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装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7年省定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7年省定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驻政办[2017]26号【发布部门】驻马店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3.17【实施日期】2017.03.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7年省定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驻政办〔2017〕2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7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办〔2017〕22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中涉及我市的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到各责任单位。
请各责任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措施,认真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
务于2017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分别向市政府报告半年和全年落实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将对相关责任单位的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进行工作通报。
(书面材料报送市政府督查室,电子版报送至duchashi511@,联系电话:2601527)一、激发市场需求潜力,促进经济平稳运行1.推动消费加快升级。
着力扩大服务消费,持续实施“十大扩消费行动”,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准入,加快发展全域旅游、健康护理、体育健身、绿色消费等新型消费业态。
着力扩大产品消费,以工业消费品和食品为重点,扩大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范围,增加高质量、高水平产品的有效供给。
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消费结构加快升级。
由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工信委、旅游局、教体局、民政局、质监局等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扩大社会有效投资。
深入落实鼓励支持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着力解决政策环境不优、发展预期不稳、投资意愿不强等问题,鼓励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国家有序放开的民用机场、电信、增量配电网、市政、社会服务等领域。
突出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加快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建设307个重大项目,力争全年完成投资89.84亿元。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城区2017年百城建设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城区2017年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驻政办[2017]18号【发布部门】驻马店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2.22【实施日期】2017.02.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城区2017年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驻政办〔2017〕18号)驿城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驻马店市中心城区2017年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2017年2月22日驻马店市中心城区2017年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专项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意见》(豫发〔2016〕3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城市建设提质,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吸引力,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意见》要求,结合市中心城区实际,特制定2017年度市中心城区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组团式发展格局的要求,围绕城市建设提质增效,深入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八项工程”,全面提升城市发展水平,努力将市中心城区打造成功能完善、和谐宜居、富有活力、产城融合的豫南区域性中心城市。
二、年度目标加快城市外联道路建设,实现市中心城区与交通干线以及组团之间连接和资源共享;打通现有老城区各类断头路,形成完整的路网和排水系统;加大市中心城区内流河生态水系建设力度,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形成以练江河、骏马河、黄酉河、开源河、小清河为框架的水体循环生态水网;完善公用事业基础设施配套功能,改善城区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加强园林绿化建设,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推进文化、教育、卫生、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城市配套服务功能;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提升住房品质;加大片区综合开发建设力度,实现2017年建成区面积增加10平方公里以上;完善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成功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力争年度投资目标200亿元。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重点产业2016年度行动计划的通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重点产业2016年度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7.05•【字号】驻政办〔2016〕93号•【施行日期】2016.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重点产业2016年度行动计划的通知驻政办〔2016〕9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驻马店市重点产业2016年度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7月5日驻马店市重点产业2016年度行动计划为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纲要》,主动应对工业经济发展新要求,切实强化工业经济的支撑作用,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创新发展为主题,以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为主线,紧紧抓住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纲要”的战略机遇,发挥比较优势,突出重点领域,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发展“互联网+”协同制造,构建合理优化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组织结构和布局结构,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智能化、服务化、绿色化发展,建设集聚度高、竞争力强、带动力强、吸纳就业能力强、资源环境友好的现代工业体系。
二、工作目标根据我市2015年工业经济发展情况及所面临的形势,2016年力争我市六大支柱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810亿元,同比增长12%,其中:食品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750亿元,同比增长13%;轻纺行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650亿元,同比增长11%;装备制造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610亿元,同比增长22%;能源煤化工行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430亿元,同比增长5%;建材行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90亿元,同比增长4%;生物医药行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80亿元,同比增长7%;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新兴产业继续保持跨越增长态势,积极推进德威电缆、金龙沃诚电动汽车等项目建设,促使项目投产达效,引领带动全市产业结构升级。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5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5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4.28•【字号】驻政办〔2015〕44号•【施行日期】2015.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5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驻政办〔2015〕44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5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陈星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
