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
中间体半成品取样和检测操作规程
中间体/半成品取样和检测操作规程执行人步骤执行内容
工艺开发人员/项目生产负责人1
产品出料前一天到中试分析室,根据工艺要求确定检测项目。
分析人员 2 填写《中试样品次日检验计划表》,并于下午下班前提交QC确认。
QC
3 根据《中试样品次日检验计划表》中提供的信息安排第二天的检测
计划。
工艺开发人员/项目生产负责人4 按照<取样原则>规定的方法取样,注意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做
相应的记录。
5 在样品瓶上加贴“样品编号”,根据要求填写《中间体/半成品请验
单》。
6 将样品连同《中间体/半成品请验单》送交QC。
QC7 接收样品和《中间体/半成品请验单》,根据其中提供的信息,对样
品进行分析检测,并做相应的记录。
8 出具分析报告。
9 部门主管复合无误后送交QA审批。
10 将审批后的分析报告提供给送检人员。
食品企业半成品成品抽样检验操作规程
食品企业半成品成品抽样检验操作规程
1.检验项目:感官、水分、净重、大肠菌群、菌落总数。
2.抽样频率:半成品每炉抽1次;成品每班次、每个品种抽1次。
3.抽样方法和数量:随机抽样;
半成品每炉抽1个做水分,每班次抽3个做微生物检测。
成品每班次、每个品种抽20件,10件留样;10件做感官、净重、水分和微生物检测。
4.检验标准:参照GB17400–2003 方便面卫生标准
SB/T10250–1995 方便面面块标准:水份≤12% 净重60~65g 口感滑爽、覆水良好
菌落总数≤1000cfu/g;大肠菌群≤30MPN/100g
5.检验方法:
执行GB/T4789.2–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T4789.3–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
菌群测定》
6.不合格措施:立即汇报品质部、厂部。
并查找原
因,采取整改措施,一周内增加成品抽样频率、数量,连续监控,直至检验合格。
7.填写记录:《产品检验原始记录》;《产品出厂检
验报告》。
林可霉素利多卡因凝胶半成品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测定法精密称取本品适量(约相当于林可霉素20mg),置烧杯中,加入上述0.05mol/L硼砂溶液适量,用玻棒充分搅拌使分散均匀并溶解后,转移至100ml量瓶中,加0.05mol/L硼砂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滤过,取续滤液20l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另取林可霉素对照品适量,用0.05mol/L硼酸溶液制成每1ml中含林可霉素0.2mg的溶液,同法测定。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即得。
题目:林可霉素利多卡因凝胶半成品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文件编号:SOP-QC-004-A
起草:
日期:
审核:日期:批来自:日期:生效日期:
颁发部门:质控部
分发部门:检验室
变更记载:修改号:
批准日期:执行日期:
变更原因及目的:
标准依据:《国家药品标准》WS-10001-(HD-0140)-2002
目的:建立一个林可霉素利多卡因凝胶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
2.4计算:
含量X
……………为称取对照品的重量(g) ……………为对照品峰面积
……………为称取供试品的重量(g) …………….为供试品峰面积
……………为对照品含量
本品含林可霉素(C18H34N2O6S)应为标示量的94.0%-116.0%。
范围:适用于林可霉素利多卡因凝胶半成品的检验。
职责:检验员、质控部经理对本规程实施负责。
规程:
1.[性状]取本品置表面皿中,在自然光下检视应为绿色透明的水性凝胶。
2. [含量测定]
复方溴咖片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
式中:W1为测试前片重;
W2为测试后片重。
[含量测定]溴化钠:取本品适量,研细,精密称取适量(约相当于溴化钠0.18g)加水100ml及稀硝酸10ml,溶解后,用硝酸银滴定液(0.1mol/L)滴定,照电位滴定法(附录ⅦA,附录45页)确定终点,每1ml硝酸银滴定液(0.1mol/L)相当于10.29mg的NaBr。(理论含量:12.43%)
题目:复方溴咖片中间产品及待包装产品检验操作规程
登记号:
共3页
第3页
原登记号:
标题及正文
醋酸10ml,加水至1000ml)-甲醇(80:20)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75nm,理论板数按咖啡因峰计算应不得低于2000,分离度应符合要求。
测定法:取本品适量,研细,精密称取适量(约相当于咖啡因、维生素B1、维生素B610mg)置100ml量瓶中,加流动相20ml使溶解,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滤过,取续滤液20µl,注入液相色谱仪;另分别取咖啡因、维生素B1、维生素B6对照品各约10mg,精密称定,置100ml量瓶中,加流动相20ml溶解后,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同法操作,按外标法计算供试品中咖啡因、维生素B1、维生素B6的含量。(理论含量:1.38%)
复方溴咖片中间产品及待包装产品检验操作规程
题目:复方溴咖片中间产品及待包装产品检验操作规程
登记号:
共3页
第1页
原登记号:
制订人:
制订日期:
审核人:
审核日期:
批准人:
批准日期:
颁发部门:
生效日期:
分发部门:质保部、制造部
标题及正文
复方溴咖片
Fufang Xiuka Pian
检验依据:国家药品标准(地标升国标)WS-10001-(HD-0027)-2002第一册165页。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4AA)8.5%中控测定操作规程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4AA)8.5%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1.目的:建立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4AA)8.5%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便于检验人员规范操作。
2.范围:适用于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4AA)8.5%半成品的检验。
3.责任:车间中控检验员对实施本规程负责。
4.程序:4.1 pH值测定4.1.1测定范围:5.5~5.84.1.2测定方法依法对仪器进行校正后,用纯化水冲洗电极,用滤纸吸干,将电极插入被测溶液中,待电极反应平衡,即为供试液的pH值,应反复测定两次,取平均值。
4.2 α-氨基氮含量测定4.2.1测定范围:应为标示量的96.0%~101.0%4.2.2仪器、试剂和试液4.2.2.1氢氧化钠液(0.1mol/L):称4g氢氧化钠,加水使溶解成1000ml,即得。
4.2.2.2盐酸液(0.1mol/L):量取9ml浓盐酸,加水稀释成1000ml,即得。
4.2.2.3甲醛:AR级4.2.2.4氢氧化钠滴定液(0.1mol/L):由质检科提供4.2.2.5 pH酸度计、搅拌器、搅拌子4.2.3操作方法4.2.3.1先取甲醛溶液10ml,置于50ml烧杯中,内放搅拌子,放在搅拌器上,开动搅拌器,将pH电极置于烧杯中,用0.1mol/L氢氧化钠液和0.1mol/L盐酸液调节甲醛pH 到9.0。
4.2.3.2精密量取本品3ml,加水25ml,摇匀;内放搅拌子,开动搅拌器,将pH电极置于烧杯中,用0.1mol/l氢氧化钠液和0.1mol/L盐酸液调节pH至7.0。
4.2.3.3将已调节好的甲醛(pH=9.0)溶液倒入上述烧杯内,用氢氧化钠滴定液(0.1mol/L)滴定至溶液pH为9.0,即得。
4.2.4计算公式:α-氨基氮为标示量%= F×V×1.401×100% 3×9.88式中:F-氢氧化钠滴定液(0.1mol/L)校正因子,V-消耗氢氧化钠滴定液(0.1mol/L)毫升数,1.401-每1ml氢氧化钠滴定液(0.1mol/L)相当于α-氨基氮的毫克数,3×9.88-3ml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4AA)8.5%中含α-氨基氮的理论毫克数。
D3003制马钱子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
日
标准依据:制马钱子半成品质量标准 【性状】 方法:本品呈纽扣状圆板形,常一面隆起,一面稍凹下,直径 1.5~ 3cm,厚 0.3~0.6cm。两面均膨胀鼓起,边缘较厚。表面棕褐色或深棕色, 质坚脆,平行剖面可见棕褐色或深棕色的胚乳。微有香气,味极苦。 【检查】 净度:不得超过 2.0%。 仪器:托盘天平 方法:取本品适量,挑拣杂质、药屑,合并称量计算。 计算公式: 杂质量=
杭州民泰(亳州)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受控文件
检验操作规程
题目:制马钱子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 制定人: 制定日期:2011 年 月 日 审核人: 审核日期:2011 年 月 日 批准人: 批准日期:2011 年 月 日 目的:规范制马钱子半成品检验操作 范围:制马钱子半成品检验 分发部门: 质量部、中心化验室、生产部 标题 正 文 1、 2. 2.1. 编号:TS-44-D3003 版本:1 页数:1/1 颁发部门:质 量 部 生效日期:2011 年 月
M1 M0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3. 3.1 3.1.1 3.1.2 3.1.3
