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竣工用地平面图图式〉通用参考图[通线(2010)8002]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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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项目竣工建设用地验收交接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竣工建设用地验收交接办法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建设用地验收交接办法》的通知(铁运[2008]158号)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建设项目竣工建设用地验收交接办法》予以发布,请按照执行。

铁道部原土地管理办公室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建设用地验收交接实施办法》(暂行)(土办[2002]1号)同时废止。

铁路建设项目竣工用地平面图图式标准、界桩实样图及界桩制作质量要求和埋设方法另行发布。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日第一章总则第—条为规范铁路建设项目竣工建设用地验收交接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建、改建国家铁路和国家铁路参与的合资铁路建设项目凡涉及征收土地或改变原有铁路用地用途的,竣工时均应按照本办法组织建设用地验收交接。

未办理建设用地验收或建设用地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办理建设项目移交。

第三条铁路建设项目竣工建设用地验收交接,原则上应与铁路建设项目验收交接同步进行。

因特殊情况需单独进行的,建设单位应与接管单位协商一致,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条铁路建设项目竣工建设用地验收交接的标准是: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

第五条铁路建设项目竣工建设用地验收交接的依据:1.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文件)。

2.经有批准权限人民政府批准的用地文件。

3.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等。

第六条接管单位铁路用地管理机构应及时了解建设用地使用情况,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建设项目征地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建设用地竣工文件编制工作,配合建设单位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土地登记和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二章验收交接的程序第七条铁路建设项目竣工建设用地验收交接按照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008〕23号)、《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83号)及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八条建设用地验收工作在铁路建设项目竣工的静态验收、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阶段进行。

一、静态验收阶段。

铁运78号(铁路地测绘)

铁运78号(铁路地测绘)

铁路用地图绘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铁路用地图绘制方法、内容和技术要求,规范和加强铁路用地图的管理,满足铁路用地日常管理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以《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07)、《地籍测绘规范》(CH5002-94)、《地籍图图式》(CH5003-94)、《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1001-93)和《铁路工程制图图形符号标准》(TB/T10059-98)为依据,并结合铁路用地管理特点制定。

第三条铁路用地图是指铁路部门绘制的包括地籍、地形及铁路设施等要素的专题管理图。

第四条铁路用地图应按照地籍管理现势性和准确性原则绘制,为铁路运输生产、建设和铁路用地规划、利用、权益维护提供基础性资料。

第五条铁路用地图绘制工作由各铁路局组织实施。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六条铁路用地图比例尺采用1:1000或1:2000,特殊地区可选用1:500、1:5000或1:10000。

第七条铁路用地图的坐标系统原则上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

根据实际也可采用1954北京坐标系或城市坐标系,有条件时应转换成1980西安坐标系。

第八条铁路用地图的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第九条图上坐标点的最大展点误差不超过图上±0.1mm,其他地物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图上±0.5mm(当采用数字编绘成图法时,可放宽到±0.6mm),相邻地物点之间的间距中误差不超过图上±0.4mm。

第十条铁路用地图长度单位采用米(m),面积计算单位采用平方米(m2),面积统计汇总单位采用公顷(hm2)。

第三章内容及表示方法第十一条铁路用地图应当准确绘制相关地籍要素、必要的地形和数学要素,全面地反映铁路用地的权属状况、用途分类以及铁路线路、建(构)筑物等设施设备现状。

第十二条铁路用地图的要素符号和注记见铁路用地图图式(附件1)。

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和资料汇编

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和资料汇编

铁道部办公厅文件办档〔2002〕8号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的通知部属各单位,各合资铁路公司,各监理公司:为做好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工作,保证建设项目档案齐全、完整、准确,现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请按照执行。

铁道部办公厅二○○二年三月十五日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质量良好地编制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确保顺利交接和归档,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001〕11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竣工文件系指在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如实反映施工过程和建设项目实体状况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图纸、录音、录像等。

* 第三条竣工文件是铁路建设项目的真实记录,是对建设项目进行稽察、审计、监督、管理、验收以及铁路设备养护、维修及破损后修复的依据,是改建、扩建和实施质量保修的重要凭证。

