0068 山东草铵膦5 山东金城柯瑞化学有限公司37C0129 山东头孢地尼侧链酸活性酯6 山东飞源科技有限公司37C0159 山东四氟化碳、三氟甲磺酸7 淄博沃邦工贸有限公司37C0163 山东二硫化二本并噻唑8 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1G0007 陕西苯硫咪唑、氟苯咪唑、奥芬达唑9 营口三征新科技化工有限公司21H0047 辽宁氯磺酰异氰酸酯10 河北双吉化工有限公司13A0057 河北代森铵、代森锌、代森锰锌11 广安诚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W0001 四川双甘膦、草甘膦12 南京金源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32A0250 江苏十二烷基苯磺酸13 南京泰佳化工有限公司32A0251 江苏十二烷基苯磺酸3含硫磷氟的第四类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换证名单序号企业名称企业代码所属省份监控化学品名称1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2H0014 江苏氟乐灵、氨基丙氟灵、毒死蜱、烟嘧磺隆、炔螨特2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2D0148 江苏三-(氯异丙基)磷酸酯、三(1,3-二氯丙基)磷酸酯、三-(2-氯乙基)磷酸酯、四-(2-氯异丙基)-2,2-二(氯甲基)-1,3亚丙基二磷酸酯、双酚A双(二苯基磷酸酯)、间苯二酚双(二苯基磷酸酯)3 无锡市南方石油添加剂有限公司32D0087 江苏二烷基二硫代磷酸锌盐、二异辛基二硫代磷酸盐4 江苏申新染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2D0143 江苏活性黑染料、活性艳红染料、活性黄染料、活性翠绿KN-G染料、活性翠蓝K-GL染料4。
禁化武申报表
申请事项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申请)申请单位(盖章)企业禁化武代码:33j0022地址:东阳市巍山镇学士宅村邮编:322104负责人签字:联系人:金永平联系电话:申请日期:2009年1月 12 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监制填写说明1.生产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填报此申请表。
2.申请表内容填写无误后报所在地地市级或直接报省级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主管部门。
3.省级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主管部门经考核、签署意见后,将申请书连同附件报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
4.填写内容要求字迹清晰工整、真实准确。
5.表中各类名称需用全称填写,不得用简称、别称等。
化学品名称须与《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一致。
6.此申请表由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
承诺1.认真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义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2.接受当地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按要求上报各种数据。
3.监控化学品的储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发现丢失、被盗时,立即报当地公安机关和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4.对变质或者过期失效的监控化学品及时制定处理方案,处理方案在征得所在地公安和环境保护等部门同意后,报所在地省级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5.建立完善的生产、消耗、储存和销售台帐,台帐和原始记录(凭证)妥善保管。
6.不随意出售第一类、第二类监控化学品。
只售给持有国家或省级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的使用单位,购销合同副本及时报送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7.认真按要求做好接受国际核查的准备。
8.接受各级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主管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与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监控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或者进出口等活动,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监控化学品,是指其纯品和含有不同含量的工业品。
监控化学品的类别按照《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和《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执行。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监控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控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所需经费,依法列入财政预算。
第二章建设、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第六条国家严格控制第一类监控化学品的生产。
为科研、医疗、制造药物或者防护目的需要生产第一类监控化学品的,应当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并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的小型设施中生产。
严禁在未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的设施中生产第一类监控化学品。
第七条国家对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生产,实行特别许可制度。
未经特别许可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生产。
第八条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用于生产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设施,应当填写《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新(扩、改)建申请表》并附上申请表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签署意见,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
工业和信息化部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予以批准的,颁发批准文件;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现场考核表
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现场考核表
申请单位
宣布代码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监控化学品
化学品类别
组织考核单位(盖章)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监制
填写说明
(一)本考核表可以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也可以用打印机打印四号仿宋字文本,但“考核小组组长签字”及“考核人签字”必须由本人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姓名。
(二)本申请表中,“申请单位”栏,填写申请单位“营业执照”上的名称。
“详细地址”栏,填写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三)考核表中监控化学品名称需用全称填写,不得用简称、别称等。
化学品名称须与《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一致。
(四)本考核表设置的栏目尺寸,不能满足填写内容的需要时,可自行设置栏目尺寸,但不能改变表格外边距的尺寸;本考核表设置的栏目中表格数量不能满足填写内容的需要时,可自行设置续表,格式和内容要求应与本考核表的表格一致;申请表封面不编制页码,其他页编制页码。
(五)本考核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统一制作。
一、基本情况表
*指车间在生产、加工、消耗、储存、包装等方面的活动介绍
二、监控化学品履约保证体系(40分)
四、产品分析(10分)
五、环境保护(10分)
六、考核小组意见
七、考核小组人员名单。
全国监控化学品统计报表手册
全国监控化学品统计报表手册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2011年11月为便于各级禁化武办和相关企业填报全国监控化学品统计报表,基于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提供的《宣布手册2008》,参考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关于宣布问题的若干决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经各省市禁化武办的完善,制定本手册。
本手册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监控化学品的生产单位和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加工、消耗单位。
手册中《公约》即《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核查附件》、《关于化学品的附件》是《公约》的附件。
《管理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公约》中的附表1、附表2、附表3化学品和未列入附表的特定有机化学品分别对应《管理条例》中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
欢迎各级禁化武办和相关企业对本手册提出意见和建议,改进和完善本手册,以便更好完成宣布工作。
