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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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质量问题与监督管理

市政工程质量问题与监督管理

市政工程质量问题与监督管理市政工程是指城市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道路、桥梁、管网、公园等各类公共设施。

市政工程建设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市民们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因此市政工程质量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市政工程建设的质量,加强监督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一、市政工程质量问题分析市政工程建设一直存在着一系列质量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用材问题:市政工程建设需要大量的建筑材料,而有些施工单位为了降低成本,选择了质量不达标的建筑材料,造成工程质量不理想。

2. 施工工艺问题: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节约时间和成本,采用了不规范的施工工艺,导致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3. 监理不严问题:有些监理单位监督不力,对施工质量把关不到位,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无法及时发现和解决。

4. 管理不善问题:一些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工程管理不到位,缺乏有效的工程管理手段和机制,导致工程质量问题频发。

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市政工程建设的质量,对城市的发展形象和市民的生活产生了不利影响。

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现状针对市政工程质量问题,我国政府和有关部门一直在加强对市政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法规完善: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市政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明确了市政工程建设的质量标准和监督管理要求,为市政工程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

2. 监督机制建立: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了健全的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明确了各自的监督责任和管理权限,加强了对市政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3. 技术手段应用:相关部门采用了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对市政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加强了对施工过程和质量的监控,提高了监督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以上措施为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但是市政工程质量问题仍然存在,监督管理仍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加强监督管理的对策建议为了加强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减少市政工程质量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建议:2. 强化监督执法: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市政工程建设的监督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形成对市政工程建设的有效威慑。

市政工程质量控制检查要点

市政工程质量控制检查要点
土流失的措施。陡坡和路基的坡面绿化防护栽植层、绿化喷播种植方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检验方法:检查设计技术文件的相关要求。
14、绿化工程植物养护期内应对植物进行精心养护管理。检验方法:检查现场养护记录。
15、园林附属工程园路、广场地面铺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检验方法:尺量检查并填写记录;施工记录。
二、桥梁工程质量控制检查要点
1、基坑开挖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基坑开挖不得扰动基底土,应保证边坡稳定,防止塌方。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2、基础工程沉入桩、灌注桩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沉入桩桩身不得
有劈裂,接桩坚固、直顺;灌注桩水下混凝土严禁有夹层和松散层,桩身抽芯检测页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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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附属构筑物如路缘石、雨水支管与雨水口、排水沟或者截水沟、倒虹管及涵洞、
护坡、隔离墩、隔离栅、护栏、声屏障、防眩板等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8、遇冬雨期等特殊气候施工时,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程序批准后实施。检验方法:检查专项施工方案。
11、绿化工程竹类的挖掘、包装运输、修剪、栽植和栽植后的养护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检验方法:检查设计技术文件及现场施工记录。
12、绿化工程设施顶面栽植基层、栽植植物材料的选择和栽培方式、垂直绿化
的栽植方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检验方法:检查设计技术文件的相关要求。
13、绿化工程土壤、岩石、混凝土覆盖面的坡面进行绿化栽植时,应有防止水
5、钢筋工程加工、焊接、安装、预应力筋张拉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水泥混凝土构造物(构件)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强度的检验应做抗压试验,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应做抗折、抗拉、弹性模量、抗冻、抗渗试验。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方案一、前言市政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市民的生活和城市的形象。

为了保障市政工程的质量,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和耐久性,市政府需要加强对市政工程质量的监督抽查工作。

为此,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方案至关重要。

二、监督对象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抽查的对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新建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排水系统、供水系统、供电系统等。

2. 改建、扩建市政工程:包括对现有道路、桥梁、排水系统等的改建和扩建工程。

3. 维护、修缮市政工程:包括对现有市政工程的维护和修缮工程。

4. 其他市政工程项目:包括市政工程中的其他项目。

三、监督内容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抽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设计文件审核:对市政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工程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 施工单位资质审核:对参与市政工程施工的单位进行资质审核,确保施工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3. 施工现场监督:对市政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抽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4. 材料和设备检测:对市政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检测,确保材料和设备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5. 工程质量管理:对市政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抽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6. 工程竣工验收:对市政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进行监督抽查,确保市政工程建成后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四、监督方法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抽查的方法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随机抽查: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市政工程进行质量监督,确保抽查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2. 定期检查:定期对市政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抽查工作的连续性和长期性。