第四条铁道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全国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等国家铁路、国家与地方或企业合资铁路、地方铁路的新增固定资产项目。

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的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竣工文件管理* 第六条竣工文件编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接管单位档案部门负责协助指导。

建设项目在招、投标和签订施工及监理合同、协议时,应列专门条款明确规定竣工文件的编制要求、内容、份数、交接时间以及整理归档的责任。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和竣工文件编制与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设立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监督、检查、指导竣工文件的编制,并要配备确保档案资料安全的库房和设备。

第八条建设单位要根据本办法和项目规模、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文件材料,规定详细的归档范围和内容,确保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 第九条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履行投标承诺与合同中关于竣工文件编制的有关条款、规定,加强对竣工文件编制和交接的管理,将这项工作纳入施工技术管理、优质工程评比、单位总工程师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

成都铁路局竣工文件编制文整要求与标准

成都铁路局竣工文件编制文整要求与标准

成都铁路局竣工文件编制文整要求与标准成都铁路局竣工文件编制文整标准竣工文件形成后,要按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保持文件之间有机联系,并严格按铁道部、局档案馆竣工文件编制要求和标准,做到:l、竣工文件要如实准确地反映工程施工中的技术状态,移交档案馆的竣工文件必须真实的反映竣工的工程情况。

2、竣工文件要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线条反差良好,项目齐全,签字手续完备,图例和计量单位符合规范。

3、档案盒、封面、封底统一使用铁道部规定的式样,要保证质量和色泽的一致。

4、竣工文件的文字材料纸张必须是50克(含50克)以上的优质白色纸,其尺寸要求规格统一(即297x 210) A4纸,上、下页边距不得少于20毫米,左边距不得少于25毫米,右边距不得少于15毫米;正文标题(表头)一般采用二号标宋体,正文文字采用仿宋体,字体大小不得小于五号字,具体操作时,可根据实际调整,但页面要美观。

5、文字材料要求:凡施工单位自己形成的文字材料均采用计算机打印,严禁使用园珠笔、复写纸书写及复印件归档。

表格一律采用计算机打印,结论手签。

6、竣工文件按照工程项目分别组成保管单位。

其具体要求:1)、竣工文件应按专业和单位工程组成保管单位,先按专业划分再按单位工程组成保管单位,桥、隧按座,涵、路基按区间、站场组成保管单位。

一盒为一个保管单位。

2)、组成保管单位应考虑运营(建设)单位的维修管辖单位、行政区域的划分,不是一个单位管辖的工程不能组在一起。

3)、组成保管单位时应将站与区间的文件分别编制,正线与支线、联络线均应分开编制。

4)、一个单位工程,视文件图纸的多少,可组成若干个保管单位,文字材料装订厚度以20毫米为宜;一个盒子只装一卷。

如果该单位工程竣工文件较少,可将文字材料装订成册图纸散装在后,组成一卷;其样本;文字材料较多,可组成若干个保管单位,尽量把同类资料组在一起,以便于案卷标题的拟定;一盒内均是图纸,全部散装在盒子里,应加上软封底面和卷内目录。

现行铁路工程建设标准设计通用参考图目录word文档

现行铁路工程建设标准设计通用参考图目录word文档
肆水[03]1010[Ⅰ-Ⅶ]
7
建技[2003]94号
铁四院
给排水
客货
23
100m3钢球形水塔
专水[01]3066
1
建技[2001]43号
铁专院
给排水
客货
24
150m3钢球形水塔
专水[01]3067
1
建技[2001]43号
铁专院
给排水
客货
25
400m3钢球形水塔
专水[01]3068
1
建技[2001]43号
通化[2009]1008[Ⅰ-Ⅶ]
7
经规标准[2009]205号
20090920
铁一院
电牵
客货
15
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接触网接地与回流安装图
通化[2009]1009
1
经规标准[2009]205号
20090920
铁二院
电牵
客货
16
I.客货共线铁路桥上接触网钢柱安装图
II.客货共线铁路桥上接触网钢柱及支架构造图
Ⅲ.接触网附加导线安装图(时速350公里铁路隧道内)
Ⅳ.接触网附加导线安装图(时速250公里铁路隧道内)
通化[2011]1403
5
经规标准[2011]42号
20110303
铁四院
电牵
通用
序号
名称
图号
册数
发布文号
施行日期
编制单位
专业
适用范围
Ⅴ.接触网附加导线安装图(时速160公里、200公里铁路隧道内)
铁专院
给排水
客货
26
客车给水栓(保温)
专水[01]5041
1
建技[2001]43号

