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12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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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发()151号——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精品资

国土资发()151号——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精品资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规划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以下简称“国发10号文件”)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国发10号文件的指导思想、任务要求和政策规定,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发10号文件政策、继续抑制房价上涨、促进房价地价合理调整的重要任务,是增加群众住房有效供给、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城市建设节约用地、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

各级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从当地房地产市场实际出发,在严格执行法规政策、加强管理监督、认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各项工作中主动协调配合,落实各部门责任,努力开展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向好发展。

二、强化住房用地和住房建设的年度计划管理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住房保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住房建设规划和编制计划的要求,共同商定城市住房供地和建设的年度计划,并根据年度计划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共同商定将确定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

省级市和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供地计划、供地时序、宗地情况和供地条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正确引导市场预期。

2012年房地产用地调控五大看点

2012年房地产用地调控五大看点

2012年房地产用地调控五大看点2012-02-242012年全国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的重点是什么?2月21日国土资源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和2月15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12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传递出了明确信号——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抓好住房用地供应,促进已供土地开发建设。

看点一:坚持两手抓,一手抓供地,一手促开发总体来看,2012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的重点工作就是坚持两手抓,一手抓以保障性安居工程为重点的住房用地供地,一手抓已供土地的开发建设。

在去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与实际落实用地量已经创历史新高的情况下,今年房地产用地的计划盘子有多大?在2月14日国土资源部召开的19个省(区、市)的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座谈会上,部要求各地总结前两年的实际情况,全面分析存量可供土地情况、已供住房用地开发利用情况,充分考虑征迁难度加大等困难,科学合理地编制2012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这几年住房用地实际供地量一直在增加,但总被质疑供地率不高。

为更好地做好2012年的工作,《通知》提出了计划总量原则上应不低于过去5年年均实际供应量的要求。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3月底前,市、县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应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填报,经审核报部后向社会公布。

国土资源部将于今年7月、明年1月向社会公布全国及各省(区、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执行进展和落实情况。

如何尽快使已供土地上“长”出房子?据了解,截至2011年12月底,全国未竣工房地产项目用地共约40多万公顷,为前三年房地产用地平均供应量的3.4倍,未竣工土地总体能够满足持续开发需要。

该负责人指出,目前未竣工土地中绝大多数都在正常开发周期内,但要谨防已供土地可能因不及时开竣工造成闲置。

对此,《通知》提出今年要开展未竣工住房用地的清查。

此外,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建立住房用地供后巡查监管制度。

看点二:调控要“瞄准”四个“更加”与2011年相比,今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有啥“新式武器”?从新闻发布会和《通知》了解的情况来看,招数算不上新,但目标更准、力度更猛。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12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12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

国⼟资源部关于做好2012年房地产⽤地管理和调控重点⼯作的通知⽂号:国⼟资发[2012]26号颁布⽇期:2012-02-15执⾏⽇期:2012-02-15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省、⾃治区、直辖市国⼟资源主管部门,新疆⽣产建设兵团国⼟资源局,各派驻地⽅的国家⼟地督察局,部机关相关司局(办):2011年,国⼟资源系统上下齐⼼协⼒,攻坚克难,较好地落实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要求,城市住房⽤地管理和调控⼯作取得明显成效,住房⽤地供应稳中有升,结构持续优化;保障房⽤地应保尽保,提前两⽉完成供地;住房⽤地价格调整合理,⾼价地异常情况趋稳,促进了⼟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作会议、全国住房保障⼯作座谈会议和全国国⼟资源⼯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并深⼊贯彻中央关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按照部重点⼯作安排,切实做好2012年房地产⽤地管理和调控⼯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进⼀步明确重点⼯作任务今年房地产⽤地管理和调控的基本要求和重点任务是:⽴⾜本职、有所作为,坚持⽅向不改变、态度不动摇、⼒度不放松,上下联动、各负其责,以保障并合理供应住房⽤地和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为根本出发点,继续严格落实中央各项调控政策措施,加⼤监管和调控⼒度,巩固已有调控成果,促进房价合理回归;继续以保障性安居⼯程⽤地落实为重点做好住房⽤地供应⼯作,努⼒保持⼟地市场平稳运⾏,避免⼟地供应总量、结构和价格⼤起⼤落,合理引导市场预期;继续以促进形成住房有效供应为重点做好已供住房⽤地的监管⼯作,加强住房宗地供应和开发利⽤的动态监测监管,严格督促按合同约定条件建设和开竣⼯,及时发现处置闲置⼟地,坚决打击违法转让⼟地⾏为。

