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务员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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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最新版)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最新版)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对机关国家公务员‎的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科学地评价其工‎作过程,为年度考核‎奠定基础,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定西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结合‎市体育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原‎则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贯彻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具体是:‎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命令,遵纪守法,‎奉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方面情况;‎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履行公务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3、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学识‎水平、业务技术和组‎织管理能力;‎4、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以及尽职尽责‎、和谐相处、团结协‎作精神;5‎、勤奋程度及出勤情‎况;6、‎所承担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7‎、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 8、工作中的‎创新意识及情况。

以‎上内容根据单位特点‎和公务员岗位职责不‎同,对考核内容可进‎一步细化,并有所侧‎重。

‎三、考核标准考核‎标准按考核的具体内‎容确定,在四个档次‎之间打分,分别是:‎1‎、好为90 1‎00分。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工作方法得当,成效‎显著,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强‎,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好、效率‎高、贡献大,没有出‎现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出全勤。

‎ 2、较好为‎75 89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工作‎方法得当,有一定成‎效,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强,‎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工作的质量较好、效‎率较高,没有明显地‎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病假、事假每月‎不超过三天。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1994]104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1994]104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二日川办发〔1994〕104号)《四川省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为了准确地评价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公务员的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提供依据,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一)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考核标准以国家公务员的职位职责(职位说明书)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制定。

(二)国家公务员的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德、勤的内容和考核标准,适用于所有公务员。

能、绩的内容和考核标准,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公务员应有所区别,由各部门根据行业特点自行确定。

考核标准要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必须以准确的、定性化的文字进行表述。

(三)国家公务员考核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其基本标准是: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较好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 四等

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 四等

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四等北京1月17日,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发出通知,印发《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以公务员法为依据,吸收近年来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公务员考核政策措施,对公务员考核的基本原则、内容和标准、程序、结果的使用以及相关事宜作出了全面的规定,共六章三十一条。

《规定》强调,公务员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规定》明确,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对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程序,明确规定:先由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

同时,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规定》指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要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进一步强化了公务员考核的评价功能,通过考核,发现公务员的长处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提高公务员能力;强调能上能下,对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对不称职等次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更加注重保护公务员的权益等。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哈尔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核办法加强考核评奖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核办法加强考核评奖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核办法加强考核评奖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人事局•【公布日期】2003.11.28•【字号】•【施行日期】2003.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哈尔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核办法加强考核评奖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市)、开发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人事(干部)处:为实现公务员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以及我市行政效能监察有关要求,在总结我市近年来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现就完善考核工作办法,加强考核评奖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贯彻落实。

一、改进考核办法,完善考核内容和标准各地、各部门要把德、能、勤、绩、廉作为公务员考核工作的主要内容,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要适当扩大考核触角,充实考核内容,加强考核的浸透力,健全考核评价内容和标准,实现考核管理制度化、内容定量化、标准分类化、测评民主化、结果公示化。

(一)坚持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全面客观的评价公务员。

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各有重点,互为补充。

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平时考核记实本》是平时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坚持“日记载、月总结、季评价”制度。

平时考核应在年度考核中占有30%以上的比例。

(二)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科学设置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依据考核目的与内容设定,应体现新时期党和政府对公务员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水平、廉洁自律、思想工作作风、组织领导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要求,并以量化指标的形式在考核内容中予以体现。

各单位可根据情况,决定定性定量相结合考核的具体办法,并参考《考核指标量化测评参考表》(附件一)的样式,自行设计不同类别、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量化测评表,合理确定不同考核项目的量化测评计分权重。

(三)坚持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增强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性。

考核工作要坚持公开透明,考核结果的确定,应参考各层面的测评结果,通过合理划定测评范围,使被考核人的上级、同级、下级都能以适当形式参加测评,其中主管领导的意见应占总分值的30%。

成都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

成都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

《成都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市委‚两严‛管理干部的要求,从制度上杜绝和减少‚两好‛干部,努力建设一支与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发展目标相适应的干部队伍,准确评鉴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4月13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了《成都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对我市各级各类机关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昨日,市人事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市人事局副局长周俊安表示,《实施细则》的出台,将促进我市公务员队伍能力素质的提高,工作作风的转变,为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奠定基础。

考核对象4万多名非领导成员公务员该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市各级机关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

