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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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资金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书

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资金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书

附件2: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资金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书项目承担单位:(盖章)项目名称:项目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职务:报告日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资金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书一、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项目单位建厂时间、地点、行业及新兴产业类别,项目实施前后企业规模、生产装备水平、近年生产经营情况等。

二、项目实施的依据说明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批准机关及批准文号、日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批准机关及批准文号、日期。

三、项目主要内容本次项目批准的建设目标及主要内容,实施过程中有变更的,要说明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和批准机关。

四、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说明本次项目批准的投资及资金来源,年度计划安排情况,至报告期止投资落实情况、设备、土建、公用设施、安装工程完成情况及单项验收情况,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情况,技术文件归档情况,财务决算情况,实际财务支出及用项,投资节约或超支情况及原因分析。

五、生产组织、准备情况说明项目完成后投入生产前的各项生产技术准备工作,试生产情况以及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及产品质量等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

- 2 -六、技术经济效益情况说明产品升级换代及新产品开发情况,项目实施前后产品新增生产能力或企业生产纲领的变化情况,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变化情况,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情况,项目实施前后的企业经济效益、环境、社会效益等。

七、经验和存在问题八、总结评价是否达到项目标志性目标等总体情况概述。

附件:1、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批复文件2、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审批文件3、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4、独立的注册会计师事物所所做的投资决算审计报告5、其他文件- 3 -。

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申报指南

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申报指南

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申报指南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指由国家设立、支持和引导的专门用于支持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的基金。

它的设立旨在促进创新创业,推动新兴产业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经济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下面将从申报要求、申报材料和申报流程三个方面对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申报进行详细介绍。

一、申报要求1.投资范围: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主要面向新兴产业创业项目进行投资,重点关注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的创业项目。

2.投资规模:申报基金规模不得少于10亿元。

3.投资期限:投资期限一般为5年以上,其中前两年为募集期,后面为投资运营期。

4.投资方向:申报基金应聚焦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注重投资项目的科技含量和技术创新,促进新兴产业取得突破和发展。

5.地区范围:基金的投资对象可以是全国范围内的创业项目,也可以是在一定地区内的项目,具体由申报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申报材料1.申请书:申请书应该包括基金名称、基金规模、投资范围、投资方向、投资期限等基本信息,并附上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2.基金组织章程:基金组织章程应包括基金的设立目的、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方向、基金的投资运作模式等内容。

3.基金管理人相关材料:应提供基金管理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金管理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基金管理人的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

4.基金管理人相关经验:应提供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经验和相关业绩,包括管理过的同类型基金的投资情况、管理的项目的盈利能力等。

5.投资项目方案书:投资项目方案书应包括项目背景、项目内容、项目预期效益、项目可行性分析等内容,以便评估和审查。

三、申报流程1.申请:申报方首先需要向国家相关部门进行书面申请,提供相关的申报材料。

2.审查:国家相关部门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基金进行初审。

3.审批:初审通过后,申报方需要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现场审核和答辩。

2011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LED产业项目申报指南(精)

2011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LED产业项目申报指南(精)

2011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LED 产业项目申报指南专题一:LED 绿色照明示范城市(编号:0818)(一)申报内容。

以地级以上市为试点单位,推广应用“合同能源管理(EMC )+供应链管理+金融”的商业模式,加速LED 照明技术及产品的推广应用,在市政道路、大型广场、大型产业基地等公共照明系统建设城市级LED 照明工程,形成庞大的市场消费需求,拉动LED 产业快速发展。

(二)验收指标。

1. 项目实施期间推广应用LED 路灯3万盏以上,工程整体节电50%以上。

2. 示范工程全部采用本省产品。

3. 示范工程产品采购、质量监测、绩效评估全面推行LED 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

(三)支持方式。

经费按贷款贴息或无偿补助方式安排,并根据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一次性审批,按合同进度分批拨付,作为示范工程的融资补助。

(四)申报要求- 2 -1. 符合申报通知的总体要求。

2. 市政府与省科技厅签署共建绿色照明示范城市的框架协议。

3. 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总召集人,相关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市科技、市政、发改、经贸、财政、规划、建设、质监等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的工作联席会议小组,并配备专门办事机构和人员,做好整体设计,制定LED 路灯产品推广实施方案,统筹、协调、推动所辖县、区、镇的LED 路灯应用推广工作。

