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承包商安全管理
承包商安全管理程序ppt课件(共13张PPT)
在公司范围内作业的所有承包商。
~10000元);所有作业人员接受公司安全部 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属地单位和常保主管部门。
所有作业人员接受公司安全部门和属地单位〔作业所在单位〕的三级安全教育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从事作业。 直接主管的项目,负责对承包商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并 在签订<HSE承诺书>时,承包商要提供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和组织机构网络图,否则不允许入厂作业。
❖ 5.2承包商作业前,先到质量安全环保处签订 质量安全环保处对承包商资质、安全合同进行审查。
直接主管的项目,负责对承包商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并建立台账。 11承包单位每月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安全活动,传达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以及与其相关的事故通报,做好活动记录。
门和属地单位〔作业所在单位〕的三级安全教育 建立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台账,定期组织安全活动、进行安全检查。
12在作业过程中发生险情或事故时,应积极采取措施施救,并立即通知属地单位和安全部门,不得隐瞒和私自处理事故。
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从事作业。 承包商和作业人员接到处罚通知三天内,应将罚款交公司财务处;
14对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承包商和作业人员,属地单位将承包商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考核意见报质量安全环保处,依据公司“质量安全环保考 核办法〞进行考核。 5作业前,承包商应与属地单位项目负责人或监护人一起召开工具箱会,说明工作任务、施工作业中存在哪些风险以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 同时必须到属地单位办理相关的作业票证、进行作业风险评价、制定施工安全方案、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
2承包商作业前,先到质量安全环保处签订<HSE承诺书》、缴纳风险抵押金〔2000元~10000元);
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
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确保承包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护施工人员和大众的身体健康,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承包商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责任1. 承包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
2. 承包商应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3. 承包商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确保其具备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4. 承包商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活动,并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安全控制措施1. 承包商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操作规范和安全。
2. 承包商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明确标示危险区域和警示内容。
3. 承包商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4. 承包商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布局,确保通道畅通,并设置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五、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1. 承包商应建立完善的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及时上报,并进行调查分析。
2. 承包商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3. 承包商应对事故进行定责,并采取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1. 承包商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承包商应邀请专业机构或个人进行安全培训,提供最新的安全知识和技术。
七、监督检查与评估1.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承包商的监督检查,确保其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2. 监管部门应定期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将依法进行相应调整。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2)(1)
第二十三章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BHM-AQ【2020】23号1 目的规范承包商安全、健康、环保方面的管理,避免和减少承包商在各类建设项目、检维修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事故,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2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检维修、抢修及大修等项目的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管理。
3 职责3.1 安全科:是承包商安全管理的监督管理部门,参与审核承包商的各类资质和外委施工或检修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负责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将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告知施工区域所在车间。
检查施工所在车间对外委人员的安全培训、风险告知记录、现场安全交底,与外委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等内容,同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外委施工或检修现场的安全检查。
3.2 设备科:协助集团公司工程施工招标,协助负责各施工项目外委方的资质审查工作,承揽工程相应的等级资质材料(包括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外委方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的复印件并盖红章)、外委施工单位与公司签订的《工程合同》复印件、外委施工项目的《技术协议》。
以及选择使用、开工准备、过程监管、评价考核等过程的监督管理并对施工过程进行管理考核。
负责将承包商及人员情况转送安全科,再由安全科安全培训。
3.2.1台账建立按照一企一档的原则,设备科向集团公司工程部索要相关材料对每个外委施工单位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括除资质审定的纸质内容外,还要建立工程施工节点网络图、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网络图(人员及联系方式)、施工人员台账、现场监管记录、工作联系函、通知、通报等内容3.3生产科:3.3.1负责对承包建设项目工艺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
3.3.2负责对外包车辆公司资质、外包司机各类证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报送安全科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3.3.3同时负责对外包车辆司机人员进行二级安全培训教育,以及在运输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考核。
3.4综合办公室负责承包商安全保证金的管理、违约经济处罚金收缴统计和结算事宜。
承包商HSE安全管理规定
承包商HSE安全管理规定承包商HSE(Health, Safety and Environment)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承包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活动。
第三条承包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在施工前必须向项目方提供相关的安全管理方案和证明文件。
第四条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承包商必须建立健全的HSE安全管理体系,并由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环境保护要求,选择合适的施工方法和材料,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七条承包商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理。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八条承包商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安全技术培训、操作规程培训等,确保员工具备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承包商必须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发现患病人员及时进行治疗或调整工作。
