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2020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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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退休金上调方案

内蒙退休金上调方案

内蒙退休金上调方案第1篇内蒙退休金上调方案一、背景与目标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保障内蒙古地区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提高其生活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内蒙古实际,制定本退休金上调方案。

本方案旨在合理调整退休金水平,确保退休人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调整范围与对象1. 调整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

2. 调整对象:本方案调整对象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三、调整办法与标准本次退休金上调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方式。

1. 普遍调整(1)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2)按缴费年限调整,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

(3)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以本人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1%。

2. 特殊调整(1)高龄退休人员: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根据艰苦边远地区类别,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1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四、资金来源与发放本次退休金上调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调整办法,及时做好退休金发放工作,确保调整后的退休金按时足额发放。

五、组织实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应密切配合,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退休金上调工作顺利进行。

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六、其他事项1. 本方案由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负责解释。

2. 本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3. 本方案实施期间,如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政策执行。

4.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应加强对退休金上调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七、附则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内蒙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23年

内蒙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23年

内蒙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23年【实用版】目录1.2023 年内蒙古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概述2.养老金调整方案的具体内容3.养老金调整方案的实施时间和范围4.养老金调整方案的影响和意义正文一、2023 年内蒙古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概述2023 年,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布了《关于 2023 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针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延续了去年的政策,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的方式,平均涨幅为 3.8%,从 2023 年 1 月份起开始执行和补发。

二、养老金调整方案的具体内容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 55 元养老金。

2.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和职务(岗位、技术等级)挂钩。

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按照缴费年限每满 1 年,按 1.7 元确定月增加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 31 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

3.倾斜调整:针对年满 70 周岁不满 75 周岁、年满 75 周岁不满80 周岁和年满 80 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 15 元、30 元和 60 元养老金。

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年度倾斜的养老金累计标准,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分别补齐累计标准差额。

三、养老金调整方案的实施时间和范围养老金调整方案从 2023 年 1 月份起开始执行和补发,适用于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

四、养老金调整方案的影响和意义此次养老金调整方案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内蒙古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减轻其生活压力。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7.17•【字号】内人社办发〔2020〕129号•【施行日期】2020.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有关政策,积极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规范全区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做好养老保险缴费核定和相关经办工作,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0〕19号)和《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42号)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基数核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缴费比例2020年1月1日至1月31日,所有企业的单位缴费比例均为16%。

按照《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19号)和《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42号)相关规定,2020年2月1日至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的单位缴纳部分予以免征;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大型企业及其他单位的单位缴费比例降为8%,7月1日至12月31日单位缴费比例恢复到16% 。

全年个人缴费比例均按8%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费比例为20%。

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4%,其中单位缴费比例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职业年金缴费比例为12%,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4%。

二、缴费基数核定(一)个人缴费基数核定2020年核定城镇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时,上限按2019年自治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688元的300%核定,下限按2018年自治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257元的60%核定。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4.17•【字号】内政发[2002]31号•【施行日期】2002.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02]31号2002年4月17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3号)精神,从2001年7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为2000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退职)人员。

二、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具体标准为:(一)按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老人险[1983]3号)规定领取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50元,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800元的,补齐到800元。

(二)199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职工,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35元。

(三)1994年1月1日后至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28元。

(四)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20元。

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后,基本养老金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60%的,盟市可根据养老金支付能力和财政承担能力,在不超过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60%的范围内,自主决定退休人员最低养老金保障水平。

(五)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比照上述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根据中央补助办法和标准,由自治区财政测算下拨,不足部分,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解决。

内蒙古退休金上调方案

内蒙古退休金上调方案

内蒙古退休金上调方案引言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重,退休金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各地政府纷纷出台退休金上调方案。

本文将重点讨论内蒙古退休金上调方案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情况。

背景内蒙古自治区作为中国的一个省级行政区,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退休金问题亟待解决。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与东部发达地区有一定差距,内蒙古的退休金水平相对较低,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上调方案的制定为了解决内蒙古退休金水平偏低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积极响应中央政策,出台了退休金上调方案。

该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增加退休金基础数额:根据内蒙古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消费水平,提高退休金的基础数额。