4. 由分管绿色照明示范城市工作的市政府部门牵头申报,联合专业节能服务公司、供应链管理公司共同组织实施。

5. 项目实施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 )+供应链管理+金融”的商业模式,承诺在维持现有公共照明电费基数的基础上,用节约的电费偿还工程款。

6. 项目资金应注入由主要出资方设立的银行专户,实行专户管理,按实际工程量分期拨付。

7. 制定整体融资解决方案。

其中地方政府组织筹措的资金比例为15%。

其余部分可通过银行、供应链管理融资等途径筹措。

如地方财政确有困难,可以财政的名义融资投入。

8. 示范工程所用的灯具必须全部采用符合《广东省LED 路灯地方标准》,并经LED 照明产品评价标杆体系检测及推荐使用的本省产品。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pdf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pdf
为 规范 战 略性新 兴产 业发 展专 项 资金 管理 ,提 高财 政 资金使 用 效益 ,根 据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预算 法 》等 法律 法规 以及 《国务 院关 于加 快 培育 和发 展 战 略 性新 兴 产 业 的 决定 》 (国发 [2010) 32号 )

《“十 二五 ” 国家 战略性 新兴 产业 发展 规划 》(国发 [2012) 28号 )等 文件 规定 ,财 政 部 、国家 发展 改 革委 联合 制定 了 《战 略性新 兴 产业发 展 专项 资金 管理 暂行 办 法 》。现 予 印发 ,请 遵 照执 行 。
障港 口设 施 安 全 运 行 ,充 分 发 挥 港 口设 施 功 能 , 场 、仓 库 、港 区铁 路 与装 卸机 械轨 道 、防护 设施
有 效使 用岸 线 资源 ,依 据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港 口 等及其 他 生产 与 生产辅 助设 施 。
法 》等相关 法律 、法 规 ,制定 本 规定 。
第 五条 专项 资金 支持范 围主要包 括 :
创业 投 资基金 等支 持方式 ,并 根据 国际 国 内战 略
(一 )支 持新 兴 产 业 创 业投 资计 划 。采 取 中 性 新兴 产业发 展形 势进 行适 当调整 。
央财 政 资金与 地方 财政 资金 、社会 资金 参股 ,共
第八条 参股设 立新 兴产 业创业 投 资基金 的
阶段 、不 同 问题 ,创 新体 制机 制和 支持方 式 ,并 支持 的重 点工作 、工 程或 项 目,专项 资金 原则上
做好与其他财政政策 、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等的 不再 予 以支持 。
协调 配合 ,促 进战 略性新 兴产 业发 展 。
第 四章 资金支持方式

2020新兴产业创业项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20新兴产业创业项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20新兴产业创业项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创业想要获得成功与很多因素有关,创业准备,创业资金,创业项目,个人能力等等,其中也有一点十分重要的那就是创业政策。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有关于2020新兴产业创业项目政策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能够帮助你们!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01资助领域一、新一代信息技术1.光通信;2.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5G);3.物联网;4.平板显示;5.集成电路;6.新型元器件。

二、高端装备1.智能网联汽车;2.智能装备;3.机器人;4.航空航天装备;5.精密制造。

三、生物医药1.精准医疗;2.医学工程;3.医药;4.生物制造;5.照护康复。

四、数字经济1.大数据;2.云计算;3.金融科技4.人工智能共性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五、新材料产业1.电子信息材料;2.绿色低碳材料;3.生物材料;4.新型结构和功能材料;5氢燃料电池材料;6.其他前沿新材料。

六、海洋经济1.海洋电子信息;2.海洋生物;3.海洋高端装备;4.邮轮游艇;5.海洋新材料;6.海水淡化。

02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须是在深圳市(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2.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拥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项目实施能力,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的,财务制度健全,拥有专业化的技术及管理团队,具有较高水平的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3.申报单位拟获得我委2020年度专项资金资助的,原则上需在本次项目征集中提前申报。

单个项目单位本次可以申报的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

03项目资助标准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扶持计划1.工程研究中心组建项目:项目综合评审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的,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投资。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4.02.07•【字号】冀科金〔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冀科金〔2024〕1号各有关单位:省科技厅研究编制了2024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电子版请在省科技厅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

请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推荐项目。

申报及推荐审核项目须通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科技管理”—“科技计划”—“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在线操作。

