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上行公文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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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公文选读

中国古代公文选读

中国古代公文选读中国古代公文选读中国古代公文选读一、公文文种1、誓:古代公文名称。

是军队出兵征伐时或交战前宣布的誓师词。

2、秦誓:崤之战经验教训的总结,有述往戒来之作用。

3、令:国君对大臣的训话,后来把皇后、太子对下属的文告称作令。

4、制和诏的异同:制:帝王的命令性文书名称,古代公文的一种。

制书是皇帝颁布的有关制度方面的命令。

诏:始皇确定的公文名称,是一种指令性文书,凡皇帝颁布不属于重大制度的命令。

“诏”比“制”的分量略差一些,亦比“制”的用途广泛。

5、告谕:古代公文文种。

君王发布命令使人知晓明白。

6、玺书和上书的区别:玺书:古代因长途传递,文书易破损,所以常写在竹简木牍上,两片合一,捆上绳子。

在绳结处用泥来封固,盖上玉玺,称玺书。

秦以后专指皇上的诏书,是下行文。

上书:向君主上呈书面意见。

是上行文。

7、诏:古代公文名称。

指皇帝颁发的指令性文告。

8、疏:古代公文名称。

是古代大臣上给帝王论政事、提建议的文书。

9、议:古代公文文种。

在古代,国家有大事,必集群臣于朝廷之上议论,各抒己见,往来辩驳。

10、檄:古代公文文种。

古人用于声讨,征召时所用的文书叫做檄。

11、表:古代公文名称。

在汉初定礼仪时,表的作用是陈情,到了后汉时期,表的作用渐渐广泛,有推荐表,有进书表。

12、遗诏:古代帝王临终时留给后世的遗嘱。

通常有两种,一种是昭告群臣百姓的,一种是诏敕嗣君的。

13、教:上级官僚对下级或百姓的一种告谕性文书,与“令”颇相似。

14、驳议:汉代公文名称。

为官僚对某些重大政事有不同意见时向皇帝陈述的文书。

15、牋(笺):古代公文名称。

是大臣上给太子、皇后或诸王的一种上行文书。

16、启:大臣写给皇帝的建议性文书。

17、封事:古代公文名称。

奏疏之一种。

大臣怕事有宣泄,以囊封之而进。

故曰封事。

18、札子:公文名称。

唐人奏事,非表非状者称榜子,宋人称札子。

19、敕:古代公文文种。

属于下行文,主要起到使人警饬,不敢怠慢的作用。

公文基础常识

公文基础常识

公文基础常识一、公文分类(按行文关系和行文方向)(一)上行文下级机关向上级领导机关的行文。

如报告、请示。

(二)平行文平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行文。

如函。

(三)下行文上级机关向属下的机关行文。

如命令、决定、批复、通知、通告、通报。

二、15种公文文种(顺口溜:一命三通要报请批,二公二决当议函议)1.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2.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3.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该文种适用于:影响比较久远的事,时间跨度长,人、财、物牵涉较多。

4.命令。

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 1 —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该文种通常由国家或县级以上的行政机关发布。

5.公报。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6.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7.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特点:①告知范围区域性;②内容专业性。

#分类:①制约性通告。

例,《XX关于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②内容专业性。

《XX关于办理燃气复核业务的通告》8.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该文种行文方向最多。

9.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该文种适用频率最高。

#分类:①批转性通知。

例,《转发XX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②发布性通知。

③知照指挥性通知。

例,《XX关于配合做好营商环境专项调研的通知》10.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 2 —知重要情况。

11.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不需要上级回复)#注意:请示属于呈阅性,不得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

12.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我国历代公文体制、名称、用途简介

我国历代公文体制、名称、用途简介

我国历代公文体制、名称、用途简介
我国历代公文体制、名称和用途有所变化,以下是一个简要介绍:
1. 周朝(约公元前11世纪-公元前256年):周朝的公文体制以封建制度为基础,主要分为封命和告诫两大类。

封命是国家向诸侯国下达的军事、政治命令,告诫是国家向内部王室成员及官员发出的命令和劝告。

2. 秦朝(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6年):秦朝的公文体制比较严格,以法律为准绳。

公文种类有律令、诏书、奏报、试制等,主要用于法律文书、政令传达和吏治管理。

3. 汉朝(公元前206年-公元220年):汉朝的公文体制比较宽松,主要分为谕旨、符书和表章三个类别。

谕旨是皇帝向百官下达的命令、奖赏和警告;符书是中央政府与各地官员之间传递消息的文书;表章是官员向上级报告工作或请示决策的文书。

4. 唐朝(公元618年-907年):唐朝的公文体制相当庞杂,主要包括奏章、表状、诏令、牒书等。

奏章是官员向皇帝上书请示或报告的文书;表状主要用于官员与上级之间的交流;诏令是皇帝下达的政令;牒书用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联络和通讯。

5. 宋朝(960年-1279年):宋朝的公文体制比较精细,种类繁多。

主要包括奏章、制书、敕书、谕旨、行文等。

奏章是官
员向皇帝上报或请求决策的文书;谕旨是皇帝向官员下达的命令;行文是官员之间传递命令和通知的文书。

以上是对我国历代公文体制、名称和用途的简要介绍,每个朝代的公文体制都有其特色和变化。

古代公文制度一瞥

古代公文制度一瞥

古代公文制度一瞥古代公文制度是一套与公共事务相关的文书传递和管理系统,它在历史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从古代公文制度的发展与演变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古代政府机构的组织结构、行政运作以及文化传承等方面的信息。