×100%
3.2 3.2.1 3.3 3.3.1 3.3.2 3.3.2 3.4 3.4.1 3.4.2
式中: M0-------供试品重(g) M1-------杂质重(g) 色泽: 方法:取本品少许,置日光下检视:表面棕褐色或深棕色,平行剖面 可见棕褐色或深棕色的胚乳。 水分:不得过 12.0%。 仪器:快速水分测定仪、托盘天平、粉碎机。 准备: 10g 砝码置于砝码盘中间, 将 启动开关, 预热 30 分钟后, 调零, 将供试品粉碎。 方法:取出 5g 砝码,将供试品迅速铺于托盘上,使光屏读数为零,加 热约 30 分钟后,可读出供试品水分。 片厚: 仪器:游标卡尺 方法: 取本品 20 粒,测其外形, 直径 1.5~3cm,厚 0.3~0.6cm 。
1.荆防败毒散半成品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山西地茂伟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兽药GMP管理文件
一、目的:制定荆防败毒散半成品检验标准操作规程,规范荆防败毒散半成品的检验。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荆防败毒散半成品的检验。
三、责任者:质量部经理、QC。
四、编制依据:《荆防败毒散半成品内控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
《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0年版
五、正文
荆防败毒散半成品
1.性状
取本品平铺于白纸上,在亮处观察:其颜色为淡灰黄色至淡灰棕色的粉末;具有以上性状,则符合规定;反之,则判不符合规定。
2.检查
2.1外观均匀度取供试品适量,置光滑纸上,平铺约5㎝2,将其表面压平,在亮处观察,应色泽均匀,无花纹与色斑。
具有以上性状则符合规定;反之,则判不符合规定。
2.2干燥失重
2.2.1仪器与用具电子天平、快速水分测定仪
2.2.2操作方法照《快速水分测定仪标准操作规程》
(SOP-SB-04-014-00)测定。
取本品5g,均匀倒在秤盘上,设定加热时间,进行加热,加热结束后,根据微分标尺刻度分度计算,即得。
2.2.3计算公式:减失重量%=F.K
式中: F为每分度函水百分数(5g定量的试样F=0.1%) K为刻度标尺上显示的分度值
2.2.4结果判定减失重量≤9.0%,则判符合规定;减失重量>9.0% ,则判不符合规定。
半成品检验安全操作规程
采用理论授课、案例分析、操作演示、实践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
考核标准制定及实施
考核标准
根据培训内容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考核。
实施方式
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公正、客观的考核,确保其掌握半成品检验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持续改进方向和目标设定
改进方向
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并持续跟进,提高半成品检验的安全性和 准确性。
02
及时发现并处理生产过 程中的质量问题,降低 生产成本。
03
提高生产效率,保证生 产计划的顺利进行。
04
为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 提供有力支持。
检验范围与对象
检验范围
半成品的各项性能指标、外观质量、 尺寸精度等。
检验对象
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包括原材料、 零部件、组件等。
检验流程与步骤
制定检验计划
根据生产计划和产品特点,制定半成品检验 计划。
操作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 用个人防护用品,严禁穿戴不符 合要求的衣物和饰品进入实验室
。
对于特殊实验或操作,应配备相 应的专用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
、防护服等。
应急处理设施与措施
实验室应设有应急处理设施,如急救箱、洗眼器、喷淋装置等,以便在发 生意外时迅速进行应急处理。
实验室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通讯联络、现场处置等方面的要 求和措施,并定期进行演练。
04
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样品接收与登记要求
接收样品时,应核对样品标签、数量 、状态等信息,确保样品与送检单一 致。
对于易变质或需要特殊保存的样品, 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样品在检 验前保持原有状态。
对接收的样品进行唯一性编号,并登 记在样品登记表中,包括样品名称、 编号、送检日期、送检人等信息。
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
范围: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半成品
职责:质监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正文:
1.pH值测定
——取本品适量,依法检查,PH值应为3.5~5.5。
1.1执行SOP-QM-418《pH值测定标准操作规程》。
1.2执行SOP-EM-304《PHS-3C型酸度计标准操作规程》。
2.含量测定
——含葡萄糖为标示量的98.0~102.0%
——含氯化钠为标示量的98.0~102.0%
2.1
2.2精密移取本品10ml置三角瓶中,加水40ml,滴加铬酸钾指示液3滴,用0.1mol/L的硝酸银滴定液滴定至溶液显砖红色即为终点,每1ml0.1mol/L的硝酸银滴定液相当于5.844mg的氯化钠。
V AgN o3×F×0.005844
含氯化钠为标示量%= ×100%
10×标示量
3.澄明度
——取本品,依法检查应符合规定。
3.1执行SOP-QM-413《澄明度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4.装量
——取供试品3瓶,依法检查应不少于标示量。
4.1执行SOP-QM-401《最低装量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5.灯检视差率
——视差率应控制在3%以下。
6.贴签应端正,否斜≤2mm,不挠角,不漏贴。
第 1 页共 1 页。
GMP半成品、成品检验操作规程(DOC)
一、目的:为规定酒石酸吉他霉素可溶性粉半成品的测定方法和操作要求,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QC检验的操作。
三、责任者:质保部全体人员。
四、内容:1.质量标准:见酒石酸吉他霉素可溶性粉半成品质量标准。
2、性状取本品适量,置载玻片上,目视观察应为白或类白色粉末。
3、检查水分3.1 取本品,照水分测定法测定,含水分不得过6.0%。
3.2 仪器3.2.1 ZSD-2型自动水分测定仪编号:H22-0013.2.2 AB135-S型电子天平感量:0.1mg/0.01mg 编号:H04-0013.3试剂与试液无水甲醇卡尔—费休氏溶液3.3.1 操作方法3.3.1.1吸液打开电源开关,三通转换阀置吸液位(顺时针旋转到底,吸液灯亮)按“吸液”键,此时泵体活塞下移,开始吸液,下移到极限时自动停止,再扭三通阀到注液位(反时针旋到底,注液灯亮)按注液键,泵管活塞上移,赶走泵体中的气泡,到上移极限位后自动停止,然后再至吸液位吸液,一般反复二,三次,就能赶走液路部分所有的气泡,而泵管和聚乙烯管路中吸满卡尔—费休氏溶液。
通过加料孔加入新鲜的无水甲醇15~20ml,打开搅拌器开关,调节搅拌速度电位器使搅拌速度适中。
3.3.1.2 除空白三通转换阀置注液位,按滴定开始键仪器开始滴定,先除空白,开始时快滴,接近终点时慢滴,到达终点时停止滴定,10~15秒后终点指示灯亮,同时蜂鸣器响,如初次使用,最后过数分钟后再除一次空白,以彻底消除甲醇和反应杯中的水分(按滴定开始键前都要先按复零键,否则仪器处于终点锁定状态)。
3.3.1.3 费休氏试剂的标定精密称量10mg(10µl)重蒸馏水(一般用10µl注射器吸入)通过加料孔加入反应池中,按滴定开始键仪器开始自动滴定,到达终点,蜂鸣器响,终点指示灯亮,此时数码管显示的就是10mg水所消耗的费休氏液的ml量,重复多次,即可计算出每ml费休氏相当于水的mg量。
F=w/A式中:F—每ml费休氏相当于水的mg量w—称取水的重量A—滴定所消耗的费休氏的ml量3.3.1.4样品的测试将精密称定的被测样品通过加料孔,加入反应池中,按滴定开始键盘,进行滴定,其结果按下式计算:水分%=A×F/w×100%式中:A—样品所消耗的费休氏溶液的ml量F—每ml费休氏相当于水的mg量w—样品的重量mg数。
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取样方法和操作规程
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取样方法和操作规程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取样方法和操作规程对于产品的质量控制非常重要。
下面是一个包含超过1200字的详细描述。
1.1原辅料取样方法原辅料的取样应遵循以下原则:-从不同批次中随机抽取样品,以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保持取样工具的清洁,以防止交叉污染。
-取样时应避免物质的损失和变质,以保持样品的完整性。
原辅料的取样方法包括:-投料取样:原辅料供应商送货时,应在货车或货舱中随机抽样。
-取样研磨:对于大块状原料,应使用取样机或研磨机将其研磨成均匀颗粒,然后再进行取样。
1.2原辅料操作规程-标记样品:给每个样品进行标记,包括原辅料名称、批次号、日期和取样地点。
-包装样品:将样品放入干净的密封袋或容器中,确保样品不会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
