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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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初状态
原初状态中的主体是理性而又自利的个人,他们完全没有 利他的动机,在知识方面,原初状态中的主体被放在“无 知之幕”后,具体的知识被屏蔽了,主体不知道: (1)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 (2)他们的自然天赋 (3)自己“善的观念” (4)自己社会所处的特殊环境,如经济发展水平等。 主体知道的是一些人类社会的一般事实,比如政治事务和 社会经济原则,基本社会组织和人类心理原则等。他们试 图尽最大的可能发展善的观念.
原则应当是普遍的
原则要能广泛适用
公开性的条件 为互相冲突的要求规定先后次序 终极性的限制
原初状态
无知之幕 The veil of ignorance
在人们商量给予一个社会或一个组织里的不同角色的成员 的正当对待时,最理想的方式是把大家聚集到一个幕布下, 约定好每一个人都不知道自己将会在走出这个幕布后将在 社会组织里处于什么样的角色,然后大家讨论针对某一个 角色大家应该如何对待他,无论他是什么人。 所有的参加者都处在无知之幕背后,他们对他们的特性、 能力、宗教信仰及个人的历史一无所知。他们不知道他们 所处社会的经济条件和政治状况,不知道他们的社会身份 或阶级地位。他们有对社会的一般的理论知识,知道他们 是理性的,并且不管他们的环境和生活计划如何都将追求 基本的善。
《正义论》的影响极其影响之巨大的原因 影响 原因
正义问题涉及广泛 写作背景 理论特点 基本观点的具体内容和理论深度
“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
《正义论》简介
• 一种继承西方契约论的传统,试图代替现行的功 利主义的、有关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理论。 • “原初状态”-“无知之幕”-“最大最小原则” →“作为公平的正义 • 正义原则:两个正义原则、两个优先原则 • 证明的途径:原处状态、直觉常识性判断、(反 思的平衡)
两个正义原则:
• 平等自由原则 • 机会公平原则、差别原则
两个优先原则:
• 自由的优先性 • 正义对效率和福利的优先
《正义论》目录
• 第一编 理论 第一章 作为公平的正义 ----廖彩云 第二章 正义的原则----尹燕 第三章 原始状态----戴思阳 • 第二编 制度 • 第三编 目的
作为公平的正义
正义原则
两个正义原则的首次陈述: 第一原则:平等自由原则(每个人对其他人所拥有 的自由体系都应有平等的权利)
第二原则:机会的公平平等原则、差别原则(社会 的和经济的 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被合理地期望适 合于每一个人的利益;并且依系于地位和职务平等的向所 有人开放)
正义原则
第二个原则的再次表述: 1、机会的不平等必须扩展那些机会较少者的机会 2、一种过高的储蓄率必须最终减轻承受这一重负的 人们的负担
原初状态
原初状态,是一种假设状态。在这种假设状态中, 公民之间有自由而公平的合作。它是一种其间所 达到的任何契约都是公平的状态,是一种各方在 其中都是作为道德人的平等代表,选择的结果不 受偶然因素或社会力量的相对平衡所决定的状态。 设计原初状态的目的在于“原初状态观念旨在建 立一种公平的程序,以使任何达成同意的原则都 将是正义的” 一旦公平的程序已经建立,不管什 么样的程序,倘若程序能够得到很好的遵循,结 果应该是公平的。
原初状态
无知之幕的原则
无知之幕与公正有关。罗尔斯提出,只有在每 个人都受到无社会差异的对待时,正义才会出现。 罗尔斯主张,在一个问题中所涉及的所有各方, 都应该被置于同一个标杆之后。在那儿没有角色 之分,没有社会差异,每一个参与者都被作为整 个社会的平等成员来对待。罗尔斯的无知之幕揭 示,我们应该用自己的行为来保护社会中最为弱 小的成员。
罗尔斯与他的《正义论》
曹淑姗、廖彩云、尹燕、戴思阳 转载使用请说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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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斯生平与他的《正义论》
作者简介
约翰〃罗尔斯,美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 家。1921年2月21日生于美国美马里兰 州的巴尔的摩,1943年毕业于普林斯顿 大学,1950年在该校获哲学博士学位, 此后相继在普林斯顿大学(1950—1952 年)、康奈尔大学(1953-1959年)、 马萨诸塞理工学院(1960-1962年)和 哈佛大学(1962-)任教,2002年11月 24日去世。尽管著作不多,但其在西方 学术界影响甚大,1999年获得克林顿总 统颁发奖章表扬。除了《正义论》 (1971),罗尔斯的著作还包括《政治自 由主义》(1993)、《万民法》 (1998)、《道德哲学讲演录》 (2000)、《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 新论》(2001)等。
正义原则
两个原则体现的一般正义观: 所有的社会价值、自由和机会、收 入与财富、 自尊的基 础都要平等的分配,除非对其中的一种价值或所有价值的 一种不平等地分配合乎每个人的利益,反过来说不能使所 有的人受益的不平等是不正义的。
“不平等”是必然的,但收入与财富的不平等必须符合每 个人的利益;权利与职务的差别也必须是以每个人都可以 自由进入为条件。即每个人都有均等的活动的某一职务和 得到相应的去哪里的机会。
谢谢!
原初状态
体现原初状态特征的条件:
正义的环境 正当概念的形式限制
无知之幕
契约各方的理性
原初状态
正义的环境
只要互相漠不关心的人们在中等匮乏的条 件下对社会利益的分配提出了互相冲突的 要求,正义的环境也就存在了。
◆ 使人类合作成为可能而又必要的客观环境
◆
主观环境表现在合作主体,
原初状态
正当观念的形式限制:
正义原则
两个优先原则: 1、第一个优先原则是自由的优先性原则 A:自由只有为了自由本身才能被限制 B:不允许基本自由和经济社会利益之间进行交换,承认 自由相对社会经济的绝对重要性。 2、第二个优先原则是正义对效率和福利的优先性 A:强调的是正义优先于效率原则和最大限度地追求利 益总和的原则 B:公平的机会优先于差别原则
• • • • 1 2 3 4 正义的主题 正义的作用 正义的前提 正义的主要观念
作为公平的正义
问题:直觉主义理论是目的论还是义务论?
正义原则
两个正义原则的前提是“原初状态”
相应于传统社会契约论中的自然状态,比它更为纯粹和抽象
两个 原则区分两个领域,从而调和了西方政治理论中长期 争论不休的自由与平等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