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负责、谁推动的原则,各责任牵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高度重视, 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保质保量全面完成。
各责任单位务必于6月25日、12月25日以前,分两次将所承担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以正式公文向市政府报告。
其间,市政府办公室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对重点工作每月进行一次督查。
(材料报送至市政府督查室,电话:2601527、2601627,房间:行政新区1509室,电子文档发送至:*******************)一、大力实施开放招商,积极承接产业转移1.深入实施开放招商战略,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不断提升招商水平,力争全年到位省外资金增长8%,实际利用境外资金增长8%。
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一)持续开展大招商活动2.认真落实“二分之一”工作法,围绕龙头企业招大引强,围绕产业链延伸招专引精,围绕发展方向招新引先,围绕资源优势招特引优,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活动,各县区每季度要组织开展一次专业招商活动。
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支出 行次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公开 01 表 金额单位:万元
金额 2
2.02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608.63 0.00 0.00 13,576.20 0.00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4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5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6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7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48
22
49
本年收入合计
23
16,824.77
本年支出合计
50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4
0.00 结余分配
51
年初结转和结余
25
4,852.20 年末结转和结余
公开 05 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支出
3 13,968.66 2.02 2.02 2.02 768.33 768.33 768.33 13,186.38 13,186.38 0.00 6,379.48 6,806.90 11.94 11.94
本年支出合 基本支
上缴上级支 经营支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
项目支出
计
出
出
出
出
201 20103 2010399 212 21201 2120199
21208
栏次 合计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 的支出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驻政办〔2018〕55号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正文:----------------------------------------------------------------------------------------------------------------------------------------------------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驻政办〔2018〕5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按照《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驻政办〔2015〕113号)、《驻马店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驻法政办〔2017〕35号)安排,市政府办公室统一组织,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对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考核。
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基本情况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大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展现新作为、呈现新气象。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更加巩固。
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各地各部门均成立了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地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确山县政府和市人社局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
各地各部门把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放在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位置,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和办公会议学法制度,抓好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07•【字号】驻政办〔2017〕140号•【施行日期】2017.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驻政办〔2017〕14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驻马店市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2月7日驻马店市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7—2020年)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技术装备的战略性产业,产业关联度高、吸纳就业能力强、技术资金密集,是各行业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的重要保障和国家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
装备制造业也是驻马店市传统支柱产业,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对于推进驻马店工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促进我市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推进装备制造业智能绿色健康发展,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面临形势我国目前正处于扩大内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加速推进,为装备制造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驻马店市多年来持续推进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了以专用车及零部件、新能源汽车、电动摩托车、农机装备等为主的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格局,已成为全国最大的半挂车和全省最大的电动摩托车生产基地,在专用车、电动摩托车、新能源汽车、农机装备等产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拥有了一批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和产业工人。
2016年,全市装备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21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92.04亿元,同比增长16.7%,收入总额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20.8%;增加值完成120亿元,同比增长16.6%;实现利润总额38.37亿元,同比增长14.6%;实缴税金13.15亿元,同比增长11.6%。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13年产业集聚区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驻政[2013]89号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13年产业集聚区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13年产业集聚区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驻政〔2013〕8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现将《驻马店市2013年产业集聚区发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6月30日驻马店市2013年产业集聚区发展实施意见为明确2013年全市产业集聚区发展目标任务,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产业集聚区要向更大规模、更高水平、更好质量迈进的目标,使全市产业集聚区都能够提速提升、争先进位,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根据全市开放招商项目建设暨产业集聚区发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产业集聚区要大力培育产业集群,加快推进产城互动发展,全面提升综合配套能力,争先进位、重奖重罚的总体要求,把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作为事关经济发展全局的中心工作和综合性举措,围绕企业、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以完善功能、提升水平为主线,强化产业集群培育、强化服务功能提升、强化节约集约发展、强化统筹综合协调,完善支持政策、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各县区着力破解“短板”、破解制约、提高质量、提高效率,使产业集聚区发挥更大的支撑作用。
