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
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
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第一条为深入推进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办质[]号)等文件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及外省入川施工企业在川承接的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以下简称施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是指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评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现行标准规范,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和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检查考评,促进建筑施工企业逐步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按照属地管理和层级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特级、省属一级建筑施工企业和在省工商局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标准化的考评,具体工作委托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实施。
市(州)、县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标准化考评,具体工作委托当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实施。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按照企业自评、申请、考评、公示的程序进行。
四川省标准化工地评选办法
“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200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埋,搞好工程建设,推动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高,更好的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评审依据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及国累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第三条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评选在各市、地、州和省级有关厅(局)评选的基础上,由各市、地、州建委(建管局)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推荐,并经过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组织复查,由省建设厅审查、批准后,颁发证书。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申报“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工程立项、报建、施工许可证等有关建设手续齐备。
二、工程的承建(总包)企业已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四人I省建筑业企业安全资格认可证人三、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管理资格和管理水平。
四、工程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未发生任何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四级及四级以上事故)。
五、工程建筑面积压在40O0平方米以上或Xi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
六、工程竣工验收后,必须达到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第三章申报及预评程序第五条申报单位为工程承包(总包)建筑施工企业。
第六条申报单位在工程开工时向工程所在地的市、地、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厅(局)申报。
申报时应提交《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书》和有关工程安全管理材料。
第七条各市、地、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厅(局)接到申报后,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施工各阶段进行检查、预评,预评通过后,签署推荐意见,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第八条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材料包括:一、申报材料总目录二、《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书》一式两份。
《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申报评审指南》《四川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评审指南》
考核评定完成后,厅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省标化工地建议名单分批次在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通告公布。投诉举报由评厅审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有关处室(单位)按职能职责负责处理。
评审完成后,厅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省结构优质工程建议名单分批次在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通告公布。投诉举报由厅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有关处室(单位)按职能职责负责处理。
四川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评审指南
一、组织管理
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委员会由厅分管工程质量安全的领导任主任,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建筑管理处、城市建设与管理处、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标准定额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综合执法监督局、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有关负责人任成员。
(一)申报资料
1.《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申报表》;
2.工程中标通知书;
3.建设工程施工Biblioteka 可证或符合有关建设管理程序的证明文件;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报告、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检测报告;
5.施工单位在结构工程施工中主要的图文、影(像)等资料;
6.省结构优质工程申报说明(工程特色、亮点、难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使用情况);
四、项目复核
申报单位在申报工地主体工程形象进度达到70%至主体工程完工期间,向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提交《四川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复核申请表》。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申报单位将复核申请表原件扫描彩色电子版(PDF格式),通过省安全标化工地申报系统提交至厅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成都市标化工地创建流程
三、创建成都市标化
1.文件学习 成建委发[2008]208号文件--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发布 第二章 申报条件
和《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成都市建
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2013年1月1日发布)
(1)、工程开工时进行安监备案。
(2)、安监站监督科进行开工审查。通过后将申报表报送安监站
(3)、监督科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监督服务。企业按照《四川省建设工
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川建发 [2006]151号)规定的自查
根据《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规定: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 随机抽查,抽查次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六层以下(含六层)房屋建筑工程抽查不少于2次; 2、六层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在基础、主体、装饰每阶段抽查次数各不少于 1次;
三、创建成都市标化
