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12•【字号】曲政办发〔2024〕11号•【施行日期】2024.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各县(市、县)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曲靖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12日曲靖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省、市卫生健康大会精神和省、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聚焦推动解决基层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1.建设高水平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
按照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标准,深入推进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云南曲靖医院建设。
建成中西医协同发展的肝病、肿瘤、甲状腺诊疗中心,争取建设1个以上国家级中医优势专科、2个省级中医临床重点学科,组织开展恶性肿瘤、肛肠、肺病3个重大疑难病种中西医临床协作诊疗项目。
积极申报争取纳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和中医药重点实验室项目。
〔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曲靖市中医医院和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具体负责〕2.建设高质量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06•【字号】曲政办发〔2022〕25号•【施行日期】2022.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曲靖市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6日曲靖市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部署,推动全市园区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园区在经济发展中的主阵地、主战场、主力军作用,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推动重点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6号)精神,结合曲靖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曲靖现场办公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集群化、低碳化、数字化、高端化方向,进一步优化园区发展空间,提高园区承载能力,提升园区发展质量,努力将园区打造成为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平台、经济增长极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持续走在全省前列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到2024年,全市园区工业总产值达500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曲靖经开区产值实现一年倍增、沾益产业园区产值实现两年倍增、其他产业园区产值实现三年倍增;主导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园区主营业务收入的60%以上;税收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园区亩均投资强度达200万元、亩均产值达400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工业主要污染物排放两个指标降低。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1.25•【字号】曲政办发〔2022〕117号•【施行日期】2022.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曲靖市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25日曲靖市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为深入贯彻《云南省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全面落实我市“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决策部署,推动我市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引擎,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紧紧围绕打造“先进制造基地、高端食品基地、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和云南副中心城市”的新定位,发挥曲靖“城市大脑”赋能作用,以“数据要素驱动创新应用、创新应用驱动产业发展”为主线,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创新数字化治理模式,营造开放、健康、安全的数字经济发展生态,实现应用繁荣带动产业繁荣,奋力开启曲靖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统筹政府和市场两个主体,强化政府规划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营造良好数字经济发展与创新环境。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9.26•【字号】曲政办发〔2022〕86号•【施行日期】2022.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曲靖市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9月26日曲靖市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安排,全面开启曲靖农业现代化新征程,结合曲靖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各项部署,牢牢守住粮食安全、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和耕地保护三条底线,始终将农民增收作为产业发展的落脚点,优化粮经种植结构,转型升级发展畜牧业,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健全农产品市场交易体系,建设集生产、加工、流通、科技、品牌、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主导优势产业集群,绿色高效做优一产,加工增值做强二产,融合发展做大三产,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曲靖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坚持系统观念、整体谋划、“一盘棋”推动,聚焦粮食、蔬菜、水果、花卉、中药材、生猪、肉牛、肉羊8个重点优势产业,从抓产品到抓产业、抓生产到抓链条、抓环节到抓体系转变,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力争实现“三年跨越、六年倍增”。
到2024年,重点产业全产业链产值由2021年的1800亿元增加到2800亿元以上、年均增15.8%以上,种植业全产业链产值达1200亿元以上、年均增18.2%以上,畜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1600亿元以上、年均增12.6%以上;农产品加工水平快速提升,重点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与重点产业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8以上。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8.17•【文号】银保监发〔2020〕40号•【施行日期】2020.08.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保险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40号各银保监局,机关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改革、加强公司治理监管,持续提升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的科学性、稳健性和有效性,现将《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8月17日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金融业公司治理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持续深化金融改革,推动我国银行业保险业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借鉴吸收国际先进经验,切实提升公司治理质效,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坚持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坚持借鉴国际良好实践和立足我国国情及行业实际相结合,着力规范治理主体行为,着力弥补监管制度短板,着力健全体制机制,着力优化外部环境,持续提升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的科学性、稳健性和有效性。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