3. 抽样检测:通过抽样检测的方式对市政工程的材料和设备进行监督抽查,确保材料和设备的质量符合标准和规范。

4. 现场检验:对市政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检验,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市政工程监督要点

市政工程监督要点

2020年施政基础设施监督工作控制要点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施政基础设施工程行政监管工作,全面提升辖区范围内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积极引导施工企业尽快建立标准化管理模式,建设更多优质安全的施政基础设施工程。

现将2020年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要点总结如下:一、严格执行监督手续办理流程各项目应在施工准备阶段完成各项监督手续办理工作,质监站会重点对参建各方的人员资质、规划施工许可证进行核验,并对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准备情况做出评估,决定是否可以进行施工生产。

禁止先行施工后办手续的现象,绝不允许竣工验收前才集中补办相关手续的情况。

二、强化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工程参与人员尤其是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必须按照中标文件要求到岗履职。

包括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技术员、资料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上述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相关单位须聘用或委派具有同等及以上资质且具备丰富施工经验人员代替,同时做好人员更换手续的变更。

人员确定以后,必须严格落实各自岗位职责,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项目经理、总监等人员不到位的情况,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记分,对总监理工程师记入信用档案,并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上公布。

三、做好各项技术准备工作为后期项目顺利进行打好基础施工单位项目技术准备工作主要包括:1、图纸审查、会审、变更和设计交底纪录。

2、编制具体、详实的施工组织设计。

3、对于危险性较大、技术难度较高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要时须进行专家论证。

4、编制工程检验批划分方案。

5、制定材料检测计划。

6、编制现场实验计划。

7、编制隐蔽工程验收方案。

8、编制施工测量方案。

9、做好技术安全交底并记录。

10、如有必要则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配合相关设备厂家对图纸进行深化设计。

监理单位需要做的准备工作包括:1、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员备案表。

(完整)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督要点

(完整)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督要点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督要点一。

道路工程1.路基表面清理、压实度、弯沉、中线、高程、宽度、平整度、横坡、边坡及验收记录;2. 特殊路基处理专项方案,换填土的压实度、砂垫层、反压坡道、袋装砂井及塑料排水板、桩基检测及验收记录;3。

道路基层材料实验检测、隐蔽验收,石灰稳定土、粉煤灰水泥稳定土类等压实度、无侧限检测,级配砂砾、级配砾石、级配碎石、沥青碎石等压实度、弯沉检测,道路高程、中线、平整度、纵坡及验收记录;4.道路混凝土面层配合比、开盘鉴定、出场合格证、混凝土塌落度,基层处理、钢筋质量、混凝土试块留置,面层平整、横坡、纵横缝顺直度;沥青混合料质量,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沥青混凝土的到场温度、摊铺温度、摊铺速度,沥青压实度、厚度、弯沉值及验收记录;5。

挡土墙砌体材料质量、砌体质量,沉降缝、泄水孔、反滤层设置位置、质量和数量或验收记录;6.涵洞材料质量,各接缝、沉降缝、洞内清理、净高、孔径、长度或验收记录;7。

人行道、测平石、收水井、地下管线、检查井盖等。

二、桥梁工程1.桩基、沉井原材料质量、露筋、空洞、承载力试验、砼强度、高程、尺寸或验收记录;2。

墩、台墩、台身预制件质量、埋入深度、接缝密实、砌体质量、间距、尺寸、高程或验收记录;3。

现场浇筑梁(板)桥支架与模板、钢筋、砼强度、稳定性或验收记录;4.石(预制块)砌拱桥轴线、石材(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制块)强度与尺寸、合拢或验收记录;5。

先张(后张)法施工预应力值、放张、锚固件、张拉工艺(设备、台座、检测)或验收记录;6.预制梁(板)桥预制构件质量、吊装、接缝处理或验收记录;7。

预应力预制件钢筋混凝土拱肋、拱、拱箱的混凝土强度、预埋件、断面尺寸或验收记录;8.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拱桥安装构件质量、轴线、吊点与吊装、拱顶高程、接头处理或验收记录;9.装配式箱形拱箱安装构件质量、拱顶、L/4点、接头或验收记录;10.预应力混凝土悬臂体系桥梁梁式架、连续桁架、活动支架、装配式架、纵移动托架、轴线、混凝土强度、钢筋、接头处理或验收记录;11.斜拉桥主梁、拉索、索塔、防蚀、高程或验收记录;1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要点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要点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要点一、监督机构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应遵守以下一般规定:1、抽查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技术标准的情况。

