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代言协议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形象代言合作协议书

甲方:济宁成友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相互尊重、友好的原则,就甲方邀请乙方 (以下统称“乙方”)为形象代言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协议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贰年(24个月),代言费用为: 圆整( 元),期满后甲方或经授权的任何第三人均无权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合同项上的广告及相关素材。若乙方二年内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任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在下一年有优先签约权。

二、形象代言人工作内容确认

乙方同意在任期内:

1、参加甲方相关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

2、在担任形象大使期内按照甲方要求乙方每年至少次参加公司大型宣传活动。(每次提前一周将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形式通知乙方)

3、为甲方拍摄影视广告或MTV片,拍摄次数次,每次不超过天。

4、为甲方拍摄平面(静态)照片,拍摄次数次,每次不超过天。不少于辑照片(以一套造型为1辑计算,该造型需在拍摄前15日提供给乙方过目并得到同意方可进行),照片作为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宣传用途,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直接或间接作公众销售。

5、参加甲方组织的合法新闻发布会、经销商大会、客户答谢会等公共关系活动次(每次提前一周将具体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次_ ___天,每次不超过___ _个小时。

三、使用区域及方式

、使用区域: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 1

2、使用方式:甲方有权在特定时间内在所有媒介以版本编辑形式,在内容上使用该广告及相关的素材。所有媒介包括:电视,录像,广播,电影,网络,广告牌,海报,印刷品,标贴,推广,传媒,营销、报纸、杂志、户内外灯箱、内外包装、VCD、促销物、纪念品,店头和公共媒体。

四、工作条件

1、在拍摄影视广告、平面照片的过程中,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做出任何违法、色情、暴力及有损乙方人格和形象的演出镜头,并不利用替身。

2、在参加新闻发布会、经销商大会、客户答谢会等公共关系活动中,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做出超出正常工作的应酬及服务。

3、电视广告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_____个整天的拍摄,每天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 _ _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餐时间)。所有的服装及配饰由甲方提供。甲方必须自行组织所有拍摄人员,导演,制片,及所有相关人员,并为广告片拍摄提供风格,艺术指导和定位。

4、静态照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__ __个整天的拍摄,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每天___ _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餐时间)。所有的服装及配饰由甲方提供。甲方必须自行组织所有拍摄人员,导演,制片,及所有相关人员,并为照片拍摄提供风格,艺术指导和定位。双方已就广告

片图版和印刷品形式达成共识。为了避免异议,一但从乙方得到取用的乙方照片,甲方可以在任何媒介使用未经更改的乙方照片。

、甲方在拍摄日前不少于15日将故事内容及镜头剧本交给乙方,拍摄工作之所有5

可进行。情节及细节,事先经乙方同意方

6、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按期完成拍摄工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具体拍摄时间,乙方应继续完成,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本合同第七条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之义务

1、甲方需提供乙方于拍摄演出服务期间的服装、配饰,交通接送,负责安排食宿,并提供乙方且包括乙方工作人员往返机票或车票。

2、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应当即支付给乙方其代言费的50%,本次形象代言演出工作结束后将代言费的40%付给乙方,待合同期满时将代言费剩余的10%付清。

3、甲方具有宣传发布次数与形式的决定权。

4、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参加或同意参加与甲方同行业产品的形象代言。六、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乙方在合同期内,单方违约或造成不良影响需向甲方支付对乙方包装、培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前期活动费用)。甲方在确定乙方为品牌代言人后,单方违约并造成乙方不良影响,其后果由甲方负责并对乙方做出相应赔偿。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解,则提交济宁市仲裁机关委员会仲裁解决。

八、合同生效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济宁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形象代言推广合同

甲方:

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就签约代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并友好的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合作,

甲方

有义务竭尽全力为乙方开拓其创作及表演事业,通过其新闻媒介及其他宣传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的提供乙方的知名度。

二、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的肖像、声音、名称、作品出

版、演

出、广播、电视、广告、电影、录音、录像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的事宜。

三、甲方负责乙方的艺术形象、艺术定位、宣传定位等总体包装的设计策划;

四、甲方有权利按照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对乙方的艺术行为、演出行为、以

及各种行为进行必要的管理,乙方如有合理的特别委托,甲方可视情况接受。

五、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公司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并且乙方也应共同参加合同的签署,合同应一式三份。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像、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与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