本文将从古代公文的形式与内容、管理机构以及公文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介绍。

一、古代公文的形式与内容古代公文的形式多种多样,常见的有告诏、奏疏、制书、颁诏等。

这些公文通常由官员撰写,经过政府审核和批准后进行传递。

公文的内容涵盖了政治、军事、法律、财政、人事等各个方面。

比如告诏一般是帝王对臣下的命令,奏疏是官员向上级报告政务或请求决策,颁诏是皇帝下达制度和政策等等。

古代公文的语言要求庄重、正式,注重礼仪和规范。

尤其是在对待上级的表达中更显得恭敬和尊重。

公文的撰写需要遵守一定的格式,如标题、正文、落款等,以确保文件的完整和准确传达。

二、古代公文的管理机构古代公文管理有不同的机构负责。

在中国古代,中央政府设有文书馆或御书院等机构,负责管理和传递公文。

而地方政府也设有相应的机构来处理地方事务和公文传达。

这些机构的职责是审核公文、承办文件工作、协调几个相关部门,并负责整理、保存和归档公文。

公文的传递通常由专门的官员或使者进行。

他们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来确保公文的安全性和准确传达。

同时,公文撰写和传递的规范也为政府的运作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三、古代公文的影响古代公文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首先,公文是统治者与官民之间交流的重要桥梁,通过公文的传达与回应,统治者了解民情,官员了解政策。

其次,公文是政府管理和调控的重要手段,政策、法律和财政等内容在公文中得以正式发布和执行。

再次,公文的撰写和传递也促进了文字文化的发展与传承,为后世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献。

古代公文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公文的传递需要时间和人力成本,特别是在长途传递时更加繁琐。

其次,公文篆刻和纸张等材料的制备也需要一定的资源和技术支持。

最后,古代公文表达的古文语言对于一般人来说有一定的门槛,限制了信息的传播范围和传承。

中国古(近)代公文100种

中国古(近)代公文100种

中国古(近)代公文100种为了让大家较系统地了解我国历史上公牍的种类、用途及其演变情况,现以徐望之《公牍通论》中所列九十余种从三代到清末民初的公文体制为基础,参照明代吴讷《文章辩体序说》和徐师曾《文体明辩序说》中有关同一体裁的介绍,并征引近人许同莘《公牍学史》一书中的有关论述以及《辞源》和其他史籍中的资料,相互补充,撮为此篇,共介绍古代公文一百余种,以供参阅,尚祈斧正。

一、春秋战国以前的公文【典】典常。

是记述的古代帝王法文书,如《尚书》中的《尧典》、《舜典》。

【谟】臣下为君主就国家大事进行策划谋议的文件。

如《尚书》中的《大禹谟》、《皋陶谟》。

【训】是国君教导臣下的文辞。

始见于《尚书·盘庚》:“予告汝训汝”。

孔安国《尚书序》解释曰“教导之文曰训”。

有时以下戒上也可用训,如伊尹对太甲所云,也称《伊训》。

【诰】教告众民,昭告诸候,禁戒、受命之辞。

如《尚书》有《汤浩》、《大诰》、《酒诰》,汉唐时代还偶尔使用,宋代则用为授予官职的文书。

【誓】宣誓文辞,如出师告祭天地,登坛誓师和征讨敌人的檄文。

《尚书》有《甘誓》、《汤誓》、《牧誓》。

【命】是命官之辞,大曰命,小曰令。

王言同称命,有的用以命官,如《尚书》中的《说命》;有的用以封爵,如《尚书》中的《微子之命》《蔡仲之命》;有的用以饬职,如《尚书·毕命》;有的用以赏赐,如《尚书·文候之命》。

秦并天下,改命为制。

【令】小于命,始见于《尚书·同命》:“发号施令”。

上古只有帝王对臣下的言词称为令,秦代以后王太子、诸候王对下属都称为令。

【教】始见于《尚书·尧典》“敬敷五教”,韦昭《国语》注:“五教,谓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

秦制,王候所下达的文书称为教,大臣也可以使用,汉代薛宣以条教著称,《汉书》曾录存其《下贼曹橼教》是一篇体贴下属的教令。

隋代公候封郡县者,亦用教。

【方】用木板写的文书。

《仪礼·聘礼》篇:“不及百名书于言”。

中国古代上行公文常识

中国古代上行公文常识

中国古代上行公文常识你说得不太准确,怎么空洞了?其中也不乏经典啊,不能说“都”,其实公文在古代,臣对君主要陈述政治,经济,文化等内容,并不空洞啊,不过,只是因为公文的格式死板,有明确规定,必须中规中矩,因为这可涉及到礼节方面的问题(搞不好就是冒犯皇帝,可是死罪啊,所以宁愿规矩空洞,也不能随便写)。

当然皇帝对下发的公文,也是有格式的,毕竟一千多年都传下来的,作为皇帝也得有规矩,要作表率,所以比如说发布诏令,开头都是那么几句(如“皇帝诏曰”哦,其它我忘了,嘿嘿)。

你说的这种情况,尤其是在朝政败坏时,最严重,不论上下都是应付,官样文章,谁都懒得那么认真写,最多就是华丽言辞的堆砌,没有实际内容。

以下给你介绍古代公文都哪些:中国古代上行公文常识[上书]奏议体之一。

亦称“上言”、“上疏”、“上奏”、“奏书”。

明徐师曾《文体明辨》:“降及七国,未变古式,言事于王,皆称上书,秦汉以下,虽代有更革,而古制犹存,故往往见于诸集之中。

萧统《文选》欲其别于臣下之书也,故自为一类,而以…上书‟称之。

”清王兆芳《文体通释》:“上书者,上高也,奏上也,书而高进也。

亦谓之献书,献馈食进也,以书奏上若进馈也。

主于进达情事,忠言献替。

”梁任昉《文章缘起》:“上书,秦丞相李斯《上始皇书》。

”自汉以后,渐不多见,宋以下上书、上言皆不用,今惟致之尊长者用之。

[疏]向天子陈事的文书。

清王兆芳《文体通释》:“疏,陈言而条析疏通,奏书之属也。

汉兼施于王侯,魏晋六朝专上王侯,后世专上天子。

今制,陈事曰疏。

主于陈事通彻,条理明序。

源出汉韩信《上尊号疏》。

”[奏疏]上天子之文的通称。

亦称奏议、奏书、奏对、奏启、奏状、奏札、奏折、奏策、上书、奏章等。

明徐师曾《文体明辨》:“奏疏者,群臣论谏之总名也。

奏御之文,其名不一,故以奏疏括之也。

七国以前,皆称上书。

秦初,改书曰奏。

至于疏、对、启、状、札五者,又皆以…奏‟字冠之,以别于臣下私相对答往来之称。

”[奏策]献计进策的奏疏。

古代的公文格式

古代的公文格式

古代的公文格式
在古代,公文是官方往来传递的重要文件,代表着统治阶级的权威和意志。

公文格式的规范和统一对于保证政令的上传下达、沟通各级官员、协调各方事务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古代公文的一些常见格式:
1. 抬头:公文开头通常要写明受文者,即收信人,通常为某位上级官员或下属官员的职衔、姓名等,有的还需加封号、官阶等,以示尊敬。