7、现行铁路工程建设通用参考图目录更新2014.7月份

7、现行铁路工程建设通用参考图目录更新2014.7月份

9.2m。
中铁咨询
17 客专铁路接触网H型钢柱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钢管硬横跨安装构造图(吊柱
18 安装方式)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钢管硬横跨安装构造图(定位
19 索安装方式)
通化(2008)1301 通化(2008)1401-Ⅴ 通化(2008)1401-Ⅵ
垂直线路方向标准弯矩60~240kNm;断面尺寸 五种:240×240×10×17、260×260×10× 17.5、280×280×10.5×18、300×300×11× 19和270×248×18×32。
中铁咨询 中铁咨询
适用 专业
范围 电牵 通用 电牵 客专 电牵 客专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横腹杆式预应力混凝土柱(腕 16
臂柱)
垂直线路方向标准弯矩38~93kNm,支柱地面
经规标准[2007]176号
通化(2007)1202-Ⅰ (或基础面)以上高度四种:8.5m、8.7m、9m、
20071227
(全面修订重新发布)
名称
图号
主要内容
发布文号
施行日期
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接触悬挂安装图(转 22 换柱、限位定位器)
隧道外的锚段关节及电分相处支柱等的腕臂装 通化(2009)1006-Ⅱ 配采用限位定位装置安装形式,锚段关节及电 经规标准[2009] 205号 20090920
分相的布置。
编制单位 铁二院
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接触悬挂安装图(转 23
经规院
电牵 通用
第 1 页,共 33 页
附件7
序 号
现行铁路工程建设标准设计(通用参考图)目录(截至2014年7月)
名称
图号
主要内容
发布文号
施行日期

竣工建设用地验交及文件编制

竣工建设用地验交及文件编制

太原铁路局铁路大型建设项目竣工建设用地验交及文件编制归档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质量良好地编制铁路建设用地竣工文件,确保建设项目用地交接完整、准确、规范,根据《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2001]117号)、《太原铁路局铁路用地管理办法》(太铁土房(2005)429号)和《铁路建设项目文件编制归档办法》(Q/BT259-2002),制定铁路大型建设项目竣工建设用地文件编制归档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铁路建设项目地籍档案是铁路建设发展,地界变迁的真实历史记录,是铁路用地使用权的重要依据和凭证。

施工部门和建设部门要做好用地资料的收集、保管、编制、归档和地籍档案的移交工作。

第三条铁路建设项目地籍档案属科学技术档案中基本建设类范畴,节段为5,专业名称为地籍,专业代码简写为DJ。

第四条铁路建设项目地籍档案管理工作,是在铁路局档案室的领导下,实行专业管理。

土地办负责归口管理铁路大型建设项目竣工用地文件编制、归档工作的检查、指导,接收并管理铁路建设项目地籍档案工作。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新增固定资产的大型铁路建设项目及铁路改扩建,更新改造,使用国家、铁道部资金,经铁道部审批50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的征(拨)用地、拆迁地籍资料的编制、归档、移交均按本细则执行。

采取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建设用地资料的编制、归档、移交参照本细则。

第二章归档范围、范围第六条归档范围凡是新增固定资产的铁路大型建设项目,改建、扩建、更新改造、另小基建、战备工程等建设工程的预审资料,征地、拆迁资料,包括平面图、底图、协议书、申请书、批准文件、补偿清册、财务收(付)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施工工作总结及其他资料等,都是土地管理的法律依据,各施工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必须做好资料的收集、保管、编制、归档工作。

第七条归档内容一、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结和竣工文件的编制说明。

铁路建设项目竣工应对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情况进行总结,对编制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拆迁工程,竣工文件做出说明。

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办法(8号文)(铁路竣工资料最新编制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办法(8号文)(铁路竣工资料最新编制办法)

