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下载】深交所 上交所 交易规则 差异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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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上市、交易规则总结(修订)

沪深上市、交易规则总结(修订)

一、深交所规范运作指引总结二、沪深上市规则总结(一)共同且需关注:1、暂缓披露的理由和期限:(1)拟披露的信息尚未泄漏;(2)有关内幕人士已书面承诺保密;(3)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经本所同意,公司可以暂缓披露相关信息。

暂缓披露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董秘资格禁止性条件:(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3)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4)本公司现任监事;4、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报本所备案,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的人选。

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深交所为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应当自发行人披露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跟踪报告并发表独立意见。

发行人临时报告披露的信息涉及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委托理财、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事项的,保荐机构应当自临时报告披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分析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发表独立意见。

6、上市所需股本:主板5000万,创业板3000万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3年内转让的例外条件:(1)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均有)(2)因上市公司陷入危机或者面临严重财务困难,受让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获得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且受让人承诺继续遵守上述承诺;(深交所主板特有)8、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条件:(1)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2)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3)申请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三日交易规则

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三日交易规则

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三日交易规则近年来,我国股市发展迅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参与。

为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等交易所纷纷出台了一系列交易规则。

这些规则不仅对投资者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也为市场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上交所交易规则上交所作为我国最大的交易所之一,其交易规则是股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上交所的交易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交易时间:上交所的交易时间分为早盘和下午盘,具体时间为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在交易时间内,投资者可以进行股票、债券等证券的买卖交易。

2. 交易品种:上交所主要交易的证券品种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

其中,股票是上交所最为重要的交易品种,也是投资者关注的焦点之一。

3. 交易规则:上交所的交易规则主要包括交易制度、交易规则、交易准入等方面。

在交易过程中,投资者需要遵守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4. 交易费用:上交所对交易行为有一定的收费标准,包括交易手续费、交易印花税等。

投资者在进行交易时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5. 交易风险:上交所在交易过程中做了很多风险防范措施,包括风险提示、监管制度等。

投资者在进行交易时应该注意风险控制,谨慎操作。

二、深交所交易规则深交所是我国另一个重要的交易所,其交易规则也是投资者需要了解的内容。

深交所的交易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交易时间:深交所的交易时间与上交所基本保持一致,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在交易时间内,投资者可以进行股票、债券等证券的买卖交易。

2. 交易品种:深交所的交易品种也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其中股票是最为重要的交易品种。

3. 交易规则:深交所的交易规则和上交所类似,包括交易制度、交易规则、交易准入等方面。

在进行交易时,投资者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以免受到处罚。

4. 交易费用:深交所也对交易行为有一定的收费标准,包括交易手续费、交易印花税等。

上海深圳交易所交易规则

上海深圳交易所交易规则

3.4.2 证券买卖---申报时间图解
深 开盘开放式集合竞价
上午连续竞价
收盘开放式 下午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
9:15
9:20
9:25 9:30
11:30 13:00
14:57 15:00
可撤单 不可撤单 受理申报,但不处理
不可撤单
沪 开盘开放式集合竞价
上午连续竞价
下午连续竞价
9:15
9:20
9:25 9:30
10万张
10万张
(1000万元) (1000万元)
股(份)

1手=1000 1手=1000 1手=1000 元面值债券 元标准券 元面值债券
股(份)

1张= 100元 1张=100元
面值债券
标准券
3.5.1 证券买卖----开始委托
1.投资者首先要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并与会 员签订证券交易委托协议
3.1 证券买卖-----一般规定之会员
会员接受投资者的买卖委托后,应当按照委托的内容向交易所
申报,并承担相应的交易、交收责任。
会员向交易所交易主机发送买卖申报指令,并达成交易的结果
及其他交易记录将会由交易所发送至会员。
会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委托和申报记录。
3.2 证券买卖-----一般规定之投资者
申报处理结果:成交或撤销。
卖出委托:以指令进入 交易主机时“买一”至 “买五”价格依次作为 卖出指定价格,按照 “买一”至“买五”数 量依次成交。
最大成交数量=215
最大成交数量=185
买入委托:以指令进入 交易主机时“卖一”至 “卖五”价格依次作为 买入指定价格,按照 “卖一”至“卖五”数 量依次成交。
转限价或撤销。

上交所和深交所交易规则对比

上交所和深交所交易规则对比

上交所和深交所交易规则对比交易结构:上交所的交易结构采用集中竞价撮合的方式进行。

即在特定的集合竞价时间段内,投资者可以提交委托单,交易所会根据买卖双方的委托单进行撮合成交。

而深交所的交易结构则是连续竞价撮合的方式进行。

即任何时间都可以提交委托单,并根据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

交易时间:上交所的交易时间分为两个阶段,分别是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而深交所的交易时间也分为两个阶段,分别是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交易方式:上交所的交易方式主要包括集中竞价、封闭式基金交易、回购交易等。