如“谨呈某某大员钧启”、“某某大员台鉴”等。

2. 正文:正文是公文的主体部分,要简明扼要地表达发文者的意图和要求,一般分为数段或数点来叙述。

在叙述中,要使用规范的语言,避免使用口语或俚语,更不能出现错别字或语法错误。

在公文结尾部分,还要注明公文发出日期或有效期限。

3. 落款:公文的结尾部分通常要署名发文者,包括姓名、官衔、印章等,以示正式。

在写明“发”或“具”后,应加上发文者的名字或官衔,如“发文者:某某某”、“具状人某某某”等。

4. 封套:封套是用来装封公文的纸袋,上面要写明收信人地址、姓名等,有时还需注明文件名称或简要内容。

封套上通常盖有发文者的印章或封条。

5. 行文规则:古代公文的行文规则也非常严格,要求语言规范、行文简练、程序严密。

在行文中,要遵循一定的格式和规范,如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的格式各有不同。

同时,发文者还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公文格式和措辞。

总的来说,古代公文的格式非常规范和严格,不仅要求语言简练、准确,还要求格式统一、行文有序。

这种公文格式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有助于保证政令的上传下达、协调各方事务,也有助于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和管理水平。

上行文的文种演变

上行文的文种演变

上行文的文种演变姓名:徐维班级:09社工学号:0903402032“书”作为最早的上行公文之一,又称为“疏”、“上疏”、“上书”,始于春秋,一直沿用至清代,是我国古代起源最早、应用最广的上行文文种之一。

后代“奏、章、表、疏”的前身便是“上书”。

“章”,是受封赠的大臣向皇帝谢恩的文书。

汉代的“章”主要用于向皇上谢恩、陈述事理。

汉末以后,章、表二体不论从用途还是从文体体制来看,都难以区分。

汉代规定的章、表、奏、议四种上行文书,奏、表、议在后代得以继续沿用,并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文体体制,唯有“章”作为一种独立的公文文体,逐渐与“表”合而为一,最终导致“章”的功能被“表”所代替。

“表”,起源于汉代。

用于臣僚向君主陈述政事,表达情感。

东汉以后,“表”的使用已不仅限于“陈情”,东汉时新出现的“笺奏”、“奏笺”、“笺记”、“牋”,都是箋的别称,类似于表,也用于臣下向上级行文。

三国两晋时期把凡属于陈述性的上行文都称为“表”,内容也更加广泛,包括论谏、劝请、陈乞、进献、推荐、庆贺、慰安、讼理、弹劾等,可见“表”的应用在一定时期内是比较广泛的。

唐宋以后,表文依然是重要的上行公文文体。

至宋、明、清三代,表文都是科举考试中的重要内容。

明代,凡遇朝廷举行庆典,如寿旦、元旦、冬至等,内外臣僚都要进贺“表”、“笺”。

“表”用于皇帝和皇太后,“笺”用于皇后。

六朝时,“表”细化出“贺表”,是群臣百官在国家重大庆典时使用的文种,今天的“贺电”、“贺信”诸名,便是由“贺表”演变而来。

“奏”,我国古代臣僚向帝王陈述意见或说明事情的一种上行公文文种。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出于尊君抑臣的需要,批准丞相李斯的提议,将大臣的“上书”改称为“奏”,成为臣僚向皇帝奏事的文种,而庶民百姓多用“上书”。

作为“奏”的一种,也用于向皇帝上书言事。

两汉时期“奏”主要用于臣僚对政事有所批评或建议,对某官进行弹劾等,这一时期又将向皇帝奏事的文书称为“疏”,于是“奏”在这一时期又演化出“奏议”、“奏记”、“奏章”、“奏疏”等文种。

公文知识点汇总

公文知识点汇总

2000年12月6日,国家档案局颁布《归档文 件整理规则》 件——基本保管单位 出发点——便于保管和利用
三、用印、登记与封发 1.用印——机关行使职权的凭证, 是公文有效性的重要标志 2.发文登记——采用簿册式,每年
标点使用是否正确,文字书写是否规范 ⑥查公文格式是否符合规定。
公文整理和立卷
2.分发——不确定部门先送办公部 门负责人或机关领导,按先办理、 后阅知,先主办、后协办,先正职 收文 、后副职次序分送 3.传阅——以文书人员为中心进行 传递”轮辐式传阅“,发现有批示 时,要按批示意见进行处理,阅毕 要在《文件传阅单》上签注姓名和 日期 三、拟办、批办与承办 1.拟办P302——对来文的处理提出 初步意见,共领导人批办时参考。 公文处理的重要环节 2.批办——机关领导人对送批的文 件如何处理所作的批示,送批的文 件是经过筛选后重要的、紧急的 3.承办——机关有关部门或人员按 照来文的要求进行具体工作或办理 复文,公文处理工作中关键性环节 四、催办、查办与注办 1.催办——对那些必须办理答复的 文件,根据承办时限的要求,及时 地对文件承办的情况进行督促和检 查。对内催办、对外催办,口头催 办、电话催办、书面催办,一般应 在半个月内办理完毕 2.查办——指文书工作人员协助机 关领导检查各项方针、政策、决议 、指示的执行和落实,以及对某些 问题进行查处,解决的一项承办性 工作。阅读材料,搞清问题,立项 、办理、结果与反馈、整理归档
公文文种知识及写作要点整理
第一部分 公文
第二部分 公文写作
第三部分 公文处理
公文
体式与稿本
行文规范
是国家机关及其他社会组织(主体)在
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分析:
定义 行使职权和实施管理过程中(必要条 体式定 指公文的文体、构成要素及其在格 件)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与规范体式的 义 式上的安排

