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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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处置的规章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的规章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置行为,促进医院环境卫生管理,保障医务人员及患者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第三条医疗废物处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废物处置的专门管理机构,并明确相关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五条医院应定期进行医疗废物处理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六条医院应积极开展医疗废物处置的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废物处置的重视和自觉行动。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废物处置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废物处置的全程可追溯。

第二章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第八条医院应当根据医疗废物的性质、来源和危害程度,将医疗废物分为不同类别,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容器,并在明显处标注不同类别的医疗废物。

第十条医院应当规定医务人员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并指导患者及家属对医疗废物进行正确分类。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废物分类处理的标准流程,并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检查,并及时进行整理和处置。

第三章医疗废物收集和运输第十三条医院应当设计专门的医疗废物收集点,并设立相应的收集容器。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配备专门的医疗废物收集车辆,并制定医疗废物收集和运输的路线和时刻表。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收集人员的专门队伍,并为其提供相关培训和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收集和运输流程进行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运输,并确保医疗废物不泄露、不飞溅。

第十七条医院应建立医疗废物收集和运输记录管理制度,确保相关数据真实可信。

第四章医疗废物处理第十八条医院应当配备专门的医疗废物处理设备,并建立医疗废物处理的标准操作流程。

第十九条医院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的规定操作,确保医疗废物得到有效处理。

第二十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理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汇编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是为了防止医疗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带来危害,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包括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等一系列环节。

一、收集和贮存1. 原则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分类收集,将不同性质、不同来源的医疗废物分开。

(2)尽可能在源头上减少医疗废物的产生。

(3)采用封闭式收集和贮存,避免交叉污染。

(4)确保收集和贮存设施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2. 收集方式(1)尽可能采用一次性使用的收集袋。

(2)分别收集医疗废物和普通生活废物。

(3)采用分类收集的方式,不同的医疗废物采用不同的收集装置。

3. 贮存方式(1)储存处必须封闭,防止风吹、雨淋、鼠类及其他有害物质进入。

(2)存货期限严格控制,不得长期储存。

(3)储存处必须定期清理和消毒。

二、运输1. 运输方式医疗废物运输必须采用特殊的运输方式和专用的运输工具,确保运输安全,防止废物泄漏。

2. 运输车辆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车辆必须经过检测合格。

(2)车辆内部必须保持干燥、清洁、不漏气。

(3)车辆必须有专用的运输容器或设备。

3. 运输标识医疗废物运输必须标识明确,包括车辆的标识和装载容器的标识。

运输过程必须在专用路线上进行,不得穿越居民区和商业区。

三、处置1. 处置方式医疗废物的处置方式可以采用以下几种:(1)焚烧:将医疗废物焚烧掉,使其完全消失。

(2)化学处理:采用化学药剂处理医疗废物。

(3)物理处理:采用物理方法处理医疗废物。

(4)卫生填埋:将医疗废物密封填埋在特定的地下场所。

2. 处置设施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且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必须设在远离居民区的地方。

3. 监督检查医疗废物处置必须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检查。

任何不符合规定的处置行为都将受到惩罚。

四、其他1. 培训医疗机构必须定期进行医疗废物管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意识和管理能力。

医废处理管理制度

医废处理管理制度

医废处理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保护环境、确保医废安全处理,提高医院整体运营水平和服务质量,订立本医废处理管理制度。