通过调整退休金的计算方法和参考标准,确保退休金的基础数额能够适应现实需求。

2.加大财政补贴力度:为了保证退休金的提高不给财政造成太大压力,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将加大财政补贴力度。

通过增加财政投入,确保退休金的正常发放。

3.提供其他福利措施:除了逐步提高退休金水平外,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还将提供其他福利措施,例如免费医疗、社会福利补贴等,进一步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

实施情况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退休金上调方案的实施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自退休金上调方案出台以来,内蒙古地区的退休金水平已经有了较大提高。

许多退休人员表示,他们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显著改善,不再担心基本生活费用的问题。

然而,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首先,由于内蒙古的财政状况相对较为薄弱,政府在退休金上调方案实施过程中仍面临一定的压力。

其次,退休金的上调程度仍不足以满足退休人员的需求,部分退休人员对退休金上调幅度提出了更高的期望。

面临的挑战内蒙古退休金上调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着以下几个主要的挑战:1.财政压力增大: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退休金上调方案的实施过程中面临较大的财政压力。

如何在保证退休金上调的同时,合理安排财政预算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内蒙养老金上调方案

内蒙养老金上调方案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2篇
内蒙养老金上调方案
一、引言
依据国家关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宏观政策,为保障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结合当前经济发展水平与物价变动情况,特制定本养老金上调方案。本方案旨在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确保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
二、调整原则
1.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在保障基本生活水平的基础上,适度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3.资金拨付:各级财政部门确保调整养老金所需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4.监督检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对养老金调整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七、附则
1.本方案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2.如国家有新的政策规定,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3.本方案解释权归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八、其他事项
(2)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艰苦边远地区分类,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15元。
四、资金来源
本次养老金调整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五、组织实施
1.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规定,认真做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
2.各级财政部门要确保调整养老金所需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2)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根据艰苦边远地区分类,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20元。
五、资金保障
本次养老金调整所需资金,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担,各级财政部门予以支持。
六、实施步骤
1.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施方案,认真做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
2.统筹兼顾:合理调整养老金结构,关注不同群体间的利益平衡。

内蒙古退休金上调和企业退休工资标准细则方案.doc

内蒙古退休金上调和企业退休工资标准细则方案.doc

2019年内蒙古退休金上调和企业退休工资
标准细则方案
内蒙古退休金上调和企业退休工资标准细则方案
5月12日讯,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内蒙古养老金调整最新政策:内蒙古9个盟市已实现利用社保卡发放养老金。

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截至目前,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等9个盟市实现了利用社保卡发放养老金。

内蒙古从起开展以社会保障卡取代存折发放养老金工作,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乌海市、二连浩特市、阿拉善盟9个盟市现已实现利用社保卡发放养老金,当地市民可持社会保障卡到银行24小时服务自助柜员机提取或查询养老金,从而免去在银行网点柜台排队的麻烦。

此外,居住在缺乏银行网点的基层或偏远农村牧区的市民,可通过农村牧区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点提取养老金。

社会保障卡上有银联标志,可以跨行提取现金,比使用存折更便捷。

据了解,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查询养老金发放明细,可使用互联网或智能手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也
可通过手机关注“内蒙古12333”官方微信。

2020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一览表

2020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一览表

三是高龄、军转、长工龄适当倾斜。
山东
增50元/月
一是缴费年限15年以下部分,每满一年增加1.5元/月;
16年至25年部分,每满一年增加2元/月;
26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增加2.5元/月;
36年至45年部分,每满一年增加3元/月;
45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增加3.5元/月;
四川
增47元/月
一是15年以下每满1年增加1元/月,15年以上每满1年增加2.5元/月;
二是按上年基数增加1.2%。
三是70、80、90岁以上,分别增加35、65、105元。
四是艰苦地区分别增加10、20、30、40、60、80元。
重庆
增45元/月
三是高龄加40、50、60、70。
广东
增60元/月
一是“缴费年限×1元+(缴费年限-15年)×1元”;二是按上年基数增加2.2%。三是军转、高龄倾斜调整。
广西
增45元/月
一是每满1年增加1.5元/月;二是按上年基数增加1.5%。三是高龄、军转、艰苦倾斜调整。
二是按上年基数增加1.5%;
三是高龄、军转、艰苦适当倾斜。
辽宁
根据参工时间分别
增55、60、65、70元;
2018年退休增25元.
一是“缴费年限×1元+(缴费年限-15年)×1元”;
二是按上年基数增加0.8%;
三是高龄、军转、艰苦适当倾斜。
河南
增47元/月
一是每满1年增加1.3元/月;
二是按上年基数增加1.6%。
三是高龄、军转当倾斜。
内蒙古
增52元/月
一是每满1年增加1元/月;

