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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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范文(4篇)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范文(4篇)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有效执行相关工作任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相关证书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2. 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分为多个类别,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证、挖掘机操作证、焊接工操作证等。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以更新技能和知识,确保证书的持续有效性。

4. 特种作业证书应具备防伪措施,并定期进行复查和更新。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1. 特种作业人员在从事特种作业之前,必须参加相关培训课程,并通过考试。

2. 培训课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特种作业的基本知识、操作技能、安全防护措施等。

3. 培训课程可以由企事业单位组织,也可以委托专业培训机构进行。

4. 培训机构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和能力,并严格按照培训要求进行教学和考核。

5. 参加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程参加课程,达到培训要求方可获得培训证书。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与发证1. 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相应的考试,考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理论知识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安全意识考核等。

2. 考试机构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和能力,并严格按照考试要求进行组织和考核。

3. 考试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将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注明证书的有效期限。

4. 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应由相关部门或机构发放,必须具备防伪措施,确保证书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5. 持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证书,并在从事特种作业时予以展示。

第五章持证人员的管理1. 企事业单位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培训情况、证书信息等。

2. 持证人员应定期参加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特种作业的要求。

3. 持证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以提升工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4. 持证人员不得从事与证书所标识的特种作业无关的工作。

5. 持证人员应遵守特种作业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定,并必须参加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2024年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范文为了加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制定以下制度: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具备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技术专业的知识及实践经验。

2、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市劳动部门发给的有效操作证者方可上岗作业。

3、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体检视力无色盲、无听觉障碍、无高血压、心脏病、眩晕、特发性昏劂的疾病,无妨碍本工种的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4、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应稳定,变换工作场所必须进行场地变换教育。

2024年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范文(二)近年来,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特殊工种的需求日益增长。

但受限于这些特殊工种本身的特殊性和风险性,对从业者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更好地保障公众的安全和利益,2024年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开始实施。

这一制度的出台,将对特殊工种从业者的资质、技能和责任进行综合评估,以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能力和素质,让他们在从业过程中更加专业、安全、负责。

首先,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将对从业者的资质进行严格评估。

特殊工种的从业者需要接受专业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试,才能获得相应的持证上岗资格。

这一制度的出台,将有效地提高从业者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让他们具备更好的专业技能和知识储备。

只有经过严格选拔和培训的专业从业者,才能够从事具有一定风险和难度的工作,并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

其次,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将对从业者的技能进行全面评估。

特殊工种的从业者需要通过实操考核和技能竞赛,以验证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的能力和技巧。

这一制度的出台,将有效地提高从业者的工作表现和实践能力,让他们在工作中更加熟练、高效。

只有技能过硬的从业者,才能够胜任复杂和风险较高的工作,并获得公众的信任和认可。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是指针对特种作业人员实施的一种管理制度,旨在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安全意识,提高特种作业的安全性和效率。

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持证上岗要求: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相关证书或资格,如高空作业证、起重机械操作证等。

只有持有相应证书或资格的人员,才能够执行特种作业任务。

2. 培训教育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在持证上岗前需要接受专门的培训和教育,学习特种作业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培训教育通常包括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演练两个方面。

3. 考核评定要求:特种作业人员需要通过相关考试或评定,验证其掌握的知识和技能。

只有通过考核评定的人员,才能够取得相应的证书或资格,从而具备持证上岗的资格。

4. 证书管理和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有的证书或资格应定期进行管理和更新,保证其有效性。

同时,相关部门还会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行为合规。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特种作业的安全性和专业化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同时,通过持证上岗,还能够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责任意识,营造安全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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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关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关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一、背景和目的为防止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发生安全事故,提高作业安全水平,本公司制定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工作,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中的安全和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工作。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初次上岗要求1.证书要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需向公司提供下列证书:•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培训合格证书。

2.技能考核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参加公司组织的技能培训,并通过严格的技能考核,方可进行初次上岗。

3.上岗手续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上述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应当持证件到公司办理上岗手续,并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上岗。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1.岗前检查公司应组织相关负责人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前检查,确保其证件、工具、设备等符合公司规定。

2.日常监管公司应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作业进行监管,确保其操作规范、设备维护保养到位。

3.日常培训公司应定期进行特种作业人员日常培训工作,以提高其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4.安全考核公司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考核,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五、特种作业人员的离岗要求1.离岗手续特种作业人员在离岗前,需办理离岗手续,包括清理现场、归还工具设备、呈交工作记录等。

