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申办典当行条件及申报程序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申办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条件及申报程序(南京)

总的索引:

根据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典当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成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条件及申办程序如下:

一、申办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南京地区最低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3、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1)经营场所内设置录像设备(录像资料至少保存2个月);

(2)营业柜台设置防护设施;

(3)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库);

(4)设置报警装置;

(5)门窗设置防护设施;

(6)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器材。)

4、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从业人员名单)

5、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6、符合《典当管理办法》中治安管理要求,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设施。

((1)收当、续当、赎当查验证件(照)制度;

(2)当物查验、保管制度;

(3)通缉协查核对制度;

(4)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5)配备保安人员制度;)

7、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二、申办典当公司的程序

1、由申报人填报《南京市申请开办典当公司登记表》报市商贸局市场管理处。

2、市商贸局根据国家商务部、江苏省经贸委下达的南京地区新设典当公司发展指标数,对申办典当公司的申报状况进行初审,通知符合申办条件的申办人按照《新设典当企业申办材料目录》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按规定时间报送。

3、市商贸局服务消费处受理申报材料后,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通知申报人验资并出具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经市商贸局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及审核意见报江苏省经贸委,省经贸委审核后报国家商务部,由国家商务部批准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5、申请人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在10日内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

6、申请人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后,在1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三、申报有关说明

新设典当公司必须按照国家商务部、江苏省经贸委下达指标才能受理申报材料,目前暂不受理申报。

(先要找南京市商贸局市场管理处郭树建了解一下情况,省商务厅厅主管典当的是夏虹处长)

新设典当公司申报材料受理审核人:

南京市商贸局市场管理处郭树建

联系电话:84211237

地址:白下区建邺路148号523室

所需要的材料及部分要求重点

1、设立申请(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

2、新增典当行可行性研究报告;

3、典当行章程;

4、出资协议及股东出资承诺书原件;

5、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安全)制度;

6、所在地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对拟申报典当行的安全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出具的审核意见;

7、市级商务部门认可的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包括银行询证函复印件、进账单复印件等银行出具的出资证明,每页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出具验资证明的日期距申请材料报至省经贸委的日期在3个月以内);

8、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拟任典当行的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

9、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最新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及附属明细表,每页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10、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出资能力证明原件(要求注明:出资额小于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额,且在净资产额以内;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

11、法人股东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承租或者拨付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复印件;

1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注:申请人应将材料需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必须制作目录,材料要一式三份,最好全部是原件除证照外)

其他相关材料样本

1.典当行章程(我司现用的)

南京XXX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订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

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财产,使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和投资效益,目的是发展经济,为国家提供税利,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第四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公司名称:南京XXX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公司住所:号。

第七条公司经营期限为 30 年,自经营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经营范围:典当(国家明令禁止的除外)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 x00 万元。

第十条公司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x00 万元。

第十一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投资。在注册资金总额中:货币出资 x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数的 100 %;

实物折价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

知识产权折价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

土地使用权折价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十二条公司有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1、股东 xxx 身份证号:xxxxxxxx

2、股东 xxx 身份证号:xxxxxxxx

3、股东 xxx 注册号:xxxxxxxx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