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

合集下载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办园规模第三章园舍建设第四章设备配置第五章人员配备第六章园务管理第七章队伍建设第八章卫生保健第九章教育教学第十章家长与社区第十一章附则各类附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城市幼儿园依法办学,规范办园行为,优化学前儿童成长环境,满足城市居民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据国家和省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广东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本省城市幼儿园,各市、县(市、区)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

第二章办园规模第三条办园规模以6-12个班为宜,一般不少于6个班、不超过15个班。

第四条班额和年龄:小班(3-4周岁)25人;中班(4-5周岁)30人;大班(5-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

班额一般不超过标准5人。

第三章园舍建设第五条幼儿园规划布局应根据当地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

第六条幼儿园选址合理,周边环境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与化学、生物、物理等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规定。

第七条幼儿园总体规划。

(一)有相对独立的园舍、场地,有独立的出入口,有围墙、大门和传达(警卫)室。

(二)园内整体规划、设计和建设,体现儿童化、教育化、生态化。

(三)幼儿活动用房有良好的朝向、日照和通风。

第八条生均用地面积(包括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用地等):规模6个班及以下的不小于10㎡,7个班及以上不小于9㎡(1990年前建成的幼儿园不小于7㎡)。

其中,生均室外活动场地不小于3㎡,绿化面积生均不小于1.5㎡。

第九条生均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规模6个班及以下的不小于7㎡,7个班及以上的不小于6.5㎡。

寄宿制幼儿园按寄宿幼儿人数计算,每生再增加1㎡。

第四章设施设备第十条幼儿园有与规模、场地相适应的各类设施设备。

深圳市幼儿园建设标准

深圳市幼儿园建设标准

深圳市幼儿园建设标准1.幼儿园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

2. 每个班级的室内最低净高度不少于2.8米,室外活动场地应当有固定防护设施。

3. 幼儿园建筑设计应当满足防火、防盗、防震、防汛、防雷等要求,并应当根据幼儿的不同年龄段及其发展特点进行设计。

4. 幼儿园应当设置防摔、防碰、防滑等安全设施和器具,并按照规定配备灭火器材、急救设备和药品。

5. 幼儿园应当设置婴幼儿室,配备必要的卫生间、洗手间和换衣间等。

二、师资力量标准1. 幼儿园教职工应当由具有幼儿教育专业学历或者幼儿教育相关专业学历的人员组成。

2. 幼儿园教职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聘用,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和背景调查。

3. 幼儿园应当有专职医务人员,并配备专业的保健、营养师等。

三、教育教学标准1. 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教育教学大纲,开展幼儿教育活动。

2. 幼儿园应当根据幼儿的发展特点和需要,设置相应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教育教学活动,注重幼儿的身心健康、情感、认知、语言、艺术等方面的发展。

3. 幼儿园应当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注重培养幼儿的兴趣、创造力和想象力,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四、卫生保健标准1. 幼儿园应当按照卫生保健标准进行环境清洁、消毒、通风等工作。

2. 幼儿园应当每日对幼儿进行体温测量,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幼儿的健康问题。

3. 幼儿园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并配备必要的药品和急救设备。

五、安全保障标准1. 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建立安全保障机制,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及其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2. 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教育机制,加强幼儿的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

3. 幼儿园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对突发事件迅速反应,并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六、家园合作标准1. 幼儿园应当与家长建立紧密的联系和交流机制,定期组织家长会议。

2. 幼儿园应当及时向家长发布幼儿教育情况、活动安排等信息,与家长共同关注幼儿的成长。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办园规模第三章园舍建设第四章设备配置第五章人员配备第六章园务管理第七章队伍建设第八章卫生保健第九章教育教学第十章家长与社区第十一章附则各类附表专业word可编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城市幼儿园依法办学,规范办园行为,优化学前儿童成长环境,满足城市居民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据国家和省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广东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本省城市幼儿园,各市、县(市、区)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

