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课桌椅购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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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课桌椅购买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经协商,双方就乙方生产、供甲方使用并且根据甲方要求设计的学生课桌椅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同意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产品规格、数量、单价、合同总金额。
(一)产品规格
1、课桌:1)桌面尺寸:400mm×600mm
2)桌面高:760mm
3)桌下净高空:630mm
4)桌下有橱脚衬面
5)关键连接处加三角铁固定
2、课椅、靠背木椅
1)椅重面向后下倾斜0°-2°
2)椅靠背点以上面后倾斜与重直面之间呈6°-12°角
3)椅脚有纵向两衬
4)关键连接处加三角铁固定
3、全部实木、自然木色、环保木器漆饰面
(二)购买数量:
(三)课桌椅单价为260元/套
(四)总计金额人民币元,大写
第二条质量保证
产品质量标准:乙方生产的产品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并符合询价通知书、相应文件所确定的货物功能、技术参数要求。
第三条售后服务
1、桌椅保质期为年(从产品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质期内实行免费维修与更换。
2、保质期后,若产品出现故障,乙方提供维修服务只收材料成本费。
第四条产品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
1、产品交货履行时间:全部产品乙方必须在2016年9月1日前完工并交货。
2、地点:相关中小学校
3、产品运输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时交货,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未经甲方同意延期交货,将按总价款的5%/天交纳违约金。如其他违约事项在甲方发生违约通知后3天,乙方不能纠正时,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金额的30%。
第六条产品验收
货物到达需方指定交货地点后,需方对货物凭现状验收,验收时,对货物外观、件数进行初步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单,验收单必须有学校负责人签字且加盖公章。
第七条货款结算
1)供方与需方签订的合同价,在履行合同期内有效,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
2)经验收后达不到需方要求,需方有权拒绝支付贷款。
3)供方要设立结算账户、贷款一律采用转账方式支付,必须持有税务部门发票(税款由供方支付)和验收报告单。
4)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90%的货款,剩余部分作为保证金在保质期后全部付清。
第八条附则
1、本合同不允许转包,否则,将视为违约。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如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法人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