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瘫康复中心的建设标准
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标准
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标准残疾人康复中心是为了提供残疾人群体全面的康复服务和关爱而设立的重要机构,其建设标准直接关系到残疾人的康复效果和生活质量。
因此,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建设标准应当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需求,确保设施设备的完善性和服务质量的高效性。
以下是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场地选择应当考虑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空气清新等因素,以确保残疾人在康复过程中能够获得良好的治疗环境。
同时,康复中心的建筑设计应当符合无障碍标准,方便残疾人出入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无障碍通道、轮椅坡道、扶手等设施的设置。
其次,康复中心的设施设备应当齐全,包括医疗设备、康复器械、辅助设备等。
这些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且要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安全性。
另外,康复中心还应当配置专业的医护人员和康复师,他们应当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康复服务。
此外,残疾人康复中心的管理制度也是建设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康复效果评估制度、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等,以确保康复中心的管理运作规范、有序。
最后,康复中心的服务质量也是建设标准的关键。
康复中心应当以残疾人的需求为中心,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康复服务。
这包括但不限于康复训练、心理疏导、职业培训、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等服务内容,以帮助残疾人尽快康复,重新融入社会。
综上所述,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建设标准应当综合考虑场地选择、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等方面,以确保残疾人能够获得全面、专业、高效的康复服务,提高其生活质量和社会融合能力。
建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需要政府、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和残疾人本身的共同努力,共同为残疾人的康复事业贡献力量。
试行康复医疗中心建设的基本标准
试行康复医疗中心建设的基本标准一、前言为了规范我国康复医疗中心的建设与发展,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康复医疗中心的建设与评估,旨在为康复医疗中心提供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建设指南。
二、康复医疗中心建设的基本标准2.1 选址与规划康复医疗中心应选择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有利于患者康复的地段。
同时,应根据康复医疗中心的规模、功能和业务需求进行合理规划,确保中心具有良好的就医环境和康复条件。
2.2 规模与设施康复医疗中心的规模和设施应满足以下要求:- 康复医疗中心占地面积不应小于2000平方米;- 中心应设有康复床位,床位数不应少于50张;- 康复医疗中心应具备完善的康复设施,包括康复评定室、康复治疗室、康复训练室、康复教育室等;- 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患者安全与舒适。
2.3 专业技术人员康复医疗中心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康复护士等。
同时,中心应定期组织专业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2.4 医疗技术康复医疗中心应具备一定的医疗技术,包括康复评定、康复治疗、康复训练等。
此外,中心应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提高康复医疗水平。
2.5 服务质量康复医疗中心应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包括以下方面:-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疗服务安全;- 提供优质、周到的医疗服务,满足患者需求;- 加强患者满意度调查,不断改进工作;- 积极参与公共卫生事业,为社区居民提供康复服务。
三、监督管理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康复医疗中心的监督管理,确保中心按照本标准进行建设和运营。
对不符合本标准的康复医疗中心,应责令其进行整改,直至取消其康复医疗资质。
四、附则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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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医疗中心建设基本标准(试行)
康复医疗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康复医疗中心是独立设置的为慢性病、老年病以及疾病治疗后恢复期、慢性期康复患者提供医学康复服务,促进功能恢复或改善,或为身体功能(包括精神功能)障碍人员提供以功能锻炼为主,辅以基础医疗措施的基本康复诊断评定、康复医疗和残疾预防等康复服务,协助患者尽早恢复自理能力、回归家庭和社会的医疗机构.康复医疗中心以接收经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或康复医院住院康复治疗后,病情处于稳定期或后遗症期,功能仍需要缓慢恢复或进一步稳定,虽不需要大量医疗护理照顾,但又不宜直接回归家庭的患者为主。
