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老机构建设补助标准申请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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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各类补贴及申报流程

养老服务各类补贴及申报流程

养老服务各类补贴及申报流程一、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贴(一)补贴对象企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举办运营的养老机构。

(二)补贴条件1.普通型床位建设补贴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取得养老机构设置相关证件;(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3)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4)食品经营许可证;(5)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和理事会成员无事业单位在编人员;(6)老人居室的单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双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4平方米,三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8平方米。

合居型居室最多按6张床位纳入补贴范围,每张床位的使用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床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8平米;(7)满足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基本要求。

老年人出入经由的过厅、走道、房间及其他老人需要达到的区域不得设门坎,地面不宜有高差。

楼梯与坡道两侧必须设有符合标准的栏杆与扶手。

四层及四层以上的建筑物必须设有电梯;(8)公共区域应设置餐厅、卫生间、浴室、康复室、活动场所,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9)健身、娱乐、阅览、教室、康复、餐厅等用房总使用面积不少于床均2平方米;(10)居室和卫生间应配置紧急呼叫设备,50%以上的房间设置有卫生间或卫生间总使用面积不少于床均1平方米;(11)养老机构每次申报必须达到10张床位以上;(12)活动板房屋、轻型结构房屋等非固定结构处所、地下室、走廊等非常规住所不得设置老年人居室;(13)无窗户、窗户面积小于80平方厘米的房间用作老年人居室的,其床位不纳入补贴范围;(14)入住老人的服务满意度不低于80%。

2.新增护理型床位建设补贴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普通床位各项条件;(2)设有医务室、护理院或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3)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4)提供服务的床位是护理床且每床安装紧急呼叫设备;(5)有专业的医护人员,且与入住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比例不低于1:4; 3.改护理型床位建设补贴必须符合护理型床位各项补贴条件。

养老院申请补贴指南政策解读与申报流程

养老院申请补贴指南政策解读与申报流程

养老院申请补贴指南政策解读与申报流程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问题愈发凸显。

对于一些需要特别照护的老人来说,家庭难以提供足够的照料,这时候养老院就成为了一个不错的选择。

而为了帮助老人顺利入住养老院,政府也提供了一些相关的补贴政策。

今天我们就来解读一下养老院申请补贴的指南政策以及申报流程。

首先,养老院申请补贴的条件是什么呢?通常来说,老人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获得相关的补贴资助:1. 年龄在60岁以上;2. 没有子女照顾或者子女无法照顾;3. 无房产或房产不足以覆盖养老费用;4. 家庭年收入低于一定标准。

此外,老人还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家庭收入证明、子女证明等。

具体的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老人们在申请时务必仔细查阅当地政府发布的相关政策,以免漏项。

其次,如何进行养老院补贴的申报流程呢?一般来说,老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申请:1. 到当地社区(或镇街)的民政局进行咨询和申请;2. 在网上查找当地政府发布的相关政策和申请流程,填写相关表格并递交到指定的部门;3. 可以委托有关社会组织或机构帮助办理。

在申请流程中,老人需要耐心等待审批结果。

一旦获批,补贴资助将会直接发放给养老院,有助于老人在养老院中得到更好的照顾和服务。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养老院申请补贴并不只是一次性的事情,老人需要定期向政府部门进行申报和更新材料。

同时,老人也要留意政府可能会不定期进行审计和检查,确保相关资金被合理使用。

综上所述,养老院申请补贴对于需要照护的老人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帮助和支持。

老人们在申请过程中要仔细阅读政策文件,准备好相关材料,并保持联系以获取最新信息。

政府的补贴政策是为老人提供更好的养老服务,希望老人们能依法依规顺利获得补贴资助,安享晚年生活。

养老院申请补贴指南政策解读与申报要点

养老院申请补贴指南政策解读与申报要点

养老院申请补贴指南政策解读与申报要点在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养老院作为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照护和服务的机构,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促进养老服务的发展,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其中养老院申请补贴是其中之一。

本文将对养老院申请补贴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并总结申报要点,帮助养老院更好地获取政策支持。