第十条承包商必须在项目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警示标识,以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第十一条承包商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员和环保专家,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环保评估。
第十二条承包商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档案,包括员工培训记录、事故报告等,便于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十三条承包商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产生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承包商必须对施工现场以及施工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确保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第十五条承包商必须对危险作业进行严格的管控和监督,如高处作业、火焰作业等,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承包商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七条承包商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安全交通规定,确保施工现场的交通秩序和人员安全。
承包商安全管理专题总结
承包商安全管理专题总结一、引言近年来,承包商在各个行业中的角色变得越来越重要。
然而,由于承包商所涉及的工程和作业往往存在一定的风险,其安全管理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承包商安全管理的相关问题进行总结,以期提高工程作业的安全性。
二、承包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1. 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必须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进行有效监督。
承包商必须按照安全法规要求进行操作,并对其员工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 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承包商关系到很多员工的生命安全。
只有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3. 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不仅关系到员工的生命安全,也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只有安全管理得当,才能保证工程能够按照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提高工程的效益。
三、承包商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1. 安全文化不够浓厚有些承包商对安全管理缺乏足够的重视,安全文化不够浓厚。
他们可能只关心工程进度和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
2. 缺乏安全管理的经验和技术由于承包商可能参与的工程较多,每个工程的安全管理需求各不相同。
有些承包商缺乏相关经验和技术,导致安全管理工作不够到位。
3. 对员工的安全培训不足承包商负责的工程涉及员工往往较多,对员工的安全培训不足会增加事故发生的风险。
有些承包商可能忽视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只注重完成工程任务。
四、承包商安全管理的解决方案1. 加强承包商的安全文化建设企业应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和安全奖惩机制等手段,提高承包商对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
2. 建立承包商安全管理的标准和规范企业应与承包商共同制定安全管理的标准和规范,明确安全目标和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确保承包商按照规定进行施工并保证安全。
3. 提供承包商安全管理的培训和技术支持企业应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提供相关的法规政策、安全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等资料,帮助承包商提升安全管理的能力。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是指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中承包商应当遵守的安全管理制度,旨在保障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安全与顺利进行。
第二条:基本要求1.对项目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按照施工图审批文件、工程合同及有关规定组织施工。
2.合理连贯,并切实负责组织工作。
要求承包商按时按质完成施工任务,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3.考虑施工安全因素,对装置、进料和消费等过程进行科学管理和安排,减少作业人员的体力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
4.制定科学的安全计划和措施,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隐患的管理和巡查,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人员要求1.承包商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在施工前须对安全生产的要领、要求、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的佩戴及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教育。
2.承包商应恪守职业道德和义务,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正人先正己,确保施工安全高效。
3.承包商应对其指挥的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安全行为负责。
如发现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批评并纠正。
4.承包商必须加强对工人的保护,关怀工人的安全和健康,并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物资设施要求1.承包商应当严格控制工人数量,确保施工现场分工合理、协调配合、协同作业,防止施工现场拥挤。
2.承包商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安排施工车辆、进料渠道、排污装置等。
在施工过程中,随时调整施工方案,以保障施工安全。
3.承包商应当配备必要的施工设备和工具,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设施和标志,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
第五条:安全管理要求1.承包商应当按照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要求,全面制定安全管理计划和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
2.承包商应当做好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巡逻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
3.承包商应当按照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要求,制定与负责的施工工作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企业对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及外部承包商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所有工程项目、技术服务、设备安装、维修、改造等工作。
三、职责与分工1.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本制度,并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
2. 承包商负责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按照企业要求,确保施工安全,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3. 各部门、车间、班组及员工应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共同维护企业安全生产。
四、安全资质审查1. 承包商在参与企业项目投标前,需提供以下安全资质审查材料:(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件;(2)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3)企业近两年的安全业绩,包括施工经历、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档案、事故发生率及原始记录、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档案等;(4)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及有效评审报告。
2.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承包商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与企业项目投标。