2.岗后检查公司应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离岗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其归还的设备、工具齐全。

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公司应对特种作业人员建立档案,包括其培训、考核、日常管理等方面的记录。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将视其违规情况进行处理,并对其档案进行相应注释。

八、附则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和解释,并经公司领导班子审定。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总结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保障作业安全的重要环节,只有规范管理、严格考核,才能有效防范特种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也才能更好地保障公司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 总则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我们订立了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全部特种作业人员,包含但不限于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电工、焊工、爆破员等。

2. 证书申领2.1 特种作业人员在参加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之前,必需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2.2 证书申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条件,包含但不限于年龄要求、技术本领要求等。

2.3 申领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应供应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料子,并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获得证书。

3. 证书管理3.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管理系统,确保每位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信息得以记录和管理。

3.2 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应有统一的编号、个人照片和防伪措施,防止证书被伪造、窜改和盗用。

3.3 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过期后应及时进行更新,更新要求与初次申领证书相同。

4. 上岗要求4.1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前,应进行安全培训,接受必需的考试和评估。

4.2 上岗前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形进行体检,确保其适合从事相应特种作业。

4.3 特种作业人员应熟识并遵守相关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4 特种作业人员应在施工现场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正确使用和保养。

5. 上岗监督与考核5.1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2 定期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考核,包含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

5.3 特种作业人员应搭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演练,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或报告。

6. 惩罚措施6.1 若特种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经教育教导仍不改正的,将予以相应的惩罚措施。

6.2 惩罚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工整顿、暂时停止操作权、取消证书等。

6.3 特种作业人员因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严重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5篇)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5篇)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1.信号工、电工、焊工、爆破工、通风瓦检工、防治水工、防突工、综掘机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2.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3.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项目部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5.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6.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项目部有关负责人报告。

7.实行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制度。

复审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予以注销并调离岗位。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2)一、概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具备一定专业技能和特殊岗位要求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特种作业的安全性和效率而建立的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的主要目标是保证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技能达到要求,杜绝无证无照从业现象,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能够做到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合理布局和组织作业现场、保证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等,保障特种作业的顺利进行。

三、管理要求(一)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试特种作业人员在从事特种作业前,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培训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培训内容必须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实际操作技能等方面。

培训结束后,特种作业人员需参加考试,合格方可获得特种作业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模版一、概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指特定行业中需要具备特殊技能或资质的人员,在取得相关证书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合法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本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培训、考核,并在取得相应证书后合法持证上岗。

三、管理程序1. 岗前培训① 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前需参加相关培训,由培训机构或单位根据国家标准进行组织。

② 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

③ 培训结束后,特种作业人员需通过培训机构或单位组织的考核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2. 考核评定① 特种作业人员需参加考核评定,考核内容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

② 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合格方可取得相应证书。

③ 不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参加培训和考核。

3. 证书管理①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证书后,须及时到人事部门备案,由人事部门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数据库。

② 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前特种作业人员需重新参加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续证。

③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期间如发生违规行为或事故等,证书可被人事部门暂停或撤销。

四、管理措施1. 建立健全培训机构或单位的资质评定制度,确保培训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2. 执行严格的考核评定制度,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能力和安全意识。

3. 建立完善的证书管理制度,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的可控性和合法性。

4. 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管和日常管理,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要求。

5. 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再培训和再考核,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6. 建立特种作业人员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处理特种作业事故。

五、责任与承诺1. 培训机构或单位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2. 人事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的监督和数据库的建立与维护。

3. 特种作业人员须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要求,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有哪些法律法规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有哪些法律法规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有哪些法律法规要求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2.《矿山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


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第五款,把“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作为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

4.《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第(七)项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管理,防止特种作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无妨害从事本专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二、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严禁伪造、不得涂改。

四、电工、焊工、机械作业工、架子工、爆破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施工电梯司机等必须经市有关专业培训,通过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可上岗。

五、各种机动车辆驾驶员,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考核发证后,方可驾驶。

六、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接受公司、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否则不得上岗作业。

七、凡工程项目施工特殊作业人员,持证已到期的,必须交由市、企业主管部门年审,严禁持证过期者,从事上岗作业。

八、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时,严禁擅离岗位,不准将本岗位擅自移交给无本特种作业,持证的作业人员进行操作。