⼆、全⼒抓好住房⽤地供应,切实惠及民⽣做好住房⽤地供应计划编制、填报和公布⼯作。

各地要认真总结前两年⼯作,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全⾯分析存量可供⼟地情况、已供住房⽤地开发利⽤情况,充分考虑征迁难度加⼤等困难,科学合理地编制2012年住房⽤地供应计划。

中国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1978年-2013年)

中国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1978年-2013年)

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览表1978-1983年政策目标:修改十年规划指标,调整、改革、整顿;政策内容:允许私人建房,城市居民可以自购自建。

开始住房制度改革;调整产业结构,下放管理权;1984年政策目标:发展房地产业;政策内容:发布城建综合开发暂行办法,推行商品化试点;1985-1987年政策目标:防止盲目发展商品住宅;政策内容:加强商品房住宅计划管理,公有住房补贴出售;1988年政策目标:扩大房地产业发展,实现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内容:修改《宪法》,允许土地批租;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1989年政策目标: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内容: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规范市场行为,整顿市场秩序;压缩固定资产规模,紧缩银根;1990年政策目标:加强治理整顿;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政策内容:治理整顿,大规模清理在建项目;颁布深化企业经营机制改革的通知;紧缩银根;发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1年政策目标:规范产地产业发展: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内容:治理整顿;房地产市场建设全面起步;房改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1992年政策目标:加快房地产业发展;政策内容:引进外资;宣布“治理整顿”结束;房地产价格;扩大市场调控范围;下放权力;发放开发消费贷款;1993年政策目标:理顺房地产业,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政策内容:开始进行宏观调整;控制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规范市场行为,调节房地产经营收益。

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全面检查的通知》;1994年政策目标:加强宏观调控,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内容:发布《国务院关于继续加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进入调控、消化、稳定的发展阶段;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全面检查;整顿金融秩序;1995年政策目标:规范房地产市场;政策内容: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管理;颁布《房地产管理法》、《增值税法》;整顿金融秩序;开始实施安居工程;1996年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租金改革和公有住房出售有了新的进展;政策性贷款制度开始建立;安居工程顺利推进;1997年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1998年政策目标:促进房地产业发展;政策内容:发布《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要求从1998年下半年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同时调整住房投资结构,重点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建立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房地产开发资金结构得到调整;1999年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启动住房消费,深化落实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免个人所得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政策;启动房地产市场,免征产易营业税,契税减半;2000年启动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业发展。

2012年上半年深圳房地产政策

2012年上半年深圳房地产政策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正式发布施行
对旧住宅区改造模式进行调整,规定全市旧住宅区优先通过综合整治等方式改善居住环境,对于环境非常恶劣、配套设施极其缺乏确需进行拆除重建的,由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前期工作,不再允许开发商自发进驻小区进行意愿征集、签订改造补偿协议等,计划受理单位也不再受理市场主体上报的旧住宅区改造申请。对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的运作流程进行了规范和细化,部分环节予以了简化。
2012-2-24
央行:2月24日起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2月18日晚8点发布消息决定,从2012年2月24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12-2-2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
通知从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分类明确户口迁移政策、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着力解决农民工实际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5方面对户籍问题进行了规定阐述。
《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将分为总体目标、改革重点、改革内容及进度、改革保障措施4个部分。
2012-6-7
国土部正式发布经修订通过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闲置土地,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该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2012-6-8
《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日起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将于7月上旬正式实施。
2012-7-5
央行下调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
自2012年7月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31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严格房地产用地管理巩固房

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严格房地产用地管理巩固房

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严格房地产用地管理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的紧急通知【法规类别】房地产交易与市场【发文字号】国土资电发[2012]87号【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日期】2012.07.19【实施日期】2012.07.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严格房地产用地管理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12﹞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去年以来,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中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促进了房地产和土地市场平稳运行。

但今年5月份以来,部分城市商品房销售量明显回升,新建住宅价格出现环比上涨,土地市场也随之出现了一些波动,部分城市再现高价地,引发社会热议。

为更好地落实中央要求,巩固已有调控成果,切实维护好房地产和土地市场的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不放松近期房地产和土地市场出现的一些波动,虽并未改变市场整体格局,但市场运行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在增加,房地产市场调控仍然处在关键时期,任务还很艰巨。

对此,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有清醒认识,要坚持调控不放松,密切配合做好各项工作,不断巩固调控成果,坚决防止房价反弹。