在项目申报前,请务必认真阅读申报流程。

申报项目采用“无纸化”方式,只需在线提交、审核电子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无需在申报阶段报送纸质材料。

申请人网络受理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3月7日17:00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17:00依托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3月14日17:00业务咨询电话: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0311-66505379 85815545 85817132项目综合服务平台技术支持:*************82620020监督电话:*************附件: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2月7日附件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一、总体安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基础研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对基础研究工作部署,坚持“四个面向”,坚持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统筹推进,瞄准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成长性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基础研发需求,以重大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为主线,凝聚创新合力,培养基础研究人才团队,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融通创新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提供源头支撑。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2.04.16•【字号】冀科计[2012]15号•【施行日期】2012.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冀科计〔2012〕15号)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加强和规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现将《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明确管理的基本程序和要求,保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公正、科学、高效,依据《河北省科技进步条例》,参照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河北省科技厅根据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在省科技计划中安排的,由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

第三条项目管理坚持管理规范、职责明确、客观公正、科学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项目种类第五条根据河北省科技计划体系设置,项目种类主要包括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项目、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科普原创资金项目等,以及根据科技工作需要适时设立的其它科技计划或专项项目。

科技支撑计划。

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以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改善民生为主要目标,重点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关键共性技术、产品、标准的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

应用基础研究计划。

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和重点基础研究项目,旨在支持优势学科领域和科学前沿领域的源头创新和原始性创新,培养优秀人才和团队,为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和科技持续创新能力的增强提供支撑。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特色产业集群“共享智造”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特色产业集群“共享智造”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特色产业集群“共享智造”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6.27•【字号】冀政办字〔2024〕43号•【施行日期】2024.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特色产业集群“共享智造”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河北省特色产业集群“共享智造”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6月27日河北省特色产业集群“共享智造”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以“共享智造”赋能特色产业集群,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突破,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全力把工业立起来,厚植县域经济财源,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工作目标到2025年,打造5个“共享智造”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10家共享“领跑者”企业,建设15个“共享智造”工厂(车间),“共享智造”理念得到普遍认可,模式应用逐步深化,集群资源配置和生产组织效率明显提高,“共享智造”集群营业收入年增长8%以上。

到2028年,培育25家共享“领跑者”企业,建设35个“共享智造”工厂(车间),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实现“共享智造”工业互联网平台全覆盖,共享生态基本完善,共享模式深入应用。

“共享智造”集群中小企业研发经费年均增长10%左右,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提升15%,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普及率达到40%左右,企业上云比例达到60%左右,对县域经济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二、创新发展方向(一)“共享智造”1.0,制造能力共享。

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生产设备、专用工具等制造资源协作共享。

搭建集聚共性制造需求的共享工厂,发展以租代售、按需使用的设备共享服务,实现制造能力共享。

2024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指南

2024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指南

2024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指南2024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以下简称“重点计划”)是中国政府为促进科技创新和国家发展而实施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

重点计划旨在支持和推动关键科技领域的研发创新,提升我国在核心技术和战略产业上的竞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以下是重点计划的一些相关参考内容:1. 研究领域和重点重点计划将聚焦于国家发展需要和重大战略需求,围绕经济发展、国家安全、社会福祉等方面的需求,重点支持关键技术和领域的研发。

例如,人工智能、高性能计算与大数据、生物医药与健康、能源与环保、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等。

2. 目标和任务重点计划的目标是加强我国核心技术和战略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科技发展水平和经济竞争力。

具体任务包括: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全产业链关键技术、培育战略新兴产业、解决重大科技难题、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应用等。

3. 支持方式和资金投入重点计划将采取多种支持方式和资金投入,包括项目立项资助、科研机构建设和人才支持等。

资金投入将合理分配,确保资源优先用于支持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科研项目,同时注重支持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4. 创新体系建设重点计划将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产学研合作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成果转化的政策支持,提升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经济效益。

5. 国际合作与交流重点计划将积极推动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吸引和集聚全球优质科研资源,开展联合研发和科技人员交流,推动我国在国际科技合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提升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6. 评估与监管重点计划将建立完善的评估与监管机制,对项目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定期评估,加强绩效管理和过程控制,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益和科技成果的成功落地。

