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茶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茶饮料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生产
茶饮料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生产茶饮料是一种广受欢迎的饮品,拥有众多的消费者。
为了保证茶饮料的质量和安全,各国政府都设立了相关的生产许可证制度,对茶饮料的生产进行审查和管理。
以下是茶饮料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内容。
第一章:茶饮料类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查程序1.1申请茶饮料类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材料。
1.2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场所租赁合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配方及工艺流程等资料。
1.3监管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材料不齐全或存在问题,将要求企业补充材料或说明。
1.4审查通过后,监管部门将组织对申请企业进行生产现场检查,对设备、生产场所、原材料、生产过程等进行审查。
第二章:茶饮料类生产许可证的审查标准2.1生产场所:茶饮料生产场所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包括通风设施、排污系统、卫生间等。
2.2设备设施:茶饮料生产企业应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生产设备,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2.3原材料:茶饮料的原材料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标准,禁止使用含有重金属和有害物质的原材料。
2.4生产工艺:茶饮料的生产工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产品的稳定性和卫生安全。
2.5检验检测:茶饮料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对产品进行必要的检测,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茶饮料类生产许可证的监督和管理3.1审查合格的茶饮料生产企业将被发放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
3.2监管部门将定期对茶饮料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对生产现场、产品质量、生产记录等的抽查和监测。
3.3对于违反许可证要求的企业,监管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可能吊销许可证。
3.4茶饮料生产企业应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3.5茶饮料生产企业应配合监管部门的抽样检测和监督检查工作,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四章:附则4.1凡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茶饮料生产企业,均可申请茶饮料类生产许可证。
茶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版讨论稿五
附件4:茶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5版)3.1适用范围本审查细则适用于企业申请以茶树根、茎、叶、花等或其加工制品为原料,使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所要求的条件,加工制作茶制品时,对企业生产条件的审查及其许可生产产品的检验。
茶制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其类别编号为1403。
茶制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须注明“茶制品”。
同时,注明取得生产许可的产品类别名称,即固态速溶茶、茶浓缩液、茶粉、茶膏、调味茶制品、其它提取物等中的一类或几类。
生产许可证附页注明获得生产许可的具体品种明细。
茶制品不允许分装。
使用茶多酚、咖啡因等作为原料调制的各种制品,不予生产许可审查。
本细则适用以下分类和定义:固态速溶茶:以茶叶或茶树鲜叶为原料,经水提或采用茶鲜叶榨汁、过滤、浓缩、干燥制成的,可在生产过程中加入食品添加剂和或食品加工助剂,作为食品、饮料等原辅料的固态产品。
包括速溶红茶、速溶绿茶等。
茶浓缩液:以茶叶或茶树鲜叶为原料,经水提取或采用茶鲜叶榨汁,可在生产过程中加入食品添加剂和或食品加工助剂,采用物理方法除去一定比例的水分,经加工制成的,作为食品、饮料等原辅料的液态产品。
包括红茶浓缩液、绿茶浓缩液等。
茶粉:以茶叶为原料,经过研磨或粉碎等物理方法制成的粉末状(细度要求小于200目)产品。
包括绿茶粉、红茶粉等。
茶膏:以茶叶为原料,经水提后再通过特殊的方式将茶叶中的纤维物质与茶汁分离,将获得的茶汁进行再加工除去一定的水分,经加工制成的膏状产品。
包括普洱茶膏等。
调味茶制品:以固态速溶茶、茶浓缩液或茶粉为原料,添加其它食品配料或(和)食品添加剂,经加工制成的产品。
包括调味速溶茶、调味茶粉等。
其它提取物:通过一定萃取方法获得的茶叶中的内含成分单体。
包括表没食子儿茶素没食子酸酯、茶氨酸等。
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3.2生产许可条件审查3.2.1管理制度审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等规定,对企业建立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情况进行审核。
茶叶及相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版)
茶叶及相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5版)
产品分类表
大类
单元
编号
细则
茶类
品种(举例)
茶叶及相关制品
茶
叶
1401
茶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绿茶
炒青绿茶、烘青绿茶,等
红茶
工夫红茶、小种红茶、红碎茶,等
乌龙茶
铁观音茶、闽北乌龙茶,等
黄茶
霍山黄芽茶、君山银针茶,等
白茶
白毫银针茶、白牡丹茶,等
黑茶
六堡茶(散茶)、普洱茶(散茶),等
红茶浓缩液、绿茶浓缩液,等
茶粉
绿茶粉、红茶粉,等
茶膏
普洱茶膏,等
调味茶制品
调味速溶茶、调味茶粉,等
其它提取物
表没食子儿茶素没食子酸酯,茶氨酸等
调
配
茶
1404
调配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加料调配茶
八宝茶、三泡台、玄米绿茶,等
加香调配茶
柠檬红茶、草莓绿茶,等
混合调配茶
柠檬枸杞茶,等
代
用
茶
1405