二、加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提高计划完成率各地要把落实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作为下半年的重点工作切实抓好,应保尽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并以提高计划完成率、增加有效供应为首要目标,进一步加大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力度。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根据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

4.节地与室外建筑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2015

4.节地与室外建筑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2015

4 节地与室外环境4.1 控制项4. 1. 1 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条文说明扩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 号〉规定: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士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士、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第474 号)规定: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风景名胜区,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

第二十七条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己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

第三十条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并与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

《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 号)规定: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第三十二条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

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建设的项目,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己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 号)规定: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5l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国土资发[2011]2号)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

(国土资发[2011]2号)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

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2011-03-11 | 作者:| 来源:土地利用管理司|国土资发〔20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以下简称“国办发1号文件”)和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土资源部重点工作安排,现将城市住房用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明确2011年重点任务和基本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工作,国办发1号文件和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已有总体部署,全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提出了具体要求,目标明确,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统一思想,明确责任,主动作为,切实做好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工作。

今年的重点任务和基本要求是:“稳供应、保民生”,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所需用地为重点,及时编制公布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认真实施,确保2011年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落地,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总量的70%,确保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不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总量;“控价格、防‘地王’”,坚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进一步完善供地政策,充分发挥土地政策惠民生、稳预期、注重社会效应最大化的管控作用,严防出现高价地,坚决杜绝土地出让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价历史最高价的情况,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限价商品住房供地,促进房价合理回归;“严监管、促开发”,加强住房建设用地全程监管,实时跟踪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加大清理查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力度,严厉打击囤地炒地,确保闲置土地及时依法依规处置到位,促进住房用地按期依规开发利用。

2012年房地产调控政策汇总

2012年房地产调控政策汇总
工程成本。
资金支持保障房建设相关政策
12。02.07
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旅游局等《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对于可能借旅游项目名义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应从严审查。
关于房地产调控表态
12.02。10
温家宝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各界人士对政府工作报告意见和建议
温家宝说,房地产调控目标有两个:一是促使房价合理回归不动摇,二是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12.05。17
促进房价合理回归调控仍未到放松时机
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张小宏17日表示,住建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充分发挥各种有利因素的积极作用,抑制和化解各种不利因素影响,坚持供需双向调控,促进市场平稳发展和房价合理回归。近期市场回调,还将是整个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主基调。
12.5.18
中央关于房地产调控不放松
12。03。14
住建部《关于做好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
一、积极落实建设项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二、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三、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做好建设资金安排;四、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分配和运营管理;五、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六、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做好统计管理工作;七、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相关政策
12。02。06
李克强主持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工作座谈会
要继续坚持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巩固调控成果
中央关于房地产调控不放松
12.02.06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资
保障性安居工程;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努力降低保障性安居

中国别墅发展历程2000-2013年

中国别墅发展历程2000-2013年

中国别墅发展历程2000年:2000年北京别墅市场供应数量明显增加从1997年至1999年底,由于没有新的别墅项目立项,别墅市场年增加供应量不大。

由于经济回升,房地产市场逐步升温,2000年新开发别墅项目明显增加。

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新开盘别墅项目有13个,原别墅区开发后期工程和重新包装后入市销售的项目14个,新增别墅现房供应量约为120万平方米,4000套别墅单位。

经济型别墅占据了市场的主导地位2000年别墅市场供应改变了豪宅一统天下的局面,经济型别墅占据了市场的主导地位。

2000年13个新盘别墅中,均价在7000元/平方米以下的项目有11个,大大拉低了别墅价格与客户购买力的差距,成交情况逐渐活跃起来。

1999年年底以前,多数人提起别墅还因其"天价"望而却步,2000年就有较多购房者选好了"物美价廉"的别墅。

非法别墅成为别墅市场健康发展的最大障碍2000年入市销售的13个新盘中,不具备合法产权的别墅就有8个;存量别墅项目没有合法产权的约有30个。

这些没有合法产权的别墅中,环境很差,区内绿化面积很小,配套设施缺乏的劣质别墅占绝大多数。

由于别墅买家不成熟,这些别墅因为低价而畅销,给合法别墅的销售造成巨大竞争压力。

这些别墅多数是盲目圈地、粗放式开发,在有限的土地甚至是耕地上建设备简陋的房子,不但破坏了建设用地的规划,而且浪费了宝贵的资源和环境。

这种情况长期延续下去,将导致别墅市场的恶性竞争。

2001年:2001年上海别墅市场总结回顾2001年上海别墅市场成为上海楼市的热点,品质优异、价位适宜的别墅引爆了购房者的够"墅"热情,红红火火、如日中天场面令业内人士惊叹。