康复医疗中心不包括医疗机构内部设置的康复部门,也不包括以提供医疗康复为主的二、三级康复医院。
一、床位设置提供住院康复医疗服务的,设置住院康复床位总数20张以上.不提供住院康复医疗服务的,可以不设住院康复病床。
但应设置不少于10张的日间康复床。
二、专业设置(一)能够开展以功能促进及残疾评定为目的的功能评测项目,如运动功能、感觉功能、言语功能、认知功能、情感—心理-精神功能、吞咽功能、二便控制功能、儿童康复功能评定,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个体活动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评定,生活质量评定等。
(二)能够开展脑损伤(如脑卒中、脑外伤、小儿脑瘫等)、脊柱脊髓损伤、周围神经损伤等神经系统疾患的康复医疗;骨折-脱位、截肢、髋-膝关节置换术后、运动损伤等骨—关节系统疾患或损伤的康复医疗;慢性疼痛的康复医疗;儿童康复医疗;老年康复医疗;肿瘤康复医疗;中医康复治疗(包括针灸、推拿、拔罐、中药熏洗治疗等)以及一些明显功能障碍(如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压疮、肌挛缩、关节挛缩、异位骨化、神经源性膀胱和肠道等)稳定期或后遗症期的康复处理等专业中的一种或多种康复医疗服务,并能够开展与所提供康复服务相关的急救医疗措施。
(三)能够开展物理治疗(包括运动治疗,如主动运动训练、被动运动训练、辅助用具训练等;物理因子治疗,如电疗、热疗、冷疗、磁疗、光疗、超声治疗、力学疗法、生物反馈治疗等)、作业治疗(包括日常生活活动训练、职业活动训练、教育活动训练、娱乐—休闲活动训练、认知—行为作业训练、家庭生活训练、人际交往训练、主要生活领域训练、社会-社区—居民生活训练、社会适应性训练等)、言语治疗(包括失语症治疗、构音障碍治疗、语言发育迟缓治疗等)和康复辅具应用(包括假肢—矫形器、轮椅、自助具、智能辅助装置等)。
康复中心建设基本要求
康复中心建设基本要求本文档旨在提供康复中心建设的基本要求和指导,确保康复中心的功能和环境能够满足患者的需求,提供高质量的康复服务。
1. 建筑要求- 康复中心的建筑面积应根据康复设备和服务内容确定,确保患者和康复专业人员能够舒适地工作和活动。
- 设有充足的卫生间和洗手设施,并保证无障碍通道供使用轮椅的患者进出。
- 具备良好的通风和照明,创造安静、舒适和愉悦的环境。
- 建筑材料应选用无毒、环保和易清洁的材料。
2. 设备要求- 康复中心应配备必要的康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理疗设备、运动器材、辅助设备等。
- 所有设备应经过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作和安全性。
- 康复设备的摆放应合理布局,方便患者和康复专业人员使用,并保证工作区域的安全。
3. 健康与安全- 康复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卫生和安全法规。
- 康复中心应具备相应的紧急救护设备和医疗用品,以应对紧急情况。
- 康复中心应配备专门的消防设施和设备,确保安全防范和灭火能力。
- 康复中心的员工应接受必要的培训,了解应急处理和安全措施。
4. 患者隐私和权益- 康复中心应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 康复中心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并确保患者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 康复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尊重患者的个人身体权益和自主选择权,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侵犯或欺负。
5. 专业人员要求- 康复中心应配备合格的康复专业人员,包括物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言语治疗师等。
- 康复专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能够提供专业的康复服务。
- 康复中心应定期进行专业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以保持专业水平和提高服务质量。
以上为康复中心建设的基本要求和指导,为了更好地满足患者的需求和提供优质的康复服务,建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参考并按需调整。
康复中心建设基本标准
精品文档,放心下载,放心阅读康复中心建设基本标准总则康复中心就是为残疾人提供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康复服务得综合性康复机构、承担着康复评定、康复治疗、康复训练、康复教育、康复工程、康复人才培养、社精品文档,超值下载区康复指导、康复信息咨询、康复宣传、康复研究与残疾预防等职能。
为促进残疾人康复事业得健康发展,加强与规范康复中心建设,制定本标准。
精品文档,超值下载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省、市、县残联所属各级康复中心建设。
本标准为最低标准,有条件得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建设标准、选址与规划布局康复中心建设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残疾人得康复需求,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促进覆盖城乡残疾人得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康复中心选址根据康复服务得特殊性,选择交通便利、环境安静、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好得位置,并尽可能充分利用城市基础设施与医疗卫生资源,充分考虑残疾人康复、特别就是残疾儿童康复对环境得要求,兼顾未来发展。
规模与功能各级康复中心建设规模与服务功能。
一级康复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康复床位不少于15张。
一级康复中心直接面向县、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与服务,配合同级残联培训社区康复人员与残疾人及亲友,宣传普及康复与残疾预防知识。