代用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花茶
茉莉花茶、桂花龙井茶,等
袋泡茶
袋泡红茶、袋泡绿茶,等
紧压茶
花砖茶、黑砖茶、茯砖茶、康砖茶、普洱紧压茶、紧压白茶,等
边
销
茶
1402
边销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边销茶
花砖茶、黑砖茶、茯砖茶、康砖茶、沱茶、紧茶、金尖茶、米砖茶、青砖茶,等
茶
制
品
1403
茶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固态速溶茶
速溶红茶、速溶绿茶,等
茶浓缩液
叶类代用茶荷叶、桑叶、薄荷 Nhomakorabea,等花类代用茶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茶叶作为一种经济作物和饮料,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也成为了许多企业发展的主要方向。
为了规范茶叶生产经营行为,保证茶叶质量和安全,国家对茶叶相关企业进行了许可证的审查,其中包括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下面我将就这两方面的细则进行详细讲解。
首先是含茶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含茶制品是指以茶叶为主要原料,经一定加工制成的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药品、化妆品和工艺品等。
审查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资质要求。
茶叶生产企业需要具备足够的生产规模和设备条件,并拥有相关的生产工艺和技术人员。
同时需要具备相应的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通过相关认证。
2.原料安全要求。
茶叶作为主要原料,需要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
茶叶生产企业应从合法渠道采购茶叶原料,检验其质量和安全性,确保不使用过期茶叶或含有有害物质的茶叶。
3.生产工艺要求。
茶叶生产企业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生产工艺,并建立完善的生产操作程序。
同时,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设备、仪器和容器,确保生产过程的卫生和安全。
4.产品质量要求。
茶叶生产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相关的食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符合标准要求。
同时,应定期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并记录和报备相关数据。
5.产品标识和包装要求。
茶叶生产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相关的标识和包装要求进行产品包装,并标明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企业信息等。
同时,要做好产品的追溯管理,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
接下来是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代用茶是指经过加工制作而成的不含茶叶的代用饮品。
审查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资质要求。
代用茶生产企业需要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并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场所、技术人员和管理体系。
2.原材料要求。
代用茶生产企业需要使用安全、合法的原材料进行生产,并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工艺要求。
代用茶生产企业需要制定合理的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确保产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和质量稳定。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茶叶作为中国传统的特产之一,在日常生活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近年来有关茶叶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出现了一些问题,为了规范茶叶
行业的发展,相关部门制定了《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这一细则旨在确保茶叶行业的安全、合规和可持续发展。
首先,该细则对茶叶生产企业的资质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
生产茶叶
的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有相关的生产技术和设备,并且
符合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企业需要提供完备的营业执照、质量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自身具备从事茶叶生产的基本
条件。
其次,细则对茶叶产品的质量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茶叶作为一种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食品安全标准,严禁使用有害物质和添加剂。
细则明确了茶叶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卫生、消毒、储存等各个环
节的要求,确保产品的安全和卫生。
此外,细则还对茶叶产品的销售渠道和市场准入进行了规定。
只有获
得了相关的生产许可证,经过审查合格的企业才能生产和销售茶叶产品。
茶叶产品的销售渠道也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严禁通过非法途径
进行销售。
最后,细则还对茶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进行了规定。
相关部门要定
期对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细则。
对于发
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惩处,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并促进茶
叶行业的健康发展。
茶饮料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茶饮料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茶饮料类产品包含所有以茶叶的水提取液或者其浓缩液、速溶茶粉为原料,经加工、调配(或者不调配)等工序制成的饮料。