铁道部办公厅文件办档[2002]8号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的通知部属各单位,各合资铁路公司,各监理公司:为做好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工作,保证建设项目档案齐全、完整、准确,现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请按照执行。

二○○二年三月十五日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质量良好地编制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确保顺利交接和归档,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001]11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竣工文件系指在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如实反映施工过程和建设项目实体状况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图纸、录音、录像等。

第三条竣工文件是铁路建设项目的真实记录,是对建设项目进行稽查、审计、监督、管理、验收以及铁路设备养护、维修及破损后修复的依据,是改建、扩建和实施质量保修的重要凭证。

第四条铁道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全国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铁路等国家铁路、国家与地方铁路企业合资铁路、地方铁路的新增固定资产项目。

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的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竣工文件管理第六条竣工文件编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接管单位档案部门负责协助指导。

建设项目在招、投标和签订施工及监理合同、协议时,应列专门条款明确规定竣工文件的编制要求、内容、份数、交接时间以及整理归档的责任。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和竣工文件编制与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设立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监督、检查、指导竣工文件的编制,并要配备确保档案资料安全的库房和设备。

第八条建设单位要根据本办法和项目规模、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文件材料,规定详细的归档范围和内容,确保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第九条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履行投标承诺与合同中关于竣工文件编制的有关条款、规定,加强对竣工文件编制和交接的管理,将这项工作纳入施工技术管理、优质工程评比、单位总工程师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

转发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竣工用地平面图图式〉通用参考图[通线(2010)8002]的通知》的通知

转发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竣工用地平面图图式〉通用参考图[通线(2010)8002]的通知》的通知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中铁三工〔2010〕122号
转发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
竣工用地平面图图式〉通用参考图[通线
(2010)8002]的通知》的通知
中铁三局各单位:
现将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竣工用地平面图图式>通用参考图[通线(2010)8002]的通知》(经规标准〔2010〕2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有需要该图纸的单位请与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联系。

附件: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竣工用地平面图图式》通用参考图[通线(2010)8002]的通知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九日
- 1 -
主题词:工程铁路通用图发布通知
抄送:集团公司综合部、经营部、工管部、技术部、安质部、机械部、物资部、投资部、专家组,存档。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 2010年4月29日印发。

现行铁路工程建设标准设计(通用参考图)资料

现行铁路工程建设标准设计(通用参考图)资料
通环[2009]8225
1
经规标准[2009] 84号
20090421
铁四院
环保
客专
38
时速250km客运专线铁路路基插板式非金属声屏障
通环[2009]8226
1
经规标准[2009] 84号
20090421
铁四院
环保
客专
39
时速350km客运专线铁路桥梁插板式金属声屏障
通环[2009]8323
1
经规标准[2009]7号
20090920
铁四院
电牵
客货
30
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接触悬挂安装图
第Ⅰ册:中间柱
第Ⅱ册:限位定位器、转换柱
第Ⅲ册:非限位定位器、转换柱
通化[2009]1006[Ⅰ-Ⅲ]
3
经规标准[2009] 205号
20090920
铁二院
电牵
客货
31
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路接触网交叉线岔安装图
通化[2009]1007
IV.时速250公里客运专线铁路有碴轨道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双线)跨度23.5m(直、曲线)
通桥[2005]2221[Ⅰ-Ⅳ]
4
经规标准[2005]99号
20050915
中铁咨询
桥梁
客专
53
I.时速250公里客运专线铁路有碴轨道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双线)跨度23.5m(直、曲线)
II.时速250公里客运专线铁路有碴轨道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双线)跨度31.5m(直、曲线)
IV.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预制后张法间支T梁(角钢支架方案)跨度16mm(直、曲线)
V.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预制后张法间支T梁(角钢支架方案)跨度12mm(直、曲线)

国土资源部、交通部、铁道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公路铁路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交通部、铁道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公路铁路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交通部、铁道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公路铁路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交通部(已撤销),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0.06.20•【文号】国土资发[2000]186号•【施行日期】2000.06.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交通部、铁道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公路铁路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1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交通厅(局),各铁路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公路、铁路建设用地指标管理,规范公路、铁路建设项目用地申报审查工作,提高审查工作效率,缩短审查报批周期,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真学习公路、铁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抓好指标应用工作《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和《新建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是全国统一的用地标准,它既是编制和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项目建设用地规模的基本依据,又是编审初步设计文件、核定和审批公路、铁路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基本尺度,应严格执行。

