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用构件驻厂监理细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装配式建筑用构件驻厂
监理细则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工程
装
配
式
建
筑
用
构
件
驻
厂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人:
批准人:
批准时间:
目录
1.专业工程特点
2.监理工作依据
3.监理工作流程
4.图纸审查要点
5.质量控制内容及目标值
6.驻厂监理措施和方法
附件:驻厂监理用表式
装配式建筑用构件驻厂监理细则
1专业工程特点
……
2监理工作依据
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
2.1.1 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第91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系列规范》(GB50300-2013)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标准及本工程设计采用的国外规范和标准(中文版)
2.1.2 技术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5)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014)
《混凝土及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控制规程》(CECS40:92)
《钢筋混凝土装配整体式框架节点与连接设计规程》(CECS43:92)
《整体预应力装配式板柱结构技术规程》(CECS52:2010)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DG/TJ08-2117-2012)
《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质量管理规程》()
强制性条文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014)
3个。
其它
依法成立的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附件
依法成立的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经审核同意的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实施规划)3. 监理工作流程
4.图纸审查要点
构件应遵循“少规格,多组合”的基本原则,构件形式应力求简单。
构件加工图不应遗漏品种设计,构件分割后节点部位应便于按原设计确定的构造方式处理。
深化图中各预埋件和预埋管线的位置、数量和规格应正确。
深化图中吊筋的位置设置应合理。
深化图中连接件和键槽的位置和数量设置应合理。
5. 质量控制内容及目标值
原材料
预制构件用混凝土的工作性应根据产品类别和生产工艺要求确定,构件用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和《高强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81等的规定。
预制结构构件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时,应在构件生产前进行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的抗拉强度试验,每种规格的连接接头试件数量不应少于3个。
混凝土、钢筋和钢材的力学性能指标和耐久性要求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规定。
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40,且不应低于C30。
预制构件的吊环应采用未经冷加工的HPB300级钢筋制作。吊装用内埋式螺母或吊杆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K)。体积比吸水率不宜大于%,燃烧性能不应低于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中B2级的要求。
GB50325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有关规定。
接线盒盒体应完整、无碎裂、零件齐全,预埋钢导管应无压扁、内壁光滑。非镀锌钢导管无严重锈蚀,按制造标准油漆出厂的油漆完整;镀锌钢导管镀层覆盖完整、表面无锈斑;绝缘导管及配件不碎裂、表面有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导管的管径、壁厚及均匀度应符合标准要求。
模板分项工程
模板安装时接缝应严密,模板内不应有杂物、积水或冰雪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平整、清洁,对清水混凝土及装饰混凝土构件,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中的预埋件,应按设计及施工方案的要求采取防渗措施。预埋件和预留空洞的安装允许偏差见下表。
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安装允许偏差
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钢筋分项工程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预埋件等的外观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钢筋弯折的弯弧内直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光圆钢筋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倍;
2 335MPa级、400 MPa级带肋钢筋,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
3 500 MPa级带肋钢筋,当直径为28mm以下时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6倍,当直径为28mm以上时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7倍;
4 箍筋弯折处尚不应小于纵向受力钢筋的直径。
纵向受力钢筋的弯折后平直段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光圆钢筋末端作180°弯钩时,弯钩的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箍筋、拉筋的末端应按设计要求作弯钩,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一般结构构件,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不应小于90°,弯折后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设防要求或设计专门要求的结构构件,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不应小于135°,弯折后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2 圆形箍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其受拉锚固长度,且两末端弯钩的弯折角度不应小于135°,弯折后平直段长度对一般结构构件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3 梁、柱复合箍筋中的单肢箍筋两端弯钩的弯折角度均不应小于135°
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1 受拉接头,不宜大于50%;受压接头,可不受限制;
2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当采用机械连接时,不应超过50%。
钢筋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