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考常识判断备考,法律知识点总结.doc
公务员常识判断法律与时政总结
公务员常识判断法律与时政总结公务员考试中,常识判断部分的法律与时政知识占据着重要地位。
这不仅要求考生对法律条文有一定的了解,还需对时事政治保持敏锐的洞察力。
下面,我们将对这两个方面进行详细的总结。
一、法律常识(一)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考生需要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如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等。
同时,对于国家机构的组成、职权和工作程序,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也要有清晰的认识。
(二)行政法行政法规范着行政机关的行为和权力。
重点包括行政行为的种类,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程序;以及国家赔偿的相关规定。
(三)民法民法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要掌握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民事法律行为、物权、债权、合同、侵权责任等方面的知识。
(四)刑法刑法规定了犯罪和刑罚。
了解犯罪的构成要件、刑罚的种类和适用,以及常见的犯罪类型,如贪污贿赂罪、渎职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罪等。
(五)经济法经济法涉及到市场经济中的一些法律规范,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等。
二、时政常识(一)国内时政1、重要会议关注每年的两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了解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点内容,包括经济发展目标、民生保障措施、政策改革方向等。
2、政策法规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如环保政策、扶贫政策、教育改革政策等,要清楚其背景、目标和主要措施。
3、重大事件如重大科技突破、自然灾害应对、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了解政府的应对策略和取得的成果。
(二)国际时政1、国际关系掌握我国与其他国家的外交关系动态,包括重要的外交访问、合作协议的签署等。
2、国际热点问题关注国际上的热点问题,如地区冲突、气候变化、全球经济形势等,了解我国的立场和态度。
三、法律与时政的结合在实际考试中,法律与时政常常相互结合进行考查。
例如,某项新出台的政策可能涉及到法律的调整和执行;或者某个国际事件可能引发对国际法和国内相关法律的思考。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民法知识点积累
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中的常识判断是考查考生平时知识积累的重要部分,这部分知识范围广泛包罗万象,要求上知天文下晓地理,考生不仅平时要多观察多积累,更要注意总结才能便于记忆。
小图整理了民法知识点,希望能对各位考生带来帮助。
1、民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等价有偿原则。
(4)公平原则。
(5)诚实信用原则。
(6)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尊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我国《民法通则》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类: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
(1)完全行为能力是指可完全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行为能力又称部分民事行为能力或不完全行为能力,是指可以独立进行一些民事活动但不能独立进行全部民事活动的资格。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①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不能产生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效果。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法人应该具备下列条件:(1)依法成立。
关于公务员常识判断的法律知识点总结
关于公务员常识判断的法律知识点总结公务员考试中,常识判断部分的法律知识点涵盖面广,且与日常生活和工作紧密相关。
以下为大家总结一些常见且重要的法律知识点,帮助大家在公务员考试中应对相关题目,也为日后的工作和生活打下一定的法律基础。
一、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1、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原则和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重要内容,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2、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我国公民享有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等基本权利。
同时,公民也应当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基本义务。
3、国家机构我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
二、行政法行政法调整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1、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等。
例如,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和纠错机制,行政诉讼则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行政争议。
3、国家赔偿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公务员常识判断法律知识点与总结
公务员常识判断法律知识点与总结在公务员考试中,常识判断部分的法律知识是一个重要的考点。
了解和掌握这些法律知识点,对于提高答题的准确性和效率至关重要。
下面将为大家详细梳理一些常见且重要的法律知识点。
首先,我们来谈谈宪法。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其中,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常考的内容。
比如,公民的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以及依法纳税、服兵役等义务。
另外,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权也是重点,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国务院的组成和职能等。
接下来是行政法。
行政法主要调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
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是常见的考点。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等,需要注意不同种类处罚的适用条件和程序。
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程序以及监督检查也需要了解。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例如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等。
民法也是公务员考试中经常涉及的部分。
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有不同的划分标准。
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解除是重点,比如合同的成立要件、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情形。
此外,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婚姻家庭继承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也需要掌握。
刑法在常识判断中同样占有一定比例。
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
常见的犯罪类型如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贪污受贿罪等,要清楚其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
同时,刑法中的刑罚种类,如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和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也要了解。
诉讼法方面,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都有可能考查。
民事诉讼中的管辖、当事人、证据、审判程序等是重点。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侦查程序、起诉和审判程序也需要熟悉。