二级康复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康复床位不少于40张,门诊部应设置医疗观察床位。
二级康复中心面向多个县、区提供综合性得康复服务,承担一定得康复技术培训任务,协助有关部门,指导辖区基层康复机构业务建设。
三级康复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康复床位不少于100张、三级康复中心提供全面得、连续得康复服务,并在综合性康复服务基础上,提供较高水平得专科服务,承担康复教学任务,开展康复技术研究,对下级康复机构进行指导。
业务部门设置各级康复中心业务部门设置一级康复中心1康复门诊部:设有康复门诊、功能测评室、康复咨询室、2肢体残疾康复科:设有康复训练室、引导式教育训练室、多感官训练室、游戏活动室、生活辅导室、个训室,有室外儿童游戏娱乐场所、3智力游戏儿童康复科:设有集体课教室、感统训练室、语言、认知训练室、音乐治疗室、游戏活动室、生活辅导室、个训室、测评室、家长咨询室等,有户外活动场地、4视力康复科:设有低视力康复与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室。
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标准三篇
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标准三篇篇一: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标准残疾人康复中心是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康复服务的综合性康复机构和技术资源中心,承担着康复训练与服务、康复技术人才培养、社区康复服务指导、康复信息咨询服务、康复知识宣传普及、康复研究和残疾预防等工作。
为了充分发挥残疾人康复中心在残疾人康复事业中的作用,指导和规范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建设发展,不断完善康复服务功能,满足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康复需求,特制定本标准。
一、职能与任务1.在同级残联的领导下,协助残联康复部制定本地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做好残疾人康复业务的技术指导工作。
2.配合同级残联完成康复任务和其它业务,对残疾人进行康复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综合康复服务,成为本地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的示范窗口。
3.培训康复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
4.协助建立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指导区、县(市)康复服务机构业务建设,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服务,推广实用技术,组织上门服务。
5.开展康复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注重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利用,为制定康复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分级标准残疾人康复中心按照建设规模、人员配置、业务部门设置、技术水平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残疾人康复中心:(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二)康复床位不少于20张(养护床位)。
(三)人员配置职工总数与床位比为1:1.2,财政补贴事业编制职工不少于24人,业务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80%。
至少配备1名康复医师、2名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人员)和2名特教教师。
(四)业务部门设置1.康复门诊部:设有儿童康复门诊、功能测评室、康复咨询室。
(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2.肢体残疾儿童康复科:设有康复训练室(PT、OT)、引导式教育训练室。
3.智力残疾儿童康复科:设有感统训练室、游戏活动室、生活辅导室、个训室。
4.社区康复指导部:设有培训教室。
最新康复中心建设基本标准
最新康复中心建设基本标准康复中心建设基本标准一、总则康复中心是为残疾人提供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康复服务的综合性康复机构。
其职能包括康复评定、康复治疗、康复训练、康复教育、康复工程、康复人才培养、社区康复指导、康复信息咨询、康复宣传、康复研究和残疾预防等。
为促进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和规范康复中心建设,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省、市、县XXX所属各级康复中心建设。
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建设标准。
二、选址与规划布局康复中心建设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促进覆盖城乡残疾人的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康复中心选址应考虑康复服务的特殊性,选择交通便利、环境安静、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好的位置,并尽可能充分利用城市基础设施和医疗卫生资源,充分考虑残疾人康复,特别是残疾儿童康复对环境的要求,兼顾未来发展。
三、规模与功能各级康复中心建设规模与服务功能。
一级康复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康复床位不少于15张。
一级康复中心直接面向县、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与服务,配合同级XXX培训社区康复人员和残疾人及亲友,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