聚焦当前银行业保险业最突出、最紧迫、最可能影响机构稳健运行的公司治理问题或隐患,下真功、出实招,推动问题整改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
着力解决当前部分机构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继续深入整治市场乱象,同时全面梳理现行公司治理规制,尽快弥补制度短板,提升公司治理监管能力,夯实行业公司治理良好运行的体制机制基础。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曲靖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1.16•【字号】曲政发〔2023〕5号•【施行日期】2023.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现将《曲靖市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曲靖市人民政府2023年1月16日曲靖市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夯实计量基础,全面提升计量创新能力、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推动全市计量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2〕39号)要求,结合曲靖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曲靖市建设云南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构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为目标,以推动产业关键测量技术创新为方向,以健全和完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为主线,全面提升计量工作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高产品质量、推进节能减排、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保障作用,构建“创新突破、需求牵引、政府统筹、市场驱动、开放共享”的计量工作格局。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初步建立,计量科技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补充耕地垦造水田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补充耕地垦造水田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3.31•【字号】曲政办函〔2022〕28号•【施行日期】2022.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补充耕地垦造水田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曲靖市补充耕地垦造水田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31日(联系人:杨光伟,联系电话:139****9965)曲靖市补充耕地垦造水田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为全面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政策要求,切实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全市补充耕地工作,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落实补充耕地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提前谋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摸清补充耕地后备资源潜力,科学合理布局、加快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大力拓宽补充耕地来源,大力推进补充耕地垦造水田工作。
二、目标任务2022—2024年,实施48个补充耕地垦造水田项目,新增耕地1.48万亩,新增水田规模4.62万亩。
(一)2022年任务。
计划实施项目13个,预计耕地数量指标0.4万亩,新增水田规模1.08万亩(沾益区1个280亩,马龙区1个2000亩,宣威市3个1635亩,陆良县1个960.56亩,师宗县1个894.05亩,罗平县3个3157.15亩,富源县1个450亩,会泽县2个1446.6亩)。
(二)2023年任务。
计划实施项目17个,预计耕地数量指标0.52万亩,新增水田规模1.7万亩(麒麟区3个5100亩,沾益区1个1640亩,马龙区1个1500亩,宣威市4个1420亩,陆良县2个2168.13亩,师宗县1个2081.06亩,罗平县3个1635.07亩,富源县1个465亩,会泽县1个1018.8亩)。
关于印发《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5.05•【字号】•【施行日期】2019.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关于印发《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各企业:为推动我委监管企业高质量发展,我委制定了《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 2021年).doc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5月5日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桂发〔2018〕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桂政发〔2018〕30号)文件精神,推进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高质量发展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决摒弃与高质量发展不相符的思路和做法,始终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经济效益作为企业投资决策的首要标准,持续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扎实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一)优化布局结构。
推动国有资本集中到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产业、能源、资源、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民生保障等领域,产业集中度达到80%左右,打造1-2家世界500强企业。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27•【字号】烟政办发〔2021〕10号•【施行日期】2021.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股份制改革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发〔2021〕10号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关于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27日关于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方案为加快企业上市步伐,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引导和支持更多优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着力打造一批产业链核心企业和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引领和带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促进科技、资本和产业融合发展中的枢纽作用,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多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压实力量、强化保障,大力培育优质企业资源,健全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加大政策资源扶持力度,提升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意识和水平,全面增强产业链竞争实力和创新能力。
未来三年(2021—2023年),努力实现全市上市公司数量上的新突破,质量上的新提升,融资能力上的新跨越,为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上市公司数量实现新突破。
到2023年,全市新增上市公司30家左右,在全省保持前列,上市公司总数达到80家左右,进入全国地级城市前十位。
——上市公司实现县域全覆盖。
到2023年,烟台开发区上市公司数量达到18家以上,芝罘区、龙口市达到10家以上,暂无上市公司的区市实现零的突破,完成上市公司县域全覆盖。
——上市公司质量实现新提升。
到2023年,全市上市公司总市值突破1.3万亿元,其中市值1000亿元以上的2家,500亿元—1000亿元的5家以上,100亿元—500亿元的20家以上。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年)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引导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继续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形成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代表的创新型企业集群,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 主要目标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以下简称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加强技术创新,积极获取和维护知识产权,有效提升以发明专利为主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出,加快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