经济法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也是常考的内容。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法律考点.doc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法律考点2013年10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届第五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自2014年3月15日起实施。
本篇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
考点一: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该规则仅适用于机动车等耐用品和装饰装修等服务,且仅限于购买或者接受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超过六个月后,不再适用。
考点二: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订做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反悔权仅适用网络等远程购物方式,消费者直接到商店购买的物品,不适用该条规定。
考点三: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
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修改后的《消法》首次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消费者权益确认下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一项重大突破。
考点四:修改后的《消法》明确了消协的诉讼主体地位,对于群体性消费事件,消费者可以请求消协提起公益诉讼。
考点五: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习讲义(完整版)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习讲义(完整版)第一部分《法律基础》核心考点提示第一讲法理学考点1、马克思主义法的本质学说: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是被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
注意1:法的意志性特指的是注意2:法律规范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2、法的特征: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国家强制性、程序性3、法的作用:规范作用(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作用)与社会作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4、当代中国法的渊源:(1)宪法: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前者制定修改基本法;后者制定修改基本法以外的。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4)部门规章:(注意制定者是谁)(5)地方性法规:地方权力机关(6)地方政府规章:其效力等级低于地方性法规。
(7)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和自治县的自治法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批准生效,并由后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其它: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法律、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国际条约。
5、法的一般分类:◆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的不同:成文法,故又称“制定法”。
不成文法,一般是指习惯法。
★按照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实体法和程序法◆法律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根本法和普通法,法律效力低于宪法。
◆掌握适用的原则:特别优于一般。
6、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一是法律调整的对象(首要标准);二是法律调整的方法(补充标准)。
7、法律事实具体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律事件,一类是法律行为。
8、立法的方式,包括制定、认可以及废改立。
9、《立法法》规定的四个原则:第一,遵守宪法,合宪性;第二,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第三,体现人民意志;第四,从实际出发。
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习重点汇总
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习重点汇总刑法:1.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罪行法定原则2.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3.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2刑法空间效力范围的原则有哪些: 1.属地管辖原则 2. 属人管辖原则3.保护管辖原则4. 普遍管辖原则3.犯罪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1.社会危害性。
2. 刑事违法性3.应受刑法处罚性4.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 犯罪主观要件 2.犯罪客观要件3.犯罪主体要件 4. 犯罪客观要件犯。
5.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有哪些:1. 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2. 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与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3. 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和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4. 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5. 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与非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6.紧急避险的条件有哪些:1.法益面临现实危险 2. 危险正在发生 3. 出于不得已而损害另一法益 4. 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7.排除犯罪的其他事由有哪些:1. 法令行为 2. 正当业务行为 3. 被害人的承诺 4. 自救行为 5. 义务冲突8.刑法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 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 5年;2. 法定最高刑为 5年以上不满 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 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 15 年;4.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限为 20年9.罪状的有哪几种形式? 1简单罪状 2叙明罪状 3引证罪状 4 空白罪状10.主刑包括哪些: 1.管制 2. 拘役 3. 有期徒刑 4. 无期徒刑 5. 死刑11.附加刑包括哪些: 1.罚金 2. 剥夺政治权利 3. 没收财产 4. 驱逐出境12.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 1 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 3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 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3 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公务员行测备考之常识判断法律常识.doc
公务员行测备考之常识判断-法律常识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
(二)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不属于物质关系,而是一种思想关系。
(1)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和内容(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
(2)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和,包括事件和行为。
(三)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是指法的约束力,包括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是指法律对人的行为具有的一种普遍性约束力。