2020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2020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2020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如何计算?国家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中适当倾斜范围的人员,采取一年一定的方式,在每年下发的年度调整文件中予以明确,各年都有所不同,历年曾被纳入适当倾斜范围的人员包括:高龄人员、企业军转干部、具有高级职称(含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下同)人员等。

同时,国家严格要求各省不得自行扩大或缩小纳入倾斜调整的人员范围。

中金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需要缴纳多少钱?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的。

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目前我省各市为13%-15%;个人以本人月应税工资、薪金的8%缴费,计入个人帐户。

缴费工资上限为全省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缴费工资下限从2014年1月1日起为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平均值的60%。

企业基本养老金的组成是怎样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构成,即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主要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

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

内蒙古退休金上调方案

内蒙古退休金上调方案
2.优化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机制,使养老金调整更加公平、合理。
3.强化养老金调整政策的宣传和解释,提高退休人员的满意度。
三、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为我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
四、调整办法
1.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本次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方式。
2.普遍调整:对所有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统一上调一定比例。
五、具体调整措施
1.基础调整: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统一上调5%。
2.分类调整:
-高龄倾斜: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地区差异:根据内蒙古地区分类,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0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特殊群体:对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等特殊群体,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给予适当倾斜。
内蒙古退休金上调方案
第1篇
内蒙古退休金上调方案
一、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物价水平的持续上涨,保障内蒙古地区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充分体现国家对退休人员的关怀,根据国家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
1.合理提高内蒙古地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确保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合理性原则:调整幅度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变动等因素相匹配。
3.可持续性原则:确保养老金调整机制的长期稳定运行。
三、调整对象
本次调整对象为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四、调整方法Biblioteka 1.基础调整: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按照一定比例提高基础养老金。
2.分类调整:针对不同年龄、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退休人员,实施差异化调整。

内蒙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23年

内蒙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23年

内蒙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23年摘要:一、背景介绍-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 调整方案的实施时间二、调整方案内容- 定额调整- 挂钩调整- 倾斜调整三、调整方案影响- 对企业退休人员的直接影响- 对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体系的影响四、展望与建议- 对未来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的展望- 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及相关机构的建议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于2023 年开始实施,旨在进一步完善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为了适应这一形势,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制定了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并于2023 年开始实施。

此次调整方案主要涉及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三个方面。

二、调整方案内容1.定额调整根据调整方案,每人每月增加55 元养老金。

这一举措旨在保障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的最基本生活需求。

2.挂钩调整挂钩调整分为两部分:(1) 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在本人2021 年12 月养老金水平的基础上按1.6% 增加。

(2) 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15 年分为一档,年限越长,工龄单价越高。

其中,低于15 年的年限,每年增加0.5 元;不满1 年的零头,按一年计算。

3.倾斜调整倾斜调整主要针对高龄退休人员和企业军转干部。

具体措施包括:(1) 高龄退休人员:年龄在70 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30 元养老金。

(2) 企业军转干部:根据其军队职务和衔级,每人每月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三、调整方案影响此次调整方案的实施,将直接影响内蒙古自治区的企业退休人员。

在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的同时,也有助于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

此外,这一方案的实施还将对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体系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该体系。

四、展望与建议展望未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有望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内蒙古养老金上调方案

内蒙古养老金上调方案

内蒙古养老金上调方案第1篇内蒙古养老金上调方案一、背景与目标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要求,结合内蒙古自治区(以下简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为实现养老金水平合理调整,保障广大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制定本养老金上调方案。