2、抽查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3、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权限对违法违规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对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二、监督机构应对建设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1、施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开工报告)手续情况;2、按规定委托监理情况;3、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作情况;4、组织工程质量验收情况;5、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审情况;6、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情况。

三、监督机构应对勘察、设计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1、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情况;2、签发设计修改变更、技术洽商通知情况;3、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

四、监督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1、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2、分包单位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情况;4、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情况;5、工程技术标准及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6、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情况;7、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8、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

五、监督机构应对监理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1、监理单位资质、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关键部位和工序的确定及措施)的编制审批内容的执行情况;3、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情况;4.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5、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6、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7、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8、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参与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情况;9、监理资料收集整理情况。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 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确保施工质量 和安全。
强化质量检测与评估
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关键部位和隐 蔽工程进行质量检测与评估,确保工 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加强质量信息管理
建立质量信息管理系统,对工程质量 进行实时监控和记录,及时处理质量 问题。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效果评估
质量标准与要求
规定了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标准与要 求,明确了工程质量的评估和验收程序,以确保工程符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质量监督程序
规定了质量监督的程序和方法,包括对施工过程、材料和 设备的监督检查、质量检测和验收等环节,以确保工程质 量得到全面监控。
责任追究与处罚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责任追究和处罚措施 ,以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市场秩序。
工程质量的有关信息未能充分公开,导致 公众知情权受限,难以进行有效的社会监 督。
对于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有时存在责任 追究不严格或处罚力度不够的情况。
对策和建议
完善法律法规
对现有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填补法律空 白,明确模糊条款,提高可操作性。
推进信息公开
建立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向 社会公布工程质量状况和监督检查结
明确质量监督职责
02
明确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责,确保监督工作无死角,全面覆
盖房屋建筑的全过程。
强化质量监督能力建设
03
加强质量监督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监督人员的专业素质和
技能水平。
质量监督管理的实施
制定详细的监督计划
实施严格的验收制度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监督 计划,明确监督重点和监督方式。
01
02

安庆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要点

安庆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要点

安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要点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203号)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工程监督主要工作内容:1、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监测等单位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抽查、抽测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注:工程主体结构安全是指工程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市政基础设施主要使用功能是指道路和桥梁(隧道、轨道交通)行车、水处理构筑物和市政给水管道通水功能,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低压布线系统安全通电功能。

3、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监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4、抽查、抽测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5、抽查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情况;注: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是指道路路基(包括地基处理);桥梁桩基和基础、上部结构;排水工程的主体结构;隧道主体结构;水处理工程建构筑物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等分部工程。

6、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7、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8、对发现有关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权限对违法违规事实进行调查取证.三、工程监督方式主要采用监督抽查、抽测及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等方式对受监工程实施监督管理:1 、监督抽查:通过巡视工程随机检查其中一项或若干项内容的抽样监督执法检查活动。

2、监督抽测:采用检测设备、仪器等工具对建筑原材料或工程实体质量进行随机抽样检测或测量的监督执法检查活动。

3、工程质量动态监督管理:按照建设部及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对建造师、项目总监在质量管理过程中的违规行为,采取记分、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管。

市政施工质量监督措施

市政施工质量监督措施

市政施工质量监督措施
一、背景介绍
市政施工质量监督措施旨在确保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以保障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监督措施
1. 技术评估:在市政施工前,进行技术评估,评估施工方的技术实力和施工计划,确保其具备合适的技术能力和资源保障。

2. 施工现场监测:在施工过程中,设立监测点位,通过实时监测和定期检查,以确保施工符合质量标准。

3. 质量验收:完成施工后,进行质量验收,包括对工程质量、材料质量和施工工艺的检查,以确保符合验收标准。

4. 抽样检测: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关键部位进行抽样检测,以验证施工质量并及时发现问题。

5. 反馈机制:建立施工质量问题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处理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三、监督机构
市政施工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执行监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市政工程管理部门、监理机构等。

四、监督责任
1. 施工方责任:施工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 监督机构责任: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市政施工的监督力度,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 政府责任:政府应加强对市政施工质量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并加强对监督机构的指导和管理。

五、监督结果
1. 合格认定:对通过质量验收的市政工程认定为合格。

2. 不合格处理: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市政工程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整改、追责等。