古代公文简版修正

古代公文简版修正

古代公文一、背景介绍古代公文是指在古代时期,政府、官员或机构之间进行交流、传达信息的一种书面形式。

在古代社会中,没有现代快捷的通讯手段,过程繁琐且时间较长。

书面公文成为一种重要的工具,用于传递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信息。

二、公文的分类根据不同的目的和内容,古代公文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上表上表是臣子向君王上报家族事务、请求对国家大事提出意见或建议的一种公文形式。

上表通常由官员书写,内容需详细阐述问题,并附上具体的理由和建议。

上表具有一定的礼仪性,表达的口吻要庄重严肃。

2. 下诏下诏是君王向臣下下达命令、发布政令的一种公文形式。

下诏通常由宫廷内的文官撰写,语言要庄敬严肃,措辞要明确具体。

下诏通常由官员传达给相关部门或个人,执行命令。

3. 行状行状是官员、将领或普通百姓上报个人行动和事件的一种公文形式。

行状被用于报告个人的重要行为、战绩或事件,内容详实,语言要简明扼要。

4. 卷载卷载是久远时代君王、官员或教育机构之间传递信息和文件的一种公文形式。

卷载通常是用竹简、木简或纸张书写的,包括上下两联,由发件人写明发送的机构或人的名称,收件人写上收件人的名称。

三、公文的特点古代公文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正式规范古代公文具有一定的书写格式和行文规范。

包括使用特定的文言文书写,注重篇章结构,语言严谨规范,使读者易于理解。

2. 详实准确古代公文要求准确传达信息,内容详实,切不可有模糊或错误之处。

在书写和审阅公文时,要尽可能避免遗漏或错误。

3. 高度重视礼仪古代公文在表达方式上非常注重礼仪,使用婉转、庄重的词语,以彰显文化和尊严。

这种礼仪观念体现了古代社会的等级制度和社会秩序。

四、公文的影响古代公文在传播信息、协调政务、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公文的书写和传达需要经过多个环节,公文成为君臣之间沟通交流的桥梁。

公文还记录了古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信息,对后世的研究有着重要的历史价值。

五、古代公文作为一种特殊的书面形式,对古代社会的运行、管理和文化传承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中国古代史常识:古代公文常识

中国古代史常识:古代公文常识

中国古代史常识:古代公文常识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绵延四千余年,政府公文不仅数量巨大,而且形式也丰富多样。

从公文制成的材料看,殷商王朝的卜辞刻在龟甲兽骨上,商周的铭文铸刻在青铜器上,秦汉时使用最多的是竹简和缣帛,东汉以后有了纸张,公文书写材料逐渐用纸张替代,一些特殊的文书还用金、铁制成,如武则天祭嵩山的金简文书,宋、明颁发给勋贵的铁券诰命等。

从书写公文的文字看,唐宋以后楷书是公文书写的主要形式,有些公文对文字有特别的要求,如一般用于封赠的公文以篆书书写,用于罢免大臣的公文以隶书书写,有些朝代还规定不得用行书、草书书写国家正式公文。

至于公文的种类更是名目繁多,主要有:典、谟、训、诰、誓、命。

它们是保存在《尚书》里的我国上古时期公文名称。

典指国家的法典、法规;谟是谋的意思,指规划一类的文书;训是训示、训令;诰是告示、布告;誓是誓言、誓词,相当于后来的檄文;命是常见的命令之类。

制、诏、策(册)、戒、敕、旨、谕。

它们是封建皇帝在政务活动中颁发的各种公文的名称。

制书是皇帝用于颁布重大制度时所用的文书;诏书多用于对官僚的训示、答复臣僚的上奏、皇帝即位的布告;策书是用于封赠或罢免大臣的命令性文书;戒书是皇帝对臣下进行训诫所用的文书;日常政务活动中所用的命令性文书称敕书,即民间称谓的“圣旨”,明代则称敕谕。

奏、章、表、议。

它们是文武百官向皇帝上奏的文书形式。

奏是封建时代官僚向皇帝言事的主要公文形式。

章多用于庆典时向皇帝致敬,官员就任新职,亦例须撰写谢章感恩。

同类的公文还有表、笺。

议是臣僚向皇帝表达不同意见的文书。

启、移、谘、关、札、状、檄、露布。

它们是政府衙署相互往来或个人与官署交往的文书。

启是官府往来的书信或下级给上级个人的书信;移是同级衙署互相送达的文书;谘是两个衙署相互商量事情;关是此衙署通知彼衙署有关事情的文书;札是上级官员给属员的文书;状是百姓向官府申诉的文书;檄与露布是指军事行动中讨伐性文告。

我国古代各种不同类型和名称的文书之间有着继承和沿革的关系,文书种类繁多反映了国家政治事务的复杂多样。

关于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的写作基础知识

关于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的写作基础知识

关于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的写作基础知识应用写作中按照行文关系、文件去向,可分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

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关于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的写作基础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上行文上行文。

指下级机关向所属上级机关的发文,如请示、报告。

其行文方向有逐级行文、多级行文、越级行文三种。

1.逐级行文即下级机关向具有隶属关系的上一级机关行文,是上行文最基本、最常用的方式。

除特殊情况外,下级机关一般均应向直接上级机关行文,以保持正常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2.多级行文即下级机关在必要时向具有隶属关系的上一级机关和更高一级的上级机关行文。

这种行文方式只在个别特殊情况下,如遇有重大问题时才可使用。

3.越级行文即下级机关在非常必要时,越过有隶属关系的上一级机关而向更高级的上级机关行文。

这种方式只能在下列特殊情况下采用:(1)由于发生特殊紧急情况,如严重自然灾害等,逐级上报会延误时机,造成更大损失的问题;(2)向具有隶属关系的上一级机关请示多次,长期未能得到解决的问题;(3)隶属下级机关与上级机关之间有争议而无法解决的问题;(4)上级机关交办的,并指定越级上报的事项;(5)对上一级机关进行检举、揭发的问题;(6)询问与请示极个别的、必要的具体问题等。