不包含以茶作为调味料加工而成的各类茶味饮料。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操纵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水处理→水+辅料↓茶叶的水提取物(或者其浓缩液、速溶茶粉)→调配(或者不调配)→过滤→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二)关键操纵环节。
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质量操纵;生产车间,特别是配料与灌装车间的卫生管理操纵;水处理工序的管理操纵;生产设备的清洗消毒;配料计量;杀菌工序的操纵;瓶及盖的清洗消毒;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设备、环境、原辅材料、包装材料、水处理工序、人员等环节的管理操纵不到位,易造成化学与生物污染,而使产品的卫生指标等不合格;原料质量及配料操纵等环节易造成茶多酚、咖啡因含量不达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与超量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生产茶饮料类的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水处理车间、配料车间、包装瓶及盖清洗消毒车间、杀菌及自动灌装封盖车间、包装车间等生产场所。
配料车间、包装瓶及盖清洗消毒车间及灌装封盖车间进口处须安装手的清洗消毒设施与符合要求的鞋靴消毒设施。
2.生产车间依其清洁度要求应分为:非食品生产处理区(办公室、配电、动力装备等)、通常作业区(品质实验室、原料处理、仓库、外包装等)、准清洁作业区(杀菌车间、配料车间、预包装清洗消毒车间等)、清洁作业区(灌装车间等)。
各区之间应给予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3.准清洁区与清洁作业区应相对密闭,设有空气处理装置与空气消毒设施,清洁作业区关于热灌装工艺的应为10万级以上清洁厂房;后杀菌与无菌灌装工艺,必需安装粗效与中效空气净化设备,保证空气循环次数10次/小时以上。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 水处理设备;2. 配料设施;3. 过滤器;4. 杀菌设备;5. 生产设备清洗消毒设施;6. 自动灌装封盖设备;7. 生产日期与批号标注设施;8. 混比机(适用碳酸型茶饮料)。
含茶制品-代用茶生产许可证QS审查细则
含茶制品-代用茶生产许可证QS审查细则前言近年来,人们对于含茶制品的需求逐渐增加。
伴随着市场需求的增长,涌现出了一批含茶制品生产企业。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和安全,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代用茶生产许可证QS标准,对含茶制品的生产和销售进行监督和审查。
本文将详细介绍含茶制品的生产许可证QS审查细则,帮助相关企业了解QS标准的具体要求,促进企业合规和生产质量的提高。
QS标准概述生产许可证QS标准是指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和产品质量安全而制定的一项标准。
该标准主要适用于食品行业,包括含茶制品。
生产许可证QS标准包括了企业基本资质管理要求、原料和产品质量管理要求、生产设施和设备卫生要求、员工卫生和培训要求等多个方面,其中也包含了针对含茶制品的特殊要求。
QS标准对含茶制品的特殊要求1.原料:含茶制品所使用的茶叶和茶料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不得使用变质、霉变或者使用禁用原料制造。
2.生产环境:含茶制品的生产车间要求具有良好的通风、防虫防鼠等措施,以保障产品卫生安全。
3.生产工艺:含茶制品的生产工艺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且制作工艺应当合理,不得使用不符合人体健康标准的食品添加剂。
4.生产记录:含茶制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生产记录,记录原料、操作方法等情况,以便做到全程可追溯。
5.检测:含茶制品生产企业应建立生产过程自检、互检、专检,对产品进行全部检测,检测结果达到国家卫生标准要求。
6.包装:含茶制品的包装必须符合企业标准,保证产品在运输、储存及销售中不受损坏。
同时,应按照国家卫生标准采用卫生包装材料。
在QS标准的实施过程中,含茶制品的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开展生产活动。
对于生产许可证QS标准不符合的企业,将被限期整改或者取消生产许可证。
这也有效保障了含茶制品的质量和安全。
总结针对含茶制品的生产许可证QS审查细则,在保障消费者权益和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规范了含茶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含茶制品包括以茶叶为原料加工的速溶茶类和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各种可食用物质或食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
代用茶是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含茶制品和代用茶分为2个申证单元,即含茶制品、代用茶。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即含茶制品(速溶茶类、其他类),代用茶。
代用茶的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402。
含茶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含茶制品是指以茶叶为原料加工的速溶茶类[含各类固态速溶茶和各类液态速溶茶以及(抹)茶粉等产品]和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可食用的枸杞、红枣、菊花、食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如八宝茶、三泡台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速溶茶类:固态速溶茶(含奶茶、果味茶等):原料→浸提→过滤→浓缩→(加入添加物)→喷雾干燥→包装。
液态速溶茶(含调味、调香浓缩茶汁):原料→浸提→过滤→浓缩→(加入添加物)→包装。
(抹)茶粉:原料→磨碎→包装。
调味茶类:茶叶→拼配(加入配料)→包装。
(二)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1.农药残留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劣变或混入其他杂物。
3.产品在加工、运输、储藏过程中的污染。
(三)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验收、浸提或拼配、产品仓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生产场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如垃圾场、医院、化工企业,特别应注意厂房、仓库四周不应有其他的气味存在。