-保存样品:将包装好的样品放入密封的容器中,并在适当的环境条件下保存,避免潮湿、高温和阳光直射。
-记录样品信息:记录每个样品的详细信息,包括取样日期、取样人员、样品编号等。
2.1包装材料取样方法包装材料的取样应遵循以下原则:-从不同批次中随机抽取样品,以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取样时应避免对包装材料造成损坏。
包装材料的取样方法包括:-抽样检验:从每个批次中随机抽取样品,检查包装材料的外观和质量。
-重量检验:使用天平测量包装材料的重量。
2.2包装材料操作规程-标记样品:给每个样品进行标记,包括包装材料名称、批次号、日期和取样地点。
-包装样品:将样品放入干净的袋子或容器中,确保样品不会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
-保存样品:将包装好的样品放入密封的容器中,并在适当的环境条件下保存,避免潮湿、高温和阳光直射。
-记录样品信息:记录每个样品的详细信息,包括取样日期、取样人员、样品编号等。
3.1半成品和成品取样方法半成品和成品的取样应遵循以下原则:-从不同批次中随机抽取样品,以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取样时应避免对产品造成损坏。
半成品和成品的取样方法包括:-抽样检验:从每个批次中随机抽取样品,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半成品 成品检验和试验程序全套
半成品、成品检验和试验程序全套L目的防止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进入下道工序或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发到用户手中。
2.适用范围适用于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的管理。
3职责3.1生产部负责色板制备、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自检、互检。
3.2质检负责性能检验;颜色的电脑检色,成品出货检验。
3.3仓库负责对超期的半成品、成品送检。
4程序4.1涂料半成品、成品检验和试验程序。
4.1.1色板的确认。
1.1.1.1在成品涂料生产前,由生产员工持《批咕》到质检部借板,色板管理员根据《批咕》取标准板(包括干板、湿板),生产员按《漆膜一般制备法》制出合格的颜色板交生产主管确定对板标准与制板方式。
1.1.1.2色浆半成品、树脂半成品的色板由质检确定,技术部协助。
4.1.2颜色检验。
生产员工按《色检员作业指导书》自检,生产主管专检。
特殊批咕由指定人员放行,涂料打板车间放行的颜色,由调色主管复检。
1.1.2.1生产员工按《色检员作业指导书》自检合格后,将所对干板及货板批咕交生产班组长确认颜色,倘不通过则生产员工按指令继续调整直至检色通过,并在颜色放行认可栏签名。
4.122半成品色浆的颜色由质检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测项目方法和技术指标》检测各项目,认可后在批喑上质检认可颜色栏签名。
4.1.3电脑检色生产主管目视颜色与色板相近后,交质检员按《色差仪作业指导书》进行检色,若检测值不在标准范围内,则退回生产员工重新调整直至色检合格并将检测的结果填写在检测色板及批唁上。
4.1.4能检验和试验。
4.1.4.1颜色认可后,由生产员工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及辅料的取样方法》取样送质检部做产品检测检验,样品标识要清楚,并与批咕相符合。
4.1.4.2生产部员工必须对所送样品负责,质检部认为必要时可随时到车间抽样检验和试验,若抽检发现样品与生产送检的样品有差异时,交生产主管处理,严重的知会厂长以上人员。
4.1.4.3库要定期检查半成品及成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对超期贮存的半成品及成品油样填写送检通知单送检,质检不合格的成品和半成品交技术部处理。
原材料半成品进场检验制度
原材料半成品进场检验制度原材料和半成品进场检验制度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和半成品进行质量检验的一套规章制度。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质量符合要求,从而避免因质量问题导致的生产事故和产品质量不合格。
原材料和半成品进场检验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进场检验的范围和标准:明确应检验的原材料和半成品种类,以及检验的标准和方法。
例如,对于原材料,可以根据不同种类的原材料,确定物理性质、化学成分、微生物指标等方面的检验标准。
2.进场检验的程序:包括检验前的准备工作、样品的选取和送检、检验过程中的各项操作、检验结果的处理和记录等。
这些流程应该有明确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以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3.检验设备和仪器的使用和维护:为了进行准确的检验,需要合适的检验设备和仪器。
制度应规定检验设备和仪器的选择、购置、校准和维护等事项,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4.收货和验收的程序:当原材料和半成品经过检验合格后,应该按照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收货和验收。
包括收货凭证的填写、样品的保留、质量证明书的索取等事项。
5.检验结果的处理和记录:对于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和半成品,应明确不同情况下的处理措施,例如退货、重新加工、追溯等。
同时,要求建立完善的检验记录,以备查验和追溯。
6.监督和管理:制度应定义监督和管理原材料和半成品进场检验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监督和管理的方式和方法。
这可以包括定期的检查、评估和培训等。
原材料和半成品进场检验制度的实施可以带来以下好处:1.提高产品质量:通过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检验,可以及早发现质量问题,避免不合格产品进入生产环节,从而提高产品质量。
2.避免生产事故:质量不合格的原材料和半成品可能会导致生产事故,例如爆炸、火灾等。
通过检验制度,可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降低生产事故的发生概率。
3.减少质量纠纷: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质量问题可能会导致客户投诉和质量纠纷。
通过提前检验和筛选,可以减少这些问题的发生,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客户关系。
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
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序号名称工艺编号1 酒萸肉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012 稻芽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023 盐泽泻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034 牛膝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045 夏枯草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056 蜈蚣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067 盐补骨脂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078 蛇床子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089 萹蓄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0910 柴胡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1011 盐车前子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1112 连翘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1213 炒酸枣仁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1314 鱼腥草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1415 盐益智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1516 韭菜子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1617 淡竹叶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1718 覆盆子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1819 党参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1920 桂枝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2021 