4.相关表格 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独立报监的装饰装修工程每1个月抽查次数不少 于1次。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可以结合当地安全形势,对重点 企业及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点源安全生产实行差异化监督,适当增加抽 查次数。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施工现场的抽查以随机抽查的 方式进行。
于80分; (二)初评后,工地应继续保持创建标准,其后期装饰阶段每次抽查得
分均不得低于80分; (三)工地在主体阶段以后,未发生第十四条列举行为之一的。 第十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后,市建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填写推荐意见及抽查复检情况对评审合格的创建工程 授予“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称号,并颁发证书。
省标化工地评审办法
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更好的体现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样板示范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评审依据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其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我省建筑施工安全最高奖。
第二章预报程序及条件第三条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采用预报制度,预报工程项目需在工程开工条件审查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后,由工程总承包企业填写《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预报表》(附件1)及创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工作计划,经工程所在地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备案。
第四条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向预报工程发放由省建设厅统一制作的“争创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程项目”铜牌,申报项目部必须将此铜牌悬挂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供社会监督。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预报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与指导。
第五条预报工程应达到以下规模(一)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工程项目1、单体住宅工程4000平方米及以上;2、单体公共建筑及综合楼8000平方米及以上;3、单体工业建筑8000平方米及以上;4、1.5万座(含1.5万座)以上的体育场;5、2000座(含2000座)以上的体育馆;6、1000座(含1000座)以上的游泳馆、艺术馆;7、500座(含500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8、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上的市政桥梁;9、工程投资规模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10、具有代表性的标志性工程。
成都市标化工地评审办法
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成都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指南(房屋建筑)一、申报条件1.建筑面积4000m2以上,具备本指南三、四要求的硬件条件,并始终保持干净、整洁、卫生、完好、安全;具备本指南五的软件条件。
2.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自检、自评得分达优良标准,按时报送自检评分表,经本站各次安全监督检查、抽查平均得分达优良标准。
3.未发生过重伤以上的安全事故。
4.未被新闻媒体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曝光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二、申报流程三、标准化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要求1 、五牌一图五牌一图应设置于施工现场大门外明显位置,规格为900X 1400mm字体规范,图牌完整。
具体要求见《成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
2、出入口及场内道路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应设置防锈铁花大门,大门内侧应设置减速带(挡水带),门口应设高压冲洗设备,且在大门内侧设置排水沟和两级沉淀池。
具体要求见《成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
施工出入口及场内道路应采用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硬化。
出入口地坪硬化长度不小于两辆大车车长且不小于10m场内道路两侧应设置宽200mn的黄色油漆条带及排水沟,道路边缘设置降尘水管。
主要施工出入口必须设置岗亭。
社会道路与施工区域交叉路段(社会出入口)应设置防尘降尘措施,并将路面硬化,硬化方式可参照施工出入口或铺设钢板,在出入口两侧铺设10m 范围麻袋,并组织人员定时保洁。
3、围墙建筑工地周边应设置围墙,高度不低于2m围墙采用实体材料砌筑(厚度不应小于240mm 或轻型装配式彩钢板搭设。
具体要求见《成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和《成都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设施图例》。
4、办公室办公室应设置在施工现场安全地带。
可采用砖砌体(内外墙面抹灰刷白),提倡采用具备产品合格证的钢构件装配式活动房,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
具体要求见《成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17〕5号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防止扬尘污染,保护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等规定,我厅制定了《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自2017 年8月1日起与我省现行的2015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施行,适用于2017年8月1日以后发出招标文件的招标工程和2017年8月1日以后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非招标工程。
我厅印发的《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发[2011]6号)同时停止执行,2015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G.措施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说明和费用计算中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6月26日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防止扬尘污染,保护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成都市标化工地评审办法
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成都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指南(房屋建筑)一、申报条件1. 建筑面积4000m2以上,具备本指南三、四要求的硬件条件,并始终保持干净、整洁、卫生、完好、安全;具备本指南五的软件条件。
2. 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自检、自评得分达优良标准,按时报送自检评分表,经本站各次安全监督检查、抽查平均得分达优良标准。
3. 未发生过重伤以上的安全事故。
4. 未被新闻媒体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曝光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二、申报流程三、标准化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要求1、五牌一图五牌一图应设置于施工现场大门外明显位置,规格为900×1400mm,字体规范,图牌完整。
具体要求见《成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
2、出入口及场内道路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应设置防锈铁花大门,大门内侧应设置减速带(挡水带),门口应设高压冲洗设备,且在大门内侧设置排水沟和两级沉淀池。
具体要求见《成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
施工出入口及场内道路应采用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硬化。
出入口地坪硬化长度不小于两辆大车车长且不小于10m。
场内道路两侧应设置宽200mm的黄色油漆条带及排水沟,道路边缘设置降尘水管。
主要施工出入口必须设置岗亭。
社会道路与施工区域交叉路段(社会出入口)应设置防尘降尘措施,并将路面硬化,硬化方式可参照施工出入口或铺设钢板,在出入口两侧铺设10m范围麻袋,并组织人员定时保洁。
