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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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尊敬的业主:
您好!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为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我单位将派遣专业人员对您的建筑工程进行安全监督。

现将下列事项告知您,请您予以了解和配合:
1.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规范及技术要求的规定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 建筑工程各工序必须按照监理单位提供的施工方案进行,严禁使用未经授权的建筑材料和设备。

3. 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护网、安全带等。

要确保施工现场的卫生清洁,不得乱堆乱放杂物。

4. 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禁违反安全规范和操作程序。

5. 临时用电必须符合国家电气安全规范,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保证用电安全。

6. 施工现场要严格控制施工噪音和粉尘污染,保护周边环境。

7. 在建筑工程中,如遇到危险、事故和紧急情况时,施工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保障工人和周边人员的安全。

8. 施工单位要主动与监理单位保持沟通,接受监理单位提出的安全监督和技术指导。

我们将会对您的建筑工程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我们将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处理。

希望您能够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营造安全、高质量的建筑工程。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随时与我们联系。

特此告知!
安全监督单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建设单位名称):你单位提供的资料符合相关要求,同意办理(工程名称)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为顺利开展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特告知以下事项:1、我单位将依照《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进行安全监督工作。

对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的工程项目,我单位将组织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召开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会议,进行安全监督交底,提出安全监督要求。

2.监督人员实施施工安全监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要求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提供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资料;要求责任主体回答有关安全生产问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求责任主体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

3、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单位申请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及安全保障措施等资料;中止施工的工程项目恢复施工,建设单位应向我单位申请办理恢复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工条件验收报告;工程项目完工办理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单位申请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确认的工程施工结束证明。

4.监督人员到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抽查时,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可要求其出示有效执法证书。

如发现监督人员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可及时向我机构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

联系人:,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盖章)年月日孝感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一、工程基本情况二、施工安全监督主要内容1、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2、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3、抽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4、组织或参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5、依法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6、依法处理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相关的投诉、举报。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尊敬的施工人员:为了确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监管部门的要求,特向各位施工人员作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

请各位施工人员务必认真学习、遵守,切实提高安全意识,杜绝事故的发生。

一、施工安全监督的目的和原则本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旨在预防和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确保工程顺利完工。

本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的原则为“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监督”,即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安全监督,分包单位和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要求。

二、施工现场管理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合理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牌,确保施工安全区域清晰明确,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危险区域。

2.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的安全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确保施工场地的安全整洁。

3.施工现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并设置灭火器等灭火设施,以应对突发火灾。

三、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1.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作业,并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在无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3.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教育和培训,将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到最佳状态。

四、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1.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具备安全技术能力,并经过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并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方法。

3.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必须进行必要的检修和维护,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五、施工材料和工程设施的安全管理1.施工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要求,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2.施工材料的存放必须规范,防止堆放过高和过密引发的安全事故。

3.临时设施和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使用。

六、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防范措施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有效的安全警示和提示标识,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

【建筑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三、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_(安全资料)

【建筑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三、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_(安全资料)

【建筑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三、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_(安全资料)三、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_(安全资料)附表三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督机构: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项目编号:黔()建安[20]第号贵州省老年养护实训培训基地老年养护院工程项目(章)贵州省民政厅(章)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章)广东建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章)龙里县安全监督站二〇年月日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说明:1、建设单位领取《告知书》后,应组织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项目负责人认真学习理解,各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各方责任主体应组织项目部本单位相关人员学习《告知书》及其中所述文件、规范,并在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

2、各方责任主体应按照告知书所述内容认真准备好相关资料备案或备查,并严格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3、建设(施工)单位应对后进场的施工(分包)单位进行交底告知,监理单位督促。

4、项目编号黔()建安[20]第号填写规则:()中填省直或所在市(州)名或所在市(州)区(县)名,[20]中填年份,第号按当年本站报监项目依次排序编号001、002、003……。

5、各方责任主体如有好的建设性意见,亦可提供备用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贵州省龙里县建设建筑安全监督检查站致:贵州省老年养护实训培训基地老年养护院工程项目(项目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自本工程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之日起由我站进行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你们,请给予支持、配合。