五、安全协议签订1. 企业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2. 协议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监督检查、事故报告及处理、安全奖惩等。
六、安全教育培训1. 承包商在进场前,需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承包商的安全教育培训进行监督,确保培训效果。
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 承包商应按照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详细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安全风险。
3. 承包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八、事故报告及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时,承包商应立即停止施工,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配合调查处理。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环保监督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承包商应自觉遵守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并接受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督。
第二条承包商应接受建设单位对其进行的包括施工机具在内的安全状况评审。
第二章安全资质第三条承包商应具备所承担工程项目相应的等级资质。
第四条承包商应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
安全管理资料中应有两年以上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率、“三违”事故发生率的原始记录以及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档案。
第五条所有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应实行安全、环境与健康(以下简称HSE)管理,并具有有效的审核和评比报告。
第三章安全资质评审第六条承包商应将本单位施工、安装资质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取得该部门签发的“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证书”。
第七条承包商在取得“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证书”后,向安全环保部门申请HSE资质审查,并提交以下书面资料:(一)两年以上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率、“三违”事故发生率的原始记录以及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档案;(二)符合国家法规规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三)HSE管理体系文件和国家认证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四)项目主管部门签发的“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第八条公司安全环保部向施工单位签发“工程项目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
“工程项目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每年复审一次,连续三年复审合格的承包商可将复审周期延长至两年一次。
第九条承包商HSE管理体系的主要内容至少应包括:(一)承包商HSE承诺;(二)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已识别风险采取的措施;(三)个人职业防护器具的目录和有效检验证书;(四)承包商HSE培训计划;(五)岗位操作人员、安全监督人员的HSE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和相关会议纪要;(六)规章制度和HSE管理体系文件;(七)职业性健康体检程序;(八)事故、事件调查和处理管理规定;(九)其他相应内容。
承包商安全管理安全培训
承包商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前言安全生产是公司、承包商维护人员安全、促进生产、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工作。
企业下发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承包商必须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升承包商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运营管理水平,确保项目安全稳定运营,使承包商具备自主管理、独立承包的能力,具备安全生产能力。
今天,我们就来谈一下承包商安全管理安全培训的相关内容。
安全管理意识的培养承包商在进入企业之前,必须通过安全管理培训并严格遵照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确保安全生产得到有效地保障。
法律法规培训承包商作为重要的安全生产主体,在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方面要有清楚而深刻的认知和理解,包括《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消防法》、《劳动法》等,要求承包商将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结合起来,进行系统深入的理解和学习,以保障安全生产。
安全管理制度培训企业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包括人员管理、安全防范、应急救援、环保等众多内容,是企业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之一。
承包商需要全面认识和理解安全管理制度的各项标准和要求,并在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中理解和贯彻执行,确保安全生产的可持续运行。
安全意识培养安全意识的培养是承包商安全管理培训的核心和重点。
承包商必须树立预防意识,加强安全风险识别和处理能力,主动发现并汇报隐患,控制风险源,使安全管理思路深入人心,并在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中杜绝事故发生。
安全技能的培训安全技能的培训是承包商安全管理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将有助于承包商提升自己的安全技能和响应能力,增强参与项目管理的能力。
以下是几个必须讲解的安全技能:安全操作技能承包商必须掌握项目管理所涉及的安全操作技能,并在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中担任好自己的职责,积极投入项目管理,将安全生产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
安全防范知识承包商要防范从业人员的意外伤害、消防安全等方面,应当对安全防范知识进行深入学习,掌握必要的安全预防技能,提高保障安全的能力。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承包商在公司工程项目、检维修项目、技改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粮集团中粮总字〔2009〕236 号文和生化能源事业部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之要求,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指承包商为承揽公司工程项目、检维修项目、技改项目的施工单位;承包商其它业务方面的管理,按照相应的管理职责执行;第二章承包商基本条件第三条承包商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所承担工程项目相应业务范围和资质等级条件;第四条承包商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第五条承包商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规定;第六条承包商应具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管理资料中应有两年含以上的原始记录以及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档案;对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率、“三违”事故发生率等安全业绩较差的,不予引进;第七条承包商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第八条承包商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应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第九条承包商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第十条承包商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第十一条承包商应接受公司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的安全状况的检查包括施工器具在内;第三章承包商安全资质评审和准入第十二条评审时,承包商应提供安全管理文件,主要内容应包括:一证照文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体系认证证书等二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资料,特种作业人员资料含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考核记录等;三个体防护器具的目录和有效检验证明;四承包商的安全培训资料;五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