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上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直升机在救援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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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按照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要求,中国作为国际海事组织A类理事国,有责任、有义务更好地担负起海上人命救助工作。早在上世纪70年代时就曾提出用直升机执行海上人命救助的构思。
一、中国海上救助飞行队发展建设基本情况
按照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要求,中国作为国际海事组织A类理事国,有责任、有义务更好地担负起海上人命救助工作。早在上世纪70年代时就曾提出用直升机执行海上人命救助的构思。1996年8月8日交通部做出的使用直升机实施水上救助,要覆盖我国沿海重要的危险水域的战略决策,交通部救助打捞局受命组建用于海上抢险救灾的救助飞行队,经过5年基本建设,12年前,即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之际,我国第一支海上专业救助飞行队——上海海上救助飞行队正式成立。
交通运输部救助飞行队主要担负人命救助,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和国家指定的特殊的政治、军事等抢险救助任务。在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的统一垂直领导下,现已发展成拥有交通部北海第一、东海第一、东海第二、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4支救助飞行队,蓬莱、大连、上海、厦门、珠海、湛江和三亚7个救助飞行基地,配备了13架救助直升机的救援体系。救助半径已经覆盖我国沿海重点海域。分别担负渤海海域、黄海海域、东海海域、台湾海峡和南海海域范围内的海上人命救援和社会公益性抢险救助任务,形成了覆盖重点海域的海陆空立体救助体系,提高了我国沿海海域人命救助的应急反应能力。
从而,我国沿海水域实现了从单一的船舶水面救助到陆、海、空立体救助体系的历史性突破,极大地提高了应急处置效率,增强了海上值班待命力量,提升了国家海难搜寻救助的综合能力。
12年来,我们在建设沿海飞行基地的基础上,还建成了59个飞行起降点,同时将沿海陆域和海岛上的直升机临时起降点连成线、形成网,初步建成了沿海陆岛救援网络,不仅提高了救助飞行队的综合应急救援能力,还极大改善了海岛人民群众应急服务的需求,进一步体现了政府重视民生、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和形象。
1.北海救助飞行队,驻山东蓬莱沙河口机场,在大连、青岛设有飞行救助基地。配备3架S-76C型救助直升机、1架EC225型救助直升机。
2.东海第一救助飞行队,驻上海高东海上救助机场,在浙江舟山设有飞行救助基地。配备3架S-76C++型救助直升机,1架EC225大型救助直升机。
3.东海第二救助飞行队,驻厦门高崎机场,在福州设有飞行救助基地。配备2架S-76C型救助直升机,1架SA365N型直升机。
4.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驻珠海九州机场和三亚关厢机场,2架EC225大型救助直升机。
自2003年5月31日第一次执行救助任务,救助飞行队在海上救助中不断打破纪录,不断创造一个又一个的“第一”:2005年10月6日,成功救助台湾籍“金吉”渔船上2名台湾籍渔民,开创台海飞行救助合作的先例;2008年11月20日寒潮大风中,2架直升机在辽宁庄河一次成功救起54名遇险人员,刷新了单日、单机救助新记录;2009年11月,一次成功救助伊朗籍货船37名人员,创造一次救助外籍船员记录。
2007年8月11日,受热带风暴“帕布”影响,广东省雷州市龙门镇受洪水侵袭,B-7101机组受命抗洪救灾,空投食品0.5吨,并解救回1名老人及4名儿童。在执行汶川抗震救灾任务中,我们的救助飞行队以娴熟的技术和大无畏的勇气,在崇山峻岭中圆满完成了救援任务。2009年11月1日,成功救助伊朗籍货船37名人员,创造了一次救助外籍船员新记录;2010年8月21日,辽宁丹东数十名群众被洪水围困,“B-7312”直升机多次飞行,成功救起被困遇险人员33人;2013年8月,辽宁清原普降暴雨,引发山洪,2架救助直升机第一时间赶赴灾区,在陡峭的峡谷间成功救助109名人员,运送救灾物资3.6吨。广东汕头市受台风影响海水倒灌,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急赴灾区空投救灾物资4.5吨。