平行文。

指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的发文,如通知、函。

下行文。

指上级机关对所属下级机关的发文,如命令、指令、决定、决议、布告、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批复等。

下行文下行文是上级机关向所属的下级机关的行文。

其行文方式有逐级行文、多级行文、直达基层行文三种。

1.逐级行文即采取逐级下达的方式或只对直属的下一级机关行文:2.多级行文即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向所属的几级下级机关行文。

3.直达基层行文即上级机关直接向最基层机关行文.采用这种方式行文的多是无须保密的普通文书。

平行文平行文是相互没有隶属关系的同级机关或者不属同一系统的机关之问的行文。

这是不分系统、级别、地区、性质的机关之间的行文。

官府往来文书

官府往来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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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府往来文书
文学术语
01 简介
目录
02 详细介绍
官府往来文书,是中国古文书之一类,是历代封建官府之间往来行文使用文书的统称。有别于皇帝使用的诏 令文书、臣僚上奏皇帝的奏疏和私人使用的文书。古人通称之为文移、文牒、文案、公牍,也有人只把这类文书 称为公文。
简介
按不同的行文对象,可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 3种。上行文用于对上级官员行文,文种有状、申、呈、 详、验、禀等;下行文用于对下级官员行文,文种有檄、符、帖、指挥、札、付、牌、票等;平行文用于级别相 当的官员之间行文,文种有移、关、刺、咨、照会等。还有用于不相统属的官府之间不论上下行的牒等。各文种 的使用、文书程式和称谓、用语等方面都有严格规定,体现封建等级制度精神。
清初沿袭明制,把申状简称为申,其中包括详文、验文两种。清末又把验文称为申文。
元、明两代文书中常把呈状简称为呈,清代把呈作为正式文种名称。用呈作上行文的官府有:各省织造、各 关监督行文户部,提督、总兵行文兵部,布政使、按察使行文军机处,各省道、府、州、县行文学政。此外武职 官中都司、守备行文非所辖的副将,千总行文非所辖的都司、守备等也用呈文。
原是帛制的文书标签,用以代替木制的封检帖的张幅短小,文件载体用纸后,用小幅纸片书写的文书也称为帖。 自南北朝起,帖成为下行文种之一。宋代尚书礼部下行国子监用帖;明代府、州下行用帖;清代初期知府下行属 县也曾用帖,中叶以后未见使用。
唐、宋时期文书中通称上级指示为指挥。元代定为文种名称,作为高级官府向级别相差悬殊的低级非直属官 府行文时使用的文种。明代废止。
宋、元、明公文中常用“看详”、“呈详”、“照详”字样。详字的意思是审议、审查。照详一词多用于申 状结尾,全句作“伏乞照详施行”,意思是请求审查批示。清沿明制,需要上级批示的申文结尾仍用此句,文种 名称则改称为详。

古代公文

古代公文

古代公文重点总结1、古代公文文种:(1)誓:是出兵征伐时(交战前)宣布的誓师动员令。

(2)令:上古时期,只有国君对大臣的言辞称令,到秦代,把皇后、太子对下属的文稿称为令,汉代,诸侯王下达的文稿称为令,再以后,天子诸臣都可使用。

(3)制书:是皇帝颁布的有关制度方面的文书。

制书与诏的区别:“诏”也是一种公文文种,它是一种指令性的文书,凡皇帝颁布不属于重大制度的文书都用诏,诏的分量不如制,但是诏比制用途广泛。

(4)告谕:古代公文名称,用于发布命令,使人知晓,明确。

区别玺书与上书:玺书属于下行文,上书属于上行文,是大臣给皇帝、诸侯王的奏疏(5)疏:古代公文名称,是古代大臣上给帝王论政事、提意见的文书。

也称“奏疏”,由汉文帝开始(6)议:古代公文文种,在古代,国家有大事,必集群臣于朝廷之上议论,往来辩驳。

以此来确定处理事情的事宜、方案叫“议”。

(7)檄:古代公文文种。

檄本是军用公文,但也通用于政治。

(8)教:是上级官僚对下级或百姓的一种告谕性文书。

(9)表:是古代公文文种,大臣写给国君的上行文。

是大臣表示对国君的忠诚、希望、陈说政治的诉求与愿望,其内容往往是议论和叙事,有时也带有抒情。

(10)封事:奏疏的一种,涉及机密之事,用囊密封呈进。

故曰封事。

(11)札子:公文名称,唐人奏事,非表非状者称榜子,宋人称札子,凡百官上殿奏事或官吏向长官进言议事通常用札子。

(12)敕:古代公文文种,属于下行文,主要起到使人警饬,不敢怠慢的作用。

2、古代公文基本常识:(1)《尚书》是第一部公文总集。

(2)《秦誓》有别于《汤誓》,后者乃出兵前的动员令,这是“誓告群臣之词”,有述往戎来之作用。

(3)谥法:古时贵族死后,依照其生前事迹,评定一个称号,这种制度称为“谥法”。

(4)《谏逐客书》的作者是李斯,本文在章法上,发端即表明看法,提出了全篇的总观点,即“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这一表现方法,开公文“片言居要”写法的先河。

(5)汉定礼仪,则有四品:章、表、奏、议。

古代公文处理

古代公文处理

中国古代的文书处理杨树森(原载《秘书工作》2007年第8期,发表时题为“古人是怎样处理公文的”)摘要:本文系统介绍中国古代的文书处理工作。

全文分三个部分:1.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文书工作;2.中国古代主管文书处理的官职和机构;3.中国古代公文办理的重要制度(介绍七种)。

关键词:中国秘书史;公文;文书处理;文书工作制度一、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文书工作我国是世界最古老的文明发源地之一,早在4千多年前就出现了公务文书和文书工作。

根据传说,黄帝以前的部落首领有巢氏、燧人氏、伏羲氏、神农氏等,大多以语言来发布指令,所谓“无制令而民从”(《淮南子·氾论训》), “自五帝(黄帝为五帝之首)始有书契”(《后汉书·祭祀志》) 。