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去年的考核登记来看,全市非领导成员的公务员有4万多名。

以市级部门为例,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包括处长、副处长及以下级别的公务员。

另外,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该实施细则从4月13日印发之日起生效。

也就是说,从本月起,全市4万多名公务员就将按此办法接受考核。

考核内容考核德能勤绩廉5方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与我市原来实行的公务员考核制度相比,该实施细则依然从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进行考核,但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纳入了考核指标体系。

其中,在‚德‛的方面提出了要‚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对待个人名利,执行党委、政府和部门党组(党委)决策部署的坚决程度,服务意识,群众观念,以及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中的德行和操守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在‚能‛的方面强调了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和创新工作能力。

在‚勤‛的方面提出了要‚重点考核在推进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过程中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工作努力程度。

2023年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

2023年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

2023年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和原则公务员平时考核是为了全面了解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评估其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能力的情况,并基于考核结果,提供合理的激励和发展机会。

考核应以公正、客观、科学、有效为原则,突出工作实绩和职业素养,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二、考核内容和形式1. 考核内容① 工作实绩考核:包括工作成果、工作量、工作质量等方面,重点关注公务员在本岗位上的实际工作成效。

② 业务能力考核:包括专业知识、技能运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重点关注公务员在本职业岗位上的业务能力。

③ 团队合作与组织协调能力考核:包括与同事、上级和下属的合作配合能力,以及对部门和组织工作的协调能力等方面,重点关注公务员在团队中的工作表现。

④ 职业道德与职业操守考核:包括公务员的诚信、廉洁、服务意识以及对法律法规、行政纪律和工作规范的遵守情况等方面,重点关注公务员在职业行为方面的表现。

2. 考核形式① 日常工作考核:上级对公务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日常评估和记录,形成日常工作考核材料。

② 业务考试:根据不同职位的需要,组织公务员进行相应的业务知识考试。

③ 组织评议:组织公务员的同事、领导和下属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形成评议材料。

④ 自评材料:公务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以及岗位要求,编写自评材料。

三、考核标准和评价方法1. 考核标准根据公务员岗位岗责、年度目标和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包括工作成绩得分、能力素养得分、组织协调得分、职业道德得分等。

2. 评价方法结合工作情况和岗位要求,采用综合评价、考核材料评价、实地考察和口头问询等方法,全面了解公务员的工作情况和能力水平。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1. 考核结果的分类根据考核结果,将公务员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

2. 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职业发展、晋升和待遇改变的重要依据。

通过考核结果,对优秀和称职公务员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晋升机会,对基本称职公务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帮助,对不称职公务员进行警示和改进。

曲靖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曲靖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为做好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考核原则年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领导和群众相结合,平时和定期相结合,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法进行。

二、考核时间年度考核原则上以自然年度为一个考核年度,并于当年12月份结合评议、年终工作总结进行。

三、考核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四、考核容年度考核以职位(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进行。

平时考核可采取本人学习、工作、出勤、纪律、作风记实,单位定期评议,主管领导定期检查评鉴的办法进行。

年度考核的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面,重点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实绩。

五、考核等次公务员(机关工作者)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的15%。

优秀比例实行分类别、分职务、分层次按比例控制或计算,不得相互侵占。

不能分开计算的,应统筹平衡考虑,防止“轮流坐庄”和“一人年年独占优秀”。

六、考核标准考核确定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优秀:拥护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的路线针政策,模遵守的法律法令、各项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廉洁奉公,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工作勤奋,精通业务,有改革创新精神,工作成绩突出。

称职(合格):拥护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的路线针政策,自觉遵守的法律法令、各项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工作积极,熟悉业务,能履行岗位职责,能完成工作任务。

工作中无失误或责任事故。

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作风、组织纪律性差,工作责任心、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一定差距,能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有失误。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篇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对机关国家公务员的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科学地评价其工作过程,为年度考核奠定基础,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定西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结合市体育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原则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贯彻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具体是: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命令,遵纪守法,奉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方面情况;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履行公务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3、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学识水平、业务技术和组织管理能力;4、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以及尽职尽责、和谐相处、团结协作精神;5、勤奋程度及出勤情况;6、所承担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7、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8、工作中的创新意识及情况。

以上内容根据单位特点和公务员岗位职责不同,对考核内容可进一步细化,并有所侧重。

三、考核标准考核标准按考核的具体内容确定,在四个档次之间打分,分别是:1、好为90100分。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工作方法得当,成效显著,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强,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好、效率高、贡献大,没有出现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出全勤。