九、根据国家行业、企业、公司有关规定,实施对特种
作业人员进行奖励和处分。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5篇)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5篇)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第一条:认真执行《劳动法》,贯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作的规定,同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制度。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工作,并要随身携带,项目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检查,对发现一次未持证上岗工作,对其进行教育;两次发现,对其进行经济处罚____元;发现三次,停止其工作,给予开除处理;发现无证从事特种行业工作人员,当即停止其工作,给予开除处理。

第三条:特殊工种定期参加操作证年度复审(两年复审一次)不经复审的操作证无效。

项目安全员负责检查,发现持不经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工作,视无证情况进行处理。

公司安全处随时对其进行检查,如发现无证,操作证不复审的操作人员上岗工作,有权停止其工作,给予开除处理,同时对该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进行____元经济处罚。

第四条:项目工地要准备充足的安全防护用品,并发放到特种作业人员手中,项目安全员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情况严重的对违章者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或停止工作。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2)是指在施工现场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关的特种作业证书,并通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电工作业、焊接作业、爆破作业等一系列的特殊技术工种。

这些工种对操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要求较高,一旦操作不当可能会对人身安全和工程质量带来严重影响。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保障人身安全和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具体做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培训:施工单位应根据需要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操作规程等。

2. 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结束后,需要进行相应的考核,以确保其掌握了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颁发证书:通过培训和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将获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证书,并在证书上注明其能够从事的具体作业种类和级别。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如高空作业、爆破作业、吊装作业、焊接作业等。

由于特种作业的特殊性和风险性,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以保证作业安全和作业质量。

因此,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应运而生,旨在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达到标准,并规范其作业行为。

一、证书管理: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证书。

证书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特种作业类别、证书编号等内容,以便查验和管理。

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为5年,到期需要重新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方可继续持证上岗。

二、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在取得证书之前,需参加培训并参加考试。

培训内容包括特种作业的工作原理、操作规程、危险预防等,培训应由专业机构或特种作业企业进行。

考试应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三、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只有持证上岗才能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持证上岗时,需出示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并遵守相关作业规程和操作要求。

特种作业企业应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进行查验和备案,确保持证上岗人员的身份和资质。

四、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后,仍然需要接受监督检查。

特种作业企业应定期对持证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技能考核,以确保他们的作业水平和安全意识符合要求。

此外,行业主管部门也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企业的监管,督促其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具有重要意义。

它能够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提高特种作业质量,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此外,通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还能够促进特种作业行业的规范发展,提高整个行业的形象和声誉。

然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的实施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试机构以及监督检查部门需要加强组织管理和技术能力,确保培训和考核的质量和公正性。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一、证书要求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应证书。

2.证书必须真实有效,不得伪造、变造或冒用。

3.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应定期进行复审,确保其知识和技能与安全规范保持一致。

二、培训教育1.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专业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处理能力。

2.培训内容应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设备使用与维护、应急处理等方面。

3.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合格者颁发相应证书。

三、考核评定1.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评定应定期进行,以保证其技能和知识的持续符合要求。

2.考核评定应包括实际操作考核、理论考试、健康检查等方面。

3.对于不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再培训或调整岗位,以确保生产安全。

四、健康检查1.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符合岗位要求。

2.对于可能对健康造成影响的岗位,应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3.若发现特种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存在隐患,应及时调整其工作岗位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五、安全培训1.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掌握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2.安全培训应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调整后的培训以及新技术、新设备引入后的培训。

3.在安全培训中表现不佳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接受培训或调整岗位。

六、持证上岗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3.若发现无证上岗或持无效证书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证书更新1.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应在证书有效期到期前进行更新。

2.证书更新前,应经过必要的培训和考核,确保知识和技能符合现行安全规范。

3.对于未能按时更新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应暂停其上岗资格,直至取得有效证书为止。

八、事故报告1.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5篇)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5篇)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建筑施工的起重和垂直运输机械的司机、司索工、起重吊装(安装)工、信号指挥工、起重工、电工、焊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用人单位应当为特种作业人员建立管理档案,确保持证上岗。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聘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八条实行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制度。

复审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建议有关部门对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予以注销。

第九条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或者用人单位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用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2)是指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通过相应的培训和考试后,方可上岗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能够安全、规范地进行特种作业工作,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多种类型,如高处作业人员、吊装作业人员、焊接作业人员等。