二、发展目标2013年,力争全市产业集聚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00亿元,增速27%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00亿元,增速25%以上;特色产业集群不断壮大,产业结构明显优化,集约节约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撑和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市政府门户网站保障和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市政府门户网站保障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工作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驻政办[2017]34号【发布部门】驻马店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4.05【实施日期】2017.04.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市政府门户网站保障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工作情况的通报(驻政办〔2017〕3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精神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6〕60号)的具体要求,我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了解读回应,扩大了公众参与,增强了公开实效。
市政府门户网站做为强化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平台,更是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对政府工作监督的重要窗口。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更好地发挥其政务公开和服务群众主平台作用,市政府对2017年第一季度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1-3月份,各县(区)累计报送政务信息170条(采用条数)、市直各部门累计报送政务信息226条(采用条数);报送情况较好的县(区)和市直单位有:泌阳县、平舆县、市水利局、市财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上传政府信息1411条,其中各县(区)合计上传1020条,市直各部门合计上传391条;上传信息较好县(区)和市直单位有:泌阳县、确山县、市国土局、市商务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第一季度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2件,涉及2个县区、5个市直部门,其中已办结11件,未办理1件。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7年重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7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驻政办[2017]71号【发布部门】驻马店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6.30【实施日期】2017.06.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7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驻政办〔2017〕7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陈星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报告中安排的2017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
请各责任单位认真组织落实,以正式公文的形式于2017年12月25日前报送全年的落实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责任单位的落实情况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
(材料报送至行政新区1号楼509房间市政府督查室,电子版发送到duchashi511@,电话:2601527、2601627)一、着力优化经济结构,加快推进产业发展(一)加快工业经济发展1.坚持以产业集聚区建设为载体,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扩大优质增量,调整优化存量,补齐发展短板,促进工业经济加快发展。
贺振华副市长牵头,市工信委主办,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培育壮大产业集群。
立足我市资源和产业优势,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工程,强化骨干企业技术改造、链条延伸,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推动食品加工、装备制造、能源化工、服装、建材、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发展壮大。
贺振华副市长牵头,市工信委主办,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抓住国家实施高端装备、信息网络、集成电路等重大创新工程机遇,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智能化改造,推动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新型建材、光伏光热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2017年驻马店开发区财政决算执行情况报告
2017年驻马店市开发区财政决算执行情况报告2017年,面对复杂的经济环境,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一系列促进经济发展的工作要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攻坚克难,锐意创新,有力地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为反映我区国民经济及各项事业发展情况,总结财政改革成果,现将2017年开发区财政决算编制情况简要说明如下: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40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2.5%。
同比增长4.6%,增收1809万元。
(一)税收收入完成情况2017年税收收入完成3666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2.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8.6%,同比增长13.1%,增收4248万元。
增值税完成1806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5.8%,同比增长32.3%,增收4414万元。
营业税完成323万元,为企业补缴的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完成496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8.2%,同比增长26.5%,增收1039万元。
个人所得税完成111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39.3%,同比增长64.8%,增收438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72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8.9%,同比下降0.3%,减收5万元。
房产税完成35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7.7%,同比增长20.3%,增收59万元。
印花税完成46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3.2%,同比下降1.9%,减收9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83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7.6%,同比下降7.2%,减收142万元。
土地增值税完成544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7.8%,同比下降9.7%,减收585万元。
车船税完成160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6.9%,同比增长33.1%,增收398万元。
耕地占用税完成76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29.4%,同比下降68.7%,减收1682万元。
(二)非税收入完成情况2017年,非税收入完成473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5.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1.4%,同比下降34%,减收2439万元。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2017年发布)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加
11 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见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豫政
12 〔2014〕40号文件的实施意见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
13 发展的意见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
14 的意见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
5 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的通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
6 城区制止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考核奖惩办法
的通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
7 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8 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行政审
9 批效能的意见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
〔2014〕103号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
驻政
22 预算的意见
〔2014〕104号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土地