首先,养老院要理清自己的定位和认证情况。

目前,养老院可以选择不同的认证方式,包括社会福利机构认证、残疾人服务机构认证等。

在申请补贴时,需要根据自己的认证情况选择适用的政策文件,确保符合申请条件。

其次,养老院要了解并严格按照当地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进行申报。

一般而言,养老院申请补贴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机构基本信息、服务项目和标准、经营情况、人员结构等。

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资料,以证明机构的运营情况和经济实力。

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免因资料不全而影响申报结果。

此外,养老院在申请补贴时要注意政策执行的时效性和灵活性。

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时会明确补贴的发放周期和金额,养老院需要根据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材料,并按要求完成相关核查和验收工作。

同时,养老院还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服务项目和标准,以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提高服务质量。

最后,养老院在申请补贴时要积极主动地参与政府的评估和监督工作。

政府部门会定期对养老院的经营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养老院需要配合政府的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确保自身的合规经营和规范服务。

同时,养老院还可以通过定期组织培训、开展社区活动等方式,提升员工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态度,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的照护和服务。

综上所述,养老院申请补贴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支持措施,可以帮助养老院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养老服务的发展。

养老院在申请补贴时需要理清自己的定位和认证情况,按照政策文件规定准备申报资料,注意政策执行的时效性和灵活性,积极参与政府的评估和监督工作,以确保顺利获得政策支持。

农村养老院补贴标准

农村养老院补贴标准

农村养老院补贴标准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农村养老院的建设和发展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为了更好地支持和促进农村养老院的发展,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补贴标准,以确保农村养老院的服务质量和老人生活水平。

本文将对农村养老院补贴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农村养老院的建设补贴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政府将对农村养老院的建设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以鼓励和促进养老院的建设。

具体的补贴标准包括建设资金的补助比例、申请条件和程序等内容。

同时,政府还会根据养老院的规模和服务水平等因素,对其进行评估和审核,以确定补贴的具体金额和方式。

其次,农村养老院的运营补贴标准也是非常重要的。

政府将对农村养老院的日常运营给予一定的补贴支持,以确保养老院能够正常运营并提供优质的服务。

具体的补贴内容包括人员工资补贴、设施设备维护补贴、服务项目补贴等。

政府还会根据养老院的服务质量和老人满意度等指标,对其进行绩效评估,以确定运营补贴的具体金额和发放方式。

此外,农村养老院的服务补贴标准也是关键的。

政府将对养老院的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给予一定的补贴支持,以确保老人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养老服务。

具体的补贴内容包括饮食补贴、医疗护理补贴、文娱活动补贴等。

政府还会根据老人的健康状况和生活需求等因素,对养老院的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估,以确定服务补贴的具体标准和发放方式。

综上所述,农村养老院补贴标准涉及到建设、运营和服务等多个方面,是政府支持和促进农村养老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应当加强对农村养老院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补贴资金的有效利用和老人权益的保障。

同时,养老院管理者和工作人员也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提高服务质量,为老人提供更好的养老服务。

希望通过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努力,能够为农村老年人营造一个安享晚年的幸福家园。

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对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奖补的意见(试行)-冀民[2012]81号

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对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奖补的意见(试行)-冀民[2012]81号

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对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奖补的意见(试行)正文:---------------------------------------------------------------------------------------------------------------------------------------------------- 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对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奖补的意见(试行)(冀民[2012]81号)各设区市、各直管县(市)民政局、财政局:为加快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步伐,提升我省养老服务水平,对新建和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资金扶持和帮助,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冀政[2010]72号)、《河北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冀民〔2011〕73号)的有关规定,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对养老服务机构奖补意见。

一、养老服务机构的界定养老服务机构是指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由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等兴办,经民政部门依法核准,为老年人提供养护、托管等服务的养老机构。

二、对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奖补利用自有资金建设养老服务机构用房的,按每张床位不低于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奖补,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省、市、县(市、区)奖补资金分级负担比例按《河北省省内政府间专款配套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冀政函[2011]196号)规定执行。