2.厂房地面应硬实、平整、光洁(速溶茶类生产企业应铺设地砖),墙面无污垢(速溶茶类生产企业应铺设墙砖)。
要保持加工环境的清洁,减少空气中的尘埃。
3.应有足够的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或场地。
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放置,不得混放。
细则19茶饮料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细则19:茶饮料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茶饮料类产品包括所有以茶叶的水提取液或其浓缩液、速溶茶粉为原料,经加工、调配(或不调配)等工序制成的饮料。
不包括以茶作为调味料加工而成的各种茶味饮料。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水处理→水+辅料↓茶叶的水提取物(或其浓缩液、速溶茶粉)→调配(或不调配)→过滤→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质量控制;生产车间,尤其是配料和灌装车间的卫生管理控制;水处理工序的管理控制;生产设备的清洗消毒;配料计量;杀菌工序的控制;瓶及盖的清洗消毒;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设备、环境、原辅材料、包装材料、水处理工序、人员等环节的管理控制不到位,易造成化学和生物污染,而使产品的卫生指标等不合格;原料质量及配料控制等环节易造成茶多酚、咖啡因含量不达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生产茶饮料类的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水处理车间、配料车间、包装瓶及盖清洗消毒车间、杀菌及自动灌装封盖车间、包装车间等生产场所。
配料车间、包装瓶及盖清洗消毒车间及灌装封盖车间进口处须安装手的清洗消毒设施以及符合要求的鞋靴消毒设施。
2.生产车间依其清洁度要求应分为:非食品生产处理区(办公室、配电、动力装备等)、一般作业区(品质实验室、原料处理、仓库、外包装等)、准清洁作业区(杀菌车间、配料车间、预包装清洗消毒车间等)、清洁作业区(灌装车间等)。
各区之间应给予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3.准清洁区和清洁作业区应相对密闭,设有空气处理装置和空气消毒设施,清洁作业区对于热灌装工艺的应为10万级以上清洁厂房;后杀菌和无菌灌装工艺,必需安装粗效和中效空气净化设备,保证空气循环次数10次/小时以上。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 水处理设备;2. 配料设施;3. 过滤器;4. 杀菌设备;5. 生产设备清洗消毒设施;6. 自动灌装封盖设备;7. 生产日期和批号标注设施;8. 混比机(适用碳酸型茶饮料)。
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来源于:《关于发布《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和部分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的通知》(2006年6月27日国质检食监函〔2006〕462号)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茶叶产品包括所有以茶树鲜叶为原料加工制作的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及经再加工制成的花茶、袋泡茶、紧压茶共9类产品,包括边销茶。
果味茶、保健茶以及各种代用茶不在发证范围。
茶叶的申证单元为2个,茶叶、边销茶。
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单元名称及产品品种,即茶叶(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边销茶(黑砖茶、花砖茶、茯砖茶、康砖茶、金尖茶、青砖茶、米砖茶等);茶叶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
边销茶生产许可证的审查按《边销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进行。
茶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其产品类别编号:1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从鲜叶加工流程鲜叶-杀青-揉捻-干燥-绿茶鲜叶-萎凋-揉捻(或揉切)-发酵-干燥-红茶鲜叶-萎凋-做青-杀青-揉捻-干燥-乌龙茶鲜叶-杀青-揉捻-闷黄-干燥-黄茶鲜叶-萎凋-干燥-白茶鲜叶-杀青-揉捻-渥堆-干燥-黑茶2. 从茶叶生产加工流程茶叶-制坯-窨花-复火-提花-花茶茶叶-拼切匀堆-包装-袋泡茶3. 精制加工毛茶-筛分-风选-拣梗-干燥4. 分装加工原料-拼配匀堆-包装(二)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鲜叶、鲜花等原料因被有害有毒物质污染,造成茶叶产品农药残留量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 茶叶加工过程中,各工序的工艺参数控制不当,影响茶叶卫生质量和茶叶品质。
3. 茶叶在加工、运输、储藏的过程中,易受设备、用具、场所和人员行为的污染,影响茶叶品质和卫生质量。
(三)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的验收和处理、生产工艺、产品仓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1. 引言茶叶作为中国的传统饮品,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内涵。
茶叶的生产过程需要严格的管理和监督,以确保茶叶的质量和安全。
为了规范茶叶生产行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各地茶叶生产企业需要获得茶叶生产许可证。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茶叶生产许可证的审查细则,以帮助企业了解申请许可证的流程和要求。
2. 申请资格茶叶生产企业在申请茶叶生产许可证前,需要满足以下基本要求:•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茶叶生产的场所和设施,并符合相关的卫生和环评要求;•拥有完整的茶叶生产流程和管理制度,并能够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记录;•认真履行茶叶质量和安全管理责任,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 申请流程申请茶叶生产许可证的流程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企业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场所使用证明、生产流程和管理制度等文件。