第二章办园规模第三条办园规模以6-12个班为宜,一般不少于6个班、不超过15个班。

第四条班额和年龄:小班(3-4周岁)25人;中班(4-5周岁)30人;大班(5-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

班额一般不超过标准5人。

第三章园舍建设第五条幼儿园规划布局应根据当地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

第六条幼儿园选址合理,周边环境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与化学、生物、物理等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专业word可编辑关防护距离规定。

第七条幼儿园总体规划。

(一)有相对独立的园舍、场地,有独立的出入口,有围墙、大门和传达(警卫)室。

(二)园内整体规划、设计和建设,体现儿童化、教育化、生态化。

(三)幼儿活动用房有良好的朝向、日照和通风。

第八条生均用地面积(包括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用地等):规模6个班及以下的不小于10㎡,7个班及以上不小于9㎡(1990年前建成的幼儿园不小于7㎡)。

其中,生均室外活动场地不小于3㎡,绿化面积生均不小于1.5㎡。

第九条生均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规模6个班及以下的不小于7㎡,7个班及以上的不小于6.5㎡。

寄宿制幼儿园按寄宿幼儿人数计算,每生再增加1㎡。

第四章设施设备第十条幼儿园有与规模、场地相适应的各类设施设备。

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

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

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随着深圳经济社会的发展,全市民办中小学教育事业发展势头迅猛,充分展示出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的发展趋势。

为了促进深圳市民办中小学的全面发展,根据深圳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现就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作出如下规定:一、办中小学设立条件(一)学校设立的权利来源深圳市民办中小学的设立,应当依照深圳市有关规定,向市教育行政部门申报。

(二)学校设立的基本要求(1)设立者应具有适当的企业经营能力和财力实力,其企业经营资金来源须经审核合格。

(2)设立者应具有民办中小学办学的经验。

(3)学校的校址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满足教学和实验需要。

二、民办中小学设立标准(一)教学环境1、学校建筑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避免学生出现不安全因素,教学和实验条件要合乎国家有关标准。

2、学校包括教学楼、实验室、资料室、图书馆、食堂等建筑,这些建筑都要有效地完成教学经费、实验经费、图书经费、膳食经费的分配,有效地保障学生的收获和发展需要。

3、学校的配套设施应完善,保证教学和实验质量,如配有计算机室、互联网设备、影音文化设备等,还要加强营养素质的培养。

(二)教学质量1、学校要依照国家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学要求,完善教育教学管理体制和质量监控。

2、学校要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教师队伍,招聘优质教师,培养更多具有国际视野、国际能力、国际竞争力的教师。

3、学校要不断完善校园文化,打造一个健康、快乐、科学的教育氛围,让学生能够在拥有理想目标的教育环境中得到全面的发展。

三、民办中小学现行标准(一)学校管理和考核1、学校应当依法注册,建立校园管理机构,定期学校管理研究并实施,落实学校建设、管理、教育、实验、科研、技能培训和其他工作;2、学校应当完善组织机构,建立有效的教学管理体系,加强考核、监控、促进学校的发展;3、学校应当完善课程体系,开设不同层次、不同学科的课程;4、学校应定期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考核,建立严格的学校管理机制,以确保学校的发展。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5.19•【字号】深教规〔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的通知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教育行政部门:现将新修定的《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教育局2020年5月19日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为了促进深圳市民办中小学优质、特色发展,更好地打造与深圳城市发展相匹配的现代教育,根据国家、省、市民办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小学规划建设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参照公办学校设置标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在本市新设立的民办小学、民办九年制学校、民办初级中学、民办完全中学、民办普通高中、民办十二年制学校和现有民办中小学分立、合并及变更层次和名称。

一、举办者(一)学校举办者为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

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企业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其法定代表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

举办者为个人的,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

外商投资企业办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规定。

(二)已举办了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其举办的学校近5年无违法违规办学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

(三)两个以上社会组织或者个人联合举办民办中小学校,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自权利义务和争议解决办法、各自开办资金的出资数额、方式以及相应比例等内容。

