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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20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20

四、会计岗位设置:设置原则
不相容职务相分离:
(1)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 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 账目的登记工作及会计电算化维护 工作;
(2)出纳人员以外的会计人员不得 经管现金;
(3)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 划地进行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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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
(1)执行单位: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 业单位、国有控股或国有资本具有重要影响 的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严格的回避制 度。
(3)记账本位币的规定
•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 收支业务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 位,可以选定人民币以外的其中一种货 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制的会计报 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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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计科目设置
•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会计报表指标汇 总和对外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 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会计工作基础 规范
一、 总则 二、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三、 会计核算 四、 会计监督 五、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六、附 则
[1] 总 则 CQCFE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 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 础工作,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其他 条件:
1、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 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 管理的有关知识; 2、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3、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 要求
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 位:
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 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 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 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帐报表,稽 核,会计档案管理等。可以一人一岗、 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一、工作态度1. 良好的工作态度,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能够主动承担工作责任,有责任心。

2. 遵守公司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维护公司的利益。

3. 与同事协作,遵守团队合作的原则,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二、工作准确性1. 准确地收集、记录和整理公司的财务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2. 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进行核算和报表的编制,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准确计算和处理各种经济业务,确保金额和账目的正确无误。

三、保密工作1. 严守会计保密的要求,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

2. 严禁私自泄露或传播公司的财务信息。

3. 妥善保管公司的财务文件和资料,防止丢失和损坏。

四、工作纪律1. 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进行工作。

2. 认真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不擅自更改或规避审核程序。

3. 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数量达到公司要求,不拖延工作进度。

五、继续学习1. 持续学习会计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

2. 关注会计法规和政策的更新,确保自己的工作具备法律合规性。

3. 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素质。

六、客户服务1. 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答客户的问题和疑虑,提供满意的服务。

2. 尊重客户的合法权益,并遵守保密协议,保护客户的商业秘密。

3. 根据客户的需求,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相关数据。

七、文明礼貌1. 与同事和客户文明礼貌相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2. 不使用不恰当的言辞和行为对同事或客户进行伤害或侮辱。

3. 尊重各个部门和同事的工作,积极与他们合作,共同推进工作的完成。

八、创新意识1. 不断提出改进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建议和措施。

2. 对新技术和工具持开放态度,积极学习和使用新的会计软件和系统。

3. 善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主动寻找解决方案。

以上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通过遵守这些规范,能够提高自身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完成会计工作任务,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会计基础工作管理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管理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总公司及下属各级分公司。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一节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第三条总公司设财务部,负责全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各级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设财务部,负责本机构及下属机构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总公司财务负责人和分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财务负责人应符合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相关的任职条件要求。

第五条公司的会计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第六条公司根据会计工作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具体见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制定的岗位设置规定。

第七条会计工作岗位,在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原则下,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复核和会计档案保管。

公司财务专用章和财务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现金、财产物资、有价证券和其他资金凭证的核算人员不得负责相关资产的清查。

第八条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实行定期、有计划的轮换。

第九条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

公司将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的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

第十条公司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总公司、各级机构总经理室成员的亲属不得担任本机构财务部负责人。

总公司、各级机构财务负责人的亲属不得在本机构财务部工作。

需要回避的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第二节会计工作交接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十二条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XXX(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一条公司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相应会计工作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总账、往来会计、出纳、统计等。

第二条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本公司应当保证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和其他必要条件。

第四条会计人员应当实行躲避制度。

本公司负责人的亲属不得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亲属不得在本公司会计机构任职。

这里需要躲避的亲属关系包孕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

第五条会计人员在事情中应当遵照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

1.爱岗敬业、提高素养2.熟悉法规、依法办事3.实事求是、客观公正4.严谨工作、提高效率5.严于律己、保守秘密第六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七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实时做好以下事情:1.已禁受理的经济业务还没有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2.收拾整顿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3.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文件、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从事会计第八条会计人员办理交代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