随着公务文书的出现,也就产生了管理它的工作人员——史官,汉字的发明者仓颉据传说就是黄帝的史官。

夏代,随着国家机器的出现,一切公共事务的管理也就成为国家行为,公务文书也就成了国家管理的重要工具。

据《吕氏春秋·先识》等书记载,夏朝末年,夏桀荒淫残暴,掌管文书档案的“太史令终古”取出宫藏的“图法”展示给夏桀看,对桀哭谏。

然而夏桀仍执迷不悟,终古只得携“图法” 投归了商汤。

这一则记载告诉我们:夏政权已设置了像“终古”这样的秘书官员,并已把文书档案工作视为自己的重要业务。

在我国最早的公务文书汇编《尚书》中,也收录有夏代的一篇公文《甘誓》,记载的是夏代开国帝王启在讨伐有扈氏时对将士发布的战前动员令。

从以上材料看,夏代应该已经有了比较正规的文书工作。

二、中国古代主管文书处理的官职和机构公务文书一旦出现,就成为秘书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

因此历代政权都设有掌管文书的官职,秦汉后还设立了专门处理文书的机构。

在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以及夏、商、周三代,掌管文书的官职是史官。

“史”字的本义就是“掌管文书”。

出现于商代末年、成型于西周的太史寥,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综合性秘书机构,内有太史、小史、内史、外史、御史等“五史”,其中内史又叫“作册”,是掌管公文起草的文字秘书,而御史又称“柱下史”,是保管文书档案的秘书。

第八讲__古代公文

第八讲__古代公文

凡官吏泄密国家机密,不论是否有意,若造成后果,均追究刑 事责任。私拆公文,系私拆王命文书,杖八十;私拆官府一般公文, 杖六十;如被拆阅者系机密件,则按泄密罪论处。
从以上公文种类及其处理程序可以看出, 其一,传统社会,公文是行政管理的重要工具,其处理过程就 是决策和执行的过程; 其二,宰相机构一般是公文处理的中枢,上奏皇帝的公文。一 般经宰相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皇帝的王命,一般也要由宰相机构负 责拟制、副署后下发,表明宰相在行政运作中具有枢纽地位,一旦 宰相机构不再具有这两种公文处理权,就说明其失去了行政大权;
策书是用来命封、诔益、罢免诸侯王及三公的命令性 文书。 戒书是皇帝对新任的刺吏、太宗以及边疆军事将领进 行训导所使用的一种指示教导性文书。
二是大臣向皇帝所行的上行专用公文
章是受封赠的大臣向皇帝谢恩的公文。文章开头要写 “稽日上书谢恩陈事”。
表是大臣向皇帝陈述政事、建议衰情的报告性文书。 奏是大臣对政事有所陈述、批评、建议以及对某官进 行弹劾时所使用的一种陈述文书。
驳议是大臣向皇帝陈述不同政见的一种论辩性文书。
4、秦至清公文格式规范化
首先关于称谓和书写的规定。
其次关于公文用纸的规定。 再次关于用印规定。 最后关于其他行文格式的规定
二、公文处理程序
公文是体现发文机关意图、用于处理行政业务的。每种公 文都有其特定的作用和一定的处理程序。这个过程就是行 政决策形成到执行的过程。历代因其行政机构设置不同, 行政运作程序也就有一定的差异性。因此,公文的处理程 序也就不同。
汉初沿秦制,但随着内外朝的出现,尚书台成 为行政中枢,上奏的各种奏章,虽仍经外朝丞相 府呈报,但尚书台以收发奏章,进而有权拆阅, 再进一步代皇帝批示奏章,从而具有了行政大权。

上行文的文种演变知识交流

上行文的文种演变知识交流

上行文的文种演变上行文的文种演变姓名:徐维班级:09社工学号:0903402032“书”作为最早的上行公文之一,又称为“疏”、“上疏”、“上书”,始于春秋,一直沿用至清代,是我国古代起源最早、应用最广的上行文文种之一。

后代“奏、章、表、疏”的前身便是“上书”。

“章”,是受封赠的大臣向皇帝谢恩的文书。

汉代的“章”主要用于向皇上谢恩、陈述事理。

汉末以后,章、表二体不论从用途还是从文体体制来看,都难以区分。

汉代规定的章、表、奏、议四种上行文书,奏、表、议在后代得以继续沿用,并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文体体制,唯有“章”作为一种独立的公文文体,逐渐与“表”合而为一,最终导致“章”的功能被“表”所代替。

“表”,起源于汉代。

用于臣僚向君主陈述政事,表达情感。

东汉以后,“表”的使用已不仅限于“陈情”,东汉时新出现的“笺奏”、“奏笺”、“笺记”、“牋”,都是箋的别称,类似于表,也用于臣下向上级行文。

三国两晋时期把凡属于陈述性的上行文都称为“表”,内容也更加广泛,包括论谏、劝请、陈乞、进献、推荐、庆贺、慰安、讼理、弹劾等,可见“表”的应用在一定时期内是比较广泛的。

唐宋以后,表文依然是重要的上行公文文体。

至宋、明、清三代,表文都是科举考试中的重要内容。

明代,凡遇朝廷举行庆典,如寿旦、元旦、冬至等,内外臣僚都要进贺“表”、“笺”。

“表”用于皇帝和皇太后,“笺”用于皇后。

六朝时,“表”细化出“贺表”,是群臣百官在国家重大庆典时使用的文种,今天的“贺电”、“贺信”诸名,便是由“贺表”演变而来。

“奏”,我国古代臣僚向帝王陈述意见或说明事情的一种上行公文文种。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出于尊君抑臣的需要,批准丞相李斯的提议,将大臣的“上书”改称为“奏”,成为臣僚向皇帝奏事的文种,而庶民百姓多用“上书”。