本制度涵盖医废的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的全过程,适用于本医院全部部门。

2. 医废分类2.1 按来源分类:— 2.1.1 传染性医废:包含感染性病人产生的废物、手术室废物、病理试验室废物等。

— 2.1.2 非传染性医废:包含非感染性病人产生的废物、手术室的非传染性废物、临床试验室废物等。

2.2 按处理方式分类:— 2.2.1 医疗废物:需要进行特地处理的医废。

— 2.2.2 常规废物:符合环保要求经过简单处理后可以作为普通垃圾进行处理的废物。

3. 医废收集与储存3.1 各科室应依据医废分类要求设置不同的医废容器,并明确标注容器的用途、分类和注意事项。

— 3.1.1 传染性医废应使用带有防漏设计和防滴漏功能的密闭式容器,且外部应有明显标识,随时保持清洁。

— 3.1.2 非传染性医废应使用经过消毒的密闭式容器,容器应有可视窗,清洁并定期更换。

3.2 医院将划定医废存放区域,确保医废的安全存放和转运。

—3.2.1 存放区域应定期进行消毒,并定期清理清扫,保持乾净。

—3.2.2 存放区域内应设置医废分类标识牌,明确放置位置。

— 3.2.3 对不同类别的医废应分类存放,严禁混放。

3.3 医废应及时进行密封打包,妥当保管,并定期进行医废转运。

— 3.3.1 医废应在24小时内进行打包,并使用一次性塑料袋进行密封包装。

— 3.3.2 每包医废应密封固定,并在外部标注有关信息,包含医院名字、科室、打包人员、打包日期等。

— 3.3.3 医废转运过程中,应采取防滴漏、防撞击等措施,确保运输安全,严禁流动或露天转运。

4. 医废运输4.1 医院应选择有资质的运输公司或合作伙伴,确保医废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法律合规。

— 4.1.1 运输公司应具备医废运输资质,有相应的设备和专业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

— 4.1.2 医院应与运输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和搭配事项,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医疗废物处置相关规章制度模版(二篇)

医疗废物处置相关规章制度模版(二篇)

医疗废物处置相关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疗废物指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生产单位及其它与医疗活动相关的单位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潜在致病性的废物,包括医疗废弃物、医疗器械废弃物以及其它相关废物。

第三条医疗废物处置应符合“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坚持分类收集、分流利用、低风险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明确管理责任,加强废物处置工作。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医疗废物处置的具体办法和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制定医疗废物处置具体方案,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执行情况。

第七条医疗废物处置应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不影响环境和公共安全。

第二章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第八条医疗机构应根据医疗废物的性质和来源,对其进行分类管理。

第九条医疗废物的分类包括:传染性废物、医疗用品废物、药品废物、手术废物、投放物等。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应的废物收集设施和专用容器,分别收集不同类型的医疗废物。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制定详细的医疗废物分类指南,明确各类废物的特点和处理方法。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对医疗废物进行临时存放,并按照规定时间将废物交由专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第三章医疗废物处置流程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应的医疗废物处置流程,保证废物的安全运输和处理。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废物收集和运输,确保废物的及时清运。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委托专门的处置单位进行废物处理,严禁将废物随意丢弃或销毁。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自行负责低风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并建立相关记录。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将废物处置情况报告给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四章处罚和监督管理第十八条对于违反医疗废物处置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罚。

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全过程。

三、管理职责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明确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2.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应当组织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培训相关人员,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理。

3.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的台账,定期对医疗废物的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四、分类与收集1. 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1)感染性废物:包括带血的棉签、纱布、注射器等;(2)损伤性废物:包括手术刀、缝合针等锐利物品;(3)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等;(4)药物性废物:包括废弃的药物、药瓶等;(5)病理性废物:包括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的分类,采用相应的收集容器,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妥善收集。

五、储存与运输1. 医疗废物应当分类储存,不得混合存放。

储存场所应当有防渗漏、防鼠、防蚊、防蝇、防蟑螂等设施。

2. 医疗废物储存场所应当设置明显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 医疗废物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装,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破损。

4. 医疗废物的运输应当由专业人员负责,使用专用运输工具,确保运输安全。

六、处理与处置1. 医疗机构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机构,签订处理合同,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理。

2. 医疗废物处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处理设施和技术,按照处理合同约定的方式对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3. 医疗废物处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七、监测与记录1. 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的处理情况进行监测,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理。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护环境卫生,根据《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医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医院、诊所、药店、化验室等。

第三条管理原则:依法管理、预防为主、分类处置、妥善处置、监督管理。

第四条监督管理:由卫生监督部门依法对医疗废物处置进行监督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五条违法行为处理: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进行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

第二章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第六条医疗废物根据不同特性分为感染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药物残留物、尖锐器械、废药液等五类,应按照特性进行分类存储、处置。