二、学校名称(一)营利性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工商总局教育部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7〕156号)的规定,非营利性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民政部民发〔1999〕129号)的规定。

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标准

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标准

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标准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标准是为了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促进幼儿全面健康成长,保障幼儿的权益和利益,规范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的规范化幼儿园评估认证制度,推动幼儿园教育事业的发展,培育健康快乐的下一代。

本文将对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一、办园资质要求。

1. 幼儿园应具备合法的办学资质,取得相关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2. 幼儿园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3. 幼儿园应有符合规范的场地和设施,包括教学用房、活动场地、卫生间、食堂等,保证儿童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安全、卫生、健康。

二、教育教学要求。

1. 幼儿园应制定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教育教学计划,注重幼儿的全面发展,包括智育、德育、体育和美育等方面。

2. 幼儿园应配备合格的教师和保育人员,具备相关的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有效地开展幼儿教育教学工作。

3. 幼儿园应注重幼儿的个性发展,采用多种形式的教学活动,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培养其创造力和实践能力。

三、健康管理要求。

1.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幼儿进行健康体检,确保幼儿的身体健康。

2. 幼儿园应提供营养均衡的饮食,合理安排幼儿的作息时间,保证幼儿的充足睡眠。

3. 幼儿园应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保持幼儿活动场所的卫生清洁,做好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

四、家园合作要求。

1. 幼儿园应积极与家长沟通,建立家园联系的桥梁,促进家园合作,共同关心、教育和照顾幼儿。

2. 幼儿园应定期开展家长会、家访等活动,了解家长对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教育教学计划。

3. 幼儿园应加强家长教育,提升家长的育儿能力,共同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五、安全保障要求。

1.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2. 幼儿园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各类安全应急预案,保障幼儿的安全。

《深圳市学前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起草说明.doc

《深圳市学前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起草说明.doc

附件1《深圳市学前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起草说明一、修订背景及必要性我市民办幼儿园的审批依据是2008年印发的《深圳市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标准》中的《深圳市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具体配置标准》(以下简称“08年《标准》”),08年《标准》沿用至今已超十年,全市幼儿园数量从819增长到1771(2007-2018年),学前教育事业规模扩张迅速。

二孩政策全面实施后,随着生育高峰的到来,幼儿园学位压力进一步加大。

为解决幼儿园学位需求,我市在土地资源紧缺的情况下,提高了城市规划中幼儿园配建标准,从千人33座调整为千人40座,但仅靠符合建设标准的规划幼儿园提供学位,仍然不能及时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我市为大规模人口城市,空间资源和闲置建筑物资源有限,08年《标准》只适用于举办6个班以上的全日制或寄宿制幼儿园,不适用于规模较小的幼儿园或办学形式灵活的其他类型学前教育机构。

社会力量已越来越难找到符合08年《标准》的其他建筑物用于开办幼儿园,因部分区域学位供给不足导致一些无证幼儿园一直难以取缔。

另一方面,用单一标准审批越来越多元化的学前教育机构,不符合深圳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的城市定位,也不能满足感谢你的观看广大市民对个性化多元化学前教育的需求。

编制新的标准,应以08年《标准》为基础,根据国家及广东省近几年有关学前教育的新政策文件要求及行业标准进行调整,出台专门的学前教育机构设置标准,并结合我市实际对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分类,按照办学规模大小、服务形式等因素分类制定具体标准,在保障建筑物质量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允许举办占地较少、规模较小的学前教育机构。

通过实施新《标准》鼓励企事业单位、集体、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自有资源或符合要求的场地举办单位内设、社区互助等小型多样化学前教育机构,多渠道扩充学前教育资源。

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对有照无证或无证无照的学前教育机构进行普查登记,将符合新的学前教育机构设置标准的纳入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管理,取缔不符合标准的机构,推进学前教育机构规范化管理。