其中集中竞价是主要的交易方式,也是最常见的股票交易方式。

而深交所的交易方式也包括集中竞价、封闭式基金交易和回购交易,但相比之下,深交所更加注重创新交易方式的引入,如“分级基金”、“LOF”等。

交易规则:上交所和深交所在交易规则上也存在一些差异。

在交易安全机制上,上交所实行T+1的交易制度,即当日成交的股票将于下个交易日完成交割。

而深交所实行T+0的交易制度,即当日成交的股票当日就可以完成交割。

另外,在涨跌停板的设置上,上交所的涨跌停幅度为10%,而深交所的涨跌停幅度则分为5%和10%两档。

此外,上交所和深交所在交易规则上还存在一些具体细节的差异,比如交易费用的计算方式、交易流程的要求等。

投资者在进行股票交易时需要了解这些差异,以充分把握交易机会并遵守相应的交易规则。

总的来说,上交所和深交所在交易结构、交易时间、交易方式、交易规则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投资者在进行股票交易时应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投资策略选择适合自己的交易所,并了解其交易规则,以便更好地进行投资决策。

上交所、深交所可转债交易规则对比

上交所、深交所可转债交易规则对比

上交所、深交所可转债交易规则对比上交所和深交所是中国两家重要的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也非常活跃。

可转债作为债券市场的一种重要品种,在上交所和深交所都有交易。

下面将对上交所和深交所的可转债交易规则进行对比。

一、可转债的发行条件和发行方式:1.上交所:-发行条件:发行人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股份制公司,且具备转股条件。

-发行方式:通过上市发行、配售和网上发行三种方式进行。

2.深交所:-发行条件:发行人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或全民所有制法人,且具备转股条件。

-发行方式:通过上网发行和协议转让两种方式进行。

二、可转债的转股条件和转股价格:1.上交所:-转股条件:可转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转股:-在一定时间内的一定数量的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超过转股价格;-可转债市场价格超过面值;-到期未偿还时,可转债市场价格超过面值。

-转股价格:转股价格由发行人和债券持有人自行协商确定。

2.深交所:-转股条件:可转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转股:-在一定时间内的一定数量的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超过转股价格;-可转债市场价格超过转股价格。

-转股价格:转股价格由发行人和债券持有人自行协商确定。

三、可转债的交易方式和交易时间:1.上交所:-交易方式:可转债交易分为现货交易和债券回购交易两种方式。

其中,现货交易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债券回购交易以协议方式进行。

-交易时间:现货交易时间为交易日的上午9:15至11:30和下午1:00至3:00,债券回购交易时间为交易日的上午9:30至11:00和下午1:30至3:00。

2.深交所:-交易方式:可转债交易分为现货交易和回购交易两种方式。

其中,现货交易采用集中竞价撮合方式,回购交易采用协议撮合方式。

-交易时间:现货交易时间为交易日的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00至3:00,回购交易时间为交易日的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至3:00。

四、可转债的风险控制和监管措施:1.上交所:-风险控制:上交所设有风险控制机制,对可转债的价格波动进行限制,防止过度波动。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报价交易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报价交易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客户可以采取限价委托或者市价委托的方式委托买卖证券,不过,市价申报只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

在市价申报类型方面,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不完全相同。

*上海证券交易所市价申报类型*1)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即该申报在对手方实时最优5个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格依次成交,剩余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2)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

即该申报在对手方实时5个最优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依次成交,剩余未成交部分按本方申报最新成交价转为限价申报。

如果该申报无成交的,按本方最优报价转为限价申报。

如无本方申报价格的,该申报撤销。

*深圳证券交易所市价申报类型*1,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

指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

如果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无申报的,该申报自动撤销。

2,本方价格最优申报。

指以申报进入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

如果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无申报的,该申报自动撤销。

3,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指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格,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最优5个价位的申报队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如果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无申报的,该申报自动撤销。

4,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指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格,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所有申报队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如果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无申报的,该申报自动撤销。

5,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

指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格,如与申报进入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所有申报队列依次成交能够使其全部成交的,则依次成交;否则申报全部自动撤销。

如果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无申报的,该申报自动撤销。

1.对手方最优价格委托,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段及操作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段及操作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段及操作摘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时段及操作1.交易时间2.交易类型3.交易规则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段及操作1.交易时间2.交易类型3.交易规则正文: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段及操作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是我国两家重要的证券交易所,分别位于上海和深圳。

这两家交易所的交易时段和操作规则略有不同,下面将分别介绍。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时段及操作1.交易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分为两个交易时段:- 上午时段:9:30-11:30- 下午时段:13:00-15:00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还设有盘前和盘后交易时段,分别为:- 盘前交易时段:9:15-9:30- 盘后交易时段:15:00-15:302.交易类型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类型包括:- 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基金交易- 权证交易- 股指期货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3.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包括:- 价格涨跌幅限制: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债券、基金、权证的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