第七条医疗废物分类方法: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医疗废物的具体特性,进行分类存储和处置,确保不同类别的医疗废物不混合交叉,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八条感染性医疗废物:应在采用专用容器内进行密封存放,使用完毕后及时送达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九条化学性医疗废物:应按照化学性质进行分类存储,采取专门的处置方法,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和危害。

第十条药物残留物:应按照药物种类进行分类存储,避免药物残留对环境和健康造成影响。

第十一条尖锐器械:应在专用容器内进行存放,使用完毕后即刻进行封闭处理,避免造成伤害。

第十二条废药液:应按照药物种类进行分类存储,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方法,确保废药液不会对环境造成危害。

第三章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管理第十三条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具备医疗废物处置相关资质和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要求。

第十四条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制定医疗废物处置计划,并按照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五条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第十六条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营。

第十七条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医疗废物处置档案,对每批次的医疗废物进行记录和备案,并保存一定期限。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汇编

筵宾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汇编(2019)目录一、医疗废物院感科管理制度 (1)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2)三、医疗废物交接管理制度 (2)四、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制度 (3)五、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4)六、医疗废物内部运送管理制度 (5)七、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5)八、医疗废物发生流失、泄漏和意外事故报告制度 (6)九、医疗废物的奖惩制度 (7)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要求 (8)筵宾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汇编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院感科管理制度1、各部门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见附3,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2、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3、运送人员应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用防渗漏、防遗撒、并标有明显的专用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运送车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转运车辆和工具使用后应在指定地点及时清洗和消毒。

4、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按要求加强卫生防护,防止受到健康损害。

5、科室管理人员应与专职收集人员做好内部交接。

暂存处管理员应做好对外交接工作。

资料至少保存3年。

6、各部门及“医疗废物暂存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应立即按应急预案报告、处理。

7、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

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1、各科室应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见附件3,将废物分置于相应的包装袋或容器内。

2、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放射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

【资料汇编】医疗废物相关管理制度(相当全面)

【资料汇编】医疗废物相关管理制度(相当全面)

附件一: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库伦旗医院二〇一四年目录1、医疗废物临床管理制度2、医疗废物分类目录3、医疗废物内部交接登记制度4、医疗废物内部转运管理制度5、医疗废物暂时存放管理制度6、医疗废物清运交接登记制度7、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和暂存处清洁消毒制度8、医疗废物相关人员培训制度9、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体检制度10、医疗废物管理检查监督制度11、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逐级上报制度12、医疗废物运送时间及路线图13、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流程医疗废物临床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下列工作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封闭,病理性废物必须防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物盛装封闭。

2、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3、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等高危险性废物,必须首先在微生物实验室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5、隔离的传染病人、多重耐药菌感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封闭。

6、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7、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 时,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8、必须使用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容器。

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

9、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10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块及其他各种敷料物被视为感染性废物。

医疗废物处置相关规章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相关规章制度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及管理1. 医疗废物的分类(1)感染性废物:包括手术室、产房、传染病病房等处产生的血液、体液、排泄物等可能感染病原体的废物。

(2)化学性废物:包括化学药品、药品包装物、药品废弃物等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废物。

(3)尖利物品:包括手术刀片、针头、玻璃容器等容易造成伤害的废弃物。

(4)放射性废物:包括医疗机构使用的放射性药品、设备等产生的放射性废物。

2. 医疗废物的管理(1)医疗机构应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等流程。

(2)医疗废物应该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收集,分装明确标识,并妥善保存,保证废物不外溢、不泄漏。