他们从事的工作往往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专业性,需要特别的技能和知识。

关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关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关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随着社会的进展,特种作业行业的需求与日俱增,为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国家实施了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制度背景、管理目的、证书考核、证书管理等方面分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一、制度背景《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于1990年12月1日开始实施,该规程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进行了规范。

2005年《劳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修订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必需经过安装、改造、维护和修理、保养等专业人员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2014年4月1日,新版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式实施,新加添了拆除爆破、架空设备等特种作业内容。

随着特种作业行业的不断强大,特别工种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问题日益凸显。

因此,国家出台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规范了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保障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二、管理目的特种作业行业存在风险大、工种比较特别、技术难度高等特点,为了降低相应作业的安全风险和防范各种事故的发生,在特种作业行业工作的人员必需能够把握相应的技能和能够娴熟地应对突发情况。

实施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目的在于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技能水平,提高特种作业行业的整体安全水平,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三、证书考核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考核是管理的核心环节。

证书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两部分。

特种作业人员通过理论考试后,需要在相关单位参加实际操作,依据安全操作规程正确、娴熟地完成操作流程。

实践操作结束后,在单位的引导下,需要填写相关操作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以便后期进行跟踪管理和评价。

四、证书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应当由国家权威部门进行管理,例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监管部门等。

证书应当依照不同的特种作业进行分类管理,证书信息需要与特种设备进行相应的绑定,以便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可以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和评价。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2号令》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井下电气作业、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瓦斯检查作业、安全检查作业、提升机操作作业、采煤机操作作业、掘进机操作作业、瓦斯抽采作业、防突作业、探放水作业十一大工种.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二)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第六条矿每月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理论抽考.考试不及格的,到培训学校学习。

经补考仍不及格的,取消特种作业操作证资格,到工资科待岗。

考试内容为培训学校下发的《淮北矿业特种作业题库》.考试时间为每场40分钟,140题,80分及格,90分以上每增加1分奖励50元.第七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

每3年复审1次。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一)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2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查证确实的;(二)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的;(三)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四)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五)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一)超过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未延期复审的;(二)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已不适合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三)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第十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三篇)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三篇)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维护特种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和高效进行,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参与企业特种设备操作/维护/检修工作的人员,包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设备维修人员、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接受定期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特种设备操作的安全和高效进行。

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记录、技术考核记录、安全事故记录等。

第二章培训和考核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应根据特种设备的不同种类进行分类,培训内容应包括特种设备的结构原理、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要求等。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培训教材应经过专业审查批准,培训教师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应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进度、考核方式等。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考核,考核合格方可颁发相应的证书。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后,应每年参加一次技术培训和考核,确保其技术水平与安全意识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和考核中不得作弊、舞弊,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第十三条本公司领导小组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培训和考核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三章操作和维护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特种设备前,应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确保设备达到安全操作要求。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特种设备时,应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修改操作方法。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特种设备时,应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人身安全。

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操作,并向上级报告。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为了加强持证上岗人员资质管理,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1.目的: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保证特殊工种符合国家要求。

2.适用范围:公司内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和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特种作业和操作特种设备的从业人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电工、焊工、起重机械作业员、叉车司机等。

3.职责制造部和总经办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考试报名取证。

质安部负责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拟定、人员台账建立及维护、上岗证检查和通知复审等。

4、管理规定4.1、公司内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方能上岗作业。

4.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4.3、原则上,特种作业岗位在招录时就要求必须持有上岗证。

招录时没有上岗证事后需取证的,相关费用可由个人先行垫资报名,考试通过之后报公司核销。

凡公司出资取证的,由公司统一保管上岗证,且持证员工得为公司服务2年以上,若服务未满2年的,考证费用按服务时间进行折算。

4.4、招录时没有上岗证,且转正后仍未取得上岗证的,转正后月薪标准要低于正常标准200元/月,直到取得上岗证薪资方才恢复到正常标准。

4.5、本身专职从事特种作业的,比如电工和焊工,不享受津贴补助。

兼职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每月给予津贴200元。

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法律规定(2023年)

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法律规定(2023年)

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法律规定一、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有哪些法律法规要求?1.《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2.《矿山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

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第五款,把“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作为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