2024年民办幼儿园章程

2024年民办幼儿园章程
第四十八条:幼儿园教师享有假期的带薪休假权利。
第四十九条:幼儿园教师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结合本班幼儿特点和个人差异,设计教育教学计划。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遵守规章制度,执行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三)关心爱护每一个儿童,尊重儿童的合法权益与人格,促进儿童品德、智力、体质等全面、和谐、充分的发展。
第二十三条 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议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五条 幼儿园设园长一人,园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十条:幼儿园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按市、区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充分利用人、物、时空等各种要素,综合显形课程和隐性课程的效应,促进幼儿自主活动的生成。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制定并实行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和教学工作评价、考核制度。
第三十二条:幼儿园设立教育教学科研领导小组,发挥科研基地作用,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建立教研奖励制度,提高教科研的质量。
第十三条 董事会成员必须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四条 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通过。
第十五条 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四十五条: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收取幼儿伙食费,按天核算,按月公布,自觉接受家长监督。教工伙食独立核算。
第四十六条:认真制定和执行校园建设整体发展规划,加强园舍管理,创设园容美化、园舍绿化、环境净化的良好教育环境。

深圳幼儿园建设规范

深圳幼儿园建设规范

深圳幼儿园建设规范1. 建设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人口的增加,深圳市逐渐亟需更多的幼儿园来满足居民对幼儿教育的需求。

为了确保深圳的幼儿园能够提供优质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深圳市教育部门制定了幼儿园建设规范,以指导和规范幼儿园的建设。

2. 建设要求2.1 建筑和环境幼儿园的建筑和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建筑面积:幼儿园建筑面积应根据拟招生规模确定,每个学生的室内活动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房间布局:教室、功能室、操场、卫生间等设置应合理,满足儿童活动和教学需要,并且要保证儿童的安全和健康。

•空气质量:幼儿园的空气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建筑应具备良好的通风和换气系统。

•火灾安全:幼儿园应配备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演练。

•温湿度控制:幼儿园内的温度和湿度应保持在适宜的范围,以确保儿童的舒适和健康。

2.2 师资队伍幼儿园的教师队伍应符合以下要求:•资质要求:幼儿园教师应持有相关专业的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培训要求:幼儿园教师需要定期参加教育培训,更新教育理念和教育技能。

•人员配备:幼儿园教师的数量应满足教学和管理的需要,每个班级不得少于2名教师。

2.3 教育设备和资源幼儿园的教育设备和资源应符合以下要求:•教学设备:幼儿园应配备足够的教学设备,包括多媒体设备、玩具、图书等。

•教育资源:幼儿园应提供丰富的教育资源,包括教材、教具、音视频资料等,以满足幼儿的学习需求。

•安全设施:幼儿园应配备安全设施,如防护栏、防摔垫、安全门等,以保障幼儿的安全。

3. 建设流程3.1 立项阶段•调研评估:对需求进行调研评估,包括拟建设幼儿园的地点、规模以及人员配备等。

•立项报告:编制幼儿园建设的立项报告,明确建设目标和计划,并提出建设方案。

3.2 设计阶段•设计方案:根据建设要求制定幼儿园的设计方案,包括建筑设计、室内布局和环境设计等。

•设计审批:将设计方案提交有关部门审批,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

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

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民办幼儿园是指由社会力量兴办,接受政府管理监督的幼儿园。

为了保障幼儿园教育质量,规范民办幼儿园的设置标准,提高办园质量,确保幼儿健康成长,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要求。

下面将介绍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民办幼儿园的场地和设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幼儿园场地面积应满足每个幼儿的活动和生活需要,室内活动场地应不少于3平方米/人,室外活动场地应不少于4平方米/人。

同时,幼儿园应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手间、饮水设施、安全出口等基本设施,保障幼儿的生活和安全需求。

其次,民办幼儿园的教职工队伍应符合相关要求。

园长及教职工应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专业素养,持有国家承认的教师资格证书。

教职工人数应与幼儿数量相适应,保证每个班级都有足够的老师进行教学和照顾工作。

此外,教职工应定期接受幼儿教育培训,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再次,民办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内容应符合国家规定。

