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业局停电检修计划管理办法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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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电业局停电检修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三个十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扎实推进计划检修的精益化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工作,以保安全、保供电为目标,进一步提高我局电网运行供电可靠性指标,保证计划的科学、高效,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依据《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郑州地区电网调度规程》、《新密地区电力系统调度规程》、《郑州供电公司停电检修计划管理办法》等内容修编而成。

三、本办法适用于新密市电业局运行维护的输、变、配电设备的停电检修计划管理。

四、本办法如有与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相矛盾之处,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理制度

一、检修计划安排的原则

1.输变配电设备检修计划应根据电网电力电量平衡情况、输

变电设备健康状态以及线路防污工作的要求,结合电网基建、技改、大修工程进度进行编制。

2.输配变电设备的技改、大修及常规预试定检工作应按照设备检修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完成各项检修试验项目。此类工作一般安排在春季或秋季进行。

3.检修计划的编制和执行应实行精益化管理。全面考虑生产、基建、设备运行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在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以供电可靠性和设备可用系数指标统计考核管理为指导,统筹安排,尽可能开展集中检修,避免同一设备重复停电,最大限度的减少输变电设备停电检修时间及对外停电时间。对可采用带电作业方式的缺陷,应尽量安排带电作业处理。

4.输变配电设备的检修工期应实行标准化管理。强化检修工作的全过程组织管理,健全责任制,充分做好检修项目的准备工作。项目责任要落实到人,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现场人员要认真落实“三措”,做好危险点控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有效杜绝人员责任事故。

5.检修计划分别按照年度、月度、周、日不同时间跨度编制。

二、年度检修计划管理

1.每年十月底前,局属各有关单位应将下年度的设备检修计划报生产技术部输变电设备管理专责和供电可靠性专责(配网年

度线路检修计划)进行汇总。

2.供电可靠性专责与调度运行方式专责结合根据各有关单位所上报的资料统一平衡,于每年十一月底编制出新密地区电力系统下年度电网年度检修计划,原则上要求计划时间具体到日。

3.每年十二月底由局主管领导召开的生产例会讨论通过后,正式下达次年年度检修计划。

三、月度检修计划管理

1.各有关单位应于每月十八日以前(地调计划十日以前上报调度运行方式) 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各供电所由农电总站安全专责汇总)向供电可靠性专责申报月检修计划,检修计划申请应包括:下月停电检修设备及具体工作内容、停电起止时间(包括操作时间,要求具体到小时)、停电用户范围(具体到停电街道、重要用户、村庄)、需要其它单位配合的工作、对供电可靠性指标的影响等。

2.供电可靠性专责会同调度运行方式专责根据年度计划、各单位输、变、配电设备月检修申请,编制月度检修计划,并在生产分析例会上进行讨论,由调度中心主任、生产技术部主任分别进行汇签,然后交生产局长(或生产副总)批准。供电可靠性专责于月底前将下月检修计划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上发布。

3.调度运行方式专责应于每月15日以前向地调申报下月地调权限内110KV及以上输变电设备检修计划和影响市局电网运行

的工作项目,并及时将地调批复的110KV及以上输变电设备月检修计划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上发布。

4.对月检修计划中影响用户用电的计划安排,行政工作部、调度中心应提前7天通知用户或者进行公告,具体见用户停电通知管理。

四、周检修计划管理

1.每周三17:30时以前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参照月度检修计划及近期紧要工作,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向调度运行方式申报地调调度的110kV及以上输变电设备下下周的周检修计划申请、向可靠性专责和调度运行方式申报我局调度的110kV及以下输变电设备下下周的周检修计划申请。

2.各有关单位申报周检修计划的同时应注明停电检修设备对供电可靠性指标的影响。对系统或局部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造成重大影响的重要输变电设备停运检修申请,各有关单位应同时申报具体的现场施工方案、施工四措等。

3.可靠性专责和调度运行方式一起综合考虑系统运行方式、负荷分配、设备和继电保护允许负荷值等因素,编制下下周我局周检修停电计划,并于每周四下午组织召开周检修计划协调会进行讨论,由生产副总审核,然后交总工程师或主管领导批准。

4、周检修计划经局主管领导批准后,可靠性专责应于每周五16:00前将下下周我局调度的110KV及以下输变电设备周检修

计划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上发布。调度应于每周一18:00前向地调申报下周地调调度的110KV及以上输变电设备检修计划,并及时将地调批复的110KV及以上输变电设备周检修计划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上发布。

5.各检修单位应对月检修计划已安排的项目进行申报或确认。没有在月检修计划中申报或虽申报但未批准的项目以及计划调整的项目,非特殊情况周检修计划不予安排。确有必要时可以在周计划中再行申报,但必须按照临时停电申请程序经过局领导批准并充分说明检修的必要性、对供电可靠性指标的影响、对外停电范围、特殊的停送电要求等。

五、日检修计划管理

1.由调度运行方式按照周检修计划或经局领导批准的临时检修计划,并根据系统实际运行要求编制明日输、变、配电设备检修计划,然后经调度中心主管领导批准后在每日16:00以前交调度室执行,并在办公自动化系统发布,检修公司、创明电力安装公司、各供电所、计量站应及时查阅,在每日18:00以前向变电站报送工作票。

2.涉及到地调设备的工作申请,要求申请单位应于停电前一日9:30以前向运行方式确认(临时停电将会签过的申请送交运行方式),由方式人员向地调申报。方式人员在接到调度员传达的已批准的和未批准的地调计划后,应及时通知申请单位和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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