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现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设计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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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设计导则

(征求意见稿)

Design guildlines for elevator adding of existing multi-storied residential buildings in Zhejiang province

20XX—XX—XX发布20XX—XX—XX实施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前言

为完善既有多层住宅的使用功能,改善老旧小区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方便老年人、残疾人和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日常生活。规范和指导浙江省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设计工作,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6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总平面、建筑、结构、机电设备,并附既有多层住宅常见户型增设电梯示意表及增设电梯推荐方案图。请各单位在执行本导则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与数据,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安吉路18号,邮编310006),以供今后修订参考。

导则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西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员:

本导则主要审查人员:

目次

1 总则.................................................

2 基本规定...............................................

3 总平面...............................................

4 建筑 ...............................................

5 结构.................................................

6 机电设备.............................................

附表:既有多层住宅常见户型增设电梯示意.............

附图:增设电梯推荐方案图(方案一、方案二)......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2 Basic Requirement

3 Site Planning

4 Architectural Design

5 Structural Design

6 Facilities

1 总则

1.0.1 为规范和指导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设计工作,保障电梯增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导则。

【条文说明】浙江省《关于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即将出台,政策性的指导意见以它为准。

1.0.2 本导则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程设计工作。【条文说明】本导则的既有多层住宅的概念延伸,包含底层为商业用房、架空层、车库层,上部为2至7层的既有住宅。

1.0.3 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

2.0.1 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程设计应遵循安全、节能、环保、经济等原则,同时考虑便于施工、安装和运行维护的要求。

【条文说明】在电梯选型时需要考虑节能指标。目前新型的永磁同步加能量反馈型电梯比较传统的变频,变压,变流电梯可节能,有利于降低后期运营费。液压电梯基坑浅且无机房的特点适合改造项目,但其能耗为普通电梯的2-3倍,因此建议慎重选用。

既有多层住宅周边的道路相对都比较小、标准低、因此选择电梯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条件,优先选择快装式,搭积式的电梯。方便小型车辆运输、吊装。

2.0.2 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程设计应根据用户需求,深入分析既有多层住宅的竣工技术文件和历次修缮资料,研究提出增设电梯初步方案。

2.0.3 初步方案应在所在社区进行公示并取得相关部门审核同意。

【条文说明】设计文件的相关报建流程以政府部门有关文件为准。

2.0.4 电梯增设工程完成后,应按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3总平面

3.0.1 增设电梯部分范围限定:面宽宜小于所属住宅单元面宽的1/4,凸出深度不宜大于4米,并宜贴邻原有楼梯间。

【条文说明】电梯井道尺寸加上连接处的侯梯厅,不同形式的电梯增设(宜选630kg 、

800kg),一般在3米乘4米左右范围,同时要求贴邻原有楼梯,限定他的范围与相对位置,目的是尽量减少对道路及相邻住宅的影响。

3.0.2 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不应降低其北侧相邻的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中小学教学楼的日照标准。

3.0.3 实施增设电梯工程不宜使与其相接的小区道路宽度小于《城市居住区规

划设计规范》GB 5018的规定。当既有道路宽度不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规定时,不得再减小。

3.0.4 增设电梯后消防车道宽度须满足现行规范要求。当原消防车道宽度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时,不得再降低既有标准。

3.0.5 增设电梯影响室内外管线时,应制定综合管线移位方案。

【条文说明】当增设电梯施工影响室内外管线时,应对管线移位进行可行性评估,并根据设计图纸和现场情况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

4 建筑

4.0.1 候梯厅深度不宜小于1.5m,底层候梯厅宜有不低于0.15m的室内外高差。应采取措施防止地面雨水径流流入电梯井内。

【条文说明】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中第6.4.6条的规定,住宅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1.50m。当底层候梯厅室内外高差小于0.15m时,为防止雨水浸入对电梯运行造成的不利影响,应选择具备遇水自动切断电源和自动平层及安全停运功能的电梯,并在必要时加设集水坑和排水泵。

对于平时运行时允许雨水进入的电梯,应设排水设施保证其运行,集水井和排水泵应设于电梯井道以外。

4.0.2 井道、轿厢与电梯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井道及轿厢尺寸须符合《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一部分:Ⅰ、Ⅱ、Ⅲ、Ⅳ类电梯》GB/T7025.1中第Ⅱ类电梯的要求,并符合《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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