幼儿园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发展规律,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教学计划和内容,注重培养幼儿的综合素养和能力,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同时,幼儿园应配备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资源,如玩具、图书、游戏设施等,为幼儿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最后,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运营应规范高效。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运营机制,明确园务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的责任部门和具体要求,确保园所的正常运转和秩序井然。

同时,幼儿园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家园共育的良好氛围,共同关心和教育幼儿。

综上所述,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是为了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和教育质量,规范幼儿园的办园行为,提高办园质量。

只有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要求,才能让民办幼儿园发挥应有的教育功能,为幼儿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和条件。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和指导,确保其按照规定规范办园,为幼儿的成长保驾护航。

1.深圳市等级幼儿园评估指引及备查资料

1.深圳市等级幼儿园评估指引及备查资料

深圳市幼儿园评估指引及备查资料
2
— 3 —
4
深圳市幼儿园评估指引及备查资料
— 5 —
深圳市幼儿园评估指引及备查资料
—7 —
深圳市幼儿园评估指引及备查资料
8
—9 —
10
深圳市幼儿园评估指引及备查资料
深圳市幼儿园评估指引及备查资料
深圳市幼儿园评估指引及备查资料
深圳市幼儿园评估指引及备查资料
深圳市幼儿园评估指引及备查资料
深圳市幼儿园评估指引及备查资料
深圳市幼儿园评估指引及备查资料
深圳市幼儿园评估指引及备查资料
深圳市幼儿园评估指引及备查资料
深圳市幼儿园评估指引及备查资料
深圳市幼儿园评估指引及备查资料
深圳市幼儿园评估指引及备查资料
深圳市幼儿园评估指引及备查资料
深圳市幼儿园评估指引及备查资料
深圳市幼儿园评估指引及备查资料
深圳市幼儿园评估指引及备查资料
深圳市幼儿园评估指引及备查资料
深圳市幼儿园评估指引及备查资料
深圳市幼儿园评估指引及备查资料。

文档深圳市一级幼儿园等级评估指标

文档深圳市一级幼儿园等级评估指标

文档深圳市一级幼儿园等级评估指标一级幼儿园是指按照中国幼儿园标准规定的一系列指标进行评定,并达到一定标准的优质幼儿园。

深圳市作为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的城市,注重幼儿园教育的发展,为了保证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制定了一级幼儿园等级评估指标。

一级幼儿园等级评估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教师配备与资质要求:一级幼儿园应具备一定数量的合格教师,教师人数要与幼儿数量相匹配。

同时,教师背景和学历要求也比较高,一般要求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经过专业培训。

2.教育环境:一级幼儿园应具备良好的教育环境,包括有足够的教室和活动场所,安全的围墙和门禁系统。

教室内应有适宜的采光、通风设备,教具和玩具应符合儿童年龄和发展需求。

3.教育教学活动:一级幼儿园应有一套完整的教育教学活动方案,包括课程设置、活动组织和评估等。

教学活动应有多样性,注重幼儿的全面发展,包括智育、体育、美育、德育等各个方面。

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能够根据幼儿的发展需求进行个性化教学。

4.安全保障措施:一级幼儿园应具备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防火、防盗、防灾等。

园内应设有安全出入口,幼儿园周边交通环境也应安全有序。

园内应设有医务室和专职保健医生,能够及时应对幼儿的健康问题。

5.家园合作:一级幼儿园应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机制,定期进行家长会和家长培训,帮助家长了解幼儿的学习和发展情况,以便共同促进幼儿的全面成长。

以上是深圳市一级幼儿园等级评估的主要指标,这些指标旨在保证幼儿园教育的质量和安全,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学资源,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深圳市教育部门将按照这些指标进行评估,对符合一级幼儿园标准的幼儿园给予认证和支持,同时也可以对不符合标准的幼儿园进行整改和扶持,以提高深圳市幼儿园教育的整体水平。

深圳市幼儿园设置标准

深圳市幼儿园设置标准

深圳市幼儿园设置标准一、引言深圳市是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城市之一,近年来,幼儿园教育的重要性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和重视。