总之,2024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是我国促进科技创新和国家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支持和推动关键科技领域的研发创新,提升我国在核心技术和战略产业上的竞争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补助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补助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补助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10.19
•【字号】冀发改高技〔2020〕1616号
•【施行日期】2020.10.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补助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冀发改高技〔2020〕1616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为进一步规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补助项目验收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们制订了《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补助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补助项目验收管理办法.pdf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19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4年河北省工业设计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4年河北省工业设计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4年河北省工业设计资
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公布日期】2023.12.15
•【字号】
•【施行日期】2023.12.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4年河北省工业设计资金拟支
持项目的公示
为做好2024年河北省工业设计资金项目工作,2023年6月我厅组织开展了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以及河北省资助购买工业设计服务等项目申报评审工作。

经企业申报、各市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现场审查(专项审计)等环节,“河北翼凌机械制造总厂工业设计中心”等21个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拟认定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并拟予支持,“21式迷彩作训服及作业服成果转化项目”等82个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C型旅居车”等38个购买工业设计服务项目拟予以支持。

现将拟支持名单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相关意见及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

联系电话:0311—87803216
附件:2024年河北省工业设计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名单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12月15日。

河北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开发专项自筹经费项目

河北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开发专项自筹经费项目

附件22023年度河北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开发专题自筹经费项目申报指南一、支持重点专题一:新材料(指南代码3009201)重点研发高比刚度、高比强度、高韧性、耐高温、耐磨损、耐腐蚀等性能旳高性能复合材料,具有特殊构造旳高性能有机高分子材料,节能环境保护旳环境友好型功能材料,高附加值、绿色环境保护旳精细化工材料及有关技术。

专题二:先进装备制造(指南代码3009202)重点支持智能制造装备研发及应用,大力发展工业机器人、专用机器人、新型传感器、数控加工设备、智能仪器仪表等智能化妆备及产品,先进交通装备研发及应用,围绕汽车整车、汽车零部件、轨道交通、船舶行业,提高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制能力,工程装备研发及应用,重点发展摊铺机、混凝土设备、架桥机、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盾构机、旋挖钻机等整机和有关配套产品,大型专用成套设备研发及应用,重点发展煤矿迅速采掘及安全保障等矿山成套设备,新型节能轧制成套设备,石油钻采成套设备及配套装备,与其他大型设备旳联锁、同步旳大型输送设备等。

专题三:大智移云应用(指南代码3009203)重点支持大数据、云计算与人工智能,加强虚拟化技术、大数据存取、大数据传播、网络信息获取、数据可视化、大规模并行处理、数据加工、数据挖掘等大数据和云计算关键技术研究,物联网与智慧都市,研发智能监控、智慧家居、智能交通管理、汽车智能辅助驾驶、智能移动设备、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和新产品,建设智慧都市示范应用工程,网络、通信与新型电子产品关键技术研究,重点研究支持IPv6、满足节能降耗规定旳下一代互联网关键设备、软件、系统,新一代通信协议用多通道高速率光通信模块封装技术,北斗导航与位置服务,重点研究北斗与物联网、云平台、5G通信、人工智能等技术相融合旳综合应用服务模式,开发智能化、小型化、低功耗旳北斗定位、导航、授时终端产品及应用系统。

专题四:新能源(指南代码3009204)重点支持新能源关键技术,面向光伏、风电离/并网及电网调控,研制铅碳电池、全钒液流电池、水系离子电池和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等新技术、新材料、新装置、新产品,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加强高比能量动力电池、低温型动力电池、氢燃料电池、超级电容以及电池安全性能检测、汽车控制系统、驱动电机等关键技术研究,智能电网技术,加强新型智能配电、分布式新能源及智能电网发展前沿关键技术研究,重点研发大规模分布式发电能源旳并网技术、可再生能源发电集群灵活并网集成技术、智能电网信息及通信技术,开发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旳监控技术及装置、分布式供电系统并网和换流原则化妆备和产品。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xx]1111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规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xx〕32号)、《“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xx〕28号)等文件规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xx年12月31日附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xx〕32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xx〕28号,以下简称《规划》)以及预算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关键技术突破、产业创新发展、重大应用示范以及区域集聚发展等工作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共同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二章资金使用安排原则第四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安排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市场主导,政府推动。

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调动企业主体的积极性,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关键瓶颈制约,政府适当给予扶持和引导,营造良好环境,激发创新活力。