一、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原则(一)凡在我省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达到规定规模的建筑工程(含建筑装饰装修、拆除工程),都必须办理施工许可证,实行安全监督管理;(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安全监督机构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三)安全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

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尊敬的施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向贵单位发出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如下:
1. 施工单位应加强组织,制定并实施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包括危险源辨识、防护措施、安全措施等,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

3. 施工单位需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4.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施工作业符合规范要求,严禁违章施工、违规操作和违法违纪行为。

5. 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并定期组织演练。

6. 施工单位需配备合格的安全监督人员,与监理单位和业主进行沟通配合,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

7. 施工单位应与周边的其他单位和居民进行良好的沟通,确保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和人员的影响最小化。

8. 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和评审,主动接受安全监管。

如发现存在的问题,要立即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如有任何安全隐患或问题,请立即通知相关部门或施工现场的负责人,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感谢贵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希望贵单位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告知。

施工安全监督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简版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简版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1. 项目概述根据《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和质量,特向相关参建单位和施工人员告知以下事项:2. 安全责任1. 项目建设单位应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负有最终责任,需准确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同时,建设单位应确保安全监督人员的配备,监督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监督经验。

2. 参建单位和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监督要求执行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任何安全隐患都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3. 现场安全1. 参建单位和施工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人员、设备和物料的安全。

2. 施工现场的地基、土方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必须符合项目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合理采用防护措施,防止溜坡、塌方等安全事故。

3. 在进行高层和大型结构施工时,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如加装安全网、安全带等,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 临时用电必须遵循相关电气工程规范,安装完善的接地措施,确保施工现场没有电击等电气安全隐患。

4. 施工设备和机械1. 参建单位应确保施工设备和机械的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

并且要定期进行维修和检查,确保设备和机械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 在使用起重机械和高空作业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 施工材料和施工工艺1. 参建单位应选择符合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的施工材料,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2. 使用危险化学品等特殊材料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进行存储、使用和处置,确保施工现场没有安全隐患。

3. 施工工艺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不得违规操作,确保施工过程中没有因施工工艺问题产生的安全问题。

6. 消防安全1. 参建单位应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提供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并保证其正常使用和维护。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及计划交底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及计划交底

监督登记号:XX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工程名称:编制:审核:监督机构: XX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施工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建设单位)你单位提供的项目的相关审查资料基本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办理该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

我单位将组织监督人员,对施工过程中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生产行为、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对现场工程验收进行监督。

请予支持、配合。

监督组组长:,联系电话:。

监督工程师:,联系电话:。

一、施工质量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检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二)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三)抽查工程各参建质量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行为;(四)抽查进场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五)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重点对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以及在验收过程中各方责任主体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形成的质量评定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实体质量及质量保证资料是否存在严重缺陷,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是否符合国家验收标准等进行监督;(六)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七)受理所辖工程在建设期及保修期内的质量投诉,经调查、核实后监督有关责任单位对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八)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二、施工安全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二)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三)抽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四)组织或参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五)依法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六)依法处理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相关的投诉、举报。

三、监督机构实施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提供有关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文件和资料;(二)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三)发现质量、安全隐患,责令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四)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权限实施行政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尊敬的工地负责人:根据相关法规及规章制度,为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质量,保护工人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向贵处发出本安全监督告知书。

请您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要求:一、安全责任1. 工地负责人应对本工地施工安全负总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

2. 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设置合理、齐全,并定期进行维护检查,确保安全设施的完好有效。

3. 对违反安全规定者,及时进行警告、处罚或纠正,并记录相关情况,以备备案。

二、施工现场管理1. 确保施工现场的通风、采光、排水、防尘、防雷击等措施符合法规要求,做好相关设施的设备和维护。

2. 建立健全现场巡查制度,定期检查施工现场,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现场的安全整体。

3. 施工场地应合理规划,保持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设备和器材易于使用。

4. 安排专人负责危险源的监管和管理,对各类危险源进行分级悬挂、标识,保证涉及安全的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三、安全培训和员工管理1. 工地负责人应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保证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及时传达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

2. 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具,并确保施工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3. 确保施工人员经过体格检查,适合从事相关作业,并建立相关档案。