2、较好为7589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工作方法得当,有一定成效,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强,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工作的质量较好、效率较高,没有明显地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病假、事假每月不超过三天。

3、一般为6074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能够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注重工作方法,有一定成效,工作责任心较强,能够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较好,没有出现大的差错和失误。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事局,中共上海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7.30•【字号】沪人[2008]119号•【施行日期】2008.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沪人〔2008〕119号)各区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各部、委、办、局干部(人事)部门:现将《上海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事局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上海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

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四条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公务员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

公务员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

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一、公务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一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不够好,在日常工作中被群众有效投诉或有关部门督查发现有违规现象2次以上的;二工作责任心不够强,责任差错在2次以上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三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损失达1.5万元以上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四上班时间经常脱岗、串门,人际关系紧张且影响工作,经查证情况属实的;五无正当理由旷工连续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六无正当理由多次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七年度考核民主评议或测评一般、差票数合计达30%以上,或服务对象评议不满意度在25%以上的;八平时记实考核被评为一般3次及以上的;九应参加离岗培训,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或参加培训补考不合格的;十当年受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处分的;十一其他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二、公务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一在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的;二在公众场合散布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三违反纪律煽动群众集体上访的;四在外事活动或业务工作中做出有损国家荣誉及尊严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五有贪污、盗窃、行贿、受贿、威胁、敲诈行为,或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及他人谋取私利的;六在履行公职中吃、拿、卡、要,态度恶劣,作风蛮横,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七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虚报、谎报成绩欺骗领导和群众,经查情况属实,造成不良影响的;八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在服务承诺期内不能按时办结承办事项,被群众有效投诉或有关部门督查发现有违规行为3次及以上的;九因主观原因完不成本职位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年度职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要求的;十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贻误工作或行政不作为,致使本单位成为被告且败诉的;十一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损失3万元以上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十二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在3次以上且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十三因打架、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十四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被有关部门处罚的;十五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经常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经常办私事,经组织2次以上诫勉谈话、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十六年度考核民主评议或测评一般、差票数合计达40%以上的;十七平时记实考核评为差在3次及以上的;十八无正当理由旷工连续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天的;十九不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的;二十上年度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本年度仍无明显改进的;二十一其他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发[1994]4号

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发[1994]4号

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正文:---------------------------------------------------------------------------------------------------------------------------------------------------- 人事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的通知(人核发[1994]4号)现将《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94年3月8日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公务员的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提供依据,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考核国家公务员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三条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

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

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的贡献。

第四条考核标准以国家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

第五条国家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第六条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符合实际,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部门国家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以内,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第三章考核方法和程序第七条对国家公务员考核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宜于操作,防止繁琐。

公务员绩效考核标准

公务员绩效考核标准

公务员绩效考核标准公务员绩效考核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促进勤政、优政、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和行政执行力,建设符合我市科学发展要求,适应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需要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14〕2号)和《江苏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苏组发〔2014〕68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员绩效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

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非领导成员公务员是指各级机关中除领导成员以外的公务员。

第三条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公务员考核的综合管理工作。

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公务员考核的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一)制定年度考核工作意见;(二)负责考核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三)负责受理公务员对不称职等次不服提出的申诉;(四)负责公务员考核结果及按考核结果实施奖励、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等相关事宜的审核和备案工作。

第四条各考核单位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及相关公务员参加的考核委员会,负责年度绩效考核目标的分解与审定、平时考核的管理与督查、年终考核的组织与实施等。

第五条公务员绩效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年度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六条公务员绩效考核以目标考核为主要形式,切实加强平时考核和督查管理;以创新创优为主要导向,注重实绩,奖优罚劣;以提高行政效能和执行力为目标,把效能考核与公务员管理紧密结合。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七条公务员绩效考核,通过机关内设处(科)室年度绩效目标考核,进而实现对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的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公务员年度考核实施规定

公务员年度考核实施规定

欢迎共阅公务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为了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更好地促进公务员依法办事、勤政为民,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为公务员的使用、奖惩以及调整工资和岗位等提供依据,激励公务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能、四、考核结果的等次和标准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一)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高;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4、工作实绩突出;5、清正廉洁。

(二)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51234512345由本机关领导成员、公务员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

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的日常事务由本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承担。

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的职责是:(1)组织、指导、协调本机关公务员的考核工作。