- 交易单位:股票的交易单位为100 股或其整数倍,债券的交易单位为1 手(1 手等于1000 元面值),基金的交易单位为1 份或其整数倍。

- 申报数量: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股票、基金、权证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超过100 万股(份),债券交易和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超过1 万手,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超过5 万手。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段及操作1.交易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分为两个交易时段:- 上午时段:9:30-11:30- 下午时段: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没有盘前和盘后交易时段。

2.交易类型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类型包括:- 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基金交易- 权证交易- 股指期货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3.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基本一致,包括价格涨跌幅限制、交易单位、申报数量等方面的规定。

上交所、深交所可转债交易规则对比

上交所、深交所可转债交易规则对比

上交所、深交所可转债交易规则对比上交所与深交所是中国两大主要证券交易所,也是债券市场的主要交易场所。

这两个交易所的可转债交易规则有一些区别,下面将对它们进行对比分析。

一、可转债的交易时间1.上交所:上交所的可转债在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15至9:25进行连续竞价交易,下午1:30至3:00进行集合竞价交易,交易时间较为短暂且只有一个竞价阶段。

2.深交所:深交所的可转债在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15至9:25进行集合竞价交易,下午1:00至3:00进行连续竞价交易,交易时间相对较长且分为两个竞价阶段。

二、可转债的交易规则1.上交所:上交所的可转债交易规则相对简单,允许任何投资者参与交易,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交易方式主要为竞价交易,即投资者根据自己的意愿报出买入或卖出的价格,最终成交的价格由市场供需决定。

2.深交所:深交所的可转债交易规则相对复杂,对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有不同的交易规定。

个人投资者在交易时需要指定一个证券公司作为代理,而机构投资者可以直接参与交易。

交易方式包括集合竞价交易和连续竞价交易,集合竞价交易按照指定的交易时间内报价,连续竞价交易则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随时报价。

三、可转债的交易费用1.上交所:上交所的可转债交易费用较为简单,主要包括交易佣金和印花税。

交易佣金是投资者在交易时支付给证券公司的费用,通常为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

印花税则是根据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国家交纳的费用。

2.深交所:深交所的可转债交易费用相对复杂,除了交易佣金和印花税外,还有一些其他费用。

例如过户费是指在股票所有权转让时,根据股票转让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过户机构的费用。

结算费是指在交易成交后,根据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证券公司的费用。

除了这些费用外,还有一些其他费用如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交易所的交易征费等。

总之,上交所和深交所的可转债交易规则在交易时间、交易规则和交易费用等方面有一些差异。

投资者在进行可转债交易时需要遵守各交易所的相应规定,并根据自己的投资需求进行选择。

上交所与深交所对货币基金交易规则的不同之处

上交所与深交所对货币基金交易规则的不同之处

上交所与深交所对货币基金交易规则的不同之处上交所和深交所是中国两大证券交易所,两者在货币基金交易规则方面有一些不同之处。

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比较。

一、上交所和深交所对于货币基金的认可方式有所不同。

上交所将货币基金作为一种特殊的交易品种,认可的标准较为严格,仅允许符合特定条件的货币基金产品进入交易市场。

而深交所则更加开放,对符合法律法规的货币基金产品给予认可,相对来说更容易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二、上交所和深交所对货币基金的交易时间设置有一定差别。

上交所的货币基金交易时间与证券交易时间保持一致,即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

而深交所的货币基金交易时间则相对于上交所更加灵活,具体以货币基金发行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约定为准,不受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限制。

三、上交所和深交所对于货币基金的交易费用设置有所不同。

上交所的货币基金交易费用相对较低,一般包括交易佣金和系统使用费等。

而深交所的货币基金交易费用则略高于上交所,一般包括交易佣金、交易服务费和信息服务费等。

四、上交所和深交所对于货币基金的交易方式也有所差别。

上交所的货币基金交易方式主要为集中竞价和市价交易,即投资者可以根据市场行情选择进行集中竞价或者按照市价进行交易。

而深交所的货币基金交易方式则更为多样化,不仅包括集中竞价和市价交易,还有港股通和深港通等多种方式。

五、上交所和深交所对于货币基金的交易规则和制度也有所不同。

上交所对货币基金的交易规则和制度相对更为严格,包括交易限制、净值更新等规定,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深交所对于货币基金的交易规则和制度相对较为灵活,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综上所述,上交所和深交所对于货币基金交易规则存在一些差异,包括对货币基金的认可方式、交易时间、交易费用、交易方式以及交易规则和制度等方面。

投资者在选择进行货币基金交易时,应根据自身需求和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交易所进行交易。

当然,无论是在上交所还是深交所进行货币基金交易,投资者都应注重风险管理,合理配置资金,并密切关注市场动态,以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2010] 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XBRL应用的比较分析