四、施工材料和机械设备管理1. 工地负责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选择、采购施工材料,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2. 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3. 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且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操作。

五、施工作业安全1. 安全工作组织人员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工序和作业方案,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2. 对高空、深基坑、爆破、脚手架等施工工艺和作业环节,应事先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并进行全员培训。

3. 如果发现危害施工安全的异常情况或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理或报告上级。

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设单位名称):
你单位提供的资料符合相关要求,同意办理(工程名称,施工安全监督编号:)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你单位在办理完施工许可手续后,应及时告知我站(科),我站(科)将组织施工安全监督工作交底会,明确监督人员和监督工作计划,正式实施监督工作。

我站(科)将组织监督人员,对施工过程中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请予支持、配合。

联系人:,联系电话:。

为顺利开展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特告知以下事项:
1. 监督人员实施施工安全监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要求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提供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资料;要求责任主体回答有关安全生产问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求责任主体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

2. 监督人员到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抽查时,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可要求其出示有效执法证书。

如发现监督人员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可及时向我站(科)举报投诉。

告知书接收人签字:
(监督机构盖章)
年月日
1。

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

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

附表三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项目编号:黔()建安[20]第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章)施工单位:(章)监理单位:(章)监督机构:(章)二〇年月日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说明:1、建设单位领取《告知书》后,应组织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项目负责人认真学习理解,各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各方责任主体应组织项目部本单位相关人员学习《告知书》及其中所述文件、规范,并在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

2、各方责任主体应按照告知书所述内容认真准备好相关资料备案或备查,并严格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3、建设(施工)单位应对后进场的施工(分包)单位进行交底告知,监理单位督促。

4、项目编号黔()建安[20]第号填写规则:()中填省直或所在市(州)名或所在市(州)区(县)名,[20]中填年份,第号按当年本站报监项目依次排序编号001、002、003……。

5、各方责任主体如有好的建设性意见,亦可提供备用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贵州省建筑安全监督检查站致:(项目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自本工程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之日起由我站进行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你们,请给予支持、配合。

一、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原则(一)凡在我省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达到规定规模的建筑工程(含建筑装饰装修、拆除工程),都必须办理施工许可证,实行安全监督管理;(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安全监督机构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三)安全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

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项目实行基础、主体、装修三阶段安全检查评价,并依据三阶段安全检查评价结果,结合日常检查情况进行竣工评价。

二、建筑工程安全监督依据1、《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通知书模板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通知书模板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一、前言为确保本工程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现将本工程的安全技术要求交底如下,请各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

二、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3.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4.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5. 施工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三、安全技术交底1. 人员安全:(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2)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并设置安全防护网。

2. 施工现场安全:(1)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检查、维护。

(2)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不得乱堆乱放材料、工具等物品。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3. 施工机械安全:(1)所有施工机械必须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械性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4. 施工用电安全:(1)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确保用电安全。

(2)施工用电线路应定期检查、维护,严禁私拉乱接。

(3)施工用电设备应接地良好,防止漏电事故。

5. 施工材料安全:(1)施工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2)施工材料应按照要求堆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3)易燃易爆物品应按照要求存放,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6. 施工环境安全:(1)施工现场应保持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亲爱的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规定,为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保护工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告知以下事项,请严格遵守:一、施工单位的责任1. 施工单位应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组织,负责协调和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保障工人的安全和健康。

2. 施工单位应对现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工人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3. 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流程。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1.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指示禁止入内的区域,明确工作区域和通行道,并保持通畅。

2.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护鞋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换。

3. 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整洁,及时清除杂物和危险品,确保施工场地的安全。

4. 施工现场应加强对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

5. 施工现场应配备合格的安全员,负责监督安全生产,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三、施工工艺和操作安全要求1. 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安全措施和操作要求,并告知现场工人。

2.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的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3. 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工序,避免因工期紧迫而导致工人疲劳作业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 施工单位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人员,建立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确保火灾安全。

四、事故应急预案和安全监督1. 施工单位应编制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和处置措施,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2. 施工单位应配合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积极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3. 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和记录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和近误事故,教训,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措施。