六事故/事件调查和处理资料;七其他相关内容;第十三条公司施工管理部门如:安全环保部、生产部、各部室、车间或引进承包商的部门如:工程部、生产部等共同对承包商安全资质进行认定,要对承包商的服务类型、经营范围和安全资质证书、施工设备年检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项目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以及近年来的安全业绩、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含配备、管理规定等资料进行综合评审,依据承包商的安全业绩和诚信记录,建立合格承包商档案或一览表,选择合格的承包商;公司安全环保部应参与所有承包商的评审和监督;第十四条审核准入后的承包商,填写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安全资格确认表样本见附件,作为审核准入文件;第十五条准入后的承包商在进入现场时,由公司施工所在部门管理人员确认承包商人员具备完成工作的资质和能力,资质和能力与审核要求不符的,不得进入现场施工;第四章管理职责第十六条引进承包商的部门是承包商主管部门,全面负责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门为监管部门,负责对承包商和引进承包商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第十七条承包商引进部门对承包商做好协议签订、安全告知、现场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承包商管理档案第十八条承包商必须接受公司各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第十九条施工管理部门负责承包商施工的安全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定期向承包商和安全管理部门公布检查和考核情况;指派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承包商现场作业的监管;第二十条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应急预案,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第二十二条承包商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二十三条对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方案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安全方案含风险分析、应急处置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现场处置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参与安全方案、现场处置方案的审核,技术部门参与施工方案的审核;第二十四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前,承包商引进部门组织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第二十六条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要求;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第二十九条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配有专职电工维护管理;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护接零或接地良好;架设的高、低压线路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塔吊、龙门吊及铆焊平台等必须保持接地良好;第三十条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转动和危险部位,都要装设防护装置;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第三十一条施工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器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第三十六条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五章承包商的管理第三十七条施工管理部门负责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在协议中明确承包商在承包项目施工中的安全责任,应执行的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制度; 要求承包商选择合格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并经过培训,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以及现场施工必需的应急装备,接受安全检查和监督;第三十八条承包商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所承包的工作过程进行监控;承包商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各项作业管理制度和施工作业“十不准”第三十九条承包商的培训教育;在施工前,安全环保部组织对承包商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公司一级安全培训,施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二级安全培训;针对作业现场的特点、主要危险、应急处理措施和进入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等方面对承包商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使其熟悉应遵守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施工安全的基本要求,并严格进行考核,做好培训记录,未通过考核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须建立台帐,并存档备查;第四十条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管理部门工程部、安全环保部、生产部、施工所在部门要与承包商在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示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确定施工过程中的禁止和许可事项,向承包商人员介绍现场的基本状况;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未交底,严禁组织施工;工程部应组织、监督承包商做好施工项目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一线现场管理人员应参与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要建立交底记录;第四十一条规范危险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凡承包商进行动火、临时用电、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危险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危险作业安全许可制度,办理相应的危险作业安全许可证,无作业许可或作业许可不在有效期内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对于施工中的多层作业、交叉作业等,承包商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防护措施,施工所在部门或项目管理部门应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护,加强现场安全监督工作;第四十二条日常监督管理;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商现场作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检查表参见附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于承包商违反安全管理协议的行为,应予以处罚,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顿;要针对作业现场潜在危险,督促承包商制定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必需的应急设备、器材,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发生事故及时启动预案进行施救;第四十三条承包商事故的管理;发生承包商事故,要按照中粮集团事故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和谎报;要做好善后处置,减少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要正面引导媒体和公众,避免出现不实和负面报道;要认真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按照公司事故处理规定和“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吸取事故教训,完善安全管理措施;第四十四条施工管理部门建立承包商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对承包商的安全业绩记录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长期合作的依据;依据评价结果,对承包商进行选择,形成合格承包商名录,督促承包商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对安全业绩评价不合格、发生恶劣社会影响事件和人员死亡责任事故应作为承包商的不良记录,应列入黑名单,在选择承包商时应将其排除在外;第四十五条承包商施工人员经正式认可后,由安全环保部依据施工管理部门认可的文件,交押金和本人照片办理临时出入证,临时出入证上至少要注明以下内容:一姓名、性别、年龄等个人基本情况;二所属单位名称;三属于特殊工种的要注明特殊工种类别;注:进出公司需配合保卫部门接受检查第四十六条施工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对在公司范围内