将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作为高质量发展、质量强市、富民增收等考核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强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系统推进高企培育工作。
2021年,力争有效高新技术企业净增3000家,到2023年,我市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 6万家。
三、重点任务(一)加强高企培育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政府领导牵头, 相关部门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定期交流沟通制度,细化培育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及时通报各市、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情况。
加强业务指导,提高企业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的重视程度,共同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不定期召开高新条线碰头会议,收集、总结、推广高企培育的先进经验做法。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二)完善高企培育工作机制。
深化科技管理'‘放管服” 改革,加快促进形成充满活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机制,进一步健全以地方为主的培育工作体系,下放高企培育库入库评审工作,由各市、区科技局按照统一评审标准组织实施。
经各市、区科技部门评审通过并推荐的企业纳入市级高企培育库。
市科技局加强培育库入库企业的复核和现场检查工作。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三)修订高企培育实施细则。
修订完善《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细则》,根据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预算,从2021年起,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入库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补;对在市申报,且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补;对于曾经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市重新申报再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补。
x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国企改革三年方案
x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国企改革三年方案X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一、背景和目标近年来,X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提升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我们决定制定一份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通过改革措施实现企业治理结构的优化,提高生产效率和企业效益,推动可持续发展,并致力于为股东、员工和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
二、改革措施1. 建立有效的决策机制:成立独立的董事会,并聘任有经验和专业知识的董事来提供指导和监督。
同时,加强公司内部沟通,以确保决策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员工培训和发展机制,加强对员工的职业规划和能力提升的支持。
优化薪酬体系,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3. 推进科技创新:加大对科研机构和科技创新项目的投入,鼓励员工进行创新性研究。
与高校、研究院所等搭建合作平台,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
4. 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对产品质量的控制和管理,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同时,加大对客户需求的调研和理解,持续改进服务体验,提高客户满意度。
5. 加强风险管理和合规监督: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内部控制、合规性监测和风险评估等方面。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对经营风险的控制。
6. 推动国际化战略:加强与国外企业和机构的合作,开拓国际市场。
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增加对海外市场的出口量。
7. 加强社会责任: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关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参与公益事业,回报社会。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表2020年:建立公司董事会并聘任董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和发布公司章程。
制定并实施员工培训和发展计划,建立薪酬体系,加强人力资源管理。
加大科研投入,与合作伙伴建立合作关系,推进科技创新。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产品质量的控制。
推进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2025年)
推进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推进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推动企业上市倍增行动计划(2021-2025)》等文件精神,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发挥上市公司在产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紧抓国家资本市场改革的重大政策机遇,加快企业上市步伐,实现企业上市工作新突破。
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工作思路,加强政策推动、企业主动、部门联动、机构互动,健全企业上市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服务体系,加快推动一批符合产业政策、主业突出、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企业上市;加快引进迁入意愿较强,符合产业发展特色,有助于产业建链、补链、强链的企业,并全力扶持上市。
到2025年末,在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的公司力争新增2家以上,累计达3家以上。
二、工作措施(一)加强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建设。
各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对本行业和辖区企业进行摸底调查,挖掘和筛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盈利水平较好、发展潜力较优、有较好上市基础的企业,纳入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区级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入库标准,见附件1),择优推荐进入市级、省级上市后备资源库,制定2022-2025年上市后备企业目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
(牵头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区商务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二)科学规划上市后备企业培育路径。
落实“入库、培育、上市”实施路径,对上市后备企业分阶段、分层次实施分类培育辅导。