以上事项请立即落实到位,并做好相关记录和资料的归档。

如有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或发现安全隐患,请立即整改并向监理单位报告。

建设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监督及管理工作交底告知书

建设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监督及管理工作交底告知书

建设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监督及管理工作交底告知书编号工程名称:填表日期: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主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主管监理单位总监安全监理人员交底内容:参建单位应认真执行有关施工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及时对各自发包或分包的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分包单位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本交底的要求,开工7日内将本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报监督组备案。

一、对各方安全责任主体的要求(一)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1、不得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或不符合资质等级要求、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施工。

对深基坑支护工程负责委托符合资质等级要求的单位做好深基坑监测工作。

2、开工前应向施工单位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开工后按工程进度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监督执行。

3、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4、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得对施工、监理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应当设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对工程的施工安全进行管理,督促项目经理和总监到岗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接受监理工程师提交的安全隐患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消除隐患。

(二)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1. 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监理合同对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应建立方案审查制度、巡视检查制度、安全隐患处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工地例会制度、资料归档制度并落实。

2. 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并监督实施。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告知书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告知书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告知书尊敬的各位施工单位领导、工程负责人:大家好!我们作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为了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现向各位提出以下告知和要求,希望大家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

一、安全责任1. 施工单位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在工程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并为施工人员提供安全保障。

2. 建立健全施工组织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考核内容,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3. 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二、安全措施1. 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和施工工具、机械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2. 保证现场施工人员的个人安全防护装备的配备和使用,并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有效性。

3. 开展施工场地的安全评估工作,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4. 加强对高处作业、电气设备和起重机械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使用安全,并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

三、安全教育1. 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在施工现场张贴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3. 加强对新进施工人员的特殊岗位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四、应急预案1. 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划分。

2. 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组织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人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1. 建立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的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记录。

2. 对于发生的事故,建立事故调查处理制度,严肃追究责任,及时对事故进行彻底调查和处理,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1. 前言本文档旨在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工作得到有效开展和落实,确保项目的安全施工。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积极履行安全监督义务,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交底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以防范和避免工程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安全监督责任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共同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工作。

具体责任如下:2.1 项目建设单位责任•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督导和监督;•提供相关的工程设计、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更新;•负责项目现场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并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安全隐患;•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反馈。

2.2 施工单位责任•设置专职安全监管人员,负责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确保施工人员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及时纠正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积极配合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3.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交底内容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确保施工人员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

安全交底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3.1 工作责任和安全责任•详细介绍施工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安全责任;•强调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说明施工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3.2 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介绍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包括工作区域划分、人员进出通道、安全警示标识等;•强调各类安全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3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详细介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包括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等;•强调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相应的防范措施。

3.4 应急救援措施•介绍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措施,包括火灾、事故和伤害等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方法和举措;•强调施工人员在应急情况下的逃生和自救方法。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尊敬的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我单位将对贵单位的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监督,以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在此向您发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希望贵单位能积极配合,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施工环境。

1.安全生产责任贵单位作为建设工程的责任主体,需要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

具体包括:(1) 制定并落实安全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将安全生产纳入施工管理的核心内容。

(2) 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监控和处理安全事故和紧急事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2.安全生产要求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贵单位需要按照以下要求履行安全管理职责:(1) 依法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计划,避免盲目扩大施工范围,规避安全风险。

(3) 配备必要的施工机械和设备,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

(4)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消防器材的畅通和有效性。

(5)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危险物品的管理,确保其储存、运输和使用的安全性。

(6) 全面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执行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安全巡查和整改。

(7) 定期组织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做好应急预案的调整和落实。

3.安全监督要求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我单位将按照建设项目的特点和施工进度,采取以下监督措施:(1) 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查验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2)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3) 检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和设备,检测其安全性和可靠性,并进行必要的整改。

(4) 对施工现场的防火设施和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和有效。

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

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

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尊敬的各位施工单位及从业人员:为确保我国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许多潜在的安全风险。

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各施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施工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施工安全监督的职责1. 建设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安全生产培训,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设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 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4.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三、施工安全监督的主要内容1.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各施工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 施工机械和设备:各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机械和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确保其安全运行。

3. 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各施工单位应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4. 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预案:各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