2.咨询和预审:企业可以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咨询相关事宜,并进行初步的申请预审。
预审可以帮助企业检查是否满足相关资格和要求。
3.申请提交:申请企业按照要求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并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4.审核和检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审核和检查主要包括对生产场所、设施、流程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评估和检验。
5.审批和发证:审核通过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发放茶叶生产许可证给申请企业,并公示相关信息。
4. 申请材料申请茶叶生产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主要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用于证明企业的法人资格和经营范围。
•场所使用证明:用于证明申请企业拥有合法使用的生产场所,并符合相关的卫生和环评要求。
•生产流程和管理制度:用于证明申请企业具备完整的生产流程和管理制度,并能够有效控制产品质量和安全。
•相关设备和设施的购置和验收证明:用于证明申请企业已购置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和设施,并通过验收合格。
•茶叶质量和安全管理相关文件和记录:如茶叶品种、采摘、加工、质检等方面的文件和记录。
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
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畴及申证单元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旳茶叶产品涉及所有以茶树鲜叶为原料加工制作旳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及经再加工制成旳花茶、袋泡茶、紧压茶,共9类产品。
果味茶、保健茶以及多种代用茶不在发证范畴。
茶叶旳申证单元为1个。
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产品品种,即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中旳1类或几类;茶叶分装公司应单独注明。
茶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其产品类别编号:1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核心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揉捻干燥绿茶揉捻(或揉切)发酵干燥红茶做青杀青揉捻干燥乌龙茶揉捻闷黄干燥黄茶干燥白茶揉捻渥堆干燥黑茶窨花复火提花花茶包装袋泡茶(渥堆)蒸压成型干燥紧压茶筛分风选拣梗干燥分装加工:原料拼配匀堆包装(二)容易浮现旳质量安全问题。
1.鲜叶、鲜花等原料因被有害有毒物质污染,导致茶叶产品农药残留量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茶叶加工过程中,各工序旳工艺参数控制不当,影响茶叶卫生质量和茶叶品质。
3.茶叶在加工、运送、储藏旳过程中,易受设备、用品、场合和人员行为旳污染,影响茶叶品质和卫生质量。
(三)核心控制环节。
原料旳验收和解决、生产工艺、产品仓储。
三、必备旳生产资源(一)生产场合。
1.生产场合应离开垃圾场、畜牧场、医院、粪池50米以上,离开常常喷施农药旳农田100米以上,远离排放“三废”旳工业公司。
2.厂房面积应不少于设备占地面积旳8倍。
地面应硬实、平整、光洁(至少应为水泥地面),墙面无污垢。
加工和包装场地至少在每年茶季前清洗1次。
3.应有足够旳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或场地。
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放置,不得混放。
茶叶仓库应清洁、干燥、无异气味,不得堆放其她物品。
(二)必备旳生产设备。
1.绿茶生产必须具有杀青、揉捻、干燥设备(手工、半手工名优茶视生产工艺而定)。
2.红茶生产必须具有揉切(红碎茶)、揉捻(工夫红茶和小种红茶)、拣梗和干燥设备。
1402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关于印发食用植物油等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2006年12月27 日国质检食监〔2006〕646号)含茶制品包括以茶叶为原料加工的速溶茶类和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各种可食用物质或食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
代用茶是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含茶制品和代用茶分为2个申证单元,即含茶制品、代用茶。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即含茶制品(速溶茶类、其他类),代用茶。
代用茶的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402。
含茶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含茶制品是指以茶叶为原料加工的速溶茶类[含各类固态速溶茶和各类液态速溶茶以及(抹)茶粉等产品]和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可食用的枸杞、红枣、菊花、食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如八宝茶、三泡台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速溶茶类:固态速溶茶(含奶茶、果味茶等):原料→浸提→过滤→浓缩→(加入添加物)→喷雾干燥→包装。
液态速溶茶(含调味、调香浓缩茶汁):原料→浸提→过滤→浓缩→(加入添加物)→包装。
(抹)茶粉:原料→磨碎→包装。
调味茶类:茶叶→拼配(加入配料)→包装。
(二)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1.农药残留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劣变或混入其他杂物。
3.产品在加工、运输、储藏过程中的污染。
(三)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验收、浸提或拼配、产品仓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生产场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如垃圾场、医院、化工企业,特别应注意厂房、仓库四周不应有其他的气味存在。
2.厂房地面应硬实、平整、光洁(速溶茶类生产企业应铺设地砖),墙面无污垢(速溶茶类生产企业应铺设墙砖)。
要保持加工环境的清洁,减少空气中的尘埃。