为了确保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和安全管理,深圳市需要建立统一的幼儿园设置标准,以规范各幼儿园的办学行为和教育水平。

本文将从硬件设施、师资力量、教学管理等方面探讨深圳市幼儿园设置标准。

二、硬件设施标准2.1 幼儿园场地面积根据《深圳市幼儿园管理办法》,幼儿园场地面积要求如下:•市区幼儿园:不得少于8000平方米;•郊区幼儿园:不得少于5000平方米;•农村幼儿园:不得少于3000平方米。

2.2 幼儿园建筑面积幼儿园建筑面积要求应满足以下标准:•教室:每个班级不得少于60平方米;•儿童活动室:不得少于100平方米;•图书室:面积应满足每个孩子至少0.3平方米的需求;•室外活动场地:不得少于600平方米。

2.3 安全设施为确保儿童的安全,幼儿园需要配备以下安全设施:•护栏:用于围住幼儿园的场地,防止儿童走失或外来人员进入;•消防设施:满足消防安全的要求,如灭火器、消防栓等;•紧急疏散通道:保证儿童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撤离。

三、师资力量标准3.1 师资配备幼儿园的师资力量是保证教育质量的关键。

以下是幼儿园师资力量的标准要求:•每个班级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教师;•每名教师应具备幼儿教育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2 师德师风要求幼儿园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包括以下要求:•热爱儿童教育事业,关心孩子的成长;•严格遵守教育行为准则,讲究职业道德;•热情友善,善于与孩子沟通交流;•不得有虐待、体罚、恐吓等行为。

四、教学管理标准4.1 教学计划和教材幼儿园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教材,确保幼儿的教育质量。

4.2 教育活动和评估幼儿园应定期组织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包括游戏、手工制作和户外探索等,以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同时,对幼儿进行定期的评估,了解他们的学习进展和个性发展情况。

4.3 安全管理为了确保幼儿园的安全管理,需要采取以下措施:•每天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儿童健康状况;•加强食品卫生管理,保证幼儿的饮食安全;•建立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措施。

深圳市幼儿园设立标准

深圳市幼儿园设立标准

深圳市幼儿园设立标准
深圳市幼儿园设立标准是深圳市政府专门为幼儿园制定的一套有效的规范,它以充分发挥深圳的教育资源,为深圳市的幼儿园服务,促进深圳市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此深圳市制定了更加完善的幼儿园设立标准。

在深圳市的幼儿园设立标准中,政府对幼儿园的设施要求非常严格,具体分为住所及周围环境要求、安全防火要求、照护要求、后勤服务等,其中住所及周围环境要求方面,要求幼儿园不得因发展需要而临时占用公共地带,并要求配置有绿植、电脑房、活动室、周边地形、周边环境等,另外对于安全防火要求方面,要求幼儿园应设置火灾警报器、消防系统等防火设施,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消防标准进行设置;在照护方面,则要求幼儿园按照教育部门的标准研发一套儿童关怀系统,包括护理、关怀、饮食等,确保孥童的健康成长等。

以上就是深圳市幼儿园设立标准的简要介绍,它充分反映了深圳市教育部门对幼儿园发展的高度重视,充分保障了深圳市幼儿园的质量,为深圳市的教育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支持。

深圳市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深圳市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深圳市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深教规[2008]1号第一条为加强对民办教育的审批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改善办学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结合深圳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所指的民办教育机构,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民办小学、民办初中、民办高中、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与民办成人非学历教育办学机构(非职业技能类)。

第三条民办中小学、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纳入各区教育管理范围,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

第四条民办教育机构所从事的教育与教学活动,是社会公益性事业。

举办者必须按时足额投入办学经费。

第五条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类型与培训层次,应与当地的人口状况与产业升级相适应,与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六条学校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标准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学校内不得有宗教活动场所,不得铺设过境架空高压线。

学校周边环境应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不得与殡仪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