六、监督效果评估
定期对市政施工质量监督的工作进行评估,评估监督措施的实施效果,并进一步完善改进。

以上为市政施工质量监督措施的主要内容,旨在为市政工程施工提供统一规范和监督保障,确保施工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通病治理专项整治方案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通病治理专项整治方案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通病治理专项整治方案为了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加强管理,防范和纠正通病问题,制定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通病治理专项整治方案。

一、加强质量管理:1.建立健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监督,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要求进行操作。

3.制定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规范,明确责任和要求,强化过程控制和质量检查场地,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提高材料质量:1.严格选择材料供应商,确保材料的质量和性能满足设计要求。

2.加强对材料的检验和测试,建立和完善材料检验报告和材料验收记录。

三、加强施工监督:1.建立健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督机构,加强施工监督力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

2.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控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加强质量信息管理:1.建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信息数据库,及时收集、记录工程质量问题和处理措施。

2.建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问题的通报制度,推动质量问题及时解决。

五、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1.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2.引进先进的施工技术和管理经验,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提高工程质量。

六、加强社会监督和参与:1.加强社会监督力度,鼓励公众举报工程质量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2.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汇集各方智慧,共同推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治理。

以上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通病治理专项整治方案的主要内容。

通过加强质量管理、提高材料质量、加强施工监督、加强质量信息管理、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以及加强社会监督和参与等措施,旨在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要点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要点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要点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暂行办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站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程序和要点如下。

监督程序一、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一)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应到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时填写《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见表一)(二)建设单位申报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应提交以下资料:1、项目立项批注文件、规划许可证;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中标通知书;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4、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5、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三)质量监督站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上文件资料的审查,填写《报监资料审查表》(见表二)。

对提交文件资料齐全、完整、符合要求的项目,签发“市政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见表三);对提交文件资料有缺漏的,签发“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缺漏文件通知单”(见表四),待建设单位将缺漏文件资料补充完整,符合要求后,再签发“市政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办理工程开工报告。

(四)建设单位凭“市政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和其他有关资料按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工程开工前的质量监督(一)工程报监后,质量监督站应委派具备资格的质量监督工程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针对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及附表"。

“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应以工程参建各方主题的质量行为,工程地基基础、主题结构和设计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作为监督重点,确定质量监督的内容和方法。

质量监督工程师对所监督的工程质量承担监督责任.(二)每项工程开工前,质量监督组应到工程现场进行第一次监督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1、工程项目参建各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岗位责任制度和工程质量控制程序是否建立和健全,是否已形成书面文件.2、核查参建各方单位资质与有关规定的符合性。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督检查要点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督检查要点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督检查要点一、道路工程1、路基1.1 检查现场施工质量,主要包括:填料质量;分层厚度;碾压质量等。

1.2 抽查质量控制资料,主要包括:压实度;路基材料检验报告、路基功能性检测报告(如弯沉检测报告等);隐蔽验收记录及监理平行检验资料;工序质量评定验收记录,以及软基处理验收记录。

2、基层2.1 检查现场施工质量,主要包括:填料质量;分层厚度;碾压质量等。

2.2 抽查质量控制资料,主要包括:基层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进场验收(复试)报告;混合料配合比;标准击实试验报告及灰剂量标准曲线报告;压实度检测报告;灰剂量报告;弯沉值检测报告;无侧限抗压强度检测报告;隐蔽验收记录及监理平行检验资料;工序质量评定验收记录。

3、面层3.1 检查现场施工质量,主要包括:面层材料质量和厚度;碾压(浇筑)质量;水泥砼面层伸缩缝填充料密实饱满度等。

3.2 抽查质量控制资料,主要包括:沥青砼、水泥砼、水泥砼面层伸缩缝填料以及土工织物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沥青砼和水泥砼配合比;沥青砼马歇尔试验及压实度;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沥青混凝土路面的弯沉值;抗滑性能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监理平行检验资料;沥青砼摊铺记录(测温记录等);工序质量评定验收记录。

4、根据实际情况抽查内容人行道板;侧平石;收水井;地下管线检查井盖外观质量和相关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等。