23 使用税征收范围土地等级和适用税额的通
知
驻政
〔2014〕105号
24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 教育的实施意见
驻政
〔2014〕106号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
驻政〔2014〕92
号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
19 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
(试行)的通知驻政〔2014〕100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中心
驻政
20 城区被征地村(居)留地安置管理的意见 〔2014〕101号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工业用地
驻政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驻政办〔2015〕108号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驻政办〔2015〕10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驻马店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9月17日驻马店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和《河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为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特定事业发展目标,经市政府批准,由市级财政在一定时期安排,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以及上级对我市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不含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费等维持机构运转支出,一次性补助支出、具有公用支出性质的专项支出,以及市对县区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撤销、预算编制、执行、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等适用本办法。
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设立、调整和撤销第四条专项资金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市有关规定或实际需要设立。
专项资金应体现统筹安排,不得增设与现有专项资金使用方向、用途相同或相近的专项资金。
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原则上不得新设专项资金。
属于县区支出责任的事项,市级原则上不设立专项资金。
驻马店开发区管委会改革方案(一)
驻马店开发区管委会改革方案(一)驻马店开发区管委会改革方案引言本方案旨在对驻马店开发区管委会进行改革,提升其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背景•驻马店开发区管委会成立于XXXX年,负责驻马店开发区的规划、发展和管理工作。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发展需求的变化,现有的体制机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城市现代化要求提高政府效能,推动公共服务创新,相应地,对管委会的改革成为迫切需求。
改革目标1.提升驻马店开发区管委会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推动驻马店开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3.加强政府与企业、社会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改革措施1. 管委会组织架构调整•重新规划管委会的组织架构,合理划分职责和权限。
•设立专门的部门或岗位,负责对外合作、投资引进、招商等相关工作。
2. 政务服务创新•借助信息化手段,建设一体化的电子政务平台,提供在线办事服务。
•减少繁琐的纸质材料提交,提高办事效率和便利度。
3. 公共服务优化•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水平。
•提高公共服务的便利性和质量,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
4. 创新激励机制•推行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和奖励优秀员工,提高工作动力。
•引入创新性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改善工作流程和服务质量的建议和创意。
5. 公众参与机制建设•建立公众参与的机制,让社会各界更加参与到开发区事务中来。
•定期组织公众会议、听证会等形式,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
改革效益及预期成果•提高驻马店开发区管委会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满足企业和社会需求。
•推动驻马店开发区的经济发展,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加强政府与企业、社会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促进共赢。
结语通过以上改革措施的实施,相信驻马店开发区管委会将逐步提升其能力和水平,为驻马店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广大企业和居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我们相信,经过这次改革,驻马店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更美好的明天。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市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市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23•【字号】驻政办〔2018〕30号•【施行日期】2018.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市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驻政办〔2018〕30号驿城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了全面、客观、准确的检验2017年市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市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了专项考核组,从2月23日—27日,分别对市产业集聚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驿城区进行了考核验收,结合3月20日—21日考核组对各区复核结果,具体考核情况通报如下:一、土地征收情况2017年市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任务总征地面积21262.4亩,已征地面积20314.01亩,完成率95.54%。
其中:驿城区总征地面积12427.89亩,已征地面积12160.55亩,完成率97.85%。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总征地面积3612.68亩,已征地面积3277.63亩,完成率90.73%。
经济开发区总征地面积2776.89亩,已征地面积2430.89亩,完成率87.54%。
市产业集聚区总征地面积2444.94亩,已征地面积2444.94亩,完成率100%。
二、房屋征收情况2017年市中心城区重点项目房屋征收工作任务总量604.94万平方米。
按照已完成房屋征收和全部完成垃圾清运统计,已完成591.25万平方米,未完成13.69万平方米,完成率97.74%;涉及10246户,已征收10229户。
其中:驿城区:总量348.18万平方米,已完成341.83万平方米,已征收6183户,市级项目和片区项目合计完成率为98.18%。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产业集聚区和服务业“两区”考核评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产业集聚区和服务业“两区”
考核评价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豫政[2018]22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8.06.29
【实施日期】2018.06.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产业集聚区和服务业“两区”考核评价情况的通报
(豫政〔2018〕2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产业集聚区考核评价办法》和2017年度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考核评价结果,经研究,决定授予郑州经济技术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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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装备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_企业报告(业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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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一季度全市项目观摩围挡 驻 马 店 市 弘 浩 广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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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二季度全市项目观摩围挡 驻 马 店 市 富 晓 商 贸
一、采购需求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3~2023-02):
项目数(个)
33
同比增长:32.0%
项目总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335.90
同比增长:-51.5%
平均金额(万元)
¥12.00
同比增长:-74.0%
平均节支率
3.6%
同比增长:227.3%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1.2 需求趋势
近 3 月(2022-12~2023-02):