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是指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逮捕证等所具有的对具体的人和事的特定约束力。
(1)效力层次: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根据制定主体不同,效力等级为:全国人大制定的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
(2)效力范围:①属人主义:即凡是本国公民,不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均受本国法的约束,而对外国人一律不适用。
②属地主义:即凡在本国管辖区域内的任何人,不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均受本国法约束。
在本国辖区以外的任何人,均不适用。
(四)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所产生的应由相关主体承担的具有法定强制性的不利后果。
(1)法律责任构成要件:①责任主体;②过错;③违法行为;④损害事实;⑤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2)法律责任的分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国家赔偿责任和违宪责任。
(3)法律责任的免除:是指由于出现法定的条件,法律责任被部分或全部免除。
我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①时效免责;②自首或立功;③不起诉和协议免责;④因履行不能而免责。
(4)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制裁、补救和强制。
二、宪法宪法是确立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与政策,调整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基本关系的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公考常识法律知识点总结
公考常识法律知识点总结一、宪法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地位。
2.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
3. 宪法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规定了国家的基本政治体制和各级国家机关的职责和权力。
二、民法1. 民法是规定公民个人和财产关系以及非公司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
2. 民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包括人格权、财产权、合同权等。
3. 民法规定了婚姻、家庭、继承等民事关系的法律规则。
4. 民法规定了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规则。
5. 民法对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提供了法律保护。
三、行政法1. 行政法是规定行政机关及其行为的法律体系。
2. 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的组织、职权、程序、行政行为等基本规则。
3. 行政法规定了公民对行政机关的申诉、上诉等救济程序。
4. 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拆迁、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的法律规则。
四、刑法1. 刑法是规定国家对犯罪行为进行惩罚和处罚的法律体系。
2. 刑法规定了各类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处罚幅度和证明责任等法律规则。
3. 刑法规定了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和刑罚种类。
4. 刑法规定了对未成年犯罪分子和精神病犯罪分子的处理办法。
五、民事诉讼法1. 民事诉讼法是规定民事诉讼程序、原告、被告、证据、判决等官司程序的法律体系。
2.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程序中的基本程序要求和法律程序。
3.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4.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判决、裁定的法律效力和执行程序。
六、行政诉讼法1. 行政诉讼法是规定公民对行政机关不服其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程序和法律程序的法律体系。
2. 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公民对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3. 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对行政机关的诉讼程序和法律程序。
七、国际法1. 国际法是规定各国之间国际关系、国际条约、国际组织、国际民事关系、国际刑法关系等的法律体系。
2. 国际法规定了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国际法律地位和国际关系规则。
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习重点汇总
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习重点汇总刑法:1.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罪行法定原则2.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2刑法空间效力范围的原则有哪些:1.属地管辖原则2.属人管辖原则3.保护管辖原则4.普遍管辖原则3.犯罪的基本特征有哪些:1.社会危害性。
2.刑事违法性 3.应受刑法处罚性4.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1犯罪主观要件2.犯罪客观要件3.犯罪主体要件4.犯罪客观要件犯。
5.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有哪些:1.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2.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与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3.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和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4.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5.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与非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6.紧急避险的条件有哪些:1.法益面临现实危险 2.危险正在发生 3.出于不得已而损害另一法益 4.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7.排除犯罪的其他事由有哪些:1.法令行为 2.正当业务行为 3.被害人的承诺4. 自救行为 5.义务冲突8.刑法追诉时效期限: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限为20年9.罪状的有哪几种形式?1简单罪状2叙明罪状3引证罪状4空白罪状10.主刑包括哪些: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5.死刑11.附加刑包括哪些:1.罚金2. 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4.驱逐出境12.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13.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对哪些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14.共同犯罪有哪些形式:1必要的共犯和任意的共犯2事先有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先无通谋的共同犯罪3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4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15民事诉讼证据的属性有哪些:1.客观性2.关联性3合法性16.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公序良俗原则17.简述民法的特点:1.民法是权利法 2.民法的内容主要是私法 3.民法主要是实体法 4.民法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 5.民法强调平等协商和等价有偿原则18.民法的渊源:1.宪法 2.民事法律 3.国务院发布的民事法规、决议和命令最高4.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文件 5.国务院各部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6.地方性民事法规 7.国家认可的民事习惯19.法人的基本特征:1.法人是依法成立的一种社会组织 2.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或者经费 3.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法人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20.法人设立的条件: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或必要的经费来源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常识判断法律基础条文与考点精讲