二级康复中心面向多个县、区提供综合性的康复服务,承担一定的康复技术培训任务,协助有关部门,指导辖区基层康复机构业务建设。
三级康复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康复床位不少于40张,门诊部应设置医疗观察床位。
三级康复中心提供全面的、连续的康复服务,并在综合性康复服务基础上,提供较高水平的专科服务,承担康复教学任务,开展康复技术研究,对下级康复机构进行指导。
四、业务部门设置各级康复中心业务部门设置如下:一级康复中心1.康复门诊部:设有康复门诊、功能测评室、康复咨询室。
2.肢体残疾康复科:设有康复训练室、引导式教育训练室、多感官训练室、游戏活动室、生活辅导室、个训室,有室外儿童游戏娱乐场所。
3.智力游戏儿童康复科:设有集体课教室、感统训练室、语言、认知训练室、音乐治疗室、游戏活动室、生活辅导室、个训室、测评室、家长咨询室等,有户外活动场地。
康复医疗中心的建设(试行)
康复医疗中心的建设(试行)背景康复医疗中心是为了提供康复治疗和护理服务而设立的专业机构。
建设一个符合基本标准的康复医疗中心对于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护理至关重要。
目标本文档的目标是为康复医疗中心的建设制定一套基本标准,以确保其顺利运营并提供优质的康复治疗和护理服务。
基本标准1. 资质要求- 康复医疗中心应具备合法注册和运营资质。
- 需要拥有经验丰富、专业素质高的医疗团队,包括康复医生、护士、物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等。
2. 设施要求- 康复医疗中心应拥有适当的面积和空间,以容纳康复设备、治疗区域和病人住宿区域。
- 设施应提供舒适、安全的环境,包括通风良好的房间、无障碍通道和紧急设备。
- 康复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3. 康复治疗和护理- 康复医疗中心应提供全面的康复治疗和护理服务,根据病人的具体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治疗计划。
- 医疗团队应定期评估病人的进展,并及时调整治疗计划。
- 康复医疗中心应提供心理支持和心理咨询服务,帮助病人应对康复过程中的心理压力和困难。
4. 安全管理- 康复医疗中心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盗和应急预案等。
- 康复设施和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安全可靠。
- 医疗团队应接受必要的培训,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病人和员工的安全。
5. 信息管理- 康复医疗中心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病人的个人信息和治疗记录得到妥善保护。
- 信息管理系统应具备数据备份和恢复功能,以应对可能的数据丢失或损坏情况。
结论以上基本标准是康复医疗中心建设的试行标准,旨在确保康复医疗中心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康复治疗和护理服务。
建设康复医疗中心时,应严格遵守这些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改进。
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标准
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标准1、前言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标准是为了规范残疾人康复中心的设计、建设和运营,提供全面的指导和保障。
本文档包含了以下几个章节,分别是:规划和设计、康复设施、功能要求、环境要求、安全要求、设备要求、人员要求、管理和运营要求。
通过遵循本标准,可以确保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建设和运营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提供优质的康复服务,为残疾人的康复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2、规划和设计- 建筑规划:包括建筑面积、楼层数、空间布局等。
- 建筑风格:建筑风格应简约、舒适、便于残疾人出入。
- 功能区划:按照康复服务流程划分不同功能区域,如康复评估区、康复训练区、医务区等。
- 环境设计:考虑到残疾人的特殊需求,提供无障碍通道、辅助设施等。
3、康复设施- 康复评估设施:包括评估仪器设备、评估室等。
- 康复训练设施:包括训练器械设备、训练室等。
- 医疗设施:包括医疗器械设备、医疗室等。
- 辅助设施:包括辅助行动设备、辅助通信设备等。
4、功能要求- 康复评估:提供完善的残疾人康复评估流程和方法。
- 康复训练:提供个体化的康复训练计划和专业的训练指导。
- 医疗保健:提供医疗服务,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和康复咨询等。
- 康复咨询:提供心理咨询、康复顾问等服务。
5、环境要求- 空气质量:要求保证室内空气清新、无污染。
- 光照条件:提供充足的自然光照和合适的人工照明。
- 噪音控制:要求噪音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影响康复环境。
6、安全要求- 防火安全:采取合理的防火措施,确保康复中心的安全。
- 防盗安全: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残疾人和设施财产的安全。
7、设备要求- 康复设备:根据康复需求配置专业康复设备,如理疗仪器、康复器械等。
- 医疗设备:配置必要的医疗设备,如医疗仪器、监护设备等。
8、人员要求- 医务人员:医生、护士等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医务人员。
- 康复人员:康复师、理疗师等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康复人员。
- 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管理经验和能力,能够有效组织和管理康复中心的管理人员。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室建设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室建设标准一、基本设施1、有固定的康复训练场地,应相对独立,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