省级土地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公路、铁路等各项建设用地指标,并在建设项目用地审查中能够准确运用建设用地指标,核定建设项目用地规模。

同时,省级土地管理部门要指导和帮助省以下各级土地管理部门熟悉和了解建设用地指标的内容及适用条件,以规范对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和供地方案的拟定和审查工作。

各级交通、铁路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路、铁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实施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用地指标规定、设计安排用地。

各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和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要按照用地指标规定科学设计、合理布置、集约用地。

对一般的公路和铁路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要控制在指标规定的范围之内。

对确需超出用地指标增加用地面积的,建设单位须附具体说明。

交通部、铁道部将把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在上报项目中的应用情况作为审批初步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条件。

浅析铁路建设项目竣工图编制标准化管理

浅析铁路建设项目竣工图编制标准化管理
[7]Rogers R., Towards a Strong Urban Renaissance[M]. London: Spon 2005.
[8]Roberts P W, Sykes H. Urban Regeneration. A Handbook [M]. SAGE, 2000.
[9]吴敬琏,经济改革新征程[J].中国经济和信息化,2014(2): 14-18.
1.1.3 重绘原则 有如下情况的竣工文件必须由施工单位按照实际情 况重新绘制底图:第一,凡进入档案验收的竣工图文件;第 二,有重大结构、工艺、管线、位置等变更的部分;第三,图 纸内容变动超过了 35%;除此之外,图面修改混乱不能达 到验收要求的也应重新绘制。 1.2 编制程序标准化 在进入竣工图编制阶段时应按照如下顺序进行编制 和管理。 1.2.1 遵循编制依据 设计单位提供的作为工程施工的全部施工图,包括所 附的文字说明,以及相关变更文件与图纸会审文件作为竣 工图的编制依据。 1.2.2 即时编制竣工图 随施工阶段进度进行审、绘工作,一般以单位工程为 单位,对照变更文件和现场施工情况,逐张、逐份修改与绘 制竣工图。 1.2.3 审核与签字 主要检查编制深度是否达到质量要求,是否有错、漏、 缺等问题。 1.2.4 竣工图验收 淤自检:施工单位专业编制人员自检核对后交技术负 责人审核。 于复查:监理单位对竣工图进行全面检查后签认。 盂抽验:建设单位组织对竣工图进行抽验。 主要有以下项点: 淤查竣工图依据文件的齐全性; 于查竣工图完整性; 盂查竣工图准确性,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图、物、字三 者是否相符,变更部位是否到位,有无错、漏; 榆查相关单位和个人是否履行了法律签认手续; 虞查是否符合归档整理要求,如图纸排序、折叠、装 盒等。 1.2.5 竣工图移交 竣工图电子版要求刻录到符合电子档案存储要求的 光盘上,按照单位工程刻录并命名,电子版图纸随科技档 案一起移交;同时向委管单位提供一套完整图纸。 1.3 专业划分标准化 1.3.1 线路工程 1.3.1.1 平面竣工图 线路平面竣工图是反映一个建设项目建设规模的总 图,涵盖建成后各专业新建的结构物、设备和临近线路的 原貌。为了保证运营管理单位使用方便,通过一张线路平

《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2014年299号最新

《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2014年299号最新

《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2014年299号最新《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勘察设计文件质量,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审核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核是指建设单位收到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施工图(含变更设计施工图,以下同)后、交付施工单位施工前,组织对施工图进行检查核对的活动。

第四条施工图审核是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工程投资、建设工期组织建设的重要程序,审核后的施工图是工程招标、工程实施、验工计价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建设单位对施工图的审核质量负责。

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审核的有关事宜纳入勘察设计合同,明确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图的勘察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图审核不免除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图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同时明确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按照审核意见修改施工图等内容和要求。

第六条施工图审核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铁路建设规程规范和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切实提高施工图的质量。