作为“奏”的一种,也用于向皇帝上书言事。

两汉时期“奏”主要用于臣僚对政事有所批评或建议,对某官进行弹劾等,这一时期又将向皇帝奏事的文书称为“疏”,于是“奏”在这一时期又演化出“奏议”、“奏记”、“奏章”、“奏疏”等文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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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上行公文常识你说得不太准确,怎么空洞了?其中也不乏经典啊,不能说“都”,其实公文在古代,臣对君主要陈述政治,经济,文化等内容,并不空洞啊,不过,只是因为公文的格式死板,有明确规定,必须中规中矩,因为这可涉及到礼节方面的问题(搞不好就是冒犯皇帝,可是死罪啊,所以宁愿规矩空洞,也不能随便写)。

当然皇帝对下发的公文,也是有格式的,毕竟一千多年都传下来的,作为皇帝也得有规矩,要作表率,所以比如说发布诏令,开头都是那么几句(如“皇帝诏曰”哦,其它我忘了,嘿嘿)。

你说的这种情况,尤其是在朝政败坏时,最严重,不论上下都是应付,官样文章,谁都懒得那么认真写,最多就是华丽言辞的堆砌,没有实际内容。

以下给你介绍古代公文都哪些:中国古代上行公文常识[上书]奏议体之一。

亦称“上言”、“上疏”、“上奏”、“奏书”。

明徐师曾《文体明辨》:“降及七国,未变古式,言事于王,皆称上书,秦汉以下,虽代有更革,而古制犹存,故往往见于诸集之中。

萧统《文选》欲其别于臣下之书也,故自为一类,而以…上书‟称之。

”清王兆芳《文体通释》:“上书者,上高也,奏上也,书而高进也。

亦谓之献书,献馈食进也,以书奏上若进馈也。

主于进达情事,忠言献替。

”梁任昉《文章缘起》:“上书,秦丞相李斯《上始皇书》。

”自汉以后,渐不多见,宋以下上书、上言皆不用,今惟致之尊长者用之。

[疏]向天子陈事的文书。

清王兆芳《文体通释》:“疏,陈言而条析疏通,奏书之属也。

汉兼施于王侯,魏晋六朝专上王侯,后世专上天子。

今制,陈事曰疏。

主于陈事通彻,条理明序。

源出汉韩信《上尊号疏》。

”[奏疏]上天子之文的通称。

亦称奏议、奏书、奏对、奏启、奏状、奏札、奏折、奏策、上书、奏章等。

明徐师曾《文体明辨》:“奏疏者,群臣论谏之总名也。

奏御之文,其名不一,故以奏疏括之也。

七国以前,皆称上书。

秦初,改书曰奏。

至于疏、对、启、状、札五者,又皆以…奏‟字冠之,以别于臣下私相对答往来之称。

”[奏策]献计进策的奏疏。

清王兆芒《文体通释》:“奏策者,策,马棰也,筹策也,谋也。

谋若运筹亦如运用棰策而奏进之者也。

主于筹算精谋,别中下而要其上。

源出汉贾让《奏治河策》,流有隋文中子《奏太平十二策》、唐王忠嗣《上平戒十八策》,宋张齐贤《献开宝十策》。

”[谏书]臣下向天子进谏的奏章。

《汉书·王式传》:“臣以三百五篇谏,是以亡谏书。

”唐岑参《佐郡思旧游》诗:“史笔众推直,谏书人莫窥。

”又《寄左省杜拾遗》诗:“圣朝无阙事,自觉谏书稀。

”[奏]达天子之文,汉蔡邕《独断》:“奏者……所请若罪法劾案,公府送御史台,公卿校尉送谒者台者也。

”梁刘勰《文心雕龙·奏启》:“昔唐虞之臣,敷奏以言;秦汉之辅,上书称奏。

陈政事,献典仪,上急变,劾愆谬,总谓之奏。

奏者,进也。

言敷于下,情进于上也。

夫奏之为笔,固以明允笃诚为本,辨析疏通为首。

强志足以成务,博见足以穷理,酌古御今,治繁总要,此其体也。

”清王兆芳《文体通释》:“古敷章以言之变也。

李善曰:奏以陈情叙事。

汉上书四名,二曰奏。

主于通达国事,进言持正。

”自汉以下奏体渐繁,后世之称奏事、奏记、奏书亦有不尽达天子者。

[表]章奏体之一。

明吴讷《文章辨体》:“韵书:…表,明也,标也,标著事绪使之明白以告乎上也。

‟三代以前,谓之敷奏。

秦改曰表。

汉因之。

汉晋皆尚散文,盖用陈达情事,若孔明《前后出师》,李令伯《陈情》之类是也。

唐宋以后,多尚四六。

其用则有庆贺、有辞免、有陈谢、有进书、有贡物,所用既殊,则其辞亦各异焉。

”清王兆芳《文体通释》:“唐门下省下通上六书五曰表。

尚书省下达上六书一曰表。

今制庆贺皇上、皇太后曰表。

主于明褐所陈,首以臣某言,终以表闻顿首等语。

”梁任昉《文章缘起》:“表,淮南王安《谏伐闽表》。

”[让表]对授官虚假谦让的章表。

清赵翼《陔余丛考》:“古人授官,例有让表。

刘实谓本唐虞禹让稷契皋陶之遗意。

《文心雕龙》曰,昔晋文受册,三辞从命,是以汉末让表,以三为断。

曹操著令,表不必三让,又勿得浮华,所以魏初表章,指事造实。

昔人每授官必作让表,固是难进易退之意,然沿习日久,虚伪成风,浸寻及于唐宋,益袭为故事。

在上者既授之以官,必不因其让而收回成命,在下者亦明知其辞不允,特借一辞以鸣高。

观唐宋诸人集中,内外制词,多有批答不允,及断来章不允之诏,上下相接以伪,徒货笔墨,甚可笑也。

本朝之制,凡三品以上迁官者,但有谢折,无伪为辞让之事,于以见朝廷尊严,风气敦实。

”[劝进表]劝登帝位的章表。

魏晋六朝时代,统治阶级内部夺权,或皇统中断,建立新朝的统治者多托词禅让。

等让国诏一下,又故作逊让,必使朝臣上劝进表,颂赞其美德,谀之为天命所归,始允受禅。

如曹丕代汉,侍中刘昉等率君臣奉表劝进;司马炎代魏,司空郑冲率群臣劝进;东晋司马睿(元帝)逃到江南,刘琨等联名劝进,等等。