位于交通要道、过境公路旁的学校,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

租赁场地办学的,须签订租赁期至少在一个办学周期(中小学6年,学前教育机构3年,成人教育办学机构与所开设项目的办学周期一致)以上,并提交经政府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有效租赁合同。

续签租赁合同的,不受办学周期的限制。

第七条举办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办:一、财务状况不良或负有较大数额的债务到期未还的;二、有违法办学记录的;三、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四、有精神类疾病的;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情形。

第八条民办教育机构应按照现代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设立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其它形式的决策机构,并在章程中载明决策机构的人员组成、任期、权限和议事规则等。

第九条民办教育机构应按要求内设相应的管理部门,配齐管理人员。

校长应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并只能在一所民办教育机构任职。

关于做好我区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区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区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各街道教育办、各有关民办幼儿园:我区部分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即将到期,根据《关于做好我市民办中小学、学前教育机构到期<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深教〔2007〕155号)精神,现将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延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延期范围《办学许可证》将于2010年4月20日前到期的民办幼儿园,需办理延期手续。

二、申请条件(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按章程依法开展保教活动;(二)各项变更和人员聘用按规定及时报审批机关批准、核准或备案;(三)举办者按章程的规定出资,并按时、足额、到位;(四)具备有效的租赁、借用、承办、合作办学等合同;(五)提交材料齐全,各种证书合法、有效;(六)董事、法定代表人、园长、财务人员符合规定;(七)财务管理规范,收支合法、真实,办园经费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按要求接受审批机关监督,无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园的情况;(八)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其它违法行为。

三、提交材料(一)《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延期申请表》(原件);(二)《办学许可证》正本(原件);(三)《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延期申请表》要求的材料,具体如下:1.幼儿园食品卫生许可证(验原件,交复印件);2.幼儿园园舍租赁、借用、承办、合作办学等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3.园长、财务人员简历(原件);4.园长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上岗证(验原件,交复印件);5.财务人员从业资格证(验原件,交复印件);6.年检中未上交建筑、消防证或证件有更新的幼儿园,需上交建筑质量检测合格证和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若幼儿园食堂卫生许可证、园舍租赁合同等证件快到期,请各幼儿园预先做好延期工作,否则办学许可证的延期时间将受限制。

四、办理程序(一)申请《办学许可证》延期的民办幼儿园将有关材料提交至街道教育办;(二)街道教育办对材料进行核查、审验原件,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在《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延期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于2009年11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区教育局幼教室。

深圳民办幼儿园入学条件

深圳民办幼儿园入学条件

深圳民办幼儿园入学条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深圳市幼儿园的需求量不断增加,而民办幼儿园作为补充公办幼儿园的重要力量,也越来越受到家长的青睐。

那么,深圳市民办幼儿园的入学条件是什么呢?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年龄限制深圳市民办幼儿园的入学年龄一般是2岁至6岁。

其中,2岁的幼儿需要在9月1日前满2周岁,3岁的幼儿需要在9月1日前满3周岁,4岁的幼儿需要在9月1日前满4周岁,5岁的幼儿需要在9月1日前满5周岁,6岁的幼儿需要在9月1日前满6周岁。

二、户籍限制深圳市民办幼儿园入学并没有户籍限制,即无论是深圳市户籍还是非深圳市户籍的幼儿均可报名。

但是,不同的民办幼儿园可能会有不同的招生范围,家长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幼儿园。

三、身体条件深圳市民办幼儿园入学时,幼儿需要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并提供相关的健康证明。

如果幼儿有慢性病、传染病等疾病,需要提前告知幼儿园,以便做好相关的防疫措施。

四、家长要求深圳市民办幼儿园对家长的要求也比较严格。

家长需要提供幼儿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健康证明等相关证件。

同时,家长还需要签署相关的协议,包括入园协议、纪律协议等,以确保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五、其他要求除了上述几点,深圳市民办幼儿园还有一些其他的要求。