(二)集中资金,扶持重点。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明确的—2—重大工程、重点发展方向,选择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集中资金,综合扶持,促进重大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引导产业链协同创新和区域集聚发展,鼓励创新资源密集区域率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2012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012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012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第一篇:《2012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12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自然科学基金部分)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二○一一年六月七日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一)资助类别1、面上项目面上项目是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体系中的主要部分,支持科学技术人员在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由选题,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开展创新性强、应用前景广的科学研究。

资助领域一数理科学优先主题一数学优先主题二纳米材料与器件的基础物理问题优先主题三理论物理的前沿问题资助领域二化学与化学工程优先主题一基础化学科学优先主题二环境化学优先主题三化学工程与工业化学资助领域三生命科学优先主题一农业科学优先主题二林业科学优先主题三畜牧兽医学与水产学资助领域四医学优先主题一基础医学优先主题二临床医学优先主题三预防医学优先主题四生物医学工程优先主题五中医学资助领域五地球科学优先主题一地理学优先主题二地质学优先主题三大气科学优先主题四海洋科学资助领域六工程与材料科学优先主题一机械工程优先主题二建筑、环境与结构工程优先主题三水利与电工优先主题四冶金与矿业优先主题五金属材料优先主题六无机非金属材料优先主题七高分子材料资助领域七信息科学优先主题一自动化控制优先主题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优先主题三半导体材料优先主题四光电信息材料资助领域八管理科学优先主题一管理科学与工程优先主题二工商管理优先主题三宏观管理与政策2、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河北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以下简称杰出青年基金)是省科学技术厅、省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的人才培养专项基金,用于资助省内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学者,开展与河北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密切相关的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特别是应用基础研究工作,旨在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的成长,加速培养和造就一批进入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学家。

3、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是我省青年科技工作者的起步基金,其定位是稳定青年队伍,培育后继人才,扶持独立科研,激励创新思维,不断增强青年人才勇于创新和开展协同研究的能力,促进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成长。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基金【发文字号】冀发改高技[2016]5号【发布部门】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16.01.05【实施日期】2016.01.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发改高技〔2016〕5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委(局),省有关部门和单位:《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1月5日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设立和运作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第39号令)、《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6号)、《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1〕668号)和《省级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实施方案》(冀政函〔2014〕15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引导基金是省政府出资设立、按市场化方式运作、专项支持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性基金,其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探索政府资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新方式,增加创业投资资本供给,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三条引导基金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引导基金运作所产生的收益、社会资金等其他资金。

第四条国家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中省政府已投入和以后新投入的配套资金计入引导基金规模,纳入本办法管理,相关基金在本办法发布之前已签署的协议、章程等,从其约定。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4.05.24•【字号】冀科资〔2024〕7号•【施行日期】2024.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冀科资〔2024〕7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和引导地方政府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改革发展政策、优化区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

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有关规定,现就申报2024年度河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及要求2024年度河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四个方面,具体支持方向及有关要求如下:(一)区域科技创新体系项目(指南代码:6020101)1.支持方向:(1)创新型城市科技项目。

支持国家级创新型市、县(国家级创新型城市: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保定,国家级创新型县:正定、固安、黄骅、玉田、曲周、定州),依托域内省级以上产业技术研究院(含产业技术研究院共建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载体,开展产业共性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提升产业竞争力。

支持科技服务机构构建面向科技型企业从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移到产业化等各个环节的服务体系,营造创新生态。

(2)对口支援西部地区科技合作项目: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与对口支援西部地区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

通过开展联合攻关和成果转移转化,促进科技资源、产学研力量跨区域流动,形成优势互补、高效协同的新机制,提升西部地区科技创新能力。

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指南2014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目录(一)节能环保。

(1)(二)新能源。

(1)(三)电子信息。

(1)(四)生物。

(1)(五)新材料。

(1)(六)高端装备制造。

(2)(七)新能源汽车。

(2)(八)航空航天。

(2)(九)新兴海洋。

(2)(十)高技术服务。

(2)(十一)信息化及信息安全。

(3)(十二)创新能力建设。

(3)一、支持重点(一)节能环保。

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工业除尘、燃煤烟气脱硫脱硝技术装备、煤炭提质加工清洁利用技术装备,城镇污水、工业废水处理与回用,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垃圾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装备,减震降噪设备、高效膜材料及组件、生物环保技术工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技术及相关新材料、药剂开发等环保技术和产品。