(3)医疗废物的运输应按照相关规定选择正规的废物运输公司,确保废物安全运输至指定处置点。

(4)医疗废物的处理应当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保障人员和环境安全。

二、医疗废物的收集与运输1. 医疗废物的收集(1)医疗机构应当配备封闭的医疗废物回收容器,并定期更换,确保废物收集容器的封闭性和密闭性。

(2)医疗废物的收集点应设在医疗废物生成处,严禁在非指定场所存放医疗废物。

(3)医疗废物的收集操作人员应按照要求佩戴防护用品,避免接触和污染。

2. 医疗废物的运输(1)医疗废物的运输必须由具有许可证的专业废物运输公司进行,不得私自运输。

(2)医疗废物的运输车辆应配备完善的废物收集容器,确保废物不泄漏。

(3)医疗废物的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废物的安全运输。

1. 医疗废物的处理(1)医疗废物的处理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选择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2)医疗废物的处理应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如焚烧、消毒、贮存等,确保废物能够得到有效处理。

2. 医疗废物的处置(1)医疗废物的处置必须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安全标准,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

(2)医疗废物的处置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置,不得私自倾倒或处理。

四、医疗废物的监督和检查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和评估医疗废物管理情况。

医疗废物的工作制度

医疗废物的工作制度

医疗废物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医疗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废物的定义和分类1.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等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 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1)感染性废物:如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废弃的血液及血制品、废弃的细胞培养物等;(2)病理性废物:如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3)损伤性废物:如废弃的锐器、玻璃制品等;(4)药物性废物:如废弃的药品、药物、化学试剂等;(5)化学性废物:如废弃的化学消毒剂、化学药品等。

三、医疗废物的管理责任1.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的要求和责任。

2.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3. 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医疗废物管理培训,掌握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理方法等相关知识,并按照规定执行医疗废物管理要求。

四、医疗废物的收集与包装1.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的分类,分别收集、包装医疗废物。

2. 医疗废物的包装应当使用专用包装袋或者容器,并在包装上标明废物类别、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等信息。

3. 医疗废物包装应当牢固、严密,防止废物泄漏、交叉感染等现象发生。

五、医疗废物的运输与暂存1.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运输管理制度,明确医疗废物的运输工具、运输路线、运输时间等要求。

2. 医疗废物运输工具应当专用,定期进行清洁、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3.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医疗废物暂存场所,标明废物类别、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等信息,并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六、医疗废物的处置1.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

2.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置记录制度,记录医疗废物的来源、数量、处置方法、去向等信息。

医疗废物处理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医疗废物处理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医疗废物处理工作制度范文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毒性或其他危险特性的废弃物。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环境的卫生,制定医疗废物处理工作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个医疗废物处理工作制度的范本,供参考:一、总则1. 本制度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标准制定的,适用于本医疗机构的所有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

2.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环境的卫生。

二、医疗废物分类1. 医疗废物按照其危险程度和处理方法分为四类:感染性废物、化学药物废物、尖锐器械废物、一般医疗废物。

2. 各类医疗废物的识别标志和颜色分别为:感染性废物(红色)、化学药物废物(黄色)、尖锐器械废物(蓝色)、一般医疗废物(黑色)。

三、医疗废物的收集和包装1. 医疗废物的收集应在废弃物产生地点设立相应的收集容器,并定期清理和更换。

2. 收集容器应标有相应的识别标志和废物分类的颜色,以及相关警示标志和警示语。

3. 医疗废物的包装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并采取防渗漏措施和二次包装的方式。

四、医疗废物的运输和储存1. 医疗废物的运输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标准的规定,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进行。

2. 运输过程中应确保废物容器的稳固和密封,防止废物泄漏和传播。

3. 医疗废物的储存应设立专门的储存区域,确保其安全和卫生。

五、医疗废物的处理和处置1. 医疗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的单位进行,确保废物的合理处理和无害化处置。

2. 各类医疗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过程应妥善记录,并保存一定期限。

3. 对于特定的医疗废物,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采取特殊的处理和处置方式。

六、医疗废物的培训和教育1. 本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医疗废物处理和处置的培训和教育活动,确保员工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2. 新员工进入本医疗机构后,应接受医疗废物处理和处置的培训,达到岗位要求和标准后方可上岗。

3. 员工在工作中发现医疗废物处理和处置方面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汇编)医疗废物管制度是为保障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而制定的规定,并旨在保护公共和生态环境。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定义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卫生活动中产生的、存储的、转运的、处理的、处置的、监督管理的各类物质,包括医疗废水、医疗废气、医疗废物、医疗废弃药品等。