一般会计人员交代,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交代手续,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或分管财务的公司带领监交。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折叠编辑本段百科名片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Standardization of Basic Work of Accounting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本规范。

于《1996年6月17日财政部财会字19号发布。

同时废止了1984年4月24日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

共计六章一百零一条。

折叠编辑本段必要性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也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

我国十分重视会计基础工作,相应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同时,通过加强在职会计人员培训等措施,不断提高广大会计人员的基本业务技能,促进了会计基础工作的改善和提高。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单位认识到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把会计基础工作与改善经营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结合起来,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使会计工作逐步规范,水平稳步提高,也使会计工作在单位经营管理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但是,会计基础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一些单位因为内部管理松弛而削弱了会计基础工作,帐目混乱,财产不实,数据失真;一些单位会计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造成记帐随意,手续不清,差错严重,会计资料散失;一些单位为了掩盖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任意伪造、变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有些会计人员违反会计职业道德,不认真行使会计监督职权,参与违法违纪活动,甚至为违法违纪活动出谋划策;等等。

这些问题,不仅削弱了会计基础工作,影响了会计工作秩序的正常运行和会计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也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社会经济秩序,对各单位的经营管理和整个市场经济的运行产生了极为严重的消极影响。

存在上述问题,有的是单位不重视会计基础工作造成的,有的是会计人员素质不高造成的,有的是单位有意违纪造成的,同时,也存在管理乏力、督促检查不够以及制度建设不规范、不完善等方面的原因。

2020年会计基础工作规范(JC)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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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用word打开后,点菜单“视图”中的“文档结构图”选项)一、《交通银行会计结算业务操作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银行会计基本规范指导意见》、《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交通银行会计基本规范》为基础,结合交通银行实际情况制定,是交通银行会计结算人员的操作说明书、工具书和教科书。

《交通银行会计结算业务操作规范》由《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规程》、《个人银行业务操作规程》、《外汇业务核算操作规程》等组成。

交通银行境内各级行办理会计业务,应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贯彻执行。

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所称“各级行”,包括总行、省分行、直属分行、省辖行及基层营业机构;“分行”,包括各省分行、直属分行、省辖行。

三、会计机构是指根据会计工作需要设置的职能部门,按业务性质分为会计管理部门、会计控制部门、后台处理部门和基层会计机构。

(一)会计管理部门是指组织会计结算业务管理部门,是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包括各级会计结算管理部门。

(二)会计控制部门是指对会计结算业务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控制的部门,如风险监督中心。

(三)后台处理部门是指对本行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后台集中会计核算和业务处理的操作运行部门,如账务中心、现金储运中心。

(四)基层会计机构是指对外办理会计结算业务的业务部门或基层营业机构。

四、会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承担全行本外币会计制度的制定、修改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行支付结算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

(三)推动会计电子化,编写会计业务系统(以下简称“会计系统”)及相关金融产品业务需求,组织测试、验收和上线。

管理和维护会计系统业务运行参数。

(四)强化会计内控机制,建立会计风险管理体系,组织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和辅导。

五、会计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

在行领导的领导下,会计核算和支付结算工作由各级会计结算管理部门统一负责。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

财政部令第98号:《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996年6月17日财会字〔1996〕19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14日《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规、法规和本规范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第四条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通过政策引导、经验交流、监督检查等措施,促进基层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职责权限管理本部门的会计基础工作。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一节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第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

事业行政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七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二)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三)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五)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第八条没有设置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

最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20

最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20

最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20会计的工作规范是会变的,对于会计来说最新的工作规范一定要掌握。

下面就是找总结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最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希望大家喜欢。

最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篇(一)(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实。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

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四)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

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五)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六)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