[2010] 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XBRL应用的比较分析
上市公司生成的实例文档都没有在本地计算机上留底,上 市公司不能方便地拿到自己公司的实例文档,没有进一步使用 本公司实例文档的需求,使上市公司不明白为何要报送 XBRL 实例文档,所做的工作仅仅是为了满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因 此,上市公司容易把填报工作看成是一种负担,这对 XBRL 应 用的推广有消极的一面。
此外,两所都有元素的中文标签链接库,但是都没有生成 中文标签的实例文档,这在技术上应该是很容易做到的。中文 标签的实例文档可以给使用通用分析软件(如:e xc e l,a c l,s p s s 等)进行数据分析的用户带来很大的方便。绝大部分通用的分 析软件都支持 xml 实例文档的导入。
三、提供的应用服务比较 上证所 XBRL online 网站除了提供上市公司 XBRL 实例文 档的展示之外,目前未提供网上的分析功能。而深交所的 XBRL 上市公司信息服务平台则提供了相对丰富的报告数据分析功 能,满足投资者最基本的分析需求。因此,在为用户提供应用服 务方面,深圳所稍稍领先于上证所。 虽然,两所都在网上提供了上市公司 XBRL 实例文档格式 化的展示,深交所还提供了比较丰富的分析功能和分析结果的 展示。但是实例文档的下载却不完全一样,深证所提供相当一 部分上市公司的历年实例文档供用户免费下载,而上证所没有 提供,仅仅提供样例。 XBRL 主要是解决公司财务报告数据的网络传输和电子化 交换,其应用的核心价值和最终目的,就是供使用者通过各种运
表 1 上交所和深交所分类标准的主要区别
项目
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分类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
(CLCID)
规范》中的分类标准
评论
存放位置 XBRL 中国地区组织官方网站
证监会网站
XBRL 中国地区组织官方网站为上证所代管,因此,没有深交

深交所交易规则

深交所交易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第一章竞价交易与电脑系统第一节基本交易规则一.交易制度1.证券市场的基本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2.交易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3.成交顺序:较高买进委托优先与与较低买进委托;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与与较高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按委托顺序成交。

4.交易品种:现有品种:A股、B股、国债现货、企业债、国债回购、基金、可转换债券。

曾有品种:认股权证、国债期货。

5.报价单位:A股、B股以股,基金以基金单位为报价单位,债券以‘100元面额’为报价单位;国债回购以‘资金年收益率’为报价单位。

6.价格变化档位:A股、债券、基金为0.01元;B股为0.01港元(仙),国债回购为0.01%。

7.委托买卖单位与零股交易:A股、B股、基金的委托买卖单位为‘股’,但为了提高交易系统的效率,必须以100股或其整数倍进行委托买卖。

如有低于100股的零股需要交易,必须一次性委托卖出,不能分次卖出。

同时,也不能委托买进零股。

债券的委托买卖单位为1000元面值(手)。

8.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法定公众假期除外。

9.竞价:集合竞价从上午9:15~9:25;连续竞价从9:30~11:30、1:00~3:00。

10.开市价和收市价:开市价为某只证券当日第一笔成交价(第一笔成交价有可能在连续竞价中产生);有成交的最后一分钟内所有成交的加权平均成交价为收市价。

11.涨跌幅限制:自1996年12月16日起,对交易的股票(含A股、B股)、基金类证券(含受益凭证)实行交易价格涨跌幅限制。

在一个交易日内,除上市首日证券外,每只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日收市价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

超过涨跌幅度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12.通讯方式:一般,营业部与深交所有以下几种通讯方式——DDN、双向卫星、单向卫星,具体由各个营业部的实际情况而定。

今后的趋势为双向卫星。

13.股东帐户:委托人委托买卖股票,必须先亲自向深交所(或深交所指定的证券商)办理名册登记并开立(股东帐号(即:股票帐户)。

深交所上交所交易规则差异对比

深交所上交所交易规则差异对比

深交所上交所交易规则差异对照深交所上交所席位保留了席位概念(2.1.1),同时新增加了交易权限管理的条款(2.1.3)。

用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的概念取代了交易席位的概念(2.1.1),增加了交易权与交易业务单元一节(2.2.1、2.2.2、2.2.3)。

收盘集合竞价引入了最后3分钟收盘集合竞价制度(2.3.2)。

无此规定。

收盘价确定方式证券的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

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的,以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为收盘价。

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4.2.3)。

证券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

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4.1.3)。

权证没有具体规定,打算以专门规则加以规定。

将权证当日回转交易写入规则(3.1.5),并在其他几处条款也增加了权证的内容(3.4.9-3.4.11)。

交易商采用主交易商概念(3.1.6)。

采用一级交易商概念(3.1.6),并且在规则中明确写明债券大宗交易实行一级交易商(3.7.9)。

竞价申报时间9:25至9:30接受申报,但不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进行处理(3.3.1)。

9:25至9:30不接受申报(3.4.1)。

市价申报方式采用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以及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共五种方式(3.3.4)。

并且对申报价格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或对手方无申报的情况,明确规定申报自动撤销(3.3.6)。

采用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和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两种(3.4.4)。

对申报价格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或对手方无申报,申报是否自动撤销未作规定。

竞价交易债券和债券回购的申报单位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债券以10张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