比如,幼儿需要有一定的自理能力,如能自己上厕所、换衣服等;同时,幼儿园还要求幼儿具备一定的社交能力,如能与其他幼儿愉快地玩耍、交流等。

总之,深圳市民办幼儿园入学条件比较严格,但这也是为了保障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家长在选择民办幼儿园时,需要根据幼儿的实际情况和自己的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幼儿园,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和签署协议,以确保幼儿能够顺利入园。

深圳私立幼儿园报名条件

深圳私立幼儿园报名条件

深圳私立幼儿园报名条件
【原创实用版】
目录
一、深圳市私立幼儿园报名条件概述
二、私立幼儿园报名所需的证件
三、私立幼儿园的办学条件
四、私立幼儿园的申办条件
五、深圳私立幼儿园报名的具体条件
正文
一、深圳市私立幼儿园报名条件概述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家长们对子女的教育越来越重视,很多家长为了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选择将孩子送到私立幼儿园。

那么,深圳市私立幼儿园的报名条件是什么呢?
二、私立幼儿园报名所需的证件
一般来说,报名私立幼儿园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儿童本人的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此外,还需要提供儿童所在家庭的户口簿。

三、私立幼儿园的办学条件
私立幼儿园的办学条件需要达到当地教育部门规定的标准,包括基础设施、师资力量、教学设备等方面。

同时,私立幼儿园需要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启动资金不少于 20 万元,注册资金 10 万元以上。

四、私立幼儿园的申办条件
申请举办私立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此外,民办幼儿园需要满
足一定的办学规模,达到《幼儿园等级标准》规定的二级幼儿园标准。

五、深圳私立幼儿园报名的具体条件
在深圳,私立幼儿园的报名条件除了上述提到的证件和办学条件外,还需要满足深圳当地的相关规定。

具体条件可能因地区、幼儿园的类型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家长在报名前向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或教育部门咨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圳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试行)
深教规[2008]1号
第一条为加强对民办教育的审批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改善办学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结合深圳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所指的民办教育机构,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民办小学、民办初中、民办高中、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与民办成人非学历教育办学机构(非职业技能类)。

第三条民办中小学、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纳入各区教育管理范围,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

第四条民办教育机构所从事的教育与教学活动,是社会公益性事业。

举办者必须按时足额投入办学经费。

第五条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类型与培训层次,应与当地的人口状况与产业升级相适应,与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六条学校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标准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学校内不得有宗教活动场所,不得铺设过境架空高压线。

学校周边环境应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不得与殡仪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

位于交通要道、过境公路旁的学校,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

租赁场地办学的,须签订租赁期至少在一个办学周期(中小学6年,学前教育机构3年,成人教育办学机构与所开设项目的办学周期一致)以上,并提交经政府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有效租赁合同。

续签租赁合同的,不受办学周期的限制。

第七条举办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办:
一、财务状况不良或负有较大数额的债务到期未还的;
二、有违法办学记录的;
三、有刑事犯罪记录的;
四、有精神类疾病的;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情形。

第八条民办教育机构应按照现代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设立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其它形式的决策机构,并在章程中载明决策机构的人员组成、任期、权限和议事规则等。

第九条民办教育机构应按要求内设相应的管理部门,配齐管理人员。

校长应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并只能在一所民办教育机构任职。

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兼)职财会人员。

第十条民办中小学的校舍建设,应与其办学规模相适应,按规定配齐教育、教学、教辅和办公用房,学校布局合理,教学区、运动区及生活区相对独立; 寄宿制的,配有符合标准的学生宿舍和食堂。

完全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其高中部、初中部、小学部的教学区域相对独立。

第十一条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按民办高中标准、九年一贯制学校按民办初中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执行广东省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本标准颁布半年内,对已正式设立的民办
教育机构,按照本标准的指标,重新核定其办学规模。

第十四条本标准实施前已正式设立的民办教育机构执行本标准。

未达到本标准的,在本标准颁布实施后两年内完成整改,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相应标准的,由审批部门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附件:深圳市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具体配置标准
深圳市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具体配置标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