对初具上市条件的企业,引导企业与券商等中介机构对接,加快启动上市计划;对已与中介机构正式签约并实质启动上市工作的企业,指导企业加快股份制改造工作;对已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实行“一户一策”“一企一议”管理,加强与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和辅导中介机构的沟通对接,及时解决辅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扩大有效投资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扩大有效投资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3.24•【字号】桂政办发〔2021〕22号•【施行日期】2021.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扩大有效投资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扩大有效投资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3月24日广西扩大有效投资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是我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经济增长、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主要抓手,突出抓好项目建设、促进投资快速增长和投资结构优化是全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进一步发挥投资对促进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的关键性作用,有力支撑“十四五”时期我区经济奋力赶超、加速崛起,实现既定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资源要素,用好一切可以利用的政策举措,释放一切可以挖掘的潜力潜能,集中力量,攻坚突破,拓展投资空间,优化投资结构,加速补齐各领域短板,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和创新体系。
创新投资工作推进机制,调动各方积极性,在确保“十四五”时期全区投资实现翻番的基础上(年均增长15%以上),突出抓好“十四五”时期前3年促投资工作,力争2021—2023年全区投资年均增速达到26%,提前实现“十四五”时期全区投资翻番目标。
二、主要任务(一)积极扩大重点领域有效投资。
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协调调度机制,滚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优先保障各项建设要素,加快重大项目开竣工,发挥重点领域投资对全区投资增长的重要支撑带动作用,确保完成投资目标任务。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推进创新型省份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推进创新型省份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2.30•【字号】赣府厅字〔2021〕88号•【施行日期】2021.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推进创新型省份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推进创新型省份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2月30日江西省推进创新型省份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强省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增强科技创新驱动力,全面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根据《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西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坚持政治引领、创新驱动、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绿色崛起、兴赣富民,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支撑,以提升科技创新驱动力为主线,以强化战略科技力量为重点,以改革科技体制机制为动力,协同推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政策链、资金链“五链融合”,努力构建一流创新高地、一流创新平台、一流创新主体、一流创新人才、一流创新生态,加快江西特色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奋力推动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全面建设创新江西决策部署落细落实,为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08•【字号】玉政办发〔2022〕14号•【施行日期】2022.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玉政办发〔2022〕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玉溪市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6月8日玉溪市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上市倍增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22号)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21〕18号)精神,努力实现2022—2025年全市企业上市倍增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路径,坚持“企业主动、政府推动、市场拉动、中介联动”的导向,以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国有企业为主,以各级人民政府属地管理的工业园区内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至2025年末,全市上市企业新增3户以上,力争新增5户,并积极推进初创型、科技型中小企业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云南股权交易场所挂牌。
二、主要措施(一)精准确定上市后备企业。
市政府金融办,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围绕玉溪产业重点,筛选确定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较强、盈利水平好、有较好上市基础的企业,分别编制市级、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县(市、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同时引导同质同产业链企业加快并购重组。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0.31•【字号】曲政办发〔2022〕101号•【施行日期】2022.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曲靖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0月31日曲靖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云政办发〔2022〕70号)精神,全力提速《曲靖市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实施意见》(曲政办发〔2021〕33号)落实,针对目前大水源、大水网、大水厂供水格局还未完全形成,城乡供水不均衡、不充分,面上农村供水小散弱问题还未根本解决,点位上水源保障不足、管护不到位、水质不稳定,同时管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水费收缴难等问题,以统筹全市农村供水保障三年行动为基础,进一步加快全域全覆盖城乡供水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结合曲靖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的重要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推动水利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坚持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智慧化服务,加快构建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的“五同”供水格局,逐步实现城乡供水“水网电网化”运营目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6.12•【字号】桂政办发〔2021〕47 号•【施行日期】2021.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6月12日广西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近年来,我区服务业保持较快发展,总量不断扩大,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逐步提高,内生动力和活力不断增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促进全区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突出“创新、融合、集聚、开放、特色、品牌”发展,着力培育服务业发展新动能,推进传统服务业转型,促进消费扩大升级,推进全区现代服务业扩量提质。
(二)工作目标。
——发展提速。
到2023年,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5%以上,占GDP比重达到51.5%以上。
——贡献加大。
到2023年,服务业税收占全部税收的比重保持在55%以上,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比重保持在60%以上。
——集聚提升。
2021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
