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周大福滨海中心发展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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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依据

2.1、施工图纸及相关文件

甲方提供的《中国天津市周大福滨海中心全期桩基工程》招标文件;

甲方提供的《中国天津市周大福滨海中心全期桩基工程》施工图纸。

2.2、标准规范

我方根据施工技术要求依据列规范、标准进行钻孔灌注桩施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DB29-38-2002) 《岩土工程技术规范》(DB29-20-2000)

第三章 工程概况

3.1工程主要情况

3.1.1建设地点

本工程建设场地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与新城西路交口、第一大街北侧。南邻市民广场,东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西邻鸿泰花园别墅,北接正在建设的泰达现代服务产业区项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我公司在建项目与本工程相邻,现已基本完工,对本工程场地周边环境熟悉,公司总部在附近,可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我公司施工长、大钻孔灌注桩拥有先进、可靠的技术经验。

拟建桩基场地

司法大楼

第 一 大 街

新 西 城路

鸿泰花园别墅

3.1.2基本概况

本工程钻孔灌注桩工程属于天津周大福滨海中心发展项目,包括塔楼和裙楼两部分,本次招标分为A、B、C三个标段,包括以下内容:

A标段裙楼普通钻孔灌注桩方案:工程桩1252根,其中一期范围内共588根,二期范围内共664根(含10组抗拔试验,共30根桩,其中一期范围内共5组,二期范围内共5组;含3组抗压试验,共15根桩,其中一期范围内共1组,二期范围内共2组)。直径Φ800,有效桩长28.1~30m,其中试桩桩长52.7m。

B标段裙楼考虑侧注浆钻孔灌注桩方案:工程桩958根,其中一期范围内共453根,二期范围内共505根(含7组抗拔试验,共21根桩,其中一期范围内共3 组,二期范围内共4组;含3组抗压试验,共15根桩,其中一期范围内共1组,二期范围内共2组)。直径Φ800,有效桩长27.5~30m,其中试桩桩长52.7m,采用桩侧后注浆工艺。

C标段塔楼工程包括:混凝土灌注桩506根(含6组抗压试验,共30根桩),直径Φ1000,有效桩长74.1~74.8m,其中30根试桩桩长102.1m。采用桩端、桩侧复式后注浆工艺。

3.2主要工程量

表3-1 钻孔灌注桩主要工程量表

表3-2 支撑立柱桩及其上的钢立柱数量表

3.3工程施工条件

3.3.1地质条件

灌注桩施工深度范围内属第四系海陆交互相地层,存在不利于孔壁稳定(塌孔和缩颈)的软弱地层。场内地下水为潜水,水位埋深3.6-5m。

工程裙楼桩基础采用考虑侧面后注浆的钻孔灌注桩,桩径Ф800,桩身为水下混凝土C35,桩端持力层为○11层。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不小于3400kN,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特征值不小于2400kN。

工程塔楼桩基础采用考虑桩端、桩侧复式注浆的钻孔灌注桩,桩径Ф1000,桩身为水下混凝土C45,桩端持力层为○144层。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不小于12700kN,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特征值不小于2400kN。

根据地质勘查资料,本工程地基土按成因年代可分为以下14层,按力学性质可进一步划分为35个亚层。现自上而下将本场地地基土分述如下:

表3-3 地质概况表

3.3.2水文概况

根据地基土的岩性分层、室内渗透试验结果及区域水文地质资料,场地埋深约62.00m以上可划分为3个水文地质段。

(1)上层滞水含水段

不连续分布,含水层主要为人工填土(Q ml)中杂填土,隔水底板为全新统上组第Ⅰ陆相层粘土(力学分层号④)。

(2)潜水含水段

埋深约19.00m以上全新统中组第Ⅰ海相层(Q42m),土性主要由淤泥、淤泥质粘土及粉质粘土组成,该段淤泥(力学分层号⑥2)、淤泥质粘土(力学分层号⑥3)属不透水层;粉质粘土(力学分层号⑥1、⑥4)属微透水层,为潜水含水段的主要含水层,总体上潜水含水段段含水层不发育,该段局部与上层滞水贯通。

(3)微承压含水段

根据场地地层分布,将场地埋深约19.00~62.00m段可分为2个微承压含水层及3个隔水层。

第一承压隔水层:一般埋深约19.00~24.00m段全新统下组第

Ⅱ陆相层沼泽相沉积层(Q41h)粘土(力学分层号⑦)及河床~河漫滩相沉积层(Q41al)粉质粘土(力学分层号⑧),属微透水~不透水层,为潜水含水层与其下的第一微承压含水层的相对隔水层。

第一微承压含水层:含水层为一般埋深约24.00~29.00m段上更新统第五组第Ⅲ陆相层(Q3eal)上部粉土(力学分层号⑨1)为第一微承压含水层。

第二微承压隔水层:埋深约29.00~40.00m段第Ⅲ陆相层(Q3eal)下部粉质粘土(力学分层号⑨2)、上更新统第四组第Ⅱ海相层(Q3dmc)上部粘土(力学分层号⑩1)属微透水~不透水层,为第一微承压含水层与第二微承压含水层的主要隔水层,上更新统第四组第Ⅱ海相层(Q3dmc)下部粉质粘土(力学分层号⑩2)总体属微透水层,可视为第一微承压含水层与第二微承压含水层次要隔水层,由于该层土一般夹粉土透镜体,局部与下覆的第二微承压含水层贯通,对该层土的隔水效果有较大的不良影响。

第二微承压含水层:含水层为一般埋深约40.00~56.50m段上更新统第三组第Ⅳ陆相层(Q3cal)粉砂(力学分层号⑪)。

第三微承压隔水层:埋深约56.50~62.00m段第Ⅲ海相层(Q3bm)上部粘土(力学分层号⑫1),属不透水层,为第二微承压含水层与其下含水层的隔水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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