高效节能锅炉窑炉,余压余热余气利用,高效节能电机,高效储能技术装备,节能监测及能源计量仪器设备,高效节能电器、照明产品,节能交通技术装备,节能绿色建筑材料等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

共伴生矿产资源化利用技术及产业化示范,工业、建筑、农林及生活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技术及产业化示范。

(二)新能源。

硅基光伏电池及关键材料的先进生产技术和工艺,以提高光伏电池光电转换率、降低发电成本、延长电池使用寿命。

其他种类新型高效、低成本光伏电池。

分布式光伏发电集成技术及装备,光伏电站并网技术及控制系统。

风电装备关键技术和部件;。

智能电网技术和装备。

储能技术及新型电池。

光热、页岩气、生物质发电、地热和地温能、沼气等利用的装备生产。

(三)电子信息。

网络设备及新一代信息终端、数字视听与数字家庭产品、集成电路设计及生产制造,新型显示器件、新型元器件、关键电子材料、电子专用设备及测量仪器。

(四)生物。

创新药物,新剂型(新型给药系统)和制药新技术,新到期专利药物的首仿和抢仿,原料药或制剂国际化,疾病诊断检测生物试剂。

中成药大品种和民族药二次开发,河北道地大宗中药材符合GAP生产,中药材饮片加工技术。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重点项目建设考核办法等4个办法和细则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重点项目建设考核办法等4个办法和细则的通知

【法规名称】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重点项目建设考核办法等4个办法和细则的通知【颁布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字号】石政办发〔2010〕4号【颁布时间】2010-2-10【失效时间】【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重点项目建设考核办法等4个办法和细则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石家庄市重点项目建设考核办法》、《石家庄市重点项目建设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石家庄市工业主导产业调整振兴贴息补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石家庄市重点培育产业聚集区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年二月十日石家庄市重点项目建设考核办法为充分调动全市上下加快推进投资和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充分调动各县(市)、区的积极性,抢抓机遇、奋发有为,集中精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培育壮大支柱产业,扶持发展新兴产业,增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后劲。

二、考核原则(一)公开、公正、公平,实事求是。

(二)区别对待,分类评价,分组考核。

(三)平时工作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范围各县(市)、区;管理和服务于投资和项目建设的工作人员。

四、考核计分办法项目建设考核采用积分制。

各县(市)、区项目建设情况的计分考评,均按辖区内省市重点项目统计;市直部门及先进个人按分管和服务的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考核评价。

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和重点项目建设计划总体完成情况的计分以基础分的形式计算。

其中:完成当年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占80分,总体上完成年度省、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占120分。

然后根据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增减分数。

跨区域的重点项目加减分数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由市重点项目主管部门确定。

(一)先进单位考核完成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省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得上述基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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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目录
(一)节能环保。

(1)
(二)新能源。

(1)
(三)电子信息。

(1)
(四)生物。

(1)
(五)新材料。

(1)
(六)高端装备制造。

(2)
(七)新能源汽车。

(2)
(八)航空航天。

(2)
(九)新兴海洋。

(2)
(十)高技术服务。

(2)
(十一)信息化及信息安全。

(3)
(十二)创新能力建设。

(3)
一、支持重点
(一)节能环保。

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工业除尘、燃煤烟气脱硫脱硝技术装备、煤炭提质加工清洁利用技术装备,城镇污水、工业废水处理与回用,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垃圾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装备,减震降噪设备、高效膜材料及组件、生物环保技术工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技术及相关新材料、药剂开发等环保技术和产品。

高效节能锅炉窑炉,余压余热余气利用,高效节能电机,高效储能技术装备,节能监测及能源计量仪器设备,高效节能电器、照明产品,节能交通技术装备,节能绿色建筑材料等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

共伴生矿产资源化利用技术及产业化示范,工业、建筑、农林及生活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技术及产业化示范。