黄精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2122 墨旱莲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2223 羌活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2324 醋香附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2425 金钱草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2526 瞿麦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2627 炒莱菔子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2728 锁阳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2829 菟丝子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2930 佛手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3031 猪苓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3132 炒白扁豆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3233 土茯苓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3334 炒川楝子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3435 白茅根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3536 北沙参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3637 郁金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3738 炒鸡内金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3839 蝉蜕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3940 太子参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4041 川芎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4142 半枝莲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4243 芦根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4344 猫爪草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4445 细辛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4546 蜜款冬花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4647 厚朴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4748 炒山楂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4849 百合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4950 熟地黄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5051 仙鹤草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5152 藕节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5253 地骨皮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5354 茯苓块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5455 紫苏梗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5556 当归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5657 马齿苋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5758 盐巴戟天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5859 麸炒山药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5960 牡丹皮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6061 川牛膝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6162 菊花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6263 楮实子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06364 干姜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6465 瓜蒌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6566 蜜百部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6667 炒麦芽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6768 炒稻芽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6869 煅瓦楞子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6970 麸炒枳壳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7071 胖大海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7172 金银花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7273 瓜蒌仁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7374 地龙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7475 薄荷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7576 黄芩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7677 桔梗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7778 青果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7879 浙贝母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7980 威灵仙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8081 桑螵蛸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8182 香橼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8283 醋三棱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8384 半边莲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8485 鸭跖草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8586 淫羊藿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8687 穿心莲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8788 续断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8889 肉桂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8990 白芷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9091 檀香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9192 卷柏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9293 五倍子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9394 射干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9495 延胡索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9596 玄参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9697 金樱子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9798 