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七)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怔附件:假如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最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篇(二)(一)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帐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以自制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代替记帐凭证的,也必须具备记帐凭证应有的项目。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制度》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制度》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制度制定日期:第A版批准审核制定文件编号:制度总字第号文件抄送部署:财务部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会计基础工作,不断地提高会计业务工作水平,更好的为公司提供财务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本公司3.职能部门:3.1制订部门:公司财务部3.2执行部门:公司财务部4.内容4.1岗位分工原则: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但出纳不得兼管制单、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

公司的银行预留印鉴不能由同一人保管。

4.2 原始凭证(报销凭证和付款申请单等)的基本要求:4.2.1填制要求见《费用报销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制度》。

4.2.2会计人员在审核各种原始凭证时,务必认真负责,细致入微,严格执行公司的“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等,不得徇私舞弊,发现不符合公司制度的报销单据,一律给予退回,不得超金额、超范围审核报销费用。

4.3填制记帐凭证及登帐的要求4.3.1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打印出的机制记帐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出纳、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签字.除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最好是有原业务的复印件),其他记帐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帐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帐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帐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帐凭证的编号或附原始凭证复印件。

4.3.2使用手工帐的各种账簿按贞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贞。

如果发生跳行、隔贞,应当将空行、空贞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贞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4.3.3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明“借”或者“贷”等字样。

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平” 字,并在余额栏内用“ 0”表示。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其中库存现金、有价票据等进行定期盘点、日活月结,严禁白条抵库私自挪用现金。

2020年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2020年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也是会计工作的重要基础。

下面是为你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希望对你有帮助。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是会计工作的重要承担者,在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中起关键作用,同时,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管理也是会计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因此,《规范》第二章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计机构设置《规范》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

由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设置会计机构,这一原则与有关法律规定和企业制度改革的要求是一致的。

是否设置会计机构,主要取决于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即是否能保证本单位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如果一个单位既没有设置会计机构,也没有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则应当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代理记帐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帐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记帐机构进行代理记帐,以使单位的会计工作有序进行,不影响单位正常的经营管理工作。

另外,为了兼顾国家对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工作管理的要求,《规范》规定,事业行政单位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1988年9月17日财政部发布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第九条规定:“事业行政单位的会计机构,应当同本单位事业规模、人员编制以及担负的预算会计工作任务相适应。

事业规模大、会计业务多的主管会计单位和二级会计单位应当单独建立会计机构”;“事业规模不大、会计业务不多的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可不单独设会计机构,但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员和出纳员办理会计工作。

人员和经费都很少的县级直属机构,可以按隶属关系或者业务性质,归口成立联合会计单位,单独设立联合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会计员、出纳员办理联合会计工作”。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单位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对包括会计基础工作在内的所有会计工作起组织、管理等作用。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充分体现会计信息的可检验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会计科目的运用及账户的设置,按《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设置,个别企业因业务需要新增科目时,须报总公司财务部批准。

第三条会计凭证一般采用通用记账凭证或收款、付款、转账凭证。

工业企业可采用收款、付款、转账凭证,贸易企业可采用通用记账凭证。

第四条会计核算组织程序:采用记账凭证汇总表核算程序。

1、根据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记账凭证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

3、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

4、根据收、付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5、根据记账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登记各明细分类账。

6、月终,根据总分类账和各明细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记账凭证汇总表的编制方法是:根据一定时期的全部记账凭证,按照相同科目归类,定期(5天或10天)汇总每一会计科目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和本期贷方发生额,填写在记账凭证汇总表的相关栏内,以反映全部会计科目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和本期贷方发生额.第五条记账原则:1、记账依据必须是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

除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进行转账时,用记账员填制的转账凭证作记账依据外,其他记账凭证都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