一、概述 (1)(一)宣布的法规规定及范围 (1)(二)填报要求 (1)(三)通用定义 (2)二、过去活动年度宣布调查表及填报说明 (4)化控统010:厂区(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 (4)厂区(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5)化控统010:厂区(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续) (6)厂区(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续)填表说明 (7)化控统210:第二类监控化学品有关的车间情况调查表 (8)第二类监控化学品有关的车间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9)化控统220:第二类监控化学品情况调查表 (10)第二类监控化学品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11)化控统310:第三类监控化学品有关的车间情况调查表 (12)第三类监控化学品有关的车间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13)化控统320:第三类监控化学品情况调查表 (14)第三类监控化学品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15)化控统410:第四类监控化学品情况调查表 (16)第四类监控化学品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17)三、预计活动年度宣布调查表及填报说明 (18)化控统010:厂区(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 (18)厂区(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19)化控统010:厂区(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续)…………………………………………20厂区(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续)填表说明 (21)化控统210:第二类监控化学品有关的车间情况调查表 (22)第二类监控化学品有关的车间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23)化控统230: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生产预计表 (24)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生产预计表填表说明 (25)化控统310:第三类监控化学品有关的车间情况调查表 (26)第三类监控化学品有关的车间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27)化控统330: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生产预计表 (28)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生产预计表填表说明 (29)四、附录 (30)(一)化学品附表 (30)(二)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 (33)(三)产品类别代码 (35)(四)国际贸易标准分类 (37)一、概述(一)宣布的法规规定及范围《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监控化学品的,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申报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监控化学品的有关资料、数据和使用目的,接受化学工业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
企业名称
主要负责人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检查结果
备注
基础管理
现场检查
一
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1
是否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查许可证证号、范围
2
生产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取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进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
十一
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
安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上墙情况
查企业现场
2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票证记录
查作业票
抽查现场
3
从业人员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
3
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情况
查协议
十八
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
是否发生安全事故及事故处置措施
查事故管理台帐和报告记录
2
是否如实、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十九
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1
储存剧毒化学品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储存剧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及管理人员情况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查台帐
2
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是否超过使用期限
查防护用品生产厂家资质台帐
抽查部分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3
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实施办法
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义务、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实行生产特别许可的监控化学品,是指《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所列的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硫、磷、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
第三条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采取分期、分批、集中办理的办法,特别许可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具体发证产品和时间由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国家禁化武办)下达。
第四条申请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二、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尚未制定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暂按企业标准执行);三、具有完备的计量与质检设备;四、有完善的环境保护设施,“三废”排放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五、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如:安全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计量管理制度以及监控化学品数据统计申报制度、销售管理制度、储运管理制度等,并严格执行;六、必须具有熟悉监控化学品数据统计的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并按国家禁化武办要求按时申报有关监控化学品的统计数据;七、必须具有国家禁化武办要求的接受核查需要的各种资料,即:各种图表和完整的生产、消耗、储存、销售台帐及原始记录(第二类监控化学品至少三年、其他监控化学品至少一年);八、属于第二条所列监控化学品,且同时又是国家有关部门列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品种,企业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以及生产该品种所必需的其他有关证件;九、法人代表必须了解《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有专人负责监控化学品的管理和接待国际核查工作。
第五条申请程序一、生产第二条所列监控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办公室(下称省级禁化武办)提出申请,领取《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申请书》(简称《申请书》),逾期不提出申请的企业,作自动弃权处理。
特殊作业许可管理评估检查表
6
1.特殊作业现场监护人员应经过相关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2.特殊作业现场监护人员应熟悉作业范围内的工艺、设备和物料状态,具备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
与特殊作业现场监护人员进行访谈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九条
扣10分
查特殊作业票证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
扣10分
4
实施特殊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风险分析、确认安全条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在告知确认栏中签字确认,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安全风险和掌握风险控制措施
查风险分析记录、安全条件确认记录、培训告知记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九条
扣10分
5
特殊作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现场管理应规范:
1.作业人员应持作业票证作业,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符合要求,无违章行为;
2.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持作业票证监护;
3.作业过程中,管理人员要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4.现场的设备、工器具应符合要求,设置警戒线与警示标志,配备消防设施与应急用品、器材等
查特殊作业现场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
2.实施特殊作业前,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查企业危险作业许可制度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八条
扣10分
3
1.特殊作业票证内容设置应符合GB 30871要求;
2.作业票证审批程序、填写应规范(包括作业证的时限、气体分析、作业风险分析、安全措施、各级审批、验收签字、关联作业票证办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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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现场考核表
申请单位
宣布代码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监控化学品
化学品类别
组织考核单位(盖章)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监制
填写说明
(一)本考核表可以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也可以用打印机打印四号仿宋字文本,但“考核小组组长签字”及“考核人签字”必须由本人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姓名。
(二)本申请表中,“申请单位”栏,填写申请单位“营业执照”上的名称。
“详细地址”栏,填写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三)考核表中监控化学品名称需用全称填写,不得用简称、别称等。
化学品名称须与《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一致。
(四)本考核表设置的栏目尺寸,不能满足填写内容的需要时,可自行设置栏目尺寸,但不能改变表格外边距的尺寸;本考核表设置的栏目中表格数量不能满足填写内容的需要时,可自行设置续表,格式和内容要求应与本考核表的表格一致;申请表封面不编制页码,其他页编制页码。
(五)本考核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统一制作。
一、基本情况表
*指车间在生产、加工、消耗、储存、包装等方面的活动介绍
二、监控化学品履约保证体系(40分)
四、产品分析(10分)
五、环境保护(10分)
六、考核小组意见
七、考核小组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