第二章施工图审核管理第七条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工管中心)归口管理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工作,对施工图审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八条工管中心直接组织重大桥梁、隧道、新型无砟轨道、省会城市及重点城市客运车站站房的施工图审核以及典型工程的施工图审核。

审核的重点为技术方案、工程措施和结构安全等,审查意见为施工图最终意见。

第九条工管中心应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细化施工图审核流程,完善施工图审核标准,加强对施工图审核工作的管理,及时研究解决施工图审核中的问题,并定期向总公司报告施工图审核工作情况。

第三章审核依据及内容第十条施工图审核的依据:(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有关规定;(二)总公司有关管理制度;(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程规范,总公司有关标准;(四)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五)初步设计(含变更设计)批复意见。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国铁科法(2017)30号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国铁科法(2017)30号

11
铁建设〔2007〕116 号

12 关于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铁建设〔2007〕137 号
13 关于铁路建设施工监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铁建设〔2009〕79 号
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十二项费用设计概
14
铁建设〔2010〕151 号
预算计列指导意见的通知
15 关于进一步明确设计概算税金计列管理的通知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 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国家铁路局 2017
铁路工程造价标准(2017 年第 1 批)
国铁科法〔2017〕30 号
现公布《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TZJ 1001-2017),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 (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 号)等 15 项标准(详见附 件)同时废止。
4
汇编综合概(预)算汇总表。 2.3.3 总概(预)算 根据综合概(预)算,分章汇编。没有费用的章,在输出总概(预)
算表时其章号及名称一律保留。一个建设项目有多个总概(预)算时, 应汇编总概(预)算汇总表。
2.4 定额的采用 2.4.1 基本规定根据不同设计阶段各工程类别的编制深度要求, 原则上采用铁路工程定额体系编制。 2.4.2 旅客站房及站房综合楼的房屋工程等可采用工程所在地的 地区统一定额编制,其工料机价格及单项概(预)算中的各项费用标 准应配套采用。 2.4.3 对于现行定额未涵盖或不适用而建设项目急需的工程,应 根据该工程施工工艺要求等编制补充单价分析。 2.5 章节及静态投资费用种类划分 2.5.1 章节划分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的概(预)算费用,按不同工程和费用类别划 分为四部分,共 16 章 36 节,编制设计概(预)算应采用统一的章 节表,其各章节的细目及内容,见本办法附录“综合概(预)算章节 表”。 各部分和各章费用名称如下: 第一部分 静态投资

总图制图标准

总图制图标准

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0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2年3月1日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等六项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2001]220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等六项标准进行修订,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01、《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01、《建筑制图标准》GB/T 50104—2001、《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 50105—2001、《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 50106—2001和《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T 50114—2001为国家标准,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原《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J 1—86、《总图制图标准》GBJ 103—87、《建筑制图标准》GBJ 104—87、《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J 105—87、《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J 106—87和《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J 114—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一年十一月一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号文件《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下达的任务,本标准编制组对《总图制图标准》(GBJ 103—87)进行了修编。

编制组首先参照1990年收集到的反馈意见提出征求意见稿,面向全国广泛征求意见,随后提出了送审稿,再经函审和专家审查通过,使之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本标准的修编目的是:一、与1990年以来发布实施的《技术制图》中相关的国家标准(包括ISOT C/10的相关标准)在技术内容上协调一致。

现行铁路工程建设标准设计(通用参考图)目录(截至2011年9月)