总体上,2001上海别墅市场出现了如下新特征:别墅项目供应量猛增,高低两端别墅份额逐步加大,并被市场看好,现代风格大行其道,新区域市场的形成,豪宅市场的形成,竞争日趋激烈、市场投入逐步加大。

2012土地政策

2012土地政策

★2 月21 日2012 土地新政出炉国土部严打小产权房1、政策内容2 月21 日,国土资源部召开《2011 年房地产用地管理调控和集体土地建公租房情况》新闻发布会。

国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小产权房不予确权登记,不受法律保护,今年国土资源部将会全国选择部分城市开展小产权房清理工作。

此外,国土部今年将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工作,做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和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完善异常交易情况备案制度。

今年起,除招拍挂出让中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的房地产用地外,流标、流拍的也要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及时上报国土部。

除了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外,2012 年要继续坚持并严格实施招拍挂制度。

为促进房价合理回归,在房价高的城市,促进适度多采用限房价、竞地价等供地政策,继续鼓励多配建保障性安居房,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严格控制高档住宅用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别墅类用地。

2、政策解读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集体土地转化为城市用地,即使不予以承认,这些小产权房已置身于城市之中。

应尽快地研究解决小产权房问题,制定出管理办法,加以规范化。

关于加强对土地市场的动态监测方面,土地监测由地王转向流标、流拍,也可看出调控下房地产市场发生的变化。

从目前监测的情况来看,去年上半年出现了一些高价地和地王,下半年由于市场需求降低,流标流拍等现象也随之发生。

今年在土地市场监测中既要防止高价地,也要防止流标流拍,最终目标是为了维持土地市场的平稳运行。

★2 月22 日《关于做好2012 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出台1、政策内容通知要求如下:一、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进一步明确重点工作任务。

二、全力抓好住房用地供应,切实惠及民生。

三、坚决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实现“应保尽保”。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大力促进开发建设。

五、强化监测分析和新闻宣传,积极引导市场。

2、政策解读2 月21 日国土资源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和2 月15 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12 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传递出了明确信号——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抓好住房用地供应,促进已供土地开发建设。

恒大房地产分析

恒大房地产分析

一、恒大集团宏观环境分析1。

政治环境面对房地产这几年的疯涨,国家制定了很多相关的政策,法律来限制其价格。

而这些具体的政策也给房地产业带来了很大的冲击。

具体如下:1)政府出台限购令“国五条”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五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

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五项调控政策措施,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

国家调控政策为房地产提供了机遇与挑战,在房价过快上涨、社会资源过度向房地产行业集中的背景下,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

系列调控政策的叠加,将会在短期内对房地产市场产生波动影响。

2)限制出让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规定,未确定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未纳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办法》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一经出让或划拨,任何建设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擅自更改确定的容积率。

《办法》还规定,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容积率调整程序、各环节责任部门等内容在办公地点和政府网站上公开.在论证后,应将参与论证的专家名单公开。

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容积率调整或违反公开公示规定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容积率是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

)3)严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从2012年4月1日起,土地管理各项相关工作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数据库为依据。

三亚2009年至今土地政策与房地产市场的关系分析

三亚2009年至今土地政策与房地产市场的关系分析

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中低价位、中小 套型普通商品住 房用地 其他普通商品住 房用地 中低价位、中小 套型普通商品住 房用地 工业用地
土地年限 (年) 40 50
供地方式
挂牌出让 挂牌出让
土地级别
一级 一级
交易价格 (万元) 2623 3580.698
容积率
0.6 0.6
楼面地价 成交时间 (元/平米) 475.17 1702.65 2009-7-20 2009-8-5
财政部、国土 资源部、央行、 监察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 让收支管理的通知》
将开发商拿地首付款比例提高到五成,且 分期缴纳全部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一年。此前,一些地方土地出让大多执 20%~30%的首付政策,有的地区土地出 让收支未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
2009年三亚土地成交统计
宗地坐落
内容
海南严禁以股权转让为名变相转让土地使用权 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研究制定规则,严格规范海南高尔夫球场建设》 《国税总局通知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问题》 税务部门部署土地增值税清算 剑指房地产暴利 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提高 核定征收率不低于5% 海南土地出让将预申请制度 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 优先保障民生用地 楼市调控再进一步 土地出让金将再提10% 海南国际旅游岛纲要获批 土地政策向旅游地产倾斜 《海南省国有企业改革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 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9-2013三亚土地基准地价变化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更好地体现土地效益和价值,充分利用土地价格 杠杆作用,发挥政府对土地价格管理导向作用,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促 进三亚国际旅游城市建设。三亚市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基准地价更新的规定 和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印发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 神,组成基准地价更新项目课题组,编制完成了三亚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并于2011年4月28日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执行。三亚市基准地价更新标 准从7月1日起正式执行。 据介绍,本轮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由商服用地(旅游用地)、住宅用地、工矿 仓储用地三大类用途构成,除工矿仓储用地外,其余二类用地都采用楼面地 价的表现形式。以上三类用地新的基准地价(一级土地)与2010年过渡期楼面 地价相比,分别提高16%、46%、198%。 调价 调价

