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不想交物业费的5种理由(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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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不想交物业费的 5 种理由(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需要基于正当理由。
司法裁判中对正当理由的认定要从严把握,一般限于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履行合同存在重大瑕疵。
一、业主拒交物业费是否基于正当理由的认定
从合同法理的角度而言,合同一方抗辩权所赖以产生的法律基础
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中赋予一方抗辩权就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
体现。诚实信用原则对抗辩权的指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如果发生特殊情况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
关系失去平衡时,应当进行调整,使利益平衡得以恢复,由此维持一
定的社会经济秩序。
2、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彼此尊重对方的利
益,并建立密切的协作关系。
3、诚实信用原则允许当事人行使抗辩权,但不得滥用这项权利。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判断业主拒交物业费是否基于正当理由,主要
通过审查业主的拒交行为是否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作出判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的“正当理由”,应当限定在物业服务企业
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履行合同有重大瑕疵,或者业主不交费用是基于正当的、合理的理由,才能构成业主拒交的“正当理由”。
二、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
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
准的。
三、这几个误区一定要避开!有的物业费不能拒交
1、未居住使用可拒交物业费,错!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费一般包括清洁卫
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
行及维护费用等。所以,就算你买了房没有入住,同样不能拒交小区
的物业费 ( 物业明确指出不交钥匙可以不交物业费的除外) 。
2、未签物业合同可拒交物业费,错!
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对业主具有约束力。所以,只要业主委员会同意了与物业管理公司协
议中的条款,且业主事实上已经接受了物业公司所提供的物业服务,
就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服务向物业公司缴费。
3、原业主欠费可拒交物业费,错!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
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若房屋
产权发生交易后,原业主所欠的物业费须及时补交,否则将影响新业主的正常居住。
法律依据
1. 《物业管理条例 (2007 修订 ) 》
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
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
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条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意见 ( 试行 )> 的通知》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可以要求减收物业服务费用或要求
返还多交的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项目和质量与合同约定标准差距明
显的;
(2)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