二、基本原则1. 公平合理:确保养老金调整幅度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合理缩小地区、群体之间的待遇差距。

2. 有序调整:根据我区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养老金,形成合理的调整机制。

3. 保障基本:以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为出发点,关注低收入群体,确保养老金调整幅度不低于物价上涨幅度。

4. 可持续发展:在确保养老金安全的前提下,兼顾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调整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我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

四、调整标准1. 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养老金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将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200元。

2. 根据我区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情况,将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定为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50%。

3. 考虑到退休人员的生活成本,将物价上涨因素纳入养老金调整范围,确保养老金调整幅度不低于上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

4. 针对不同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采取分类调整的方式,适当提高低收入群体的养老金水平。

五、资金来源养老金上调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六、实施时间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养老金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2. 完善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确保养老金安全。

3. 建立养老金调整信息发布制度,提高政策透明度。

4. 加强对养老金调整工作的宣传,提高退休人员的满意度。

5. 建立健全养老金调整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八、其他事项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区相关政策执行。

本方案解释权归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完)第2篇内蒙古养老金上调方案一、前言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政策导向,充分考虑内蒙古自治区(以下简称“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及退休人员的生活需求,制定本养老金上调方案。

呼和浩特退休人员涨工资最新消息方案细则.doc

呼和浩特退休人员涨工资最新消息方案细则.doc

2019年呼和浩特退休人员涨工资最新消息方案细则呼和浩特退休人员涨工资最新消息方案细则近日,从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今年首府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水平,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

同时,按照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的要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要再提高5元;要深入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适当提高人均筹资水平和支付比例,向重特大疾病患者和困难群众倾斜,确保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

据了解,今年,首府按照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实现顺畅衔接。

同时,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工作,妥善解决各类矛盾问题,推进全民参保计划,落实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以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牧民为重点,将更多低收入人群纳入保证范围。

除了上述工作,首府还将积极应对基金支付压力,加大基金稽核征缴力度,做到应核尽核、应收尽收,强化基金统筹调度,确保待遇支付;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工作,健全内控机制,提升监管能力,防控支付风险;全面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推广应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智能监控系统,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积极推进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企业退休养老金待遇政策第二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下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一)被保险人的基本养老金;(二)被保险人退休后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支付项目的费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生支付困难时,由市财政部门予以支持。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符合下列条件的,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的;(二)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

第二十三条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内蒙古退休人员涨工资最新消息

内蒙古退休人员涨工资最新消息

按照人社部要求,各地要于 5 月 31 日前将调整方案报人社部、 财政部审批后抓紧组织实施,尽快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 休人员手中。

内蒙古人社厅与财政厅积极协作提高部分养老金下发 人社部、财政部 4 月中旬下发通知,明确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 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上调 55 左 右。

5 月 9 日,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消息称,目前,自 治区人社厅与财政厅积极协作,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尽早将提高部分 养老金下发。

内蒙古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 据悉,今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 70 周年,为补齐基本民生短板, 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让全区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近日内 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几项惠民政策的通 知》,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 20 元。

自新农保实施以来,内蒙古 6 次调整基础养老金。

经过此次调整,基础养老金达到每人每月 110 元,惠及 2228 万 名享受待遇人员。

养老金今年涨幅 55 经国务院批准,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共同印发了 《关于 2017 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 2017 年 1月 1 日起,为 2016 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 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 调整水平为 2016 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 55。

此次调整是国家继 2016 年顺利实施首次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 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来,再次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进一步体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 老保险制度的并轨,更加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 关怀。

预计将有 8900 多万企业退休人员、1700 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 人员受益,共将惠及 1 亿多退休人员。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公布日期】2023.07.14•【字号】内人社发〔2023〕54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干部(人事)处,中央驻自治区各机关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8号)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现就我区2023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机关事业单位、企业202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职生活费)的退休人员(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7.5元。

(二)按照养老金水平调整。

退休人员按照本人2022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7%增加基本养老金(调整基数以列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项目为准)。

(三)按照缴费年限调整。

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有一年增加0.5元;16年至30年的部分,每有一年增加1元;31年及以上部分,每有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包括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含按有关规定折算的工龄)。