广藿香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9899 白及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99 100 北豆根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00 101 苦楝皮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01 102 狗鞭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02 103 桑白皮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03 104 海桐皮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04 105 海金沙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05 106 淡豆豉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06 107 苦参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07 108 地枫皮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08 109 朱砂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09 110 肉豆蔻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10 111 槐花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11 112 五加皮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12 113 蒲公英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13 114 乌梅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14 115 乌梢蛇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15117 枳实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17 118 石膏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18 119 葛根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19 120 茜草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20 121 乳香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21 122 重楼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22 123 三七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23 124 桑枝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24 125 大黄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25 126 紫苏子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26 127 红花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27 128 鸡血藤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28 129 丹参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29 130 金盏银盘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30 131 海马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31 132 麻黄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32 133 葫芦巴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33 134 炒蔓荆子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34 135 合欢皮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35 136 肉苁蓉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36 137 老鹳草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37 138 木香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38 139 千里光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39 140 升麻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40 141 接骨木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41 142 荔枝核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42 143 紫苏叶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43 144 旋覆花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44 145 鸡内金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45147 首乌藤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47 148 豆蔻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48 149 白前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49 150 白术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50 151 珍珠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51 152 溪黄草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52 153 独活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53 154 益母草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54 155 石榴皮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55 156 千年健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56 157 大腹皮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57 158 醋青皮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58 159 甘草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59 160 炒苍耳子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60 161 漏芦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61 162 赤芍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62 163 天花粉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63 164 昆布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64 165 海藻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65 166 土鳖虫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66 167 板蓝根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67 168 制远志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68 169 天冬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69 170 防风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70 171 苍术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71 172 秦艽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172 173 制狗脊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73 174 