二、市政桥梁工程1、桩基础1.1 检查现场施工质量,主要包括:桩基成孔质量;钢筋笼制作安装质量;桩径;桩头处理质量;预制桩外观质量和接桩质量等。

1.2 抽查质量控制资料,主要包括:桩基施工方案及方案审批;预制桩和预制桩接桩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和验收记录、复试报告、试桩报告;灌注桩原材料合格证书、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复试报告;桩基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监理平行检验资料;混凝土强度及评定;桩基检测报告;桩基础质量验收记录。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要点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要点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要点一、前期准备工作1.明确监督目标:明确监督目标,包括工程质量标准、监督范围,制定监督计划。

2.选派监督人员:选择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程经验的监督人员,确保监督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3.编制监督方案:编制监督方案,包括监督的内容、要求、方法等,明确监督的具体内容和流程。

二、工程过程监督1.进场验收:对施工单位进行进场验收,包括查验相关证件、资质,并进行初步了解施工单位的技术实力。

2.验收施工方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确保方案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3.现场监督:按照监督计划进行现场监督,包括对工程材料、施工工艺、质量验收等进行检查和抽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4.记录与整理:记录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整理监督结果报告。

三、质量验收1.质量验收准备:与施工单位协商安排质量验收时间和人员,并准备验收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2.实地验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对工程进行实地验收,包括勘测、检测、测试等。

通过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判断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验收结果评定:根据实地验收情况,评定工程质量的合格与否。

确认合格的工程可以正式交付使用,不合格的工程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4.整改验收:对整改后的工程进行复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四、质量监督总结1.总结经验教训:对整个监督过程进行总结,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监督工作提供参考。

2.完善监督流程:根据实际情况,完善监督工作流程和监督方案,提高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3.反馈与改进:将监督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推动改进。

以上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的要点。

通过明确监督目标、进行工程过程监督、质量验收和监督总结,可以有效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

市政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质量监督检查要求

市政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质量监督检查要求
智能化检测仪器能够自动采集和分析 数据,减少人为误差,提高检测精度 。未来质量监督检查将更多地使用智 能化检测仪器。
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的发展趋势
完善法律法规
随着工程质量要求的提高,相关法律法规也将不断完善,为质量监督检查提供更明确的指导和依据。
强化责任追究
未来质量监督检查将更加注重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工程质 量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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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检查的定义和重要性
质量监督检查是对市政工程施工过程和最终验收的质量控制 手段,通过对施工过程和最终产品的质量进行检查、测试和 评估,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质量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在于:确保市政工程的质量符合要求 ,提高市民对市政工程的满意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质 量问题,降低工程事故风险;促进施工单位提高技术和管理 水平,提升整个行业的竞争力。
信息化手段
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市政工程质量数据库和信息平台, 实现质量信息的实时采集、分析和共享,提高监督检查的 效率和准确性。
04 质量监督检查的常见问题 及处理措施
质量监督检查中常见的问题
施工材料不合格
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如劣 质水泥、过期砂石等。
施工工艺不规范
不按照规定的施工流程或技术 要求进行操作,如混凝土浇筑 不密实、防水层厚度不足等。
现场。
机械因素
机械设备老化、性能不 佳,影响施工质量。
方法因素
施工方案不合理、技术 措施不当,导致施工质
量问题。
处理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加强人员培训
提高施工人员的技能水平和质量意识,定期 开展培训和考核。
严格材料管理
加强材料采购和进场验收,确保使用合格的 材料。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工作指南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工作指南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工作指南总则根据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质[]号),为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工作,规范质量监督行为,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是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有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内容的具体规定。

本指南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桥梁、隧道、给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供热、垃圾处理、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工作。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执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5.0.1条规定时,还要遵守下列规定:监督关键工序验收并抽查其验收资料;抽查监理平行检验资料。

道路工程监督机构应对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抽查:路基、基层、面层的施工质量、实验检测、隐蔽验收;结构层厚度、压实度、弯沉、混凝土强度、水泥及石灰类混合料强度、承载板实验、沥青混合料等涉及道路结构稳定的重要指标;路面的高程、平整度、抗滑性能、宽度等涉及使用功能的指标值。

监督机构应对下列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人行道、侧平石、收水井、地下管线检查井盖等。

监督检测的项目宜包括:道路压实度与弯沉值;结构层厚度与强度;道路几何尺寸;混凝土预制构件强度;其他需要检测的项目。

桥梁工程(含高架道路)监督机构应对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抽查:基础工程与主体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实验检测和隐蔽验收;混凝土、钢筋和钢绞线、预应力、钢结构制作与安装及其他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工序验收;支座、伸缩装置、桥面铺装及其他涉及使用功能的工序质量验收;大中型桥梁的成桥鉴定,包括动静载实验、评估报告等。