2012年中国房地产政策盘点

2012年中国房地产政策盘点

1详见专题报告《从十八大看房地产业走势:调结构背景下政策总体偏紧,房地产业进入平稳发展期》
中均明确指出,2013 年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不放松。
图:2012 年中央及相关部委强调坚持房地产调控不放松
1 月 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继续严格执行并逐步完善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的政策 措施,促进房价合理回归。
3、 继续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适时调整供地计划
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土地市场监管。年内,国土资源部屡次强调,要执 行好现有土地供应政策,均衡供地,稳定地价,防违规用地、防异常交易,处置闲置 土地和打击囤地炒地,稳定土地市场。同时,国土部继续加强与证监会、银监会的联 动,从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提取部分房地产土地闲置的情况,并抄送给银 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对于涉嫌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银监会将在 新开发项目贷款的发放上给予限制,证监会将在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的审
其他 调整
普通住宅标准调整:厦门(2012.01)、天津(2012.02)、上海(2012.02) 户籍放松:从化(2012.02) 住房补贴:扬州(2012.05)
调整被 叫停
芜湖(减税 2012.02 叫停)、中山(上调下限 2012.01 叫停)、 上海(户籍放松 2012.02 叫停)、珠海(楼市松绑一夜被叫停 2012.07)
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支持保障房、中小套型和自住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坚决抑制投机投资需求;加强土地储备、管理与利用率,支持保障安居工程。
要继续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动摇。
资料来源:中国指数研究院综合整理
部分地方政策因扰乱政策预期被叫停,多地政府否认楼市微调。2 月,上海出台 居住证满三年可买第二套房的政策被叫停,7 月,珠海楼市松绑一夜被叫停,这表明 地方政策不可触及中央调控的底线。5、6 月,河南省、湖南省、厦门市、义乌市等 相关官员纷纷辟谣,表示有关媒体关于当地楼市微调的情况不属实,将维持调控政策 不变。此外,北京、上海等地相关部门多次强调,要抓好各项调控工作,保持市场平 稳健康、行业有序发展。9 月,广州国土房管局相关人员透露,该局及时对中心城区 个别异常高价的项目采取了限制预售规模和控制交易节奏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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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12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地产交易与市场
【发文字号】国土资发[2012]26号
【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
【发布日期】2012.02.15
【实施日期】2012.02.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12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2〕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相关司局(办):
2011年,国土资源系统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较好地落实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要求,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住房用地供应稳中有升,结构持续优化;保障房用地应保尽保,提前两月完成供地;住房用地价格调整合理,高价地异常情况趋稳,促进了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议和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并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
按照部重点工作安排,切实做好2012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进一步明确重点工作任务
今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的基本要求和重点任务是:立足本职、有所作为,坚持方向不改变、态度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上下联动、各负其责,以保障并合理供应住房用地和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为根本出发点,继续严格落实中央各项调控政策措施,加大监管和调控力度,巩固已有调控成果,促进房价合理回归;继续以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落实为重点做好住房用地供应工作,努力保持土地市场平稳运行,避免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价格大起大落,合理引导市场预期;继续以促进形成住房有效供应为重点做好已供住房用地的监管工作,加强住房宗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的动态监测监管,严格督促按合同约定条件建设和开竣工,及时发现处置闲置土地,坚决打击违法转让土地行为。

二、全力抓好住房用地供应,切实惠及民生
做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填报和公布工作。

各地要认真总结前两年工作,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全面分析存量可供土地情况、已供住房用地开发利用情况,充分考虑征迁难度加大等困难,科学合理地编制2012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计划总量原则上应不低于过去5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其中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总量的70%。

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

因地制宜,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严格控制高档住宅用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别墅类用地。

3月底前,市、县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应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填报,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报部并抄送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同时向社会公布。

大力抓好住房用地供应工作。

各地要切实把握好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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