龙眼肉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74 175 槟榔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75177 砂仁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77 178 酸枣仁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78 179 番泻叶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79 180 黄连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80 181 麦冬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81 182 土木香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82 183 木通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83 184 鹿角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84 185 龙胆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85 186 辛夷花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86 187 九节菖蒲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87 188 枸杞子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88 189 珍珠母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89 190 决明子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90 191 茵陈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91 192 人参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92 193 通草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93 194 桑叶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94 195 桑寄生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95 196 滑石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96 197 薏苡仁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97 198 人工牛黄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98 199 天葵子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199 200 罗汉果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00 201 玉竹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01 202 木瓜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02 203 石韦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03 204 鹿衔草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04 205 降香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05207 石决明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07 208 蛤壳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08 209 小蓟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09 210 石菖蒲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10 211 全蝎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11 212 黄芪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12 213 酒女贞子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13 214 芦荟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14 215 儿茶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15 216 醋鳖甲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16 217 醋龟甲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17 218 陈皮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18 219 青蒿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19 220 青黛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20 221 虎杖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21 222 炒牛蒡子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22 223 栀子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23 224 柏子仁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24 225 穿山龙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25 226 玄明粉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26 227 芒硝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27 228 赤小豆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28 229 麸炒芡实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29 230 煅牡蛎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30 231 泽兰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31 232 荆芥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32 233 佩兰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33 234 石斛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34 235 金果榄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35237 鹅不食草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37 238 伸筋草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38 239 灯心草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39 240 豨莶草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40 241 香薷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41 242 紫花地丁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42 243 瓦松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43 244 谷精草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44 245 鸡骨草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45 246 垂盆草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46 247 密蒙花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47 248 芫花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48 249 蒲黄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49 250 枇杷叶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50 251 