承包商的施工或检修等违章行为有权进行制止、纠正和处罚,具体方式包括:一批评教育、警告、经济处罚;二停工整顿;三取消施工单位在本公司范围内的施工资格;第四十七条受罚单位对处罚如有异议,可向上一级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由上一级安全管理部门裁决;第四十八条所有入场的承包商应缴纳一定数额的履约包括安全保证金保证金,保证金交至财务部门;对施工现场违章行为的处罚,由安全管理部门提请人事企管部出具罚单,以现金形式在财务部缴纳;工程结束时,由财务部门将安全保证金的余额返还承包商;第四十九条在承包商离开现场前,施工管理部门要按合同中的要求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要求,检查发现需承包商补救的工作,要通知承包商完善;第五十条承包商临时工作场所含生活区应纳入安全管理内容;第五十一条施工管理部门应对承包商的物资、设备和工具进场、使用、存放过程进行管理,进入公司前例出清单交门卫处,待出门时核查,以符合安全要求;物资、设备和工具进出厂区应有进入登记和出门证明;登记和出门证有施工管理部门予以办理,门卫负责控制;施工单位必须由专人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更换、报废;第五十二条施工管理部门应定期和承包商现场管理人员召开会议,讨论运行中的安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第五十三条施工管理部门在承包商完成合同时,根据以下内容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评审:一是否满足合同要求;二健康、安全、环保绩效考核评价情况;第五十四条项目完成后,安全管理部门以及其它相关管理部门对承包商的所有工作进行评审和确认;适当时与承包商讨论可能改进的方面;第五十五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附件1: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资格确认证表样本证书编号:承包商名称:注册地址:安全负责人:安全业绩:有效期限:确认部门意见:确认部门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件2:安全生产施工管理协议样本甲方:乙方:根据双方达成的施工安装、维护、维修或生产项目合同,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加强施工、安装、维护或生产等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等要求,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甲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负责人或安全责任人宣传本公司的安全、防火方面的有关规定、厂规厂纪,由乙方负责人再向本单位施工人员做全面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不发生设备施和人身伤亡事故;2、甲方有义务对施工项目或施工现场做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工作交底;3、甲方有权对施工单位的作业进行监督管理,对“三违”的人和事进行纠正、教育,按照甲方公司规定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追究相应责任;根据违章性质和程度大小,给予当事人500元/次以下违约金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施工资格或将当事人清除出甲方的施工现场,并全额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文明施工,施工材料摆放整齐,设备按序停放,不影响和阻碍生产岗位的正常生产活动;施工完毕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5、甲方有义务配合施工人员办理所需的各种施工作业用的“票、证”;6、乙方在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和责任给乙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或全部责任;7、乙方在施工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乙方自身的责任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证明、特种作业人员有效的作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乙方有义务按照国家和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安全、防火规定施工作业;3、乙方有义务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应载明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4、乙方根据施工项目的规程,必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置专兼职安全人员;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施工负责人和有关安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项目进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工作;6、乙方保证有完善的施工安全体系和健全的安全防火制度,从技术力量、设施、器材、以及职业安全卫生防护用品上能满足从事施工项目的需要,对高危施工有施工组织方案及应急预案;7、接受甲方监理及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违章行为,必须按要求的期限纠正、整改;对拒不纠正和整改的,甲方根据隐患性质的大小给予处罚,清出施工现场,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8、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要持有劳动安全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9、乙方在施工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给甲方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给甲方;10、乙方在施工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给乙方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1、乙方在施工中遵守甲方的厂规厂纪,接受其它方面的监督和管理;12、乙方有权拒绝违章指挥;13、乙方保证施工作业前办理所需的“票、证”后,方能进行施工作业;经双方协商,乙方委派作为施工工地的代表身份证号 ,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不得随意离开工地,必须离开需经甲方同意;乙方需要更换工地代表需经告诉甲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与其依附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年月日生效;甲方:乙方:代表签字代表盖章日期:日期:附件3:施工作业中的十个“不准”1、施工现场不准打闹;2、六级以上风天不准进行高空和露天焊接作业;3、六级以上风天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条件下不准进行露天高处作业;4、六级以上风天不准进行室外吊装作业;5、气瓶氧气、乙炔等运输、存放不准不带瓶帽放在保护罩中的最多可3个无帽;6、不准用桶类、箱类做高处作业支架;自制“马架”、“支凳”、可整体移动支构架高度不得超过2米不含2米;7、不准上、下抛物;8、不准拉运货物车辆人员、货物混乘;9、不准擅自使用汽油、苯类、溶剂洗刷机具、配件、衣物、卫生清理等;10、不准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附件4:。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建设项目的所有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公司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业管理、协同配合”的原则。
第四条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五条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承包商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对承包商安全管理的监督和协调。
第六条承包商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七条承包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施工作业。
第八条承包商应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承包商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承包商应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
第十一条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保证工程质量。
第十二条本公司应建立健全承包商安全管理档案,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价。
第十三条本公司应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承包商,应暂停其施工资格,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本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本公司应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二、承包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第十六条承包商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承包商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备与施工项目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第十八条承包商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引言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贯彻落实国家行政法规,本规定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所有承包商。
