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程序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天津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程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天津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程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效率,特制定本程序。

一、申请

物业管理企业自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15日内向项目所在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填写《天津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申请书》(一式两份)(附

件1),并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物业管理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二)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以上第1项要件需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经核对内容无误后,在留存的复印件空白处加盖专用章。

二、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要件齐全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部门当场受理备案申请,接件后给申请人出具加盖本机关受理专用印章的“申请受理通知书” (附件2)。

申请人提交申请要件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机关补正告知专用印章的

“补正告知单”(附件3)。

三、审查

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部门受理后,需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一)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二)接受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是否具备管理资格;

(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是否符合物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出具《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证明》(附件4)。

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补正事项(附件5)。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证明》。

附:1.《天津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申请书》

2. 申请受理通知书

3. 补正告知单

4.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证明》

5. 补正事项告知书

附件1

天津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