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乐租赁合同68682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家乐承租经营合同

甲方:海南思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提供场地合作经营农家乐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农家乐经营场地座落、间数、面积、质量

1、乙方保证与甲方合作的农家乐经营场地系本人所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

2、出租农家乐经营场地概况:。

出租农家乐经营场地座落地址:。

出租农家乐经营场地用途:。

出租农家乐经营场地房屋间

数:。

出租农家乐经营场地建筑面积:(平方米)。

出租农家乐经营场地使用面积:(平方米)。

出租农家乐经营场地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农家乐经营场地租赁期限:租赁期共年,乙方自年月日起将出租农家乐经营场地交付甲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和保证金条款

1、租金按年度支付; 租金每年元(大写:

元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内,甲方应支付给乙方1年的租金;以后按签订合同日期的下年月末前付清下一年度的租金。

2、租金支付方式:(现金/转账)。

第四条相关费用

1、农家乐经营场地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甲方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2、租赁期间,农家乐经营场地的使用权归甲方,包括乙方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农家乐经营场地外墙、屋顶、及农家乐经营场地的附属配套设施(农家乐经营场地内的空地、汽车车位)等。

第五条农家乐经营场地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1、租赁期间,乙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旧乙方的权利和承担旧乙方的义务,旧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2、租赁期间,甲方如欲将农家乐经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与乙方重新签定新的合同书。

3、租赁期间,乙方欲对农家乐经营场地设立抵押权,须提前1个月告知甲方,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甲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乙方的行为。如甲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到达乙方的次日起计算。乙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甲方,甲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六条农家乐经营场地修缮

1、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农家乐经营场地的正常维修和环境的改造,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甲方的维修改造。

2、租赁期间,如农家乐经营场地发生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屋面漏水等,由甲方负责修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影响到甲方正常经营事由,乙方不承担相关经济赔偿责任。

3、租赁期间,如农家乐经营场地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甲方正常经营的,或威胁到甲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乙方应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乙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甲方可以退租或代乙方修缮。

第七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证如实向甲方解释和说明农家乐经营场地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农家乐经营场地权属、农家乐经营场地维修

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甲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2、乙方要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提供租赁农家乐经营场地。

3、租赁期间,如乙方确需收回农家乐经营场地自用,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后,乙方应支付违约金共计人民币元,并如数退还保证金。

4、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乙方不作任何赔偿给甲方。

5、甲方负责配备完善室内设施,并按照星级酒店标准购置齐全的酒店用品(电视、电脑、电话、空调、热水器、床及床上用品、衣柜等相关生活用品)。

6、甲方应根据客人的消费心理和习惯,随时调整和改善客房设施与周边环境,打造吸引游客的相关娱乐设施和休闲项目。

7、甲方应制定出操作性强的客房管理标准,并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对乙方管理的客房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合同约定收取经营场所的租金。

2、乙方负责管理所属经营场地内客房接待和卫生的清理。

3、乙方每清理一间客房,可获取20-30元的劳务费,标准参照甲方提供的客房管理标准分为合格20元、良好25元、优秀30元。评定由甲方指定专人负责检查核定。

4、评定标准细则见附件。

5、租赁期间,如甲方需要解除合同,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后方可解除合同。

6、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农家乐经营场地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农家乐经营场地和设备的毁损、倒塌,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农家乐经营场地当年市场价值的经济损失。甲方如需装修,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方能施工。

7、甲方在农家乐经营场地内的装修,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全部均属乙方,但安装的设备、物品除外。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甲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农家乐经营场地原状。超过7天,乙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甲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8、租赁期满,甲方需续租,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甲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乙方不予以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甲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半年,自10天期满次日起计算。

9、租赁期满,甲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条不可抗力和例外

1、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2、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20天内返还甲方支付的保证金和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争议解决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农家乐经营场地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2、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0天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0天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