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不想交物业费的5种理由(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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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不想交物业费的 5 种理由(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需要基于正当理由。

司法裁判中对正当理由的认定要从严把握,一般限于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履行合同存在重大瑕疵。

一、业主拒交物业费是否基于正当理由的认定

从合同法理的角度而言,合同一方抗辩权所赖以产生的法律基础

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中赋予一方抗辩权就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

体现。诚实信用原则对抗辩权的指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如果发生特殊情况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

关系失去平衡时,应当进行调整,使利益平衡得以恢复,由此维持一

定的社会经济秩序。

2、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彼此尊重对方的利

益,并建立密切的协作关系。

3、诚实信用原则允许当事人行使抗辩权,但不得滥用这项权利。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判断业主拒交物业费是否基于正当理由,主要

通过审查业主的拒交行为是否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作出判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的“正当理由”,应当限定在物业服务企业

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履行合同有重大瑕疵,或者业主不交费用是基于正当的、合理的理由,才能构成业主拒交的“正当理由”。

二、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

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

准的。

三、这几个误区一定要避开!有的物业费不能拒交

1、未居住使用可拒交物业费,错!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费一般包括清洁卫

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

行及维护费用等。所以,就算你买了房没有入住,同样不能拒交小区

的物业费 ( 物业明确指出不交钥匙可以不交物业费的除外) 。

2、未签物业合同可拒交物业费,错!

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对业主具有约束力。所以,只要业主委员会同意了与物业管理公司协

议中的条款,且业主事实上已经接受了物业公司所提供的物业服务,

就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服务向物业公司缴费。

3、原业主欠费可拒交物业费,错!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

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若房屋

产权发生交易后,原业主所欠的物业费须及时补交,否则将影响新业主的正常居住。

法律依据

1. 《物业管理条例 (2007 修订 ) 》

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

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

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条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意见 ( 试行 )> 的通知》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可以要求减收物业服务费用或要求

返还多交的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项目和质量与合同约定标准差距明

显的;

(2)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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