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各类事故案例汇编2012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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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亡人事故

一、顶板事故

9、大隆矿“1985.10.7”片帮事故

1985年10月7日零点班,407队带班班长丁凤武安排郭××、陈××、姜××、张××四名同志去北翼1#辅助上山下部车场打锚杆眼,接班时丁××检查了打锚杆眼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没有发现有裂隙及片落迹象,便开始打锚杆眼。当干到一点三十分时,四名打眼工将前进左帮锚杆眼打完,打右帮第十三、十四个锚杆眼时,突然片帮(长5.4m、高1.9m厚0.8m)将四名打眼工砸在岩石下,造成陈××死亡,姜××、郭××、张××受伤。

事故原因:

1、没有按规程要求施工,掘进后只进行喷浆护帮顶,没有打锚杆挂网和二次喷砼,空顶距超过4米,以至补打锚杆眼时发生伤人事故。

2、由于掘进时没有发现片帮面的右边有一小断层,喷浆时也没有发现,当补打锚杆眼时对岩帮的震动,造成片帮伤人事故。

3、安全思想不牢,在施工中没有认真进行敲帮问顶,并在空顶距超过规程规定的情况下违章作业。

4、喷浆厚度规程规定50mm,实际只有20~40mm,没有达到规程要求。

防范措施:

1、认真贯彻作业规程,按照规程规定严格检查施工,发现施工与规程不符立即停止作业。

2、巷道中发现岩石破碎、岩层裂隙较多,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改变支护形式,保证安全生产。

3、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认真学习、熟悉作业规程。

4、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做到班班有安全检查员,队日检,区旬检,牢把安全关。

5、要严格按施工顺序施工,空顶、空帮距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中的规定。

18、大隆矿“1989.11.19”顶板事故

1989年11月19日,矿多种经营公司井巷维修组负责井下西翼采区北十二段胶带输送机道拉底翻棚工作,本月2日开始施工,于18日已拉底修棚至胶带输送机尾三角点处。19日白班井巷维修组负责在运顺换棚2架,处理抬棚1架、拔铁腿1根。在12时20分左右处理最后一架棚,棚子拆完后,左帮用∮12cm,长2m园杆探顶,右帮用长1.6m大柈探顶,探杆上用小柈接顶。顶刹完后拔腿子挖柱窝,左帮腿子给上后,右帮是组长崔××和李××挖柱窝,崔××在上边挖,李××在下边挖。12时55分,工人李×替换崔××,此时李×见顶板下沉,就喊李××快跑,同时李×与崔××向上跑了两步,这时顶板岩石冒落下来,将李××埋在里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翻棚时临时支护不牢固,三角点的扩口棚和抬棚没有进行有效加固,顶板来压后压断临时支护并推倒抬棚,造成三角点处冒落。

2、原木棚材质不符要求(火烧木),木径不够粗。

3、此三角点处有两部输送机头,一条胶带输送机,一个风机,噪音很大,不能及时发现顶板来压情况。

防范措施:

1、拆棚要坚持加固前后5米内支架,拆棚、挖柱窝坚持设专人监护帮顶制度。

2、对不符合要求的支护材料坚决不能使用。

3、完善质量验收制度,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不予验收,要推倒重来。

4、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认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抗灾能力。

21、大明一矿“1989.8.27”顶板事故

1989年8月27日夜班,大明一矿611采煤队支柱工董×和刘×负责回收上班留下的5棵支柱。3时许,5棵支柱已经回出4棵,当回收第5棵支柱时,由于顶梁被顶网包住,此时,董×违章作业,将顶网剪开200毫米后将顶梁回出,这时,顶板发生漏货,刘×开始清货,清完货后于3时07分走出现场取料。当刘×刚刚走出4、5米时,听到董×大叫,发现董×被顶板突然冒落的货埋住,后迅速组织人员清货,于3时55分将其扒出,但已窒息死亡。

事故原因:

1、回收工董×回收时违章将顶网剪开200毫米,致使回收后顶板发生漏货,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同董×一同回收的工人刘×对董×违章剪网不加制止,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当班跟班干部对上班余下的5棵支柱的回收工作重视不够,现场管理不到位,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29、小康矿“1992.7.28”顶板事故

1992年7月28日二班综采一队准备安装26#、27#两组支架。约20时左右26#架安装完毕,27#架组装窝子也已经开好,并架设了2

架抬棚刹了木拌、轨道作临时支护,但顶部没有刹严,大部分仍处于无支护裸露状态。21时20分李××等6人向26#架串刮板输送机板,准备对26#底部刮板输送机。当运到27#架已开好一窝子处时,从窝子顶板滑面处落下一块1100×600×800MM,正砸在李××的头部当即死亡。

事故原因:

1、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空顶作业。

2、李××等人安全意识差,缺乏自主保安能力。

防范措施:

1、加强职工思想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坚决执行“三不生产”原则。

3、严格执行公司、矿有关顶板管理的若干规定。

30、大兴矿“1993.12.30”顶板事故

1993年12月30日2时10分,掘进四队工人在南一回顺维修巷道过程中,由于受402采场动压影响,巷道顶板压力大,棚梁弯曲严重,造成顶板严重下沉,底板严重底鼓,正准备放炮处理底鼓大块时,朱××正好从里面往外通过,这时顶板突然冒落两架棚,当场将朱××压住,扒出后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在处理大块时,失修棚子没有采取临时支护,没有打临时顶子,是严重违章作业,这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朱××通过时没有认真观察顶板,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一个原因。

3、维修后的巷道积货多,往外撤人时有影响,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

4、新工人入矿时间短,对维修巷道工作经验不足,安全意识不强,自主保安能力差,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

防范措施:

1、在全矿职工范围内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增强职工自主保安能力

2、狠反“三违”,禁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今后在维修棚时,必须首先要采取临时支护措施,打好临时顶柱,否则,不许施工。

4、加强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33、大明一矿“1994.1.10”顶板事故

1994年元月10日白班,大明一矿掘进队102班班长张×等五人回收东三西四段运顺的铁棚,入井作业前贯彻了口头安全措施。入井后,班长张×违章指挥人员从外向内回收(违反措施由内向外回收的规定)。10时20分,当替到第四架棚时,张×安排四名工人到料场运料,自己留在现场加固木棚,10时40分,当四名工人运料归来,发现现场发生冒顶,并将张×埋压在内,便立即组织人力抢救,于11时45分方将其扒出,发现张×已窒息死亡。

事故原因:

1、班长张×安全意识差,违章指挥,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张×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一人作业,也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队领导平时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且回收作业时无书面措施,是此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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