2021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我们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我们将通过总经理带领的三年行动,针对公司实际情况,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建筑工程事故隐患,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建筑工程安全防控基础能力,扎实推动公司本质安全,持续推动公司建筑工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以标准化为基础、化为工具、精细化为目标,按照“公司和公司策划、目标分解、方案先行、有序落实、过程监控”的原则,全面提升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杜绝一般事故,持续推动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公司高质量安全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我们成立了“2020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小组,负责指导开展、研究、决定行动中的重要事项。
小组成员包括组长XXXX、副组长XXXX和成员XXXXX。
小组的工作包括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管理模式、提高安全生产管控效能,扎实推进以公司为团队、为管理核心,落实开展日排查安全隐患整治台账和专项行动针对性检查,夯实公司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进行实操相关应急救援演练,以及落实岗前培训和专项培训教育。
我们还将开展以查管理、查安全培训、查资质、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查现场隐患、查安全设施、查车辆设备及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查事故报告与处置、职业健康和环境治理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在安全检查中,我们将关注以下方面:1.管理、制度、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各项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2.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交底情况,包括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是否有检查记录和查出问题整改单,以及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021年出台三年行动方案
2021年出台三年行动方案近年来,我国在经济、科技、环保等领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仍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
为了进一步推动国家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我国政府于2021年出台了三年行动方案。
该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全面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一、经济发展方面在经济发展方面,三年行动方案提出了一系列目标和措施。
首先是加强创新驱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政府将加大科研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同时,将加强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推动新兴产业的发展,提高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
其次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乡基础设施水平。
政府将加大投资力度,加快铁路、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乡基础设施的覆盖率和质量。
这将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基础条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再次是加强金融支持,优化金融服务。
三年行动方案将推动金融改革,加强金融监管,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
同时,将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可获得性,促进企业发展。
二、科技创新方面在科技创新方面,三年行动方案提出了一系列目标和措施。
首先是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政府将加大对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支持力度,提高科研经费投入,改善科研条件,培养一大批高水平科研人才。
其次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政府将加强科技成果的评价和鉴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同时,将加强科技与产业的融合,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再次是加强国际科技合作。
三年行动方案将推动构建开放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科技交流与合作。
通过合作共赢,推动我国科技创新水平的提升,实现更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发展。
三、环境保护方面在环境保护方面,三年行动方案提出了一系列目标和措施。
首先是加强环境治理,推动环境质量的改善。
政府将加大对环境污染治理的力度,加强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提高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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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方案
(2019—2021年)
为积极推进曲靖市企业上市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2号)精神,结合曲靖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1年,全市上市公司数量实现翻番,达到9个以上,其中,市属国有企业新增上市公司1个;麒麟区、宣威市、富源县、罗平县、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新增1个;陆良县、马龙区、沾益区、会泽县争取实现零的突破。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1.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
各县(市、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筛选确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较强、盈利水平好、有较好上市基础的企业,建立县级后备企业资源库。
市国资委要根据实际情况筛选确定市属上市后备企业报市金融办。
市金融办围绕三年上市目标,从各县(市、区)和市国资委推荐上报的企业中,确定40户企业,形成市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争取更多企业纳入云南省三年上市“金种子”企业。
2.开展企业上市培训工作。
市金融办牵头制定市级上市后备企业培训计划,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列入市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
业开展业务培训,使各企业及时了解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最新政策,准确掌握企业上市应达到的条件、上市工作流程和有关监管知识,根据要求积极做好上市申报工作,提高申报工作的成功率。
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要高度重视企业上市培训工作,根据上市后备企业培训计划,聘请专业机构,通过定期举办资本市场知识培训班、专题讲座、个案辅导等形式,对列入市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训。
3.开展企业上市孵化培育工作。
积极推进拟上市企业股权改造,对列入市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业,由所在县(市、区)积极对接股权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和风险资本,参与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按照上市要求做好企业培育工作;鼓励各类资产管理机构以市场化的方式募集资金,发起设立主要投资企业的各类基金,参与拟上市企业并购重组,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投资力度;探索设立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吸引外地企业到曲靖孵化。
加强企业上市咨询服务工作,对列入市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业,企业所在县(市、区)积极组织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及时介入企业上市准备工作,为企业提供咨询、保荐、中介等服务;指导企业完善上市申请材料,按规定工作流程开展上市申请工作。
市金融办牵头组织各县(市、区),加强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公司和香港交易所的合作交流,支持企业做好上市宣讲工作,促进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成功上市。