二、医疗废物管理要求1、医疗废物必须按照各类进行分类,不能混合。

按医疗废物产生的特性、种类和污染程度分类,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处理和处置。

2、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经营性医疗机构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医疗废物处理,不得乱倒、乱丢、乱排放等。

3、医疗废物的处理应符合国家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卫生防疫法律法规及标准,不得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和环境。

4、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置的机构和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和技能,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按规定进行操作。

5、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收集和处置工作,将相关工作纳入医疗质量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之中,建立整体管理和持续改进机制。

三、医疗废物分类处理1、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理标准要求:红色医疗废物应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具备危险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理能力的单位收集、运输、处理;黄色医废、剩余物较多的一般医疗废物应集中(单独、与蓝包装医疗废物分开)存放,收集周期不得超过24小时,由环卫单位以封闭式车辆集中运输至城市生活垃圾中转站或环卫设施。

2、医疗废物分类处理方式:(1)灭菌处理:采用蒸汽灭菌、微波灭菌、化学灭菌等方法处理医疗废物。

适用于生物医疗废物的处理。

(2)焚烧处理:高温焚烧法、低温等离子体焚烧法等。

适用于化学、药品及物化性质比较复杂的医疗废物。

(3)化学处理:采用化学方法将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适用于污染严重的医疗废物。

(4)物理处理:该方法以摩擦、压缩等方式处理医疗废物。

适用于废旧物品的处理。

(5)填埋处理:填埋场按要求对符合分类处置要求的医疗废物进行填埋处理。

兽医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养殖企业)

兽医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养殖企业)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一、兽医医疗废物管理要求1、兽医诊疗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废物,须分类收集,不能混合收集,损伤性医疗废物放入利器盒(箱);医疗废物放入包装袋(箱);解剖病料消毒后投入化尸池。

2、兽医医疗废物必须由主管兽医负责管理,养殖场场长监督并安排专室专处存放,达到一定数量后交由有处理资质的专业部门作无害化处理。

3、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的包装袋(箱)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

放入包装袋或容器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在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闭方式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4、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5、医疗废物暂存点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医疗废物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6、运送人员在处理、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

使用垃圾收集箱以防止造成包装物或者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7、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并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二、其他要求1、管理、运送医疗废物的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

2、禁止任何人员买卖、私下处理医疗废物,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扩散。

防止医疗废物交由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

3、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XXX公司二零一八年九月。

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医疗废物是指医疗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和其他单位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废物、化学废物和辐射废物等。

第三条医疗废物的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化无害”的原则,实施分类收集、分类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监管,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

第二章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第五条医疗机构应根据医疗废物的性质和来源,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具体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废物、化学废物和辐射废物。

第六条感染性废物包括床单、护士服等与病人接触后易感染的废物,应以黄色密闭容器或袋子包装,并标识“感染性废物”。

第七条病理性废物是指医疗机构人体组织、器官、血液等产生的废物,应以红色密闭容器包装,并标识“病理性废物”。

第八条药物废物是指丢弃的药品、过期药品等医疗废物,应以专用容器包装,并标识“药物废物”。

第九条化学废物是指药品包装、患者排泄物等产生的废物,应以黑色密闭容器包装,并标识“化学废物”。

第十条辐射废物是指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器械等产生的废物,应以铅罐包装,并标识“辐射废物”。

第三章医疗废物收集处理第十一条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理应由专业机构或单位负责,不得私自处理或无序丢弃。

第十二条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医疗废物不外泄污染环境。

第十三条医疗废物的储存设施应采取密闭、防渗漏等措施,设立专人负责管理,避免交叉感染和污染。

第十四条医疗废物的运输车辆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配备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保障医疗废物运输安全。

第十五条医疗废物的处理应按照分类要求,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确保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

