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黄打非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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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原县委办公室平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平原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及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委各部门,县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市驻平各单位,武装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扫黄打非”工作的领导,促进文化繁荣发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力打造幸福平原。鉴于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平原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予以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赵明国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王继锋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何新梅副县长

成员:张成顺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维稳办主任

董烈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云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朱殿奎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孙宝胜县文体广新局局长

高谦县公安局副局长

徐卫东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志海县法院副院长

刘传祥县教育局副局长

肖春县交通局副局长

许文杰县工商局副局长

王怀强中国联通平原分公司副总经理

胥俊凯中国移动平原分公司副总经理

李安生中国电信平原分公司副总经理

陈玉刚县邮政局副局长

李勇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相子瑞县文明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文体广新局,孙宝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根据国家、省、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黄打非工作的指示精神,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按照“统一领导、属地为主、分兵把守”的工作机制,现将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代表县委、县政府领导和部署全县扫黄打非工作。

(二)县委宣传部

1.把握全县扫黄打非工作的新闻宣传基调,指导和掌握重大扫黄打非行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导向。

2.把扫黄打非工作列入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的内容。协调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地宣传扫黄打非工作的意义、知识和成果。

(三)县委政法委、县维稳办及综治办

1.将扫黄打非工作列入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评内容。

2.配合县扫黄打非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协调在扫黄打非工作中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对案件的处理。

3.协调对扫黄打非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县公安局

1.参加全县扫黄打非统一行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具体工作。

2.负责扫黄打非工作中有关盗版、淫秽、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大案要案的侦破。

3.协助配合市扫黄打非办、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文化、工商等部门组织的扫黄打非工作和执法行动。

(五)县检察院、县法院

大力支持和配合各部门、单位的扫黄打非工作,积极给予法律指导和咨询;按法律规定审查批捕、起诉犯罪嫌疑人员;对该类案件的刑事立案进行监督;查处在扫黄打非过程中涉嫌构成贪污、贿赂的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行为。从严惩罚生产、运输、经营非法出版物的犯罪分子。

(六)县教育局

1.在学校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和拒绝购买盗版及有政治问题、淫秽内容的书刊、教材教辅及音像制品的教育活动。

2.配合有关单位对学校内部和校园周围的书店、音像制品商店、游商进行清理整顿。

(七)县交通局

1.督促各客货运站场加强盗版、淫秽、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检查,从源头上进行封堵,严禁其流通。

2.加强对营运车辆的路检路查,建立流动监管机制。

3.密切配合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公安、文化等部门的扫黄打非行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非法音像制品、政治性印刷品的流动信息。

(八)县工商局

1.加强市场巡查,查处各类无证照的经营活动,依法取缔在市场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非法经营户。

2.参加全县扫黄打非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具体工作。

3.配合新闻出版和文化部门,对全县印刷行业、出版物经营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培育健康的市场体系,并加强规范管理工作。

(九)县文体广新局

1.参加全县扫黄打非统一清查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具体工作。

2.制定全县清理整顿文化市场行动方案和行动计划,协调组织和指导有关业务部门开展清查整顿行动。

3.根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规定,行使对音像制品的进口、批发、零售和出租的监管,并制定清查音像制品市场的行动方案,协调组织和指导有关部门开展统一清查行动。

4.负责对涉及盗版、内容违法的音像制品进行鉴定。

5.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书报刊市场、电子出版物市场及印刷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查办和打击经营盗版、淫秽及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等违法活动。

6.制定清查整顿出版物、印刷市场、书报刊市场的行动方案和行动计划,协调组织和指导有关业务部门开展统一清查行动。

7.负责对涉及盗版、淫秽和政治性非法出版物进行鉴定。

8.参加全县扫黄打非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具体工作。(十)中国联通平原分公司、中国移动平原分公司、中国电信平原分公司

负责清理通过互联网和热线电话传播不健康内容的信息,并及时将重大情况通报县扫黄打非办和有关职能部门。

(十一)县邮政局

严格检查通过邮政寄递的出版物品,依法对寄递过程中发现的盗版或有不健康内容的非法出版物交由有关部门处理,防止各种非法出版物品通过邮政渠道流通。发现重大情况要及时通报县扫黄打非办和有关职能部门。

(十二)县城管执法局

1.参加全县扫黄打非统一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具体工作。

2.加强巡查,依法清理街边和市场的游商、小贩,从严查办销售盗版、淫秽、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经营活动。

(十三)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领导、部署和综合协调全县扫黄打非工作。

2.组织、协调全县性扫黄打非工作的集中统一行动。

3.负责对全县收缴的非法出版物集中保管、统一销毁。

4.负责对重大案件的跟踪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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