养老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建设奖补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未享受过一次性建设补贴的;(二)2012年1月1日以后投资兴建的养老机构,并投入运营服务的;(三)床位数(按建筑面积每42平方米为一张床位的标准计算)达到50张(含)以上,运营满一年且年检合格的;(四)服务用房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建标[1999]131号)、《老年人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民发[2001]24号)标准的;(五)依法在编制或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六)提交获得本年度市、县级床位补贴资金发放文件的;(七)开业后及时登录“河北省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建设详细信息的。

养老院建设申请流程申请养老院建设的具体步骤

养老院建设申请流程申请养老院建设的具体步骤

养老院建设申请流程申请养老院建设的具体步骤养老院是为老年人提供居住和生活服务的机构,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养老院建设变得愈发重要。

而要建设养老院,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申请流程和步骤。

接下来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养老院建设的具体步骤。

首先,申请养老院建设需要进行规划和设计。

在进行建设之前,需要进行详细的规划和设计,包括养老院的用地规划、建筑结构设计、功能分区等内容。

规划和设计的合理性不仅能够提高养老院的居住质量,还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便利性。

其次,申请养老院建设需要进行审批手续。

在规划和设计完成之后,需要向相关部门递交建设申请材料,包括建设规划书、资金预算、环评报告等文件。

相关部门会根据规划和设计文件以及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审批通过之后才能开始养老院的建设。

接着,申请养老院建设需要进行施工和设备采购。

一旦获得了审批通过,就可以开始进行养老院的建设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操作,保证养老院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还需要购买养老院所需的设备和器材,确保老年人能够得到所需的生活和医疗设施支持。

最后,申请养老院建设需要进行运营管理。

养老院建成之后,还需要进行运营管理工作,包括招聘员工、制定服务标准、管理老年人居住生活等内容。

运营管理的有效性直接关系到养老院的服务质量和声誉,因此需要引入专业的管理团队进行运营。

总的来说,申请养老院建设是一个繁琐且需要各方配合的过程,需要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养老院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建设过程中也需要注重环保和可持续性发展,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养老服务。

希望通过以上介绍,能够帮助想要申请养老院建设的相关机构或个人更好地进行准备工作,顺利完成养老院建设的各项流程。

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资金补助管理办法

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资金补助管理办法

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资金补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社会力量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力度,促进民办养老机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16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民办养老机构是指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购买用房或采取承包、租赁、联办等方式运营,依法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或民政部门以及集中行使行政审批职责的部门办理法人登记并向民政部门备案,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的养老院、老年养护院等养老机构,包括经营性民办养老机构和公益性民办养老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护理型养老床位是指在养老机构内为保障失能老年人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的床位设施。

护理型养老床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配备护理床,具备移动、防滑、辅助起坐等基础护理功能;(二)老年人居室、卫生间、浴室、餐厅、公共活动空间实现无障碍;(三)配备协助失能老年人移动、就餐、洗浴、如厕等基本生活和服务所需辅助器具;(四)按照全失能、部分失能人员1:3、1:6的比例配备养老护理员。

按照《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建设的养老机构,其床位均纳入护理型养老床位范围。

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应当设置功能分区,严格区分医疗床位和养老床位,并实行物理隔离;符合护理型养老床位条件的床位,纳入护理型养老床位范围。

第四条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助应当遵循公平公正、信息公开、规范管理、监督有力、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五条设区的市、县(市、区)民政部门按照“谁备案、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分级做好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助的审批以及绩效评价、监督管理等工作。

设区的市和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补助资金预算安排、审核拨付和绩效管理,配合做好资金结算等工作。

第六条申请建设和运营补助的民办养老机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依法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或民政部门以及集中行使行政审批职责的部门办理法人登记,并向民政部门备案,相关信息完整录入江西省养老综合服务平台。

申请养老服务服务补贴(民办养老机构补贴)办事指南【模板】

申请养老服务服务补贴(民办养老机构补贴)办事指南【模板】

申请养老服务服务补贴(民办养老机构补贴)办事指南一、补贴名称民办养老机构补贴,分为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