2、康复区及训练场地应设在残疾人便于出入的地方,通行区域应体现无障碍设计,地面防滑。
3、设备必要的中小型康复器材:训练床(PT)、训练用阶梯、姿势镜、平衡杠、肋木及挂件、肩梯、站立架、踝关节矫正板、轮式关节旋转运动器、电动起立床、滚筒、可调式训练桌、沙模板及模具、模板钉、手指板、哑铃等。
二、人员配置1、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室至少配置1名康复医师及1-2名专职或兼职经过培训的康复治疗人员负责康复工作。
有相应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2、将社区康复技术人员纳入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计划开展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三、工作任务1、做好社区康复管理(建档、调查、分析、评估)。
通过调查了解掌握社区人群发生精神残疾、肢体残疾、听力语言残疾、智力残疾和视力残疾的基本情况,及时掌握残疾人的康复治疗、家庭病床、双向转诊和健康指导等需求,纳入居民健康档案,残疾人康复需求筛出率不低于60%,建档率不低于90%。
2、提供个人与家庭连续性的契约式康复管理服务。
根据需求提供契约式健康管理服务。
对签约的服务对象的康复问题实行首诊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室不能解决的,需向设有康复科的上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康复服务机构进行转诊或转介,保证康复服务对象的基本康复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康复服务覆盖率不低于50%。
3、为社区残疾人提供康复技术指导。
为偏瘫、截瘫、脑瘫、截肢、小儿麻痹后遗症、骨关节疾病等肢体功能障碍者,制定训练计划,指导在社区和家庭开展运动功能、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做好训练记录,进行效果评估;组织指导残疾人开展以家庭为基础的康复训练;普及康复知识和健康教育;开张残疾预防,建立并实行儿童残疾报告制度等。
康复训练有效率达到70%。
4、负责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康复工作,对于在社区无法满足的康复需求,每年对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指导不低于两次。
建设康复医疗中心的基本规范(试行)
建设康复医疗中心的基本规范(试行)目标本文档旨在规范建设康复医疗中心的基本要求和操作流程,以提高康复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建设要求1. 地理位置选择:选择地理位置时,应考虑交通便利性、医疗资源分布、人口密度等因素,以确保康复医疗中心能够服务到更多需要康复的人群。
2. 建筑设计:康复医疗中心的建筑设计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全、防火、无障碍通行等要求。
建筑结构应能满足各种康复设备和设施的布置需求。
3. 医疗设备和设施:康复医疗中心应配备先进的康复设备和设施,如理疗器械、运动治疗器材、康复辅助工具等,以满足不同康复治疗的需求。
4. 人员配置:康复医疗中心应有合适的医疗团队,包括康复医师、护士、物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等专业人员。
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经验,以确保提供高质量的康复医疗服务。
5. 环境卫生:康复医疗中心应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与安全。
操作流程1. 患者接待:康复医疗中心应建立完善的患者接待流程,包括患者登记、初诊评估、治疗方案制定等环节,以确保每位患者能够得到个性化的康复治疗。
2. 治疗管理:康复医疗中心应建立科学的治疗管理制度,包括治疗计划制定、治疗过程记录、治疗效果评估等,以跟踪患者的治疗进展和调整治疗方案。
3. 医疗质量控制:康复医疗中心应建立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医疗事故报告与处理、医疗纠纷处理、医疗质量评估等,以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 患者教育:康复医疗中心应积极开展患者教育工作,提供康复知识和自我管理技巧,帮助患者更好地参与康复治疗,提高治疗效果。
总结本文档为建设康复医疗中心提供了基本规范和操作流程的指导,以确保康复医疗中心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康复医疗服务。
建设康复医疗中心应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注重医疗质量控制和患者教育工作,以满足患者的康复需求。
民办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建设评分标准(脑瘫康复类)
康复教学(50分)
康复训练
(40分)
开展脑瘫儿童功能测评(8分)、康复计划制定(4分)、运动功能(4分)、姿势矫正(4分)、日常生活自理(4分)、言语交流(4分)、辅具使用(4分)等康复训练活动(有年度、月、周教学计划和活动目标),开展家长培训和跟踪回访(4分),档案规范完整(4分)
40
教研工作
(10分)
4
功能用房
(6分)
主要功能用房场所固定:运动疗法室不小于40㎡(2.5分)、作业疗法室(0.5分)、言语治疗训练室(0.5分)、教室(0.5分)、教研室(0.5分)、图书室(0.5分)、寝室(0.5分)、餐厅(0.5分)等,规格符合一般要求
6
活动场地
(4分)
儿童通行区域和经常使用的主要公用设施有无障碍设计(1分)、地面防滑(0.5分)、走廊墙壁有扶手装置(0.5分),有户外游乐运动场所,配备秋千、滑梯、沙坑、球池等大型玩具(2分)。
4
人员
(12分)
专业人员
(8分)
配备1名以上康复医师(4分)、3名以上康复治疗人员OT(1分)、PT(1分)、ST(1分);2名以上特教(幼教)老师(1分)
8
其他人员
(4分)
配备业务主管(1.5分)、保育员(1.5分)、档案管理人员(0.5分)、社区指导员等(0.5分)。
4
管理(4分)
各项规章制度完备(2分),业务部门设置齐全(1分),有年度工作计划(1分)
4
设备
(10分)
康复设备
(6分)
训练垫和床、姿势矫治镜、儿童肋木、儿童平行杠、训练用扶椅、站立架、脑瘫儿童康复用姿势矫正椅、踝关节矫正板(3分);儿童平行杠、木条台、箱登、梯背架、梯背椅、地梯、儿童助行器(2分);图形认知组件、轮椅、拐杖、弹力绷带等(1分)