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的统一要求和本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2)拟定考核的具体标准和方法;(3)向本机关公务员公布考核计划,组织必要的学习,使公务员明确考核目的和要求,自觉参与并积极配合考核工作;(4)审议主管领导对公务员的评语和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并将审核后的意见报机关负责人审定;(5)监督考核工作的程序,对不按照程序进行考核的,责令纠正。

六、年度(绩效)考核的实施年度(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

123般掌握在4依法行政、廉洁办事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出评价,各考核单位应结合公务员绩效考核的需要,建立相应的出勤、过错与失误、创新与贡献奖励等登记办法,设立必要的投诉电话和举报箱。

5、平时考核结果使用。

对平时考核中被确定为“差”的人员,实行一个月的告诫期。

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1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公务员考核工作,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和中组部、人事部《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

对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公务员考核与单位目标考核(绩效评估)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四条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任务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按月度或季度对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记实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单位(部门)专项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审核评价。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第六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七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四)工作实绩突出;(五)清正廉洁。

第八条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三)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五)廉洁自律。

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一、考核的构成要素定义:指公务员的考察和审核,国家公务员的考核是指拥有法定公务员考核权限的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公务员法及其相关规定所明确的公务员考核内容,标准和程序,对考核权限内的国家公务员进行的专门性的考察和评价。

1.考核对象和考核主体:考核对象是已取得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其中又分为非领导成员和领导成员。

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主体是本机关负责人、主管领导和本机关负责人授权的考核委员会。

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主体是主管机关,即按照管理权限管理领导成员的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

2.考核内容:公务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3.考核形式:考核形式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两种形式,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

4.考核的程序和方法:从理论上来说无论是定期考核还是平时考核都是有一定的程序和方法的,但是由于平时考核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故一般在考核制度中都不明确规定平时考核的程序和方法,而只对定期考核的程序和方法做出相应的规范。

5.考核等次:考核等次是公务员定期考核结果的一种概括性反映,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6.考核结果的作用:考核结果的使用关系到考核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所以一般都把考核结果的使用作为考核制度的一个重要因素。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定期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的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7、考核意义对公务员进行考核,建立并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对于提高公务员素质,依法管理公务员,对公务员进行监督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务员,激励和鞭策公务员提高素质,努力公正,争创一流业绩;有利于对公务员的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有利于公务员管理的其他环节打下基础和提供依据。

8、原则:依法考察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综合考察结果兑现权益保障9、考核内容公务员考核的内容是指对公务员进行考察和评价的基本项目。

《公务员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公务员不称职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有什么后果

公务员不称职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有什么后果

公务员不称职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有什么后果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勤;清正廉洁,全面考核德。

第八条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质量和效率不高。

第五条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第十一条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二十,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

第十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是指责任心、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廉;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

公务员不称职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公务员不称职第六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

勤,工作作风好: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对公务员的考核,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工作实绩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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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务员考核基本称职
不称职标准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北京市公务员年度考核
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标准(试行)
一、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查属实的,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思想道德素质较差,违反公务员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被投诉1次的;
2、作风散漫、纪律松弛,无故迟到、早退每月达到3次以上全年累计10次以上,或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擅离职守、缺位空岗全年累计5次以上的;
3、不依法公正执行公务,或妨碍和影响他人公正执行公务被投诉1次的;
4、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规定程序办事,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被投诉1次的;
5、因服务态度恶劣,作风蛮横粗暴,导致群众意见较大被投诉1次的;
6、工作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在规定期限内未按时办结承办事项被投诉1次的;
7、按照《北京市公务员年度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实施年度量化考核,“年度考核总分”60分以上(含60分)、不足70分,且符合《北京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第九条(一)、(二)、(三)、(四)款所列情形的;
8、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的。

二、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查属实的,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违背社会主义荣辱观,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妨碍社会管理秩序,思想政治素质较差的;
2、在外事、公务活动,及接受媒体采访或公众场合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3、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2次并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4、因个人原因未完成本职位年度工作任务量,直接造成本部门绩效管理任务不能完成的;
5、在行政执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或履行其他公务过程中,严重以权谋私, 或违反规定吃、拿、卡、要,造成不良影响被举报的;
6、工作中经常推诿扯皮,服务态度恶劣,违反工作程序或行政不作为等,被投诉2次以上的;
7、按照《北京市公务员年度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实施年度量化考核,“年度考核总分”不足60分,且符合《北京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第十条(一)、(二)、(三)、(四)款所列情形的;
8、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的。

三、其他法律法规对公务员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另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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