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加工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QB 恒大粮油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安全企业标准

QB LSJG-SP-003-2015

粮食加工管理中心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试行)

2015-01-19发布 2015-01-19实施

恒大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发

目录

前言 (1)

1 适用范围 (2)

2 引用标准或文件 (2)

3基本要求 (2)

4消防安全责任 (3)

5消防安全制度要求 (8)

6消防安全管理内容和要求 (9)

7考核标准 (11)

前言

消防安全是粮油加工企业的重中之重,为规范恒大粮油粮食加工管理中心各米厂防火安全管理,控制火灾事故风险,特制定此标准。

本标准为指导性文件,各工厂可根据本制度细化、完善工厂防火安全管理标准。

本标准由恒大粮油粮食加工管理中心提出、解释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负责起草工厂:恒大粮油粮食加工管理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张华杰、王位

审核人:刘树超

审批人:邱然

本标准2015年1月19日首次发布并实施。

粮食加工管理中心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试行)

1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恒大粮油粮食加工管理中心下属米厂消防安全管理。

2 引用标准或文件

GB50016-2014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LS/T1211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

GB17440-2008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QB LSJG-SP-001-2014粮食加工管理中心安全管理暂行办法QB LSJG-SP-002-2014粮食加工管理中心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汇编(试行)

3基本要求

3.1 粮食加工管理中心及各米厂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保障消防安全。

3.2 各米厂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体系,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和明确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并完善各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职责,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3.3 各米厂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

全工作全面负责;要确定本米厂的消防安全主管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本级、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

3.4 各米厂应当按照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求,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工厂或场所,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工厂,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3.5 各米厂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工厂生产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生产发展相适应。

3.6 中心、各米厂和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灭火的义务。

4消防安全责任

4.1 各工厂职责

4.1.1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工厂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消防档案、消防应急预案和兼职消防员训练方案等。

4.1.2 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4.1.3 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4.1.4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道路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4.1.5 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消防隐患。

4.1.6 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4.1.7 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4.2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职责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本规定4.1条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4.2.1 确定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组织实施本工厂的消防安全管理。

4.2.2 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4.2.3 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4.2.4 对员工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4.3 各工厂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

4.3.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消防法律、法规和中心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负责工厂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

4.3.2 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消防工作要求。

4.3.3 研究解决消防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4.3.4 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因违反消防安全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部门和个人做出奖罚决定。

4.3.5 组织专职、志愿消防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4.3.6 发生火灾时迅速成立灭火指挥部,组织指挥现场扑救工作,追查火灾原因,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4.3.7 确定工厂消防安全主管理领导、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专职消防管理人员。

4.4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4.4.1 各工厂厂长是本工厂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4.4.2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消防法律、法规及中心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工厂消防安全情况。

4.4.3 将消防工作与本工厂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4.4 提供消防安全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4.5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4.4.6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消防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4.7 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

4.4.8 组织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4.5 消防安全主管领导职责

4.5.1 各工厂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厂长是本工厂消防安全主管领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