最新康复中心建设基本标准
康复中心建设基本标准一、总则康复中心是为残疾人提供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康复服务的综合性康复机构。
承担着康复评定、康复治疗、康复训练、康复教育、康复工程、康复人才培养、社区康复指导、康复信息咨询、康复宣传、康复研究和残疾预防等职能。
为促进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和规范康复中心建设,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省、市、县残联所属各级康复中心建设。
本标准为最低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建设标准。
二、选址与规划布局康复中心建设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促进覆盖城乡残疾人的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康复中心选址根据康复服务的特殊性,选择交通便利、环境安静、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好的位置,并尽可能充分利用城市基础设施和医疗卫生资源,充分考虑残疾人康复、特别是残疾儿童康复对环境的要求,兼顾未来发展。
三、规模与功能各级康复中心建设规模与服务功能。
一级康复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康复床位不少于15张。
一级康复中心直接面向县、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与服务,配合同级残联培训社区康复人员和残疾人及亲友,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
一级康复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康复床位不少于40张,门诊部应设置医疗观察床位。
二级康复中心面向多个县、区提供综合性的康复服务,承担一定的康复技术培训任务,协助有关部门,指导辖区基层康复机构业务建设。
三级康复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康复床位不少于100张。
三级康复中心提供全面的、连续的康复服务,并在综合性康复服务基础上,提供较高水平的专科服务,承担康复教学任务,开展康复技术研究,对下级康复机构进行指导。
四、业务部门设置各级康复中心业务部门设置一级康复中心1康复门诊部:设有康复门诊、功能测评室、康复咨询室。
2肢体残疾康复科:设有康复训练室、引导式教育训练室、多感官训练室、游戏活动室、生活辅导室、个训室,有室外儿童游戏娱乐场所。
康复医疗中心建设基本标准(试行)
康复医疗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康复医疗中心是独立设置的为慢性病、老年病以及疾病治疗后恢复期、慢性期康复患者提供医学康复服务,促进功能恢复或改善,或为身体功能(包括精神功能)障碍人员提供以功能锻炼为主,辅以基础医疗措施的基本康复诊断评定、康复医疗和残疾预防等康复服务,协助患者尽早恢复自理能力、回归家庭和社会的医疗机构。
康复医疗中心以接收经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或康复医院住院康复治疗后,病情处于稳定期或后遗症期,功能仍需要缓慢恢复或进一步稳定,虽不需要大量医疗护理照顾,但又不宜直接回归家庭的患者为主。
康复医疗中心不包括医疗机构内部设置的康复部门,也不包括以提供医疗康复为主的二、三级康复医院。
一、床位设置提供住院康复医疗服务的,设置住院康复床位总数20张以上。
不提供住院康复医疗服务的,可以不设住院康复病床。
但应设置不少于10张的日间康复床。
二、专业设置(一)能够开展以功能促进及残疾评定为目的的功能评测项目,如运动功能、感觉功能、言语功能、认知功能、情感-心理-精神功能、吞咽功能、二便控制功能、儿童康复功能评定,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个体活动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评定,生活质量评定等。
(二)能够开展脑损伤(如脑卒中、脑外伤、小儿脑瘫等)、脊柱脊髓损伤、周围神经损伤等神经系统疾患的康复医疗;骨折-脱位、截肢、髋-膝关节置换术后、运动损伤等骨-关节系统疾患或损伤的康复医疗;慢性疼痛的康复医疗;儿童康复医疗;老年康复医疗;肿瘤康复医疗;中医康复治疗(包括针灸、推拿、拔罐、中药熏洗治疗等)以及一些明显功能障碍(如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压疮、肌挛缩、关节挛缩、异位骨化、神经源性膀胱和肠道等)稳定期或后遗症期的康复处理等专业中的一种或多种康复医疗服务,并能够开展与所提供康复服务相关的急救医疗措施。
(三)能够开展物理治疗(包括运动治疗,如主动运动训练、被动运动训练、辅助用具训练等;物理因子治疗,如电疗、热疗、冷疗、磁疗、光疗、超声治疗、力学疗法、生物反馈治疗等)、作业治疗(包括日常生活活动训练、职业活动训练、教育活动训练、娱乐-休闲活动训练、认知-行为作业训练、家庭生活训练、人际交往训练、主要生活领域训练、社会-社区-居民生活训练、社会适应性训练等)、言语治疗(包括失语症治疗、构音障碍治疗、语言发育迟缓治疗等)和康复辅具应用(包括假肢-矫形器、轮椅、自助具、智能辅助装置等)。
脑瘫康复项目建设
简阳市中医医院康复科脑瘫康复项目建设
据《成残联(2018)46号成都市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案》中脑瘫康复治疗项目定点机构建设基本要求,目前我科能满足以下要求:
一、资质要求: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功能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服务定点机构由残联康复中心、综合医院康复科、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科、康复医院或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脑瘫儿童康复服务社会组织担任。
二、服务能力:机构能为10名(含)以上的脑瘫儿童开展脑瘫康复评定,制定脑瘫康复训练计划,提供运动功能姿势矫正、日常生活自理、言语交流等康复训练服务
三:人员要求:定点康复训练机构至少应配备具有执业资格证书、从事康复工作两年以上的康复医师3名、康复治疗人员6名.