承包商在我公司内承担的所有任务,均受本规定的约束。
第三条:职责分工1. 承包商的主要安全责任由承包商本身承担。
2.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承包商负责协调与指导职责。
3. 公司相关部门对承包商的安全工作监督与管理。
第四条:安全评估1. 承包商在企业内承担的任何工作必须先进行专项安全评估。
2. 安全评估应当包括工作任务的安全风险评估、安全设备、人员的安全保障评估。
3. 安全评估结果应当由承包商报告并提交参与厂区安全管理的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第五条:安全打卡1. 企业设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承包商的工作安全管理。
2. 承包商的工作必须实行打卡制,如有未打卡行为处以相应罚款或扣除相应薪酬。
3. 承包商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安全制度和规定执行,如违规行为,则公司保留处罚或终止合作的权利。
第六条:安全设施1. 承包商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设施。
2. 承包商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安全要求。
3. 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且每年不少于两次检验,不得有任何故障。
第七条:应急措施1. 承包商必须配备足够的应急设施和人员。
2. 承包商必须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且必须与企业进行紧密配合,以保障风险在最短时间内控制。
3. 承包商必须承担其在事故中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安全培训1. 承包商必须对其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操作规程、安全隐患、事故案例等。
2. 承包商必须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必要培训,包括基本的安全知识以及公司安全制度。
3. 承包商必须对员工进行周期性安全培训。
第九条:安全事故处理1. 承包商应当在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制定和实施安全应急预案。
2. 承包商必须迅速采取措施,尽快稳控事故,并依据规定向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事故信息。
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xx年xx月xx日CATALOGUE目录•承包商概述•承包商安全管理体系•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承包商安全监督实施方法•承包商安全管理案例分析•总结与展望01承包商概述承包商是指根据合同或协议,在工程项目中承担特定工作或提供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承包商可以是独立的个体、组织或公司,也可以是建筑、安装、维修、制造等行业的专业人员或机构。
根据业务范围和性质的不同,承包商可分为多种类别,如建筑工程承包商、设备维修承包商、技术服务承包商等。
不同类别的承包商在工程项目中承担不同的工作和责任,所需的安全管理措施和要求也不同。
1承包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23承包商在工程项目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安全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可以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有利于提高企业形象和声誉,增强市场竞争力。
02承包商安全管理体系03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类工程承包商,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
安全管理体系概述01定义和目的安全管理体系是一套系统化、规范化的程序和方法,旨在确保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实现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
02法规要求为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要求,承包商必须建立并实施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建立安全管理领导机构,明确各级负责人及职责,确保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
组织与领导安全政策与目标规章制度安全培训与教育制定明确的安全政策、目标和指标,指导承包商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
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定期对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监测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监测与评估根据监测和评估结果,采取有效措施对安全管理体系进行改进。
改进措施建立文件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及时更新和有效控制。
文件管理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对外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对外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是指在承包工程过程中制定的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以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的进行。
以下是对外承包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和原则:
1. 安全管理组织: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员,设立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 安全管理目标:确定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制定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3.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4. 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5. 危险源辨识:对承包工程中存在的各类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6.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等。
7. 安全监管和检查:建立安全监管和检查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8. 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事故报告程序和处理流程,及时报告和处理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和发生二次事故。
9. 安全设施和装备: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装备符合标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10. 安全奖励和惩罚:制定安全奖励和惩罚政策,奖励安全生产表现良好的单位和个人,惩罚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
以上是对外承包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和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特点,还可以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制度内容。
如何做好承包商安全管理
如何做好承包商安全管理在当今的商业环境中,企业为了完成各种项目和业务,常常会聘请承包商来提供专业服务。
然而,承包商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安全风险,如果管理不当,不仅会影响项目的顺利进行,还可能给企业带来法律责任和声誉损失。
因此,做好承包商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首先,要建立严格的承包商筛选机制。
在选择承包商时,不能仅仅考虑价格和服务质量,还必须对其安全管理能力进行全面评估。
这包括审查承包商的安全资质、过往的安全业绩、安全管理体系以及员工的安全培训情况等。
只有具备良好安全记录和有效安全管理措施的承包商,才有资格参与项目。
在签订合同阶段,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是关键。
合同中应详细规定承包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安全法规、标准和企业内部的安全制度。
同时,要明确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此外,还应规定承包商必须为其员工购买足额的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在承包商入场前,企业要对其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