二、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依据《XX壮族自治区民办养老机构补贴暂行办法》三、补贴对象及申请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可以申请补贴:(一)运行和管理符合国家《养老机构基本规范》(GB/T29353-2012)的相关标准;(二)取得房屋产权证明或签订5年(含)以上《房屋租赁合同》,或签订《公建民营运营合同》;(三)与入住老年人签订6个月以上的服务协议。

四、补贴内容和标准(一)建设补贴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经民政部门核定后,按照下列标准给予建设补贴:1.属于自建或购置并取得产权证明的养老设施,按核定的新增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5000元补贴。

2.属于租赁且租期5年(含)以上的养老设施,按核定的新增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3000元补贴。

3.采取公建民营模式经营管理的养老设施,装修及设施设备全部由运营方投资的,按核定新增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3000元补贴。

(二)运营补贴民办养老机构收住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根据《XX 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桂民发〔2016〕43号)、《XX 老年人能力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桂民发〔2016〕34号)的评定结果,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运营补贴。

五、补贴方式建设补贴为一次性补贴,分两次拨付。

养老机构自运营之日起,当新增床位收住轻度失能(及以上)老年人的平均收住率(平均收住率=每天实际收住轻度失能及以上的老年人累计数/新增床位数×实际运营天数)达25%时,给予50%的建设补贴金额;当新增床位收住轻度失能(及以上)老年人的平均收住率达50%时,给予余下的建设补贴。

六、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申请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以一年为一个周期(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

民办养老机构应于当年7月15日前向实施设立许可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补贴申请表》(见附件);(二)房屋产权证明,或5年(含)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支付凭证,或《公建民营运营合同》;(三)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企业法人登记证书。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神木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神木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神木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3.30•【字号】神政办发〔2020〕12号•【施行日期】2020.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神木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神政办发〔2020〕1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职业技术学院,大柳塔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神木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资金补助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30日神木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资金补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支持引导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康快速发展,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9〕36号)、《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民发〔2019〕6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榆林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榆政发〔2018〕13号)、《榆林市财政局榆林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榆林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榆政财社发〔2018〕277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是指由市政府设立,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和福彩公益金安排用于促进养老服务业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坚持规范管理、公平公正、注重实效、讲求绩效的原则。

第四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筹措与管理;核定市民政局编制的资金年度预决算;审核市民政局提出的资金使用计划,会同市民政局分配下达或支付补助资金。

养老服务各类补贴及申报流程

养老服务各类补贴及申报流程

养老服务各类补贴及申报流程随着老龄化人口的增加,养老服务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鼓励和支持养老服务,政府和社区提供了各种各样的补贴。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养老服务补贴,并概述它们的申报流程。

一、养老院补贴许多地区提供养老院补贴,以帮助老年人支付养老院的费用。

养老院补贴通常基于收入和资产状况。

老年人需要在申请时提供相关的财务文件,如银行存款证明、收入证明等。

申请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相关文件,并进行面试和调查。

最终决定是否发放补贴将由相关部门根据评估结果作出。

二、居家养老补贴居家养老补贴主要是为了帮助居家老人支付养老服务的费用。

这些费用可以包括护理人员的费用、医疗设备的租赁费用等。

居家养老补贴通常也是基于收入和资产状况,并且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的财务文件。

申请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相关文件,并进行面试和调查。

最终决定是否发放补贴将由相关部门根据评估结果作出。

三、长期护理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是一种针对需要长期护理的老年人提供的保险。

通过长期护理保险,老年人可以获得一定的报销和补贴,以支付护理人员的费用、医疗设备的费用等。

申请长期护理保险需要提供相关的财务文件和健康评估报告。

申请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相关文件,并进行面试和调查。

最终决定是否发放保险将由保险公司根据评估结果作出。

四、社区养老服务补贴社区养老服务补贴是为了鼓励老年人在社区中寻找养老服务,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