此项调整不足7.5元的,按照7.5元调整。

(四)对高龄群体倾斜调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再增加1元。

内蒙古养老金2023调整细则方案最新进展

内蒙古养老金2023调整细则方案最新进展

内蒙古养老金2023调整细则方案最新进展内蒙古养老金2023调整细则方案最新进展按照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法。

其中,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与个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倾斜。

根据最新的消息,截止到7月11日下午2点30分,养老金调整方案公布的地区有宁夏、辽宁、河南,目前内蒙古还未公布。

接下来一起了解一下内蒙古2023养老金怎么调整的,2023内蒙古养老金调整方案公布了没有?一、2023基本养老金上调3.8%,内蒙古2023养老金预计怎么调?我们根据人社部公布的具体调整方案,从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三个方面做一个养老金调整科普:养老金定额调整定额调整指的是统一部分的调整,只要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都按照固定金额上调养老金,这里的定额上调体现的是公平原则,也是每个参保退休人员共享地区经济发展红利。

目前社保养老基金还没有实现全国统筹,这里定额上调也不是完全一样,而是统一省市或地区的参保人员,按照相同金额上调养老金,但不同省份之间的定额上调额度还是不同的,取决于地区经济情况和物价水平。

举个例子,2022年全国31个省份公布的定额调整方案各有不同,平均的定额调整额度是41元,其中西藏的定额上调额度最高,达到了92元,其次是上海和宁夏定额上调60元,排在第二和第三位,而广东省的定额上调为28元,相对靠后,其中云南的定额上调最少,只有20元。

如果你是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可以在各大省份养老金调整方案公布之后,根据所在参保省份的定额上调额度,确定自己这部分的养老金上调数额。

养老金挂钩调整养老金挂钩上调涉及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挂钩年限上调养老金,一部分是挂钩基本养老金水平上调养老金。

挂钩年限部分的养老金上调,简单来说就是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上调越多,不同省份会根据不同的缴费年限区间,比如15年是一个最低的缴费年限要求,来划分不同的上调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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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2020最新消息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
通知》(人社部发〔2020〕7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2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20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

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标准
(一)普遍调整
1、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8元。

⑵2020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2020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首次领取基
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养老金低于650元的,可先调整到650元后再按本项进行调整。

2、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缴费年限包括按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
保险费以前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调整),调整不足45元的,按45元进行调整。

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
人每月再增加11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30元;年满80周岁
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50元。

(二)倾斜调整
1、高龄群体倾斜调整。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
每月增加5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增加5元。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 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
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
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一)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
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

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
数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
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
平均值。

低限为0.6,高限为3。

对离休人员,通知则明确:企业离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参照普遍调整办法进行调整。

所在市已经采取加发生活补贴方式将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机关事业单位离休费拉平的,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后,按相关规定冲减生活补贴。

所在市已经建立企业离休人员基
本养老金与机关离休费同步增长机制,不再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的企业离休人员,不参加
本次调整,按机关离休费调整办法执行。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养老金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
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当然,也要看到,在经济增速放缓、人口老龄化加速、财政支出压力较大的形势下,
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仍然能够保持10%的调整总水平,很不容易,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心。

事实上,我省在拟定今年企业退休人
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时,也与国家有关部委进行了充分沟通,国家批复我省调整方案时
已考虑到我省往年的情况,因此,除了一些特殊个案情况外,今年调整总水平的实际变化
带来的影响并不大。

三、退职人员
失业保险的缴费没有变化,按照规定,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为:用人单位以本市月
最低工资标准的2%按照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按月缴纳;职工按照本市月最低工资
标准的1%按月缴纳。

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8元;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调整不足45元的,按照
45元进行调整。

倾斜调整可执行退休人员倾斜调整政策。

四、执行时间
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五、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

如退休人员王某,65周岁,缴费年限2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元,此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60+(25×3)+(1800×3.5%)=1998元,增加198元。

六、具体要求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吗,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

各地区要高度重视。

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不仅远远跑赢了CPI,也跑赢了GDP。

与城镇居民平均收入、
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相比,基本养老金约10%的增速已略高于前者,与后者接近。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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