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题库【历年真题级详解(2016年)】【圣才出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6年5月21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真题及详解
注意事项:
一、此项测验分为五个部分,共100小题,总时限90分钟,各部分不单独计时,但都给出参考时限,供答题时合理分配时间。
二、请按照要求在答题卡上填写好自己的姓名,涂写好准考证号,严禁折叠答题卡。
三、必须在答题卡上答题;在题本上答题,一律无效。
四、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时,方可答题,宣布考试结束时,应立即停止答题。题本、答题卡、草稿纸一律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确认数量无误,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考场。如果你违反了以上任何一项要求,都将影响你的成绩。
五、在这项测验中,可能有些试题较难,因此你不要在一道题上思考时间太久,遇到不会答的题目,可先跳过去,如果有时间再去思考,否则,你可能没有时间完成后面的题目。
六、试题答错不倒扣分。
第一部分常识判断
(共20题,参考时限10分钟)
根据题目要求。在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最恰当的答案。
请开始答题:
1.关于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劳动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B.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属于人身自由权
C.公民不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会构成违宪
D.我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答案】C
【解析】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说法正确。B项,我国公民广义的人身自由权主要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说法正确。C项,违宪是宪法学中重要的概念,是指违反宪法的非法行为。违宪行为是最高的违法行为。但是违宪的内涵相当丰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违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宪法上的义务主体;②违宪违反的是宪法、宪法性法律甚至宪法惯例;③违宪同样会产生法律责任,一般通过违宪审查机制来实现。公民不是违宪的主体,说法错误。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说法正确。因此答案选C。
2.关于我国土地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农村的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
B.用来建设经济适用房的行政划拨用地的土地使用期限不确定
C.现阶段坚持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
D.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答案】A
【解析】A项,《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
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说法错误。B项,《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说法正确。C项,耕地红线指经常进行耕种的土地面积最低值。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是保证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说法正确。D项,《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说法正确。因此答案选A。
3.根据我国刑法,下列情形构成犯罪的是()。
A.甲将一岁的女儿遗弃在公园长椅上,后女孩被冻死
B.乙收留了福利院走失的孤儿却未办收养手续,将其抚养成人
C.过路人丙看见公寓发生火灾而不报警,火灾中有三人死亡
D.丁因工作中发生矛盾而扬言要殴打同事,同事害怕而逃跑,在逃跑过程中不慎坠楼身亡
【答案】A
【解析】犯罪构成,又称犯罪构成要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关于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我国刑法学界的通说认为,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以下四个共同要件: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A项,《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管制。甲有抚养女儿的义务,却将女儿遗弃导致其死亡,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当选。B项,未造成严重的后果,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构成犯罪,不当选。C项,丙对于看到火灾报警没有法定上的义务,行为违背道德但不违背法律,不构成犯罪,不当选。D项,丁扬言要殴打同事,但并没有具体的实施行为,同事的死亡与丁的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不构成犯罪,不当选。
4.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县级以上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其职权不包括()。
A.改变或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B.选举并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
C.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D.决定并宣布下一级行政区域进入紧急状态
【答案】D
【解析】根据《宪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告;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或者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ABC三项,均属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D项,“决定并宣布下一级行政区域进入紧急状态”属于国务院的职能。因此答案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