公务员常识判断法律基础条文与考点精讲在公务员考试中,常识判断部分的法律基础知识是一个重要的考点。
掌握法律基础条文不仅对于考试取得好成绩至关重要,也有助于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更好地理解和遵守法律。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梳理一下这部分的重要内容。
一、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在公务员常识判断中,以下几个方面是常见考点:1、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强调国家的权力属于人民;基本人权原则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权力制约原则要求对国家权力进行监督和制衡;法治原则要求国家的治理依照法律进行。
2、我国的国家机构要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机构的性质、职权和组织形式。
比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3、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这是常考的重点,如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等基本权利,以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等基本义务。
二、行政法行政法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与政府的日常工作密切相关。
1、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
了解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程序;行政处罚的种类、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的种类和执行程序等。
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需要清楚行政复议的范围、管辖和程序,以及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管辖和诉讼程序。
3、国家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要掌握国家赔偿的范围、方式和计算标准。
三、民法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1、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了解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成立条件和分类。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必备的150个重点知识汇总(精品)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必备的150个重点知识汇总1.债的转移有(协议转移)和(特定转移)两种方式。
2.信托合同是委托人与行纪人之间关于行纪人以(自己的 )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购销和寄售等业务并收取报酬的协议。
3.民事制裁的方式可以大致分为(财产性制裁方式)和(非财产性制裁方式)两类。
4.根据著作权法规定,著作人身权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5.我国商标法规定,经核准公告的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6.继承法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7.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的构成要素是(文字)、(图形)或者(文字与图形的组合)。
8.我国继承法规定的两种继承方式是(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9.民法通则规定,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10.根据担保法规定,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11.我国刑法解决空间效力即刑事管辖权范围问题的原则是以(属地原则)为主,兼采(属人、保护)和(普遍原则中合理因素)。
12.根据属地原则,凡在我国(领域内、船舶、航空器)内犯罪的,适用我国刑法。
13.根据属地原则,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即受我国刑法管辖。
14.根据属人原则,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15.(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不论我国刑法规定该罪的最高刑是否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均适用我国刑法。
16.根据(保护)原则,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国考常识判断知识点
国考常识判断知识点一、政治常识1. 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内涵和基本要求。
2. 中国的宪法和基本法律制度- 宪法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 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的基本内容。
3. 中国的政治体制和国家机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 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如国务院、全国人大、政协等。
二、经济常识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市场经济的基本原理和特征。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2. 中国的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 "十三五"、"十四五"等五年规划的主要内容。
- 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战略等。
3. 财政、税收和金融- 财政的作用和财政政策。
- 税收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税种。
- 金融体系的构成和金融政策。
三、历史常识1. 中国古代历史- 重要的历史时期、朝代更迭。
- 重要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和文化遗产。
2. 中国近现代史- 鸦片战争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
- 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
3. 世界历史- 世界历史的重要时期和转折点。
- 影响世界历史进程的重要事件和人物。
四、地理常识1. 中国地理- 地形、地貌、气候、河流、湖泊等自然地理知识。
- 行政区划、人口分布、经济发展等人文地理知识。
2. 世界地理- 世界七大洲、四大洋的基本情况。
- 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地理位置、特点和重要城市。
3. 环境与资源- 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基本措施。
- 能源、水资源、土地资源等的分布和利用。
五、科技常识1. 科学技术的基本知识- 科学方法、科学研究的基本过程。
- 近现代以来的重大科技发明和创新。
2. 信息技术- 计算机、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基础知识。
公务员常识判断法律条文与时政热点基础总结
公务员常识判断法律条文与时政热点基础总结公务员考试中,常识判断部分涉及的内容广泛,其中法律条文和时政热点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对于考生来说,扎实掌握这两方面的基础知识至关重要。
一、法律条文(一)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在公务员考试中,需要重点掌握宪法的基本原则、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例如,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体现在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选举等方式行使国家权力;基本人权原则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平等权、政治权利等基本权利;权力制约原则要求国家机关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以防止权力滥用;法治原则强调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二)行政法行政法主要调整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考生要了解行政行为的分类,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