四、场地要求:功能康复训练机构应有满足脑瘫儿童康复需要的室内场地,建有运动疗法、作业疗法、言语治疗、理疗、引导式教育等康复治疗室。
但是目前仍欠缺以下条件:
一、具有特殊教育资格老师2名。
二、脑瘫训练室内部装饰。
三、脑瘫患儿室外活动区域。
四、儿童一些相关训练设备(见附件)
康复科
2018-8-7
附件:
儿童相关训练设备申请单
1、儿童站立床
2、经颅电刺激治疗仪
3、生物反馈治疗仪
4、功能性电刺激治疗仪
5、儿童用下肢功率车
6、四肢联动
7、言语、吞咽功能治疗仪
8、感统训练器材:如滑梯、滑车、平衡触觉板、万象组合套装、平衡步道等。
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标准
附件: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标准残疾人康复中心是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康复服务的综合性康复机构和技术资源中心,承担着康复训练与服务、康复技术人才培养、社区康复服务指导、康复信息咨询服务、康复知识宣传普及、康复研究和残疾预防等工作。
为了充分发挥残疾人康复中心在残疾人康复事业中的作用,指导和规范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建设发展,不断完善康复服务功能,满足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康复需求,特制定本标准。
一、职能与任务1.在同级残联的领导下,协助残联康复部制定本地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做好残疾人康复业务的技术指导工作。
2.配合同级残联完成康复任务和其它业务,对残疾人进行康复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综合康复服务,成为本地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的示范窗口。
3.培训康复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
4.协助建立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指导区、县(市)康复服务机构业务建设,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服务,推广实用技术,组织上门服务。
5.开展康复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注重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利用,为制定康复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分级标准残疾人康复中心按照建设规模、人员配置、业务部门设置、技术水平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残疾人康复中心:(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二)康复床位不少于20张(养护床位)。
(三)人员配置职工总数与床位比为1:1.2,财政补贴事业编制职工不少于24人,业务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80%。
至少配备1名康复医师、2名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人员)和2名特教教师。
(四)业务部门设置1.康复门诊部:设有儿童康复门诊、功能测评室、康复咨询室。
(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2.肢体残疾儿童康复科:设有康复训练室(PT、OT)、引导式教育训练室。
3.智力残疾儿童康复科:设有感统训练室、游戏活动室、生活辅导室、个训室。
4.社区康复指导部:设有培训教室。
5.有条件的可设孤独症儿童康复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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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瘫康复中心的建设标准
脑瘫康复中心是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康复服务的综合性康复机构和技术资源中心,承担着脑瘫儿童康复训练与服务、康复技术人才培养、社区康复服务指导、康复信息咨询服务、康复知识宣传普及、康复研究和残疾预防等工作。
为了充分发挥脑瘫康复中心在脑瘫康复事业中的作用,指导和规范脑瘫康复中心的建设发展,不断完善康复服务功能,满足广大脑瘫儿童日益增长的康复需求,特制定本标准。
一、职能与任务
1.在同级残联的领导下,协助残联康复部制定本地区脑瘫儿童康复工作计划,做好脑
瘫儿童康复业务的技术指导工作。
2.配合同级残联完成康复任务和其它业务,对脑瘫儿童进行康复医疗、教育、职业、
社会等综合康复服务,成为本地区脑瘫儿童康复服务的示范窗口。
3.培训康复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
4.协助建立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指导区、县(市)康复服务机构业务建设,提供有
针对性的技术服务,推广实用技术,组织上门服务。
5.开展康复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注重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利用,为制定康复相关政策
提供科学依据。
二、分级标准
脑瘫康复中心按照建设规模、人员配置、业务部门设置、技术水平分为一级、二级、级。
一级脑瘫康复中心: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二)康复床位不少于20张(养护床位)。
(三)人员配置职工总数与床位比为1:1.2,财政补贴事业编制职工不少于24人,业务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80%。
至少配备1名康复医师、2名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人员)和2名特教教师。
(四)业务部门设置
1.康复门诊部:设有儿童康复门诊、功能测评室、康复咨询室。
(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
可)
2.肢体残疾儿童康复科:设有康复训练室(PT、OT)、引导式教育训练室。
3.智力残疾儿童康复科:设有感统训练室、游戏活动室、生活辅导室、个训室。
4.社区康复指导部:设有培训教室。
5.有条件的可设孤独症儿童康复科室。
(五)技术水平
1.功能测评和能力评估:
脑瘫儿童功能测评:运动发育、肌张力、姿势异常、智力评价和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检查。