这些补贴可以包括社区护理人员的服务费用、社区活动的费用等。

申请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应的财务文件和健康评估报告。

申请流程还可能包括面试和调查。

最终决定是否发放补贴将由相关部门根据评估结果作出。

总结起来,养老服务补贴的申报流程通常包括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相关文件,如财务文件、健康评估报告等,并可能需要进行面试和调查。

最终的决定将由相关部门根据评估结果作出。

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标准

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标准

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标准首先,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基本运营补贴、人员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补贴和服务质量奖励等。

其中,基本运营补贴是指政府为社会办养老机构提供的日常运营经费支持,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购买生活用品、维护设施设备等方面。

人员培训补贴则是用于支持机构员工的培训和进修,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设施设备补贴则是用于改善和更新养老机构的设施设备,提升服务水平和舒适度。

服务质量奖励则是针对服务质量达标的养老机构给予的额外奖励,以激励其提供更优质的养老服务。

其次,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标准的具体金额和发放方式一般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政策需要进行制定和调整。

一般来说,补贴标准会根据养老机构的规模、服务质量、经济实力等因素进行评估和确定。

在确定补贴标准时,政府会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评估,确保补贴资金的使用能够真正惠及到老年人,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另外,社会办养老机构在申请补贴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资料和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机构的注册证明、经营许可证、财务报表、服务质量评估报告等。

这些资料将作为政府部门评定补贴资格和金额的重要依据,养老机构需要做好相关的准备和整理工作。

最后,社会办养老机构在享受补贴的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老年人的基本权益、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等。

只有在做好这些方面的工作的基础上,养老机构才能够真正获得政府的支持和认可,实现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标准是政府为了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和满足老龄化社会需求而制定的重要政策之一。

各级政府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补贴标准,以支持和促进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健康发展。

希望养老机构能够充分利用这些政策支持,为我国的老年人提供更优质、更人性化的养老服务。

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民办养老机构相关补助的通知

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民办养老机构相关补助的通知

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民办养老机构相关补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9.04.23•【字号】晋民发〔2019〕43号•【施行日期】2019.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民办养老机构相关补助的通知晋民发〔2019〕43号各市民政局、各市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和民政部、财政部等13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民发〔2017〕25号)有关要求,现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相关补助进行完善。

一、调整建设补助申报条件对《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助工作的通知》(晋民发〔2015〕69号)做如下修改:(一)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限定。

(二)取得民非登记注册并在同级民政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三)参照住建部2018年发布的《老年人照顾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调整床均面积,新建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在300张(含)以上,按平均每床建筑面积45㎡计算,床位数在300张以下,按平均每床建筑面积35㎡计算;改造的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在100张(含)以上,按平均每床建筑面积30㎡计算,床位数在100张以下,按平均每床建筑面积25㎡计算;改造的民办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按平均每床建筑面积20㎡计算。

二、调整运营补贴申报条件对《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发〔2015〕39号)中“对符合建设标准和资质条件、运营一年以上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运营补贴,运营补贴由许可部门同级财政负担”做如下修改:(一)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限定。

(二)调整“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限定。

对接收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不区分经营性质按上述老年人数量同等享受运营补贴。

山西省民政厅关于申报2023年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和贷款贴息补贴的通知

山西省民政厅关于申报2023年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和贷款贴息补贴的通知

山西省民政厅关于申报2023年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和贷款贴息补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2.07.18•【字号】晋民函〔2022〕123号•【施行日期】2022.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民政厅关于申报2023年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和贷款贴息补贴的通知晋民函〔2022〕123号各市民政局: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助工作的通知》(晋民发〔2015〕69号)、《关于完善民办养老机构相关补助的通知》(晋民发〔2019〕43号)和《关于印发〈全省扶持养老服务发展财政贴息暂行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5〕5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专项补助预算工作,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政策宣传各市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财政补贴政策对我省养老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补助政策宣传工作,联合组织指导辖区内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申报,对年久失修、设施落后的民办机构可依据政策尽快进行维修改造,提档升级。