培训内容应包括企业的安全政策、现场的安全风险、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应急响应程序等。
通过培训,让承包商的员工了解并熟悉企业的安全要求,从而减少因不了解而导致的安全事故。
现场管理是承包商安全管理的核心环节。
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对承包商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和状况。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也是必不可少的。
企业与承包商之间应保持密切的沟通,及时交流安全信息。
例如,企业在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等方面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承包商;承包商在工作中遇到安全问题,也应及时向企业报告。
通过良好的沟通,共同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激励机制对于提高承包商的安全积极性具有重要作用。
企业可以设立安全奖励制度,对安全表现优秀的承包商给予一定的奖励,如表扬信、奖金或者优先合作的机会。
强化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提高施工项目的整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在境内、境外承接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拆除、保温等工程项目的承包商。
三、职责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2. 项目部负责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承包商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施工。
3. 承包商负责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四、制度内容1. 承包商资质审查(1)承包商必须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承包商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无重大安全事故记录。
(3)承包商应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和管理能力,能够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2. 安全生产责任制(1)承包商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
(2)承包商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承包商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3.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承包商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布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消防设施、应急救援预案等。
(2)承包商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3)承包商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4. 事故处理与报告(1)承包商应建立健全事故处理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处理安全事故。
(2)承包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3)承包商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五、监督检查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 项目部应加强对承包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承包商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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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地事故在管理上的主要原因
层层分包、以包代管 资金不足 抢工期 疏于培训和训练
缺乏事前计划和风险分析
风险控制措施不到位 不合格的设备、工具 缺少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监督不到位 有章不循
1、没有作业计划,凭经 验和习惯作业 2、施工方案/作业危险 性分析等,没有或不 充分 3、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其它
1、缺乏检查和检验 2、使用自制和报废设备 3、改变设备使用条件 4、安全附件缺失 5、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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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7吊车吊臂垮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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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地事故在管理上的主要原因
层层分包、以包代管 资金不足 抢工期 疏于培训和训练 缺乏事前计划和风险分析 风险控制措施不到位 不合格的设备、工具
缺少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监督不到位 有章不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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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地事故在管理上的主要原因 讨论:
除了这些管理上的原因外,还有哪些更深层次 的原因呢? 上述承包商的表现中,您认为哪些是最突出的? 承包商还有哪些让您头疼的事情? 今天您带来了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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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5杭州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经初步分析,发现了此 次事故暴露出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 二是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治理不坚决、不及时、不彻底; 三是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流于形式,甚至不培训 就上岗; 四是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现场管理混乱; 五是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力。 王梦恕随后以院士身份接受中央电视台电话采访, “拍脑袋”、“图便宜”、“赶工期”、“领导意见 替代科学决策”等因素是导致杭州地铁工地事故的问 题所在。“首先是设计方面的先天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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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大化2008年2月23日氮气窒息事故 中国化学工程第XX建设公司又将该工程气化装置15 单元设备内件安装转包给山东华显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2008年2月23日上午8时左右,山东华显安装建设有 限公司安排对气化装置的煤灰过滤器(S1504)内部 进行除锈作业。在没有对作业设备进行有效隔离、没 有对作业容器内氧含量进行分析、没有办理进入受限 空间作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作业人员进入煤灰过滤器 进行作业,约l0点30分左右,1名作业人员窒息晕倒 坠落作业容器底部,在施救过程中另外3名作业人员 相继窒息晕倒在作业容器内。随后赶来的救援人员在 向该煤灰过滤器中注入空气后,将4名受伤人员救出, 其中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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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项目HSE组织机构
目前国内项目建设的基本组织形式
总承包商
监理
分承包商 业主 子分包商 (包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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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项目HSE组织机构
业主是项目HSE管理的权利和责任主体
业主 监理 总承包商 分承包商 子分包商(包工队)
二、 项目HSE组织机构
业主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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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项目HSE组织机构