买入、卖出债券质押式回购以10张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

上交所、深交所可转债交易规则对比

上交所、深交所可转债交易规则对比

上交所、深交所可转债交易规则对比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可转债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受到了投资者的广泛关注。

可转债是一种债券,具有债券和股票的双重属性,可以在约定的条件下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

在中国,上交所和深交所是两个主要的证券交易所,二者在可转债交易规则上有一些差异。

两个交易所对可转债的发行有不同的规定。

上交所规定,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主要是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只能通过二级市场购买。

而深交所则允许个人投资者直接参与可转债的申购。

这一规定的不同导致了两个交易所的可转债发行方式存在差异。

两个交易所对可转债的交易机制有所不同。

上交所采用了限价竞价的交易方式,即投资者可以在限价范围内提交买入或卖出的委托,最终以最优价格成交。

而深交所则采取了集合竞价的交易方式,即投资者在集合竞价时段内提交买入或卖出的委托,最终以同一价格成交。

这两种交易方式各有优劣,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适合的交易方式。

两个交易所对可转债的交易时间也有所不同。

上交所的可转债交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而深交所的可转债交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与上交所基本一致。

这一规定的一致性使得投资者可以更方便地进行可转债的交易。

两个交易所对可转债的风险控制也有所不同。

上交所规定,可转债的交易价格不得超过每张面值的130%,同时也有价格波动限制。

而深交所则规定,可转债的交易价格不得超过每张面值的110%,同时也有价格波动限制。

这些限制的存在可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防止市场出现异常波动。

以上交所、深交所可转债交易规则对比,可以看出两个交易所在可转债发行对象、交易机制、交易时间和风险控制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投资者在选择投资可转债时,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交易所进行投资。

同时,投资者也需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掌握可转债的相关信息,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上交所和深交所惩处对比

上交所和深交所惩处对比

上交所和深交所惩处对比上交所深交所制定依据第一条为了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相关纪律处分的实施,提升上市公司监管透明度,实现精准监管、科学问责,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标准。

第一条为提高上市公司监管透明度,明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在上市公司持续监管领域的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统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等本所业务规则,制定本标准。

适用主体第二条本所对上市公司及相关监管对象实施纪律处分的,适用本标准。

本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境外发行人信息披露境内代表;(二)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其相关人员;(三)上市公司的收购人、交易对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及相关人员;(四)破产管理人及其相关人员;(五)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承销商,上市推荐人;(六)存托人及存托凭证持有人;(七)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八)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本所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以下统称相关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的,适用本标准。

本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纪律处分种类第三条本所对上市公司及相关监管对象实施的纪律处分包括:(一)通报批评;(二)公开谴责;(三)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信息披露境内代表;(四)建议法院更换上市公司破产管理人或管理人成员;(五)暂不接受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六)暂不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七)暂不接受保荐人、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提交的文件;(八)暂不接受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人其他相关人员、承销商相关人员、证券服务机构相关人员签字的文件;(九)限制投资者账户交易;(十)收取惩罚性违约金;(十一)本所规定的其他纪律处分。

上交所和深交所减持规则的差别

上交所和深交所减持规则的差别

上交所和深交所减持规则的差别近年来,中国股市逐渐走向开放与规范,证监会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减持规则,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作为我国两大主要股票交易所,也有一些差异化的减持规则。

本文将从减持方式、减持限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

减持方式是上交所和深交所减持规则的一个重要差别。

上交所规定,股东减持股份应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即通过交易所进行买卖。

而深交所则允许股东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等多种方式减持股份。

这一差异主要是因为两个交易所的运营模式与市场特点不同所导致的。

减持限制也是两个交易所减持规则的一个显著差别。

上交所对于股东减持的限制较为严格,规定了减持股东的减持期限、减持比例和减持频率等多个方面。

例如,上交所规定,股东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连续12个月内不得减持;减持股东所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1%;减持股份的频率不得超过每月1%。

而深交所则相对宽松一些,没有明确规定减持期限和减持比例的限制,只要求股东在减持过程中遵守信息披露的规定。

信息披露也是两个交易所减持规则的一个重要差别。

上交所对于股东减持的信息披露要求较为严格,要求减持股东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内向上交所和公司进行书面报告,并及时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进度和减持结果等信息。

而深交所则相对简化了信息披露的程序,只要求减持股东在减持前向深交所和公司报备,不再要求书面报告,减持进度和结果也可以在减持后10个交易日内进行披露。

上交所和深交所在减持规则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上交所对于减持方式、减持限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较为严格,而深交所则相对宽松一些。

这些差异主要是因为两个交易所的运营模式和市场特点不同所导致的。

投资者在进行股票投资时,应当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投资策略选择适合自己的交易所,以提高投资的安全性和收益率。

需要注意的是,本文所述的上交所和深交所减持规则仅为概述,具体操作还需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的具体规定。

上交所深交所重大重组规则比较

上交所深交所重大重组规则比较

项目主要阶段规定对比表阶段现代制药(上交所)国药一致(深交所)10 月28 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发布重大资产重组报告停牌期间,上市公司除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外,还应当至少每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组进展情况公告。