二、项目申报要求(一)一次性建设补助申请建设补助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要按照69号文件规定的补助范围、补助标准和43号文件调整后的申请条件等要求进行申报。

(二)贷款贴息补助申请贷款贴息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要按照5号文件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三、项目申报材料(一)一次性建设补助1、《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助申请表》。

(附件1)2、《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3、养老机构备案证明。

4、申请新建补助类型的民办养老机构需提供由发改部门批复的项目备案文件和运营场所土地手续或使用权手续;申请改造补助类型的民办养老机构需提供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5、提供有效的建筑面积证明材料。

6、《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助汇总表》。

(附件2)7、按要求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标准及运营补贴申请审批程序

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标准及运营补贴申请审批程序

2021年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标准一补助范围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及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后成立的法人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安徽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各类养老机构。

医疗机构举办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养老机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扶持政策。

既符合《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又符合《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2017版,试行)》,且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可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依法申请并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后,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扶持政策。

二补助方式和标准(1)一次性建设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按照实际新增床位数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一次性建设补助不包括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后成立的法人机构、老年医疗机构、老年住宅、老年社区等),每张床位一次性床位建设补贴1000元。

对50张(含)床位以上且与有执业资质的医生和护士签订长期劳务或服务协议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床位建设补贴2000元。

(2)日常运营补贴。

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根据实际入住人数(具有本市户籍)给予运营补贴;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的标准按照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确定,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的,按照收住对象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分别上浮50%、100%和200%以上。

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其中市本级资金从财政预算和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各安排50%。

三县参照执行。

(3)贷款贴息补助。

社会办养老机构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的,给予贷款贴息补助,按照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安排。

三县参照执行。

(4)购买服务补贴。

依托社会办养老机构向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收入老人购买养老服务的,给予购买服务补贴,由所在地政府给予一定补助。

河南养老院项目的补贴申请流程

河南养老院项目的补贴申请流程

河南养老院项目补贴申请流程
一、准备申请材料
1.收集项目相关文件
(1)项目规划书
(2)财务预算表
(3)养老院资质证书
2.完善申请资料
(1)填写申请表格
(2)准备其他必要文件
二、申请提交
1.递交申请材料
(1)将申请材料提交至相关部门
(2)确认文件完整性
2.缴费
(1)缴纳申请费用
(2)确认收据
三、审核流程
1.材料初审
(1)审核项目规划书(2)核对财务预算表(3)验证养老院资质证书2.现场审查
(1)安排现场考察
(2)检查养老院设施(3)与申请人沟通
四、决策与通知
1.决定补贴额度
(1)讨论决策
(2)审批补贴方案
2.发送通知
(1)通知申请结果
(2)告知补贴金额及条件
五、履行后续手续
1.签署协议
(1)签订补贴协议
(2)确认双方责任
2.发放资金
(1)安排补贴资金发放(2)监督使用情况。

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及运营补助

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及运营补助

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及运营补助一、事项名称: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及运营补助。

二、事项内容:1.自有产权(房屋产权在机构名下)用房开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6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通过租赁房产(原房产未作为养老机构使用且租赁期限不少于5年)开办,给予每张床位4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2.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接收自理老人的,给予每人200元/月补助;接收中度失能(含失智)老人的,给予每人300元/月补助;接收重度失能(含失智)老人的,给予每人400元/月补助(入住满20天计一个月,不满20天的不予补助)。

3.对按照规划和标准新建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每个补助10万元(同一地点举办的只能享受一次);建成后为老人提供服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按三类分别给予每年5万元、4万元、3万元的运营补助。

三、设定依据:南昌市民政局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洪民字(20XX)89号)四、政策有效期:20XX/8/12—长期有效五、服务对象: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或运营,为老年人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

六、申请条件:1.取得养老机构设置的相关证件;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3.满足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基本要求;4.服务对象满意率达80%以上;5.一年内未发生消防安全、食品中毒及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七、办理流程:申请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助、运营补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及运营补助的机构,在每年6月底前完成自查、申报工作;县区(开发区、管理局)民政部门每年7月底前,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市民政局每年9月底前,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的机构材料进行评审,并组织实地抽查;经评审和实地抽查符合资助条件的给予补助。