监督机构应对下列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桥面系、安装工程、外观质量、桥梁总体等。

监督检测的项目宜包括:基础与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主要受力钢筋数量、位置、连接与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整体与部位的几何尺寸;钢结构防腐涂层厚度;其他需要检测的项目。

隧道工程(盾构法与明挖、盖挖法)监督机构应对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抽查:地基处理与桩基、基坑支护结构、主体结构的施工质量、实验检测、隐蔽验收;基坑开挖与支护、混凝土、钢筋、钢结构制作与安装、盾构管片安装、横向联络通道、结构防水、隧道抗渗堵漏及其他涉及结构安全与耐久性的关键工序验收;预制管片的单片检漏检测报告和水平拼装验收记录;基坑位移、地面沉降、隧道轴线、结构限界等与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环境影响相关的重要指标。

市政工程的管理与质量控制

市政工程的管理与质量控制

市政工程的管理与质量控制市政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了道路、桥梁、排水、供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等多个领域。

这些工程的建设质量直接关系到城市的正常运转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因此,加强市政工程的管理与质量控制至关重要。

一、市政工程管理的重要性市政工程管理是确保工程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关键。

有效的管理能够合理调配资源,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首先,良好的管理可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

通过对施工流程、工艺、人力、物力等方面的精心安排,使施工过程更加科学、合理,避免出现混乱和浪费。

其次,管理能够加强对施工进度的控制。

制定详细的进度计划,并对其进行跟踪和调整,确保工程按时交付使用,减少因工期延误给城市带来的不便和经济损失。

再者,管理有助于提高工程的安全性。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措施,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市政工程质量控制的要点1、原材料和构配件的质量控制原材料和构配件是市政工程的基础,其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的整体质量。

因此,要严格把控采购环节,选择质量可靠、信誉良好的供应商。

加强对原材料和构配件的检验和验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抽检,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2、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施工过程是质量控制的核心环节。

要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加强对施工工序的监督和检查。

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同时,要注重施工工艺的控制,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操作,确保施工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市政工程中存在一些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如桥梁的基础、道路的基层和面层等。

这些部位和工序对工程质量影响较大,必须予以重点关注。

要制定专门的质量控制方案,加强现场监督和技术指导,确保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4、竣工验收的质量控制竣工验收是对市政工程质量的全面检验。

要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对工程的外观、尺寸、性能等方面进行详细检查和测试。

市政基础设施养护与维修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市政基础设施养护与维修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市政基础设施养护与维修工程质量控制要点一、工程管理1.项目立项阶段:明确工程任务书,确定项目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完善施工组织设计。

2.合同签订阶段:合同中应明确工程质量控制的具体要求和责任,明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职责和义务。

3.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书、质量控制计划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4.施工方案评审:对施工方案进行全面、细致的评审,核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风险,确保施工方案合理、可行。

5.现场管理:建立健全的施工管理体系,包括人员、机械、材料的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6.质量安全监督:定期进行施工现场巡查,重点监督关键工艺节点以及材料的使用质量,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二、施工质量控制1.施工材料的选用:要选择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材料,材料要正规渠道采购,不得使用假冒劣质材料。

2.施工工艺:要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每个环节符合质量控制要求。

3.质量控制人员:设立专职的质量控制员,负责现场质量把关和记录,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施工工序交接:施工工序交接时应进行质量验收,并向监理单位提供相关记录,确保质量控制的连续性。

5.隐蔽工程验收:对隐藏在构件内的钢筋、管道等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规范和施工图纸要求。

6.现场检测与监控:利用现代化的仪器设备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测和监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三、质量验收1.工程验收依据:确保工程验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依据施工图纸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2.质量验收文件:验收过程中要进行记录,包括验收记录、测量数据等,以备后期维护和管理。

3.验收标准:根据施工图纸、规范和合同要求,制定针对性的验收标准,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4.质量验收机构:由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验收,确保独立、客观、公正。

综上所述,市政基础设施养护与维修工程的质量控制需要从工程管理、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验收三个方面全面考虑。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控制要点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控制要点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也是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必备的服务和保障系统。

1996年国家把质量问题作为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战略问题提出,为了贯彻《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高我国工程质量的总体水平,制定了《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建设工程的质量目标是:到2010年,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其它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6%,其中优良率达到40%以上。