停牌期间披露事项停牌时间限制应当及时予以披露的情况:(一)上市公司与聘请的财务顾问签订重组服务协议;(二)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或对已签订的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作出重大修订或变更;(三)上市公司取得有权部门关于重组事项的前置审批意见等。

首次停牌一个月。

在原定复牌日 1 周前向本所申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的时间不超过 1 个月。

停牌两个月后,需要继续停牌的,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并在议案通过之后、原定复牌日 1 周前,向本所申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

特殊情况需要超过三个月停牌的,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在议案通过之后、原定复牌日 2 周前向本所申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的时间不超过2个月。

五个月后,拟继续推进重组,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并在议案通过之后、原定复牌日 1 周前,向本所申请继续停牌。

在这阶段,上市公司应当每月召开一次投资者说明会,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重组最新进展及继续停牌原因。

每 5 个交易日向本所提交符合披露要求的实质性进展公告“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10101)”之日起至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首次披露日原则上不超过30 个自然日。

确有必要延期的,上市公司应在承诺期满五个交易日前按本所有关规定申请证券继续停牌,累计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3 个月。

上市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后,应当在 5 个交易日内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任职单位与部门、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职务或岗位、身份证件号码,获悉内幕信息的时间等。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下列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交易对手方董监高、中介结构参与人、其他知情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和父母。

三个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三个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三个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摘要:一、引言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1.交易时间2.交易品种3.交易费用4.涨跌停限制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1.交易时间2.交易品种3.交易费用4.涨跌停限制四、香港交易所的交易规则1.交易时间2.交易品种3.交易费用4.涨跌停限制五、交易所之间的异同与影响六、结语正文:一、引言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关注我国的金融市场。

作为我国主要的金融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各有特点。

本文将对这三个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进行详细的比较和分析。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1.交易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2.交易品种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品种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

3.交易费用交易费用包括佣金、印花税和过户费。

其中,佣金由证券公司收取,印花税和过户费由国家税务局收取。

4.涨跌停限制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的涨跌停限制为±10%。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1.交易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15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2.交易品种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品种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

3.交易费用交易费用包括佣金、印花税和过户费。

其中,佣金由证券公司收取,印花税和过户费由国家税务局收取。

4.涨跌停限制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的涨跌停限制为±10%。

四、香港交易所的交易规则1.交易时间香港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 至12:00,下午13:00 至16:00。

2.交易品种香港交易所的交易品种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

3.交易费用交易费用包括佣金、印花税和交易征费。

其中,佣金由证券公司收取,印花税和交易征费由国家税务局收取。

4.涨跌停限制香港交易所对股票的涨跌停限制为±10%。

五、交易所之间的异同与影响尽管三个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在细节上存在一定差异,但总体上相似。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16.09.30•【文号】深证会[2016]291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证券正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证会[2016]291号(2001年11月30日实施;2006年5月15日第一次修订;2011年1月17日第二次修订;2012年11月30日第三次修订;2013年7月29日第四次修订;根据2013年11月30日《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3年修订)>第3.1.4条的决定》修订;根据2015年1月 9日《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3.1.4条的通知》修订;根据2015年12月4日《关于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新增第四章第六节的通知》修订;根据2016年4月28日《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通知》修订;根据2016年9月30日《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涉及交易参与人若干条款的通知》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交易市场第一节交易场所第二节交易参与人第三节交易品种与方式第四节交易时间第三章证券买卖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委托第三节申报第四节竞价第五节成交第六节大宗交易第七节融资融券交易第八节债券回购交易第四章其他交易事项第一节转托管第二节开盘价与收盘价第三节挂牌、摘牌、停牌与复牌第四节除权与除息第五节退市整理期间交易事项第六节指数熔断第五章交易信息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即时行情第三节证券指数第四节证券交易公开信息第六章证券交易监督第七章交易异常情况处理第八章交易纠纷第九章交易费用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证券市场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1.2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证券”)的交易,适用本规则。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01年8月3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市场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上市证券的交易,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适用交易所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条证券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证券交易采用无纸化的电脑集中竞价等交易方式。

第二章交易市场第一节交易场所第五条交易所设置交易场所。

交易场所由交易主机、交易大厅、交易席位、报盘系统及相关的通信系统等组成。

第六条交易主机通过报盘系统接受申报指令,撮合成交,并将交易结果发送给交易所会员。

第七条申报指令由会员以有形席位报盘或无形席位报盘方式进入交易主机。

有形席位报盘申报指令由会员通过设在交易大厅内的交易席位输入交易主机;无形席位报盘申报指令由会员经其柜台系统处理后,通过无形席位报盘系统自动输送至交易主机。

设置交易大厅的,会员通过其派驻在交易大厅内的交易员进行有形席位报盘。

进入交易大厅的,限于下列人员;(一)登记注册的会员交易员;(二)场内监管人员;(三)特许入场的人员。

第二节交易会员第八条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认可的证券经营资格的机构,经交易所审核批准后可成为会员。