(二)做好企业上市服务工作
1.简化企业上市审批手续。
建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对企业上市中涉及的土地、房产、税务、社保、国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账户和项目立项等各项审批、备案事项或者出具有关证明的,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实行一站式办理。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指定专人,统一接收企业申报材料后,交涉及的部门进行初审。
收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提交的材料后,涉及的部门要在1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反馈受理或是不受理情况,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及时将情况告知企业,不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对办理登记类、审批类、备案类等事项的,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涉及的部门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没有明确承诺时限的,必须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并在格式和内容上尽量满足申报需求;对证明文件过期需重新出具文件的,要简化企业申请材料。
同一系统同一类型的证明文件要归集到一个部门办理,或采取网上办理等方式为企业提供便利服务;对企业受行政处罚的,市司法局要依法对该被处罚行为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并在收到企业认定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出具证明文件;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就企业上市有关事项到有关部门开展访谈的,被访谈的部门要积极予以配合。
2.妥善解决企业上市历史遗留问题。
市、县有关部门要按政务管理职责划分,在企业进入上市辅导程序前解决企业上市历史遗留问题。
发展改革部门要解决企业项目立项审批历史遗留问题,财政部门要解决企业财政奖补、贴息历史遗留问题,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解决企业土地房产确权历史遗留问题,生态环境局部门要解
决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历史遗留问题,税务部门要解决企业涉税历史遗留问题,市场监管部门要解决企业证照补办历史遗留问题,国资部门要解决国有企业资产转让、产权确认历史遗留问题;对于重大、复杂、疑难问题,需由市级解决的,由市推进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工作领导小组召集研究解决。
需由县级部门解决的问题,由企业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召集研究解决。
3.做好企业上市金融服务。
人民银行曲靖市中心支行要引导驻曲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市级上市后备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和贷款期限;支持上市后备企业进行票据融资;为上市后备企业变更银行结算账户提供便利。
市金融办、人行曲靖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要支持上市后备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通过资产证券化等工具融资,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为上市后备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
鼓励保险机构为上市后备企业制定一揽子保险计划,建立保险承保和理赔便捷通道。
鼓励保险资金投资上市后备企业,参与企业并购重组和改制上市。
对企业改制上市需要融资的,人行曲靖中心支行、市金融办要积极协调有关金融机构做好融资工作,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三)落实企业上市扶持政策
1.实施企业上市财政奖补。
按照《云南省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云政办发〔2019〕2号),积极帮助拟上市企业申报、争取省级财政奖补资金。
除享受省财政奖励外,市财
政给予适当补助,专项用于企业上市费用补助。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也要加大对企业上市工作的财政扶持力度。
2.落实企业上市税收优惠政策。
对企业上市过程中,改制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等资产划转时,严格执行企业改制重组税收优惠政策;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采取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有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增值税;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依法加计扣除;符合西部大开发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纳入云南省“金种子”企业缴纳税款确有困难的,可按照法定程序向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经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可暂缓缴纳有关税款;纳入云南省“金种子”企业符合国家规定条件,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的,个人股东1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3.强化产业基金引导支持作用。
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发展基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通过整合市级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的资金或新增市级预算安排资金、争取中央、省级产业发展基金支持,联合金融和社会资本设立市级产业发展基金,作为政府引导基金投入上市后备企业,对上市后备企业开展股权投资,支持上市后备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工作;
引导股权投资机构以参投、跟投等市场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上市后备企业,支持上市后备企业增强资本实力,优化股权结构,为实现上市夯实基础。
4.保障企业上市项目用地需求。
对企业首发上市募集资金的投资鼓励类的项目用地,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优先办理项目预审,优先报批项目、优先供地。
在收到企业办理申请及完整合规的申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不动产权证。
鼓励纳入云南省“金种子”企业对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工业用地,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权。
每新增1个上市公司,在下一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分解中,给予该企业所在县(市、区)3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按项目申报)。
三、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推进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企业上市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要把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认真制定企业上市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二)建立企业联系机制。
对列入市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业,建立“一对一”联系机制,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市国资委有关领导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对企业上市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帮助企业研究梳理改制上市问题清单,明确企业上市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及时解决上市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
企业上市工作按期推进。
(三)建立督查问责机制。
市推进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各县(市、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上市工作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督查,对工作不重视、进展缓慢,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