(流程图附后)八、申请材料:1.养老机构备案证明;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3.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4.食品经营许可证;5.5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自检产权举办的不需要提供)6.五年不改变房屋使用用途承诺;7.《南昌市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助申请表》《南昌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申请表》《南昌市养老机构自查报告》《南昌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核算人员统计表》《南昌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补助申请表》《南昌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验收表》。

【规章制度】养老机构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养老机构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养老机构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养老机构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XX省财政厅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财预〔2015〕70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养老机构建设专项建设补助资金包括省级财政设立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助资金、省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民办养老服务业贷款贴息资金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配套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

第三条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助资金按床位数、补助标准和建设情况等因素进行分配。

床位数以养老机构建设实际建筑面积、国家规定的新建和改造床均面积标准进行核定,申报床位数超出核定床位的,按核定床位数进行补贴,申报床位数少于核定床位数的,按申报床位数进行补贴。

补助标准为:新建每床位补助5000元;改造每床位补助3000元。

补助资金用于投入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维修,设备设施配置等。

第四条养老服务业贷款贴息资金按照项目实际贷款数、贴息利率、贷款期限进行分配。

贴息项目包括用于投资建设养老基础设施和购置发展养老服务业设施设备的贷款。

贴息资金按年度进行测算分配,贷款期限不足一年的按照实际月份计算。

贴息资金实行“先付后贴”,分期向项目单位发放贴息资金。

贴息利率按照核拨贴息资金时人民银行公布的最高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若贷款利率低于最高贷基准利率的,以实际贷款利率计算。

省级财政按负担50%的办法下达贴息资金,市级财政根据省级贴息资金额及贷款项目具体情况,可补助另外50%的市级贴息金额。

第五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配套资金按照项目投资额和财政负担比例进行分配。

补助范围为国家投资的敬老院、老年公寓、养老中心、光荣院等养老建设项目。

中央预算内投资按床均建设投资的80%进行补助,省级配套资金每年安排2500 万元,剩余资金由各市(县)负担。

第六条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分级负担、专款专用、严格监督、全程公开的原则。

第七条各设区的市民政、财政部门于每年的5月、10月向省财政厅、民政厅申请本年度补助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本市申请建设补助资金的民办养老机构建设的投资额、申请类别、建设和运营时间、床位数、平均每床建筑面积等基本情况和《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建设补助汇总表》、《民办养老服务建设补助申请表》等相关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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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老机构建设补助标准、申请条件和程序
1、标准
从2014年起,对符合条件的以自建产权用房举办的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以租赁用房举办且租期5年以上的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改造补助。

2、申请条件
养老机构申请建设补助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运营满6个月以上;
(2)养老床位数须达到50张以上(含新增床位);
(3)申请护理型床位建设或改造补贴的,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设有独立的医疗机构、医务室或与医疗机构合作,由医疗机构设置延伸服务点;
②设有相对物理隔离的护理区域;
③设有应急呼叫系统和护理床,有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
④护理人员与服务对象比例不低于1:5;
⑤服务对象居住房间人均不少于8平方米;
⑥设有无障碍卫生间、独立洗澡间,并配备无障碍设施;
⑦配备必要的康复医疗器械和康复设备。

3、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应于每年7月底前向区民政部门提出补助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铜山区养老机构建设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
(2)《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复印件);
(3)合法有效的土地、房屋证明材料:
①以自有产权用房举办的项目,提供当地发改委立项批复、规划建设用地许可证或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以租赁房屋举办的项目,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及土地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以租赁土地建设的项目,提供土地租赁协议和土地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3)申请护理型床位建设补贴的,还需提供:
①卫生部门颁布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与医疗机构合作的协议;
②医护人员花名册。

镇民政部门受理申请后,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盖章确认后,将其申请材料上报区民政局。

区民政局会同区财政局实施核查,核定补助床位数和补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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