监理安全责任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监理单位应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 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 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 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 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 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 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 查方案。 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 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 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 内容应当包括: (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 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 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 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 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 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 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 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 法有效。 6、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 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7、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是否合法有效。 8、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费用使用计划。
承包商HSE管理
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辛 平
课程内容
工地事故在管理上的主要原因 项目HSE组织机构 承包商的选择 培训和训练 严格而有多样化的管理手段 沟通和交流 评价和激励 项目管理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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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模作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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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地事故在管理上的主要原因
层层分包、以包代管 资金不足 抢工期 疏于培训和训练 缺乏事前计划和风险分析 风险控制措施不到位
不合格的设备、工具 缺少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监督不到位 有章不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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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5杭州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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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5杭州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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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5杭州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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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0月25日南京脚手架坍塌事故。造成 6人死亡,1人重伤,33人轻伤。事故的直接 原因是模板承重不足;监理未审核施工方案, 未进行浇注前验收。 2007年11月25日山西坍塌事故,事故共造成 3人死亡,6人受伤。事故初步原因是赶工期 封顶献礼,混凝土养护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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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地事故在管理上的主要原因
层层分包、以包代管 资金不足 抢工期
疏于培训和训练
缺乏事前计划和风险分析 风险控制措施不到位 不合格的设备、工具 缺少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监督不到位 有章不循
1、一次性入场培训 2、资格证代替一切培训 3、没有培训力量 4、训练无从谈起 5、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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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项目HSE组织机构
法律规定的各方责任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3、《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 意见》 4、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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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xx分公司“7.12”硫化氢中毒死亡事故
2008年7月11日,xx分公司排水车间新建斜 板隔油装置油泥井的排水管线不通。设备工程 师通知监理工程师安排人员疏通,监理通过承 包商现场负责人安排现场作业的临时工进行处 理。第二天,在没有办理任何作业票的情况下, 就下至井内作业,1人硫化氢中毒,其他三人 施救中又有2人中毒,造成2死1重伤。
一、工地事故在管理上的主要原因
层层分包、以包代管 资金不足 抢工期 疏于培训和训练 缺乏事前计划和风险分析 风险控制措施不到位 不合格的设备、工具 缺少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监督不到位 有章不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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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地事故在管理上的主要原因
层层分包、以包代管 资金不足 抢工期 疏于培训和训练 缺乏事前计划和风险分析
风险控制措施不到位
不合格的设备、工具 缺少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监督不到位 有章不循
1、未针对风险分析的结 果采取控制措施 2、未办理作业许可证 3、未确认作业条件 4、作业过程监督失效 5、缺乏应急措施 6、其它
对项目的 影响力和 制约力 (权利)
从业主---监理---总包商---分包商---子分包商(包工队)对项目的影 响力和制约力(权利)依次递减;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也依次递 减,其中监理和总包商、分包商承担安全管理的主要法律责任,但从最 终的综合责任上讲,业主承担更大的责任。从利益上讲,包括经济利益、 社会利益也是依次递减,包工队追求的只是现实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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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7.17上海沪东中华造船厂吊装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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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7.17上海沪东中华造船厂吊装事故 2001年 7月 17日 8时许,在该厂船坞工地, 由上海电力建筑工程公司等单位承担安装的 600t×170m 龙门起重机在吊装主梁过程中 发生倒塌事故,造成 36人死亡,2人重伤,1 人轻伤。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约 1亿元,其中直 接经济损失 8000多万元。 事故原因结果表明,刚性腿在缆风绳调整过程 中受力失衡是事故的直接原因;施工作业中违 规指挥是事故的主要原因;吊装工程方案不完 善、审批把关不严是事故的重要原因;施工现 场缺乏统一严格的管理,安全措施不落实是事 故伤亡扩大的原因。
1、工期不合理 2、形象进度/献礼项目 3、交叉作业 4、人海战术 5、延长工作时间 6、冒险作业 7、工序颠倒 8、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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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5山西侯马市候车大厅坍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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