近 1 年(2022-03~2023-02):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07 日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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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3 年(2020-03~2023-02):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驻马店装备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的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小于 10 万区间,占项目总数的 71.4%。 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0 个。 近 1 年(2022-03~2023-02):
河南良才文化传媒 有限公司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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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五期“三个一批”活动百神 调味项目开工礼仪服务项目竞价 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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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驻马店装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二〇一八年八月目录第一部分河南省驻马店装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一、部门职责二、机构设置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河南省驻马店装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一、部门职责(一)负责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
(三)负责项目建设的推进、行政审批的协调和招商引资工作,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四)负责限上企业经济运行分析和统计工作。
(五)协助职能部门监管招商项目的安全生产、消防和环境保护。
(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责,管委会内设办公室、建设发展管理科、项目服务办公室、财税经济运行科、安全运营监管科。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部门:河南省驻马店市装备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金额单位:万元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部门:河南省驻马店市装备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金额单位:万元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部门:河南省驻马店市装备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金额单位: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部门:河南省驻马店市装备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金额单位:万元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部门:河南省驻马店市装备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金额单位: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部门:河南省驻马店市装备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金额单位:万元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部门:河南省驻马店市装备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金额单位: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部门:河南省驻马店市装备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金额单位:万元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768.7万元。
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90.65万元,下降12.36%。
主要原因是项目及经费支出减少。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度收入合计2,638.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8.1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度支出合计1,93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29万元,占19.17%;项目支出1,565.08万元,占80.8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768.7万元。
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90.65万元,下降12.36%。
主要原因是项目收支减少。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6.3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76.74万元,下降33.53%。
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费用支出减少。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6.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46.9万元,占64.39%;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26万元,占2.2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6.6万元,占0.34%;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639.6万元,占33.0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69.84万元,支出决算为1,93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36%。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项目实际支出情况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369.84万元,支出决算为1,93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3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资开留。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1.29万元。
与2016年相比,减少5.93万元,下降1.57%。
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动。
其中:人员经费269.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01.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5.28万元,完成预算的87.94%。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不超出预算范围支出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47万元,占84.66%,完成预算的89.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1万元,占15.34%,完成预算的80.94%。
具体情况如下: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全年安排河南省驻马店市装备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开支内容包括:会议支出0万元,无参加国际会议等。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无参加谈判和磋商。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支出0万元,无举办境外业务培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47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为0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47万元。
主要用于公车维修及养护。
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2.78万元,下降38.39%,主要原因是不超出预算范围内支出公务车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1万元。
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无外宾接待。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1万元,主要用于加班就餐和公务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59万元,增长262.96%,主要原因是项目事务支出。
河南省驻马店市装备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6个、来访人员17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主要原因: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33万元,较2016年度减少91.13万元,下降47.35%。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不超出预算范围,减少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2017年期末,河南省驻马店市装备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无第四部分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