3、围墙建筑工地周边应设置围墙,高度不低于2m,围墙采用实体材料砌筑(厚度不应小于240mm)或轻型装配式彩钢板搭设。
具体要求见《成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和《成都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设施图例》。
4、办公室办公室应设置在施工现场安全地带。
可采用砖砌体(内外墙面抹灰刷白),提倡采用具备产品合格证的钢构件装配式活动房,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
具体要求见《成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
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书
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更好的体现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样板示范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评审依据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其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我省建筑施工安全最高奖。
第二章预报程序及条件第三条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采用预报制度,预报工程项目需在工程开工条件审查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后,由工程总承包企业填写《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预报表》(附件1)及创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工作计划,经工程所在地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备案。
第四条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向预报工程发放由省建设厅统一制作的“争创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程项目”铜牌,申报项目部必须将此铜牌悬挂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供社会监督。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预报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与指导。
第五条预报工程应达到以下规模(一)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工程项目1、单体住宅工程4000平方米及以上;2、单体公共建筑及综合楼8000平方米及以上;3、单体工业建筑8000平方米及以上;4、1.5万座(含1.5万座)以上的体育场;5、2000座(含2000座)以上的体育馆;6、1000座(含1000座)以上的游泳馆、艺术馆;7、500座(含500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8、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上的市政桥梁;9、工程投资规模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10、具有代表性的标志性工程。
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
精心整理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办法。
表》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预报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与指导。
第五条预报工程应达到以下规模(一)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工程项目1、单体住宅工程4000平方米及以上;2、单体公共建筑及综合楼8000平方米及以上;3、单体工业建筑8000平方米及以上;4、1.5万座(含1.5万座)以上的体育场;5、2000座(含2000座)以上的体育馆;6、1000座(含1000座)以上的游泳馆、艺术馆;7、500座(含500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89101234、5、6、7、89、工程投资规模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10、具有代表性的标志性工程。
第三章工程复查程序及条件第六条预报工程在主体完工后进入装饰工程以前报送复查申请材料,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第七条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复查申请材料包括:一、复查申请材料总目录二、《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预报表》复印件及《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复查申请表》(附件2)。
三、工程立项计划书,施工许可证,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评价手册、承包合同、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管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第四章工程审批与发证第十条工程经复查后,由复查小组写出书面复查报告,提交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审查,通过后上报省建设厅审批。
第十一条所有经复查的工地应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继续组织施工直至竣工。
在此期间,如该工程项目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将取消评比资格,并立即收回“争创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项目”铜牌。
四川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核办法
四川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核办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核办法》(川建行〔2021〕5号)(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印发,并于2021年5月18日起施行。
《办法》的制定是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推动建筑施工安全清单制管理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各参建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和必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指出,要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明确要求安全监督机构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标准”。
目前,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规范,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文明措施费落实不到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不健全等问题依然存在,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开展省安全标化工地考核工作,构建优良项目的示范引领机制,赋权属地主管部门,强调日常监管和社会监督,对提升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有着积极作用。
二、主要内容(一)申报范围。
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污水处理厂、水厂、垃圾处理厂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纳入考核范围,并针对房屋建筑工程的规模区分为市、县(区)两级,鼓励县(区)级监管项目积极申报评审。
(二)强调申报项目的合规性。
申报项目须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后1个月内,向属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施工许可证、安全监督备案表、施工合同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条款。
(三)强调属地推荐。
四川省建筑施工省级标准化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一)(二)
四川省建筑施工省级标准化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一)
(安全实体防护)
工程名称:检查日期: 年月日
施工单位(签字):建设单位(签字):监理单位(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注:此表仅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安全文明工地检查时使用。
四川省建筑施工省级标准化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二)
(文明施工现环境保护设施)
工程名称:检查日期:年月日
施工单位(签字):建设单位(签字):监理单位(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注:此表仅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安全文明工地检查时使用.