没有合法的凭证,不能登记账簿,且每张记账凭证必须由制单、复核、记账、会计主管分别签名,不得省略。

2、登记账簿时用钢笔书写,墨水颜色使用黑色或蓝黑色。

3、记账凭证和账簿上的会计科目以及子、细目用全称,不得随意简化或只使用代号代替科目全称。

4、会计分录的科目对应关系,原则上一种经济事项分别或汇总编一套分录,不得将不同内容的多种经济事项合并编制一套分录。

5、明细账应随时登记,总账定期登记,一般不超过10天。

6、每一笔账须记明日期、凭证号码和摘要,经济事项的摘要不能过分简略,以保证第三者能看清楚。

每笔账记完后,在记账凭证上划“√”号。

7、记账的文字和数字应端正、清楚、严禁刮擦、挖补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页。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定稿版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定稿版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各分公司领导对本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二条各分公司财务经理要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通过引导、交流、监督检查等措施,促进本公司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第三条各分公司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岗位分工要形成一定的内部牵制制度,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第四条主管、财务经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三)主管、财务经理的财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

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商业连锁财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四)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第五条各分公司应当根据实际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应收款项的凭证填制工作。

第六条各分公司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第七条各分公司财务经理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的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

第八条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

除法律规定和本公司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公司的会计信息。

第九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十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各项内容,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第十一条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标准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标准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标准简介会计是财务管理的核心,是企业经营决策的基础。

会计人员必须遵守一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及维护企业与客户之间的信任关系。

本文将介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标准,帮助会计人员了解与掌握标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涵盖的内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包括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档案管理、财务报告编制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1.会计准则:会计准则是国家规定的会计规则和原则,在会计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会计人员必须熟悉相关的会计准则,包括会计制度、会计核算方法和财务报告编制等方面。

2.会计制度:会计制度是指企业为规范自身的会计管理行为,按照会计准则建立的一套具有一定界限的规章制度。

会计人员必须仔细遵守企业建立的会计制度,并及时修改更新,确保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3.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核算方法是指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应该遵循的会计基本原则和方法。

会计人员必须根据业务特点、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选择合适的会计核算方法,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

4.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档案管理是指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其他有关会计材料的保管和利用工作。

会计人员必须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规定,严格保管相关会计档案,提高档案利用效率和安全。

5.财务报告编制:财务报告编制是企业通过财务报表等形式反映企业经济实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会计人员必须遵循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规定,准确编制财务报告,为企业管理层提供正确的决策依据。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标准为了规范会计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我们提出了以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标准:一、准确性1.会计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虚假和误导;2.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必须填写规范、准确,不得出现涂改、删改等情况;3.对于财务报表中存在的错误数据,应及时进行调整纠正。

二、完整性1.企业应该建立完整的会计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所有的会计核算工作都能够按照规范进行开展;2.会计档案必须具备完整、清晰、标准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等材料;3.对于会计案卷损毁、丢失等情况,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其进一步发生。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完整全文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完整全文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完整全文《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完整全文六、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工作移交时,要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和特殊的财务问题及会计人员工作的情况,向接管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说明清楚。

七、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签章,移交清册应具备: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姓名、职务、清册页数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存档一份。

八、为保证会计记录的连续完整,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

九、会计人员因故临时离职的,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领导必须指定专人代理,办理临时交接手续。

超过半年以上的,应按照会计人员调动时办理交接手续的程序,办理会计工作交接。

第九章会计档案管理规范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它是记载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一、会计档案的范围(一)会计凭证: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帐凭证、记帐凭证汇总表、涉及对外对私改造资料、银行存款(借款)对帐单及余额调节表等。

原始凭证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基础,平时无论在任何单位保管;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业务单位留存,凭以登记业务调拨帐和进销卡片的联单及仓库凭以收付货物的出入库单虽不在会计档案保管之列,但也应由业务单位保存相当年限,以便查核。

(二)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各种辅助登记簿等。

凡设在业务单位、基建物资单位和总务单位等有关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原材料及物料用品明细帐和各种债权债务明细帐,都是会计帐簿的组成部分,必须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保持完整。

