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环保行政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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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环保行政许可制度

吕文艳

环保行政执法部门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不仅能促进我国环保行政许可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而且将对推进环保转变职能、规范环保行为、提高环保执法能力和水平、从源头防治腐败等起到积极作用。

一、环保行政许可的主体及种类

环保行政许可是指环保行政许可主体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从事与环保有关的特定活动。

我国环境保护实行的是统一监督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行政管理体制。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国家和地方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对全国和辖区的环保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保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管理部门,依法对相关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由此可见,我国环保行政许可的主体所涉范围十分广泛,大体可分为四种:第一种是各级环保部门。第二种是依法对相关方面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第三种是对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第四种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根据所涉的事项可将环保行政许可分为4类17种。

普通许可类:主要是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特定活动许可,如项目准入、排污许可、废物利用与处置和核设施管理等。

特许许可类:主要是对资源开发利用的许可,包括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开采、林木采伐、草原开垦、荒坡地开垦、取水等许可。

资格资质认可:主要是为环保领域提供公共服务所需专业技能和条件的资格资质认可,包括环评资质、危险废物经营资质、放射性污染防治资质等。

核准事项:主要是对污染防治设施经过监测进行审定的事项。

二、实施环保行政许可面临的主要问题

1.现行法律法规的不适应

《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主体和程序、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作了全面规定。而现行有关环保行政许可的立法,大多是在行政审批改革之前或同时进行,与《行政许可法》相比,无论是在原则和精神上,还是在实体和程序方面都显得有些落后。

2.环保执法队伍存在不适应

《行政许可法》围绕建立有限政府、法治政府、透明政府、服务政府、诚信政府和责任政府的目标,规定了一系列的改革制度与措施,对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环保执法队伍,尤其是基层环保部门的现状与《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有相当的距离。主要

是三方面的差距:一是思想观念上的差距;二是管理方式上的差距;三是人员素质的差距。此外,环保行政许可的财政保障在基层较难落实。

三、建立与完善环保行政许可制度的几点建议

1.树立新的环境行政理念。要用新的行政理念代替旧的行政观点和意识。要有依法行政的意识,将一切行政活动限定在环境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要有权力约束意识,自觉接受监督。要有权力责任意识,违法行政的要受到法律追究。

2.规范环保行政许可的设定。除了做好环保行政许可立法的清理外,亟待加强环保行政许可立法的补充完善工作。尽快补充环境监测资质认可等行政许可的规定;尽快制定环保行政许可的配套办法,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办法、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环保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规定、环保行政许可听证规定等。

3.创新环保行政许可的制度。结合环保的特点,要着力建立和完善四项制度。一是结合强化环保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建立行政许可信息共享制度。行政许可信息共享制度将为环保的统一监督管理提供一个平台和桥梁,有利于整合环保行政许可的信息,为环保参与综合决策奠定基础。二是结合扩大环保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环保行政许可的公开透明制度。要将环保行政许可全面纳入环保政务公开的范围,要畅通环保政务公开的渠道。三是结合形成协调的环保管理运行机制,建立环保行政许可的审批制度。以审批、联合审批和资质认可等类型的环保行政许可为重点,积极探索,共同

建立统一办理、联合办理和集中办理制度,建立环保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同合作、有机结合的机制。四是结合环保队伍建设,建立环保行政许可的责任制度。坚持“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将环保行政许可纳入环保执法责任制,对过错者依法追究责任;要建立评议考核制,将环保行政许可作为考核的重点内容;要建立环保行政许可的廉政制度。

4.加大环保行政许可的监督。一是加强对环保行政许可权力的监督。首先,要注重环保行政许可的全过程特别是源头的监督,这需要完善立法的备案审查制度,以从根本上防止环保行政许可过多过滥。其次,注意强化环保行政许可的内部监督,要将监督检查制度化、经常化,并纳入部门考核范围,要根据《行政许可法》的精神改革环保行政复议的制度和程序,探索环保行政许可的申诉、检举制度,形成环保行政许可的长效监督机制。再次,注重社会监督,不断拓展社会各界和公众对环保行政许可监督的范围和内容。二是加强对环保管理相对人的监督,要严格环保行政许可的定期复查制度。

(作者单位:湖北省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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