大青叶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51 252 侧柏叶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52 253 银杏叶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53 254 盐黄柏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54 255 秦皮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55 256 白鲜皮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56 257 阿魏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57 258 安息香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58 259 煅赭石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59 260 煅磁石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60 261 煅青礞石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61 262 煅白矾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62 263 煅自然铜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63 264 煅赤石脂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64 265 山奈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65267 姜黄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67 268 绵萆薢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68 269 麻黄根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69 270 地榆炭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70 271 大血藤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71 272 八角茴香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72 273 盐小茴香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73 274 制吴茱萸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74 275 郁李仁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75 276 胡椒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76 277 火麻仁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77 278 桑椹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78 279 槐角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79 280 黑芝麻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80 281 皂角刺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81 282 槲寄生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82 283 锦灯笼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83 284 西河柳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84 285 猪牙皂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85 286 薤白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86 287 山慈菇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87 288 商陆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88 289 红大戟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89 290 两面针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90 291 菝葜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91 292 刺五加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92 293 夏天无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93 294 徐长卿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94 295 木鳖子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95297 炒牵牛子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97 298 盐沙苑子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98 299 使君子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299 300 冬葵子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00 301 青葙子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01 302 鸦胆子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02 303 茺蔚子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03 304 冬瓜皮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04 305 蕤仁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005 306 炒白果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06 307 预知子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07 308 荜茇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08 309 马兜铃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09 310 化橘红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10 311 鹤虱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11 312 路路通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12 313 甘松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13 314 常山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14 315 白蔹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15 316 海风藤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16 317 络石藤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17 318 天仙藤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18 319 雷丸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19 320 马勃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20 321 灵芝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21 322 炒九香虫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22 323 蜂房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23 324 金沸草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24 325 乌药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25327 红参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27 328 