(三)财务报告:包括《会计制度》规定和主管单位临时通知编报的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上级主管单位对报告的批复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也包括在内。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全文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全文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全文篇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996年6月17日财政部财会字19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第四条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通过政策引导、经验交流、监督检查等措施,促进基层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职责权限管理本部门的会计基础工作。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一节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第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人员。

事业行政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七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三)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四)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六)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第八条没有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根据《代理记帐管理暂行办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帐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记帐机构进行代理记帐。

2020年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2020年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也是会计工作的重要基础。

下面是为你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希望对你有帮助。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是会计工作的重要承担者,在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中起关键作用,同时,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管理也是会计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因此,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因此,《规范》第二章对会计机构和会计《规范》第二章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计机构设置《规范》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

由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设置会计机构,由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设置会计机构,这一这一原则与有关法律规定和企业制度改革的要求是一致的。

是否设置会计机构,主要取决于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主要取决于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即是否能保证本单位会计即是否能保证本单位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如果一个单位既没有设置会计机构,如果一个单位既没有设置会计机构,也没有配备专也没有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则应当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代理记帐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帐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记帐机构进行代理记帐,以使单位的会计工作有序进行,以使单位的会计工作有序进行,不影响单位正常不影响单位正常的经营管理工作。

另外,为了兼顾国家对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工作管理的要求,《规范》规定,事业行政单位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19881988年9月17日财政部发布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第九条规定:布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第九条规定:“事业行政单位的“事业行政单位的会计机构,应当同本单位事业规模、人员编制以及担负的预算会计工作任务相适应。

事业规模大、会计业务多的主管会计单位和二级会计单位应当单独建立会计机构”单位应当单独建立会计机构”;;“事业规模不大、会计业务不多的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可不单独设会计机构,但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员和出纳员办理会计工作。

我国会计改革和基础工作规范[1]

我国会计改革和基础工作规范[1]
(二)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合格单位创建活动
单位:
提高会计基础工作的质量。 推动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财务制度的建设,从制 度建设层面整体改善和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二)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合格单位创建活动
财政部门 全面了解单位财务管理现状
力争使财政监督的内容以及单位财务管理的改进更具体、 更有针对性
大考核评比的效用和影响。
(三)完善激励约束,建立会计基础工作规 范化长效机制。
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二)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合格单位创建活动
4、考核单位范围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 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应依据本办法 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开展会计基础工作 规范化创建活动。
及其常务委员会
区域范围,低于宪
法、法律和行政法

国务院各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 低于宪法、法律和 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 行政法规 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 府
一、我国会计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
《公司法》《企业所得 税法》等其他相关法律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 据本法制定的关于会计 核算、会计监督、会计 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
础工作规范化。
和单位,经济生活中的热点行业,新兴经
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新设立的单位,作为
对于考核不合格单位将不得参《加会先计法进》会执计法集检体查和的财重政点系统先
进评选,其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不
(二)把会计得先参进基加会础高计级工工会作作计者师评规任选范职。资同化格时作评把审考为、核会结《计果会领向军财计人政法次、选审》拔计和、 执法检查的突出税内务容、国。有资产管理、证券、银行等监管部门反馈,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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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会计基础工作规
范精品
集团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1目的
为更好地贯彻和执行公司各项财务制度、会计制度,进一步加强公司会计管理工作,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工作水平,保证公司各项会计工作符合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总部和办事处会计部门和会计人员的设置、会计工作移交、会计核算、内部会计控制、会计电算化实施、会计档案管理、会计重要单证及会计印章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机构:指总公司和办事处。

3.2工作组(或业务组):指经总公司批准设立属于总公司或办事处管辖的工作组(或业务组)。

3.3会计主管人员:是指不设置独立的会计部门,只在其他部门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工作组(或业务组)中行使会计部门负责人职权的人员。

4职责
5管理原则
6会计人员交接
7会计核算
8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9会计电算化制度
10会计档案管理
11会计重要单证及会计印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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