4.《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第(七)项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5.《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6.《消防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7.《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规定: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其中第(二)项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二、什么是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符合哪些基本条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特种作'也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 .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 .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瘠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8年第12号),申请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时,申请人不再提交体检证明,改为个人健康书面承诺);3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险化学品、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4 .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5 .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关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关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关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背景和意义特种作业是指具有一定危险因素或者专业性较强的作业,要求作业人员具备专业训练或者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为了保障特种作业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各国都制定了对特种作业的管理规定。

而公司是特种作业的主要使用单位,应当负起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责任。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制定是有其背景和意义的。

首先,制定这一规定可以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监管,保障特种作业的安全和有效进行。

其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可以提高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也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

最后,合理制定和实施这一规定可以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和损失,保护企业的利益和声誉。

规定的内容下面是关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工作人员: - 进入特殊环境进行作业的人员; - 高处作业的人员; - 井下作业的人员; - 钢筋工人、模板工人等建筑施工作业人员; - 接触特殊化学品等危险品的人员; - 移动式起重机等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等。

持证上岗的要求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始得上岗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岗前培训和考试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企业组织或者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培训,接受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的培训。

并在培训结束后,参加相关职业技能评估,考试合格方可获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证书。

岗中监管和管理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在岗期间,其操作行为和安全状况应当受到严格监管和管理。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记录和安全记录,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

惩戒措施公司特种作业人员违反以上规定的,应当受到相应的惩戒措施。

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或者财产损失,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结论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制定和实施是保障特种作业安全和有效进行的重要措施,也是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法律要求。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本领水平,规范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条件和管理要求,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包含但不限于高空作业、起重作业、电焊作业、爆破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

三、管理标准1. 证书要求1.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持有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2.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培训机构或政府承认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颁发。

3.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过期后需重新进行培训并更新证书方可连续上岗。

4.特种作业人员应将特种作业操作证书随身携带,并在进入施工现场时自动出示。

2. 资格审查1.公司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的姓名、证书编号、有效期、培训机构等相关信息。

2.每位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应经过资格审查,确保其持证上岗。

3.资格审查应由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并与各部门进行合作。

4.如发现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无效或过期,不得上岗,并及时通知培训机构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 岗前培训1.新招聘的特种作业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确保其了解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以及特种作业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

2.岗前培训应包含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并进行相关考试。

3.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 安全防护措施1.特种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上岗时,应严格依照安全防护要求进行操作。

2.特种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

3.特种作业人员应熟识并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违章操作。

四、考核标准1. 日常监督1.监理部门应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和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并在检查记录表上作出记录。

2.如发现特种作业人员存在证书无效或过期、未佩戴安全防护装备、违规操作等情况,应及时通知责任部门进行处理。

2. 技能培训1.公司应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相关技能培训,提高其专业本领。

2.培训内容应与施工现场特种作业的实在要求相匹配,并记录培训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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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2号令》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井下电气作业、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瓦斯检查作业、安全检查作业、提升机操作作业、采煤机操作作业、掘进机操作作业、瓦斯抽采作业、防突作业、探放水作业十一大工种。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
(二)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矿每月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理论抽考。

考试不及格的,到培训学校学习。

经补考仍不及格的,取消特种作业操作证资格,到工资科待岗。

考试内容为培训学校下发的《淮北矿业特种作业题库》。

考试时间为每场40分钟,140题,80分及格,90分以上每增加1分奖励50元。

第七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

每3年复审1次。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
(一)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2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查证确实的;
(二)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的;
(三)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
(四)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
(五)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超过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未延期复审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已不适合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
(三)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第十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各单位党政正职应当及时掌握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做好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申报、送训、复查的组织和日常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凡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对党政领导、培训联络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三条各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上岗作业的,对党政领导给予1000元罚款,并依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规定处罚。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使用伪造、过期无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的,进“三违”学习班。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因个人原因不听从组织安排,无故不按时参加复训调离原岗位,并按典型“三违”处理。

第十六条凡特种作业人员因病因事请假,未能及时参加复训的,应由本人在证件有效期内,及时向单位申请复训。

由于个人原因导致证件过期而未及时申报的,责任自负,并根据相关规定对本人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对需要新办证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0号前向培训学校申报需求计划。

第十八条各单位要定期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有效情况进行复查,对漏复、漏训、过期的证件及时报培训学校。

第十九条对不认真复查、上报,在各类检查中发现一例上述情况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党政领导、培训联络员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因培训学校工作人员失职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有效证件不能及时办理的,责任人进“三违”学习班,造成严重后果的调离原岗位待分配。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12年10月1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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