在质量振兴纲要中,加强法制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力度是提高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

由于市政工程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同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工程质量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建设投资的效益,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关系到人身健康,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对市政公用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是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部分。

今后在相当长时期内,为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任重而道远。

市政公用工程的质量特性必须达到适用、安全、耐久、经济等基本要求,对于不同专业的工程,如道路、桥梁、给排水等,应根据其所处的特定地域环境条件,技术经济条件的差异,有不同的侧重面。

工程质量特性中最基本的特性是工程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

保证工程建设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达到预期的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基本任务。

由于工程实体质量和形成工程实体质量过程的控制,是直接的微观质量控制活动。

它是建设(监理)单位的“社会监理”和施工企业的“企业自控”主要控制的任务,而质监机构和质监员主要是从事强制性、间接性的、抽检性的宏观质量控制活动。

所以,作为质监机构和质监员,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形成工程实体质量过程的控制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重点控制。

一、原材料、半成品和市政构配件质量的控制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受监市政工程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半成品和市政构配件实行政府强制监督检查制度。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控制要点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控制要点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控制要点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是对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间接性、抽检性和强制性的宏观质量控制活动,所以,对市政工程实施质量监督,应着重突出“全”和“预”两个字。

所谓“全”,就是要对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和所有参建单位及其人员的质量行为实施全过程和全方位的强制性的政府监督。

换言之,就是要从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控制到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和对受监项目的全过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及其参建人员的质量行为等实施全方位的、强制性的政府质量监督。

而所谓的“预”,就是要在市政建设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和贯彻“预防为主”的质量监督控制方针,采取积极、主动的质量监督控制措施,把质量监督控制的关口前移至项目的正式实施之前,切实把质量事故和质量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之中,从而达到有效防止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目的。

因此,实施对受监市政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的监督控制,应着眼与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及推动工作,使其真正发挥“社会监理”和“企业自控”的作用,否则,就无法实现政府质量监督机构的“政府监督”的目的。

现将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控制要点,按照接受监督的对象归纳为对建设单位质量监督控制要点、对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监督控制要点、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监督控制要点、对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监督控制要点、对质量检测单位的质量监督控制要点和对形成工程实体质量过程的质量监督控制要点分别介绍如下。

一对建设单位的质量监督控制要点市政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是落实受监市政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制的责任主体,是建设项目的总策划,所以,建设单位必须履行国务院第279号令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后简称条例)和建设部第29号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各项质量责任和义务。

在对建设单位实施质量监督时,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控制。

1.1督促建设单位依规按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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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要点
一、监督机构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应遵守以下一般规定:
1、抽查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技术标准的情况。

2、抽查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3、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权限对违法违规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对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二、监督机构应对建设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施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开工报告)手续情况;
2、按规定委托监理情况;
3、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作情况;
4、组织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5、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审情况;
6、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情况。

三、监督机构应对勘察、设计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2、签发设计修改变更、技术洽商通知情况;
3、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

四、监督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分包单位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情况;
4、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情况;
5、工程技术标准及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
6、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情况;
7、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8、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

五、监督机构应对监理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监理单位资质、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关键部位和工序的确定及措施)的编制审批内容的执行情况;
3、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情况;
4.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
5、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
6、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
7、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
8、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参与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情况;
9、监理资料收集整理情况。

六、监督机构应对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是否超越核准的类别、业务范围承接任务;
2、检测业务基本管理制度情况;
3、检测内容和方法的规范性程度;
4、检测报告形成程序、数据及结论的符合性程度。

一、监督机构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应遵守以下一般规定:
1、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采取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与对关键部位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
2、重点检查结构质量、环境质量和重要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
3、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4、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5、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由监督人员根据结构部位的重要程度及施工现场质量情况进行随机抽检。

二、监督机构应对地基基础工程的验收进行监督、并对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抽查:
1、桩基、地基处理的施工质量及检测报告、验收记录、验槽记录;
2、防水工程的材料和施工质量;
3、地基基础子分部、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

三、监督机构应对主体结构工程的验收进行监督、并对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抽查:
1、钢结构、混凝土结构等重要部位及有特殊要求部位的质量及隐蔽验收;
2、混凝土、钢筋及砌体等工程关键部位、必要时进行现场监督检测;
3、主体结构子分部、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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