现行铁路工程建设标准设计(通用参考图)目录(截至2011年9月)
现行铁路工程建设标准设计(通用参考图)目录(截止2011年9月)
序 号 名 称 图 号 主 要 内 容 发布文号 施行日期 编制单位 专业 适用 范围 客货 Ⅰ.铁路线路及信号标志(客货共线铁路线路标 志图集) 1 Ⅱ.铁路线路及信号标志(客货共线铁路信号标 志图集)
通线[2007]8024[ⅠⅡ]
经规标准[2008]105号 20080715
铁科院
线路
客专
通线[2008]2301
经规标准[2008]105号 20080715
铁科院
线路
客专
通线[2010]8002 通线[2010]8024-Ⅲ 通线[2009]8024-Ⅳ
经规标准[2010]25号
20100223
铁三院
线路
通用
经规标准[2010]121号 20100830 经规标准[2009]109号 20090514
59 60kg/m钢轨5.5m间距交叉渡线12号辙叉及护轨
现行铁路工程建设标准设计(通用参考图)目录(截止2011年9月)
序 号 60 61 62 名 称 图 号 主 要 内 容 发布文号 专设标(2000)082号 (2001)075号 专设标(2000)082号 (2001)075号 专设标(2000)082号 (2001)075号) 铁建函(90)156号 专设标(88)261号 标设(90)27号 专设标(97)081号 专设标(97)081号 施行日期 编制单位 铁专院 铁专院 铁专院 铁专院 铁专院 铁专院 铁专院 铁专院 铁专院 铁专院 专设标(89)337号 专设标(95)058号 建技[2003]18号 建技[2003]18号 建技[2003]94号 建技[2003]94号 铁专院 铁专院 铁一院 铁一院 铁二院 通号院 专业 线路 线路 线路 线路 线路 线路 线路 线路 桥梁 桥梁 桥梁 桥梁 站场 站场 站场 站场 适用 范围 客货 客货 客货 客货 客货 客货 客货 客货 客货 客货 客货 客货 客货 客货 客货 客货 60kg/m钢轨5.5m间距交叉渡线6号锐角辙叉及护 轨 60kg/m钢轨12号道岔6.5m间距交叉渡线总布置 图 (Vzk=160km/h) 60kg/m钢轨6.5m间距交叉渡线6号锐角辙叉及护 轨 专线7634 专线7636 专线7637 专线3287 专线8691 专线8698 专线3391 专线3392 专桥0109 专桥(66)0113 专桥0149 专桥(94)0119 壹站(02)8028 壹站(02)8029 贰站(03)2005 通站(03)3005

关于竣工图绘制要求

关于竣工图绘制要求

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中图纸的修改方法竣工图是对工程实体的真实写照,是工程档案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移交给建设单位的主要凭证材料,各建设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编绘,竣工图修改一般采用:第一:在施工设计图上进行修改〔要求用新晒的兰图〕。

第二:用施工设计底图复晒成二底图,在二底图上修改。

第三:重新绘制。

根据“编制方法”的规定,凡进铁道部档案馆的工程项目的竣工图,一律重新绘制竣工底图,有的工程项目,虽不属进档案馆的范围,但有结构改变、工艺改变、平面位置改变、地下管线、埋设位置的改变等重大改变,或者一张图纸上改动部份超越35%〔国家档局的规定〕,均应重新绘制新图。

有的图纸改动虽未超过35%,但修改使图面混乱,分辨不清的个别图纸则需要重新绘制竣工图,如有的图纸在施工中修改不大的都可以在原图上进行修改。

图纸修改的依据是设计部门提供的“变更通知单”,既有修改的图纸应将变更设计编号注在图纸上,修改后的图纸应将设计说明改为竣工说明。

以下是竣工图修改总的要求和每一个专业竣工图的修改方法供参考。

〔一〕绘制和修改施工设计图为竣工图总的要求1.新绘制的竣工图,其图幅要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2.竣工图每个专业项目的图纸数量,应不少于设计图规定的数量,〔设计变更去消工作量除外〕,必要时应加绘新增工作量的图纸。

3.竣工图应按工程项目竣工后的实体测绘制。

凡不能反映工程实体的数据和图形,可不必绘入竣工图内。

4.变更设计的有关内容,应反映在竣工图上。

5.新绘制的竣工图,其图型、图例要符合铁道部的有关要求。

6.各专业竣工图的图标应标注施工和竣工〔统一〕两个里程。

7.竣工图应将设计图上说明除有必要保留外,一律改成竣工说明。

8.桥梁等专业竣工图中如部分采用标准图、通用图订正调整,只需在图上标明图号即可,不必附定型图,如整个建筑物、构筑物全部采用定型图者,施工单位应向接收或维修单位提供一套完整的定型图。

9.竣工图能正确反映竣工工程隐蔽部位的处理情况和工程地质、水文情况;对各部建筑尺寸、建筑材料和建筑工程注写明确,做到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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