1402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402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对于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的审查,需要按照以下细则进行。
一、申请材料审查1.申请表:必须填写完整、准确,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副本:须完整、有效,并与申请表上营业执照信息一致。
3.产品的生产环境和设备情况介绍:包括生产场所、布局、面积、通风、防尘等设施。
4.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包括茶叶、其他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的进货证明、合格证明等。
6.茶叶和代用茶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和检验分析方法:要求企业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和合理的茶叶检验方法。
二、现场检查1.生产车间:对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生产车间的环境卫生、消毒制度、设备清洗和维护等进行检查。
2.原辅材料仓库:检查茶叶、其他原辅材料的储存条件和管理制度。
3.产品成品库房:检查包装、存储条件、物流管理、出库记录等。
4.检验室:对企业建立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茶叶检验方法进行检查和验证。
三、产品质量抽检1.对企业生产的茶叶或代用茶进行质量抽检,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食品安全要求。
2.对不同产品进行适当的检测项目,包括感官检验、理化指标、农残检测等。
四、文件审查1.相关证照:审查企业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2.相关报告:审查企业提供的质量控制文件、检验报告、生产记录等。
3.相关证明材料:审查企业提供的原辅材料采购证明、进货验收记录、产品销售凭证等。
五、审查结论及后续处理1.如果企业申请材料齐全、生产设备符合要求,且产品质量合格,则予以发放生产许可证。
2.如果企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者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则要求企业整改,并重新提交申请。
3.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包括吊销生产许可证、罚款等。
以上是根据《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管理办法》以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的审查细则。
企业在申请时应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确保生产过程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
2023版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23版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1. 引言茶叶是中国重要的传统农产品之一,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文化底蕴。
为了确保茶叶的质量和安全标准,国家发布了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3版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相关内容。
2. 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要求2.1 生产设施茶叶生产企业需要具备适当的生产设施,确保茶叶的生产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审查者将会对生产设施的条件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场地的卫生环境、生产设备的运行状况等。
2.2 生产工艺茶叶的生产工艺对茶叶的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茶叶生产企业需要制定合适的生产工艺流程,并确保生产过程中符合相关标准。
审查者将会对生产工艺的合理性和符合性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原料的采集、加工过程的控制、产品质量的检测等。
2.3 原料采购与管理茶叶的质量和安全与原料的采购和管理密切相关。
茶叶生产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原料采购和管理体系,确保原料的来源合法、质量可控。
审查者将会对企业的原料采购渠道和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原料供应商的合规性、原料检测的可靠性等。
2.4 产品质量控制茶叶生产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确保生产出的茶叶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审查者将会对企业的产品质量控制措施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检测和检验的频次和方法、质量记录的管理等。
2.5 产品包装和标识茶叶产品的包装和标识是消费者了解产品信息的重要途径。
茶叶生产企业需要确保产品包装和标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提供真实、准确、清晰的产品信息。
审查者将会对产品包装和标识的合规性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标签的完整性、标识的真实性等。
3. 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茶叶生产企业在申请茶叶生产许可证时,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
这些材料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生产设施资料、生产工艺流程、产品质量控制措施等。
审查者将会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