四川省建筑施工省级标准化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三)
(安全文明施工行为管理)
工程名称:检查日期:年月日
施工单位(签字):建设单位(签字):监理单位(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注:此表仅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安全文明工地检查时使用。
四川省建筑施工省级标准化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汇总表)
资质等级:日期:
企业名称:经济类型:
经办人: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编号:。
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
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更好的体现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样板示范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评审依据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其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我省建筑施工安全最高奖。
第二章预报程序及条件第三条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采用预报制度,预报工程项目需在工程开工条件审查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后,由工程总承包企业填写《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预报表》(附件1)及创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工作计划,经工程所在地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备案。
第四条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向预报工程发放由省建设厅统一制作的“争创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程项目”铜牌,申报项目部必须将此铜牌悬挂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供社会监督。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预报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与指导。
第五条预报工程应达到以下规模(一)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工程项目1、单体住宅工程4000平方米及以上;2、单体公共建筑及综合楼8000平方米及以上;3、单体工业建筑8000平方米及以上;4、1.5万座(含1.5万座)以上的体育场;5、2000座(含2000座)以上的体育馆;6、1000座(含1000座)以上的游泳馆、艺术馆;7、500座(含500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8、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上的市政桥梁;9、工程投资规模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10、具有代表性的标志性工程。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优美化工地评审办法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美妙化工地评审方法一、前言随着建筑工程领域的不断进展,人们对于建筑施工的安全性和质量要求越来越高。
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就是确保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的一项紧要保障。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施工单位需要建立、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强化安全意识,加强施工管理力度,保障人员安全,保证施工质量。
本文旨在通过论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美妙化工地评审方法,探讨如何更好地实现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美妙化工地评审方法1. 安全标准化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岗位职责,明确施工场地、工程质量、安全保障、环境保护的标准。
对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掌控等方面的问题要保持高度警惕,先读一下“安全管理制度”,再进入施工现场,不断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高效。
2. 现金流峰值掌控针对施工单位需要向银行、贸易商等金融机构申请资金的情况,建立健全现金流峰值掌控制度。
依照合同中规定的质量、进度、技术、安全标准要求,在资金掌控的条件下,强制执行,确保项目顺当推动。
3. 施工材料合规性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全部材料必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质量保证,遵从德国标准。
同时,施工单位应当谙习施工现场全部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批次、出厂日期、证书编号等认真信息。
进口材料必需符合安全标准,厂家供给相关证明材料。
4. 施工过程审核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健全日常验收制度,实行严格的施工审核程序,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
严格遵守施工技术规程,确保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排出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公共设施破坏,保护道路、桥梁等交通设施不受损坏。
5. 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尽可能地订立好安全施工措施,切实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工人安全。
例如,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定期检查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绳子保护和安全带等个人防护装备是否符合规定,避开或削减施工人员因不适当地使用此类装备而导致的损失。
四川省省级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
四川省省级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更好的体现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样板示范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评审依据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其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我省建筑施工安全最高奖。
第二章预报程序及条件第三条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采用预报制度,预报工程项目需在工程开工条件审查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后,由工程总承包企业填写《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预报表》(附件1)及创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工作计划,经工程所在地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备案。
第四条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向预报工程发放由省建设厅统一制作的“争创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程项目”铜牌,申报项目部必须将此铜牌悬挂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供社会监督。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预报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与指导。
第五条预报工程应达到以下规模(一)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工程项目1、单体住宅工程4000平方米及以上;2、单体公共建筑及综合楼8000平方米及以上;3、单体工业建筑8000平方米及以上;4、1.5万座(含1.5万座)以上的体育场;5、2000座(含2000座)以上的体育馆;6、1000座(含1000座)以上的游泳馆、艺术馆;7、500座(含500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8、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上的市政桥梁;9、工程投资规模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10、具有代表性的标志性工程。
四川省标化工地评审管理办法
四川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更好的体现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样板示范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评审依据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其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我省建筑施工安全最高奖。
第二章预报程序及条件第三条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采用预报制度,预报工程项目需在工程开工条件审查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后,由工程总承包企业填写《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预报表》(附件1)及创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工作计划,经工程所在地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备案。
第四条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向预报工程发放由省建设厅统一制作的“争创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程项目”铜牌,申报项目部必须将此铜牌悬挂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供社会监督。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预报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与指导。
第五条预报工程应达到以下规模(一)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工程项目1、单体住宅工程4000平方米及以上;2、单体公共建筑及综合楼8000平方米及以上;3、单体工业建筑8000平方米及以上;4、1.5万座(含1.5万座)以上的体育场;5、2000座(含2000座)以上的体育馆;6、1000座(含1000座)以上的游泳馆、艺术馆;7、500座(含500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8、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上的市政桥梁;9、工程投资规模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10、具有代表性的标志性工程。