(二)新能源。

硅基光伏电池及关键材料的先进生产技术和工艺,以提高光伏电池光电转换率、降低发电成本、延长电池使用寿命。

其他种类新型高效、低成本光伏电池。

分布式光伏发电集成技术及装备,光伏电站并网技术及控制系统。

风电装备关键技术和部件;。

智能电网技术和装备。

储能技术及新型电池。

光热、页岩气、生物质发电、地热和地温能、沼气等利用的装备生产。

(三)电子信息。

网络设备及新一代信息终端、数字视听与数字家庭产品、集成电路设计及生产制造,新型显示器件、新型元器件、关键电子材料、电子专用设备及测量仪器。

(四)生物。

创新药物,新剂型(新型给药系统)和制药新技术,新到期专利药物的首仿和抢仿,原料药或制剂国际化,疾病诊断检测生物试剂。

中成药大品种和民族药二次开发,河北道地大宗中药材符合GAP生产,中药材饮片加工技术。

植介入生物医用材料及制品。

生物基材料,生物化工产品,新型工业酶制剂,新型发酵产品,绿色生物工艺示范。

生物育种,生物农药,农用微生物菌剂,饲用酶制剂、饲用生物活性肽及抗菌肽,兽用生物药、兽用化学药品与原料药、兽用中药及兽用生物制品疫苗及动物用疫苗佐剂。

食品用生物快速检测试剂。

(五)新材料。

化合物电池材料、薄膜电池材料、风电装备材料等能源材料,非晶材料、稀土功能材料、稀有金属合金等先进合金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

支持纳米、超导、智能等共性基础材料和高性能、轻量化、绿色化新材料的研究与开发。

(六)高端装备制造。

具有感知、决策等功能的智能制造专用装备,新型传感器与智能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等感知、控制装置及其伺服、执行、传动零部件。

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轨道交通装备和牵引传动、列车控制、制动等关键系统及装置。

其他先进加工和制造装备。

(七)新能源汽车。

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且具有相应生产资质的整车生产,动力、驱动和控制系统的关键零部件研发和生产,动力电池、关键材料和电池管理关键技术研发,快速充电装备研发和生产。

(八)航空航天。

新型通用飞机和直升机,航空航天新材料及其零部件,航空设备及机载系统、航空发动机,地面控制系统、适航及安全保障系统,航空紧急救援设备及部件、航空航天技术延伸配套产品。

北斗兼容型导航终端以及数字化综合应用终端。

(九)新兴海洋。

海洋油气等资源开发、海洋风能利用工程建设、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等海洋工程装备。

源于海洋生物的创新药物,海洋生物诊断试剂,海洋农用生物制品。

海洋功能食品和生物制品,海洋生物提取、纯化和合成技术。

海洋水产新品种,海洋植物的生态养殖和集约化高效养殖技术,海水养殖及海洋用生物环保制剂。

(十)高技术服务。

研发设计、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技术、数字内容、电子商务、生物技术等高技术服务业各领域中技术水平高、带动作用显著,能够推进新型服务模式产生、促进产业发展的示范应用及平台建设项目。

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重点支持工业、农业、节能环保、商贸流通、交通能源、公共安全、社会事业、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特色明显、产业带动性强、推广潜力大的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探索新型商业模式,培育新兴服务产业。

卫星导航应用示范工程,重点支持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兼容产品和服务在公共安全、交通运输、防灾减灾、农林水利、气象、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公安警务、测绘勘探、应急救援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推进卫星导航与物联网、移动互联、三网融合等融合联动,促进形成行业综合应用解决方案,提
升行业运行效率,拉动省内相关产业发展。

“大数据”关键软件、重点行业应用软件研发和示范应用。

(十一)信息化及信息安全。

能够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率和地方医院疑难杂症救治水平、解决养老机构患者就医难等问题的远程医疗应用示范工程,数字农业、农业生产经营、涉农综合信息服务、农业电子商务等领域的信息化应用示范工程,典型行业提升工作效能、提高投资效益的信息化应用示范工程,鼓励以上信息化应用系统依托宽带网络基础设施,拓展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水平。

关键信息安全产品产业化和专业化服务能力建设,国产IC卡和密码类关键产品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和产品产业化,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安全关键产品产业化、专业化检测服务。

(十二)创新能力建设。

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完善研发试验条件,增添研发、试验、检测等仪器设备,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和持续发展能力。

省级以上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创新基础条件、研究试验装备、系统技术集成等创新能力建设,提升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能力。

省内优势产业公共技术研发中心、公共实验检测中心、中试基地等创新平台建设,增强产业技术支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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