3.2 上门核查审查者将会对茶叶生产企业进行上门核查,对生产设施、生产工艺、原料采购管理、产品质量控制、产品包装和标识等方面进行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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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1402审查细则篇一:1402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X版)《关于印发食用植物油等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201X年12月27 日国质检食监〔201X〕646号)含茶制品包括以茶叶为原料加工的速溶茶类和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各种可食用物质或食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
代用茶是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含茶制品和代用茶分为2个申证单元,即含茶制品、代用茶。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即含茶制品(速溶茶类、其他类),代用茶。
代用茶的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402。
含茶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含茶制品是指以茶叶为原料加工的速溶茶类[含各类固态速溶茶和各类液态速溶茶以及(抹)茶粉等产品]和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可食用的枸杞、红枣、菊花、食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如八宝茶、三泡台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速溶茶类:固态速溶茶(含奶茶、果味茶等):原料→浸提→过滤→浓缩→(加入添加物)→喷雾干燥→包装。
液态速溶茶(含调味、调香浓缩茶汁):原料→浸提→过滤→浓缩→(加入添加物)→包装。
(抹)茶粉:原料→磨碎→包装。
调味茶类:茶叶→拼配(加入配料)→包装。
(二)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1.农药残留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劣变或混入其他杂物。
3.产品在加工、运输、储藏过程中的污染。
(三)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验收、浸提或拼配、产品仓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生产场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如垃圾场、医院、化工企业,特别应注意厂房、仓库四周不应有其他的气味存在。
含茶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含茶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含茶制品是指以茶叶为原料加工的速溶茶类[含各类固态速溶茶和各类液态速溶茶以及(抹)茶粉等产品]和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可食用的枸杞、红枣、菊花、食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如八宝茶、三泡台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速溶茶类:固态速溶茶(含奶茶、果味茶等):原料→浸提→过滤→浓缩→(加入添加物)→喷雾干燥→包装。
液态速溶茶(含调味、调香浓缩茶汁):原料→浸提→过滤→浓缩→(加入添加物)→包装。
(抹)茶粉:原料→磨碎→包装。
调味茶类:茶叶→拼配(加入配料)→包装。
(二)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1.农药残留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劣变或混入其他杂物。
3.产品在加工、运输、储藏过程中的污染。
(三)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验收、浸提或拼配、产品仓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生产场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如垃圾场、医院、化工企业,特别应注意厂房、仓库四周不应有其他的气味存在。
2.厂房地面应硬实、平整、光洁(速溶茶类生产企业应铺设地砖),墙面无污垢(速溶茶类生产企业应铺设墙砖)。
要保持加工环境的清洁,减少空气中的尘埃。
3.应有足够的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或场地。
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放置,不得混放。
仓库应清洁、干燥、无异气味,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固态速溶茶生产必须具备浸提、过滤、浓缩、干燥、包装设备。
2.液态速溶茶(浓缩茶汁)生产必须具备浸提、过滤、浓缩、包装设备。
3.(抹)茶粉生产必须具备研磨、包装设备。
4.调味茶类生产必须具备包装设备,干燥设备视生产工艺而定。
四、产品相关标准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一)原料应无劣变、无异味、不着色,无其他夹杂物;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各种花、果(实)类配料应是可食用的,添加的香精、香料应是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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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茶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含茶制品是指以茶叶为原料加工的速溶茶类[含各类固态速溶茶和各类液态速溶茶以及(抹)茶粉等产品]和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可食用的枸杞、红枣、菊花、食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如八宝茶、三泡台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速溶茶类:固态速溶茶(含奶茶、果味茶等):原料→浸提→过滤→浓缩→(加入添加物)→喷雾干燥→包装。
液态速溶茶(含调味、调香浓缩茶汁):原料→浸提→过滤→浓缩→(加入添加物)→包装。
(抹)茶粉:原料→磨碎→包装。
调味茶类:茶叶→拼配(加入配料)→包装。
(二)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
1.农药残留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劣变或混入其他杂物。
3.产品在加工、运输、储藏过程中的污染。