同时,对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关规定也要熟悉,比如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受理机关,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管辖法院等。
(三)民法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常见的考点有民事主体的分类、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物权的种类、合同的订立与履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等。
例如,在物权方面,要清楚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与联系;在合同方面,要掌握合同的成立、生效条件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四)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
考生需要掌握犯罪的构成要件、刑罚的种类、常见犯罪的认定等内容。
比如,犯罪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
对于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区分、共同犯罪的构成以及贪污贿赂、交通肇事等常见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都要有清晰的认识。
二、时政热点(一)国内时政1、经济发展我国经济的发展态势、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重要经济指标的变化等都是常考的内容。
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法律考点:法律关
二、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内容、法律关系客体三个要素组成。
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也即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国家。
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法律考点:法律关系
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涉及多种题目类型,试题将根据考试目的、报考群体情况,在题型、数量、难度等方面进行组合。了解公务员成绩计算方法,可以让你做到心中有数,认真备考。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构成了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纷繁复杂,包罗万千。有甜蜜的恋爱关系、纯真的朋友关系、诚实的买卖关系、和谐的夫妻关系等等,那么这么多社会关系中哪一类属于法律关系呢?带着这个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特征
第一:法律关系是以法律规范为前提的社会关系。判断某一社会关系是否属于法律关系,前提是看有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存在,例如恋爱关系就没有相对应的法律规范,而夫妻关系就有相对应的婚姻法规范存在。
第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恋爱关系下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存在,而夫妻关系存在着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如夫妻双方的同居权利、忠诚义务等等
例题分析:下列关于法律关系说法正确的是?( )多选
A.法律关系是以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为前提的社会关系
B.法律关系最主要的保障力量是国家强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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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考常识判断备考,法律知识点总结
复习行测常识判断部分考点,法律考点是不可回避的,下面让我们一起来整理一下2020年行测常识判断法律考点,就从宪法相关考点讲起。
考点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我国的宪法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性法律是指与宪法一起规定国家各项基本制度的法律,例如《选举法》《反分裂国家法》等。
宪法的正文一般包括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家标志等。
考点二:新中国先后颁布了四部宪法和一个宪法性文件。
分别是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修正案。
考点三: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考点四:2018年宪法修正案相关考点:取消国家主席的连任限制;增加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机构中增加监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爱国统一战线中增加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
考点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考点六: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选出或者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预测考法:根据我国历次宪法修正案的说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之后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是2018年宪法修正案
B. 将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的是1993年宪法修正案
C. 在国家机构中增加监察机关的是1999年宪法修正案
D. 在爱国统一战线中增加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
答案:选B。
选项A为2004年宪法修正案内容,选项C 为2018年宪法修正案内容,选项D为2018年宪法修正案内容。
做题小技巧:《宪法》相关知识能考的点很多,做题宜采用排除法做题,一定要熟练掌握历次宪法修正案最新内容,熟练掌握宪法相关知识点,学会细心分辨。
2020年国考常识判断历史知识点总结
国考行测常识判断部分历史方面考点确实很繁杂,需要花时间逐一梳理清楚,今天想带领大家一起来复习一下中国古代史中夏、商、西周与春秋战国时期部分考点。
考点一:夏朝:约公元前2070年,禹建立夏朝。
禹死后启继承王位,王位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
夏朝是我国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夏朝组建军队、修建城堡、宫殿,制定刑法,设置监狱,国家机构初具规模,标志中国进入奴隶社会。
考点二:商朝:定都亳,中期盘庚迁都于殷。
是中国第一个有直接的同时期的文字记载的王朝。
殷墟的发掘,确证了其存在。
商朝青铜器的冶炼与制造都相当成熟,著名的司母戊大方鼎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考古学家从安阳的小屯村发现了大量的甲骨文,汉字的结构在甲骨文中已经基本形成。
商代甲骨文兼有象形、会意、形声、假借、指事等多种造字方法,已经是成熟的文字。
考点三:西周:周武王发动牧野之战,打败商朝,建立西周。
西周的国家实行分封制。
西周政权实行著名的两都制度。
西周实行井田制。
青铜农具使用比商代更为广泛,排水与引水技术掌握较好,农作物中桑麻瓜果都有栽培种植。
手工业部门多,分工比商代更细,有百工之称。
西周继续商代的传统,使用贝币。
考点四:公元前771年,西方民族犬戎趁周朝内乱攻破镐京,杀死周幽王,西周灭亡。
第二年周平王迁都洛邑,史称东周。
后世又将东周分为春秋和战国。
考点五:春秋五霸为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吴王吴王阖闾、越王勾践。
战国七雄为齐、楚、秦、燕、赵、魏、韩。
考点六:战国时期三次著名战役:桂陵之战,交战国为魏、赵、齐,围魏救赵马陵之战,交战国为魏、齐、韩,减灶计长平之战,交战国为秦、赵,纸上谈兵。
考点七:百家争鸣是指春秋战国时期知识分子中不同学派的涌现及各家族流派之间争芳斗艳的局面。
考点八:春秋战国时期医学和天文物理成就:扁鹊四诊法战国时期《甘石星经》,是我国最早的天文著作;《墨经》与小孔成像,是物理学成就。
预测考法:井田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
井田制最早出现的朝代是:
A.夏朝
B.商朝
C.西周
D.春秋
答案:选B。
井田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出现于商朝,到西周时已发展很成熟。
做题小技巧:此题极易选西周。
其实国考题不难,但是考查得非常细致,一定要在复习历史知识的时候分清楚一个事物到底最早出现在什么朝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