四、施工安全监督的处罚措施对于不遵守施工安全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等处罚。

建筑工程项目部安全监督交底书 优秀范文

建筑工程项目部安全监督交底书 优秀范文

建筑工程项目部安全监督交底书优秀范文:根据总公司向你项目部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书”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特向你项目部作如下交底:一、安全达标1、安全管理:①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类人员安全职责、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网络上墙;②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较全面、针对性强的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

专业性较强的: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基坑支护、模板工程,井字架要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③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全面且具有针对性,不得仅有分工种交底,还要有分部(项)交底。

④项目部必须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根据“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

⑤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架子工)、项目经理、安全干部必须持证上岗。

2、脚手架:①必须有搭设方案且经过审批、验收;②立杆要有底座、扫地杆,基础平实且有排水措施;③架体稳定且与建筑物连接牢固,悬挑部分安装必须符合要求;④按规定架设剪刀撑;⑤脚手笆满铺;⑥外侧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杆,密目式安全网满封;⑦脚手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均漆成黄色;剪刀撑、扶手栏杆、挡脚杆漆成红白间色;⑧卸料平台搭设牢固,并有扶手栏杆和挡脚杆;⑨严禁使用毛竹脚手。

3、三宝四口临边:①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②建筑物外侧必须用合格的,取得准用证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③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网;④“四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口),“临边”(阳台楼板、屋面等)处必须有可靠严密的防护。

4、施工用电:①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单独编制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②施工用电必须采用三机五线制;③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开关箱末级必须装设30mA或15mA、0.1S漏电开关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④所用电缆、电线必须整齐架设,并使用绝缘子;⑤宿舍内照明线路必须统一架设,不得私拉乱接;⑥漏电开关试跳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齐全。

5、井字架:①粗眼网三面围封,进料口搭设防护棚;②安全门、超高限位,保险装置灵敏有效;③缆网绳必须符合要求,且锚固可靠,有拖桩,夹头不少于三只;④卷扬机地锚牢固,有绳筒保护,搭设防护棚;⑤井字架必须搭设在脚手架的外侧,不得切割脚手架;⑥要有验收记录;⑦30米以上工程或创建文明工地均不得使用老式井字架。

告知书 附表(一式五份)

告知书 附表(一式五份)

附表三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项目编号:黔()建安[20 ]第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章)施工单位:(章)监理单位:(章)监督机构:(章)二〇年月日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说明:1、建设单位领取《告知书》后,应组织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项目负责人认真学习理解,各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各方责任主体应组织项目部本单位相关人员学习《告知书》及其中所述文件、规范,并在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

2、各方责任主体应按照告知书所述内容认真准备好相关资料备案或备查,并严格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3、建设(施工)单位应对后进场的施工(分包)单位进行交底告知,监理单位督促。

4、项目编号黔()建安[20 ]第号填写规则:()中填省直或所在市(州)名或所在市(州)区(县)名,[20 ] 中填年份,第号按当年本站报监项目依次排序编号001、002、003……。

5、各方责任主体如有好的建设性意见,亦可提供备用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贵州省建筑安全监督检查站致:(项目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自本工程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之日起由我站进行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你们,请给予支持、配合。

一、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原则(一)凡在我省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达到规定规模的建筑工程(含建筑装饰装修、拆除工程),都必须办理施工许可证,实行安全监督管理;(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安全监督机构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三)安全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

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项目实行基础、主体、装修三阶段安全检查评价,并依据三阶段安全检查评价结果,结合日常检查情况进行竣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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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项目编号:黔()建安[20 ]第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 (章)施工单位:(章)监理单位:(章)监督机构:(章)二〇年月日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说明:1、建设单位领取《告知书》后,应组织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项目负责人认真学习理解,各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各方责任主体应组织项目部本单位相关人员学习《告知书》及其中所述文件、规范,并在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

2、各方责任主体应按照告知书所述内容认真准备好相关资料备案或备查,并严格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3、建设(施工)单位应对后进场的施工(分包)单位进行交底告知,监理单位督促。

4、项目编号黔()建安[20 ]第号填写规则:()中填省直或所在市(州)名或所在市(州)区(县)名,[20 ] 中填年份,第号按当年本站报监项目依次排序编号001、002、003……。