智残儿童能力评估:运动、感知、认知、语言交往、生活自理、社会适应能力评估。
2.康复训练:
脑瘫儿童康复训练:运动功能、姿式矫正、日常生活活动、语言交往训练和引导式教育。
开展智残儿童六个能力领域康复训练。
3.配合同级残联康复部完成有关康复工作任务,指导社区康复训练服务,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
二级残疾人康复中心:
(一)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二)康复床位不少于50张(包括养护和治疗床位,其中治疗床位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三)人员配置职工总数与床位比为1:1.2,财政补贴事业编制职工不少于60人,业务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75%,专业技术职务设置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
每10~15张训练床位配1名康复医师,每10张训练床位配备1名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语言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人员)、3名康复护理人员。
配眼科技术人员、假肢与矫形器技师各1名,特教教师不少于2名。
(四)业务部门设置
在一级基础上设:
1.康复门诊部:设有各科康复门诊、功能评定室、化验室、放射科、心电图室、脑电
图室、理疗室、药房等。
2.肢体康复科:设有运动疗法、作业疗法室。
3.低视力康复科。
4.康复工程部:可利用各级辅助器具中心资源,协作开展辅助器具服务。
(五)技术水平
在一级基础上,开展以下康复业务:
1.康复训练:肌力、耐力、关节活动度、平衡、步行等训练和牵引疗法。
2、电疗、透热治疗、光疗技术。
3.针灸、按摩等传统疗法。
4.低视力康复:提供低视力检查、助视器验配、视功能训练及助视器供应等服务。
5.社区指导:配合同级残联康复部完成康复工作任务;指导社区残疾人康复训练,宣
传普及康复知识;对基层康复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6.康复工程:家庭康复的环境改造指导,简易运动治疗和作业治疗器具、矫形器、助
行器、自助具的制作和训练指导。
三级残疾人康复中心:
(一)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以上。
(二)康复床位100张以上。
(三)人员配置职工总数与床位比为1:1.2~1.5。
财政补贴事业编制职工不少于120人,专业技术职务设置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业务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70%。
康复医师、康复治疗人员、康复护理人员、眼科技术人员、假肢与矫形器技师、特教教师配置原则上同二级;根据业务开展情况配备职业和社会康复工作人员。
(四)业务部门设置
在二级基础上设:
1.增设职业、社会康复室、心理科。
2.功能评定科。
3.分设偏瘫、截瘫、骨科等科室。
4.分设康复训练科(运动疗法科、作业疗法科、语言治疗科)。
5.增设手术科室(如矫形外科、眼科等)。
(五)技术水平
在二级基础上,开展以下康复业务:
1.功能测评:电生理诊断,感觉功能测评,作业及语言能力测评,临床心理测评,心肺功能测评,偏瘫患者的运动功能测评。
2.矫正体操,促通治疗手法等运动治疗技术。
3.工艺疗法,认知功能训练,手功能训练,畸形矫正等作业治疗技术。
4.常见语言交流障碍的治疗。
5.心理治疗。
6.康复工程:假肢、矫形器处方及训练,临床常用矫形器的制作。
7.职业康复、社会康复的技术和方法。
8.白内障复明、骨科矫治手术等。
三、机构管理
(一)行政管理
1.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要领导熟悉业务,具有一定管理水平,胜任工作。
领导班子内部合理分工,各项管理工作有人负责。
2.有健全的管理体系,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3.有中心长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季度安排和具体落实措施,定期检查、评估和总结。
(二)业务管理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诊疗规程、规章,建立健全各项业务管理制度、训练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并组织落实,防止事故发生。
2.定期进行康复训练效果和各项业务质量评价,制定改进方案。
3.制定各级各类人员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计划,加强岗位培训及考核工作。
4.掌握本地残疾人康复工作情况,制定指导基层康复业务指导工作计划,配合残联康复部门抓好社区康复工作典型,接收基层转介服务。
5.制定康复科研计划,开展康复技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一级残疾人康复中心每年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2篇,二级中心3~5篇,三级中心5篇以上。
(三)信息管理
1.有专门信息管理部门和相关工作制度。
2.建立各项业务档案,保持档案完整,数据准确。
3.做好信息的汇总分析、反馈利用,有可供查阅的评估报告和统计资料。
(四)人事管理
1.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原则和法规、规章,制定科学合理的人员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等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和岗前教育制度,并依据岗位职责,定期组织绩效考核。
3.建立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均有国家认可的任职资格证书或经过专业培训的结业证书。
4.创新用人机制,改革用人制度,不断探索、建立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的机制。
(五)财务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加强财经纪律。
2.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年度预算和决算,专项经费明细,各项报表规范,填报及时。
3.各类会计档案、凭证、帐簿、报表符合会计制度,保存完好。
(六)设备管理
1.有健全的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计划、审批、采购、验收、入库、领发、保养、维修、报废、更新等。
2.各种设备、器材要建立规范的帐目,主要设备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