第四章医疗废物处置第十六条医疗废物的处理方式包括焚烧、高温蒸气消毒、化学反应、物理处理等,具体选择依据不同医疗废物的性质和数量而定。

医疗废物临床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废物临床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废物临床管理制度汇编医疗废物临床管理制度汇编一、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1. 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人身安全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2. 医疗废物按照危险程度和属性分类,危险程度分为Ⅰ类、Ⅱ类、Ⅲ类,属性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药品废物、放射性废物、一般性废物五类。

3. 医疗机构需在医院内设置专门的储存点,对不同类别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置。

4. 对储存的医疗废物,应作好物品清单,并在其容器上标明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名称。

对于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药品废物,应贴上警示标志。

5. 维护医疗废物的储存点应保持清洁,密闭性好且有防雨、防火等设施。

同时设置有防护措施,避免因储存医疗废物而对人员、环境造成污染。

6. 医疗废物的处理,应严格按照埋填、焚烧、化学处理、煮沸消毒、紫外线照射等处理方式进行。

二、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1. 医疗机构应每日对密闭式的医疗废物储存柜进行检查,对感染性废物应逐日收集和处理。

对于可回收利用的一般性废物应及时分拣清洗,并进行合理的利用再生。

2. 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各流程的各环节应严格把控,确保环境、人身安全和健康之间的统一。

3. 对于化学药品废物、放射性废物,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对于病理性废物、感染性废物,应设置特定的回收储存和处理流程并进行有效消毒,以确保其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4. 在推进绿色医疗废物处理时,应针对不同的医疗废物类型和规模实施科学的管理和处理方案,做好相关的工作计划和监督管理。

5. 医疗机构应建立详细的记录和档案,包括医疗废物产生量、类型、来源、储存、运输及处理情况等。

同时应向环保部门报送医疗废物处理报告。

三、医疗废物运输管理制度1. 医疗机构应选用专业从事医疗废物运输的公司运输。

该公司应具备必要的资质证书和经验、技术,并符合各项安全标准。

2. 医疗废物运输前,应填写详细的医疗废物清单和处理协议,并做好防护措施。

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篇一: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二、范围医院所有的临床、医技科室、后勤服务保障部门。

三、职责1、建立健全医院的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医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院长、科主任、护士长、实验室负责人为本部门具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级人员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2、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负责垃圾的分类投放,清洁工人负责垃圾收集、包装密封并运送到科室医疗废物暂存点。

3、物业公司专职人员(总务科监管)负责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手术室等)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运送到医院暂时贮存地点,并与产生点工作人员交接登记签名,按要求存放。

每天/隔天与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

每月收集各科室及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的交接记录,并检查数量是否一致。

交接表保存3年。

按要求为临床科室提供合格的包装容器。

4、药剂科负责输液瓶的回收及无害化处理。

负责药物性废物的无害化处理。

5、核医学科、检验科、实验室负责放射性废物、病原微生物标本的无害化处理。

6、医疗废物管理部门负责对医疗废物处理进行监督检查及相关人员的培训。

四、标准1、临床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科室主任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

(2)医务人员负责垃圾的分类投放,科室清洁工人负责垃圾收集、包装密封,污物袋装满3/4时即需包装密封,分类投放于科室的暂时贮存地点,并做好交按记录,交接记录月底护士长签名后一份交总务科统一保存,另一份物业公司存档。

生活垃圾收集桶(黑色污物袋),容器必须加盖、防渗漏、防锐器穿透,各种污物桶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污物收集桶每周定期清洁消毒二次,有污染时随时消毒。

(4)进行污物收集、处理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胶手套、穿胶水鞋、戴口罩、帽,必要时穿橡胶围裙等。

(5)病人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带针头)、输液器(带针头)、输血器等用后直接投入锐器合。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流程及责任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流程及责任

页眉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职责安泽县医疗企业中医医院二零一八年目录1、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医疗废物分类采集制度3、医疗废物转运制度4、医疗废物临时储藏制度5、医疗废物交接制度6、医疗废物有关消毒制度7、医疗废物突发事故应急办理制度8、医疗废物卫生安全防备制度9、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制度10 、医疗废物事故报告制度11 、医疗废物管理分工表示图12 、医疗废物监控人员职责13 、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流程14 、医疗废物产生科室工作制度15 、医疗废物管理应急方案16 、医疗废物管理储存点工人职责页脚精心整理页眉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一、严格依据卫生部《医疗卫活力构医疗废物管理方法》的要求,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二、成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医院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护士长兼职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和监控;科室院感质控小组组长为科室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