第九条根据证监会批准的业务许可,交易所核定会员的交易业务范围。

第十条会员在交易所办理席位开通手续后,才能进行证券交易。

第十一条投资者参与证券买卖,应当委托会员进行。

会员接受投资者委托并申报后,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交易、交收责任。

第三节交易席位第十二条会员应当在交易所开设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交易席位(以下简称“席位”)。

第十三条席位的交易权限由交易所规定。

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设置专用席位。

专用席位持有人应当承担会员的相关义务。

第十四条交易所可以限制和调整席位数量。

第十五条会员应当保证每个席位具备至少一种通信备份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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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港元(3.3.12)。
B 股交易为 0.001 美元,债券
质押式回购交易为 0.005 元
(3.4.11)。
规定连续竞价期间超过有效竞 无此规定。
价范围的有效申报可以暂存于
主机,当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
时自动参加竞价(3.3.15)。

超过有效竞价范围的申报可以 分集合竞价阶段和连续竞价阶
暂存于主机,当其进入有效竞 段确定不同的有效申报。集合
人民币 100 元面额为 1 张。债 购交易的申报数量应当为 1000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力根通保据过护生管高产线中工敷资艺设料高技试中术卷资,配料不置试仅技卷可术要以是求解指,决机对吊组电顶在气层进设配行备置继进不电行规保空范护载高与中带资负料荷试下卷高问总中题体资,配料而置试且时卷可,调保需控障要试各在验类最;管大对路限设习度备题内进到来行位确调。保整在机使管组其路高在敷中正设资常过料工程试况中卷下,安与要全过加,度强并工看且作护尽下关可都于能可管地以路缩正高小常中故工资障作料高;试中对卷资于连料继接试电管卷保口破护处坏进理范行高围整中,核资或对料者定试对值卷某,弯些审扁异核度常与固高校定中对盒资图位料纸置试,.卷保编工护写况层复进防杂行腐设自跨备动接与处地装理线置,弯高尤曲中其半资要径料避标试免高卷错等调误,试高要方中求案资技,料术编试交写5、卷底重电保。要气护管设设装线备备置敷4高、调动设中电试作技资气高,术料课中并3中试、件资且包卷管中料拒含试路调试绝线验敷试卷动槽方设技作、案技术,管以术来架及避等系免多统不项启必方动要式方高,案中为;资解对料决整试高套卷中启突语动然文过停电程机气中。课高因件中此中资,管料电壁试力薄卷高、电中接气资口设料不备试严进卷等行保问调护题试装,工置合作调理并试利且技用进术管行,线过要敷关求设运电技行力术高保。中护线资装缆料置敷试做设卷到原技准则术确:指灵在导活分。。线对对盒于于处调差,试动当过保不程护同中装电高置压中高回资中路料资交试料叉卷试时技卷,术调应问试采题技用,术金作是属为指隔调发板试电进人机行员一隔,变开需压处要器理在组;事在同前发一掌生线握内槽图部内 纸故,资障强料时电、,回设需路备要须制进同造行时厂外切家部断出电习具源题高高电中中源资资,料料线试试缆卷卷敷试切设验除完报从毕告而,与采要相用进关高行技中检术资查资料和料试检,卷测并主处且要理了保。解护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席位 收盘集合竞价 收盘价确定方 式
权证 交易商 竞价申报时间 市价申报方式
竞价交易债券 和债券回购的 申报单位
深交所 上交所 交易规则差异对照
深交所
保留了席位概念(2.1.1),同 用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的概念
时新增加了交易权限管理的条 取代了交易席位的概念(2.1.1),
款(2.1.3)。
引入了最后 3 分钟收盘集合竞 无此规定。
有价格涨跌幅 限制的中小板 股票申报 无价格涨跌幅 限制证券的申 报
券质押式回购以 100 元标准券 手或其整数倍。 债券交易和
为 1 张(3.3.9)。
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以人民币
1000 元面值债券为 1 手,债券
质押式回购交易以人民币 1000
元标准券为 1 手(3.4.8)。
股票(基金)竞价交易单笔申 股票、基金、权证交易单笔申
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 100 万 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 100 万
股(份),债券和债券质押式 股(份),债券交易和债券质
回购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 押式回购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
量应当不超过 10 万张(3.3.10)。 量应当不超过 1 万手,债券买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力根保通据护过生高管产中线工资敷艺料设高试技中卷术资配,料置不试技仅卷术可要是以求指解,机决对组吊电在顶气进层设行配备继置进电不行保规空护范载高与中带资负料荷试下卷高总问中体题资配,料置而试时且卷,可调需保控要障试在各验最类;大管对限路设度习备内题进来到行确位调保。整机在使组管其高路在中敷正资设常料过工试程况卷中下安,与全要过,加度并强工且看作尽护下可关都能于可地管以缩路正小高常故中工障资作高料;中试对资卷于料连继试接电卷管保破口护坏处进范理行围高整,中核或资对者料定对试值某卷,些弯审异扁核常度与高固校中定对资盒图料位纸试置,.卷编保工写护况复层进杂防行设腐自备跨动与接处装地理置线,高弯尤中曲其资半要料径避试标免卷高错调等误试,高方要中案求资,技料编术试5写交卷、重底保电要。