去年9月29日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冒着台风暴雨赶赴西沙海域搜寻救助沉船失踪渔民。在神舟七号至十号应急救援、青岛奥帆赛、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大任务安保工作中,救助飞行队发挥了国家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关键作用,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充分肯定,以及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10多年来(截止2014年1月15日),交通运输部救助飞行队已经安全飞行38000多架次、时间31500多小时,在极其恶劣的气象和海况条件下,执行救助任务2250起,从生死线上挽救了3001名遇险人员的生命。
在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及合作单位的支持下,实现了救助飞行队10多年持续安全、持续发展,有效解决了纳入民航管理问题等一系列重要的体制机制问题,为飞行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中国海上救助飞行队发展建设经验
在推进救助飞行队快速发展的实践中,归纳和总结有三方面经验:一、是坚持了体制创新。救助飞行队是新生事物,只有运用创新的成果引领救助飞行队发展建设,才能促进救助飞行队科学发展、特色发展。为了组建救助飞行队,我们先后走访了军民航、香港特区政府飞行服务队,在报请国务院同意后,我们参照香港特区政府飞行服务队的模式组建了救助飞行队。在实践中,我们与民航局反复沟通,2009年12月,救助飞行队的飞行运行纳入了民航管理。
二、是突出了专业特色。交通运输部救助飞行队是国家专业空中应急力量。只有保持专业地位和专业特色,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装备技术水平,提升人命、环境、财产救助能力,才能夯实生存发展基础,保持又好又快发展的态势。救助飞行队依托于严格、科学的训练程序,在提高能力建设上不断寻求突破。救助范围由原来的80海里提高到现在的110海里以上;飞行准备时间由原来的1小时缩短到35分钟;完成了从昼间简单气象条件到昼间复杂气象条件救助的转变;有效组织了双机救助,定翼机和直升机联合救助;在我国沿海创造性的开展了陆岛救援;逐步开始探索夜间简单气象条件下的海上搜救训练。
三、是强化了安全管理。飞行安全工作对我们来说是头等大事,只有建立起规范、高效、科学的运行机制,实现持续安全,才能促进救助飞行事业健康发展。救助飞行是高危行业,不同于一般通航飞行工作,对飞行条件、飞行标准、飞行技术要求更高管理更严。我们坚持了“救助第一,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努力健全管理体系,不断完善运行机制,时刻保持忧患意识,建立了规范、高效、科学的运控机制,保证了飞行安全、救助安全和地面安全的持续稳定。
三、下一步发展建设设想
发展救助飞行事业是一项长期艰巨任务,需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军民航和友邻合作单位继续给予关注和支持,也需要中国救捞立足救助飞行队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支持救助飞行队的应急特色、专业特色、救捞特色,在国家应急工作的总体布局中,不断推动救助飞行事业的安全发展、快速发展、全面发展。(一)充分发挥国家专业救助飞行队的作用,即:坚持走中国特色救捞发展之路,着力加强海上应急救助和抢险打捞能力建设,确保完成海上人命救助、环境救助和财产救助三大任务。适应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和发展安全保障的需要,适应国家反恐和安全防范应急反应的需要,适应国家重大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紧急救援的需要,努力将中国救捞建设成为精干实用的国家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同时按照就近就便和力所能及原则,有效兼顾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救援任务。
(二)加快重点区域飞行救助基地建设,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形成覆盖我国沿海重点水域比较完整的立体救助网络。
(三)按照“远近结合,大中小搭配,功能齐全”的建设目标,到2020年,中国交通运输部购置救助航空器总数将达46架,基本形成大、中、小型直升机合理配置、功能互补、能够执行多种应急任务的局面。小型直升机主要用于飞行训练;中型直升机将作为飞行救助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