各级责任人要确实执行职责,保证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三、医疗废物由科室指定专人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告表记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每天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往医疗废物暂储存地。

四、成立医疗废物交接制度。

各科室送往医疗废物暂储存点和运往特垃场的医疗废物都要仔细进行交接登记。

五、医疗废物暂储存点加锁由专人管理,其余非工作人员不得接触医疗废物。

六、对不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执行而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者,按条例有关规定赐予经济处分;对造成严重结果的,将依据有关法例追查刑事责任。

医疗废物分类采集制度一、依据医疗废物的类型,将感染性废物和伤害性废物分别用有警告表记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关闭,病理性废物一定防腐办理后用黄色包装物盛装关闭。

二、感染性废物、伤害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淆采集。

少许的药物性废物能够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该在标签上注明。

页脚精心整理三、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该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许容器进行仔细检查,保证无损坏、渗漏和其余缺点。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本1、成立本单位专门医疗废物管理____,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2、建立培训制度,每年对全体医务人员以及从事医疗废物回收管理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教育。

3、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统一使用黄色有标识塑料袋、桶、利器盒分类盛装医疗废物,禁止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装。

4、加强医疗废物的交接管理。

各单位(科室)指派专人每日对医疗废物进行交接,并做好记录。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____年。

5、回收人员每天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将医疗废物送至指定的暂存地点。

6、医疗机构设立醒目标志区分的医疗废物贮存间(区),并实施专人管理,严禁在其他位置倾倒、堆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贮存间(区)每日定时搬运、定时清洗、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7、医疗废物每____小时交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理,并做好交接登记。

8、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工作人员应遵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主管部门。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店、诊所等产生医疗废物的单位。

第三条医疗废物管理应遵循“减量、资源化、安全化、无害化”的原则。

第二章分类管理第四条医疗废物根据危险程度和特性,分为四类: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第五条一类医疗废物是指具有传染性的危险废物;二类医疗废物是指有毒有害的废物;三类医疗废物是指普通垃圾;四类医疗废物是指资源化利用的废物。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的分类特性,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

第三章收集与存储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废物的收集和存储设施,保证收集和存储过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八条医疗废物应按照分类要求进行分别收集、存储,并保证分类标识清晰可见。

第九条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具备密封性、耐高温、耐腐蚀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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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职责汇编二O一八年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职责汇编目录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各职能管理部门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3)医疗废物产生地点的工作人员职责 (4)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 (5)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6)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7)医疗废物管理专(兼)职人员职责 (7)医疗废物内部运送管理制度 (8)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 (9)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11)医疗废物转运工作制度 (12)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职责 (1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 (14)医疗废物处置流程图 (16)医疗废物分类 (17)医疗废物暂存间清洁消毒制度 (18)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为加强我院的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切断病源性的传播途径,有效地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特制定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各科室主任及负责人为本部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要经常性组织本科室人员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增强管理意识,落实部门医疗废物管理职责。

2、各科室对产生的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医疗废物要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

3、盛装医疗废物前,认真检查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有无破损、渗漏。

盛装医疗垃圾达到包装袋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的封口紧实、严密,以防在运送过程中遗撒。

4、化学性废物中,批量报废的化学试剂要交专门机构处理。

5、批量报废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械要交专门机构处理。

6、医疗废物中有病原体的培养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前,应当就地消毒处理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7、放入包装袋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包装袋或容器的外表被感染性废物污染处要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每个包装物或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中文标签,同时填写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

8、医疗垃圾运送人员每天将分包装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路线运送到医院暂存地点并加锁防盗,医疗废物在院暂存时间不应超过2天。

9、收集运送医疗垃圾的专职人员要按要求做好自身保护,避免与医疗废物直接接触,同时防止包装物或容器的流失或破损而造成医疗废物泄漏。

10、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处必须由专人负责,应定期对暂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消毒。