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2018版)
位 6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未对安全生产隐患、扬尘污染及时下达监理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的,扣 2 分/次。
6
未监跟理踪日消志除中隐未患详的细,记扣录安1 全分文/次明;施工方面的内容的,扣 1 分/处;未按精准防控管理办法记录 B 级及以上
隐
患的,扣 1 分/处;
5
六、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通知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 2023 年 5 月 1 日。原《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成建委 发〔2008〕208 号)同时废止。
七、附表 附件 1: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预报表 附件 2: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
11
附表 1
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初评打分表(房屋建筑)
安监编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一、行为管理
抽查项目
评价标准
பைடு நூலகம்
标准分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 未按要求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的,扣 2 分;
1
4
人员及制度建设
未按要求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或未按制度要求执行的,扣 2 分;
4
第十条 建设工程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 消其评审资格:
(一)未按要求进行预申报的; (二)未按《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精准防控管理办法》 要求开展施工安全隐患精准防控工作的; (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 (四)受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五)施工过程中破坏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等 城市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对安全隐患未不 及时消除,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扬尘、噪音污染控制不力影响周边 环境,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发生治安、恶性食物中毒、拖欠民工工 资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六)工程施工过程中,经查实存在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 (七)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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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
办法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
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更好的体现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样板示范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评审依据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其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我省建筑施工安全最高奖。
第二章预报程序及条件
第三条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采用预报制度,预报工程项目需在工程开工条件审查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后,由工程总承包企业填写《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预报表》(附件1)及创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工作计划,经工程所在地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备案。
第四条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向预报工程发放由省建设厅统一制作的“争创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程项目”铜牌,申报项目部必须将此铜牌悬挂
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供社会监督。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预报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与指导。
第五条预报工程应达到以下规模
(一)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工程项目
1、单体住宅工程4000平方米及以上;
2、单体公共建筑及综合楼8000平方米及以上;
3、单体工业建筑8000平方米及以上;
4、万座(含万座)以上的体育场;
5、2000座(含2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6、1000座(含1000座)以上的游泳馆、艺术馆;
7、500座(含500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
8、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上的市政桥梁;
9、工程投资规模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10、具有代表性的标志性工程。
(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工程项目
1、单体住宅工程2000平方米及以上;
2、单体公共建筑及综合楼4000平方米及以上;
3、单体工业建筑4000平方米及以上;
4、8000座(含8000座)以上的体育场;
5、1000座(含1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6、500座(含500座)以上的游泳馆、艺术馆;
7、300座(含300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
8、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上的市政桥梁;
9、工程投资规模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10、具有代表性的标志性工程。
第三章工程复查程序及条件
第六条预报工程在主体完工后进入装饰工程以前报送复查申请材料,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第七条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复查申请材料包括:
一、复查申请材料总目录
二、《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预报表》复印件及《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复查申请表》(附件2)。
三、工程立项计划书,施工许可证,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评价手册、承包合同、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管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工程概况和介绍工程安全管理情况的文字材料。
五、如在安全方面获得本地区有关专业部门颁发的地区奖,提供获奖证明复印件一份。
六、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照片或录像带。
七、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在各阶段检查时的评价情况及推荐意见。
第八条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在接到申请复查材料后,组织有关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专家组成复查小组,对该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
第九条工程现场复查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听取推荐单位和申报单位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情况介绍。
二、查阅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资料,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
三、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四、查看现场,并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施工现场评分。
第四章工程审批与发证
第十条工程经复查后,由复查小组写出书面复查报告,提交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审查,通过后上报省建设厅审批。
第十一条所有经复查的工地应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继续组织施工直至竣工。
在此期间,如该工程项目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将取消评比资格,并立即收回“争创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项目”铜牌。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后,且综合评价为优良,符合条件的工程由总承包单位填报《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发证申请表》(附件3),经省厅审批通过后,收回“争创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项目”铜牌,颁发《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证书》。
第五章奖励
第十三条每隔半年,省建设厅将行文公布获奖单位名单,并通报表彰,同时,按照《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以上获得表彰的企业给予30分的加分。
有关地区、部门和获奖企业可根据本地区、本部
门和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对获奖企业和有关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
各地建设工程招投标部门应对获奖施工企业在投标中加分或其它方法予以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30日后实施,关于实施《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的通知(川建厅质安发[2000]0304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
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预报表
附件2
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复查申请表
省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发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