冬虫夏草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28 329 银柴胡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29 330 鹿茸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30 331 烫水蛭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31 332 白头翁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32 333 橘红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33 334 海螵蛸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34 335 桃胶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35 336 煅龙骨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36 337 煅龙齿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37 338 壁虎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38 339 僵蚕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39 340 茯神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40 341 景天三七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41 342 何首乌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42 343 天麻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43 344 南沙参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44 345 莪术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45 346 知母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46 347 五味子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47 348 荷叶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48 349 紫菀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49 350 钩藤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50 351 西红花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51 352 莲子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52 353 山药粉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3353 354 制川乌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D3001 355 姜半夏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D3002356 制马钱子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D3003 357 醋甘遂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D3004 358 草乌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D3005 359 雄黄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D3006 360 蟾酥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D3007 361 天南星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D3008 362 天仙子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D3009 363 千金子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TS-44-D3010。
氯化钠注射液半成品检验操作规程
范围:盐酸克林霉素氯化钠职责:检验员室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正文:1.[性状]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
本品在水中易溶解,在甲醇或吡啶中易溶,在乙醇中微溶,在丙酮或氯仿中几乎不溶。
比旋度取本品,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稀释成每1ml中含40mg的溶液,依法测定(附录VI E)比旋度,为+1350至+1500。
2.[鉴别] (1)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克林霉素对照品主峰的时间一致。
(2)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的图谱(光谱集352图)一致。
如发现在1680~1050cm-1处的吸收峰与对照的图谱不一至时,可取本品适量,加少量甲醇溶解后,在水浴上蒸干,减压干燥后测定。
(3)本品的水溶液显氯化物的鉴别反应。
(附录Ⅲ)[检查] 结晶性取本品,依法检查(附录IX D),应符合规定。
酸度取本品加水制成每1ml中含0.1 g的溶液,依法检查(附录VI H),PH应为3.0~5.5。
有关物质取本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流动相制成每1ml中含10.0mg的溶液,作为供试品溶液;精密量取适量,用流动相稀释成每1ml中含0.4mg的溶液,作为对照溶液。
照含量测定项下的方法试验,取对照溶液1UL注人液相色谱仪,调节检测灵敏度,使主成分峰的峰高约为记录仪满量程的10%;再取供试品溶液和对照溶液各1UL,分别注人液相色谱仪,记录供试品色谱图至主成分峰保留时间的1.5倍.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液主峰面积的2倍(8.0%)。
水分取本品,照水分测定(附录)3.3碘化物——取本品的细粉5.0g,置瓷蒸发皿内,滴加新配制的淀粉混合液(取可溶性淀粉0.25g,加水2ml,搅匀,再加沸水至25ml,随加随搅拌,放冷,加0.025mol/L 硫酸溶液2ml、亚硝酸钠试液3滴与水25ml混匀)适量使晶粉湿润,置日光下(或日光灯下)观察,5分钟内晶粒不得显蓝色痕迹。
3.4溴化物——取本品2.0g,加水10ml使溶解,加盐酸3滴与氯仿1ml,边振摇边滴加2%氯胺T溶液(临用新制)3滴,氯仿层如显色,与标准溴化钾溶液(精密称取在105℃干燥至恒重的溴化钾0.1485g,加水使溶解成100ml,摇匀)1.0ml用同一方法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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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半成品的检验及复检。
●2、管理要求
⏹ 2.1 准备:
∙ 2.1.1 器具准备:量程在100ml以上的量杯一只;取样勺;在灭菌有效期内的广口容器;消毒灭菌后的自封袋;
∙ 2.1.2 根据生产计划、生产指令检查有无标准样、《半成品检验规格一览表》中有无相应的检验指标;
⏹ 2.2 理化取样、检验;
∙ 2.2.1 取样工具、量杯用75%酒精浸泡10秒以上,取出后晾干,装入消毒后的自封袋内;
∙ 2.2.2 菌检员根据《半成品检验规格一览表》确定该产品的感观、理化检验项目;根据检验项目确定取样量;
∙ 2.2.3 按更衣流程更换服装、按规定洗手消毒后进入乳化车间取样;
∙ 2.2.4 由乳化操作工配合,打开乳化锅上盖,用取样勺在锅内取样,样品量控制规定范围内;
∙ 2.2.5 根据标准样品比对外观性状、颜色、气味;按检测报告规定的检测方法做理化检测;检测应快速、准确;检测过程、结果记录在《半成品检验报告》上;超标检验结
果按《实验室超标管理制度》执行;
∙ 2.2.6 感观、理化检验结果合格的,通知车间可以出料,并在出料过程完成微生物取样及留样取样工作;
⏹ 2.3 微生物检验
∙ 2.3.1 微生物及留样取样用广口容器分装,取样时应确保容器在消毒有效期内;取样后瓶口需拧紧保持密封;根据《批号和标识控制程序》做好标识;
∙ 2.3.2 一般留样量为200g,用两个容器分装;微生物取样一般为20g左右;
∙ 2.3.3 按《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第四部分微生物检验方法进行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检测;
∙ 2.3.4 将检测过程、结果记录在《半成品检验报告》上;超标检验结果按《实验室超标管理制度》执行;
⏹ 2.6 报告提交及保管:
File Name: 半成品检验报告Page 2 of 2 ∙ 2.6.1 检验合格后,报告提交质量负责人审批;
∙ 2.6.2 批准后,由报告人在半成品标签上敲上合格章,并通知仓库办理入库手续;
∙ 2.6.3 检验报告由品管部归档保管。
●3、相关记录
《半成品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