[弹事]弹劾官吏的奏疏。

亦称“弹文”、“弹章”、“弹墨”、“劾状”、“白简”等。

梁刘勰的《文心雕龙·奏启》:“后之弹事,迭相斟酌。

”梁任昉《文章缘起》:“弹文,晋冀州刺史王深集《杂弹文》。

”清吴曾祺《文体刍言》:“凡按劾有罪则用之。

谓之弹文者,如弹丸之加鸟也。

《文选》列弹文三篇,皆有一定体例,后亦少变,与他奏事相似矣。

”清黄遵宪《人境庐诗草笺·九姓渔船曲》:“敢挈阿娇贮金屋,弹章自骇满朝惊。

”《宋史·赵鼎传》:“荐举之人,除名甫下,弹墨已行。

”《唐书·崔隐甫传》:“隐甫劾状。

”[奏状]状是封建社会的上行公文体,用于陈述事实。

冠以奏,就是向皇帝陈述事实的公文。

汉代及以后又多成诉状。

《后汉书·杨秉传》:“南阳太守张彪……以车驾当至,因傍发调,多以入私,秉闻之,下书责让荆州刺史,以状副言公府。

”[万言书]上天子的长篇章奏。

宋赵长《朝野类要》:“万言书,上进天子之书也。

若上公侯,则名之曰长书。

”《宋史·王安石传》:“安石议论高奇,……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于是上万言书。

”[奏折]奏疏体之一。

亦称“折”、“折奏”。

因用折本缮写,故名。

明制,奏折有题本和奏本之分。

题本用于公事,用印;奏本用于私事,不用印。

皆经通政司转内阁入奏。

清制,关于例行之事用题本,亦送通政司。

紧要之事用奏折,奏折初在宫门陈奏,迨军机处成立后,改送军机处转奏。

光绪庚子后,废题本概用奏折。

奏折页数、行数、每行字数,皆有固定格式。

[封事]奏疏体之一。

百官上奏机密事,为防泄露,用皂囊缄呈进,故称封事。

亦称“封奏”、“封章”。

《汉书·宣帝纪》地节二年:“而今群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

”《后汉书·光武纪》:“百僚并上封事,无有隐讳。

”梁刘勰《文心雕龙·奏启》:“自汉置八仪,密奏阴阳,皂囊封板,故曰封事。

晁错受书,还上便宜,后代便宜,多附封事,慎机密也。

”清王兆芳《文体通释》:“封事,主于陈事机密,冀君独览。

”梁任昉《文章缘起》:“封事,汉魏相《奏霍氏专权封事》。

”元明以下封事少见。

[副封]奏章的副本。

汉代上天子的奏章有正、副二封,尚书先检查副封,不合者不奏。

自魏相为御史大夫后乃废止。

《汉书·魏相传》:“故事,诸上书者,皆为二封,署其一曰副,领尚书者,先发副封,所言不善,屏去不奏,相复因许伯,自去副封,以防雍蔽。

”[劾}即弹事。

亦称“劾状”、“弹”、“奏弹”。

明吴讷《文章辨体》:“《汉书》云:…群臣上奏,若罪法按劾,公府送御史台,卿校送谒者台。

‟是则按劾之名,其来久矣。

”清王兆芳《文体通释》:“劾者,法有罪也,亦谓之弹。

弹,行丸也,抨也。

以法抨有罪,若行丸也。

奏书之属也。

唐门下省六书二曰奏弹。

主于案举臣罪,议从国法。

”[奏札]古代上行皇帝的一种公文体。

札用于陈事,奏札则用于向皇帝奏事。

唐代奏事,非表非状者称札子。

宋人称札子。

[折]明清两代的上行公文。

清吴曾棋《文体刍言》:“折,叠也。

书所言于纸而叠之,取其便于上进也,故谓之折。

”明清以后,始有折。

上天子者曰奏折,上长官者曰手折。

”[片]清代奏章的附件。

清林则徐《密保永昌府知府张亮基片》:“不揣冒昧,谨合词附片密陈。

”[奏启]是一种古代公文体,晋代以后才盛行起来,既当表又当奏。

在陈述政事时启与奏的作用相同。

在让爵谢恩时,又与表的功能相同。

南朝刘勰《文心雕龙·奏启》:“自晋来盛启,用兼表奏。

陈政言事,既奏之异条;让爵谢恩,亦表之别干。

”[驳议]奏疏体之一。

汉蔡邕《独断》:“凡群臣上书于天子者有四名: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驳议。

……其有疑事,公卿百官会议,若台阁(尚书省)有所正处,而独执异意者曰驳议。

”清王兆芳《文体通释》:“驳议者,立议求是,斥人议之不纯也。

李善曰:推覆平论有异事,进之曰驳。

驳议曰某官某甲议以为如是,下言臣愚赣议异。

李充曰:驳不以华藻为先。

主于进言指误,胜以纯正。

”清吴曾棋《文体刍言》:“驳议,理之是非,不能以一人之言为定,于是有驳。

驳之云者,去其不当,以归于当也。

主于反复诘难,曲尽事理为要。

汉世始立驳议之法,唐以来中书之官兼以主封驳为职责。

”[章奏]上奏天子文书的总称。

亦称“奏章”、“笺奏”、“章表”。

汉蔡邕《独断》:“凡群臣上书于天子者有四名,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驳议。

”梁刘勰《文心雕龙·章表》:“前汉表谢,遗篇寡存。

及后汉察举,必试章奏。

”宋欧阳修《太尉文正公神道碑铭》:“其后公薨,史官修《真宗实录》,得内出奏章,乃知朝廷之士,多公所荐者。

”[奏议]上天子之文的通称。

包括疏、奏、表、上书、封事、札子、对策、弹章、启、笺等。

梁任昉《王文宪集序》:“奏议符策,文辞表记。

”清《古文辞类纂》、《经史百家杂钞》、《涵芬楼古今文钞》均立“奏议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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