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扶贫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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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医享受政策

1:门诊“三免”:

贫困患者门诊就诊免收诊查费、小换药费、肌肉注射费。

2:住院

①:“先诊疗后付费,出院自付10%”。(外伤除外)

②:“四减半”:住院三大常规检查费、胸片检查费、普通床位费、三级护理费按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减免50%。

“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医医生须知

1:病人就诊时,应询问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并核对其贫困户登记证,确认为贫困户后,应标明该患者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开具红色入院证,并免收住院押金(外伤患者除外);门诊:在病例醒目位置标明)

2:贫困户住院,应将其安排在贫困户病房。

重大疾病专项救治

城乡贫困对象到县级“一站式”服务窗口领取并填写《**省城乡贫困

患者大病专项救治审批表》

县扶贫/民政部门审批

县医保局审批

县卫计委审批

参加了大病保险未参加大病保险

定点医院救治

个人负担总医疗费的2% 个人负担总医疗费的5% 15种救治疾病:

1、食道癌

2、胃癌

3、直肠癌

4、结肠癌

5、肺癌

6、耐多药肺结核

7、慢性粒细胞白血病8、急性心肌梗塞

9、脑梗死10、血友病11、Ι型糖尿病

12、甲亢13、儿童苯丙酮尿症

14、儿童尿道下裂15、地中海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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