(三)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验收、浸提或拼配、产品仓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1.生产场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如垃圾场、医院、化工企业,特别应注意厂房、仓库四周不应有其他的气味存在。
2.厂房地面应硬实、平整、光洁(速溶茶类生产企业应铺设地砖),墙面无污垢(速溶茶类生产企业应铺设墙砖)。
要保持加工环境的清洁,减少空气中的尘埃。
3.应有足够的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或场地。
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放置,不得混放。
仓库应清洁、干燥、无异气味,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固态速溶茶生产必须具备浸提、过滤、浓缩、干燥、包装设备。
2.液态速溶茶(浓缩茶汁)生产必须具备浸提、过滤、浓缩、包装设备。
3.(抹)茶粉生产必须具备研磨、包装设备。
4.调味茶类生产必须具备包装设备,干燥设备视生产工艺而定。
四、产品相关标准
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一)原料应无劣变、无异味、不着色,无其他夹杂物;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各种花、果(实)类配料应是可食用的,添加的香精、香料应是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包装材料和容器应不影响产品品质;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独立的审评场所;(二)天平(1mg);(三)鼓风电热恒温干燥箱;(四)台秤。
七、检验项目
注:1、国家禁用农药从其规定;2、各类各品种的主导产品每年对有“*”号标记的项目至少检验2次。
八、抽样方法
按企业所申报的发证产品种类,每一种类均需随机抽取其主要产品进行检验。
同一样品种,同一生产场地,使用不同注册商标的产品不重复抽取。
(一)抽样地点:成品库。
(二)抽样基数:净含量大于或等于10 Kg。
抽样以“批”为单位。
具有相同的花色、等级、包装规格和净含量,品质一致,并在同一地点、同一期间内加工包装的产品集合为一批。
(三)抽样方法及数量:随机抽取所规定的样品。
样品数量为600g(或600ml)。
样品分成2份,1份供检验用,1份备用。
(四)封样和送样要求:抽取的样品应迅速分装于两个样罐或样袋中,封口后现场贴上封条,并应有抽样人的签名。
抽样单一式4份,应注明抽样日期、抽样地点、抽样方法、抽样基数、抽样数量和抽样人、被抽查单位的签字等。
样品运送过程中,应做好防潮、防压、防晒等工作。
样罐或样袋应清洁、干燥、无异味,能防潮。
代用茶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代用茶是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叶类产品有苦丁茶、绞股兰、银杏茶、桑叶茶、薄荷茶、罗布麻茶、枸杞叶茶等;花类产品有菊花、茉莉花、桂花、玫瑰花、金银花、玳玳花等;果(实)类(含根茎)产品有大麦茶、枸杞、苦瓜片、胖大海、罗汉果等;混合类是指以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按一定比例拼配加工而成的产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叶类:鲜叶→杀青→揉捻→干燥。
花类:杭白菊:鲜花→拣剔→杀青→干燥。
贡菊:鲜花→拣剔→干燥。
其他花类:鲜花→拣剔→干燥。
果(实)类:鲜果(实、根茎)→拣剔→(切片)→干燥。
混合类:原料→拣剔→拼配→(打碎)→包装
分装加工:原料→拣剔→包装
(二)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
1. 鲜叶、鲜花、果(实)、根茎等原料中农药残留量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 鲜叶、鲜花、果(实)、根茎等原料的劣变或混入其他杂物。
3. 产品在加工、运输、储藏的过程中受到污染。
(三)关键控制环节:原料验收、干燥、产品仓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1.生产场所应离开垃圾场、畜牧场、医院、粪池50米以上,远离排放“三废”的工业企业。
2.厂房面积应不少于设备占地面积的8倍。
地面应硬实、平整、光洁(至少应为水泥地面),墙面无污垢。
3.应有足够的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或场地。
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放置,不得混放。
仓库应清洁、干燥、无异气味,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叶类生产必须具备杀青、揉捻、干燥、包装设备。
2.杭白菊生产必须具备杀青设备、干燥设备视生产工艺而定、包装设备。
3.贡菊及其他花类、果(实)、根茎类、混合类生产的设备视具体生产工艺而定,必须具备包装设备。
4.分装加工必须具备包装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 18862-2002《原产地域产品杭白菊》;GB/T 20358-2006《地理标志产品黄山贡菊》;GB/T 20353-2006《地理标志产品怀菊花》;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一)鲜叶、鲜花、果(实)、根茎等原料应无劣变、无异味,无其他植物叶、花和杂物。
(二)产品应具有正常的品质特征,无异味、无异嗅、无霉变;不着色,无任何添加剂,无其他夹杂物;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三)包装材料和容器应干燥、清洁、无毒、无害、无异味,不影响产品品质,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独立的审评场所;(二)审评用具(干评台;湿评台;样盘;审评杯碗;汤匙;叶底盘;称量器具;计时器等);(三)天平(1mg);(四)鼓风电热恒温干燥箱;(五)台秤;(六)天平(0.1g)。
七、检验项目
注:1、国家禁用农药从其规定;2、各类各品种的主导产品每年对有“*”号标记的项目至少检验2次。
八、抽样方法
按企业所申报的发证产品种类,每一种类均需抽取其主导产品进行检验。
同一样品种,同一生产场地,使用不同注册商标的不重复抽取。
在企业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
抽样基数不得小于5Kg(以净含量计)。
所抽样品应具有相同的花色、等级、包装规格和净含量,品质一致,并在同一地点、同一期间内加工包装的产品。
随机抽取600g样品,抽取的样品应迅速分装于两个样罐或样袋中,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用,1份备用。
样品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的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封样日期。
样品应做好防潮、防压、防晒等工作。
九、其他要求
本产品允许分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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