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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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工作实施方案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颁发,全国、吉林省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会议相继召开,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为主线,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高等职业教育成为目前和今后的主要工作任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主动适应并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已将校企合作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并决定2011年为我校“校企合作年”。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年度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地方支柱产业为依托,以办学体制机制改革为先导,以长白山区域经济发展定位为目标,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扩大对外交流合作,拓展服务社会的能力,增强综合办学实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充分发挥学校在高素质高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实现校企深度融合、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协调一致。

(二)合作原则

1、育人为本原则:这是根本性原则。校企合作的出发点在于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最终落脚点是培养合格的中职毕业生。直接服务于生产一线的企业,实现校企无缝对接。

2、合作共赢原则:共同受益是校企合作的基础。要通过搭建合作平台,加强互动,共同推进学校发展,促进企业生产经营,使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获利。

3、实事求是原则:我校的校企合作尚处初级阶段,在同企业的交流和合作过程中,必须尊重事实、循序渐进、开拓创新、敢于探索,要选择最符合双方需求,能产生最佳效益的合作模式,切忌好高骛远,盲目求大求全。

4、服务性原则:为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服务是我校办学的重要职能之一,也是打开校企合作大门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着合作成败和成功率的高低。

5、可持续发展原则:要积极探索多元化校企合作模式,同行业、企业等社会各方建立长效的合作机制,从资金、设备、教育资源、人才资源等方面吸引各方的继续支持和参与,不断开发新的项目,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

二、目标任务

依托长白山特有的区域经济,打造立足长白山、融入世界级旅游城市圈、面向全省的实体性、开放式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形成政府主导、学校主体、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中职人才培养的体制和成本分担机制。广泛吸收政府主管、行业主管和大中型企业负责人、行业专

家、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共同研究确定学校发展方向以及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重大问题。建立“校企合作理事会”制度,形成“政校行企”四方联动机制,构建“校企结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双赢共进”的新模式。借助校企深入合作,搭建培养教师实践经验的平台,推进专职教师“双师双岗”管理,建立激励机制,落实教师密切联系企业的责任,引导和激励教师主动服务企业和社会;形成系统培养和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长效机制;吸引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专家来校参与教学工作。通过在学校建立“校企理事会”制度、在部分专业和专业群完善“专业”指导委员会制度的制新型办学管理模式,最终把学校建成政府部门引智的人才高地,企业技术和创新的开发平台,与行业(产业)深度融合的桥梁与纽带,为社会提供终身教育服务的场所。

三、工作机构

四、主要合作内容和形式

1.校企合作办学

主要内涵:企业或行业以资金、设备、场地、技术人员指导等方式资助或参与学校办学。

主要表现形式:

(1)建立校外实训基地:企业为学校提供校外实训基地,为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学生提供实践场所,加快“双师型”教师培养,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同时也为基地企业优先培养技能型人才创造条件。

(2)共建校内实训基地:学校借助合作单位提供相关设备或资金共建学校的实验实训室,增强实验实训实力;企业可以利用学校实训设备、场地和实习学生进行加工生产,减少生产成本,获得更大利润;学生可以提前接触生产过程,更早、更好的由学生向职业人的角色转变,实现校、企、生三方共赢。

(3)共建培训中心:根据各企业职工培训特点及不同培训方向或培训教学的需要,与相关企业建立三种合作模式的职工基地,一是企业独立设定的职工培训基地(地点在企业或学校);二是不同企业同类工种的职工培训基地(地点在企业或学校);三是特殊工种的职工培训基地(地点在学校)。

(4)企业设置奖教或奖学基金。

2.校企合作育人

主要内涵:企业参与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如论证专业的设置、制定专业教学计划、制定和修改课程教学大纲;企业作为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提供毕业设计、课程实习的条件等。

主要表现形式:

(1)教学见习模式:学生通过一定的在校专业理论学习后,到合作企业观摩与学习企业生产、操作流程等;企业安排学生实地参与相关工作、动手制作产品、参与产品管理,比较系统地掌握岗位工作知识,有效增强协作意识、就业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学院可优先向该企业推荐毕业生。

(2)工学交替模式:采用理论学习与技能训练交替进行的方式,理论学习在学校完成,技能训练在合作企业完成,按双方共同制定的教学计划实施交替,确定学生在企业参加生产实践和在学校参加理论学习及实训的时间。

(3)校企联合办班:招生时与企业签订联办协议,企业参与学校教学计划的制定,并指派专业人员参加或指导学校的专业教学。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基地和设备,或承担学生在校期间全部或部分学习费用。学生可到企业参观、实训和实习,毕业时到企业就业。从而实现“实现招生与招工同步,教学与生产同步,实习与就业联动”。

3.校企合作就业

主要内涵:校企双方用契约或其它方式确定的按照企业对人才的要求,为企业培养或向企业推荐毕业生。

主要表现形式:

(1)订单式培养:通过契约方式,学校按照用人方的要求制定并履行人才培养方案,直接为用人方培养所需人才,实现招生、学习、就业联体同步。具体设有定向委培班、企业冠名班、企业订单班等,有长期、中期、短期等不同的订单方式。

(2)顶岗实践:顶岗实践也称“2+1”教学模式,即学生前二年在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后,学校组织学生毕业前到企业顶岗实习,并聘请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学生实习指导教师。学校和企业共同参与管理,合作教育培养,使学生成为用人单位所需要的合格技术人才。实习结束后企业择优录用、学生双向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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