5、各方责任主体如有好的建设性意见,亦可提供备用ﻬ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贵州省建筑安全监督检查站致:(项目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自本工程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之日起由我站进行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你们,请给予支持、配合。

一、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原则(一)凡在我省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达到规定规模的建筑工程(含建筑装饰装修、拆除工程),都必须办理施工许可证,实行安全监督管理;(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安全监督机构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三)安全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

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项目实行基础、主体、装修三阶段安全检查评价,并依据三阶段安全检查评价结果,结合日常检查情况进行竣工评价。

二、建筑工程安全监督依据1、《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2、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质〔2008〕121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等文件。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标准、规范。

4、贵州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行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现行有关地方标准规范。

5、项目设计文件,施工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施工方案)等。

三、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手续申报程序在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建筑施工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之前,由建设单位向所属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领取《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详附表一、二、三),并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提交下列资料:1.《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一式五份。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3.《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4.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含编审批程序;5. 缴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进账单(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中所列项目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是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列七项分部分项工程,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具体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其中达到87号文附件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规定规模的应组织专家论证。

ﻬ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手续申报流程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程序(一)一般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处于以下进度时,施工单位对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自检合格,监理单位检查后,由施工单位提前5天书面告知安全监督机构现场监督检查。

具体安排由监督站根据项目情况在工作计划确定。

市政工程、拆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管道安装等其它工程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工作计划中另行确定。

ﻬ房屋建筑工程监督检查节点(二)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内容1.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法定安全责任情况,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和落实情况。

2. 抽查施工现场实体防护、文明施工情况:a. 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b. 抽查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c. 抽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

(三)现场监督检查方式1.抽查现场防护、文明施工情况。

2.查阅相关安全管理资料3.询问有关人员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

4.反馈检查意见,通报存在问题。

5.作出书面安全监督检查记录(附表4)。

检查人员应如实记录形象进度、施工现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根据现场情况作出整改意见及要求:a.现场情况较好,安全基本受控,由责任单位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复查;b. 现场一般隐患较多,或存在个别较大隐患,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由监理单位总监组织复查、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参加复查合格,书面报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继续施工或进行下一道工序。

c. 现场存在重大危险源,要求相关单位暂停该部位的一切工作,对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责任单位公司分管安全的负责人组织其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督促整改,检查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复查。

由监理单位总监组织、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参加复查合格,书面报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继续施工或进行下一道工序。

监督站视情况决定是否复查。

6、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实施差别化管理。

对安全管理体系健全,施工现场实体防护、文明施工情况较好的项目可减少现场检查次数;反之,则可增加抽查次数。

(四) 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建设单位在向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报告后,应当向监督机构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中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详附表七),中止实施安全监督。

工程项目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在向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报告后,应当向监督机构办理恢复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恢复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详附表七),对工程项目恢复实施安全监督。

(五)工程项目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当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向监督机构办理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提交工程竣工评价自评部分资料。

工程竣工评价作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结论,直接进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A5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评分表》)。

五、建筑工程安全监督要求(一)工程参建各有关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和义务;(二)工程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三)建设单位接到本通知书后应当告知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等;(四)安全监督机构提出的整改问题,参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整改应当达到规范要求;(五)工程如发生安全事故须立即报告安全监督机构。

(六)工程参建单位对各种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具体要求如下:1.施工单位。

(1)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立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台账,(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三类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5)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6)办理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进行使用管理;(7)按规定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实施;(8)建立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9)开展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进行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公示与监控,设置专职人员进行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

2.监理单位。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在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中提出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检查的要求;(2)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及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的操作资格证书;(3)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4)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5)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标准要求;(6)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8)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9)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安全隐患或暂时停工,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复查整改结果,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行为,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报告;(10)认真组织建筑施工安全评价,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状况。

3.建设单位。

(1)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供建筑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资料,按规定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手续;(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安全生产费用;(3)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4)履行合同约定工期;(5)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行为。

4.勘察单位。

(1)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2)提供真实、准确的勘察文件;(3)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5.设计单位。

(1)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2)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施工安全重点部位、环节,提出指导意见;(3)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或特殊结构的建筑工程,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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