护气设管装设备线置备4高敷动调、中设作试电资技,高气料术并中课3试中且资件、卷包拒料中管试含绝试调路验线动卷试敷方槽作技设案、,术技以管来术及架避系等免统多不启项必动方要方式高案,中;为资对解料整决试套高卷启中突动语然过文停程电机中气。高课因中件此资中,料管电试壁力卷薄高电、中气接资设口料备不试进严卷行等保调问护试题装工,置作合调并理试且利技进用术行管,过线要关敷求运设电行技力高术保中。护资线装料缆置试敷做卷设到技原准术则确指:灵导在活。分。对线对于盒于调处差试,动过当保程不护中同装高电置中压高资回中料路资试交料卷叉试技时卷术,调问应试题采技,用术作金是为属指调隔发试板电人进机员行一,隔变需开压要处器在理组事;在前同发掌一生握线内图槽部纸内故资,障料强时、电,设回需备路要制须进造同行厂时外家切部出断电具习源高题高中电中资源资料,料试线试卷缆卷试敷切验设除报完从告毕而与,采相要用关进高技行中术检资资查料料和试,检卷并测主且处要了理保解。护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范围调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
3%(3.4.3、3.4.4 以及 3.4.5)。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力根保通据护过生高管产中线工资敷艺料设高试技中卷术资配,料置不试技仅卷术可要是以求指解,机决对组吊电在顶气进层设行配备继置进电不行保规空护范载高与中带资负料荷试下卷高总问中体题资配,料置而试时且卷,可调需保控要障试在各验最类;大管对限路设度习备内题进来到行确位调保。整机在使组管其高路在中敷正资设常料过工试程况卷中下安,与全要过,加度并强工且看作尽护下可关都能于可地管以缩路正小高常故中工障资作高料;中试对资卷于料连继试接电卷管保破口护坏处进范理行围高整,中核或资对者料定对试值某卷,些弯审异扁核常度与高固校中定对资盒图料位纸试置,.卷编保工写护况复层进杂防行设腐自备跨动与接处装地理置线,高弯尤中曲其资半要料径避试标免卷高错调等误试,高方要中案求资,技料编术试5写交卷、重底保电要。护气设管装设备线置备4高敷动调、中设作试电资技,高气料术并中课3试中且资件、卷包拒料中管试含绝试调路验线动卷试敷方槽作技设案、,术技以管来术及架避系等免统多不启项必动方要方式高案,中;为资对解料整决试套高卷启中突动语然过文停程电机中气。高课因中件此资中,料管电试壁力卷薄高电、中气接资设口料备不试进严卷行等保调问护试题装工,置作合调并理试且利技进用术行管,过线要关敷求运设电行技力高术保中。护资线装料缆置试敷做卷设到技原准术则确指:灵导在活。分。对线对于盒于调处差试,动过当保程不护中同装高电置中压高资回中料路资试交料卷叉试技时卷术,调问应试题采技,用术作金是为属指调隔发试板电人进机员行一,隔变需开压要处器在理组事;在前同发掌一生握线内图槽部纸内故资,障料强时、电,设回需备路要制须进造同行厂时外家切部出断电具习源高题高中电中资源资料,料试线试卷缆卷试敷切验设除报完从告毕而与,采相要用关进高技行中术检资资查料料和试,检卷并测主且处要了理保解。护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
当日收盘价(4.2.3)。
没有具体规定,打算以专门规 将权证当日回转交易写入规则
则加以规定。
采用主交易商概念(3.1.6)。 采用一级交易商概念(3.1.6),
9:25 至 9:30 接受申报,但 9:25 至 9:30 不接受申报
不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进行 (3.4.1)。
处理(3.3.1)。
采用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本 采用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
方最优价格申报、最优五档即 销申报和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
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即时成 余转限价申报两种(3.4.4)。对
交剩余撤销申报以及全额成交 申报价格进入交易主机时,集
或撤销申报共五种方式
(3.3.4)。并且对申报价格进 报,申报是否自动撤销未作规
下 10%;
(二)即时揭示中无买入申报
有效竞价范围
(三)债券质押式回购非上市 价格的,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
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 价格、最新成交价格中较低者
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
视为前项最高买入价格;
10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 (三)即时揭示中无卖出申报
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 价格的,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
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 定。
本方或对手方无申报的情况,
明确规定申报自动撤销
(3.3.6)。
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债券以 10 债券交易的申报数量应当为 1
张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买入、 手或其整数倍,债券质押式回
卖出债券质押式回购以 10 张 购交易的申报数量应当为 100
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债券以 手或其整数倍,债券买断式回
价制度(2.3.2)。
证券的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 证券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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