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计价要求(固定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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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计价要求
一、计价范围: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施工材料、设备、劳务、管理、安装、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全部措施项目费(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除外)、利润、甲方分包工程配合费、规费、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除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经招标人确认的变更、洽商及合同中明确规定价格调整范围外的其它任何风险(含原材料涨价等)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依据相关资料必须详细列出各项施工措施并将其费用一并计入投标报价,凡因所列施工措施项目不全、不详细,在施工过程及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和签证。
3、按连建发[2005]594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投标书中人员工时总费用的2%交纳工会经费,此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需单列。要求投标文件中列表说明总工时费用的合计数及应交纳的工会经费数,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增加工程项目工会的组织及运行措施。
4、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其它费用根据政府缴费规定执行。
二、计价规则:
1、所有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为单位对各单体进行报价,并将单体报价汇总为所参与标段报价作为合同总价。
2、本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方式。
3、投标人编制预算参照:《200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09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版)及相应配套文件等政府发布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费依据,根据企业自身的成本控制能力及合理利润进行报价。
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填写、计算单价和合价及各种费用,并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自主报价。除非招标人对工程量文件提出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的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5、本次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已涵盖施工图纸中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投标人应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仔细核查,在投标截止后提出的较施工图纸中的工程量存在偏差及多项或漏项部分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在施工过程中或竣工结算时均不予以调整。
三、甲供材(该项目计入报价):
招标人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对以下材料进行甲供,各投标人以不低于如下所列单价为依据,
四、甲方分包项目(该项目计入报价):
为了提高产品的品质,保证工程质量,招标人对以下分项工程进行分包,各投标人以不低
五、甲方指定品牌:
为了提高产品的品质,保证工程质量,招标人对以下材料指定品牌或厂家(具体见下表),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限定的品牌范围内自行选择品牌并按照相应市场价格计入预算。无论投标人在报价时是否注明材料品牌、厂家、质量标准,或选择了规定以外的品牌、厂家,均认定为已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材料品牌(或厂家、质量标准)报价。招标人不对价格进行限定,但对材料品牌进行控制,一旦投标所报品牌及报价经双方确认,施工采购时不得调整品牌及
六、甲方指定调差材料:
甲方指定在工程结算时仅对钢筋和商砼的价格进行调整,在招标会议结束后其他任何材料价格发生波动均不做调整,甲方指定调差材料的调差规则见第七条(二)款相关规定,投标人在本次报价中钢筋和商砼价格均严格按以下价格计入。
七、结算规则:合同总价一次性包死,除甲方认可的变更签证、甲方指定调差材料及奖罚条款外合同价款不做调整。
(一)、变更签证计算规定:
1、组成合同价报价书中有综合单价的,按报价书中综合单价执行。
2、组成合同价报价书中有类似综合单价的,对报价书中综合单价做适当调整后执行。
3、组成合同价报价书中没有综合单价可以执行的,采用现行定额和报价书中对应的取费标准,由施工承包人上报相关材料价格经发包方确认后计入结算总价中,最终价格须经审计确认。
4、设计变更及签证只计取分部分项工程费、施工技术措施费及工程税金,其它如与之有关的施工组织措施费、其它项目费、规费不予计取。投标报价中组织措施费为完成整个项目的费用,不因工期变化等而调整费用。本工程组织措施费已在投标报价时包干考虑,除本工程因设计变更导致建筑面积增减幅度超过5%外不做调整。组织措施项目费(其中施工降排水不调整)调整按建筑面积的增减比例进行同比例增减,建筑面积的计算依据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05版》。包干组织措施费已包含完成本工程的国家和江苏省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如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全部费用。
5、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项价款绝对值小于2000元(含2000元)的不予计取,但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绝对值合计超过合同价的2%的全部计入结算。
(二)、甲方指定调差材料调差规则:
调差依据:连云港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连云港工程建设经济
1、钢筋调差规则:
A: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钢筋价格;
B:主体结构施工期连云港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连云港工程建设经济平均价;
C:计入结算价的钢筋价格;
X:钢筋价格调整控制范围。
则:当B-A≥200元/t或B-A≤-200元/t时,C=B
当B-A<200元/t或B-A>-200元/t时,C=A
2、商砼调差规则:
A: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商品混凝土价格;
B:主体结构施工期连云港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连云港工程建设经济平均价;
C:计入结算价的商品混凝土价格;
X:商品混凝土价格调整控制范围。
则:当B-A≥40元/m3或B-A≤-40元/m3时,C=B
当B-A<40元/m3或B-A>-40元/m3时,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