并做好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等安全措施。

11、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责任人应当做好对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处理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12、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要加强对医疗废物管理的监督,定期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汇报,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各职能管理部门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协助制订各項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处理办法,指导、督查各项制度的落实和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对检查发现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时进行反馈、分析、协调解决,做好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事件的消毒和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医教科、护理部:负责检查、指导病区、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对使用后一次性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等制度规定的制定、落实、执行。

内部转运送外理部门是否做好交接登记记录,做好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

总务科:落实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登记、运送、储存、消毒工作,按时将医疗废物移交给市医疗废物回收处置单位,做好移交登记和有关资料的存档,负责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事件的报告、物资供应和相关处置工作。

重点科室:应结合本部门工作,制定具体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并协助督查医疗废物运送专职人员的工作,定期进行考核。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的工作人员职责1、医疗废物产生地点的工作人员必須严格执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严格区分生活垃圾,不得混放,做到医疗废物日产日清。

2、在诊疗过程中处理医疗废物时严格按医疗废物管理要求分类、浸泡、消毒。

3、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4、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5、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有中文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科室或部门、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6、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間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人员交接,登记并签名。

7、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一旦意外损失应即刻处理,同时报告监控部门。

8、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

9、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依法处理。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1、各医疗岗位每次医疗活动产生的医疗废物由本岗位医务人员,按医疗废物不同类别分别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

2、各科室保洁工人负责医疗垃圾的收集登记工作,感染性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内、损伤性废物放入利器盒内,不得随意取出。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并在医疗废物包装袋、容器外表粘贴警示标识,标签内容有废物类别、生产日期、科室、对医疗废物进行秤重。

然后填写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与科室人员双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3、院内各科室每天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将医疗废物收集,交给运送人员并在交接本上签名,运送人员与科内人员核实后运送至暂存间。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人员核对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登记的数量与实物是否一致、是否密封、有无粘贴警示标识等并在交接本上签名。

如不符合要求不得转运。

4、本院将医疗废物交与东风(十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理公司进行集中处置,并签署了委托处置协议书,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交接制度,认真与东风(十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理公司工人进行交接并做好登记,且登记资料需保存3年。

5、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实行专人负责制。

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的要求存放,在医疗废物储存过程应当严防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

6、严禁回收买卖医疗废物,一旦发现将按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3、对感染性、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在医务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指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的处理同(4)。

6、批量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处置同(4)。

7、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标本及排泄物,应该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9、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1、对全员进行医疗废物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

2、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理等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

3、组织保洁人员学习相关法律,工作要求,操作方法和安全防护知识。

并掌握锐器伤后处理方法。

医疗废物管理专(兼)职人员职责1、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2、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3、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4、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5、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相关资料保存至少3年以上,更换管理人员时做好交接手续。

6、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他问题。

医疗废物内部运送管理制度1、医院内医疗废物运送应使用专用工具。

2、总务科派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运送工作,并对医疗废物运送过程负责。

应按照明确的医疗废物运送时间、线路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

3、医疗废物运送过程中应确保安全,不得丢失、遗撒、和打开包装取出医疗废物。

4、禁止转让、盗卖医疗废物,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和扩散。

5、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6、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工具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7、医疗废物工具每次运送完毕,应在指定的地点进行消毒和清洗。

如使用重复使用的周转箱,在每次运送完毕后应进行消毒、清洗。

晾干后方可再次投入使用。

8、要严格执行标准预防的原则,做好个人防护。

如;运送过程中穿工作服,戴防护手套、口罩、帽子等防护用品。

每次运送工作结束后立即进行认真洗手和手消毒。

9、各科室与运送人员交接医疗废物时登记日期、种类、数量、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3年。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1、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应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2、要有严格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措施,做到防鼠、防蚊蝇、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4、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转让和买卖医疗废物。

5、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6、专职人员必须按制定时间、路线,并使用专用密闭运输工具,收集、运输医疗废物。

7、从各医疗废物产生点收集回的医疗废物要分类放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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