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管理制度-15:双向转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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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规范双向转诊管理,保障转诊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合理有效利用医疗资源,提供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2 范围
我院与全市一、二级医院及社区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
3 工作原则
3.1 患者自愿原则。
3.2 保证安全原则。
3.3 分级诊治原则。
3.4 专科特色原则。
3.5 资源共享原则。
3.6 连续治疗原则。
3.7 预约转诊原则。
4 转诊条件
4.1 上转条件:
除急诊抢救外,下级医疗机构可将下列患者上转诊治:
a 临床各科急危重症,下级医疗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
治的病例。
b 受诊疗条件限制不能诊治的疑难复杂病例。
c 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d 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e 疾病诊治超出医疗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f 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g 其它原因不能处置的病例。
4.2 下转条件:
我院可将下列患者下转至下级医疗机构进行后续治疗、康复:
a 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患者。
b 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患者,或诊断明确、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患者。
c 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d 手术愈合后需长期康复的患者。
e 需长期护理和照护的老年患者。
f 自愿要求转回下级医疗机构后续治疗或康复者。
g 医院与下级医疗机构共同商定的其他转诊患者。
5 部门职责
5.1 医务科负责与挂钩合作的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双向转诊合
作协议,并负责监督双向转诊工作的进展。
5.2 门诊部负责转诊的预约、登记及协调工作。
5.3 各临床科室负责转诊患者的医疗护理工作。
6 流程
6.1 转入流程:
a 门、急诊转入患者,经114预约平台由门诊部登记、
统计,开具转入单,进入预约绿色通道,优先诊治。
b 转入的住院患者,经114预约平台由门诊部登记、统
计。
c 双方医师完成转诊交接手续,并在双向转诊单上签字。
6.2 转出流程:
a 门、急诊转出患者仅限于我院未设科的专科患者。
由转诊科室上报门诊部,由门诊部负责协调、登记、
统计。
b 住院患者转出时由主管医师上报门诊部,由门诊部负责协调、登记、统计。
c 双方医师完成转诊交接手续并在双向转诊单上签字。
获经批准
院长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